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格伦在新年过后不久就到了伦敦,有将近两个月没回去了,为的就是在首都多盘旋一会儿,和更多来英国的美国人打交道。战后的大半年已经足够他看出来,如果不拉外援的话,他们靠自己恐怕没办法恢复到战前的状态,或者需要更长的时间。而欧洲大陆上其他国家根本自顾不暇,只能将目标放在北美洲来的人身上,有钱的美国人尤甚。这种事情就不是能随便找人就能解决的了,他必须亲自出马。而西德玛·鲁特,只是他的众多目标之一——他当然不可能把所有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这次和埃德加的碰面在格伦的意料之外。他以为对方还在伯明翰当那个警察局长,但是事实比他想象的发展要快。以埃德加的个性,没有事情是肯定不会自己来伦敦的,那也就意味着,有一个坚不可摧的理由让他请假。伦敦里有什么坚不可摧的呢?伦敦塔,白金汉宫,以及国王。这运气真是不错,看起来马上就要平步青云了。
当格伦深入想到这点的时候,他已经回到了自己在伦敦下榻的旅馆。洗个澡,换了衣服,他惬意地坐在桌前,晃荡着杯子里的酒液。这酒是威尔斯家酒庄酿造、自己带出来的,外头基本不供应这种奢侈品。他几乎可以想见,这个消息只要传出去,整个伯明翰的漂亮小姐眼睛里就只能看见埃德加了,想想还真是让人不虞。
不过这也没有办法,是不是?格伦自嘲地对自己说,连你的目光都盯在人家身上呢。想到对方那削薄的嘴唇、利落的下巴线条以及完美笔挺的身姿、骨节分明的手指,他就觉得身上某个地方在发烫。白天时必须克制自己,但是当空间里只有他一个人的时候,他毫不阻拦自己的思绪,在脑子里臆想着某种下流的发展——
那手指轻巧地拨开排扣,露出坚实漂亮的锁骨;外套丢弃在地,可以透过衬衫看到里头流利的倒三角身材;手套依旧戴着,皮带拉开,落在地上的时候发出哐当一声响;然后再往下,裤子拉链打开的时候,有什么精神的东西跳出来;那双手却不着急脱下最后一层遮蔽,而是伸了过来,将他先脱了个精光,然后顺着髋部按到了背后,他体内的某个地方似乎感受到了橡胶制品的刺入感,带着别人的体温…
格伦猛地睁开眼睛,血液冲上了脸。这设想的方向是怎么回事?虽然他是男女通吃,但从来都是上面的那个!难道对方给他的印象已经让他下意识地觉得,他就是处在下面的那个吗?然后他紧接着意识到,只是一个开始的幻想而已,他下面就已经胀了起来,发热发硬。
这可真是一个糟糕的发展方向…格伦瞪着天花板,试图让自己平静下去。自从他在各j□j人间周旋得如鱼得水之后,这件事就再也没有发生过。他是情场老手,从来都是他调-戏-引-诱-别人,没有反过来的道理。难道是他禁-欲-太久了吗?这会儿,就连对方的脸都没幻想到呢,他自己就先激动起来了…
然后格伦意识到他想了一个错误的方向。埃德加通常没有表情,但是那在他眼里基本等同于禁-欲-诱-惑。更别提他今天还刚好看到对方一个笑容,似乎还带着一些玩味…身体更热了。但是不能,这件事无论如何也不能发生。
在理智还在的时候,格伦当机立断,顺手就把杯子里的酒液劈头盖脸地倒在了自己脑袋上。
高浓度的威士忌淌过皮肤,蒸发在空气里,也带走了皮肤上躁动的热意。格伦又瞪着天花板看了一会儿。光想也知道,他现在的形象肯定很狼狈。但是一个人自己狼狈总比带着全家一起被人看狼狈要好,他告诫自己。
好容易等到那种感觉消退下去,格伦才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进了盥洗室。他两只手撑在台子前面,看着镜子。那里头有个人,头发湿漉漉地黏在一起,眼神里还有些残余的迷离,琥珀色酒液在脸上和脖子上留下了痕迹,然后没入了睡袍的领口里。换做是平时,再挂个玩世不恭的笑容,他一定给自己的形象打个满分;但是他现在只盯着自己看,脸色慢慢沉下来。
“你答应过父亲的,格伦。只这几年而已,你还有加文。如果你希望余生还能过得和之前一样潇洒,你现在就得忍下来。不能出错,管住自己。只这几年而已…”
空荡荡的盥洗室里回荡着这个声音,宛如魔咒。格伦直视着镜子,镜子里的人也直视着他。很久以后,镜子里的眼睛眨了一下。他总算松了口气,重新去洗澡。
又过了几天。埃德加准备启程回伯明翰,在这期间里,他没再碰到格伦。但是格伦显然有些小本事,随便打听一下,就知道——伯明翰某个富商的儿子正和外国人打得一片火热——这消息实在不算是新闻。
简直就和在伯明翰时一模一样,或者说,格伦有意向把伦敦变成他的第二舞台?埃德加猜测,并且为这种猜测皱了皱眉。似乎他每见格伦一次,对方就刷新他的印象一次。第一次没什么特别印象,第二次是个慈善家,第三次是个莽撞而精明的商人,第四次是家族里忍辱的幺子,第五次…很好,终于像众人对他的整体评价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花花公子。虽然究其原因,大概还是和利益有关系。所以也许这些印象中,最令人信服的印象是商人,一个从不让自己吃亏的人。
这人如此善变,以至于埃德加觉得他被对方挑起来了一种兴趣。想要刺探他,想要揭下那张脸上的面具,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样的…这大概是导致他发现对方一瞬间的露骨眼神而没有发火的直接原因,他想知道这个人的底线到底在哪里。
但是这通常不会是他会做的事情。埃德加回想起来这些,觉得他似乎在哪里越过了看不见的界限。他本不该对这种人或者事情产生兴趣,装不知道也要比说一些意味不明的话要好。对方身上肯定有些什么不同于常人的东西,让他不自觉地打破了他自己的教条。
如果这接下来真的演变成一种众人口里所说的关系的话…埃德加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他从未喜欢上一个女人,当然男人也没有;虽然这种事情在军营里不少见,但是如果发生在他自己身上,他还是觉得这件事难以想象。就算他想看对方真实的表情,也肯定没有把自己赔进去的道理吧?
