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费烈出院了。
若不是父母和孟卉勇坚持,其实他根本就不用住这么久的院。就算再怎么照X光,再怎么用进口的药,再怎么特别看护,他那绑了石膏的右手也就是这副样子了——两个字:废了。
因为不能用右手,这几天一直都是孟黎娜在照顾他。拿东西、吃饭、喝水、洗脸、披衣服、穿鞋…除了不能跟去厕所,她几乎二十四小时在他的身边。
不是没有感动。
有时候半夜醒来看见她趴在他的床边熟睡的时候,内疚和怜惜也会在刹那间涌上心头。
黎娜就如她所说的改变了。
现在的她总是一身黑色,温顺甜美被倔强固执的神情所取代。她不再说什么“红玫瑰白玫瑰”之类莫名其妙的话,也绝口不提“康宛泠”这三个字。可是她却固执地紧紧黏在他的身边,无论用怎样的借口,也不能把她赶出一米之外。
而与此同时…
在父母和孟氏家族的簇拥下,费烈穿过长长的走廊和大堂,终于来到医院的大门前。
抬头看向医院门口熙熙攘攘的人流和车来车往的马路,一抹苦涩的笑意浮现嘴角。
与此同时——跟孟黎娜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这三天里,康宛泠竟然一次都没来看过他。
他不知道她这几天过得怎样,会不会害怕,脸上挨的那下会不会疼,还有…她可曾像他惦记她这样地惦记过他?
打架那天晚上的混乱场面他已经记不清楚了,可是,她像一只发怒的小猫般冲向那个满嘴黄牙的恶心家伙,然后勇敢地一口咬下去的情景,始终历历在目。也许终其一生,他都不会忘记她曾为了自己而如此拼命…
最后环视了一眼周围的人群,他终于低头钻进孟叔叔特地派来的黑色奔驰车的后座。
或许是他太奢求太贪心了。可是…
他是真的想见她,哪怕,只是远远的一眼也好…
康宛泠看着他低头坐入轿车后座。车门随即被等候在一边的司机关上。
等孟家和费家的人全部上车后,那两辆停在路边的黑色轿车缓缓起步,平稳地穿梭在车流如织的马路上。渐行渐远,直到,终于消失不见。
而她,则缩在这几天一直被她霸占着的面对医院的街心公园长椅上,除了傻傻地抱着一盆可怜兮兮的黄色郁金香外,什么也做不了。
自从打架那晚以来,平生第一次,她知道了什么叫做度日如年——看不进书,写不了剧本,吃不下饭,也睡不着觉。哪怕是在课桌上趴一会儿,刀尖扎进费烈手中的噩梦也会一再出现。她唯一能做的,只有守在医院附近打听消息,或者,坐在这里流泪发呆。
三天.
在这条长椅上守了三天,等了三天,也窝囊了三天。本来已经下定决心,想趁今天他出院的时候,像朋友一样坦然地迎上去,送上鲜花以表达感激和慰问。然而事实却再次证明了,她终究不过是一个胆小鬼,没有勇气上前,没有勇气面对孟黎娜,更没有勇气去假装…假装他对她来说只是个普通朋友。
低下头,看向手中的花。
黄色郁金香。
她本来想送他雏菊的,因为那些灿烂而又充满生命力的小野花才是她的最爱。可是,在花店付钱的前一秒,她却把雏菊换成了郁金香。
“你的笑容里含着阳光。”
还记得那次参观画展的时候,他曾这么说道。
虽然只是随口说着在荷兰听到的一个故事,可是,在那个静静的夜里,当他凝视着她的时候,她是真的相信——在他眼中的她,是美丽的。
然而现在…
看着花盆里因为缺少水分而显得有些枯萎的花朵,再抬头看向那两辆豪华轿车消失的方向。
黄色郁金香或许有许多不同的花语,可是眼下,最符合此情此景的,却只有一种:
——无望的爱。
周末的时候“乡下妹”康宛泠再次成为了S大的年度风云闪耀人物。
由于独家大爆猛料,《超级娱乐》也再度荣登畅销杂志排行榜第一名的位置。帮助它登上榜首的那篇文章的标题,正以占据封面二分之一版面的粗黑字体超级醒目地出现在每一个书报摊张贴的海报上。
——《戛纳影帝演绎现实版白马王子与灰姑娘恋情:季昱成神秘女友竟是本校学姐?》
伴随着大大的问号的,则是一幅因为偷拍而显得有些模糊的照片:阳光下翠绿色的草坪上,一个戴着墨镜的男生舒适自在地躺着,而坐在他身边的女生则正回眸凝望着他。
尽管照片分辨率不高,尽管男主角有覆盖住半张脸的超大墨镜作为遮挡,可是,只要稍微熟悉一点儿的人就一定会马上认出,那个完美瘦削的脸部轮廓和唇边若隐若现的迷人微笑绝对是属于季昱成的。
至于“黏”在他身边的那个可恶女生…
“康——宛——泠!”
