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下着蒙蒙细雨,非但没有给夏季的南临市带来凉爽,反而多了几分燥热。

南临市公墓。

陆珩之手上拿着一束百合,放到一个墓碑前。

灰色的墓碑上赫然用金色漆写着“爱妻杨青之墓”中间还有一张正方形的黑白照,上面的女人眉眼温柔,端庄儒雅,好似人间一切俗事都配不上她,所以才早早离开。

墓碑下除了百合还有一束小雏菊,上面落着雨滴,颜色艳丽,像是不久前送的,不知道是谁,他三年没来,这墓碑竟然一尘不染,会是陆志明吗?

陆珩之自嘲着自己的想法摇摇头,蹲下来轻柔地抚摸照片上的女人,声音有些许沙哑:“妈,我被那个男人发配去阿富汗三年了,现在才回来,你会不会怪我?”

周围一片寂寥只能听到不远处公路汽车的鸣笛声,还有树林里的乌鸦声,没人回答他。

夕阳在天边只剩一点光辉,墓园里的工作人员也在收拾着,准备下班了。

陆珩之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累了,他坐在墓碑旁边,囔囔道:“那个男人一点都不值得你爱他。”

依旧是没人回应,而后他又小声说:“我很羡慕阿阳。”

“妈,我很想你。”陆珩之抬手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站起来擦了擦照片上的雨水,然后半开玩笑道:“如果你在天有灵就给自己找个漂亮的儿媳妇吧。”

陆珩之和杨青聊了一会,出墓园时天已经暗下来了,马路周围的路灯,一盏接着一盏亮起来。

他不想回干休所,突然想起自己之前经常和陆志明吵架的时候在中央公馆买了一套房,许多年没住,怕是房子都积了厚灰。

墓园在郊外,开到中央公馆,要好一会距离。

他拿出封尘已久的钥匙,推进房门的一瞬间愣住了。

屋子里面的灯亮着,暖黄的灯光下,让他有些玄幻,退出去了一步,抬头看门上的门牌。

2076,没错。

便又踏进门,看到地上还有一个玫瑰金色打开的行李箱。

衣服玩偶被整的乱七八糟,隐约看到行李箱里粉色的内/衣,撇开眼,就看到桌子上有个透明干净的盒子。

盒子的主人似乎很珍视它,里面是一个警徽,瞳孔一缩,这警徽他带了三年,十分熟悉。

秦蔓今天一个人搬家,差点没累趴在路上,想着直接睡,硬是强忍着困意把地拖了,床铺收拾好,泡个澡。

不料自己太困了,直接在浴缸里睡了过去。在研究所工作的习惯导致她的睡眠很浅,一点动静就能醒。

于是她听到客厅轻微的开锁声,困意一下子飞到九霄云外,立马从浴缸起来,还好她洗澡有把衣服待在身边的习惯。

秦蔓穿好衣服,湿发随意用鲨鱼夹夹起来,在厕所找了一圈也没有什么能防身的东西,最后发现最有杀伤力的就是…化妆包里的修眉刀。

她拿着修眉刀跟自己手指比了比,差不多大小,瞬间脸塌下来。

算了,如果她运气好还是能割对方一道小口吓唬吓唬人家,当然这只是她的自我安慰。

秦蔓轻手轻脚地打开门,就发现一个寸头的男人背对她,这穿着就像融入了这屋子一样,灰色短T,黑色长裤,目测身高1米8往上。

她猛的瞄到自己的私人物品暴露在视野之下,突然脸一红。

秦蔓本身地专业就和医学有关,她估摸着比划了一下高度,然后举着修眉刀,小心翼翼地踮着脚,跑到那男人身后,想对着他劲动脉就是一刀。

结果没想到那男人警惕性十分高,秦蔓连根毛都没碰到就被那男人反手给折到身后,还用力一扯。

秦蔓手吃痛,修眉刀掉在地上,她大喊“啊,疼疼疼。”痛的眼泪狂飙,意识到自己胳膊被这狗男人扯脱臼了。

只是下意识的习惯,陆珩之这才看到秦蔓红扑扑的脸,有些眼熟,而后想起桌子上的警徽,放开她的手。

秦蔓头发上的水珠滴落在他手上,令他有些许意外,没想到回国第一天就见到她了。

陆珩之想把秦蔓的手接上,但秦蔓吓得捂着手臂,连连往后退,警惕地看他:“你…你谁啊,怎么会有这里的钥匙,再不出去我报警了,告你私闯民宅。”

陆珩之挑眉,看样子,她是没认出他。

陆珩之没回她的话,见到她粉嫩的脚踩在地上,上面还有温热的雾气。

刚才秦蔓在他身后悄悄靠近的时候就感觉到牛奶沐浴露香气,想来刚才是在洗澡。

陆珩之有些尴尬,毕竟活了28年,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默默把门口的拖鞋给她踢过去。

然后缓缓开口:“这是我家。我还想问,你怎么在这?”

秦蔓鄙夷地看着他,一点一点地用脚把拖鞋勾过来,穿上:“兄弟,说谎打个草稿,房东是那个花蝴蝶,这房子我租来的,白纸黑字!”

“花蝴蝶?”陆珩之没太明白,而后又想到叶进臣每天不重样的花衬衫,不由得问了一句:“姓叶?”

“哦~我明白了,你们是同伙。难怪这房租这么便宜,原来你们安排好了,他租房子,你抓人。”秦蔓一副明白了所有骗局的样子,指着陆珩之:“你…你别动啊。”

秦蔓另一只手从茶几上,拿到手机,刚掉下“1”就被陆珩之拍了一下,手机从她手中飞出去,稳稳当当地掉在那个男人手上。她惊地忘记了自己脱臼的手臂。

陆珩之还十分歉意地点头:“抱歉,我打个电话。”

秦蔓咬着后槽牙,这到底是进了个什么东西:“你自己没手机啊。”

陆珩之抿着唇:“关机了。”

秦蔓:“……”

见秦蔓默认,陆珩之拨通了电话,低沉的嗓音略带危险:“喂,是我。陆珩之,我回来了!”

