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了,南京漂亮了。我进去的时候南京横着的是水泥,竖着的还是水泥。九年的工夫南京就变漂亮了。灰溜溜的南京成了彩色的南京,慢吞吞的南京成了迅速的南京。我站在新街口,心情棒极了。那时候新街口只有金陵饭店,它一柱擎天,而现在,金陵饭店凹陷在一大堆建筑物中间。楼高了,人就变矮了,但我们的目光学会了仰望与远眺。夕阳很好,它在汉中路的最西头。夕阳是多么的大,多么的扁,多么的艳。九年了,夕阳被粉刷一新。

现在是黄昏,我又回到了南京。我要说,汉中路最西头的不是落日,而是初生的太阳。我的一天业已从黄昏开始,我的日出正在黄昏款款而上,你瞧瞧西边的日出是多么的美。她是妹妹。

我决定去找我的堂哥,家我是不想回了。九年里头我的父母没有到采石场看过我一次,谢天谢地,我再也不用闻他们身上的咸鱼味了。我扔掉烟头,深深咳了一口痰,吐完了我就去找我的堂哥。一个佩红袖箍的老头走到我的身边,指着地面扯下一张小纸片,说:“两块。”我含着痰,很迷人地对他微笑。我感谢他,南京不是烟缸和痰盂。我把痰咽下去,躬下腰捡起地上的烟屁股,丢在他的铁簸箕里头。我的心情好极了。我都觉得自己像个十二岁的少女了。我摸了摸老头的腮,还有脖子,很迷人地对他微笑。他的身上一点咸鱼的气味都没有。

堂哥不在家。只有一个陌生的女人和孩子。我的堂嫂我认识,这个女人我倒是没有见过。小孩很机警地盯着我,而女人则开始询问我的名字。我眨了几下眼睛,很不好意思。我一下子想不起我的名字。我笑笑,说:“我找姜二。”小孩抱着女人的大腿,十分机灵地从女人的裆部伸出脑袋,大声说:“我爸爸打麻将去了。”这孩子不错,将来是个干警察的料。我从小孩的脸上看到堂哥与女人的混杂神情。堂哥换老婆了。生活真是好,连堂哥这样的鸟男人也换老婆了。那会儿只有艺术家们才可以以旧换新的。堂哥在打麻将,这很好。打麻将的人一下场子肯定回家。我可以等他。我有时间。在我看来一个小时与两个小时完全等同一个跳蚤与两个跳蚤。时间算什么?人家法官在法庭上一把就给了我九年。有时间这东西陪我,我就不白活。刚到采石场的时候时间还给过我一次尊严,有一个下关来的家伙居然在我的上风放屁,把气味都弄到我这边来了。我警告他,我九年,你两年,下次放屁的时候看看风向。弄得这小子就跟女大学生似的,——时间这东西大部分情况下对我还是不错的。

我站在路灯底下,与我的身影共度良宵。我的影子一会儿短,一会儿长。这种变化关系很像青春期的某种生理动态。它让人愉快,却又无从着落。大学一年级的那个春天我老是被这种感觉牵着走。在我无从着落的时候,我意外地发现每一个姑娘都那么姣好迷人。这怎么可能?可她们就是毫无根据地瞎漂亮。为此我专门请教了我的堂哥,这家伙一反常态,顺口就蹦出了两句文雅的话,第一句是“太阳每天都是新的”,第二句则是“生命之树常青”。这两句话被堂哥弄得跟生理卫生术语似的,直接涉及到我身体内部的某种隐秘。我变得焦虑而又热烈。在我兀自充血、伸长的时候,太阳是新的,而生命之树是绿的。

可我身边的女孩子们越来越傲慢了。她们仗着胸前的一对乳房完全蔑视了我的焦虑。我不能怪她们。要怪只能怪我的父亲。这个卖咸鱼的小贩子居然把他的买卖做到我的学校来了。他动不动就以“家长”的身份窜到我们学校的膳管科,让我们的食堂“只进”他的货。这个榆木脑袋的男人居然贿赂起我们的科长来了。我们的科长是什么人?人家是预备党员,当天下午我们的科长就把一千块钱连同咸鱼气味一起送到校长室去了。什么样的党员你不能贿赂?你偏偏要贿赂预备党员?臭咸鱼的气味弥漫了我的校园。我的脸面被那个榆木脑袋的男人丢尽了。父亲把一身的咸鱼气味留给了我,这让我抬不起头来。你说女孩子们在我的面前如何能不傲慢?你说女孩子们的乳房如何能低下它们的头?我的太阳变成了一轮咸太阳。

我开始逃课。大街上的女孩子又多又好。我在自行车上跟踪自行车上的女孩。她们的头发,她们脚脖子,她们踩动自行车臀部的线条所呈现出来的替换关系,她们的气味,这一切都让我痴迷。有时候,一个出色的女孩子能决定一条大街的状况,在她经过的时候,街心的空气会无比精妙地颤动起来,而她一拐弯,大街就重新回归到先前的样子,破旧、混乱、肮脏不堪。我跟在她们的身后,她们浑然不觉。这是多么令人沉醉,多么令人心碎!

我终于发现了她。在鼓楼广场至科技宾馆的那条路上,我发现了她。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归纳出她经过这段路口的时间规律。但是不行。她像狐狸一样踪迹不定;偶尔,她还像蛇那样回回头。她的眼睛有些眯,眼角有些吊。在我跟踪过的女孩当中,她是最闪烁的一只狐狸,她是最柔媚的一条蛇。当她出现的时候,我悄悄跟上去,与她并肩而行。我们一起顺着斜坡向下滑行,我感觉得到空气的精妙颤动。我用余光瞄着她,风从迎面扑过来,她的眼睛有些眯,眼角有些吊,齐耳短发被风托起,露出她明净的额与半透明的耳廓。我决定行动。我一次又一次地准备行动,但一次又一次地放弃了行动。羞于启齿使我的勇气最终成了嘲弄自己的笑柄。为此我精疲力竭。我最终选择了一种最优雅、最得体的方式,我到新华书店抄了一首诗与一段乐谱,把它们组合在一起。我发明了一首最动听的歌。我要把这首歌献给我的狐狸,我的蛇。

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她又一次出现在鼓楼广场。我跟上去,行至科技宾馆的时候我突然加速,然后,在她的身边握紧了刹车。十字路口的红灯亮了,她显然注意到我了,有些吃惊。我立即从怀里取出那首歌,丢在她的车篓里头。她捡起来,侧着脑袋,鼻尖亮晶晶的。只看了几秒钟她就微笑了:“给我的?”我像艺术家那样点了点头。“诗是好诗,”她说,“音乐也是好音乐。”她把歌谱放回到我的车篓里,一边蹬车一边回过头来对我说:“不过勃拉姆斯从来没有给徐志摩谱过曲。”

我傻坐在坐垫上,羞愧难当。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做这种愚蠢透顶的事,只有一种解释,一个人在单相思的时候脑子里面全是屎。红灯第二次闪亮了,我回过神来,勇猛地冲了上去。整条路上响起了汽车的刹车声。满世界都在刹车。这个世界完全没有必要这样车轮滚滚。都他妈给我停下来。都他妈给我退回去。

深夜三时,我的堂哥出现了。在无人的街心堂哥的身影有点类似于觅食的夜行动物。我走到堂哥的面前,他抬起头,愣了一下,后退了一小步。堂哥盯着我,很缓慢地笑了。堂哥把我重新打量了一遍,双手在我的肩膀上很重地拍了两下。我突然有点想哭,但立即就忍住了。堂哥掏出香烟,我们在深夜三时的路边点烟,大口大口地吸。我们的耳边是疾速而驶的小汽车,“呼”地一下,“呼”地又一下。

堂哥从上衣的内侧掏出一把现金,随手招了一辆出租车,对我说:“走,陪你花点钱去。”

小姐为我们端来了烟和酒。烟,还有酒。它们既是一种享受,也还是一种自由。我们一支一支地吸,一口一口地喝。它们给了我为所欲为的好感受。在采石场,我们时常为一支烟或一口酒而斗智斗勇,我们为它出拳,我们为它流血。而现在,烟在巴结我,酒在巴结我。它们让我的身体一点一点地活跃起来了。烟和酒是我们的滋补,男人离不开它们。我一手夹烟,一手执瓶,就了烟喝酒,就了酒吸烟。活着好,自由更好。烟和酒很快就让我的感受力回到各自的器官上去了。我以为它们死了,它们没有。它们在我的体内,年轻、活跃,还是那么贪。为香烟干杯,为酒精干杯。我的身边没有警察,没有眼睛,明天上午没有起床号逼我起床。幸福的血液在往我的头上冲,我感到一阵酥麻。真他妈想哭。神仙也不过这样。

两个漂亮的小姐坐到我们的身边来了。一个坐在了堂哥的腿上,一个搂住了我的脖子。我不明白她们为什么要对我们这样。我不希望在这种时候有人来打搅我们的好时光。我打了一个酒嗝,顺手就把她推开了。这个毛丫头也太经不起推了,一屁股居然坐在了地上。她尖叫了一声,随后就围上来三四个人。堂哥连忙站起身,张开双臂把来人挡在了一旁。他在和他们耳语。围上来的人看了我几眼,点了点头,散到一边去了。堂哥重新坐到我的对面,笑了笑,说:

“现在是一九九九年了。”

我说:“我知道,现在是一九九九年。”

堂哥瞄了我一眼,只是笑,兀自摇了几下头。

“你知道个屁。现在是一九九九年了。”

堂哥真是傻。他以为我在采石场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采石场是什么地方?这个世界上的事,什么都要在采石场结束,然后,再从采石场开始。我只是不喜欢让人败了我的兴致。我得静静地抽饱了,静静地喝饱了。烟酒是男人的铺垫、基础,谁也别想打我的岔。我自由了,谁也别想打搅我。

凌晨六点,一定是凌晨六点,我突然醒来了。在采石场呆过的人身体就是时钟,北京时间最终都会成为我们身体内部的生理感应。劳改是什么?劳改是一项借助于时间来惩治人类的科学活动,被劳改过的人全都会成为时间,时间的机件。六点整,我一骨碌就起床了,我用熟练、迅速而又专业的动作穿好衣裤,整理好床单、棉被,随后端坐床沿,双手平放在膝盖上。我用最短暂的时间做好这一切,却在脚边意外地发现了一只脸盆。它浊气逼人,洋溢着呕吐物的腐烂气味。这股气味提醒了我,我喝酒了。是的,我喝酒了。这个发现吓了我一大跳,——我怎么会喝酒的?我自由了?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的脑袋疼得厉害,它空得像一只酒瓶。我小心地打开台灯,开灯的时候我恐怖极了。九年当中许许多多的梦都是这样的,开关“啪”地一下,灯亮了,而我的梦也就醒了,耳边随后就响起了起床的号声。但是这一次没有。灯亮之后四周依然静悄悄的,可我仍旧不能肯定这不是梦。我把手伸进脸盆,用指头抠出一块呕吐物,塞进了嘴里。我一阵干呕。这阵干呕证实了我的处境。这不是梦。梦不可能比现实更恶心。

干呕完了,我茫然四顾。床单被理得很平整,被子的四只角也方方正正的。我走上去,一把扯乱了棉被。我扒光自己,钻进被窝,我得美美地睡上一个回头觉。掖好被窝,我仔细详尽地体验着这份安心的幸福与踏实的无聊。在采石场的时候,回头觉是我的最大奢望,那个年近七十的老贼是这么说的:“二房妻,回头觉。”他用这两句话概括了男人的美好人生。那时候我一次又一次地想,什么时候才能睡上一个回头觉啊。它就在眼前。

睡吧,睡吧。

我把被子蒙在脸上,却睡不进去。我在努力,就是睡不进去。我尽力了。有福不会享可是没有办法的事。人这东西贱。人不能有愿望。所有的愿望都是空的,不是愿望悬置,就是你悬置,就像你跳起来摘树上的果子,要么两手空空,要么两脚空空。我睡不进去,只好第二次起床,耐了性子把床上的一切重新整理干净,我望着我的床,长叹了一口气,莫名其妙地一阵后怕。自由让我手足无措。有一个刹那我突然产生了回到采石场去的念头,自由的日子一起向我袭来,它们像水,像海,汹涌在我的四周。我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惊恐,一种心安理得之后的焦灼,一种大功告成之后的无所适从。我把叠好的被子连同床单、褥子、枕头一起提起来,在空中抡了两圈,最后扔在了床上。床上一片混乱。我就弄不懂自由为什么会呈现出如此丑陋与零落的局面。我在屋子里快速地游荡,最终推开了窗户,我就想对着黎明大叫一声:“给我来支烟吧,给我来杯酒吧!”

