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懒洋洋地从被窝里拱出来,一头卷毛朝四面八方乱飞。他撅着屁股,下巴往枕头上一靠,两眼无神地瞅着金发侍从。

“我要吃肉包……”

“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汤姆担忧地俯身摸他的脑门,“没发烧啊。”

这一觉明明充足,怎么反而像熬了几夜似的?

李希摇摇头,无精打采地爬起来:“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做了一个好长的梦,好累啊。”

梦里的细节他还记得,唉,醒来仍然觉得耿耿于怀。

他胡乱洗了脸抬头看镜子,里面的人面色苍白,倒像是刚耗尽愿力的状态。他摸了摸眉心,也的确有点空荡荡的,不由困惑。

难道他做梦做得太认真,睡着的时候不自觉用了愿力?

本城区的肉铺卖猪肉的少,汤姆于是让厨房做了牛肉馅儿的大包子,也足够李希吃得满嘴淌油。可惜希里安本身胃口特别小,包子啃了一个半,他已经噎到要翻白眼。

“不能再吃了!”汤姆严厉地制止他,深觉自从李希换过来,自己的嗓门越来越大,“万一参加圣事的时候打嗝怎么办?多么不雅观不尊重啊!”

很多人甚至会空腹参加两小时的圣事,要是他们的圣子当众打一个牛肉味的嗝……汤姆哆嗦了一下,仿佛看到凯恩执事咆哮的狰狞模样。

两人走进电梯的时候还不到七点。

李希对着反光的轿厢吸肚子,双手抱着厚重的教义典籍。汤姆操心地围着他转来转去,又帮他整理罗马领,又试图把他炸起来的卷毛摁下去。

“怎么就下不去……”汤姆烦恼地嘀咕。

他的手指从刘海滑落到圣子的鬓角,突然停住不动。

“大人,您的眼睛有点红,眼角也红了。”他疑惑地问。

李希脸爆红。

他一把捂住自己的眼睛,手掌下的皮肤热得发烫,一瞬间记忆起了那两秒钟的冰冷触感。这让他二次爆炸,头顶就差冒白烟。

汤姆狐疑地眯起眼,有点不祥的预感:“您……干了什么?为什么脸红?”难道大人晚上溜出去做了什么不好的事?

对啊,这就能解释他脸色差的原因了——

侍从官陡然有点崩溃,圣子才十六岁啊!不说遵从教义,就算是普通人家十六岁的小孩,那也没有半夜溜出去胡搞的!

李希放下手,假装镇定:“没什么,我就是做了个春梦。”

“……??”

汤姆满脸问号。

“这不是很正常吗?”李希搓搓通红的脸蛋子,心虚地反驳,“我可是血气方刚的大好青年,作息规律洁身自好,做春梦代表我身体健康!”

什么春梦能让人醒来一副憔悴的样子啊……汤姆默默吐槽,想了想怕打击到少年,只好忍了下去。

他自然又想到露台上那条迎风飘扬的裤衩,难怪连内衣都不让他洗了。

唉,年轻人。

李希重新抱好快要掉下去的典籍,思绪不由飞向那间幽暗的水牢。

现在当务之急是试探主角受朱利的心思,想办法让他去接触墨尔斯。如果可以,他也得再去一次地窖,试试看到底能不能用愿力治好墨尔斯的尾巴。

剧情要走,老鱼也得救,两手抓还得两手硬啊!

