以上…下面是我心中的真正结局。

 不喜欢悲剧的亲亲们就不要再往下看了,不过是我悲剧情结的执念产物…魏遥光再次登上这座山的时候,已经三十九了。三年前从这里搬走的时候,还是三十六岁正当年。

 可如今,虽说三年时间实在不算长久,驰隙流年,恍若一瞬星霜换。但三十九岁,再有一个春秋,便是不惑。处在这个不尴不尬的年纪,无论怎样,也说不出“年轻”

 二字了。事实上,魏遥光这三年里,每年都会回到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幽僻的山乡郊野,别致的旧式小别墅,铺满草坪的院落。阳光明媚的早晨,站在二楼的窗边,手一推,映进满眼的向日葵田。

 金灿灿的仰着头,冲着你微笑。魏遥光这三年来很忙。二十九岁的时候突地撇下魏氏,七年时间,公司自然会积压下好多事务。于是,三十六岁重返公司,好歹记得他是总裁,运筹帷幄,总算是打理得井井有条。

 偶有清闲时,就会想到这个世外桃源。然后,蠢蠢欲动地,回来看看。前两年还不觉得什么。今年一来,看着墓碑上的笑脸,又想到自己的年纪,魏遥光开始觉得自己真的是有些老了。

 于是,不禁暗暗妒忌起那个笑得一派悠闲的人:永远停留在三十五岁,也不会变老。这样想着,一时起了恶作剧的心,将墓前的鸡爪子尽数收了起来。拍拍手,得意一笑。

 又看到那张永远三十五岁的脸,不再笑。想一想,将东西复又拿了出来,默默摆在地上。他喜欢啃这个。而且总是大异于人,先从爪子尖啃起。问他为什么,他说小时候缺钙,啃指甲啃惯了。这倒是。他从小身体就羸弱的很,经常生病。魏遥光和他一起,免不了要多照顾他。

 这一照顾不要紧,倒把他给照顾得病情加重,自此落下为他嘲笑的话柄。想想看也的确如此。自己虽长他一岁,在这些方面,却总是不如他。甚至,还要反过来给他照顾。

 魏遥光摸摸鼻尖,自嘲地笑,蹲下来,清理墓边的杂草。突然发现一只小小的花环,野菊花和狗尾巴草编成。原料虽然粗糙,手工却很细致。看得出,是用了心的。魏遥光拈起花环,仔细瞧瞧,呵呵一笑,戴在墓碑上:“你看你的好人缘,躺在地下都有人送花呢。”

 没人回答。魏遥光怅怅地拿开手,想着他要是还活着,会如何反驳他。一定是冷冷白他一眼,一脸无奈地表情说:“那是花圈,送给死人的。傻瓜。”对。他一定会这样说。

 魏遥光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仿佛真的就听到他用有些低沉,却悦耳动听的声音骂他“傻瓜”

 “傻瓜。”魏遥光僵直了身体,不敢回头。等到反应过来,这声音是属于十几岁的小女孩时,小姑娘已经闪过身,蹲在他旁边:“这个不是戴在头上,是戴在脖子上的。”

 小姑娘说她十二岁了,家住在附近。偶尔会到山上来玩,发现了这个干净齐整的墓地。也不觉得怕,反而很喜欢来这儿。坐上一会儿,编些花花草草,放在墓前。魏遥光听了很感兴趣,问她为什么喜欢这里。

 小姑娘冷冷白他一眼:“因为墓碑上的这个哥哥帅嘛,傻瓜。”魏遥光呆住,半晌摸摸脸,笑得贼兮兮:“那和我比呢?”小姑娘也直直盯他半晌,末了叹气:“你帅是很帅,只可惜我对老男人没兴趣。”

 魏遥光差点一头栽倒,很没面子地露出愤恨的表情:原来,他谦虚的自嘲竟然是事实…自己真的有这么老么?愤恨的余威横扫过去,击得墓碑都是一颤。

 “喂,这位哥哥是你什么人?”小姑娘扯了根草,嚼在嘴里。魏遥光转过头,看她一眼,又转回去,注视着墓碑:“对我而言,他是…”

 “对你而言,他是最重要的人?”啐出草叶,小女孩一脸不耐烦:“老台词老桥段啦,电影电视里都听腻了。换一个。”

