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暮下班时,路过一家面包咖啡店,习惯性进去买杯咖啡。
一推开门,店里的暖气夹着浓郁的面包甜香扑面而来,沈暮脚下一顿,看见昨天在学校卖烤地瓜的那个人,正拿着夹子和托盘忙的团团转。
“那个面包上怎么还有葱花啊?”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士指着玻璃柜问。
“那是葱香芝士面包,”那人笑着回答,“口味咸甜适中,您可以尝试一下。”
女士犹豫一下放弃了,手指往一旁挪动:“那个黑乎乎的呢?”
“那是网红脏脏包,上面是巧克力粉。”
女士嫌弃似的撇了撇嘴,找到下一个目标:“那个面包里夹的奶油好多啊,吃了会不会发胖?”
明摆着是一句废话,那人却依旧笑眯眯的道:“我们用的是鲜奶油,不添加香精及合成糖浆,味道清爽不腻口。而且您的身材保持的很好啊,还会担心发胖吗?”
他的神态和语气都很自然,好像真心实意的发出疑问,完全不像是在刻意奉承顾客。女子显然非常受用,脸上挑剔的神色不见了,忍住欣喜道:“好,那就给我拿两个奶油面包吧。”
将这一过程收入眼中,沈暮有点惊讶。
江柠以前可是个一点就炸的娇纵脾气,只有别人追着他奉承的份儿,没想到有一天能如此有耐心的说出这些好听的话,只为了哄顾客买下几块钱的面包。
女子拿着面包走了,对方这才顾得上转过身来招呼新客人:“先生您好,请问您需要——”
待看清了沈暮的正脸,他骤然失音了,如遭雷击般愣愣的戳在那儿。
沈暮像没看到他的失态,淡淡道:“一杯咖啡,少糖,谢谢。”
对方又呆愣半晌,才突然惊醒似的,迅速低头掩住自己的神色,匆匆走到咖啡台前:“好……好的,您稍等。”
他泡咖啡的动作很熟练,仔细看却能发现手指在微微颤抖,咖啡粉都撒了一些在杯外。
他收了款,将打包好的咖啡递给沈暮,沈暮接过来,客气而冷漠的说了声“谢谢”。
就好像他们真的是初次见面,彼此间只是服务员和顾客的关系一样。
转身的刹那,沈暮听见对方小声问:“这两年……你还好吗?”
沈暮没回答,自顾自推门离开了。
不管他好还是不好,都和这人没什么关系了。
柜台前的人出神地看着沈暮走远,直到停在门口的那辆黑色辉腾缓缓发动开走,脸上的表情才倏的一变。
“我给你做加糖咖啡,你却让我心中苦悲。”许夕幽幽道,“这个无情的男人。”
系统:“……”
宿主,拜托你正常一点。
许夕叹了口气,看了看仅仅增加了三点的好感度,想,这回想要通关,是真的要把脸皮豁出去了。
——
第二天下午上课的时候,沈暮在教室后排再次看到了那个人。
对方一接触到他的目光,立刻低下头去,默默从书包里拿出课本放在桌子上。
沈暮几不可察的皱了皱眉,找出花名册翻了翻,然后在最后一张上发现了江柠的名字。
沈暮:“……”
江柠之前没来上过课,他也没有点名的习惯,居然直到今天才知道江柠是他的学生。
沈暮心中五味杂陈。
这到底是种怎样的孽缘??
他收拢心思,不再去看那个他一点也不想看见的人,专心致志上起课来。
临近期末,很多学生为了不挂科,都会加倍努力的学习,下课后很多学生拿着题目排队请教沈暮。沈暮也不急着下班,耐心的给学生一个一个答疑解惑。
给一个学生讲完题的间隙里,沈暮注意到后排的某个人犹豫了一下,也拿着练习册排到了队伍里。
长长的队伍渐渐变短,还剩下五六个人的时候,沈暮突然道:“同学们不好意思,我还有点事,剩下的题目我们明天再解决。”
几个学生都没有异议,只有正好轮到下一个的那人好像意识到了什么,有些无措的抱着练习册,脸上隐隐划过伤心的神色。
沈暮扫了他一眼,拿起公文包离开了。
对方受伤的神色在眼前划过,沈暮心中有些莫名烦躁。
他并不是刻意给对方难堪,这也并不是他一贯的作风,只是他实在不想再和对方打交道了。
而且他今天晚上确实有事。
大学里一个同班同学侯正奇今天过生日,请同在T市的同学吃饭聚会。
侯正奇是个二代,上大学的时候就比较高调,最近他爹刚把公司交给他管理,侯正奇终于大权在握,由“侯少”荣升为“侯总”,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于是借着生日的由头将老同学们召集起来,名义上是联络感情,实际上是想炫耀炫耀。
侯少奇自视甚高,普通同学他看不上,这次请的都是这些年在T市混的有头有脸的人物,沈暮作为高知分子的代表,自然也在受邀之列。
沈暮对侯正奇这人观感一般,对这种聚会也没多大兴趣,但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即使不喜欢,有些必要的社交活动也不得不参加。
沈暮驱动车子,去了尊典。
尊典是T市最高端的会所之一,普通人根本消费不起,侯正奇却是这里的常客,财大气粗的把聚会地点订在了这里。
来参加聚会的同学有十几个,分布在各行各业,大家多年未见,彼此间相谈甚欢,有几个人如今也在商海中打拼,都想和侯正奇打好关系,觥筹交错间奉承不断:
“侯少上学的时候就是最出头的一个,多年未见,风采更胜当年啊!”