堂哥借了我五百块钱,五张百元现钞。他向我保证,只要我悠着点,花完这笔钱之前他一定帮我找到一份差事。找差事是一个很体面的说法,说到底就是找个地方混点钱,混口饭。我得先有个能吃上饭的地方。我把堂哥借给我的五百块钱握在手上,像捻扑克牌一样捻成扇形,久久地凝视它们。我的心情不是被这笔钱弄好了,恰恰相反,我的心情在往下走。百元现钞的正面是一组人物头像,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他们紧锁眉头,紧闭双目。他们面色严峻,忧心忡忡。画面上的四位巨人只有毛泽东的一只耳朵,其余的都在透视的盲点上。你不要问那些看不见的耳朵在倾听什么,那不关你们的事。你应该关注四位巨人的眼睛。一般说来,第一代职业革命家的目光隐含了货币的功能或命运。我望着钱,突然意识到自己并没有自由。自由的只是我的躯壳,别的全被钱捏在掌心里。我的心情开始暗淡,我的心情像百元现钞上四位领袖的表情一样,沉重起来了,忧虑起来了。第一代职业革命家的表情当然就是货币的表情。

一上街我的心情就变样了。大街让人愉快。事实上,街不是由人流与车流构成的,构成大街最本质的元素应当是商品。大街只不过是商品的仓库,一种陈列的、袒露的、诱人的商品库。通过货币交换,使商品直接变成我们的生理感受。就说烟和酒吧,在付钱之后,烟就成了过瘾,而酒则成了醉。我把钱捂在口袋里,时刻准备着把它们兑换成我的酩酊,我的醉,我的过把瘾。我走一段,在下等酒馆里坐一段,然后再走一段,再在下等酒馆里坐一段。我的手上整天夹着地产的劣质香烟,它陪伴着我,直至我的舌尖完全麻木。我用两三天的时间把南京走了一大半,看看商品,看看橱窗,看看红绿灯。就这么看看,这样的日子不也挺好么。

我没有料到会碰上马杆。在珠江路,这条著名的电子街,我已经是第二次步行穿越了。这条东西向的大街上充满了电脑、软件、光盘。它们和我没有关系。它们属于高智商,高科技。吸引我的是那些电影光碟的包装纸。在一些隐蔽的地方,我总能看到一些三级片,包装纸上那些肥硕的乳房与滚圆的臀部让我心花怒放。最让人心潮澎湃的要数女人们的表情,她们的眼睛像嘴巴一样闭着,而嘴巴却像眼睛那样瞪得老大。这种反常的闭合关系展现了一种绝对的狂放与旁若无人的肆无忌惮。我知道,那种瞬时的高级感受叫高潮,是烟和酒所无法拟就的胜境。我没有勇气长久地凝视女人,当然,我更没有机会看到女人们如此快活。在珠江路的电子商店就不一样了。我不是看女人,更不是窥阴,而是买东西。干任何事情都这样,只要有一个合理的借口,你不仅心想事成,而且心平气和。

除了看光盘,我当然也会到卖电脑的地方看看。电脑是新奇的。那些组装电脑的小伙子们装完了电脑就开始输入程序。他们的十支指头像鸟类的翅膀一样对着键盘扑拉拉地飞动。随着指头的急速纷飞,屏幕上的彩色图案和英文字母们鱼贯而出,同时又稍纵即逝。此情此景简直深不可测。它激起了我的无限崇敬。

我的肩膀被人很重地拍了一下。我吃惊地回过头,一个男人正对着我微笑。这家伙又高大又健壮,西服笔挺,皮鞋锃亮,业已发福的身体显得气宇轩昂,从头到脚一副款爷的样子。我从来没有过这样有派头的朋友。他一定是认错人了。他一口却报出了我的名字。接下来就热情得要命。他把我往后拉,一直拽到他的大班桌前,几乎是把我摁在他的大班椅上的。他掏出高级香烟,又是点火又是泡茶。我一边机警地和他周旋,一边用力回忆。想不起来。他不像在采石场呆过的样子,皮肤不像。但是他热情,这就让我越来越不踏实了。采石场的经验告诉我,没有来路的热情比没有来路的仇恨往往还要麻烦。好几次我都想问了,却又问不出口。我只好堆着笑,放慢了动作抽烟,喝茶,等待某一个机会。寒暄完了,他就站起身来,拉着我去了酒吧。

下午的酒吧和小姐们的表情一样冷漠。小姐们很慵懒地走到我们的面前,问了这男人一两句,又很慵懒地走了。他把玩着他的打火机,突然就不说话了。他的热情与兴奋一眨眼的工夫就从脸上消失了,换成一脸追忆的模样。他在追忆的时候脸上挂上了诚恳的表情,也许还有些痛苦。后来他十分突兀地伸出了他的手,摁在了我的左手背上。我一阵紧张。悄悄将右手在裤兜里握成了拳头。他在我的左手背上拍了几下,一个人兀自点头。这时候小姐送上来两扎啤酒,他端起大酒杯,往我的杯子上碰了一下,仰起脖子就是一大口。“要不是你当初把我从水里捞上来,我哪里有今天?”他仰起脖子又是一大口,说,“我早就成了紫霞湖的鬼了。”

我想不起来。我能肯定的只有一点,这家伙是我的初中同学,那一阵子我们经常到东郊去游泳。我们之所以选择那儿,是因为那儿常死人。紫霞湖的深水下面有一种神秘的颜色与诡异的力量,那真是一个诱人的好地方。

“我是马杆哪!”他终于按捺不住了,这样大声叫道。我想我的脸上一定太麻木了,弄得酒吧里的小姐一起对着我们这边侧目而视。

这小子是马杆。我记起来了。他原来的长相我可是一点也记不清了,可是眉眼那一把的的确确是那个意思。我笑起来,端起了酒杯,骂了他一句。这小子现在真是出息了。我又骂了一句,我只会用骂声来表达我对一个成功者的羡慕。

“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端起酒杯,喝去了一大半杯。我再也没有想到我还做过这样了不起的事。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我觉得我有点像VCD光盘上的包装女郎,因为穿了一双袜子就不算全裸了。我突然害羞起来,竟有些手足无措了。幸亏我处惊不乱,我伸出杯子碰了碰马杆的酒杯,说,“多少年了,我都忘了。真的忘了。——不提这事了。”

“你是我的救——”

“不提这事了。”

我们静静地坐着,静静地喝。马杆这小子真是赶上了,口袋里有了钱,一举一动就有些呼风唤雨的样子。他越是拿我当人,他就越是有个人样。远处的墙面上有一面镜子,照着马杆笔挺的背影与我的正面。镜子真是个坏东西,它能将当事人一古脑儿送到当事人的视觉空间去。我在镜子里的模样实在是太糟糕了。

“你现在在哪儿混?”

“我?”我拿起马杆的高级香烟,开始点烟。“——怎么说呢,”我说,“先从学校出来,后来去了南方,钱是苦了几个,可又全赔了。”我在镜子里面远远地看了自己一眼,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嗨。”

我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只好先开口,把这个问题岔开去。开口之后我却发现自己实在无话可说。我的舌头现在笨得厉害,每一颗牙齿好像全变成了锁。我只好抽烟,喝酒,笑。我突然想起来了,马杆这小子只和我们同过一年学,升初二的那一年说不见就不见了。我说:“你后来生病了吧,怎么就没有了?”马杆没有接我的话茬,抽了一口烟,喝了一口酒,笑了笑。我在等他的回话。这时候他的手机却响了。马杆把他的手机拿出来,放在耳边静静地听,刚听了几下马杆的脸上就恍然大悟了,好像记起了什么要紧的事,马杆把手机伸到我的面前,对我说:“不好意思了。你瞧瞧。”马杆一脸的苦笑,说,“你瞧瞧,——明天,明天我正式请你。明天你无论如何得给我这个面子。”

马杆在“嘉年华”订了包间。就我们两个,马杆还是为我订了一套包间。我知道马杆的意思,也就不拦他了。马杆叫了许多菜,七荤八素摊了一桌子。马杆这小子仗义,刚倒上第一杯酒他就站起来了,叫了我一声“哥”。马杆说:“哥,兄弟我敬你这一杯。”马杆这样让我很不自在,我不习惯他这样。但马杆的这声“哥”让我感动,我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这么些年了,从来没人拿我当七斤八两,从来没人把我往心里去过。这份感动真让我猝不及防,我的眼泪都汪出来了。马杆这小子仗义。我真想找把刀来放点血给我的兄弟看看。但小姐这时候进来了,为我们换烟缸。我抹了一把脸,说:“我们兄弟在这儿喝,你就别挨眼了。”小姐出去之后我用瓷碗换掉了酒杯,说:“兄弟,”我现在的舌头实在是笨得厉害。我真他妈想哭。我们仰起脖子就把碗里的酒灌到肚子里去了。

马杆不能喝。我越是劝他少喝他越是不肯。这顿酒我们喝得痛快极了。我们在一起回忆儿时的欢乐时光。我们把能回忆起来的同学全回忆起来了,我们还回忆起许多老师,他们的口头禅,他们的习惯动作,他们心中最偏爱的女同学。马杆的记忆力真是好得惊人,当初读书的时候他就是我的状元。大考小考永远是第一,他不是在回忆,而是把我带到了儿时,他把我们同学时代的美好时光全拉回来了,一杯又一杯,一杯又一杯。马杆后来是喝多了,上第二瓶酒的时候马杆的舌头已经不利索了。但是我的兄弟马杆仗义,他坚持要把第二瓶酒打开来。我捂住他的手,他又把我的手掰开了。他的指头上有了酒的力气。马杆说:“你不知道,兄弟我有话要对你说。”马杆的舌头不利索了,但是,不利索的舌头说出来的才是心里话。马杆的眼睛已经直了,他望着我。他的双眼布满了液汁,全是酒。很伤心的光芒在他的眼眶里四处闪烁。这样的目光让我害怕,我不知道这顿酒勾起了马杆怎样的伤心往事。我知道他喝多了。但马杆痛心的样子令我心碎。我说:“马杆。”马杆拉紧我的手,泪水终于溢出眼眶了。马杆失声说:“兄弟我对不起你。”我的酒也已经上来了。我不能明白马杆在我的面前做错过什么。马杆盯着他面前的酒杯,有一搭没一搭地自言自语。马杆说,我一直恨你。马杆说,自从你救了我的命,这个世上我最怕见到的人就是你。马杆说,我总觉得在你面前抬不起头来。马杆说,你救了我之后,我最怕的就是考试,每一张试卷的最后一道考题我都不敢做,生怕考到你的前面去。马杆把脑袋伸到我的筷子这边,轻声说,——你说我原来的成绩是多好,我如何能甘心?马杆端起自己的酒杯猛地敲在桌面上,酒蹦出来,溅了一桌子。马杆大声喊道,可你从来不领我的情!马杆说,初一的两个学期刚满我去求我的妈妈,我再也不能呆在那个学校了,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马杆一把抓住我的手,大声说:“你说我那时候怎么那么不懂事,你说我还是人吗?”

我不知道我该说什么。我只能一杯又一杯地往下灌。马杆这时候扶着桌子站了起来,转过身去拿起了他的小皮包。他从小皮包里取出两扎人民币,新崭崭的两万。他把两扎现金放在桌面上,推到我的面前,说:“你收下。”我说:“马杆。”马杆的眼睛已经红了,说:“你收下。”我说:“马杆!”马杆说:“求求你,你收下。”我们就这么对视,后来马杆就走到我的身边来了,说:“你让我心里头好受一点,求求你,你收下。你还要我做什么?我求你了。”我急忙伸出手,拿起来了。我知道马杆要干什么,我要再不拿起来我就没脸再见我的仗义兄弟了。马杆笑起来,他笑得又傻又丑又仗义。马杆说,“我看得出,你现在需要。”

马杆这小子仗义。今生今世能交上马杆这样的朋友是我的福分。我喝多了,但我不糊涂。能交上马杆这样仗义的朋友是我的福分。深夜十点半钟,我揣着马杆给我的两万块钱回家。出租车在堂哥家旁边的路灯底下停下来,我下了车,四五个男人正围在路灯下面下象棋。我走上去,一人发了一支香烟,执红棋的男人抬起头,我把烟递到他的面前,说:“抽。”他不解地看了我一眼,说不抽。我说:“抽!”他又瞄了我一眼,站起身接烟。我大声地对他说:“交这样的朋友值不值?”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拿眼睛去看别人。我看了看四周,告诉他们每一位,“值啊,”我说,“值!”

我们并没有所谓的过去。所谓过去,其实就是我们怎么说。生活这东西在骨子里头有点像小学生所做的填空题,以“今天”作为临界,不停地用自己的昨天填补自己的明天,明天有多少,相应地来说,昨天也就有多少。填对了你就得分,填错了你就失分。所以,当“银色年代”夜总会的老板问我“过去干过什么”时,我用标准的立正姿势回答了他的提问:

“劳改犯。”

“几年?”

“九年。”

“为钱还是为女人?”

“我动手了。”

“为什么动手了?”

“年轻。脑子慢,拳头快。”

这位谢了顶的老板留下了我。他十分满意地掏出了他的香烟,递给堂哥一根,自己又点了一根。堂哥有些不放心,说话时的口气就有了试探的性质,堂哥说:“就这么定了?”谢了顶的老板歪在了大班椅上,说:“我三弟读完博士用了十年,他九年,差不多是一个博士了。知识我尊重不起,但人才不能放过。”老板走上来,撮起指尖拽了拽我的短头发,关照说,“别留长,回头给你添一套制服,脸上绷着点,就是那个意思了。——头发再长你也长不过人家艺术家。”

回去的路上我请堂哥涮了一顿四川火锅。而我现在的心情就是一盆火锅,七荤八素在我的心情里头直转悠。对堂哥我算是五体投地了。我在老板面前所说的话没有一句是我自己的,堂哥说瓢,我就画葫芦。堂哥不仅为我找到了一个拿人换钱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堂哥帮我把脖梗子竖直了。堂哥说得对,呆了九年,“不算镀金,也算是镀了一层铁了,”人家老板是怎么说的?“差不多是一个博士”呢。虾有虾路,鱼有鱼路,母鸡不撒尿,各有各的道。等穿上制服,我得先把“那个意思”找回来。“那个意思”,我懂。

老板所说的制服看上去更像一套警服,事实上,也许就是一套警服。我的身高一米七八,在采石场扛过九年石头,这套警服穿在我的身上效果是不言而喻的。我完全有理由把自己看成一个警察。堂哥说得对,是福不用躲,是祸躲不脱。福来了你只要站在那儿,它会撅起四只蹄子拼了老命向你狂奔。这才几天?我已经由一个囚犯成长为夜总会的看门人了,而看上去更像一个共和国卫士。我在镜子里头凝视着自己,镜子里的警察正不怒而威地监视着这个世界。我居然会有这一天。我的天。

但有一点我欺骗了我的老板,我被警察抓到局子里头并不是因为我脑子慢,拳头快。是因为女人。

我并没有放弃我的狐狸,我的蛇。跟踪在继续。恼羞成怒永远不能成为放弃的理由,相反,恼羞成怒激励了我,我为此而激情四溢。我比过去的任何时候都更加想念我的狐狸,我的蛇。她在我的幻想里步行,骑自行车,偶尔还回回头。她笼罩了我。我为她而焦虑,她让我魂不守舍。唯一不同的是,我非常害怕被她认出来,幸亏天冷了,我用风衣上的连衣帽裹住了我的脑袋,戴上墨镜,这种高度艺术化的方法成功地掩盖了“词曲作者”的本来面目。我站在鼓楼广场,仔细地看,耐心地等。

她又一次出现了。她的身影又一次回报了我的耐心与渴望。这个世界因为墨镜而变得古怪,一切都蓝悠悠的,而我的狐狸也蓝悠悠的,她出现了,我的狐狸像夜行的精灵,在半个月亮的照耀之下款款独行。事实上,现在是午后,秋日的阳光黄金一般灿烂。既然墨镜使太阳带上了月亮的痕迹,我的跟踪也就愈发不可遏止。我喜欢这样,日常生活因为一副墨镜而不再日常,它像神话一样梦幻,像梦幻一样迷人。这样的感受令我眩晕,它是多么地激动人心!