 魏遥光的自尊心再度受到打击:这样深情款款的一句话,就这样被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否定了…忿忿想着,突然想到什么,又笑了起来:树阳,你这儿很久没有这样热闹过了吧?不想你那么寂寞。所以,跟着我一起笑吧。因为,你对我而言,是最重要的人。你是我的爱人,许树阳。小姑娘走的时候,已近黄昏了。深秋时节,又是山顶,风大得很,也比地上的凉。

 魏遥光紧了紧早已准备好的大衣,抬头望望西下的夕阳。轻快地对着墓碑道声“拜拜”然后下山。将行李搬进屋子,车开进车库,天色已全暗了。夜里,是看不见金灿灿的向日葵的。这里又没别的地方可去,于是,魏遥光很明智地选择了进屋睡觉。

 屋里还是当时的陈设:壁炉,地毯,大躺椅。椅子旁边是个小竹篮子,里面窝成圆圆的形状。这篮子是皮蛋的睡床。皮蛋是树阳养的狗,经常被人误认为猪。三年前树阳去世,魏遥光把皮蛋带回了城里。回城一年后皮蛋老死,享年十六岁,也算是高寿了。

 当时忙,走不开,就把他安葬在专葬宠物的墓园里。等什么时候有空,他打算着把他挪到这儿来,陪着树阳。

 看家护院没指望了,多少能暖和些吧。那是多么寒冷的墓穴啊。随意收拾收拾屋子,魏遥光躺在卧室的床上看电影。随手挑的影碟,是部很老的外国片,珍诺特兹瓦克的,《时光倒流七十年》。说的是现代的一个很有才华的剧作家,处女作公演当夜,一位优雅的老妇人塞给他一块怀表后,黯然离去。

 剧作家后来在园山大饭店的档案室里发现一张老照片,竟是似曾相识。多方调查,得知这个人就是七十年前一位很有名的女演员,七十年后送他怀表的那位老妇人。

 老妇人已经在送他怀表的当日去世。剧作家为了回到过去与她相遇,便遵照一个据说很灵验的方法,换上了当时的衣服,身上的钱也换成当时的硬币。

 又录了整盘的磁带,重复着一句话:“现在是七十年前,现在是七十年前…”催眠状态下,剧作家真的回到了一九一二年,与还是年轻少女的老妇相遇,演绎出一段动人心弦的爱情故事。

 可惜他忘记将兜里的一枚硬币换掉,在最后关头离开了过去。剧作家再也回不去了,终日将自己反锁在房间里,几欲疯狂。

 最后送去急救时,手里还紧紧握着那块怀表…闷闷地关了电视,魏遥光呆呆出了会儿神。然后他下了床,翻衣橱,翻抽屉,拿着手电,趴在地上,在桌子缝里一点点的照。

 终于找到几枚当时遗落的硬币,换了衣服,掏光身上的钱,将硬币塞进去。又拿出录音笔,录好了他那句话。一切准备就绪,魏遥光躺在客厅的躺椅上,微微眯起眼睛。耳边,是反复播放的一句话:“现在是三年前,现在是三年前…”

 意识有些恍惚,催眠一般的话语渐渐出离耳际。三年前,那个冬夜,他们窝在这张躺椅上。炉火熊熊,发出毕剥的声响。皮蛋在旁边均匀地起伏着圆滚滚的身子。火光照得它灰色的皮毛发红。

 “白痴,人怎么可能回到过去。”树阳转过头,看着魏遥光微笑。“谁说的,我不是回来了么。”魏遥光伸出手,想抓住他。

 “你没回来。你只是在做梦。”“做梦么?没关系。只要让我见到你就好。”“你为什么那么想见我?”“因为,我还有句话,没来得及跟你说。”

 “什么话?”猛然睁开眼,魏遥光坐起。壁炉里的火已经熄灭,残留着点点余烬。录音笔已经没电了,静静躺在那里。

 魏遥光拿起来,看了好一阵子。然后没有出声,又回到卧室睡觉。人永远不能回到过去。但人可以活在梦里。那天夜里,魏遥光没再梦见许树阳。而且,那以后的许多天,他也没再出现在魏遥光的梦里。魏遥光睁开眼时,已是清晨。

 拉开窗帘,推窗望去:那样一片耀眼的金黄。向日葵是树阳坚持要种的。当时魏遥光有些反对:树阳换肾手术虽然很成功,可身体却一直很虚弱。血压偏高,心脏也不好。为了这种事操心,确实不值得。可树阳说向日葵生命力很顽强,不用管也能长得很好。

