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府四艳中,元春贵为皇妃,探春才干出群,惜春聪敏擅画,唯有二小姐贾迎春,性格懦弱不说,似乎才情也远不如众姐妹。

 起诗社,她"本性懒于诗词",只好管出题限韵,却又没什么主意,于是让丫环随口说个字,选了"门"字韵,又在架上抽本书随手一翻,是首七律,便让大家做七律——只是一件极小的事,也是听天由命的做派;猜灯谜,只有她和贾环答错,贾环颇觉无趣,她却只当作"玩笑小事,并不介意";行酒令,一开口就错了韵;螃蟹宴,大家赏花钓鱼,她只拿根针在花阴下穿茉莉花儿;园中查赌,别人都无事,唯有她的乳母被查出是首家;抄检大观园,绣春囊的罪魁又是她的丫环司棋——真是好事没她的份儿,倒霉事儿却一件不落。难怪连下人也轻视她、欺负她,背后叫她"二木头",说她"戳一针也不知嗳哟一声",赌牌输了钱,敢拿她的头钗去当,出了事,倒敢勒逼着她去向老太太求情。而她应付争吵的办法,就只是拿本《太上感应篇》充耳不闻。

 如此可怜的一个人物,乍看起来简直是没有资格入住大观园、晋封十二钗的,难道她就没有任何专长或特别爱好了吗?

 其实,是有一项的,就是下棋。

 琴棋书画四丫鬟的名字,原是对应了主人的癖好的。最明显的就是惜春的丫头名"入画",其原因一目了然;探春的丫鬟名"侍书"(又作"待书"),虽然探春喜好书法的描写也很含蓄,但是从宝玉赠送她的颜真卿墨迹及她房中布置可以看出来;元春带进宫的丫鬟叫"抱琴",虽然关于弹琴之事没有正面描写,但那贾元春乃是"才选凤藻宫"的人物,琴棋书画必然都是有所涉猎的,文中看出诗技平平,大约琴艺是很高明的了。

 剩下一个迎春,丫鬟叫"司棋",而周瑞家的送宫花时,文中借周氏眼光一一写出诸女儿情态,写到迎春时,正遇上她与探春姐妹两个在下棋,可见迎春是颇好此道的。

 迎春的屋中摆设虽然没有正面描写,但宝玉在第七十九回徘徊紫菱洲时写的那首伤怀诗中倒是提过两句:"不闻永昼敲棋声,燕泥点点污棋枰。"可以想见迎春的屋子里必是设着一副棋枰,而且从早到晚可以听到下棋声。

 这便可以确定了,迎春的专长是下棋。

 元宵夜迎春的诗谜中说:

 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

 因何镇日纷纷乱,只为阴阳数不同。

 贾政猜是算盘,迎春也应了。但这很可能是她懦弱性格的又一表现,就是明明贾政猜错了,她也碍于礼貌不好驳回,只得胡乱应了个"是"。然而真正的答案很可能是"围棋"。因为只有围棋的黑白子,才可以合得上"阴阳数不同"之语,算盘虽然也可谓之"镇日纷纷乱",但又哪里扯得到什么阴阳呢?

 迎春的懦弱性格,真是自始至终,无处不现。只可叹委曲终不能求全,到底还是摆脱不了"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的悲惨命运。

 《红楼梦》现存八十回回目中,只有两条与迎春有关,一个是七十三回《懦小姐不问累金凤》,再一个就是第七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

 "懦"是她的性格,"误"是她的命运。二小姐贾迎春这一生,实在是太窝囊、太懦弱、太倒霉了,正像是围棋术语中常说的那句话:"一子错,满盘皆落索。"

 她的最终结局虽然在八十回中没有来得及写出,但是判曲《喜冤家》已经说得明白: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很显然,迎春出阁后,为孙绍祖所作践,婚后一年便死了。但是,迎春再懦弱,毕竟也是"侯门艳质"、"公府千金",为什么会嫁给如此不堪的一个丈夫呢?

 且看第七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中对这门婚事的写法:

 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因未有室,贾赦见是世交之孙,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亦曾回明贾母。贾母心中却不十分称意,想来拦阻亦恐不听,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他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为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贾政又深恶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因此倒劝谏过两次,无奈贾赦不听,也只得罢了。

 从这里看,贾赦发嫁迎春的理由并没有什么大错,那孙家出身军门,有财有势,孙绍祖相貌、体格、功夫、交际手段,样样都好,既在兵部候缺,想必前程远大,作为庶出的迎春嫁得这样一个夫婿,"硬件"上并无不妥。

 奇怪的是,孙绍祖已经快三十岁了,在那个年代算得上很"老"了,至少比贾琏大得多,又"家资饶富",为何却没有老婆呢?书中说他"未有室",这可能有两种解释,一是不曾娶亲,二是原配死了。其中又数后一种可能性更大,那么,迎春嫁过去等于是做"填房",同邢夫人、尤氏的身份相似,显然是有"低就"、"下嫁"的意味,贾母和贾政的不满意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真正有疑点的,是贾政所指的"不能了结之事"。其深层含义就是,当年孙家有事求贾家帮忙,遂拜在门下以求庇护。换言之,贾家曾对其有恩。

 然而孙绍祖却不这么认为,他非但不报恩,还反咬一口。据迎春归宁时回来转述说:

 "孙绍祖…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卖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又不该作了这门亲,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

 如何来理解这番话呢?孙绍祖的话中有几成可信?所透露出来的真正信息又是什么呢?

 固然贾家如今已非当年之势,五千两银子也并非小数目。然而贾赦买个嫣红作妾,还出手八百两银子,何至于为五千两银子就卖女儿?那周太监来打秋风,张口就一千两银子,贾琏虽艰难,也还捣腾得出,可见"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也决不至于为了五千两银子葬送亲妹子前程。

 因此,孙绍祖的话绝对是欺心昧世之言。至于那五千两银子,大抵也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最大的可能,就是因那"不能了结之事"求贾家帮忙拆理时,拿来送礼的。如今事情了结,他又翻脸不认账,得了人不算,还想把钱也要回去。

 这样的人,民间俗称为"白眼狼",文人称之为"中山狼"。典出明朝马中锡《东田集·中山狼传》,也就是我们熟知的"东郭先生"的故事:赵简子在中山打狼,狼中箭而逃,遇到东郭先生,向其求救。东郭先生动了恻隐之心,将狼藏在书囊中,骗过了赵简子。狼活命后,却反而要将救命恩人东郭先生吃掉。

 因此迎春的判词中说"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子、系"合起来就是一个"孙"字,这姓孙的狼心狗肺,恩将仇报,将来必定还会做出许多对不起贾家的事,只怕除了虐待迎春之外,还有别的反噬行为,说不定贾赦后来获罪,就与孙绍祖有关。

 倘或如此,他必定不会让迎春回家通风报信的,那么她在第八十回的归宁,就是对大观园的最后一瞥了。而她对王夫人所说的话,也就成了谶语:"乍乍的离了姊妹们,只是眠思梦想。二则还记挂着我的屋子,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

 这可谓是二小姐贾迎春留给我们的最后遗言了,怎不让人为之一掬辛酸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