她没有向东。她的车轮顺着鼓楼广场的大斜坡向南滑行。我追踪了很久她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但是,临近大华电影院的时候她放慢了车速,缓缓越过了马路。她存好自行车,一个人走到大华电影院里去了。这样也好。这也许正是我所希望的,她看电影,而我可以在某一个角落里静静地看她。每个人都有自己想看的电影,每个人都可以倚仗黑暗而梦想成真。

我走进电影院的时候电影已经开始了。银幕上演职人员的名单正在向上滚动。我摘下墨镜,静下心来慢慢地找她。我没有成功。不过这没有关系。我知道她在我的身边,这比起站在鼓楼广场上大海捞针不知要踏实多少遍。我贴着墙,走到第一排去,一排一排地向后找。我总能找到她的。在我走到最后一排的时候,惊心动魄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惊心动魄的事情就发生在我的眼前。我看见她了。她斜躺在一个戴眼镜的男人的怀里,胸前的衣襟全敞开来了,男人的手插在里头,她的上衣十分无耻地呈现出男人手指的蠕动状况。而她居然闭着眼睛,无比丑陋地用张大的嘴巴呼吸。她怎么能这样,她怎么可以这样?她可以在大街上让我无地自容,但是,她不可以对那个男人这样!只要她不属于任何一个男人,一切我都可以忍受,可她为什么要这样!我的血一下子就热了。我傻站在那儿,又急又恨。我明白了什么叫妒火中烧,这不是比喻,是确确实实的一团火,它们在我的胸中熊熊燃烧。纸包不住火,纸同样包不住我。我被点燃了,纸成了火。只要我还没有成为灰烬,为了她,我只能燃烧到底。我脱下皮鞋,蹑手蹑脚地猫到他们的身后去,一把勾住了男人的下巴,闭上眼我就用鞋跟给了他一下。又一下。出乎意料的是,我听到了玻璃的破碎声。就在我夺路而逃的时候,我听到了男人的失声叫喊:“我眼睛看不见啦,我的眼睛看不见啦!”

我是被人从女厕所里揪出来的。我的右手上还握着皮鞋,鞋跟上粘着血和玻璃屑。电影已经终止了,电影院里灯火通明。我被人反扭着,拽进了电影院。一个陌生的女人冲到我的面前,用她的女式皮鞋对准我的脑门就是两下,随后她就晕倒在地了。我知道我出血了,但是不疼。我感觉不到疼。混乱之中我的镇定简直让我自己都难以置信。我在四处张望。然而血在流,血模糊了我的双眼。血色的人群正在分流。在血色的人群中我终于发现了我的狐狸,她夹在人缝里,从容地向安全门走去,一边走一边抨耳边的头发。又冷漠,又傲慢。我知道我弄错人了。我冲着她大叫了一声。她似乎没有听见,她一点都不知道围绕着她都发生了多么大的事。她一无所知的样子让我心碎,让我欲哭无泪。我又大叫了一声,她已经捋着头发走出边门了。血越流越多,越流越浓,我听见那个男人还在喊:“我看不见啦!”这个可怜的男人实在是冤,今天碰上我也算他撞上鬼了。我不知道我都做了些什么,我不知道今天下午都发生了什么。我也看不见了,除了一股一股的殷红,我的的确确什么也看不见了。

我找到饭碗了。我要把我的好消息告诉马杆。他是我的兄弟,我要让他为我高兴。应当说我的运气不错,老板在饮料房的内侧给我搁了一张床,我告诉老板,下半夜的保安也归我了。我替老板省了一分工钱,他为我解决了住处,可以说两全其美。更关键的是,我喜欢我的工作,夜总会的每一个夜晚都是那样疯狂,音乐在不要命地响,而客人们在不要命地跳,他们的那种样子总是使我想起刚从牢里放出来的那一天,就好像明天这个世界就没有了,就好像再不狂欢这个世界就到了尽头了,捞到一点是一点,抓住一把是一把。没有明天。他们是懂得生活的人,男男女女全缭绕在一起,男人的裆部痛苦得要命,一挺一挺的,而女人们的臀部则快活得不知所以,跟着男人的节奏一撅一撅的。他们是出了水的黄鳝与泥鳅,用致命的扭动打发最后的日子。他们感染着我。这是末日。末日的庆典必须是身体的狂喜与痛楚。没有明天。

但我并不着急。我知道,末日其实是有明天的。今天是末日,明天也是,而后天还是。着什么急呢?我穿着警服,两只手背在身后,分腿而立。在夜总会,我是“今天”最体面的旁观者。我用制服维护着“今天”。

我干得不错。当天晚上我就证明给我的老板看了,他给我的这份工钱是值得的。大约在十二点过后,五号台与十三号台终于争执起来了。四男四女对四男五女。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夜总会差不多是天堂了,我不明白为什么到了天堂人们还要打架。那么多的男人到这里来把一个又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们带出去了,他们那样多好,我看在眼里都浮想联翩。午夜时分男人的力气应该使在女人的身上,绝对不应该在男人的身上瞎折腾。但是他们不。他们撸起了袖子。我走上去,插在他们的中间,摁住了五号台上的男人,我甚至还堆上了笑,说:“兄弟,我刚从山上下来,捧一碗饭不容易,你高抬贵手放我一马。”我回过头来再握住十三号男人的手腕,请求他不要逼我,我可不想再到山上去了。我反复强调“山上”,这是我得以成功的基本举措。某些时候,你羞于启齿的东西往往正是你的价值之所在,威仪之所在,凌厉之所在,力量之所在,一句话,成功之所在。处理完毕,我就回到吧台那边去了。挺了挺胸。干咳了两声。把双手背在身后。分腿而立。我领会到了老板所说的“那个意思”了。“那个意思”运行在我的周身,气息通畅,酣畅淋漓。尊严是我头上的短发,坚硬、有力、笔直。我真想冲到卫生间去偷着大笑。但我没有。我绷住了。我多么希望马杆就在身边,此时此地,他望着我,他心目中的“恩人”是多么伟岸,多么威严,站得像标枪一样直。

马杆正在接电话。在我向他走近的时候他甚至不经意地瞄了我一眼。他显然没有认出我来,接着谈他的生意去了。但马杆突然侧过了脑袋,手持话筒直愣愣地盯着我。他放下电话,站起身,嘴巴保持着最后一个字的口型。我说:“忙呢。”马杆没有说话,挪出大班椅来示意我坐。马杆很客气,但不如前两次热情。我说:“马杆,我们喝点去。”马杆后来笑了,说:“你在干警察?”我没有回答,把他拉到上一次来过的酒吧。我们还坐在上一次坐过的位子,但是掉了个个。我想让马杆在镜子里看看我的背影。马杆是这个世上最拿我当人的人。兄弟拿我当人,我就不能让他失望。为了马杆,我也得有一个最体面的样子。我们静坐了一会儿,马杆没有前两次热情。这让我有点儿说不上来。我给马杆倒上酒,说:“马杆,兄弟我骗了你。”我低下脑袋,不想看马杆的眼睛。我说,“马杆,兄弟我不是警察,我是夜总会看门的。”我说,“我坐了九年牢,前些日子刚刚放出来。”我说,“兄弟我骗了你。”

我抬起头,我的兄弟马杆正用一种很怪异的目光看着我。我一抬头他那种目光就没有了,换成了客气的微笑。老实说,我怕他看不起我。马杆是这个世上最拿我当人的人,我怕他看不起我。马杆是有脸面的人,对我这样好,我真的不想对他说这些。但马杆上次对我掏了心窝子,我不对他掏心窝子就不是东西。马杆拿起酒杯,往我的酒杯上碰了那么一下,这一碰我心里的石头就落了地了。马杆很豪爽地说:“——嗨,喝。”接下来马杆就开始谈他的生意。我听不懂他的生意,但我和马杆除了谈生意就只剩下儿时的那些事了。那个话题我这一辈子再也不想说了。我们谈了很久,可说话总不如前几次痛快。分手的时候我有些难过,说不上来。

我把两只封好的信封丢给了堂哥,让他转交给我的父母。这两万块钱放在我的身上已经有些日子了。我打算存银行的。可是银行门口的那个保安瞄了我好几眼,弄得我很不踏实。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那样看我。我在大厅里闲晃了几步,到底还是出来了。我犹豫了好几天,最后还是下了铁心,我救了马杆一条命,马杆肯给我两万,我的父母给了我一条命,给他们两万似乎也是应该的。这样我至少也就心安理得了。这笔钱抱在手上,总是心里的一件事。我现在好歹也有个吃饭的地方了,日子还长,挣钱的日子就更长了。堂哥收下了我的信封,把它们丢在了电视机上。他不会问,我也不会说。就算他有天大的胆子他也想不到是两万块钱的。可我弄不懂堂哥为什么逼着我去看我的父母。这样的谈话让人不愉快。我想说,卖咸鱼的没有什么好货,即使他们是我的父母。卖咸鱼的人都有一种十分歹毒的耐心,你可以和天下所有的人作对,但不要得罪卖咸鱼的。他可以把一辈子耗在你的身上。在他们看来,你们都是卖鲜鱼的。“我卖咸鱼,你卖鲜鱼,看看谁熬得过谁!”我的父亲动不动就这样说,他用这种方式威胁所有的人。在咸鱼面前,职业即性格,职业即命运。他们就是咸鱼,即使死得比冰块还要硬,他们也会张大他们的嘴巴,瞪圆他们的眼睛,对着每一个路人虎视眈眈。对他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离咸鱼的气味远一点。想吃咸鱼,你可以在买鲜鱼的时候顺带一把盐。

但是堂哥坚持。他把我带给堂嫂与侄子的礼物如数码在我的面前,对我说:“你不想要老子,堂哥你还要不要?”我把礼物往外推了一把,十分含糊地说:“知道了。”

夜总会的生意要到九点半钟之后才能好起来。闲着无聊,我就帮着收收门票。那些做生意的小姐们是不用买票的,她们是夜总会的财神奶奶。我们对她们以礼相待。不过今天我没有站到门口去,我的心情相当不好。我的脑子里洋溢着挥之不去的咸鱼气味,它让我沮丧。我一个人站在罗马柱的旁边,格外留意起小三子来了。

我承认我特别在意小三子。我们并没有说过话。我在采石场发过誓,不允许自己再在女孩子的面前犯贱。不过誓言总是可疑的,我们发誓是因为我们做不到。誓言历来就是违背自身意愿的可耻冲动。我不想和小三子粘乎并不是因为誓言,而是我自惭形秽。我担心在小三子的面前丢人现眼。小三子的个头很矮,但是模样好。最关键的是,我觉得她的名字好。这个名字与她的模样高度吻合,叫在嘴里像家里的妹妹。

平安无事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呆在某个暗处,这样,我就可以静悄悄地打量小三子了。她时常是第一批被男人带走的小姐,有时候就不回来了,而更多的时候她会在十一点过后默默无声地返回这儿,直至第二拨男人再把她叫出去。小三子这样地努力工作让我有点难受,那些男人绝大部分实在是太丑了,他们就是运来一火车的现金也不配和小三子上床的。小三子是很美的姑娘,即使矮了点,她还是出类拔萃。我每天站在那里收门票,其实只是一个借口。我总想看看她。我喜欢看她迈着懒散的步伐走过我的身边,她的目光是那样的冷漠,只有见到陌生姐妹的时候她才会懒懒地一笑。她笑得真是短暂,刚笑了二分之一,就没了,但笑起来的时候下唇的两侧会窝出两个对称的小酒窝,你弄不懂她的小酒窝里到底是甜蜜还是伤怀。她的甜蜜你无法分享,而你又不能排遣她的忧伤。一切都那么惘然。