 于是犹豫着,同意保留下来,成就了今日的风景。现在是花盘最饱满的时候。再过些时日,冬天来了,气候愈发凉,就是万物蛰伏,准备越冬的时节了。

 魏遥光有些懒懒的不想动。原本打算呆上半个月就回去的,现在却改变主意,想将漫漫冬季打发在这里了。起床,收拾房间,吃饭。然后上山,聊天。有时候是和那个小姑娘,但大部分还是对树阳讲。

 讲他们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事,讲他最近发生的事。难得讲了个笑话,是关于他如何拒绝一位千金小姐的求爱的。感到墓碑上的人冷冷笑他,有些不好意思,停了口。魏遥光没有妻子。但是他有个儿子,刚刚一岁多一点。女孩很通情达理,并没有以此要求过什么。

 她知道,在魏遥光的心里,永远都被一个她所不知的人满满占据。其他人,无论怎样,都再入不了他的心。但她还是爱魏遥光的,魏遥光对她的关心,也远远超过别人所谓的“爱”于是,她不禁隐隐有些羡慕着那素昧平生,尽数夺走了魏遥光的爱的“情敌”…那是怎样一种幸福啊。

 “喂,我有儿子了。长得很像我,好漂亮呢。”魏遥光揪着墓边的枯草:“没有你,我也活的很好。你嫉妒吧?”

 风沙沙扫过,魏遥光没了言语。树阳不会嫉妒。树阳希望没有他,自己也能好好活下去。于是,顺着他的心愿,每天开心的过。儿子出生了,儿子会爬了。儿子扑扇着小手,甜甜地叫“爸爸”了。魏遥光兴高采烈地抱住他,亲了又亲“爱阳爱阳”地叫着,一遍又一遍。魏爱阳。这种方式的延续,是支撑着魏遥光好好活下去的全部理由。他叫着“爱阳”就想起了他爱的树阳。他叫一辈子,就一辈子都爱着他的树阳,永远不忘。

 几阵绵绵的秋雨过去,冬天悄然来临。小姑娘几乎不再到山上来了。编得丑丑的花环也因找不到原料而销声匿迹。魏遥光闲来无事,摘了已经枯萎的葵花盘,剥了一大袋子的葵花子。

 学着当地人的样子,开着宝马赶集,在一群毛驴马车中穿梭。找块空地摊开来卖,竟引来一群人好齐地围观,却无人敢买。

 最后,又一粒不少的装好,拉了回去。树阳卖的时候,都是笑得粲然,卷起袖子,开心地吆喝着。那样好听的声音,听来总有些暴殄天物。这样卖着,只需半天时间,就能换会满满一兜子的毛票。

 兴致勃勃地回去数,不过几十块,却能数出无尽乐趣来。这里安宁,纯净,不染铅华。树阳是不适合城市的喧嚣与奢靡的。

 他就像向日葵般明艳动人,亭亭立在山野之间,攫去了他的呼吸和灵魂。山乡的冬天总是格外地早。以往这个时候,已经下过好几场雪了。,满山遍野,银妆素裹。

 今年不知怎么,只是干冷,却没有下雪。魏遥光无聊地看着窗外阴惨惨的云想总该下一次吧,好歹是冬天。

 老天好像也真听到了他的牢骚。当夜,好好下了场大雪。第二天魏遥光起了床,看着放晴的天,刺眼的白,情不自禁,遮住了眼睛。

 围起厚厚的棉衣,一路跋涉,深一脚浅一脚地上山。这个山坡度其实非常缓,有几处甚至近乎平地。树阳的墓,就是建在这样的平地上。

 “又下雪了。”魏遥光拍掉了墓上的积雪。又露出那张亘古不变的笑脸。树阳向来怕冷,冬天又不肯搬回城市住。没办法,只好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整日烤火,以防感冒。

 三年前的冬天,这样的大学下了很多次。树阳也实实在在病了几次。手术后,免疫力很差,一不小心就伤风了。魏遥光小心地搂紧他,窝在炉边,不让他出门。树阳却怕闷出大病来,偏要魏遥光带着他上山玩雪。

 魏遥光皱着眉头不答应,树阳也不恼,笑着攀上他的身体,温柔地一吻。魏遥光被吻得晕晕的,便带着全副武装的树阳,来到了半山的缓坡地。从来没见他那样开心过。欢声叫着,又跑又跳。细细的雪粉被扬起,闪着磷磷的光,笼罩在他周围。魏遥光看得有些痴,一时竟忘记了思考。

