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虽然我说过我不会为了林烨付出一切,但这种程度的要求还算不得是“一切”况且还有安影。那天晚上安影一直没有出现。我从他的酒吧出来回到家,开始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就回到A市…我的家乡任职。

 事已至此,何苦再执拗下去,不如顺其自然。临上火车的时候安影给我来电话。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只是有些沙哑:树阳,怎么不打个招呼就走了。

 我说我还以为他已经告诉你了呢。他凭什么告诉我。安影苦笑起来:我又非他的什么人…况且我也不想成为他的什么人。安影。我叹息:何苦为难自己,喜欢就是喜欢,不要太倔强了。安影沉默了一会儿:你说的有道理,虽然我不承认,但我真的是太累了…树阳,我喜欢你,我不想再隐瞒了。

 我知道你不是同性恋,但我会在这里等你,等你回来,我们再一起吃饭,喝酒,聊天…我一直不敢和你说这些,因为我怕伤害,怕拒绝。哪怕是现在,我依然没有勇气直接面对你…我只希望你能原谅我的放纵,因为我的心必须要有东西添补。

 我有了一瞬间的怔然:我以为他的心一直是留给魏遥光的,却没想到他也和魏遥光一样。两个空虚的人,藉由彼此的身体互相安慰,得到安心。而这一切,却都是因为我。

 因为怔然,所以我半晌没有想出一句象样的话。安影,你要我说什么,给你一句兑现希望渺茫的承诺?你不会要。

 那你只好等,我真的无能为力。我是你的朋友,我可以帮你,但是,我不能爱你。想起魏遥光说过我爱的人只有自己,不由苦笑。是,我爱自己,我自私,因为我怕伤害到爱我的人。

 火车隆隆,带着我远离了我住了两年的异乡。无论什么地方都有他魏遥光的影子,我注定是逃不过去的,倒不如乖乖回去,回到最初的起点。

 我不知道我还在期待什么,我甚至不知道我还有期待。魏氏总裁的私人助理…我带着这个名头走在那个宽敞的晚宴大厅里,无异于头上顶着个光圈的天使。

 我谦卑地向那些用置疑与不忿的眼神看着我的大大小小的机要人员点头哈腰,心里想的却是我送给王大妈照看的皮蛋。

 当初我费了好大劲才让她相信皮蛋是狗不是猪。她先是有些怅然,既而便爽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担负起将皮蛋再次养肥的任务。

 “我说,你用不着这么大张旗鼓的宣布你有新的私人助理吧?又不是订婚。”我凑到正和一个美女调情的魏遥光耳边。那美女神色很是不爽,狠狠瞪了我一眼。我抱歉一笑,算是回礼。

 “我喜欢,不用你操心。”他放下酒杯,皱皱眉。“怎么没看见伯父和伯母?”我有些奇怪地环视四周,没发现那两个我曾经十分熟悉的身影。事过境迁,从三年前起我就已经切断了和这个家庭的一切联系,但记忆里那种温馨的感动,总是萦绕在我心头。

 我不是个感情用事的人,但那并不代表我没有感情。“他们住在美国,偶尔回来一次,这边的生意都是我一个人再打理。”

 他不再说话,从一张桌子窜到另一张桌子,高谈阔论,觥筹交错。有种人,天生就具备让人团团围在他身边,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对方,却能让对方心甘情愿,毫无怨言的能力。

 而他魏遥光就是这种人中最出色的一个。他可以笑得天衣无缝,做得滴水不漏,却没人能知他心里究竟是何种想法。

 一直拒绝别人进入自己的内心,却能利用自己的心来利用别人…魏遥光,三年不见,你竟已经这样收放自如,圆满无缺了。心里暗暗赞叹着,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他和那晚上将欲望暴露无遗的魏遥光联系在一起。

 “不好意思,遥光我来晚了。”夹笑的清亮声音一阵风似的,伴着他的主人带起了众人的眼珠。我抬头看看:不认识。大概是他这三年里交得的什么商业伙伴或是床塌情人…听他的语气,分明只有相熟的人才敢这样称呼。“什么时候回来的?”他亲切地拉着魏遥光的手,眼睛却一直瞄向窝在一边的我。我被看得浑身不舒服,只好猛喝橙汁…我已经决定戒烟戒酒,不拿自己的健康开玩笑…为了能多活两年。

 “刚到。”魏遥光注意到他的目光,似乎有了一瞬的不自然,但又马上恢复平静:“我这次出门可去了不少地方视察,得到不少惊喜啊。”

 “哦?那边那个也是喽?”那男人笑得狡猾,显然是知道他这位朋友的特殊嗜好。我被猛地呛到,连忙擦了擦嘴:这里好象没人知道我和魏遥光的关系。

 也是,一个小时的玩伴,就如古时候给富家公子陪读的书童般,纵然是朝夕相见,又有什么人能真正注意到?何况我现在父母双亡,曾经的靠山就如过眼云烟般,顷刻消散了。

 这种事,从三年前我母亲去世那一刻起,便清清楚楚认识到了。不等魏遥光回答,他已经风一般飘到我面前伸出手:“方言可,遥光在美国留学时的校友。”

 我谨慎地没有握上他的手:“方先生,你确定是‘校友’不是‘室友’?”他不出意外地大笑起来,转头看着魏遥光:“遥光,我说你还真找了个有意思的人…贵姓?”

 “鄙姓许。”不想再这么无聊地和这些个天之骄子富家公子哥儿浪费时间,我道过抱歉我要去洗手间就离开了…方言可,听这姓就知道:除了魏氏之外,商界最有势力,最能震撼人心的便是方家了。

 而他,不出所料的话,该是方家唯一一位男孩,换言之迟早是要继承方家产业的人了。果然,他的朋友就该是这样的人。于公于私,都大方得体。我冷笑一声:许树阳只是他小时候贪图新鲜的猎物,这个猎物却不识抬举,于三年前拒绝了他的热情相邀,离开了他的视线,刺伤了他的尊严…三年后,他不无意外地找到了我,终于有了可乘之机,想着看我这个小小的猎物是如何在他的势力下垂死挣扎的…真是无聊,我为什么要陪着根本和我就是两个世界的人玩一场啼笑皆非的游戏,这是何苦。

 可我没有抗拒命运的闲心…顺着它走都已觉得累,更何况要逆水行舟,我没那个本事。匆匆走着,才发现我之所以走了二十分钟还未找到厕所的原因是我迷路了。正好前方有个同样匆匆赶路的小姐,打起精神迎上。

 “小姐,请问洗手间…”话未说完,身子却被重重撞上,险些摔倒…她显然是对于眼前凭空出现一个大活人视而不见,神色慌张,居然连道歉都没说便径直离开。

 我定了定身子:原来所谓的上流社会,也不见得都是些大家闺秀,起码我遇见的这个就不是,最基本的道德观念都还没有养成。无奈想再寻他人,却看到地上的被她撞掉的小包。虽然我对她的印象不太好,但拾金不昧的素养还是有的。

 捡起来想追上去,却被小手绢包里的东西震住:黑漆漆的圆形物,凭借我从电视里得到的视觉经验,我断定这是一枚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