小三子来过了,小三子又走了。今天晚上我特别想找个人说说话,最好是小三子。但是小三子她走了。我站在罗马柱的旁边,怅然若失。

命运注定了今夜不得安宁。我站在罗马柱的旁边,无精打采,也许还有些心怀鬼胎。而大龙头已经坐在我们夜总会了。只不过他没有注意我,我也没有注意他。夜总会本来就是一个谁也不会注意谁的地方。后来大龙头站起身来了,带着一个小姐,正准备离开。在他路过罗马柱的时候,我们的目光不期而然地撞上了。我认为这一定是某种神秘力量的暗示与安排,所谓离地三尺有神灵。一束红光正照在他的后背,他的肩部被照得方方正正的,像扛着两道肩章的将军。我们的目光刚一碰上我们就彼此认出对方来了,大龙头站在对面,歪着嘴,笑得又坏又帅。这家伙过去就这样,动不动就把又坏又帅的笑容歪在嘴边。看到大龙头我实在是高兴,我都忘了我穿着制服了,开心得两只手直搓。在大龙头的面前我是不能摆谱的。

大龙头没有立即和我寒暄,他先把身边的小姐打发走了。他叉开他的大手,在小姐的屁股上拍了两下,拍最后一把的时候他的粗大中指嵌在小姐的屁股沟里,顺着臀部的动人弧线从下往上抠。随后往外送了送下巴,小姐就很知趣地走开了。

“什么时候出来的?”大龙头侧过脸来问。

“刚刚。”

大龙头的脸上马马虎虎的,说:“这是哪儿对哪儿。”

我回过头去看了一眼吧台,说:“我请你喝点什么。”大龙头把双手插进裤兜,说:“不在这儿喝。”大龙头说完这句话便用下巴示意门外,对我说,“我们车里说说话。”我说,“我值班呢。”大龙头扛着肩膀笑了笑,“这是哪儿对哪儿。”大龙头说完这句话径自往门外去。我回头看了一眼,却看见刚才的小姐正冷冰冰地倚在吧台边,一个男人走到她的身边,对她耳语了一些什么,小姐在转灯底下瞥了一眼大龙头的背影,紫红色的嘴唇动了儿下,那个男人就很失望地走开了。这个短暂的过程在夜总会的烟雾之中尤其显得山高水深。我跟出去,大龙头已经在黑色奔驰车里点香烟了,他点烟的时候下巴翘在那儿,被驾驶室里的灯光照亮了。伟人的脸上全有一个伟大的下巴。

我钻进汽车,在大龙头的身边坐下来。大龙头关照我把汽车的大门重关一遍。我做完了,大龙头就示意我自己拿烟。他的玉溪牌香烟口味纯正,而他的防风打火机吐着喷气式火苗,像腾空而去的运载火箭。只要和大龙头呆在一起,你的内心就会涌起很高级的感受。

但是我觉得我们不是在奔驰牌汽车里面。汽车把我们和这个世界隔开来了,有一刹那我都产生了错觉,我们又回到采石场去了。我们在月光下面,蹲在宿舍的角落偷着吸烟。大龙头长我十多岁,但大龙头特别看得起我,他经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递给我一支高级香烟。当然,只要他需要,我的两只拳头有时候也归他用。

采石场有采石场的规矩,一般来说,我们之间是等级森严的。年限长的地位高一些,年限短的就差。当官的,捞钱的,他们是贵族,他们到了哪里都是贵族。而拳头上生风的则是警察。最受气的要数小偷小摸的鼠辈,那些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无赖,那些硬把自己的鸡巴与舌头往女人身上乱塞的家伙,那些讨女学生便宜的人民教师,那些赌棍。——这些人最多。多数人所构成的群体只能叫大众,他们必须受到控制,否则要他们做什么?否则要贵族与警察做什么?但是,这只是一般的情况。事实上,有些人天生就是领袖,哪怕是做了叫花子,也得弄几个乞丐在手里使唤,他们走到哪里都要带着他们至高无上的下巴,比方说大龙头。大龙头是个骗子,这样的人做我们的领袖我们从心眼里表示爱戴。

我喜欢和骗子打交道。对骗子我历来就崇拜有加。他们的身上笼罩着一种神秘的、智慧的光芒,至少说,我用想象替他们罩上了一种神秘的、智慧的光芒。还有一点也是至关重要的,在骗子面前,我不担心失去什么。除了白天的太阳与夜晚的月亮,我一无所有。我不担心有谁把我的太阳骗到他们家冰箱里去。

大龙头没让我下车,他直接把汽车开到桑拿房去了。他坚持要让我“快活快活”。离开夜总会的时候我感觉到大龙头的汽车不是一辆车,而是一条船,要想离开你只有往水里跳。我说:“还是让我回去吧,我端上一只饭碗不容易。”大龙头把脸上的微笑歪到我这边,自语说:“这是哪儿对哪儿。”

大龙头真是个骗子。进了桑拿房我才明白过来,他是个了不起的骗子。他是伟人。他毫不费劲就把这个世界全骗了。

大龙头赤裸着身子躺在长木凳子上,蒸汽笼罩着我们。灯泡的橘黄色光芒照耀着本色木板,而蒸汽也变成橘黄色的了。大龙头的嘴里不停地发出一些声音,那些声音特别地满足,特别地心安理得。大约十来分钟的样子,大龙头转过了身子,趴在那儿,含含糊糊地说,他的后背有些痒,让我替他抓抓。他说话的时候下巴搁在木板上,脑袋一抬一抬的,像无缘无故的勃起。我走到他的面前,还没伸出手我就明白他让我“抓抓”的意思了。我看到了他后背上的长疤,在右肩的肩胛骨旁边,凹进去一块,差不多能放进去一只指头。那个凹进去的长疤放出光滑却又刺眼的橘色光芒。一看到这个长疤我的心口就格登了一下,慌忙说:“这可是你自己让我干的,是你逼着我干的!”大龙头撑了两只胳膊,坐起来,慢声慢气地说:“你以为我怪你了?”大龙头歪着嘴巴笑了笑,斜仰着头看了看我,“我没有怪你”。大龙头说完这句话就开始用目光从上到下打量我,他的目光最后停留在我的裆部,凝视着我。他的目光让我体会到裆部的脆弱。他看着我的东西,我看着他的秃顶。他要敢对我的东西下毒手,我就砸烂他的天灵盖。但大龙头站起来了,拍着我的肩膀说:“你帮着我少坐了六年牢,”大龙头重新看着我的眼睛,“我怎么会怪你”。

大龙头说完这句话之后又一次躺下去了。我也躺下来,但我不敢像大龙头那样,我是侧躺着的。万一有什么风吹草动,我可以立即站起来。可我的注意力无法集中,我的注意力像桑拿房里的蒸汽,散开了,游动了。我想起了1995年的那个冬夜。那是一个雪夜。那个雪夜的白光现在正闪耀在我的面前。

大约是深夜两点,大龙头突然把我推醒了。我正在做梦,和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子在电影院里温存。我老是做这样的梦,这样的梦总以内裤里的一塌糊涂收场,像上帝泼过来的一盆冷水,无一例外。我惊醒了,但我的下身还没有醒,它在奔腾。一股暖流极有节奏地传遍了我的下身。大龙头对着我的脑袋耳语了一句什么,我没有听明白。大龙头却把一样东西递到了我的手上。很硬,很暖和。他一定把这个东西握在手里握了半夜了。我拿到眼皮底下,是一把雪亮的小钢刀。我惊了一下,抬起头,木门的缝隙里一片白亮。我知道下雪了,而铁窗上的铁栏杆也格外地醒目,它们横平竖直,坚硬而又冰冷地分割了夜空里的寒光。大龙头面色严峻地看着我,随后开始脱衣服。脱光了之后他就把后背对准了我。我不知道要干什么,愣在那儿。大龙头猛地回过身来,把手伸到我的衬衣里头,在我的背脊上比划了一个部位,压低了声音厉声说:“割一刀,割深一点!”我几乎懵了,手持钢刀不知所措。大龙头一把从我的手上夺过小刀,把它顶在我的脖子上,咬着牙说:“割,割深一点!”我只能照办。我把小钢刀的尖刃刺进大龙头的肉里,他的身体一下收紧了,我知道,他的嘴巴一定张开了,张到了极限。我看见一口又一口的热气从他的嘴里哈了出来。但是,有息无声。大龙头轻声说:“往下拉,用劲,拉一寸长。”我只好发力。我不知道拉了有多长,由于发力过猛,那个口子比他要求的可能要长得多。血出来了。我看见大龙头的血液黑乎乎地往下冲。大龙头背着手,把一个指甲大小的小纸球塞到了我的手上,说:“塞进去。塞到伤口里去。”我就塞进去。塞完了,大龙头又一次把手递了过来。是一只小瓶子。他命令我:“倒上去。”我倒出了一瓶子粉末。一股极浓的药味弥漫在大雪之夜。

“有数。”大龙头最后关照我说。

“有数。”我说。我当然有数,我绝对不会给他说出去的。

大龙头挪到他的床边,躺下来,他的嘴巴像火车那样呼出一口长长的白气。我钻进被窝。钻进被窝之后我产生了大梦初醒的感觉。我把手伸到裆里。那里冰凉。我的手上黏黏的。那是大龙头的血,我的精液。

大龙头在第二天照样和我们一起出工了。脸上一直在微笑。他的微笑越发山高水深了。我不停地偷看他。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痕迹。甚至没有痛。但是大龙头不停地咳嗽。好几次他都把腰弓下去了。我觉得他应当忍住,他的后背经不起那样咳嗽的。当天晚上大龙头终于不行了。他开始发烧。他的前额烫得像我们的龟头。天一亮大龙头就被抬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你怎么就没有了?我还以为你死了。”我擦了擦脸上的汗说。

“我怎么能死?”大龙头腹部的肥肉一同笑起来。他的鸡巴软塌塌的,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像一节空心的肠子。大龙头闭着眼说:“我保外就医去了。”

“你得了什么病?”

“我得了什么病?”大龙头懒懒地睁开眼睛,再把眼珠子懒懒地移向我,歪着嘴巴又笑了,说,“这要看你想得什么病”。大龙头慢腾腾地说,“我的肺里有结核,再不走要传染你们的。你想想,X光把我肺部上的香烟锡箔给照出来了,那是多大的一块阴影。这是科学。”大龙头站起身,开始往外走。大龙头自言自语地嘟哝说:“不相信医生可是不行的,不相信科学那怎么可以?”大龙头说,“医学仪器可不是我大龙头,人家是不骗人的。——你看见仪器坐牢没有?没有。科学我们还是应该相信的”。

这家伙把我也骗了,这家伙把这个世界全骗了。他是伟人。不服不行。“你瞧瞧,我现在全有了,——采石场有什么呆头?”大龙头光着身子向我竖起了一根指头,说:“今天是个好日子,千年的光阴不能等。”这是一句歌词,我在夜总会里听一个丫头唱过,下一句我记不起来了,但大龙头记得。大龙头几乎是唱着说下面那一句的,“明天又是好日子,逢上了盛世咱享太平。”

回到包间之后大龙头点上一根烟。大龙头的目光经过桑拿变得迷蒙起来了,像酒后。他用迷蒙的眼光望着我,突然欠过身子拍了拍我的膝盖。大龙头大声说:“你帮过我,我得谢你。”

“谢什么。”我很客气地说。

“今晚我请你嫖。”

大龙头说完这句话就打起了响指。两下。而两个姑娘就走进来了。我慌忙用浴巾盖住下身,脱口说:“干什么?你们干什么?”大龙头的那一声大笑就在这个时候发出来了。两个姑娘也笑,其中一个说,“捂在那儿做什么?那里又不是银行。”这话一出口大龙头又笑,软塌塌的鸡巴都被他笑得缩回去了。我说,“这不行,我不习惯这样。”

“都这样,”大龙头笑停当了,说,“开始都这样。”

大龙头让两个姑娘先“歇会儿”,他把手放在我的肩上,开始了他的语重心长。他批评我“九年的大学算是白上了”,后来就反问我,“你还有什么好顾忌的?”“你还能失去什么?”最后大龙头在我的身上拍了两下,说,“不能亏自己,千万不能亏自己。”

我说:“我没亏我自己。”

大龙头指了指我的身体,严肃地说:“我是说你不要亏了这一百六十斤。”

我坐在那儿,不动。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人。我想起了小三子。我有些蠢蠢欲动。没有什么比蠢蠢欲动更让人跃跃欲试了。我笑笑,说:“我不喜欢这两个姑娘。”

大龙头有些恍然大悟的样子,说:“早说嘛,你挑。随便挑。”

小三子不在。今天晚上她没有回来。没有人知道小三子现在在哪儿。大龙头给了我很大的面子,他在我们的夜总会坐到了深夜两点。我注意到他脸上的古怪表情,他似乎一直在微笑。他是伟人,是伟人就必须用一种亲切的方式面对这个世界。但他的表情让我难受。难受在哪儿,我说不清楚。只不过难受是具体的,它像某种器官一样长在我的身上,一会儿气鼓鼓的,一会儿软塌塌的。后来大龙头终于走了,他在临走之前给我留了一句话,他说他明天来。我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我听了真想哭。我为大龙头感动,我当然也为小三子伤心。当然,小三子并没有做错什么,她只是做她的本职工作去了,这就更让我伤心了。我又一次体会到九年前的那种感觉了,那时候我用皮鞋砸了别人的脑门。我现在唯一想砸的只是自己。直至今夜我才算明白,我是多么渴望着和小三子上床。我想扒光她,搂着她,进入她,让她的身体成为我的狂欢隧道。

凌晨四点,夜总会彻底安静了。只剩下我一个。绚烂还给了漆黑,拥挤还给了空荡,而喧闹也还给了万籁俱寂。我在喝。我甚至都看不见我的酒瓶,我的手。漆黑与空荡的阒寂把我放大了,此时此刻,我和漆黑一样空荡,我和空荡一样阒寂,我和阒寂一样伸手不见五指。我又回到了监狱,它不是九年的有期徒刑,它遥遥无期,万劫不复。

酒在安慰我。酒在说服我。我不知道我喝了多少。我一边喝,一边尿,我把瓶子里的啤酒灌进了肚子,又把肚子里的尿装进了酒瓶。我记得我流了一回眼泪,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伤悲。后来我摸到小三子常站的地方去了,我企图嗅到她的气味。然而我没有成功。我只知道我手上的酒瓶倒了,啤酒在往外冲,那种有节奏的外泄像我的梦,像我梦中不可遏止的律动,那种身不由己的喷涌,——那种落不到实处的喷涌,那种绝望的喷涌。

是堂哥的电话把我叫醒的,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的一点四十分了。堂哥没有绕弯子,一上来就问我“去了没有”。我不知道什么“去了没有”,堂哥在电话里就不说话了,我从电话里头看到了他的严峻面孔。我想起来了,他一定是在催我去看我的父母。我的头疼得厉害,我说:“明天吧。”堂哥说:“你有多少个明天?”我不知道我有多少个明天,只有坐牢才用倒记时的。

天开始热了。开始变热的午后我有些心烦意乱。在这样的时候我特别想念我的兄弟马杆。我决定去找马杆。我就想在我的兄弟面前好好坐一坐,抽几根烟,说说话。但是马杆今天不在,店里的人告诉我,“总经理”到上海办事去了。我没有料到会扑空。回到大街之后我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该做些什么。我站在梧桐树的下面,太阳把梧桐树的巨大阴影平铺在路面上,它们以一种不期而然的怪状点染了路面,仿佛路面上爬满了结核菌。道路四通八达,汽车来来往往,而汽车的喇叭就更像城市的咳嗽了。我傻站在路边,不知道想往哪里去。南京这么大,其实并没有我的去处,我被自由监禁在路上。没有去处的自由更像一座监狱,遥遥无期。我多么羡慕大街上那些匆匆忙忙的人们,我就想弄明白他们在忙些什么?他们在穿越马路的时候每个人的身后都拽了一个黑黑的身影,这是很了不起的。我崇拜他们。——我就想知道生活到底在哪里,南京又到底在哪里?

