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梦也想不到老爷会让我坐进他的小汽车。老爷的汽车在下午开进了四马路,四马路热闹非凡,两边的建筑装潢呈现出中西迥异的矛盾格局。车子开得很慢,小广寒、也是楼、鸿运楼、中和馆、一品春、青莲阁以轿车的速度次第往后退却,各式人等在路两侧闲逛,西装革履的洋场阔少与身穿黑亮烤绸短衫的帮闲占了多数。老爷的车在“聚丰园”门前停住,我从汽车的反光镜里看见老爷正对了自己微笑。老爷说:“臭蛋,四马路可是个好地方,要吃有吃,要玩有玩。”

下午三点钟正是餐馆的闲时。聚丰园的二楼上冷冷清清,干净漂亮的二楼客厅只有两三个闲人在喝闲酒。老爷上了楼,四处张了眼看,窗前一个三十五六岁的客人端坐在圆桌前。他坐在室内,却戴了副墨镜,正对了窗下四处打量。我注意到他的面前只放了一碟花生米,一壶酒,一只酒盅。老爷缓缓向那人走过去,那人看见老爷过去,把老爷上下打量了一眼,拿起筷子横放在酒盅和盘子之间。

跑堂的伙计走上来,对老爷鞠过躬,弯了腰说:“先生要点什么?”

老爷指了指墨镜面前,说:“跟他一样。”

伙计转过身后老爷抱起了拳头,往后退了一步,说:“老大是门槛中人?”

墨镜回过头,摘下了眼镜,起身离了座位,拱起手说:

“不敢沾祖师爷灵光。”

我发现墨镜摘下眼镜后是一个白白净净的人,两只眼睛很小,很长,长长的一条缝。

老爷和墨镜相向而坐,坐下后老爷发话说:

“帮是哪一帮?”

墨镜说:“江淮四帮。”

“贵前人领哪一个字?”

“父在外,徒不敢言师,——敝家先师头顶二十路香,手烧二十一路香,讳一个‘铁’字。老大领哪一个字?”

“头顶念一世,身背念二世,脚踏念三世。”

老爷和墨镜便再次拱手,一同会心一笑。

“兄弟找上门,是寻口霸、开挑源还是开条子劈堂?”墨镜说。

伙计上来放下酒菜,老爷阴森森地盯住墨镜,好半天说出两个字:

“劈堂。”

“野猫头还是钻地鼠?”

老爷说:“野猫头。”

“几条地龙?”

老爷伸出三根指头。

墨镜笑笑,摇摇头,说:“长价了,这个价只够卸两条腿。”

老爷夹住一只大拇指,把食指也放出去了。

“我要全打开。”

“老兄口子太大。”老爷的脸上有点不高兴。

“兄弟我靠这个吃饭,向来万无一失。”

老爷没吱声,半晌把指头伸到酒杯里去,眼睛看着四周,在案板上写下一行字。老爷从口袋里掏出一面小镜子,镜面对了对面的墨镜。老爷把镜子从面前的一行字上匀速拉过去。墨镜看着镜子,读通了,轻轻点头。老爷把镜子收进袋中,端起酒把那行字浇了,呼出一口气,神情松动了些。老爷拱起手,说:“我和贵前人有过一面,照这边的码头规矩,兄弟今晚为老兄接风。”

墨镜当天晚上死在逍遥城里谁也没有料到。宋约翰这件事干得真是漂亮。这么多年了,墨镜死的样子我还记得。宋约翰怎么会让一个职业杀手去做余胖子?怎么也不会。他要是那么傻他哪里还配叫宋约翰?他等着“虎头帮”的人自己去做余胖子,然后把事情挑大,职业杀手那么利索,余胖子死得又有什么意思,宋约翰不会让他死得那么干净,死得那么快。余胖子他还用得着,余胖子早早下土了,他一个人哪里能和姓唐的摽。墨镜真是个冤鬼,给虎头帮请来了,又让虎头帮给做了。他做梦也想不到“虎头帮”里头会出这样的事。

墨镜进逍遥城已经很晚了,可能是在接风晚宴过后。宋约翰和郑大个子陪着他。两个主人的脸上都有些酒意,但墨镜没有喝,我在后来的岁月里见到过数位职业杀手,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滴酒不沾。

照道理墨镜是不该在这种时候到逍遥城里来的。宋约翰能把他弄过来真的不容易。墨镜的身份一直没有显露,真正知道他该做什么的其实只有老爷和他自己。老爷没有说,宋约翰也没有问。宋约翰只知道墨镜姓“王”,到上海来做“棉纱生意”。这是墨镜亲口对他说的。但是,不管他姓什么,做哪一路的生意,宋约翰天罗地网在逍遥城是给他布下了。

墨镜进入逍遥城四下张罗过一遍,选择了靠墙角的一张座号。逍遥城里有些燠热,生意也比前些日子清淡了。宋约翰进门时小金宝正坐在吧台前和两个客人说笑,小金宝似乎喝多了,但是没醉。这个女人天生是个喝酒的料,喝多少都不醉,越喝笑容越亮堂。这样的时刻小金宝的眼神有一种迷糊,显得更有风韵。小金宝的一只手正搭在一个男人的肩膀上,说了一句什么好笑的话。她只笑了一半眼睛就和宋约翰郑大个子他们碰上了。她拍了拍那人的肩,走到了宋约翰的面前。

“贵客来了。”

宋约翰点头一笑,让墨镜走到小金宝面前笑着说:“这可是上海滩上最有名的歌舞皇后。”

郑大个子向来对小金宝都是直呼其名的,他夹了雪茄,大声说:“小金宝,大哥不在,也别《花好月圆》了,我就想听‘假正经,做人何必假正经’”。

小金宝给了他一个媚眼,“你才是假正经!”