紧接着,对方沉默了五秒,秦蔓就听到自己手机听筒穿出很大一声“卧槽…”

后面她就听得不是很清楚了,重点只在他的名字上,叫陆珩之。

陆珩之揉揉耳朵,皱眉:“闭上你的狗嘴,我那房子怎么回事,怎么有个女神…仙住进来。”

陆珩之刚想说“女神经”被秦蔓瞪了一眼,转而脱口一句“女神仙”

叶进臣也不知道叽叽歪歪说了什么一大堆,秦蔓捂着手,疼得汗都出来了,只想着这男人什么时候走。

陆珩之冷冷一句:“叶进臣,你凉了。”

而后挂了电话,手机还给秦蔓:“实在不好意思,我朋友的失误…”

秦蔓好像意识到什么,打断他的话:“先生,我租金已经交了,按合同,你若违约要给我五倍租金。”

陆珩之点点头:“没事,我不差钱。”

秦蔓:“……”

她忍着不把手机砸他脸上冲动:“但我现在没地方住。”

陆珩之转身要走:“那就不是我的事了。”

秦蔓踩着拖着吧唧吧唧地声音跑的贼快,堵着门口:“我不管,就赖这了。要杀要剐随你便。”

陆珩之看着她皱眉,气压有点低。

秦蔓吞了吞口水,有些害怕,但还是目不斜视看着他。

眼前这人幽暗的眼眸,眉头皱紧,高挺的鼻梁,棱角分明。都说寸头是最检验男人的颜值,不得不说这人从头到脚都长在秦蔓的审美上,而且这眼睛有点眼熟。

秦蔓在出神的时候,陆珩之缓缓弯下腰,靠近。眼前的脸突然变大,秦蔓不由得退后了一步,颤颤巍巍地说:“我…我不卖身。”

紧接着陆珩之勾唇笑笑,拽着她脱臼的胳膊一提“啊!”秦蔓脑子里乱七八糟yy瞬间就没了。

陆珩之站直,挥挥手:“你想多了,麻烦让让。”

秦蔓动了动手臂,脱臼好了。意识到他要走,十分喜悦,给他让位置:“啊?哦,好的,先生慢走,欢迎…呸。”

陆珩之听到这句话感觉哪里怪怪地,手斜在门框,头靠在上面,略微痞气:“你好像很期待我再来?”

秦蔓假笑,觉得自己刚才一定眼瞎了,这种地痞流氓怎么会是她喜欢的类型:“并没有,拜拜。”

“嘭!”的一声,震耳欲聋。

还好陆珩之手收的快,不然就要被门夹断了,果然女人变脸跟川剧有的一拼。

红灯绿酒,吵闹的酒吧。

陆珩之把车钥匙丢桌上,手环在胸前看着左拥右抱地叶进臣:“说吧。”

叶进臣赶紧把他们都赶走,毕竟美女没有小命重要:“珩之哥,我错了。是景轲哥说要找个房子给她,我手头上没有,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我就…就…”

陆珩之挑眉:“就租给她了?”

叶进臣不语,默认。

陆珩之抬手就想揍他,被叶进臣抱头躲开:“哎哎哎,别打,当初我问你,你不是说随便嘛。”

“我什么…”按照自己的性子,陆珩之怎么可能会让别人住自己屋子,刚一脚踹了叶进臣之后,才隐约想起来。

好像是他在去阿富汗之前,叶进臣找了几个兄弟践行,喝酒喝大了,醉得不行。叶进臣问了一句那房子怎么办,他当时怎么回答来着?

“随便,租了卖了,都随你。”

陆珩之气的又踹了叶进臣一脚,那小子不问就没这么多事了:“那女的和季景轲什么关系?”

叶进臣腿被踢疼得嗷嗷叫:“好像是景轲哥暗恋多年的学妹,至今没追到。”

陆珩之听到“景轲哥”三个字就知道叶进臣要凉凉,突然开始嘲笑他:“如果他知道你给那女人租的房子是我的,不用我打,你也得废半条命。”

叶进臣:“……”

他当时确实没想那么多,季景轲脾气好应该不会对他怎么样吧,也不一定,脾气好的人发起火更恐怖:“救命!”

陆珩之坐回沙发:“天王老子都救不了你。”

叶进臣简直都快跪下了:“我能把房子收回来吗,现在。”

陆珩之想起刚才碰见的秦蔓,一身米白色睡裙,乌黑长发用夹子夹着。刚出浴,皮肤像剥了壳的鸡蛋,瞪着他的眼睛都带着层层水雾,好像和之前在阿富汗见到那冷淡的气息不一样,卸了妆的她更灵动。

陆珩之抬手朝着叶进臣的后脑勺就是一巴掌:“大晚上你让人一个姑娘家住哪?有没有公德心。”

叶进臣被拍的有点懵:“说得好像你有似的。”

陆珩之瞪着他:“你说什么。”

叶进臣赶紧低着头,怎么受伤的永远都是他:“没有。”

陆珩之被这酒吧的dj吵得头疼:“算了,就租那吧。你应该还有房子,我住你那。”

叶进臣把钥匙给他,然后给他倒了一瓶威士忌:“哥,喝酒不。”

陆珩之摆手:“不喝,这里吵死了。”

叶进臣知道陆珩之现在不能喝酒,也就不说什么。这不是重点,他在纠结如果季景轲发现秦蔓住的是陆珩之的房子,他该怎么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