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清嶺没跟程彻说的是,大概半年后, 他有次去S市出差, 还在街上又遇到过颜珍一次。

 一起去喝了个茶, 颜珍说:“我在这边过得不错呀,他怎么样?”

 赵清嶺:“他不就还是老样子。”

 颜珍:“我在这边交到了不少新朋友,都挺复杂的、也挺丧的, 哈哈不过像我这种心理阴暗的女人,就适合和跟很丧的人做朋友。”

 “他呢, 有没有交新朋友啊?你得给他把把关,别再让他被人骗。”

 分别的时候, 赵清嶺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几个月不见, 你瘦了嘛。”

 颜珍:“哎呀,看你小嘴抹了蜜似的。”

 再后来, 大概又过了一两年,赵清嶺家门前的邮筒收到了一张喜帖。请帖附着一张卡通Q版婚纱照,应该是颜珍自己画的。新郎被她画成了个三白眼,个子好像也不太高, 站在她身边反而显得小鸟依人状。

 但看她画的新娘笑脸带着红晕, 应该很幸福。

 赵清嶺:“去吗?”

 虽然很久没来往了,但是毕竟结婚新娘子最大,随即他又想了想:“唉,按照那个女人的个性…指不定只是想骗个大红包而已。”

 然后, 跟程彻相视而笑。

 在这个世界上, 大概每个人都有过很多可以叫做“朋友”的东西, 大家相遇、分开。有的一直在身边,有的变成了一年一次、几年一次的交往,甚至变成了只有婚礼和生日宴才能见到对象。

 “所以这个世界上才有爱情。”

 那时候,坐在门廊的齐危说。

 “啊,当然这话不是我的说的,是我硕导说的。我本来以为像他那样的人应该不相信这些,可是有一次上课的时候,他说过他真正相信长久的不是‘婚姻’这个制度,而是‘爱情’这个东西。”

 “虽然也经常有研究,说爱情只是激素和荷尔蒙,会在一年、两年就自行消退。但事实上,这个世界上很多很多的人,是爱了对方一辈子的。”

 而在这个时候,他们按照齐危的说法,至少在他眼里,赵清嶺和程彻已经是“可以白头偕老的样子”了。

 …

 也同样是那几年,对手公司“未来旅游”的总部也搬到了S市,许博也跟着调过去,成了S市总部的一个分管领导。跟程彻依旧偶尔联系、研究研究产品路线,平常互相点个赞什么的。

 其实颜珍的请贴上,其实是出现了新郎名字的,但这个名字因为太普通了,毕竟张博,王博,李博,许博什么的,大概谁的人生中都有一两个。赵清嶺和程彻谁也没多想。

 结果到了结婚现场,发现这两个人居然搞在了一起。

 简直是世间缘分诡异莫测。

 许博:“哎你们还有脸吃惊?我还想问问你们俩够不够意思呢,明知道我缺女朋友,身边有这么漂亮的美女不给我介绍,最后我跟她还是自己通过相亲中介认识的!真的,靠不靠谱啊你们!”

 赵清嶺:“但是…”

 但是他分明记得颜珍自己身高175,曾经信誓旦旦“175的男人老娘得低着头看,绝对不找”结果新郎许博就是175整,一厘米也不高,站在颜珍身边小鸟依人。

 同时他也记得许博说过喜欢温柔型。说过有一个那样作翻天的妹妹已经受够了,绝对不再要作女。

 许博:“所以最后找了颜珍啊,颜珍不就是超级温柔可爱、宜室宜家的那种我的理想型吗!”

 赵清嶺&程彻:“…”这人的眼睛,是被恋爱滤镜给弄瞎了吗?

 许博:“不过话说回来程总,你怎么连参加个朋友婚礼都要带着你们老板一起来啊?话说待会儿不是还要去工作吧?对了对了…”

 他凑过来,一如既往的八卦,一脸求知欲小小声:“你以前的那个有夫之妇女朋友,到底离婚了没有?你们还处吗?”

 没得到答案,就被新娘颜珍拽着耳朵拎回去:“跑哪去了,姑妈和阿姨等着咱们合照呢!”

