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新婚夫妻情况特殊,心知和谐大业无法进行,在顾雪见嫁过来的当晚,吴瑞丽就带她直接住进了对门的房间,一张宽敞的大床足够顾雪见在上面左滚三圈右滚三圈,每天都想睡死在软绵绵的床上不想起,面对每天固定的定点叫起也特别想当做听不见。

“砰砰砰,小雪。”

顾雪见把脑袋埋进被子底下装鸵鸟。

“今天妈带你去逛大商场……”

大商场三个字灌入耳朵里,装鸵鸟的人终于动了动,然后被子底下传出一声清晰的吸溜口水的声音。

对她来说大商场就约等于很多很多好吃的。

“……你要是实在很困,要不今天就不去了……”明天再去。

那怎么行!人生在世唯有食物不可辜负。

被子飞起来,一道残影窜到了门边,刚打算下楼去的吴瑞丽发丝被风吹起,在定睛一看儿媳妇已经站在自己面前了……

“妈我起来了,现在出发吗?”

吴瑞丽:“……嗯,先吃饭吧。”

现在已经是早上九点,不过吴瑞丽是个开明的人,面对爱睡懒觉的儿媳妇,她没觉得人懒惰,只觉得这是小儿女娇气,毕竟谁还没有过年轻的时候,他们家又不需要儿媳妇挣钱养家操持家务,睡个懒觉怎么了?

而且儿媳妇以前在她养母家过的不好,说不定长这么大都是鸡不叫就起床干活,现在到了他们家就该把以前缺的觉给补起来。

顾雪见干了两碗白米粥,三个花卷大馒头就小菜,终于填饱了肚子。

吴瑞丽看她吃好了,就把人带到楼上另一头自己房间,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米白色荷叶边的连衣裙。

“小雪啊,我看你过来也没带什么衣服,这件是妈去年夏天做的衣服,一直留着没来得及穿,今天咱们出门去商场你先穿这件,等到了妈给你买新的。”

顾雪见现在身上穿的还是从前李翠花给她的衬衫长裤,都是半旧的且颜色老气陈旧,样式更别说了,没啥看头,穿在她身上实在衬不起人。

也是吴瑞丽当初没想到这么多,等人嫁到家里来两天了才发现儿媳妇没衣服穿,这才打算今天带人出门买。

其实顾雪见对衣服的要求也就是夏季能蔽体,冬季能保暖,要在干干净净就最好,但现世不同往日,人还是要追求一个完美亮眼,不过顾雪见毕竟是个女孩子,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能穿漂亮衣服自然开心,也就接受了吴瑞丽的衣服拿去换上,别说,穿上对着镜子一照简直出尘脱俗清水出芙蓉。

她这辈子的五官其实和之前差别不大,就是整体看着更加精致了几分,只要稍微一收拾看着就很有范。

吴瑞丽看着儿媳妇穿上后的模样也是眼前一亮,果然长的好看的人不管是穿上一件麻布袋,还是样式略带老气的衣服都掩盖不了她的美貌。

臭小子真是赚大发了啊,睡一觉醒来就能有一个漂亮福气好的媳妇,这好事是她也愿意啊。

心里这么感叹着,等婆媳二人来到霍永城的房间看他,吴瑞丽就把自己的羡慕之情说给儿子听,昏迷中的霍永城是什么想法不知道,反正一边的顾雪见听着还是很赞同婆婆的话的。

“永城啊,面对这么好的姑娘你要是在继续无视的睡下去就太过分了。”

“小雪多好啊,福气大一来你就好转了,人又漂亮还惹人疼,你可不能一直晾着人家自己睡大头觉?”

“妈可告诉你啊,我是把小雪当成亲闺女疼的,你要是睡得太久妈估计会不忍心让小雪守活寡,也许就给她找个上门女婿了。”

顾雪见:“……”

亲妈要给儿子带绿帽,也是生平仅见了。

霍永城:……

欺负他现在口不能言是不是?

吴瑞丽把儿子威胁恐吓了一通,终于心满意足的带着儿媳妇出门疯狂购物了。

那是真疯狂,让顾雪见遗忘了许多年的、被闺蜜拉着逛街扫荡的记忆都从犄角旮旯里翻出来了,而她现在再次体会了一遍被购物袋支配的恐惧。

只见顾雪见左臂上挂着一二三四个手提袋,手里还拎着一个,右臂是同样的规模,血拼起来的霍妈好似已经忘记了她心目中的儿媳妇是个弱女子。

“小雪这件粉色的外套好看吗?”

顾雪见:“颜色太……”卡哇伊了,不是她的风格,但她没机会发表意见。

“妈你给你买了。”

“这条牛仔裤也不错要不要?”

