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亥一直支棱着耳朵听炎和叟公两人在讲什么,一听到合并,顿时急了。

朔风和蓝山要是合并了,那他们有熊该怎么办?

有熊可是这北部一霸,难道以后要被这两个部落压下?

有熊部落处世一向霸道,想着以后要被别人打压,不免有些着急,不等他开口,炎便出声婉拒。

“呵呵,这些事先不急。”

他忌惮地看着蓝山部落的首领,面上笑呵呵,心里却不免警惕起来。

这蓝山怎么想着和他们朔风联合?

不是他多想,蓝山的实力不差,便是上次和有熊部落交锋,也没有落下风,怎么就想着要和朔风联合呢?

真论起实力,他们朔风是比不过眼前两位的。

要是为了抵御外敌,他俩联合不就行了?

想到之前的盐矿,炎心下一惊,难道叟公是猜到他们部落已经挖回去很多盐巴了?

之前他可是带了整整一个部落的青壮汉子来挖盐巴,部落里储存下的盐巴省着点用,估计可以用几十年。

炎心里有些紧张,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叟公的脸色,却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见他拒绝,叟公也不恼怒。

他本身就是故意试探,这个地方是朔风部落第一个发现的,他就不行他们之前没有占便宜。

不过现在不是撕破脸理论的时候。

数个部落联合起来抓捕了一大批山羊,但并没有就此罢手。

而是让人将捕获的山羊送回到部落处,然后继续潜伏。

几次下来,能抓到的山羊时愈发的少,几个部落的人才恋恋不舍地罢手。

从来没有哪次狩猎这么爽过!

这些山羊简直就是傻傻地自投罗网,他们都不需要外出寻找。

要是能一直这样就好了,众人心下感叹,不过他们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是想想罢了。

想想今日的收获,那些被抢了粮的部落心底都松了口气。

没有羊群再过来,却没有一个部落离开。

还有这么多的盐巴在呢,傻子才会离开。

所有的人都盯着盐巴,挪不开脚,便是已经占过便宜的朔风部落也一样。

他们本来还打算等明年春时再来跑一趟呢,没想到现在就将这儿给暴露了。

“这些盐巴怎么办?”

“自然是要挖出来!”

这不是废话吗,关键是要怎么分呢?

在场之人看向盐巴的眼神都格外火热,恨不得立刻将它们搬到自己部落去。

上次,朔风部落已经挖去不少,剩下的都是不好开采的,可即便这样,这些人也不嫌弃。

怎么会嫌弃呢,多使点力气就是了,要是还不行,那就再多花些时间。

“咳……你们看,这些盐巴……”

“不如也像那些山羊一样,我们一起挖出,然后每个部落再分些……”炎开口提议道。

叟公眉目舒朗,表示赞许。

这次他们部落来的人最多,这样的话分到的盐巴也会是最多的。

黑亥脸上有些不忿,早知道就多带些人了,唉,没想到啊,真是失算了。

几个部落之前制造木筏,今日又抓了一天的山羊,可谓都有些精疲力竭,最后,商议决定,每个部落各留下两人在此处看守,此时天色渐晚,先回去歇息。

此处除了山羊,并无其他部落,几乎没有外人过来。

留下一些人手,不过是防着这些在场的部落。

他们都担心,会有人趁夜色深时,来偷挖盐巴,都留下几个人手,算是有制约效果。

朔风部落。

白日猎到的山羊已经被几个部落瓜分完,山雀等人早就运送了一批山羊回来。

这些被运送回来的山羊,并不都是死的。

在众人前往盐矿地前,程扬还让人准备了长矛和麻绳。

长矛就是那些被削尖的木头,特意挑选比较细的木头制成的,这样拿起来轻,用起来更方便,但是这种木材又不已断。

程扬初时发现时,也是很惊喜,这简直就是为狩猎准备的好材料啊。

而麻绳就更容易造了,程扬发现了一种很想青麻的植物,纤维比较长,之前部落里还会用来取火。

这些青麻都是采摘好晒干了的,而麻绳也不是什么难得工艺,很快便赶制出一批。

众人狩猎时用的是长矛,可以远攻,那些山羊们很少可以逃掉。

但并不是所有的被捅伤了,这样也不好运送回来。

大多数山羊,被他们用麻绳系着赶回部落。

程扬寻思着,这么多的山羊,没必要一次性杀光,不如留几只进行养殖。

要是成了养殖大户,以后就不用辛辛苦苦地狩猎,还要靠运气吃饭,既危险又不稳定。

因为第一批山羊赶回来得早,已经有一头被风雷宰了准备下锅,可大家伙儿却嚷嚷着不干。

上次魃陀猎到了一头雌鹿,族人们便想尝尝程扬的手艺,后来因为流人一事而坏了心情。

如今部落里满载而归,还有吃不完的盐巴,想想心里就美得很,不吃顿好的怎么行。

他们要吃成羊做的!

部落里的防御沟已经挖好了,比原先设定的更深更宽,不怕有人来抢!

成羊目前还是个八岁的小人呢,怎么可能一个人做这么多的放?

当然,一个人虽然不行,但是多喊几个人帮忙却是可以的。

因为这几日忙着伐木造筏的,大人们都很忙碌,而他这么大的孩子们却是很清闲,毕竟那种活他们做不了,现在又没有果子可摘了。

程扬带着一批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捣腾起来了别的玩意。

程扬烧制的肉食闻着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是用煎的,而不是像他们那样烤的发黑,再涂上一些酱料,自然是美味。

而想要煎肉,必要的工具是不可少的。

他们找来许多扁平的石块,并制了很多粗细不一的筷子。

石块是用来煎肉的,而筷子则是程扬铁心要安利给他们的。

用手抓食物吃,实在是太不卫生,他怀疑部落里人口少,很有可能有族人是死于饮食不卫生。

听说肚子里有蛔虫也是会死人的。

如今林子里的果子不多,程扬他们找了很多地方,也才找到几颗挂果的树,折腾出了一些酸酸甜甜的酱,估计只够吃一顿的。

炎有些发愁,他看向几位族老,“你们说,这叟公怎么突然就提起部落联合之事?”

部落联合可不是像他们今日这样的联合,他们目前只是一起狩猎,完事了还是各归各家,若是部落联合,那以后大家就在一个锅里吃饭,睡在同一块地盘上。

“怕不是猜到了咱们有不少的盐巴……”

叟公是个年纪比较大的人,在平均寿命只有三四十的各部落中,他算得上是一个老者,然而却身体健壮,精神抖擞,最重要的是他这人比这些部落里的大多数都聪明,将蓝山从一个闻不见名的小部落拉扯到如今可以和有熊相比的大部落,让人不敢小觑。

“怕什么,咱们事前就将盐巴藏好了!”

经过被抢一事,部落里族人心都发慌,不把好东西藏好,睡觉都不踏实,生怕有人会来抢。

“你没有答应他吧……”

“我当然没答应!”

炎心道,他怎么可能同意,他又不傻。

如今他们朔风和蓝山相比,还是弱了一些,要真是合并到一起,那以后肯定就要听他们的,那就是将部落的掌控权交给别人了。

如今他们部落有吃不完的盐巴,现在还有这么多的山羊,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他是有多想不开才会答应和蓝山合并?

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