我只好坐下来,向一个卖冰棍的老太太要了一根冰棍,慢慢地啃,慢慢地吮。我一连吃了几十根。我并不渴,我只是渴望冰的感觉。不是我在咬冰,是冰在咬我。我的胃差不多全被冰棍塞满了,我能感受得到腹部冰冷冷的一大块,那是胃的形状,那是夏季里的冬天。我一直吃到吃不下为止,也就是说,我一直吃到冰块把我的体温咬干净为止。后来我扶着老太太的冰柜站起来了,付了账,这时候我实际上已经是一根冰棍了。我腆着肚子往前走,凉飕飕地漫步在大街上。我知道,此时此刻,我是一个行尸,以走肉这种无与伦比的方式款款而行。我甚至微笑起来了。我的身上冒着热气,我是多么希望那种凉飕飕的感觉能永久地保持下去。但是没有。半个小时之后我重新开始出汗了。越出越涌,大汗淋漓,大汗如注。我知道我融化了。融化带来了这样一个恶果:我不是没有了,我又成了我。

小三子晚上又没有来。关于小三子,我的想象力已经生了病。只要小三子没有在夜总会出现,我的想象力就开始发疯。我会一遍又一遍地想象小三子工作时的模样。但我没有和女人上过床,我只做过这样的梦,在梦中,我一碰着女人事情其实就已经结束了。我的想象力因为无法深入而变得格外疯狂,像关在笼子里的猴。

小三子没来上班,大龙头却来了。他来了我非常高兴。但大龙头直接走到我的面前,看上去是想拖我出去。我只好拦在前面。我说:“今晚我可不能跟你出去了,今晚绝对不能够。”大龙头在我的屁股上拍了一下,又一下。看来他是铁了心了。我站在那儿,不动。大龙头说:“到我的车上坐一会儿嘛。”他的话说得很平和,让你不好拒绝。我只好跟着他上车。车灯没有开,里面黑咕隆咚的。我却闻到了一股很浓的脂粉味,也许还有香水。我回过头,后座上坐着两个女人。我看不清她们的面目,因为后窗正对着马路对面的霓虹灯。她们的面庞被绚烂的色彩弄成了剪影。可我一眼就认出了小三子。我认得她的发型,她的独一无二的面部轮廓。我的胸口突然开始狂跳,扑通扑通的,都快把汽车弄成音箱了。幸亏大龙头把汽车发动起来了。大龙头十分沉稳地扳着方向盘,汽车拐了个弯,一直向东去。先是新街口,后是逸仙桥,而后就是中山门。汽车驶过中山门之后我就像在做梦了。东郊安静极了,公路两侧的梧桐树把道路弄成了隧道,我的梦在黑暗之中向地球最隐秘的地方飞驰而去。那里有大龙头的别墅,有我们的狂欢之夜。

大龙头把我们带进了他的别墅。大龙头十分缓慢地开灯,倒酒,往音响里头放碟片。大龙头在任何时候都能弄出一副一家之长的派头来。大龙头让小三子坐到我的身边,随后拍了拍自己的大腿,那个小姐就很知趣地坐到他的大腿上去了。我们喝了一些酒,大龙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对腿上的小姐说:“唱首歌,你来唱。”大龙头在碟片架子上拣了一会儿,放出来的却是《小芳》。音乐响起来的时候大龙头的脸上就开始浮上很鬼怪的微笑了,这位插过队的老知青从电视机上取下一张名片,反过来递到小姐的手上,关照说:“你按这个唱。”大龙头安顿好了,刚回到沙发小姐的歌声也就响起来了:

村里有个小伙叫小刚,

长得潇洒又强壮,

一对威武的大睾丸,

鸡巴粗又长。

谢谢你给我的爱,

今生今世我不忘怀。

谢谢你给我的温柔,

你是我的好枕头。

我忍不住,仰起头傻笑,小三子却没有动静,一副耳熟能详的样子。大龙头把两支胳膊伸得很长,在离身子很远的地方极文雅地鼓掌。大龙头斜望着屏幕,下巴却调了过来,对我说:“我写的。——别以为我光会骗人,我还是个诗人。”

大龙头又说笑了一回。笑完了,大龙头在小三子的耳边耳语了一些什么,随后让两个小姐上楼。大龙头目送着她们,挪到我的身边来,叹了一口气说:“两个多漂亮的身体。”大龙头说完这句话就开始沉默了,大龙头搂住我的肩膀,突然反问我,“你说说,我们插队那会儿这样漂亮的身体属于谁?”我不知道,不知道就闭嘴。还是大龙头自己拖声拖气地回答了,“属于书记他外甥。属于局长他儿子。——现在呢?”大龙头说,“归我们了。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好。只要付了钱,就归我们。她们不再是书记局长的下属或家属,她们也能为我们岔开大腿。市场经济是什么?就是大腿一岔开来就能上市,只要你有钱”。大龙头像政治教员那样竖起了一根指头,盯住我,一字一顿地说,“在金钱面前,每个人的高潮是平等的。”大龙头用他的手背掸了掸我的前胸,歪着嘴笑了,“小子,你这么年轻就赶上了”。大龙头叹了一口气,强调说,“真是好时候。全让你小子赶上了。”

落地玻璃上点上了几滴雨点,外面下雨了。大龙头说:“好雨知时节,春夜乃发生,随钱潜入夜,润物还呻吟。”大龙头说得不错,他真是个诗人。大龙头重重地拍了两声巴掌,一个小姐就从楼梯上慢慢下来了。也就是说,楼上只留了小三子。大龙头对我说,“还愣在这儿干什么?”大龙头的下巴指向了楼梯,“这会儿我可不要你陪我”。

我上了楼,推开门,小三子已经端坐在床的正中央了。她裹了一条羊毛毯,下巴以下都裹得严严实实的。两只鞋放在床边,紧挨在一起,对得整整齐齐。衣服也叠好了,摞在床头柜上。上衣上面是裙子,裙子上面是短裤,短裤上面是胸罩,胸罩上面是袜子。她的眼睛在眨巴,楚楚动人。但我看得出,小三子似乎有些怕我,她的眼里有一样东西亮晶晶地闪了一下。意外的情况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我突然颤抖起来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双手颤抖得厉害。我想忍住,但是忍不住。我实在弄不懂我为什么会这样。老实说,起初我并没有把这种颤抖看得多严重。但我错了。我的颤抖很快在我的身上传播开来,先是上半身,后来是双腿。我的抖动幅度如此之大,把我的骨骼构架与牙齿的对称关系都暴露出来了。我的模样一定吓坏小三子了,因为我自己把自己都已经吓坏了。小三子打量着我,侧着脑袋仔仔细细打量着我,眼里忽闪忽闪的东西突然没有了。她一定知道我是个新手了。小三子真是一个好姑娘,她走下来,搂住了我的腰。她把脸庞贴在我的胸脯上,用她的舌尖轻声说:“带着我一起抖,好不好?”

这丫头是一只青蛙,舌尖一点就把我卷进去了,这丫头还是电,她让我腾云驾雾。我拥住了我的小三子,她在我怀里赤条条地直筛糠。我不能肯定到底是她在抖还是我在抖。我用足了力气都没能让她停止下来。我们就那样抱着,直至我一点力气都没有为止。大约过了十分钟,小三子抬起脸来了,她的眼睛含烟带雨起来,交替着打量我的双眼。她对着我的耳朵小声说:“怎么不抖了?我们再抖一会儿吧,我已经好长时间不这样了。”我知道小三子不是在挖苦我。可我还是很惭愧,可以说羞愧难当。我对这个晚上非常的失望,小三子一定把我看穿了,我没有见过世面,我是一个装腔作势的家伙,我还是一个色厉内荏的家伙。一句话,在女人面前,我是个空心萝卜。舌头会说谎,但捉对厮打的牙齿不会。对这个晚上我失望透了。

不过小三子真的很好,她免去了我的许多尴尬,她是一个给顾客以满足感与自信心的女人。她在这个晚上做起了我的老师,可我急。我就想尽快完成想象中的一击,立地成仙,一步到位。小三子不让。可我弄不懂小三子为什么不让我吻她的唇,我围着她的下巴转了大半个圈,她让了大半个圈,后来我躁起来了,握着她的两只手腕把她摁在了墙上。小三子侧过脸,冷冷地说:“不要碰那儿。别的随你。”我不知道小三子为什么特别在乎那儿,好在她的身上还有别的,我向“别的”发起了攻击,大碗酒,大块肉。小三子热烈地响应我。我关上灯,小三子却打开了。我再一次关上,小三子再一次打开。我拼命地忍住自己,和小三子争夺着墙上的开关。在我忍无可忍的节骨眼上小三子却把自己敞开了,她无比精妙地引导着我,手把手,肺贴肺。她是大师。我的攻击由上而下,由外而内,由表象而本质,由呻吟而呼喊,由生而死,由死而生。我们在重复。一次又一次。一遍又一遍。这是我们的快乐大联欢,狂欢总动员。我的身体像一支管状的焰火,绚烂的颜色有节奏地冲向夜空,炸开来,缤纷夺目,那些细碎的色彩在燃烧,拖着小尾巴,昙花一现,稍纵即逝。它们是冲出身体的精子,自由的精子,纵情狂欢的精子,它们的生命等同于狂欢的时间。我知道小三子属于天下所有的男人,可此时此刻,她终于属于我。私有制好哇,私有制好。我们没有明天,没有以后,只有这一次与下一次。我们大口大口地换气,挖空了对方,直至我们的身体像一摊面。

东郊真是安静,这样的安静直往人心里去。小三子卧在我的胸前,很无聊地用食指在我的胸脯上画着什么。小三子说:“第一次吧?”我眨了几下眼睛,说:“第一次。”小三子问完这句话之后就再也不开口了。我们静静地对视了好大一会儿,我俯下身去又想吻她的唇。小三子用一根指头止住了,把下巴侧到了一边。小三子突然说:“你不该做这种事的。”、我说:“我为什么不该?”小三子又静了好半天,望着我说:“你没这个命。”小三子毫无内容地笑起来,说:“人和人不一样。你不是那个命。”我说:“为什么?”小三子再也不说话了,她在临睡之前自言自语地说:“你还是不该做这种事的。”

小三子在后半夜睡着了。我们面对面。我没有思量小三子对我说过的话,只是安静地凝视着我的小三子。小三子均匀的鼻息吹拂着我的面庞。小三子气息如兰。我抚摸着她的背,这是一种享受的疲惫,这还是一种疲惫的享受。大龙头说得不错,这样美好的身体过去只属于书记的外甥或局长的儿子,而现在,她毕竟归我了。大龙头为我付了账,连我这样的人都可以和小三子上床了。我感谢生活。堂哥说得对,现在是一九九九年了,直到现在我才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真实意义。生活的全部意义全在时间的段落里面。

夜里的一场雨真大,我没有听见。我把所有的注意力全放到小三子的身上去了,我一点都没有听见。我走上阳台,把懒腰一直伸到极限。雨后的世界真美,大雨使地面潮湿,使石头爽洁,使空气甘例,使天空澄明,使树叶青翠,使我的身体复归于宁静。我站在阳台上,拼命地吸雨后的空气。雨后的空气滋阴补阳。生活好。活着好。潮湿好。身体好。女人好。爽洁好。和女人性交好。高潮好。澄明好。健康好。青翠好。自由好。宁静好。南京好。生活好。有钱就更好。

小三子的话真像是一句咒语,我的确是不该做那种事的。当天晚上夜总会的老板就把我叫过去了,正式通知我走人。我不能怪老板什么。才这么几天,我已经旷了两个工了。我不能怪老板什么。我只能说,生活是个恒数,不会多你的,也不会少你的。今天多出来了,明天就会讨回去。我要是老板我也会这样。可我毕竟和小三子睡了,这是我的一桩心愿。得到一个,失去一个,一比一。不能说谁亏了谁。