文丽娜紧紧地掐住了康宛泠的脖子。
“你真的很过分欸!哪里都有你,哪里都是你!无论是元旦的新年晚会,还是去洛杉矶游学,还是在延中绿地晒太阳…为什么每一次都少不了你这个家伙的出现?!”
“呃、呃…”康宛泠努力试着发出类似于“我”的声音。
丽娜的尖叫声越来越大,手指上的力气也在逐渐加大。“真是很煞风景欸!你知不知道我已经忍你很久了?你知不知道你打碎了多少痴情少女的心?!在满地的心灵碎片中,最CJ、最SL、最TM的那一颗,就是你的死党——我的心,你知不知道?!”
CJ?SL?TM?
话虽然说不出来,至少她还能瞪大眼睛表示自己的困惑。
“纯洁、善良、透明。”果然,闲坐一边的小西冷静地加上了注解。
要不是被掐住了喉管,康宛泠说不定真的会吐出来。拜托,这种怪兽居然还有脸说自己有最纯洁最善良的心?最BT还差不多。
“丽…丽娜…”
“为什么?!”丽娜哀号着,手指好不容易松开康宛泠的脖子,却又立刻死死地抓住了她的脸“让我好好看看你这张脸:眼睛不大,鼻子不高,嘴巴也只是刚好及格而已…为什么…为什么所有的帅哥都会绕着你转呢?!…难道是因为你皮肤好?”她连忙看了看墙上镜子中的自己“我最近的痘痘也少了很多啊!要不,是因为你下巴尖?”她侧过头端详起自己的侧脸“我箍过牙以后下巴也不太宽了啊…”
“光是戴牙套有什么用啊,”小西一边嗑瓜子一边看好戏“最近比较流行的是削骨整容。”
“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你清汤挂面似的头发?”丽娜继续扯着康宛泠的脑袋和自己比较着“虽然老土,不过你的头发倒是有些类似于最近流行的BOBO头、SD娃娃头之类的…”她终于沉思着松了手“难道,我该去换个发型了?”
“你要换的才不仅仅是发型呢。”小西一边坐在床上晃着双腿,一边剥瓜子“听我一句劝,丽娜,你不如学学某些美女明星的样,索性人间蒸发,彻底消失个三五年,把身上能够换的部位全都换一遍。等几年后再出现在我们面前…哇塞…”她夸张地一伸双臂。
“好美!”丽娜无限向往地接口。
戴小西啐出一口瓜子壳:“好假!”
趁着她俩斗嘴的时候,康宛泠躲回到自己的书桌后——也是文丽娜的魔爪伸不到的地方——拿起刚才被丽娜扔过来的那本《超级娱乐》。
除了封面触目惊心的照片和标题外,整本八卦杂志的三分之一篇幅,几乎全都围绕在季昱成和她的身上——大量的文字夹杂着更大量的照片,图文并茂,绘声绘色。
…早在去年元旦的时候,本刊就曾经刊登过超级明星季昱成和某位女生一起出席晚宴的照片。而不久前播出的某档电视访谈节目中,阿成更是首度坦言自己目前正在恋爱中,引起无数Fans的心碎和好奇。在此援引一下阿成当时说的话:“这场恋爱,我不知道会持续多久,几秒,几天,还是几个月;我也不知道这段关系将会是认真的,还是只是一场玩笑而已…”不论是认真的还是只是一出游戏,在这场正在热播的爱情连续剧中的女主角,她,究竟是谁呢?
