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少梅险些被眼前这个美人给晃花了眼。中国美人他知道,高矮胖瘦的见过不少;英国美人他更有三年的见识,黑头发、黄头发、红头发,蓝眼睛、绿眼睛、棕色眼睛他都打过交道,可眼前这个美人一望便知是个欧亚混血儿,是那种融合了中西两个人种优点的美人,让人触目惊心的那种。

“你是谁?”丁少梅身体还虚,倚在沙发上睡着了,这才一睁眼让这姑娘给吓一跳。她大大咧咧地倚在沙发的另一头,两条长腿上穿着裤子,腰儿纤细,臀部却圆滚滚的。

穿裤子!这在女孩子可算是奇装异服了。

“你问我?范小青啊。”

“范小青是谁?”

“连我都没听说过,老土了不是?”

“本人出门三年,刚刚回来。”

“告诉你,范小青,也就是我,乃是英法意日四大租界第一大美人儿。要是德奥比俄美五国租界还在,也照样是头一份。”

“领教,领教。”

“不敢当,不敢当。”

“你姓范?”丁少梅怀疑这不是真姓,因为她父母必有一方是洋人,多半应是父亲,而且不是白俄。

“我娘姓范。”范小青的北平口音里带一点唐山韵味。

“令尊大人呢?”

“我老爸?姓吉格斯。”

“吉格斯,”丁少梅心下释然,他猜得没错。“那么我姓什么?”

“你不是丁少梅么?忘了?”范小青的眼睛又大又圆,眸子是翠绿色,绿得极深邃,蓦地一闪,仿佛湖底翻起条大鱼,便大笑起来。

“你当真?一见着你,我还真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与这姑娘一阵打趣,将他心头石膏般凝结的郁垒松动了些。

“你原来是个调皮精啊。”她很适应这种显而易见的调情。“往常你到哪去了,怎么早不来见我?这个地方的男人太死板,个个像神龛上的泥塑,要多没劲有多没劲。”

“我可是哪都有劲。”这种放肆的言语,他对最大胆的英国女同学也不宜冒然出口。

“真的么?”范小青的语调拉得长长的,浓密、棕黑色的短发随着笑声抖个不停。

“要不咱们试试?”他夸张地做了个涎着脸皮爬上身的动作,胳膊、腿儿在半空中停住,像尊色胆包天的塑像。

丁少梅本性中有喜剧色彩,这个他自己知道。在牛津,他是学校剧团最活跃的成员,演《悭吝人》中的“阿巴贡”,他能用面粉和黄油捏成贪婪的鹰钩鼻子,让人以为他多半是个滑稽的法国留学生;而间谍训练中,他能装扮成一个像模像样的日本人,当然是在不大懂日语的英国人面前。

如果她是老吉格斯的女儿,那她来是什么目的?老吉格斯派她来的?

“雨侬让我转交一张字条,还有,”范小青取过来一只钢壳保温瓶。“一份法式奶油浓汤。那丫头对你可是上了心啦。”

丁少梅一笑,机敏地答道:“她若是对我有心,你最不适合当信使。”

她的笑声很响,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作为欧亚混血儿,她身上中国人的特征要多一些。丁少梅喜欢这一点,比单纯的中国姑娘要开朗,却又有明显的本族人特征让他安心。

雨侬的字条很简单,钢笔字写得像毛笔字,有教养而秀丽:“胃口开了么?吃些营养丰富的流质要好些。”下边是个“雨”字花押,像只会飞的小鸟。

“你们很熟么?怎么会让你来?”他想了解更多的情况。

“我们是同学,大学的。前两年大学南迁,我们都没去。”

“留下来干什么?”

“雨侬是个‘抗日分子’,编报纸,散布抗日言论。”她指指桌上的报纸。“就这家,《新生活早报》。”

这两天丁少梅没少读家里的报纸,《新生活早报》的新闻以转载外电通讯为主,并没有特别明显的抗日宣传,只是不时地转弯抹角暗示日本人的行动,揭示他们的意图。

“那么,你平日里做些什么?”

“替老爸做点案头工作,偶尔也给报纸写几篇小文章,其他主要是玩,到处去玩,参加各种聚会啦,认识新朋友啦。”范小青的语速挺快,显得干脆,果决。

“我算个新朋友么?”

“那还用说?你这么有趣的人,雨侬把你藏起来,大不应该,我得把你‘霸占’几天。”她做了个夸张的捕捉手势,长臂姿态优美。

丁少梅严肃道:“你家老爷子放心你来么?我的中医给我号脉,号出一个‘桃花痴’的病症,他不怕么?”

“他认得你?”范小青笑弯了腰。“你可真是个宝贝,从今后你是我的了,谁要想从我这儿把你抢走,我就跟她拼命。”

“你千万要思量好了,我的饭量可大,弄家里去不好养活。正所谓‘大肚子蝈蝈刘四海,要吃饽饽吃三百;要喝汤喝三缸,要拉巴巴拉三筐。’”丁少梅引用的是一首本地儿歌,吟诵得节奏铿锵。他知道,自己很有哄女孩子开心的天份,这一点不用谦虚。

透过范小青,可以对老吉格斯起些作用,至于说起什么作用,此时还不必操心,掌握每一条可能会有用的线索,这才是最重要的。

“再见,我会常来玩,每天来。”范小青跳进辆樱桃红色的本特利E型车,在街上放肆地转了个U型弯,两只镀铬的车灯像对惊异的大眼睛一闪。她举起手臂向后挥舞,又对他大叫一声。马达轰鸣中丁少梅听到的好像是:“别中雨侬那小妮子的毒,她厉害着哪。”

这丫头霸道。他暗自思量,有股子愉悦痒痒地爬上心头。

甜甜地睡了两天,吃了几副汤药,外加半打牛黄清心丸,他发现前几日心中的狂燥正在隐退,代之而生的是冷静,往日乐观的天性也开始在恢复。但是,他身上一向就有的那种会突然间发作的暴怒,是他最为担心的毛病,一个正经八百的少爷,新型知识分子,温和可亲的多情种子,有时却会暴发出一阵让人瞠目结舌的狂怒,这算不得是优点,即使是用于替爹爹复仇,也不是可赞赏的性格。

若要一个人去抗日,就不能鲁莽,草草地拼掉自己的性命再愚蠢不过了。找德川信雄报仇的事他没有忘,但已不是那种疯狂的复仇,那是病态,内热上火的缘故,抗日应该是一项事业,一个人抗日,成功了便是英雄史诗,可比《奥德赛》。他钦佩自己的广大胸怀和视野,这才是干大事的样子,但仍免不了担心性格中无法控制的那股子狂暴。这是命啊!

该回去喝那道法式浓汤了,乘热,回国后还是第一次品尝这种美味,想想就馋涎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