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是子女因为财产阻婚而引起的。如今有的子女一见老人再婚,往往不是先考虑老年人的情感和心理,而是只想到老人的财产上,生怕肥水流入外人田,因此对老人再婚强加阻挠,老人合法再婚的路子走不通,只好搞既成事实的未婚同居;另一种是迫于世俗观念压力而引起的。比如,担心自己年龄一大把了,特别是高龄老人,儿孙满堂,家庭和睦,因情投意产生了"黄昏恋",公开婚姻登记吧,怕人笑话"老不正经",因此悄悄地未婚同居。

 当然老年人选择同居也有老年人自己的理由,首先,它可以解决现实中的很多矛盾,比如不易牵扯到财产的分配问题,不用顾及子女对再婚的态度,相对来说双方都有很大的自由,平衡了现实中存在的障碍。其次,同居具有婚姻所没有的优势。比如说夫妻双方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双方的责任感完全是受个人的情感和良知的驱动,合则久不和则分,省去了结婚离婚等很多的麻烦和纠葛。还有就是可以共享彼此所拥有的资源,还可以是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得到最大的满足

 因此,老年人是选择再婚还是同居,有老年人自己决定,但老年人在做出这个决定时一定要慎重。

 羞答答的玫瑰不要静悄悄地开

 既然老年再婚是婚姻法赋予的合法权益,就不必消极地屈服而未婚同居,而应理直气壮地依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或通过对子女教育疏导依法维权的方式。要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使子女明白这样的道理:"少年夫妻老来伴",老有所乐,老年人"黄昏恋"也是图个知己相互依托,再孝顺的子女也各有事业,总不能整天守着老人。随着中国的老龄化,单身老人的空窠孤独已经是一个现实问题。总体上虽然是老少共融、代际和谐。但是,老年人与年轻人在一起,生活习惯、社交圈、饮食要求等也有所不同,传统的几世同堂,总会闹出一些不愉快的事来。要打消子女们"只顾金钱,不顾亲情"的杂念。子女与老人关系融洽了,遗产是少不了的。作为子女为了报答老人的养育之恩,还是开明一点好。财富靠自己去挣,别盯着那点财产不放。或采取自我心理调节依法维权的方式。

 老人在再婚上的种种顾虑也大有不必。婚姻法对老人再婚又没有年龄上限,单身"黄婚恋"合情、合理、合法,有的高龄老人还到网上征婚呢。如今,新的婚姻登记手续也简化了,如果爱面子就悄悄登记,有个合法手续,把办婚宴的钱出于旅游风光一把。

 再说合情不合法的未婚同居,日后万一有个变化,反会引来很多说不明、理不清的纠纷。未婚同居也不受法律认可,依据国家婚姻法,规范婚姻登记,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或采用法律渠道依法维权方式。对少数"只顾金钱,不顾亲情"无理阻挠老年再婚的子女,只好打上法庭,告他个违法干涉婚姻自由的恶名。如果闹僵了,可以依法剥夺子女对遗产的继承权。全国人大已把维权"黄昏恋"列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老年人"黄婚恋",老年再婚,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黄昏恋"不要"羞答答的玫瑰悄悄地开"。

 玫瑰花开娇艳艳

 任何事情都有规可循,讲究章法,老年人搞对象也不例外。按照下面的步骤操作,您晚年幸福的感情生活就不会是镜中花水中月,同居或再婚也可以成为一道美丽风景,让您玫瑰花开娇艳艳。

 1。充分了解对方的性格、爱好、生活习惯,以及不良嗜好,像年轻时拍拖那样,"打牢基础再建房子";

 2。动机单纯一些,思想单纯一些,就是找个合适的老伴过日子,不把对方当提款机,当饭票;

 3。搞掂自己的子女,做好他们的工作,让他们接受对方,让子女有充分心理准备:自己马上要有个新爹(妈);

 4。搞好群众工作,了解清楚对方的子女和主要社会关系,力争尽快得到对方子女的认同,得到对方亲朋好友的认同;

 5。同居前"亲兄弟明算账",把双方的金银细软(包括私房钱)、房产进行法律公证,与双方子女进行协商,或者事先立好遗嘱;

 6。心胸放开阔些,善待对方及对方的子女。允许对方以适当的方式怀念以前的配偶;

 7。如想与对方长相厮守,尽快去民政局把结婚证领了。

 心理专家温馨提示:玫瑰不要轻易开

 我们应该看到,银发同居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慰藉单身老人孤独的心灵,给他们的晚年生活带来温暖。但银发同居也问题多多:因为不受法律保护,直接导致男女双方的生活不稳定性,不利于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当双方出现矛盾,无法继续同居下去时,容易引发财产、房子和子女态度等诸多问题;大多数单身老人同居害怕被外人知道,与社会有不同程度的疏远,一旦关系破裂,老人会遭受更大的心理伤害;银发同居还可能给一些道德不过关的老人以可乘之机,极少数老人打着同居的幌子骗取感情和钱财;还有,愈演愈烈的老年人同居对年轻人的婚姻观念也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和负面影响。

 单身老人的情感也需要得到宣泄和疏导,也需要精神慰藉。因此,我们应该以一种宽容和理解的心态来看待银发同居,不鄙视,也不赞同。我们更应该看到,由于老人自身的原因,许多单身老人同居都是以美好开始,而以混乱和纠纷收场。首先,老人同居时彼此带着防范的心理,这就失去了婚姻双方应有的坦荡和真诚;其次,老人几十年的生活经历让他们的习惯和性格已经定型,没有可塑性,这很容易与对方发生摩擦和碰撞;还有,很多老人同居时没有得到双方子女的理解,有的子女即使采取默认的态度,其内心深处对父母的同居对象也是排斥的,因此,一旦两位老人有了矛盾,很容易就将战火烧到了双方子女身上,从而导致同居关系彻底破裂,昔日恩爱的双方反目成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