六边形的大厅沐浴在晨曦中,特殊的设计,让大片大片的光线从玫瑰花窗倾斜而入。彩色的光辉柔和投射在大理石的地面,再加上从大小圣堂传出来的圣乐,让大厅显得庄重雅肃。

“这么早就开始了?”李希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才刚刚七点。

“最早的圣事从五点开始,”汤姆最后拽了拽他的衣摆,将他身上白色织金的披祭调整一番,“估计马上就要结束了。”

果然,七点的第一下钟声刚敲下,圣堂里就传来了挨肩擦踵的声响。

两扇大门从里推开,许多教民穿着正装,和他一样抱着典籍鱼贯而出。此世纷乱,但是教民们却还参加每周一次的祭礼,满脸安逸平静。

李希心中涌起奇异的感触。

在乱世里,像日冕教廷这样能够支撑起四个大规模的庇护区,也算功德一件。

可惜小说里的教廷上层内乱不断,与大贵族之间的苟且也纷纷暴雷。这导致底下的教区受到牵连,庇护区也渐渐不再安全。

教民们与世人迥异的生活,让他有种虚无的维和感。

眼前的一切都建立在他人的庇护下,看似平静寻常,却随时都有可能覆灭。

“大人。”

李希被汤姆杵了杵才回过神,发现他的一位侍读修士正朝他走来。

“希里安大人,”圣修女莉莉提着裙子冲他行礼,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我们已经和朱利说过啦,圣事结束后,他会在小圣堂里等着您。”

李希装作没看见汤姆震惊的表情,朝她身后瞥了瞥,“怎么没看见休斯?”

“他呀,”莉莉压低声音,无奈道,“他上回在您面前有些失礼,不敢来见您呢。”

照她说,他们这位圣子大人并不是个苛刻的人。要论起严厉,凯恩执事还有神学院的老师,哪一个不比圣子更严厉?

可休斯敢于面对凯恩执事,却不敢面对圣子。

李希不赞同:“休斯这样的心态可太过脆弱了!并不是说要让他唾面自干,但遇事也不该逃避。”

太菜了!

想当年他刚开店的第一个会员,是个两百斤的大胖子,有钱是很有钱,但嘴巴尤其毒。头一次试课,他从上到下被批得体无完肤,连他室友都快看不下去。

其实他刚毕业入社会,就算比同龄人多点生活磨砺,脸皮子也还是薄。当天晚上他累瘫到床上,连饭也没吃,委屈得想哭。

偏偏那死胖子还交钱了!第二天上午一开门就是他的课。

他也很想逃避,可是想一想开店的租金和人员工资,早上还是不情不愿地去了。厚着脸皮磨了两个月,两人关系倒也日渐融洽,而且这胖子最后成了他的死忠老客户,一口气买了五年的私教课。

“什么叫‘唾面自干’?”莉莉好奇地问。

李希想了想,用前世某宗教的话说:“‘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去由他打’,隐忍地消化掉他人的戾气,再用坚持和爱加以感化。”

“啊……”莉莉和汤姆同时惊讶。

“当然啦,我可不推荐这样,”李希摇了摇手指,生怕这两人琢磨出问题来,“神也说世人有生来善,也有生来恶者;同恶者,也有大恶与小恶、易于感化和冥顽不灵的分别。所以说一味忍耐绝不可取,想单纯付出爱去感化天生的恶人不仅艰难,效率也低下。”

“你回去告诉休斯,我没有生他的气。但是做好本职工作优于一切,只要他尽职尽责,总会得到别人的尊重。”

莉莉认真地点头:“谢谢大人教导,我会原话告诉他的!”

等圣修女离开,汤姆用一种全新的目光看着李希。

“大人,我发现您实在是个拥有大智慧的人,”他赞叹道,“很多道理我们都懂,但是您却能言简意赅地表达了出来,实在了不起!”

李希骄傲地挺胸,哼唧一声。

开什么玩笑!他好歹也接受了十二年的基础教育,而且是一本大学毕业哎。他高考语文文言文阅读满分,就问还有谁?!

汤姆看着他那副得胜小公鸡的样儿,忍不住偷笑。

“快点进去吧,圣事快开始了。”他催促李希。

李希摸摸鼻子,捧着典籍朝大圣堂走去。下一批参加圣事的教民差不多都已落座,李希沿着中间的长毯走向圣坛,两边的教民都默默用目光跟随他。

他走过第四排时,右边最边上的一个红发青年抬起头。

两人目光相对,那双绿色的眼睛立刻唤起了李希的记忆——是朱利!