放在这段文字旁的,是两张照片。一张是元旦晚上,她从季昱成车中钻出来的画面;而另一张,则是延中绿地上她回眸望向死鸡时被抓拍到的侧面特写。好像还嫌这样都说得不够清楚似的,在那两张照片上,分别用黑色的水笔圈出了她,接着再用一个箭头拉到了旁边。在那儿,有一排手写体小字正等待着读者的目光——“传说中的绯闻女友!”
…本刊记者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之后发现,这位“女主角”不是别人,正是去年元旦时曾经陪同季昱成一起出席晚会的女孩;而她的身份,则是S大中文系的一位在校学生。
如果说,照片还不足以为证的话,那么,让我们再回顾一下阿成在S大进修这半年时间里的通告和拍摄等工作安排吧。事实上,除了偶尔出席一下“晚会”上一下“电视访谈”节目之外,他几乎推掉了所有的剧本和角色。在这大半年里,他唯一同意参加演出的,是S大的一出校园话剧《海边》。或许有人要问,只不过是一部学生作品而已,究竟是什么引起了身价高达千万的戛纳影帝的兴趣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海边》的编剧是谁——
紧随其后的,又是一张照片:《海边》的全体演职人员站在舞台上,向台下的观众微笑挥手。同样,一道该死的黑色水笔再次把站在边上的她圈了出来。
但是,故事还没有结束。
平心而论,其实并不能说阿成在这段时间里,完全地荒废了自己的事业。毕竟,他在今年的二月到四月之间,也曾远赴洛杉矶,除了和好莱坞的制片人联系之外,也参加了一下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影视系的短期培训班。可是,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又是谁陪他一起远渡重洋飞往美国,又是谁和他一起在UCLA里参加培训,并且照顾阿成的生活的呢?
当然,每个问题都有照片作为回答。这次照片中的场景换成了国际机场。在一片繁忙的景象中,水笔圈出了鹤立鸡群戴着墨镜一脸死跩样地站在贵宾通道入口前的季昱成,以及在他身后那个满头大汗狼狈不堪地拎着老土旧行李箱的“乡下妹”
答案似乎已经不言而喻了哦!
频繁出现在阿成身边的这位S大二年级女生名叫康宛泠。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学生,家庭背景也没有任何的过人之处,但是显然,我们的“影帝王子”却似乎对她情有独钟。在整整大半年的时间里,为了她,阿成可谓是放弃了一切。
这段恋曲将被谱出怎样的爱情乐章?请继续关注本刊,我们将不定期地为您跟踪报道…
作者的署名,颇为谦虚地放在了文章结尾处的右下角——“本刊首席记者:方莹莹”
如果说有什么读后感的话,康宛泠总结了一下,大致有三条:
首先,以莹莹中学时代作文从来没有超过及格线的水平来看,这篇报道居然通篇都没有出现一个错别字或一句语病,还真是应了那句“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的老话呢!
其次,当个狗仔MS真的挺适合这家伙的。进入《超级娱乐》才多久哦,她就已经当上了所谓的“首席记者”哈!还真是前途无量呢,说不定就连主编的位置都已经指日可待了!
排在最后的,才是愤怒。
说实话,她几乎都已经习惯了。朋友是用来做什么的?答案只有一个——当然是用来出卖的啦!以她被方莹莹出卖的次数来看,她们俩果然是当仁不让的“死党”!估计直到她进棺材的那一天“首席记者大人”也都还会在追悼会上声泪俱下地散布她这一生曾经发生或没有发生过的恋爱故事。为了防止这一幕的发生——康宛泠软绵绵地趴在了书桌上——也许她应该事先就在遗书上写好:“本小姐的追悼会,方莹莹与狗不得入内…”
话又说回来了。现在的她,是真的…很想去死呢。
所谓的“入土为安”是指死了以后就能获得安静了吧?如果真能这样的话,她愿意从此刻开始就长眠不醒…
“哔——!”
