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希,你为什么不恨我?”他站在床前,垂着双手,仿佛是一只被抽干精力的猎豹,没有了往日的活力剽悍。我摇摇头:“我为什么要恨你。”

 “…我受不了你那样的眼神看我,我每天晚上那样对你,我知道你很难受不喜欢。可是我受不了抱着你时,你眼中那种恹恹的表情,明明是我在吻你,你却似什么也没想,我的吻,甚至我这个人都仿佛离你很远似的,我受不了。

 所以我一心一意地挑拨你的身体,看着你被情欲染红的脸,看着你被情欲逼迫的濡湿的眼睛渴求似地望着我,需要我,我就会在那一瞬间有种错觉,你还是我的希希,不是别人的…”

 他像生离死别般抱住我:“希希,是我害你变成这样的,如果不是每天那么对你,你的身体不会变这么差…”

 如溺水般抓住我的脖子。我柔和地说道:“盛乐,这不是你的错,人生病吃药是很正常的事。即使你没有对我那样我还是会生病的,我又不是铁金刚。”

 从未恨你,真的。一星期后手术。Danfer医生举刀。他安慰我,但我看得出来他眼中的隐忧。这几天,我过得并不顺。其间病发了五次。而且一次比一次厉害,离手术最近的一次,我根本就痛得意识不清。身体更是如大河决口,一泻千里。真所谓“病如山倒”

 我没有照镜子,却可以从另一个人脸上的憔悴想象自己现在的模样。手术是提前进行的。Danfer说本想等我身体状况稳定一些后再手术,那样危险系数会小一些。

 但病变细胞已开始迅速扩散并有癌变症状,不得不提前。躺在手术台上,闭着眼睛感受上空无影灯的照射,听见各种器械运送的细微几不可辨的声响,感受麻醉剂注入自己体内,甚至锋刃划开腹腔的奇怪感觉。

 人开始晕晕欲睡…残余的意识里开始想就一直这么舒服地睡下去…可被压在角落里的某部分却拼命地在激喊,不能睡…不能睡…手术最后是有惊无险。病变细胞成功切除。只是在手术快要完结时,腹腔不明原因地猛然大量出血,导致我心脏几乎骤停,幸亏Danfer经验丰富,及时采取措施。

 Danfer医生感慨地说,我捡回了一条命。我历经大难,笑着叹息。我怎么可能会死。绝对不会死!死了也要从地府爬回来。因为,我若这样死了,会有一个人,永不翻身。***

 整整一个月,我靠注射营养液维持生命,直到不健全的胃被确认没有任何术后不良反应或并发症,才被允许可以吃一点流质易消化的食物。

 长久未真正吃过东西的感觉真的难受,一碗浓淡适宜的稀饭我吃得津津有味。“最喜欢这种皮蛋瘦肉粥了。”我意犹未尽地砸着嘴。“现在不能再吃了。”盛乐拿过碗。

 “遵命。”我舒服地躺下,闭着眼发出似乎满足的叹息。活着的感觉还是最好的。

 若未经过生死大劫,恐怕一辈子也不会明白,活着的感觉这样美妙。譬如现在,我仿若处在凌驾自己之前的所有一切的高度之上来审视自己以前的人生。

 那些往日缠绵在心间郁郁不得出的情感、心中酸酸涩涩的涌动、还有那些曾经左冲右突却不得出路的悲愤绝望与孤寂、如今放在生死之前,重来品尝,恰如秋日夕照的葡萄藤下,茶一杯,入口清淡,入心淡然。

 睡到半夜,饿醒了,胃里空空如也。黑暗中我朝邻床看了看,悄悄地起身下床。由于刚动过手术的胃承受力弱,医生交待一餐只能吃个五成饱,所以每天晚上盛乐都会给我熬稀饭。

 出病房,朝着组廊东头走,那里有一间小小的厨房,是Danfer医生考虑到我的特殊情况专门空出来的。每天盛乐都会在那里熬粥煮东西。深夜的组廊太静,我蹑手蹑脚走近,依稀看到有微光从门下的细缝里泄出。

 眉头不由皱起,莫不是盛乐已经起来了。刚才起来时我不敢拉灯。上次夜里偷偷起床找东西吃被他发现骂了一顿,所以后来我很谨慎。继续走近,自然而然将身体靠在门上。

 我听到了一种声音。那是一个男人低低的哭泣。不用推门,我知道是谁。悄无声息地退回病房,摸了摸那床被掀起的被子,已经没有余热余存,他去了很久了。

 我依旧没开灯,躺回床上。我知道,深夜在僻静的医院病房里的哭泣,是为什么。他在为那个永不再回的“我”而哭。

 不在人前掉落的眼泪便是专为往日那段美好时光而存的悼念。灯亮了盏,温柔的低笑响起:“我就知道,你这个时候该醒了。”他将小碗粥递到我手上,看着我一口一口地喝。

 “味道怎样?”“好喝得不得了。”我浅笑并夸张地转了圈舌头。他笑了。我轻轻将手放到他那样微笑着的脸庞上。

 “盛乐…让我走吧…”这次,他笑容敛去的眼,很平静地望着我,没有回答。一周后,我出了院。手里几乎没有行李只用一个轻便的小软袋装了套换洗衣服,还有证件护照之类,还有盛乐塞的大把路费。