 “喂,你鞋带开了。”树阳突然来了一句。然后趁着魏遥光低头看时,从后面将他扑到。魏遥光惊讶了一会儿,明白过来,坏笑着抓起一把雪,塞进树阳的脖子里。树阳躲闪着,咯咯地笑。两人开始在雪地里打滚,沾了一身素白,阳光下层层闪耀。

 终于,魏遥光笑着压上树阳:“看你还骗我…”突然止住笑,深深看着那双眷恋的眼,俯首吻去。身下的人略略挣扎,伸出手臂,围上了他的脖子。真的是三年前的事了。两个大男人,孩子一样,开心地玩雪、嬉闹。洁白的雪地上,留下深深浅浅的凹陷,一路延伸到很远。

 延伸出谁都没有看到的,那两个相依相偎,缓缓模糊在苍然暮色中的背影。那是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雪地里留下欢闹的痕迹了。那天夜里,壁炉前的躺椅上,树阳偎在魏遥光的怀里,静静停止了呼吸。

 炉火熊熊,发出毕剥的声响。皮蛋在旁边均匀地起伏着圆滚滚的身子。火光照得它灰色的皮毛发红。魏遥光紧紧搂着树阳依旧温软的身体,吻着他熟睡般的脸庞,脸深深埋在他的颈窝里。很久。那年冬天的雪,直到春回大地时,也不肯消融。这天夜里,魏遥光做梦了。他梦见了树阳。还是那张大躺椅,还是那一壁的炉火。皮蛋呼噜呼噜吞着口水,他拿着本《庄子》,有一句没一句的念:“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树阳,困了么?”

 他拉了拉毛毯,关切地询问。树阳仰起脸,略显疲惫的双眼,含着淡淡笑意,点了点头。魏遥光也轻轻地笑,揽得更紧:“困了就睡吧…”树阳听话地合上眼睛,像往常一样,将脸蹭进他的怀里,蜷成一团。

 魏遥光宠溺地抚上他的脸,低下头,在他温润的唇上轻轻印了一记,声音低沉,像风拂过向日葵田,沙沙作响:“晚安。”魏遥光缓缓睁开眼,坐起。听着窗外北风温柔的低语,又缓缓合上眼。

 有点湿热的液体,扫过他的脸颊,流进他的嘴唇。烫在舌尖,是树阳吻他的味道。树阳。我欠你那句话,就是“晚安”计划没有变化快。

 魏遥光本打算过了冬再回去,可是公司那边给他来电话,说有一宗大生意需经他过目。逸敏也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有空…爱阳最近有些感冒发烧,想让他来看看。

 这样一来,魏遥光只得提前离开。收拾好行李,交待了临时管家一些事宜,魏遥光最后到山上去了一次。这个冬天气候很暖。下了两次雪,都没能留住,化了近半。魏遥光走得很费力,呼哧呼哧爬上去,出了一身的汗。

 也不管那些,脱了外套,搭在墓碑上,嘴里不免抱怨:“这什么怪天气。前些日子那么冷,现在又热得不象话…树阳,借你地方用用。”

 大大咧咧说着,拿衣服垫在墓石上,一屁股坐了下去。坐了好一会儿,渐渐感受到这里的静谧。风时卷时歇,徐缓有致。魏遥光合上眼,心里软软的,似乎快随着周围的冰雪,一点点融化。

 “树阳,我昨晚梦见你了…”张口,只说了这半句,喉咙就有些咸咸的,剩下的话都哽在那里。然后有点颤抖,手指缓缓抬起:眉毛,眼睛,鼻子,最后是嘴唇。由上至下,描摹着那张悲天悯人的脸。我昨夜梦见你了。你笑着向我告别,我笑着吻你,跟你说晚安。

 魏遥光收回手,抚上自己的脸:竟湿湿的一片。他抬头看看天空:一碧如洗,却隔了层毛玻璃般湛蓝。树阳。树阳。他的青梅竹马,他高中时醍醐灌顶的爱,大学时迫于现实的天各一方,毕业三年后注定的重逢、深陷。爱得发狂。然后是树阳的病,分离,纠缠,痛苦,甜蜜。疾风骤雨后,一切归于平寂。他和他再次相逢。树阳笑容灿烂,遥望着他。身后,大片的向日葵,大片的阳光。

 七年相濡以沫,相呴以湿。然后,该是相忘于江湖。许树阳死于心力衰竭,享年三十五岁。魏遥光重归于水,却再不能忘。

 有风拂过耳畔,魏遥光微微闭上眼。他听得见。那是无处不在,将他重重包围的、温柔的思念。那样温柔的思念。树阳。晚安。(全书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