 赵清嶺&程彻:“…”是真的,服。

 记得在刚发现新郎居然是许博之后,赵清嶺就大大地叹了口气,直摇头,说这一对真的自求多福吧。那时候程彻还戳了一下他,说人家结婚呢,你就不说点吉利的。

 然而,等如今亲眼看到许博这种傻白甜智商水平还敢跟颜珍结婚。

 真的,自求多福吧。

 …

 时间回到当下。

 当年程彻的案子,赵清嶺找老爸那边的管家重新查了一下。本来还想说要去找找那些人麻烦的,结果十年过去,天道自己有循环,当年的法官、还有两个官二代的爹都先后因为经济问题翻了车,现在都关着呢。

 至于俩官二代自己,一个后来跟人在酒吧打架致人重伤还在蹲,另一个嗑药正在强制戒,家家愁云惨淡。

 而陈懿扬那边,赵清嶺也去找他好好聊了一下。

 可惜陈懿扬的道歉态度并不诚恳。在赵清嶺严正警告他以后不准再招惹自己男朋友之时,非但不置可否,还敢毫不顾忌地当场继续盯着程彻瞧,颇有一副就是犯贱不怕死的既视感。

 从陈懿扬的律所出来,赵清嶺:“唉。”

 程彻想安慰他两句,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毕竟,自己这么普通一人,居然也有一天可以充当“红颜祸水”的角色,搞得让人家十几年兄弟反目。这种感觉,实在未免也太诡异了,真的。

 他这么想着,又回忆起从第一次见面起,那个陈律师就非常令人万分费解的操作。

 不管是蹲下来给他系鞋带也好,查他的过去、要挟逼迫他也好…至于吗?他要是个魔性的、人见人爱的大美人也就算了,问题是大家眼都不瞎,他确实一直无人问津啊?更何况以陈懿扬的外在条件,那闪闪发光长相、工作、经济实力,找谁不行非要找他?

 赵清嶺:“其实,陈懿扬他以前有个对象,跟你有点像。”

 程彻:“??”

 “高中的时候,是那个人先喜欢的陈懿扬。陈懿扬跟他交往的时候,倒是也没有很把人放在心上的样子,可是分手之后就不行了,很颓、经常发疯,断断续续好多年,你别看他现在是个律师,之前干过的奇葩事也一堆。”

 “倒是那个人,当年那么喜欢,却早就已经走出来的了样子。”

 说到这儿,赵清嶺突然停下脚步,他的身边是一个报刊亭。

 他指着一本时尚杂志,让老板取下来给他。

 杂志的封面是一个人男人,样子很帅,眼神冷冷的、桀骜不驯又性冷感的样子。封面这男人好像是国内出去的超有名的国际名牌的珠宝设计师,程彻对他略有耳闻,人帅、实力强,在国内粉丝也很多。

 “你看,不仅走出来了,还混得风生水起。这人就是陈懿扬以前那个对象。”

 程彻:“…”程彻:“?!?!”

 人家那么帅,看着这么有质感!跟他哪里像了?

 赵清嶺:“诶,我觉得还是有点像的吧?你仔细看他的眉眼,而且吧,这个人的性格,以前好像也跟你差不多。”

 赵清嶺高中时见过陈懿扬前男友的次数虽然不多,但总归是有那么几次的。

 记得他们一伙哥们在一起吃饭喝酒唱K,那个男孩就坐在角落,平凡的、拘谨、安安静静,不疯不闹只偷偷守着陈懿扬。

 悄悄倒他的酒、藏他的烟,偶尔被吼也傻乎乎的、默默隐忍不做声。能有个这么爱他、又乖巧可爱的“老婆”至少赵清嶺当年是偷偷很羡慕陈懿扬的。

 “可惜,陈懿扬不珍惜。”

 “…”话虽这么说,赵清嶺却有些纠结的样子:“但其实吧,好像也没有不珍惜。就,虽然陈懿扬一直嘴上不肯承认,但我觉得他应该也是很喜欢这个人的。”

 “他对象喜欢蓝色,我还记得,高中的时候陈懿扬经常买蓝色的玫瑰送他。十年前那个时候这玩意儿还很稀有,我后来听说,是陈懿扬专门问花店订的,当时全城就只有一家花店,特意给他专供蓝色的玫瑰花。”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程彻的生日宴,赵清嶺也选了蓝色的玫瑰的缘故。

 不仅仅是因为颜色和宴会的海洋主题很搭。还有就是当年的印象太深,导致他一思考什么花最“贵”就直觉地想起蓝色的玫瑰。

 “…”程彻翻了翻看了看手中的杂志。

 喜欢蓝色这一点,这人似乎多年没有变呢。

 此时那位设计师的专属介绍里,依旧在大篇幅展示他最新创作的精美海蓝宝石项链作品。专栏还说他似乎打算回国做自己的独立珠宝品牌,独立品牌的名字,也带了“蓝”字。

 “只可惜别的都变了,”赵清嶺叹道“你要是见过他以前的样子,就会觉得他以前跟现在完全像两个人。”

 “说起来,陈懿扬也是惨。单身等了那么多年,结果人家既有成绩又有名声了,还在国外混了一圈见过世面,估计就算回来也瞧不上他了吧。”

 当然,惨归惨。

 因为惨,就想拿他家宝贝当替代品是什么鬼?真是活该被甩!