朱利朝他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微微低头表示敬意。他的表情看起来无懈可击,似乎对于要私下找他的圣子一点也不吃惊,只是坦然接受。

李希疑惑地点点头,一直走到圣坛前还觉得怪怪的。

执行祭礼的不是威纶,而是一位白胡子主教。对方行过礼,才将女神的小像递到李希的手里。

“大主教呢?”李希张望了一下。虽说这家伙上次还威胁他,但是毕竟救了他,当面道谢还是少不了的。

白胡子主教低声说:“威纶大人去了审判庭。”

威纶和审判庭,这两个名词加在一起就像双倍浓缩,又酸又苦,而且还有种坏人抱团密谋做坏事的赶脚。

李希在心底翻白眼。

两小时在密集的祭礼流程中转瞬即逝,李希全程带领大家唱圣歌。

他哼了几句觉得有感觉了,索性把圣堂当成小型演唱会,痛快地放开喉咙带领大家唱赞歌。高亢的歌声响彻整间大圣堂,甚至传到了外面大厅。

圣事一结束,白胡子主教擦了擦脑门的汗,快步走过来帮他合起典籍。

他勉强笑道:“听说大人还有点私事要处理?”

李希正感觉喉咙全开,还有点意犹未尽呢,闻言纳罕地看他:“怎么大家都知道?”

“朱利是个信仰很坚定的好孩子,也是记录在册的义工,”主教的笑容顿时变得真诚起来,“他能得到大人的青睐,是一件幸运至极的好事。”

李希并不意外。

原著里朱利不说是万人迷,那也称得上人见人爱了。

“那我就先走了。”他抱起自己的典籍。

白胡子主教的笑容更加和悦。

李希恍然大悟,他就说哪里不对劲!这老头为啥一副恨不得他快点走的架势?

他朝四周看了看,发现刚才一批次的教民走得干干净净,而下一批教民却在门口张望,没几个走进来的。

搞什么?

他犹豫地碎步往左边通往小圣堂的门走去,然后试探地抬起脚尖跨到另一边。

大圣堂传来老头松口气的声音。

李希迅速地跨回来,扶着门框幽幽地盯着他。

白胡子主教:“……”

年纪轻轻,怎么还带诈尸的?!

李希不但诈尸,还愤怒地探头瞪向门口那些人,刚走进来的教民被他吓一跳,气氛一时之间相当尴尬。

“哼……”小圣子冲白胡子主教阴阳怪气地哼了一声,终于把脑袋缩进去了,砰的带上门。

李希郁闷地走进昏暗的小圣堂,真是一群没有音乐鉴赏能力的庸人!

小圣堂只有隔壁的三分之一大,没有圣坛,只有坐席。角落布置着几间告解室,此时也空无一人。

他刚刚走到坐席正前方,就听见后面传来轻笑声。

李希吓一跳:“谁?”

坐席尽头嗤的一声,亮起了一捧烛火。红发青年一手端着烛台,一手笼着火芯,不紧不慢地抬步走过来。

李希松了口气,严厉地问他:“你笑什么?”

本来这该是十分威严的一句质问,然而落到这位十六岁的圣子身上,却像初出茅庐的小动物,透着股色厉内荏的心虚。

朱利再次联想到自家的小黑猫。

真像啊,都那么可爱。

“抱歉,”他腼腆地笑道,“我只是觉得,大人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他用隐晦的眼神打量、审视面前的黑发少年。

确实不同,完全……不同。

朱利回顾从前,记忆中的圣子是个很冷漠内向的小孩。

那种冷漠并非指表情或者行为举止,正相反,圣子待人接物很有条理。圣子的冷漠是从眼神里透露出来的,那种目光无论是落在物还是人之上,都没有任何温度变化。

他倒是看得清楚,圣子很厌恶教廷。

至于眼前的这位嘛……

朱利含笑看着李希,对方的生机勃勃浓郁的啊,几乎从炸起的头发丝里流淌出来。

他很喜欢。

只要是和这里所有人不一样的人,他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