看起来,等对方请他吃完饭之后,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好了。只要威尔斯家没有用不合法的手段来挣钱,那他们应该就牵涉不到一块儿去。而一顿饭,再折腾也折腾不到哪里去,埃德加心想。
事实证明,埃德加再次猜错了方向。他一回去就忙得脚不停蹄,积累的公务堆积如山不说,还得应付越来越多的客人。最后他都不得不让管家谎称他不在家来躲避拜访者,因为所有人似乎都认为他是个会拼命升值的丈夫或者女婿或者别的什么姻亲。这让他终于在初夏接到格伦的邀请时,大大地松了口气——至少这次假日他是真的不在家了。
邀请上写的地方在格罗瑞亚修道院附近。威尔斯家在那儿有个小田庄,正对着潺潺溪流,绿树竞相掩映,景色极其优美。埃德加来之前的想法是,一个人总会比一群人好对付;但是他到了地方就呆住了,这不还是一群人吗?
只不过,这群人可不是城里那些居心不知道在哪里的人,而是那些在修道院的孤儿。格伦有些心虚,已经打定主意要显得自己没有任何兴趣。为了避免再出现什么尴尬情况,他特意找了管事修女乔伊,告诉她,要请孩子们和埃德加一起吃饭。这种事情乔伊根本挑不出问题来,当然满口答应。
所以这就造成了埃德加遇到的这种情况。他刚从车上下来,就有孩子认出了他,一窝蜂地跑过来把他围住了。就算是他,也不得不佩服格伦的主意——就算将来这件事抖出去,别人也不能说他是故意套近乎,而只是一次慈善活动而已。这无疑也打消了他之前的顾虑,格伦对那些似是而非的话似乎根本没有多想。
虽然埃德加平时会抽空来看孩子们,但是很显然,他的空闲并不多。这时他一一安抚了他们,花了好一阵功夫,然后才发现格伦又不在。有孩子看到他在左右张望,很聪明地领会了他的意思:“子爵阁下,格伦在厨房里呢。他刚才说,要给我们一人做一份玉米浓汤出来。”
这句话里透露的信息太多,埃德加不由得掀了掀眉毛。他首先想到的是,看格伦那幅娇生惯养的模样,居然会做饭?第二反应则是,格伦对这些孤儿好像真的打从心里好。最后一个想法则是,为什么孩子们叫格伦就是直呼其名,叫自己就是阁下?
带着这些疑惑,埃德加顺着孩子们指的路,朝着厨房的方向走去。这不怎么难找,因为厨房是独立在庄园外头的小屋子。奢华肯定不可能,不过从外面看,打扫得很整洁。埃德加在进门前停顿了一下,不过听见里头的说话声时,还是抬脚走了进去。
里头的感觉看起来和外面一样,东西不多,但都摆得整整齐齐的。棕发青年正背对着他,在一口冒着蒸汽的大锅之前刨奶酪,一边刨还一边问:“这样够了吗?”
一个系着围裙的中年妇女站在他边上,眼睛直往他手上张望,一脸紧张表情。“啊…再刨点儿,会比较香。仔细手啊,少爷!真的不用我来吗,少爷?”
“这不是很简单吗?我当然会!”格伦躲过她想来帮忙的手。
很明显,格伦并不会做饭,只不过头脑一热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被鼓动着下厨来了,还特意找了帮手。埃德加悄无声息地走过去,越过对方的肩膀,往锅里看了看。里头还真的是冒着泡的玉米汤,格伦刨下去的奶酪条化在里头,变得更加奶白浓稠。
“噢,它们看起来太棒了。”格伦对他的成果很满意。香味飘散出来,他没忍住吸了一口气,又舔了舔嘴唇。“那些小鬼这次一定没得说…”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吸气声,像是抑制不住的轻笑。
“谁…?”格伦猛地回头,鼻梁差点撞到埃德加的脸侧。然后他认了出来,不由得惊诧道:“您怎么进来了?这可不是您该待的地方,子爵先生。”
中年妇女这才发现多了个人,听到这句话脸色都白了,一下子抢过了格伦手里的两样东西,开始把人往外赶。“您也本不该在这里的。少爷,剩下的就交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