 这么想着,看看杂志上那男人高冷又孤傲的脸,赵清嶺突然又很担心。

 “彻彻,彻彻~”

 大街上的,就开始撒娇模式:“彻彻,所以,你可千万不要变啊!”“以后不准再加班了!还有,不准再那么严格地控制饮食、去健身房!当年就是因为陈懿扬他对象天天特别努力、变得超级优秀、工作也越来越忙、然后追求者也多了起来,然后陈懿扬觉得他没有以前那么粘他了,就吃醋吵架,两个人吵着吵着就分了!”

 “我们绝对不能走他们的老路!”

 “你在公司里的样子太帅了,这不行!再被人盯上我要不高兴了,走走走,我们买衣服去!”

 程彻期初不明白赵清嶺带他“买衣服”是什么逻辑,但很快,他就开始大彻大悟。

 毕竟在一起一年了,他的衣品早就被赵清嶺完美培养了起来。什么衣服适合他他很清楚,但那些适合他的衣服,赵清嶺偏偏死活拽着不准他买。

 然后,以“衣品好”著称的赵清嶺亲自给他挑了个套头毛衣。温暖的小动物毛皮米色、毛茸茸的质感,程彻穿上之后,看起来异常居家。

 就…倒也不能说很难看,但感觉就只能在家的时候休闲穿。还稍微有点土不拉几的。

 赵清嶺:“好看!以后就穿这上班!”

 程彻:“…”他觉得他也不能任这货为所欲为,果断黑框眼镜下眼睛一眯,反将一军:“好看?你自己怎么不穿?你也买一件咱们穿情侣款?”

 赵清嶺:“诶?好啊。”

 事实证明,人靠衣装这件事,只在人的颜值在不足以达到“披麻袋都好看”的情况下奏效!

 一件程彻穿了土不拉几的居家服,赵清嶺穿上了之后,就,完全没有影响。

 原来该怎么帅,如今还怎么帅!

 …

 当晚,程彻就穿着那件土不拉几的毛衣,跟赵清嶺、齐危三个人一起在家煮火锅,吃了顿大餐。

 席间,赵清嶺一直给他的碟子里无限夹肉,大吃一顿后晚上还不准他上跑步机,连齐危都被他的迷惑行为搞好奇了:“学长你在干嘛?”

 赵清嶺倒也有脸直言不讳:“我?努力把嫂子你养土、养肥、养圆啊,这样以后就没人跟我抢了。”

 “…”齐危的眼里,充满了观看弱智儿童的怜悯。

 然而几天后,那天是周末,齐危睡到下午下楼,惊恐地发现程彻居然正一副很放松的样子、头发散乱带着眼镜,抱了个毯子歪在客厅一边吃爆米花一边看电影。

 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了,狐疑地过去:“小程哥,学长呢?”

 “回家去了,他爸找他。”

 齐危:“…”真的,不是眼花,他在毯子下面确实看到了小程哥的jio。问题是!小程哥以前不是这样的啊!

 以前就算一个人在家,他也觉得是正襟危坐、超级坐有坐相的那种,绝对不会把腿盘在沙发上,绝对不会!

 而且,他在吃啥?微波炉焦糖爆米花?之前学长买的时候,不还被他训斥了不准再买这种垃圾食品吗?再定睛一看,前面的桌子上居然还放着一听可乐,还不是无糖的那种!

 齐危扶额:“小程哥,你…不是吧?!”总不至于爱情是那么盲目、那么没原则的,学长想让你变土肥圆,你就花式努力、达成他的理想?!

 程彻:“没有,我就是、稍微放松一下而已。”

 “…”“那什么,我偶尔也有想要松懈一下的时候啊?”

 “…”“而且,反正他都说了不介意…”

 齐危:“那也不能他说什么,你就听什么啊?”

 程彻:“呃…”就,该怎么说呢?眼前齐危还是一脸替他担心杂糅着黑人问号不解脸,程彻也不知道该具体怎么解释。

 这一整年来,他一直在很努力地改变,想要更加配得上赵清嶺。但赵清嶺那边,其实根本没想让他变。就算他一直不够优秀也没关系,就算和以前一样怂、自卑、阴暗也没关系,赵清嶺全部都接受。

 从一开始,就是全部接受的。

 即使是那个不够好的自己,哪怕是坐过牢甚至有过更加黑暗的过去,他都愿意要。

 这个认知,让程彻最近开始觉得人生无所畏惧。

 当然他并不曾后悔自己这一年来的成果,也没有想要放弃将来的努力——就是突然觉得如释重负、特别轻松。

 也终于可以不用每天特别紧绷、克制,营造完美的形象。

 因为,就算是稍微没用一点、懒一点,他也不会就因此不喜欢自己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