宋约翰笑着说:“你别说,郑兄说得不错,我倒是也想听。”

小金宝早就不听他们啰嗦了,直勾勾地望着墨镜。墨镜极不习惯与女人面对面地对视,一双眼只是想躲。他的眼角有些吊,有一种天成的风流态。“这位是——”

“敝姓王。”

小金宝一眼就知道他是女人面前的新手,来了精神,故意坐到墨镜的对面,说:“姓王的都是我朋友,——拿酒来,我们喝一杯。”

“我只喝水,从不喝酒。”墨镜客客气气地说。

酒已经送来了,小金宝端起一只杯子,斜了眼对墨镜说:“你喝一杯,我给你唱一首。”

郑大个子望了望墨镜的酒杯,大声说:“还不喝?”

宋约翰说:“王兄一晚上可是都没喝。”

“那是什么时候?”小金宝半闭着眼睛瞄了他一眼,“现在是什么时候?”

墨镜有些窘迫地说,“我真的从来不喝。”

郑大个子伸手捧起墨镜的酒杯,痛快地说:“我替你喝!”

小金宝伸出手,大拇指和食指夹住了郑大个子的巴掌,后头的三只指头翘在半空,袅袅娜娜的样。“我就不信我这点面子都没有。”

墨镜为难地拿起酒杯,看一眼小金宝,喝了,把空杯口对着小金宝。

小金宝灿然一笑,放下酒杯,起身说:“我去换衣裳。”一直站在吧台内口的男侍阿化走了上来,他托捧了一只金属盘站在宋约翰的身后。阿化的上衣雪白,在逍遥城的灯光里不停地变换各种颜色。阿化长得臂长腿长,天生一副好身子骨。阿化在宋约翰面前弓下腰,墨镜正捂了嘴一阵咳嗽。郑大个子拍了拍他的背,说:“王兄真的是不能喝。”

宋约翰回头盯住了阿化,他的双眼一只眼像叉子一只眼像刀,有一种急于吃掉什么东西的热烈倾向。宋约翰命令阿化说:“给我一杯苦艾酒。”

阿化听清楚了。阿化听见宋约翰清清楚楚对他说:“给我一杯苦艾酒。”阿化迅速看一眼墨镜,墨镜正用无名指在眼窝里擦泪水。阿化躬下腰轻声对宋约翰说:“是,先生。”

宋约翰要喝“苦艾酒”就是要死人。至少死一个。

乐池里的音乐是在一段相对安静里轰然而起的。小金宝没有唱,她跳起了踢跶舞,她的踢跶散发出一股热烈的酒气。节奏狂漫,动作夸张,卷动着肉欲。她的一双脚在木质地板上踩踢出金属与木质的混响,小金宝知道有人在看她,知道自己的乳峰之上聚集了男人的焦躁目光。小金宝谁也不看,她依靠天才的空间感受能判断出男人们的空间位置。逍遥城里安静了,小金宝的鞋底在四处狂奔。她的头发散开了,黑色水藻那样前呼后拥。

墨镜在踢跶舞的尾声走向了卫生间。卫生间的路通过吧台前沿。墨镜在一个女招待的指引下一个人悄悄向后走去。郑大个子从来没有见过小金宝还有这么一腿,下巴挂在那儿。小金宝远远地看见宋约翰那边的座位上空了一个人,她喘着气,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明白过来是那个姓王的离开了。台下一片喝彩,所有的手都在半空飞舞。只有吧台里的阿化低了头,静静地擦一样东西。阿化手里拿了一块很大的布。是在擦他的指头,一颗,又一颗。这家伙总是那么爱干净,手上一点东西都不能沾。

墨镜从远处的过道上出现了。他扶着墙,他的手指几乎像壁虎一样张了开来,吸附在壁面上。逍遥城里恢复了平静,人们没有注意这个额外细节。这时候有一个半醉的男人往卫生间走去,他走到墨镜的面前,说:“你醉了。”墨镜张大了嘴巴,一把扑住了他。他的手沾满鲜血。半醉的男人看着他的手想了好半天。突然大叫道:

“血,血,杀人啦!杀人啦!”

逍遥城的混乱随墨镜的倒地全面暴发。逃生的人们向所有的墙面寻求门窗。桌椅散得一地。整个逍遥城只有三块地方是静的:吧台、舞台和宋约翰的座号。郑大个子扔下香烟立即冲到了墨镜的面前。小金宝立在台上,站姿麻木得近于处惊不变。她的眼里飘起了烟。那股浓烟飘散出来,弥漫了宋约翰和郑大个子。她弄不懂身边发生了什么。她的身边死过无数的人,她唯一能知道的仅仅是又死人了。

“怎么回事?”郑大个子问。

宋约翰没说话,阴了一张脸。好半天才叹口气说:“天知道。大上海才太平了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