我没有从老板的办公室里直接走人,我拐进了酒吧。我想坐下来好好看一看我的小三子。作为一个刚刚经历过初次的男人,我明白了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性是一个很古怪的东西,它是特例。它一旦成为心愿,你就永远失去“了却”的机会。“了却”不是终结,恰恰是万里长征走完的第一步,调过头去它就成了“还要”。就像高处的水,只要有一点缺口,你就捂不住了。你不能怪水没骨头,是水它就得往低处流。你和谁睡过了你的心里就会放着谁,惦记着谁,牵挂着谁。至少我是这样,我挑了一张空桌子,坐下来,要了一扎冰啤。今晚夜总会的生意不太好,小姐们贴墙而立,她们的目光是那样的空洞,懒洋洋的,手里握着BP机,一副既期盼又拒绝的样子。小三子站在她们的中间,与我对视了好几次,每一次都是我把目光让开了。这样的对视让我伤恸。我没有勇气走上去。我不知道她肯不肯,我不知道她会给我开什么样的价,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出得起,我不知道该把她带到哪里去,——这种事反正是不能在大街上的。这些问题摆在我的面前,像小三子的目光一样让我无力。我束手无策。无法兑现的冲动像海里的浪,企图爬上海岸,却又弓着身子自己退回来了。这是怎样地不甘?怎样地力不从心?我只能化力量为悲痛,望着她,用凝视这种最无奈的方式缅怀她。近在咫尺的缅怀让我焦虑不已。我多想成为她掌心里的BP机,在她潮湿的掌心里颤动,一阵一阵的。我渴望她潮湿的手掌,潮湿的乳房,还有潮湿的气味。小三子的BP机一定颤动过好几回了,她不停地低下头来,看呼机上的显示屏。大约在十点钟,一个高个子的男人终于走到小三子的面前去了,小三子似乎和他说了一些什么,后来就伤心地微笑了,依在他的胸前跟他走了出去。这一切都在我的眼前,我无能为力。但是小三子的脚步一定扯到了我胸口的某一个痛处,她往外走一步我的胸口就拽一次。小三子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下了脚步,回过了头来。我看不见她的眼睛,我不知道她的眼睛究竟在张望什么。后来小三子的身影彻底没有了。她怎么能这样?你说说她怎么能这样?我快疯了,仰起脖子就把一扎冰啤全灌下了肚子。

我也该走了。这里不属于我了。没想到会有人把电话打到夜总会来找我。这是一部老式电话机,我拿起话筒的时候感觉有些怪,就好像我还是夜总会的人似的。我把耳机贴在右耳,没好气地说:“谁呀?”耳机里突然就是一阵怒吼:“——哪里来的?”我听出来了,是堂哥。他的电话总是一惊一乍的。我不知道什么事情让他如此盛怒。我把话筒拉开一些,尽管如此,耳机里的声音还是喷了我一脸的唾沫星。“我下午到你家去了,两万块钱是哪里来的?”幸亏堂哥的嗓门这么大,否则,夜总会的音响跟打雷似的,我还真的听不见。我握着话筒,明白电话里的意思了。我的胸口涌上来一阵极难受的滋味,我扯起喉咙,高声喊道:“我坐过九年牢,可钱没坐过!——他们不要就还给我!”堂哥的声音又大了一倍,堂哥在电话里命令我:“你等着我,你当着你堂哥的面给我说清楚!”堂哥挂上了电话。我的两只耳朵充满了音箱里的低音鼓捶声。我搁下老式话筒,话筒像男人趴着的身体,而支架则成了一个狂放的女人,一侧是张开的双臂,一侧是岔开的双腿。

我该走了。这里不属于我了。

我唯一可去的地方只有马杆那儿。我怕见马杆。眼下这种样子我非常怕见马杆。但是我想见他,他是我唯一的去处。我有太多的话想对马杆说了。这些话堵在我的心窝子里头,我就想找一个贴心贴肺的兄弟说说。我最终还是硬着头皮到马杆那里去了。马杆的样子让我吃惊,几天不见,马杆瘦了很多,脸上布满了疲倦。我不知道他遇上了什么缠人的事。他的脸上是一副心事沉重的样子。看来他也是流年不顺。我走到他的面前,没想到我又灰头土脸地站在我的兄弟马杆的对面了。我的制服已经交给夜总会了,我现在穿的是我在采石场穿过的化纤衬衫。这件衬衫原来是白色的,现在我已经说不出它的颜色了。它早就被洗渍了。好在在马杆的面前我也没有必要隐瞒什么。我现在的心情就像我身上的衬衫,失去了光亮与应有的整洁,灰溜溜的,布满了折皱,发出懊糟气。马杆一定从我的衣着上面看出了某种变化,他没有带我去喝,而是把我带进了后间的小仓库。我们依偎在硬纸箱上,低了头抽烟,把烟灰胡乱地弹在地上。

我说:“去上海了?”

“是啊,”马杆说,“去上海了。”

“近来还好吧?”

“怎么说呢,”马杆说,“还行。”

我一直盘算着怎么向马杆开口。我非常想在马杆的身边做个下手,混口饭。只要马杆肯收下我,就是当牛做马我都愿意。反正是自家兄弟,我只要有一碗饭就足够了。我有力气,为兄弟干活我绝对是不会偷懒的。我们沉默了好大一会儿,后来马杆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了,匆匆忙忙地说:“还没给你倒水呢。”我一把拽住他,说:“客气什么。”马杆还是出去了,好半天之后端过来一只纸杯,里面是开水。

我犹豫了半天,低声说:“兄弟我不争气,又出了点事。”

马杆好像是预料到的,低了头不语。他点点头,不停地往地上弹烟灰。

“好端端的。”我说。说这话的时候我居然苦笑了一下,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笑。我想我的笑容一定难看极了,愚蠢极了。我把剩下的话又咽进了肚子。

马杆还是不语。但是,尽管他什么也没说,我觉得在他的面前站站也是好的。即使他帮不了我,至少我能在兄弟的面前说说话。出来这么久了,我最渴望的就是有个人能静下心来听我说说话。可我又说不出什么。就这么站站也挺好。

我不知道我们站了多久,马杆店里的一个手下就是在这个时候撞进来的。小伙子愣头愣脑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马杆拉下脸来,厉声说:“怎么不敲门?”小伙子赔上笑,弓了腰就往后退。马杆说:“你给我站住!”我猜得出马杆在为我难过,他的心情走了样,难免会对自己的手下粗声恶气。我说:“算了,马杆,算了吧,也没什么事。”马杆把半截香烟丢在地上,踩上去,歪着脸问道:“昨天的事你办好了没有?”小伙子脸上的笑容比我还要难看,还要愚蠢。他嗫嚅着嘴唇,说:“没,还没呢。”我注意到马杆的眼神已经完全变了样了,透出一股凌厉的寒气:“你拿我当社会主义是不是?——公司的情况你知不知道?”马杆向门外伸出一根指头,“你到会计那儿把工资领了。现在就走。马上走”。

马杆的话是石头,每一句都砸在我的心窝子上。马杆他不容易。这年头谁都不容易。幸亏我没有开口,马杆的话我可是全听到了,到了这个份上我再开口就太不识事理了。马杆显然是余怒未消,他的手在抖。他再一次点烟的时候打火机的火苗腰杆子都挺不直了。我陪马杆抽了几根烟,烟成了他眼里的愁云,飘在他的额前,却罩在我的心上。马杆叹了一口气,说:“生意不是人做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不想看到我的兄弟马杆这样。我说:“你把摊子弄小一点吧,会好的。”马杆苦笑笑,说:“生意做来做去还不是做个面子。弄小了,被人笑话。”马杆说完这话好像想起了什么事,他拧着眉头,嘴里“咝”了一下,说:“你刚才说什么了,你怎么了?”我“嗨”了声,说:“没什么大不了的,摆平了。”为了让马杆相信,我故意把自己弄得杀气腾腾的,就好像我是南京这块码头上的龙头老大。我摊开胳膊,粗声粗气地说:“谁会惹我?摆平了。”我拍了拍马杆的肩膀,强调说:“摆平了。”马杆看了我一眼,目光里浮出了一丝忧虑,似乎在替我担心。我怕我演得太过,又在马杆的肩膀上重重地拍了一巴掌,准备走。我走到商店的门口,马杆却把我叫住了。他重新回到商店,出来的时候手上拿了一只信封,马杆把信封塞到我胸前的口袋里去,我预感到了什么,说:“你做什么?”马杆说:“大街上,不要打,难看。”马杆说完这句话就回到店里去了。我走出去几十米,悄悄拉开了信封的口子,又是一扎现金。我的心口一热,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我真他妈的狗屁都不如,我老是在兄弟的身上东啃一口西啃一口,我他妈是人吗?我是畜牲。我是耳屎。我是鼻涕。我是粪渣。我他妈的还想嫖,你那根鸡巴配不配?你撒尿都不配撒到墙洞里!我把手伸进裤兜,拍了拍裆部,对它说:“你忍忍吧,你省省吧。”

我不许自己再想小三子。我不许自己再想那种事。在小面馆里吃完三鲜面之后我就在大街上游荡了。明天一定要去看我的父母了,要想在堂哥那儿住下来,就必须去看望卖咸鱼的老头和老太。这是不可更改的。华灯初上,南京真的漂亮了。但南京再漂亮也是小三子的脸庞,她归她,我归我。两不擦的事。不过南京终究不是小三子,我到底可以在南京的大马路上走走。橱窗和广告牌真是迷人,那种光,那种亮,那种鲜艳的颜色,它们怎么就和我没有一点关系的呢?好几次我都产生了砸烂它们的愿望,砸烂它们,我至少可以回到采石场去,一天好歹有三顿现成的饭。我就是一条狗你也必须养!我在路灯底下漫无边际地走,路与路之间没有墙,路与路之间没有干部放哨站岗。我从珠江路窜到湖南路,从湖南路拐到山西路,从山西路踏上云南路,从云南路再折到上海路。路是没有尽头的,路的尽头还是路。路是路的延展,路是路的辐射,路是路的因果,路还是路的意义。我在长征。兄弟不怕远征难,走完今天有明天。我不知道走了有多远,让我大吃一惊的是,我怎么又走到“银色年代”夜总会的门前来了?我停在夜总会的门口,望着墙裙上的霓虹灯,灯管一组一组的,一闪一闪的,一跳一跳的,它们挥拳弄棒,盛气凌人,举止嚣张,我决定进去。我一屁股坐到吧台旁,用下巴命令女招待:

“拿酒。”

大龙头在夜总会出乎我的意料。看样子他呆在这儿已经有一会儿了。他远远地看了我一眼,歪着嘴笑。他对我的处境似乎了然于心。我不喜欢他这种了然于心的样子。一看到大龙头我的气焰立即就下去了。我不自觉地看了自己一眼,我的样子太难看了,其实跟光了屁股差不多。

大龙头歪在椅子上,用指头把我勾了过去。他点上一根烟,叼在嘴角。大龙头真的什么都知道了,开口就说:“兄弟我不会不管你。”大龙头伸出他的左手,岔开五根指头,在我的面前摆了两下,含含糊糊地说:“我有这个数,我不会不管你。”我不知道五根指头意味着什么,但是,他的五根指头上有三个戒指,每一根都那么财大气粗。大龙头说:“开心一点好不好,别弄得跟什么似的。”我抹了一把脸,不停地眨巴眼睛。“你呢,可以替我要要账,还可以给我接接电话,”大龙头慢条斯理地说,“如果想玩玩,还可以给我开开车。饿不着人。都什么时候了,饿不着人”。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大龙头取下香烟,调过头去对着一个不确切的地方笑,一边笑一边往外吐烟:“这是哪儿对哪儿?”大龙头说,“你说说,你和我是哪儿对哪儿。”

我只能说我命好。采石场里的那个老贼对我说过,我会有贵人相助。大龙头就是我的贵人。人得有朋友,不管是在哪儿交结的朋友。人都得有朋友。大龙头用下巴指了指旁边的服务生,对我说,“告诉他你想喝什么,别弄得像什么似的。”

我们大概喝到十二点,大龙头想回去了。我不想现在就走。我乘大龙头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看一眼吧台,小三子不在。小三子的空缺使我的心里头空了一大块,这叫我不甘。我就想看一看小三子,然而她不在。这会儿小三子一定垫在某个男人的身子底下,替那个该死的男人喘气。我惦记着她。她让我难以释怀。

大龙头的房地产公司实在是气派,窗户正好与金陵饭店的璇宫相平视。会客厅里摆满了建筑物的模型,那些建筑已经或即将成为南京的一部分了,它们装点了现代都市的现代性。我站在建筑模型的面前,觉得自己是巨人。我俯视着南京,只要我一伸手,那些建筑就会拔地而起。这样的感觉真是妙不可言。跟在大龙头的后面你所能做的事情好像就剩下呼风唤雨了。

我没有料到大龙头在下班之后再一次请我去嫖。他站在我的面前,双手插在裤兜里头,一个人摇着脑袋微笑。“没办法,好这个。”大龙头带着自嘲的神情对我说,“又好酒,又好烟,还好屁眼对着天”。大龙头说,“没办法,好这个。”他这样的盛情款待我有些受之有愧。我甚至有些不踏实了。我实在配不上别人三番两次地用女人来招待我。我又不做官,又不可能在生意上照顾老板什么。我只能谢绝。哪能总是让老板请客。大龙头看出了我的心思,歪在他的大班椅子上,说:“让人陪惯了,一个人干什么事都没劲,就算陪陪我吧。”老板说完这句话便往外掏号码簿,说:“紫唇俱乐部来了几个学生妞,咱们呼两个来。”大龙头抬起头,很诡异地笑笑,“真的不错,”大龙头说。我不是不想女人,老实说,我嘴上不想,但身子想。问题是我不踏实,这毕竟不同于陪老板吃饭。人情深似海,我背不起这个债。大龙头一定看出了我的心事,发话说:“你就当陪我吃顿饭好了。”