“哪里还是侯少,现在该称侯总了!我得先提前恭喜一声,侯氏企业在侯总手里必定会蒸蒸日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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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说错话了,来,我也敬侯总一杯!”
侯正奇虽然接手了公司,但现阶段一切运营都有专门团队帮他打理,他自己其实连个边还没摸上,此时听这一帮子人一阵吹捧,恍然有种自己已经带领家族企业高踞T市龙头的错觉,不禁更为得意,假意谦虚道:“没你们说的那么夸张。不过说实话,气运这东西确实挑人,你看它就落在我侯正奇头上了不是?”
“这话说的可一点儿不错!”有人立刻笑着接口,“俗话说风水轮流转,如今合该着侯总发大财呀!不像之前的江家……啧啧,现在哪还寻得到影儿啊?”
有不从商的人也被这话勾起了好奇心:“哪个江家?”
“T市还有哪个江家?”侯正奇冷笑,“江阔呗。之前还敢一直压在我们侯家头上,怎么样,还不是说倒就倒,不仅江氏集团破产被人收购,连江阔自己坟头的草都有两米高了。”
沈暮正要去拿茶杯,闻言动作一滞,倏地抬眸。
“这么惨?”问的人惊讶,“怎么死的?”
“报道上说是交通事故,谁知道是不是幌子,也有可能是他自己接受不了公司破产,自杀的吧。”侯正奇漫不经心道,“他老婆也搞笑,江阔死了没俩月她就改嫁了,听说已经和新欢移居出国了。看来女人这种生物,还是和钱最近。”
“江老板没后代吗?”
“怎么没有,”有人接道,“有个儿子,叫江柠,当年在圈子里可是出了名的风流少爷,江家出事以后倒是没听过他的消息了。”
“他爹死了,亲妈又不要他,江柠那个废物还能干什么?指不定躲哪个旮旯角里哭呢吧。”侯正奇讥讽道。当年江氏集团稳居T市龙头,江柠在二代圈子里一直是最炙手可热的一位,他也曾想和这位江小少爷打好关系,对方对他的态度却是不冷不热。想起曾在江柠那儿碰的钉子,侯正奇就忍不住来气:“不提他们了,晦气!”
“不提不提!”在场的都是人精,见侯正奇面色不虞,便知道他不待见江氏,连忙转移话题,“来,今天是侯总生辰,大伙一起敬侯总一杯!”
气氛再次热烈起来,举杯推盏之间时间过的飞快,待宴席终于结束时已经将近十点了。侯正奇兴致却越发高昂,又请大家换了个更大的包厢,准备开始饭后娱乐。
沈暮不想参与这种场合,而且他骤然听到江家的消息,虽然自认已经和对方毫无瓜葛,内心却还是微微掀起了波澜。
原来江柠去打零工,不是为了体验“平民生活”,而是不得不借此养活自己吗?
沈暮找借口想退场,却被几个同学死拉住不让走,最后只好跟他们一起转移了阵地。
陆续有侍应生端来了饭后茶点果盘,侯正奇刚才在酒桌上还没喝尽兴,又点了小几万的酒水。众人纷纷夸他阔气,侯正奇得意的靠在沙发上,解开了领口的一颗扣子。
有人出去上洗手间,回来后满脸兴奋的带来一个消息:“你们猜,我刚才看见谁了?”
不等人问,他便迫不及待揭晓了答案:“江柠!就咱们刚刚说的那个江家少爷!”
侯正奇脸一沉:“他还来得起这种地方?”
“不是,”那人说,“他在这里做侍应生!”
侯正奇一愣,随即噗嗤一声笑了。
“侍应生?哈哈哈哈……”侯正奇连连摇头,笑着喃喃道,“他也有今天?”
似是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侯正奇脸上浮起一丝兴味,勾手叫来一旁的领班:“你们这有个叫江柠的侍应生,让他过来给我们倒酒。”
领班有些为难:“江柠他只是普通侍应生……”他低下声音,赔笑道,“侯总您想叫陪酒服务的话,我们这里有一批专门的,质量都很好……”
“少废话,”侯正奇不耐烦的打断他,“我就是叫他进来倒个酒,又不会吃了他,你磨叽什么?”