宿舍门口对讲机传来刺耳的蜂鸣声打断了康宛泠的昏昏欲睡,也顺便事与愿违地再度提醒她,以她现在命犯煞星、流年不利的运气指数来看,别说“长眠不醒”了,或许就连“小睡片刻”的愿望都不一定能够得到满足。
“找——谁——啊!”
文丽娜嗲到令人头皮发麻的声音紧接着响起。这是她的另一个招牌特征:只要是和男生说话,哪怕是隔着电话或对讲机,她也必定会捏紧嗓门加重鼻音用气声发出让男生忍不住抓痒让女生忍不住抓狂的声音。
“康宛泠有人找!”对讲机中传来楼下宿舍管理员大妈的回答。从声音的嘹亮度来看,该欧巴桑明显正处于兴奋状态“找你的是‘影帝王子’!就是今天《超级娱乐》上跟你一起上封面的那个!”
尽管最近事业停滞不前,但显然,拜八卦媒体穷追不舍的绯闻报道所赐,季昱成的人气已经超高到了爆棚。不但顶着“影帝”光圈,更被册封为了“王子”所到之处,就连脚下踩过的烂泥都有人顶礼膜拜。
而此刻,他在女生宿舍楼前的出现,更是引起了整幢楼火山爆发般的轰动效应。一层又一层楼的女生以沸腾而下的火山岩浆之势,迅速淹没了设在一楼的会客室以及会客室外的走廊。
除了“小成成!”“王子!”等等的恶心称呼不绝于耳之外,几乎每个女孩都人手一册地拿着这一期的《超级娱乐》。“给我签个名!”“鸡米花”们(这是康宛泠为季昱成的Fans起的简称)挥舞着杂志要求。而当死鸡接过之后,所有人又都不约而同地把手指向封面上康宛泠的脸“就签在这里!签得大一点儿,最好把她的脸盖掉!”
也好。
康宛泠垂头丧气地如同幽灵般飘过人声鼎沸的会客室门口。
再怎么样,把名字签在脸上,也总比把她的照片抠下来贴在墙上当飞镖靶子射要好得多。
没有人注意到她——她试着透过人群的层层缝隙往会客室里看——鸡米花们正处于群情激奋之中,而在里三层外三层女生包围圈的中央,死鸡也显然正不亦乐乎地享受着由于自己的出现而引起的混乱场面。
“签这里?”他一边假惺惺地确认,一边用荧光笔在她的脸上签下自己的大名“不过说实在的,这张脸居然和我一起出现在封面上,好像是有点儿煞风景哦!”
切!典型的又嚣张又虚荣的臭男人。
不过,既然这家伙忙到根本就没工夫注意到她的话——康宛泠偷偷转过身,试图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飘回楼上——是不是也就意味着即使她不出现对他来说其实也无所谓呢?
一步,两步,三步…直到来到电梯门前。只要按下按钮,等到电梯门打开,她就可以从这个混乱荒诞的世界中退场,然后,继续把头埋进安全的沙堆中…
“姐姐——”
一个甜到发腻的声音若有似无地传来。
不,不可能。除非像天线宝宝一样头上装了雷达,否则淹没在茫茫人海中的他,才没有可能看到她呢。所以,一定是她受的刺激太多,以至于开始出现幻觉了…
“阿泠——!你怎么不理我啊?!”
就像拥有瞬移技能一样,下一秒,这个原本应该还在会客室里的声音竟然在她的耳边响起。与此同时,一条修长的手臂搭在了她身边的电梯按键上。不但姿势暧昧,更重要的是,阻挡住了她按下按钮的动作。
康宛泠欲哭无泪地抬起头。
那家伙好整以暇地站在距她不到10厘米的地方。他摆着最完美的Pose,低头望向她,脸上漾开醉人微笑。
“你…你找我干什么?”
死鸡的笑容变深了。
原本喧闹不堪的走廊瞬间寂静无声,就像夏天闷热午后雷声炸起的前一秒。
她屏住了呼吸。果然,惊雷紧跟着响起,与此同时,无数道由杀人眼神化作的凌厉闪电劈头盖脸地向她射来。
“找女朋友当然只有一个目的…”季昱成心无城府而又孩子气地笑着说道,就好像身边没有任何观众存在一般“——我们约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