恭敬就得从命。但我还是说:“我不喜欢学生妞。”大龙头听了我的话就笑,这家伙一笑就说明他什么都明白。我就弄不懂他为什么什么都能够了然于心。这是我崇敬他的地方,也是我害怕他的地方。他那张脸是如来佛的巴掌,他一颦一笑都说明我逃不出他的掌心。“你呀,”大龙头说,“一根筋”。

小三子看上去有点累,一副提不起精神的样子。我和她对视了几秒钟,就把她搂在怀里了。这次拥抱我已经等了很久了,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感觉到小三子在我的怀里同样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她吸得很猛,乳房全压扁了,摊在我的胸前。但小三子的那口气呼得却极慢,她的腹部说明了这个问题。我说:“我想你。”小三子没有接我的话,后来她的身子抖动一下,似乎在冷笑。还是小三子先把胳膊松下来了,一松下来她就开始解胸前的纽扣。她解纽扣的时候两片嘴唇张开了,下唇咧在一边,不停地用舌尖舔她的上唇。我摁下脑袋,十分孟浪地就想把嘴唇贴上去,小三子让得很快,随后转过眼来斜视着我,拿眼睛责怪我不懂事。我只好贴着她的腮。小三子没有动,拍了拍我的屁股,说:“来吧,你睡吧,睡完了你就好了。”

我们便睡了,一连好几次。但每睡一次我就感到我空了一次。我说的不是身体,而是身体以外的某个地方。具体是哪儿,我又说不上来。我想和小三子好好说说话,可我不知道说什么。就好像我小时候抱着大西瓜,转来转去总也找不到一个下嘴的地方。我只能再睡,用这种徒劳的方式排空我自己。

“你叫什么?”我突然问。

“小三子。”小三子面无表情地回答说。

“你怎么可能只叫小三子?”

“你管她叫什么。叫什么都一样。只要是小三子就行了。”

“你就不肯和我说点别的?”

小三子的嘴角笑了笑,把自己打量了一遍,说:“所有的东西都在这儿,我没有别的。”

我把嘴闭上了。点了一根烟。小三子从我的手上把刚刚点好的香烟接过去,猛吸了一大口,隔了好半天才从鼻孔里头对称地喷出来。喷得我一脸。我没有再点,我们抽着同一根香烟,把吸进去的烟雾吹到对方的脸上去。抽完这根香烟之后我们已经变得很开心了,我说:“你做了多久了?”小三子说:“一年十一个月带九天。”“你原来做什么?”小三子说:“就做这个。”“为什么?”小三子笑笑,探出身子提过了她的皮包,抽出一张自己的名片,翻过来,递到了我的手上。上面有四句顺口的话:

天在天上

地在地上

天要下雨

水流海洋

我正正反反看了两三遍,弄不懂。我笑起来,说:“什么意思?”小三子接过去,也看了几眼,说:“是一个有文化的人送我的,他钱不够,就给了我十六个字。印在后头,文化文化。”小三子把自己的名片窝在手心,后来就开始向我发问了。她问一句我能说上十几句。我发现我的舌头并不笨,这叫我开心。我光着身子,说的也全是光了身子的话。我把我的一切全兜给小三子了。在我说话的时候小三子把下巴搁在了膝盖上,静静地听,睁大了眼睛看。小三子的倾听放大了我的说话能力与欲望,我不停地说,就好像过了今晚这个世界就再也没有耳朵了。我的舌头像夜间蛐蛐的翅膀,动个不息。我不知道我说了多长时间,隔了好久我才发现,小三子其实并没有听,她早就走神了,一双眼睛望着一个并不存在的地方,似乎在追忆什么,而双眼皮也就更双了。我说:“嗐!”她“啊”了一声,仿佛是如梦初醒。小三子不好意思地笑了。我第一次看见她这样笑,是那种忘记了掩饰与职业的笑,傻极了。小三子的傻样是多么的美。

我最终选择了为大龙头开车。我喜欢和大龙头呆在一块儿。更关键的是,我渴望开汽车。开汽车毕竟不同于做保安,它好歹是一门手艺,即使将来碰上什么意外,我还可以找一辆出租车,给人家跑跑夜班,做做二驾。有没有手艺混起来是大不一样的。大龙头对我的选择深感满意,他拍着我的肩膀说:“方向盘还是要让自己人来扳。”

夏季即将来临的时候我住到杨梅塘的驾驶学校去了。杨梅塘远离市区,我仿佛又一次回到了监狱。老实说,我喜欢这种感觉,毕竟只有个把月,领上驾照之后我就能挣上一份很体面的钱了。这是我释放回来之后心情最为舒畅的日子,称得上平静似水。我在白天扳扳方向盘,晚上则躺在床上,和人说说话。我学得不错。倒不是因为我比别人强,而是别人真的把这儿当成了监狱,可对我来说,这里绝对是天堂。一个人在天堂肯定比地狱干得出色。我甚至希望能在杨梅塘住得长一些,我坐过九年牢,个把月算什么?更何况我还能学到一门手艺。我把汽车弄得跟玩具似的,汽车后面的黑烟就像黑骏马的尾巴。好日子就快开始了,我知道,我已经闻到好日子的气味了。这里真正用得上堂哥所说的那两句话:“太阳每天都是新的”,“生命之树常青”。

我一直把自己关在驾校,我得静下心来把这段平静如水的日子过仔细了。这些日子里头我只出了一趟门,给我的兄弟马杆去了一次电话。我用饱满和振奋的声音告诉马杆:“兄弟我学开车了。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开着奔驰牌汽车去看望兄弟了。”马杆在电话里头替我高兴,他为我松了一口气。马杆说:“好,等你出来,你安顿下来我就全放心了。”

大概在第二十四天,也可能在第二十五天,大龙头开着他的奔驰来到杨梅塘了。大龙头给了我很大的面子,他亲自开着他的奔驰车接我“回南京”逛逛。他把汽车的钥匙扣套在指头上,示意我去接。钥匙在盛夏的太阳底下闪闪发光,锃亮的光芒预示了我的美好未来。我没有去接钥匙,我说:“我还没拿到驾驶照呢。”我信心十足地对我的老板说:“再过几天,过几天我就拿到照了,我肯定给老板做一个好司机。”大龙头在阳光下面眯着眼,说:“别那么当真,太当真活得就没劲了。”我不好让老板的手臂悬在那儿,只好接过来。我为老板拉开车门,请他上车。后来我钻进驾驶室,强劲的冷气使我打了一个幸福无比的激灵。我顺势摁下了一串车喇叭,我回过头说:“老板,开车了。”我的老板用他的下巴批准了我的请求。

到底是奔驰车,不同凡响。对一个开惯了教练车的司机来说,跨上奔驰就等于进入了天堂。我驾驶的好像不是一辆车,而是一阵风。好汽车就这样,不是你在开她,而是她在开你。不过上路不久我却有些紧张了,这么好的车,我怕碰伤了她的皮。有时候车子太好了反而会成为你的负担。我开始踩刹,不停地踩。老板在我的身后发话了,老板说:“再好的汽车都是女人,你想快活,就别往心里去。”老板是诗人,一句话就能道破天机。老板的话使我放松了许多,我把汽车的速度踩上去,车轮在融化了的柏油路面上润滑起来,不像滚动,而像流淌。融化了的柏油把盛夏的阳光反射回来,我面前的道路变得平坦而又开阔,我的心情也随之开阔,反射出强劲有力的光。我的生活就要和这辆漂亮的奔驰车紧密相连了,成为风的一个部分。我的心情棒极了,带上了速度感,也许还带上了流动感,我以前所未有的轻松与热切向南京奔驰而去。

今天是个好日子,这一点千真万确。今天的确是个好日子。汽车的四只轮子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大龙头没有家,不是离婚了,而是从来就没有过家,这一点出乎我的意料。大龙头没有往深处说,我当然就不好多问了。大龙头说,除了工作,他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两样东西上,第一,女人;第二,麻将。听得出,大龙头是一个高度自私的人,同时又是一个十分惧怕寂寞的人,所以大龙头只热衷于女人与麻将,这两样都是绝对自我的集体活动。它们是利己的,同时也是不甘寂寞的。

从当晚事态的发展来看,我知道大龙头接我回来的目的了。是让我陪他,陪他吃吃饭,再像“陪他吃吃饭”那样陪他干点别的。大龙头喝了一点酒,喝完酒之后的大龙头显示了他脆弱的一面,眼神里头居然有些颓唐了。他拍着我的手背,对我说:“陪陪我。”在这个刹那大龙头显露了他的真实年纪,大龙头已经老了。和呆在采石场那会儿比起来,大龙头的骨子里头已经不那么风光了。好在大龙头有钱。他现在的魅力有一半是靠钱支撑起来的。一个人不管多威风,多有钱,其实都有虚空的时候,都有可怜的时候,都有不堪一击的时候,都有需要别人的时候。我望着大龙头,突然有点心酸,却又禁不住有些得意。很显然,大龙头没拿我当外人。他不相信所有的人,但是相信我。我有些受宠若惊。同时也踏实多了。从根本上来说,不是他在请我,而是他需要我。我花他的钱也就理所应当。

大龙头问我,今天晚上想睡一个什么样的,我没有忸怩,直接告诉他“小三子”。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自信多了。我是一个驾驶奔驰小汽车的司机,我觉得我配得上人家小三子。这一回我真的就要有一分体面而又稳定的工作了。我马上就要有钱了。

大龙头又换了一个小姐。和上几次一样,我们去了东郊。大龙头在楼下,我们在楼上。但是大龙头在这个晚上做了一件让我极不开心的事,他在小三子上楼的时候伸出手去摸了摸小三子的屁股。大龙头并没有掩饰,全被我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我没有开口,不过说实话,我很生气。小三子是我的女人,大龙头他不该做这种事的。

关上门之后我终于没有忍住,我站在门后,说:“大龙头有没有睡过你?”

小三子似乎没有听懂我的话,但是她听见了。我肯定她听见了。她看着我,把脑袋都歪到一边去了,她就那么歪着脑袋仔细地研究着我的怒容。

“你说什么?”

“我在问你。”

“你在说什么?”

“我不许别人碰你!”

小三子的脸上浮上了极怪异的神情,她似笑非笑地摇了几下头,后来脸上的笑意就没有了。她十分定神地凝视着我,摇了几下头,又摇了几下头,一边摇头一边说:“你在说什么?”

我的妒火燃烧起来了,我知道,我的妒火发出了紫红色的火苗。我走到小三子的面前,一把就把她摁在了床上,我粗暴地用双手夹住了她的头,俯下脑袋十分准确地吻住了她的双唇。小三子的挣扎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的,她拼命地扭动,扑打着她的双腿。小三子一定想揪我的短发,但是没有揪住。她开始拧我的耳朵,她长长的指甲抠进了我的肉,她用她的长指甲凶猛无比地抓我的脸庞,我没有松手,拼命地吻她,吮吸她。小三子的喉咙里头发出了母猫一样的呼噜声。小三子抗争了好半天,居然慢慢地平息了,放弃了挣扎。后来小三子闭上了眼睛,她紧闭的嘴唇十分小心地张开来了,试探了一下,随后就狂放地张大了,我们的吻便合缝合榫了。我们的舌尖极迅速地碰上了,我们像通了电,我们的身体身不由己地颤抖了一下。小三子抬起了下巴,开始承接我,呼应我,她热乎乎的鼻息喷在了我的脸上。我放开了她,用双手支撑住自己,我怕压疼了她。我怕她疼。但小三子的双手绕在了我的脖子上,她柔软的胳膊是如此地有力,宛如两条最柔韧的绳子把我们拴在了一处。我们贴在一起,像夜的颜色与夜的颜色。我们溶解在一块儿了。

我们吻了很久,差不多有夜的颜色那样长。后来我们松开了,我们跪在床上,拉着手紧盯着对方。小三子低下头去,她的两只肩膀慢慢地耸了上来。小三子突然挣开我,抡起她的手臂给了我一个大嘴巴。我猝不及防,响亮的耳光像雪亮的闪电一样照亮了东郊。小三子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大声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小三子说完这句话就下了床去,拎起她的皮包就要往门口去。我扑到她的身后,一把抱紧了她的腹部。我们又颤抖起来了,我不知道是谁在抖,但我的声音说明了一切问题,我用颤抖的声音不停地说:“小三子,小三子。”

小三子在我的怀里转过了身子,她仰起头,看到了我脸上的道道血痕。她伸出手,抚摸着它们。她的眼里全是泪,但是没有掉下来。“你为什么要这样?”小三子歪着脑袋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啊?”小三子埋下她的脑袋,再一次耸起了她的肩膀。她的腹部收缩了一下,随后又收缩了一下。她的腹部在我的怀里不停地收缩。我把她抱到床上。我们的脑袋这一次没有对着墙,而是对着门。我解开了她的衣服,慢慢进入了她。

小三子的双手一刻也没有离开我的脸庞。我在努力。我坚持着自己,强忍着自己,尽我的可能延长这一次。我想让我的小三子体验我,享受我,我想尽我的所能给我的小三子带来最大的快乐与满足。在我即将临近高潮的时候我仰起了头来,我的目光落在了木门上方的玻璃窗户上。我突然发现玻璃的背面有些异样,我定了定神,玻璃的背后居然是两只人的眼睛。它们凝视着我,正与我对视。它们全神贯注,发出贪婪而又锐利的光。这双眼令我魂飞魄散,在我确认的瞬间我懂得了什么叫五雷轰顶。我尖吼一声,把身体下面的小三子都吓了一大跳。