这位客户可不是领班一个小小的人物敢得罪的,无法,领班只好听命而去。不一会儿,许夕端着几瓶威士忌走了进来。
虽然是严冬,会所里却温暖的很,许夕穿着一身标准的黑色侍应服,贴身的服装勾勒出清晰的腰线和一双笔直修长的双腿,一进来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哟,别人和我说我还不信呢,没想到真是江小少爷,”侯正奇身子前倾,脸上浮现出夸张的惊奇,“江少怎么穿成这样,是在玩什么新鲜的扮演游戏吗?”
许夕沉默不答,只是在看到包厢中还有沈暮在时,眼睛微微睁大,然后慌忙低下头去,好像不敢看他一般,专注地盯着手中的一瓶威士忌,动作利落而标准的启瓶倒入酒杯:“侯总,您点的酒。”
“哎呦,没想到有一天能让江少爷伺候我喝酒,侯某人可真是受宠若惊啊,”侯正奇笑道,却并不去接那酒,,“今天我过生日,江少爷陪我喝一杯呗?”
许夕沉静道:“对不起侯总,我不陪酒。”
“怎么,看不起我是不是?”侯正奇脸上的笑容倏地消失了,冷声道,“江柠,你真以为自己还是大少爷呢?我告诉你,今天这酒你不给我喝,就别想走出这扇门!”
包厢中的气氛突然紧张起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许夕身上。
许夕沉默几秒,一言不发的端起那杯威士忌,仰头一滴不落的喝了。
“敬侯总。”他放下空空的酒杯,烈酒喝的急,像一把燃火的刀子顺着喉咙一路烧到胃,许夕额头上微微出了汗,脸色在昏暗的灯光下都能看出有些发白。
“以江少的酒量,一杯怎么能够?”侯正奇却歪头道,“至少也得三杯嘛。”
在场有的人脸色变了。一杯是112ml的量,四十多度的烈酒就这么灌下去三杯,酒量大的人也不敢这么喝啊!
但没有人为许夕说话。他们和他没什么关系,更不想为此去得罪侯正奇,于是都沉默的看着。
沈暮看着许夕越来越白的脸,皱起了眉。
许夕缓了缓,重新倒满一杯,仰头又灌了。
“漂亮!”侯正奇笑着拍手,“继续!”
许夕忍住胃部的剧痛和想要呕吐的恶心,颤着手去拿酒瓶,这时,一个声音在安静的包厢中响起:
“够了。”
所有人惊讶看过去。
沈暮道:“这么灌容易出事。”
侯正奇面上闪过一丝不悦,但沈暮不是他那个圈子里的人,而且在T市学术界有一定名望,侯正奇只好给了他这个面子,站起来走到许夕跟前,将一叠红钞塞进许夕胸前的衣袋里:“江少伺候的不错,滚吧。”
许夕依旧没说话,也没去看沈暮,平静的微微俯了俯身,退出去了。
这么一闹,侯正奇也没什么心情了,于是聚会终于结束,时间已近十二点。
沈暮走出会所,寒风扑面而来。他开出那辆辉腾,正要离开,突然从后视镜里看到路边坐着的一个人。
许夕坐在马路牙子上,换回了自己的羽绒服,把自己缩成一团,在那里发呆。
沈暮本不想管他,结果下一秒,他看见那人身子一歪,摔到在地上。
此时路上已经没什么人了,沈暮只好停下车走过去,将那人拉起来:“醒醒。”
许夕缓缓睁开眼,有些茫然的看着他。
“你怎么来的?”沈暮皱眉,“还不快回去?”
许夕像是醉的太厉害了,听不懂他的话,黑色的眼睛雾蒙蒙的,只是傻傻的看着他。
“你住在学校?哪个宿舍?我打电话让你舍友来接你。”沈暮耐心道。
许夕看了他一会,还是没说话,突然嘴一咧,傻傻的笑起来。
沈暮:“……”
他想不然就先把这个醉鬼送回学校,但一看时间才发现这个点早就封校了,而且也不知道这人是哪个宿舍的,这个时间找人问不合适;想把他扔到宾馆里,却发现根本没有对方的身份证。
沈暮心头升起一股火气,冷冷的看着他,很想把这人丢在这里算了,但如果是夏天还好说,可现在将近一月,晚上气温将近零下二十几度,在路边睡一晚真的会冻死也说不定。沈暮再恨江柠,也不可能做出这种事。
最后他只好认命的把许夕扔上了自己的车后座。
这算什么事呢?沈暮一边开车,一边咬牙切齿地想,他曾发誓绝不和江柠扯上一丝关系,没想到重逢第三天,他就把这人带回自己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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