 仰首望了望天空,天很高,云很远,天气很好,是个适合出行的日子。也是个适合离别的日子。“就到这里吧。”我转身对走在后面的人说。

 他站定,静静地看着我,一件浅色的套头毛衣让他看上去帅气清爽。我走过去,放下手中提袋,把他抱了个满怀,微微踮起脚,嘴唇在无人的车站路牌下轻快地扫过他的额头,留下一片比羽毛还轻的吻。

 “古人以酒以花作别,我们以吻作别,不知谁更浪漫?”我笑言。“这根本就不是吻。”他的声音在我脑后响着。“嗯?”我松了手放开他。“这才是。”

 他捧住我的头,狠狠地吻在我毫不知情的唇上。这可是在意大利的公车亭下!但也只好由着他了。他放开我,我望了望四周,噗哧笑了。“盛乐,要记得我啊。”我看着他认真地说。

 他默然了几秒,随即摇头笑道:“不,我要忘记你,然后找个更能让我记住的人。”我由衷地地微笑:“没关系,我会记住的。”

 记住我们曾经的那段年少岁月,记住我们曾经的相爱,也记住今天我们云淡风轻地道别。在的士后座上,我一直看着那熟悉的身形,静静地站在那无人的公车亭下。渐渐地,远了变成一个细细的影像、模糊了…不要以为我看不见你眼中的眷念,但我还是要对你微笑着挥手道别。

 此刻的离别,虽然让你难舍,但你会幸福的。我也会。请相信!我曾经的爱人。***坐在候机大厅里,我拿出护照来看,最后目的地──中国。上海…在登机前一刻钟,我将机票扔进了垃圾桶。随意坐上了一辆长途列车,在最后的终点下车。

 走下车门的那一瞬,我笑了。好了,就是这里了。我的全新生活。当晚,找了间最便宜的旅馆住下,身上的钱还够一个月的花销。次日起便开始满街找工作。餐馆打杂、咖啡馆打零工、推销、甚至力所能及的体力活也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

 像一个久居山野的出洞幼兽,站在繁华喧嚣的入口,我对着眼前陌生又新奇的城市兴奋地寻找着自己的落脚点。

 现在的我,白天在一个旷大的施工地做零工,工作是从运货的载货车上搬运木材、水泥,按量记工,若不偷懒,一天能有十几美元的收入。

 刚开始会觉得有点累,而且工地上多数人不懂英文,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语言交流。但由于收入颇丰,便坚持了下来,习惯之后也不觉有多累了。而且每天挑战体能也是我这之前未做过的事。

 我所在那个工地的工头是个美国人,为人风趣温和,休息时我便和他聊上几句。“东方小伙子,看不出你个头不大,人又这么单薄的,干活还不输那些大个啊。”

 工头笑眯眯地说看着我大口大口地喝水“当初你来应工,我还真错愕得以为你走错了地方呢。”

 我咕噜咕噜一口将瓶中水喝个底朝天,抓起圈在脖子上的毛巾插了把汗,才慢悠悠地将被晒得微黑的膀子送到他面前晃了晃:“人不可貌相哦。”

 有时胃痛会发作,受不了时便请假在工棚里休息。静静地躺在工地专为外地或无处可去的零工准备的简单粗陋的卧铺内,心里还是会升起一股满足。

 就像这样,在粗糙的生活中纵情挥洒生命,何尝不是一种享受。现在才觉得自己以前的生活可真算得上公子哥儿的优渥了。

 由于工棚地处嘲杂,晚上也很难入睡。我思索着想自己找间房子。但目前收入若要付房租恐怕会很吃力。于是便请好心的工头帮忙,看能不能找点晚上的事做,工头刚开始给我介绍了家夜间开业的酒吧,我看了下,考虑到可能会是gay吧,避免可能的麻烦,我还是选了家待遇比之要低的夜宵店服务员。

 每晚工作两小时,收入也抵得上我白天半分工了。事后,请工头吃了顿叉烧鹅,外加小麦酒以示我的谢意。房子租得离上工地点不远,位于一块陈旧少人的居民小区其间一栋的顶层。

 虽说顶层,却也只是四楼。房子有几件简单的必须家具,单人床、桌子、厨房和卫生间就占了整个面积的一半。基本设施一应俱全。这样,每天就可以自己炖炖粥喝,犒劳犒劳自己的胃了。

 没有电视电脑,甚至连录音机也没有。我每天的娱乐便是歇工时和工地上的人说笑,听听小餐馆中从音色不纯的录音机里放出的我所不懂的意大利民歌。

 然后惬意地哼着小调回家。终于,我可以不用在深深的泥土中仰望阳光了。你呢?盛乐。“哥最近有些沈闷寡言,大概又是想你了…不过,有我在旁边看着,小希哥你放心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