我冲出去,拉开门,大龙头站在我的面前。他已经从椅子上下来了。我赤身裸体地站在门框的中央,浑身是汗。我就想冲上去把他的两只眼睛全抠下来。但我的身体全软了。大龙头平静地说:“你忙。”大龙头自言自语说:“你忙你的。”大龙头说这话的时候两只手已经插到裤兜里去了,他的手在裤兜里乱动,使纺织物呈现出慌乱与无助的局面。他的手最终在裤兜里头握成了拳头,对称地凸在两侧,而裤裆中央却令人懊丧地凹在那儿。大龙头很慢地转过身去,往楼下走。我对着他的背影突然大声说:“大龙头,你不仗义!”大龙头慢慢地回过头,用那种伤感的语调对我说:“知足吧。你知足吧。”

楼下的大厅水晶吊灯正发射出辉煌的光芒,一个小姐坐在沙发上,左手执烟,右手托腮,连头都没有抬。她专心致志地看着一部顶级片。

我回过头来,小三子十分伤心地坐在床上,她抱着自己的膝盖,下巴搁在膝盖上。小三子对着地板目不转睛,满眼都是泪光。后来小三子开始捋头发,捋完了头发她就开始穿衣服了。她在这个缓慢的过程当中一直不肯和我对视。等她穿好衣服她的表情已经回到以前去了。我想我明白了,我什么都明白了。小三子拿起她的皮包,似乎想了一些什么,她从钱包里抽出两张百元现钞,丢在了床上,后来又抽了两张。小三子说:“今天该付账的应该是我。”小三子说,“我们清了,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小三子在出门之前对我说,“你没那个命,你不该做这种事的”。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并没有歇斯底里,相反,我平静如水。当我从大龙头的别墅里走出来的时候,我的心中没有伤恸,没有焦虑,没有挣扎。我惊奇于我的平静。我甚至对大龙头没有半点怨恨,我再也不用仰视我心中的伟大领袖了。我活得比他还好,至少,我可以有身体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与根本。离开了别墅里的水晶吊灯,我的眼前一抹黑,整个东郊一抹黑。我以为是错觉,但出了大院我就发现了,不是。东郊真的很黑,夜里下起了大雾。东郊已经被大雾覆盖了。深夜的大雾是一种潮湿的黑颜色,它裹住了一切,遮蔽了一切,打湿了一切。好大的雾啊,什么都看不见了,我伸出手去,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手指在哪儿了。我抓了一把,一把就把我的五根手指全逮住了。雾真是一个有趣的东西,一无所有,绝对虚妄,可它就是成功地塞满了这个世界,隔离了这个世界。我尝试着瞪大了眼睛,还是什么都看不见,我想我的目光一定也是雾状的了。但我并没有停止我的步伐,此时此刻,我腾云驾雾。我必须走回去,我的身上没有一分钱,我甚至连到哪里去都没有想清楚,但我必须走回去,回到南京。只要我的双脚不离开路面,我就一定能回到南京。东郊是一个巨大的墓地,一个著名的墓地,许多伟大的尸体就埋葬在这儿。我把自己想象成一具尸体,平静如水地迈开双腿。我在同一条盘山公路上盘旋了一圈又一圈,我一点都不知道自己早就迷路了,实际上我从上路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迷路了,我走了差不多一夜,天快亮的时候我想我的灵魂都快出窍了,我不仅忘记了回到南京这个念头,我甚至把我自己都忘了。我只知道自己是一具尸体,像一团漆黑的磷火,在雾中漫步。我的双脚成了我的梦。我已经成为雾的一部分了,我是被淋湿的魂,我是带有脚步声的魂。我不知道这一夜是谁在替我步行。但是我渴,这个感觉像雾里的灯。白花花的。天亮之后我看到了路边的一条河。我扑过去,埋下头去喝了一个饱。喝完了,我没有能够站起来,我站不起来了。我突然发现水里有一个人,有一张脸,脸上布满了手指的抓痕,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我。我唬了一跳。定了定神,我开心地笑了,他妈的,那不是我又是谁?这个发现让我开心,这绝对是我生命史上最伟大的发现。

梦终于醒了。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相信,我的灵魂终于附体了。

我并不想打搅马杆,可这会儿马杆是我的单行线,除了马杆,我别无出路。不过我并不糊涂,我现在的样子实在是太落魄了。浑身潮湿,满脸伤痕。这种模样走到马杆的店里绝对是不合适的。我不能让马杆在伙计们的面前丢了他的脸面。我站在路边,来回犹豫,而对面就是马杆的电脑商店,我都能看到马杆了。我决定还是用电话把马杆喊出来。马杆拿起耳机,“喂”了一声,我慌忙说:“马杆,是我。”马杆听出了我声音里的异样,我看见马杆把他的另一只手插进了头发。一副极为头疼的样子。马杆说:“你回来了?”我无言以对。我说:“马杆,我想见你。”我迫不及待地说,“我就在马路的对面”。

马杆转过了头来。我们的目光隔了一条马路对视上了。我看不清马杆的表情,但马杆脸上的震惊是显而易见的。这不能怪他,我能够想象我现在的模样。马杆在电话里说:“发生什么事了?”我对着话筒说:“你出来一下好吗?”我立即又补充了三个字,“带点钱”。这话一出口我就有些后悔了,可这话我除了能对马杆说,这个世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了。

马杆隔着大街望着我,他放下了电话,一个人对着自己的脚尖望了好半天,随后叫过身边的一个伙计,对他交代了一些什么,我听不见。但我看到马杆的脸上已经愁云密布了。马杆这人就这样,一看到我难受他的心里就好不了。

放下电话之后店里的小伙子一直看着我,看样子是想跟我讨电话费。我没有钱,只好也看着他。看了一会儿小伙子就把目光让到一边去了。我和马杆从马路的两侧同时走出了商店的大门,我对他摆摆手,示意他别过来。我们沿着马路的两侧一起向前,大约走了两三百米,我穿越了马路,站在了马杆的面前。一站到马杆的面前我的伤心就全涌上来了,有点想哭。我用了很大的力气才忍住了。为了忍住我的泪水,我想我脸上的表情肯定全走了样了。我的模样也许吓了马杆一跳,马杆怔在那里,用一种警惕而又防范的眼神盯着我。我看了一眼路边的小面馆,说:“马杆,你请我吃顿面条好不好?”马杆没有来得及说话,我已经走进小面馆要了两碗三鲜面了。我已经饿疯了,渴疯了,捧着滚烫的汤汤水水发出了不知羞耻的呼噜声。由于太烫,我又是哈气又是吸气,像一只受了伤的公兽。我伸长了脖子胡乱地咀嚼并疯狂地吞咽。吞咽一次我的眼睛还要闭上一次。我吃得太嚣张了,居然忘记马杆正坐在我的对面了,我吃得又凶又恶,又毒又贪,不一会儿我就满头大汗热气腾腾了。最多五分钟,我的面前就只剩下两只空碗与两根筷子。吃完了,我空咽了两口,梗着脖子打了一个饱嗝。就在打嗝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了,马杆还坐在我的对面呢。马杆正失神地盯着我,失神的眼里有一种让我害怕的东西。马杆一定是被我吓坏了,他被吓坏了的样子反过来又吓着我了。马杆迅速地挪开目光,但他的目光还是给我留下了锐利与严酷的印象。我想我刚才的吃相肯定是把马杆吓坏了。“饱了?”马杆笑着说。“饱了。”我十分羞愧地点了点头。

马杆一直在吸烟,几乎一刻不停。吃完面条之后我想把我的情况告诉马杆的,话到了嘴边我又咽了下去。这个话题太不体面了,我不能让马杆毁掉他心中的那个我。就在我打定主意准备说一些什么的时候,马杆腰里的手机却又响了。马杆听了一句,脸上是那种极度无奈的样子。马杆关掉手机,瞅准了机会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只信封。我接过来,塞进了口袋。马杆说:“那我就先过去了。”我嘴上答应了,可我实在不希望马杆这个时候离开。他的离开让我难受。我真想对马杆说,我现在太需要你了。但我说不出。我为自己不能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口而懊恼,呆在那儿,脸上流露出一副凶相,一副恶相。马杆不停地瞥我。马杆一点都不知道他对我来说是多么地重要,他现在是我手里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承认我变得婆婆妈妈的了。我跟出去,对着马杆的背影喊了一句,我说:“晚上我呼你。”马杆愣了一下,马杆的背影在我的面前愣了一下,好像脚下给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似的。马杆回过头,笑着说:“好,晚上呼我。”

马杆一走我就跨上了公共汽车。口袋里一有钱我就踏实下来了。我买了四张票,走到汽车的最后排,脱下鞋,枕在了脑后。我得睡上一觉。无论如何我得睡上一觉。我的梦装上了四只轮子,在南京城的马路上鬼魂一样游荡。

打死我我也想不到要提防马杆。马杆下手下得真是太快了,太狠了。事先一丁点迹象都没有。我想问他,我太想问明白了,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我们在著名的卡萨布兰卡喝了一个晚上的啤酒,马杆在这个晚上情绪一直不错,他还请一位小姐陪他跳了一会儿迪斯科。马杆跳得一身的汗。马杆不时地对我招招手,示意我下池。我不想跳,我在等马杆。等他玩够了,喝够了,跳够了,我会让他把我带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好好说上一夜的话。我不喜欢迪厅,不喜欢夜总会。马杆不知道,迪厅其实是我的伤心之地。我的第一个噩梦就是从歌舞厅开始的,我不想让我的第二条道路再从歌舞厅开始起步。好几次我都想和马杆说说话了,但是马杆的玩兴未尽,他拍了拍我的手背,我只好就作罢了。大约在深夜两点,马杆的头上冒着热气,他把他的指头插进了他的头发,捋了几下,对我说:“怎么样,换个地方吧?”我什么都没说,拿起桌上的香烟就站起了身子。马杆在这个时候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面有难色地对我说:“我们到镇江去怎么样?”我没有开口。马杆说:“镇江的一个老板还差我三万多块钱呢,要了好几次都没能要回来,我们连夜去,天亮的时候把他堵在床上。”我同意。随便到哪里,只要马杆他用得上我,就是三万块钱是那个家伙的牙齿,我也能替马杆拔下来。我怪罪马杆说:“你怎么不早说。”

我不知道我们是几点钟到达镇江的,马杆一上出租车就睡着了,呼吸均匀而又平稳。我白天里已经在汽车上睡了一整天了,这会儿精神正旺,瞪了一双贼眼看沪宁高速公路的夜景。这条公路实在是漂亮,有几次我都产生了幻觉,就好像我在电影上,就好像我在国外。我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我一定得帮着马杆把三万块钱要回来,弄不好马杆真的要做我的老板的。到了镇江之后马杆刚好就醒了,我们在火车站转悠了十来分钟,马杆改变主意了,马杆说:“那家伙有个小老婆在常州,我们先到常州,一定能堵住他。”重新叫过出租车之后,我们又上了车,几十分钟过后我们就来到了常州的郊外。我们在公路的旁边停了车。马杆说,他的腿麻了,下来走走,再说也快到了。我们步行了一段,后来我们就来到一块工地了,这也是城乡结合部常有的。马杆说他想小个便,便钻进了黑咕隆咚的工地里去了。这家伙真是体面惯了,就连深夜里小便也要躲躲藏藏的。但是意外的事情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他居然在黑咕隆咚的毛坯房里倒下了,结结实实地一下,吓了我一跳。我立即跟上去,冲进了黑乎乎的毛坯房,想把他扶起来。刚一进去我的腹部就让什么东西给撞上了。我还在地上找马杆。我一点都没有意识到一把刀子已经捅进我的肚子里去了。这一刀捅得太快了,我甚至没有感觉到疼。我的腹部似乎又被人拉了一把。这时候我感觉到有一样东西在我的腹部流淌开来了,热烫烫的。我还闻到了一股疯狂的咸鱼味。我想不出来到底是哪儿出了问题。直至刀子戳进脖子我才突然明白过来。我没有叫。我就知道我的鲜血在往外冲,黑糊糊的,迅猛,有力,灼人,我听得见砖头吸血时发出来的滋滋声。人真是太假了,鲜血只冲了一会儿我的双腿就软下去了。我趴在墙角,疼痛就是在这个刹那涌上来的。它们汹涌澎湃,长满了牙。我张大了嘴巴,咬住了一块砖头。我知道这肯定是马杆干的,不可能是别人。我不明白为什么。剧痛之中我最想弄明白的就是为什么。我想问问他。我开始大口喘气了,我甚至还用双手捂了一下伤口,但是太徒劳了,没有一双手能捂得住喷涌的鲜血。血把我的双手弄得很黏,我的十根指头全成了泥鳅。我听到了脖子的中间气泡的破裂声。我拼命想呼吸,但所有的空气都从气泡里漏走了。呼吸的力不从心真让人绝望。伤口在叹息。伤口四周的皮肉在颤动。我用尽了力气转过了身来,我想看看马杆。我什么都没有看见。黑夜不是一段时间,它首先是无能为力的视觉效果。马杆开始用他的刀子割我的双手了,我不知道马杆割下它们做什么。后来那把刀子又开始卸我的脑袋。谢天谢地,我可是一点都不疼了。我的脑袋被马杆提在手上。我睁大了眼睛,我看见我的咸太阳升起来了,它的光芒全是咸鱼的气味。我的两只耳朵还听得见,我听见马杆把我的双手和脑袋装进了口袋。是一只塑料口袋。被装进塑料口袋,是这个世界为我作出的最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