顾雪见:“有点紧……”

“那买了。”

“咦……那边是新开的服装店吗?看着衣服不错……”

顾雪见:呵呵,你开心就好,我就是个没想法的工具人。

从一楼到三楼,入目全是各式各样的衣服鞋子化妆品,被美食诱惑过来的顾雪见是丁点吃的东西都没看见,一路到顶层后她终于意识到这是一家专卖日用品的大商场,没吃的没吃的没吃的,如此她就没有继续下去的欲望了。

“妈,我饿了。”

早上起床吃的饭已经消耗干净了,她急需补充养分。

血拼起来就忘记一切烦恼的霍妈回头,终于看到了儿媳妇身上挂满的购物袋,一瞬间她有点尴尬。

哎呀,买起东西就忘记这是儿媳妇不是老公了……

“那,想吃什么妈请客!”

一路拎着这么多东西,儿媳妇这瘦小的身体真不知道是怎么坚持下来的,想想就心疼,吴瑞丽赶紧自己接过来一部分提着,一边思考附近有什么好吃的能给儿媳妇补补。

“附近有家西餐厅,不如妈带你去吃牛排?”商场隔壁就有一家去年新开的西餐厅,她去吃过几次,味道还不错。

牛排啊?

顾雪见想了想摇头,她是喜欢吃牛肉,但是牛排分量就那么一小点都不够塞牙缝。

“那蛋糕怎么样?妈记得好多年轻人都喜欢吃这个。”

顾雪见脑海里浮现出六寸蛋糕,记忆中吃多了有点腻味,但多年不吃现在想想奶香的味道也挺馋,那就来一个……

婆媳二人东西太多,一路提着走过两条街明显不现实,好在商场有物品寄存处,他们把东西寄存在服务点,就杀去了蛋糕店。

顾雪见目标明确,过去直接点了一个六寸蛋糕,吴瑞丽不是太饿就要了一块戚风蛋糕陪着顾雪见一块吃。

吴瑞丽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是知道儿媳妇很能吃,可是吃饭和吃蛋糕又不一样,所以眼看着她把人脸那么大一个蛋糕吃完她还是觉得惊讶。

她面前的一小块她吃了一半都觉得腻味的吃不下了。

就忍不住问:“腻不腻?”

顾雪见擦擦嘴然后打了个饱嗝:“腻,可是不能浪费粮食。”

吴瑞丽叫来服务员给她上了杯白开水,然后说:“那可以带回去吃啊,又没让你丢掉,这么多奶油吃进肚子里别出问题了。”

顾雪见用水压下上涌的恶心感,也是才反应过来现在不是末世了,东西只有吃进肚子里才是自己的不然就会被人抢走,她完全可以吃不完带回家继续吃。

唉,看来她要快点适应现在这个世界,不能一直陷在以往里。

两人坐了一会消食,临走时顾雪见看着吴瑞丽让服务员打包了一块蛋糕,等付了钱她才说:“别看你爸爸这么大年纪了,特别爱吃甜的。”

原来是带回去给公公吃的。

“还有啊,小雪,永城口味像他爸爸,也爱吃甜的,小时候他不听话,吃几块糖就能安安静静待一天。”

顾雪见挑眉很意外的样子:“那还真看不出来。”

那个闭着眼睛都透露着冷峻的男人会爱吃甜的?对了他不仅爱吃甜还喜欢圆乎乎的可爱小动物,果然每个硬汉身体都有一颗反差萌的心灵吗?

“永城既然喜欢小动物家里怎么没养只猫猫狗狗的?”总不会是既喜欢小动物的蠢萌,又不愿意做铲屎官吧?

“怎么没养,这不是因为他之前非要跑去部队当兵吗?家里就他一个孩子我不愿意他去,可他非要去,我就威胁他敢走就把狗扔掉。”

顾雪见是知道霍永城的伤就是出任务受的,那就是最终当妈的用狗威胁还是没拦住儿子呗。

“那狗妈就给丢了?”

“送到他二叔家里去了,他自己弄的狗就该自己养,凭什么让老娘帮他伺候?”这话里满满的都是赌气的意味和一丝后悔。

顾雪见就明白了,那狗显然是一去不回了啊。

“那永城回来发现自己狗不见了没生气?”

吴瑞丽:“他敢,我是他妈。”说完她顿了一下又说:“在说那狗就在他二叔家里养着,他自己去了狗都不愿意跟他回来不该怪他自己不招狗待见?”

顾雪见:“……?”

什么意思这是?

吴瑞丽看着她说:“我没说过吗?永城他喜欢圆毛小动物,可是小动物没一个喜欢他的,就那条他养的狗,在送他二叔家前从来不许永城接近撸毛,还不能松链子,不然保准逃家,但到了他二叔家就特别乖,随便撸毛。”

原来是个狗见嫌啊。

等回到家顾雪见来到霍永城房间,看着护工忙了一会,她目光看向一边的热水和毛巾,这是等会护工要给霍永城擦身的。

忽然意识到自己男人的身体被人看光了啊,那要阻止吗?

想了会顾雪见还是打算不管了,阻止了护工不是要自己动手给他擦身体吗?她可没伺候人的心情。

不过通常当你这么想的时候,事实却总会往你不愿意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