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部队的第一感觉就是:水。用野战军甲种师训练出来的眼光看边防部队,就像用看惯了名牌的眼睛去看仿造名牌似的,甭管你把外表的一招一式模仿得多像,一打眼就能看出内里的区别。

到任第一天,魏明坤就发现军分区机关干部的棉帽子戴得很没名堂,换个说法也可以说成是戴得很有名堂。按规定,高寒地区一律配发皮帽子。但普通皮帽子不好看,老狗皮似的,毛色暗不说,样子也窝里窝囊的,不像校官皮帽子毛那么顺溜,那么有光泽,那么板正。下级军官们自然不甘心把自己弄得黑瞎子似的一副熊样,有能耐的就想方设法淘弄顶校官皮帽子戴在头上,剩下没能耐的就只好还扣着顶老狗皮。若只是这样倒还不算什么,毕竟戴的都是皮帽子,好赖也没超出着装规定的范围,关键是还有些人戴栽绒帽。栽绒帽是配备给一般寒区部队的,边防部队根本就没配发过,不配发还要戴,这帽子就戴得太没名堂。但名堂也就在这里。你想,其实高寒地区皮帽子比栽绒帽实用多了,可为什么就有人偏要费劲巴力地淘弄栽绒帽戴呢?这是因为栽绒帽在他们眼里显得更有身份,更“俏”。栽绒帽有身份是由于省军区、军区这些大机关的干部都戴栽绒帽的缘故。边防军人都有这个体会,到上级机关去开会、办事,栽绒帽们只要一瞥见你头上那顶皮帽子,眼神儿里立刻就有了许多老少边穷的复杂内容。在那些体面自信的栽绒帽面前,皮帽子很难抖落掉土头土脑的自卑感不说,还会莫名其妙地产生出另类的感觉。于是,那些经常去上级机关开会办事的人就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弄顶栽绒帽备着,去上级机关时就戴栽绒帽,回到边防后仍旧戴自己的皮帽子。两样货色齐备,各有各的用处,倒也相得益彰。那感觉说起来很是奇怪,虽说只是一顶栽绒帽,但它就能使你在那些栽绒帽面前找到一种踏实的归属感,使你觉得自己与人家是同类,使你在认同中找到自信。这感觉很好,渐渐地就开始有人效仿,渐渐地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有了栽绒帽。以至到后来,凡有能耐的都要想方设法弄上一顶栽绒帽,而且到外面去戴还不够,还要把那份自信戴回来,明晃晃地戴回营区来展扬。

面对眼前一片样式不一的帽子,魏明坤心里十分恼火。他最见不得军人随意着装,最见不得个别人破坏部队的着装统一。近年来,部队的着装搞得越来越没章法了,同样的军装竟能弄出许多的不同。最明显的就是夏装,相同的款式但面料却五花八门,一会儿有人穿出个什么纱,一会儿又有人穿出个什么丝。那些纱和丝做出的军装看上去的确比普通军装要高档得多,潇洒得多,这就引得许多人挖门盗洞地花钱买来穿。魏明坤就纳闷,军需部门怎么能这样随意,定下了军装的制式怎么还能做与制式面料不同的军装往部队卖?更让他纳闷的是,师以上首长们居然大多数都穿这种沙或丝的夏装,而绝少穿普通夏装!这就使不穿普通军装在部队成了一种时尚。当师参谋长的时候,有一次,军需给他送来了一套法国丝的夏装。说这种夏装是副总长来军区视察时军需部门专门为副总长和随行人员做的,一共才做了几十套,抠出来一套费老劲了。魏明坤没吭声先把军装留下了。不久后,在师机关干部大会上魏明坤拿出了那套军装,边摆弄滑爽的面料,边感慨地问大家,这套军装不错吧?据说这叫法国丝,三百八十元一套呢。你们说,穿上这套衣服是不是比穿发的那套精神多了?在得到了肯定答复之后,魏明坤的脸刷地一下就变了,一个字一个字地扔着说:可我看它根本不、像、军、装!看到大家有点发蒙,魏明坤缓了缓口气微笑着问,在座的各位都穿过不止一套军装了吧,谁能说说军装是什么?见没人吭声,他自问自答道,军装,是军人的外包装,是军队的外包装,而这种包装的本质就是统一。军人首先是通过着装来感受统一,在统一的形式中学会自律,在自律中积蓄力量的。所以,强制下的统一是保持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手段。魏明坤环顾四周后,突然抛掉手里的军装,提高嗓音说,所以,我们必须维护部队的着装统一!上面的事情我管不了,别人的事情我也管不了,但自己这一亩三分地我说了算。今天,我在这里把话讲清楚,从今往后,我们师里杜绝乱穿军装,无论谁穿特殊军装都要受处分,师领导也不例外!这套衣服嘛,魏明坤轻蔑地瞥了一眼抛在一边的那套服装说,由军需回收处理!散会!说罢,扔下事先准备好的三百八十元钱扭头就走了。

这一次,魏明坤故伎重演。与全体干部见过面后,魏明坤立刻乐呵呵地对大家说,今天外面天气不错,我看咱们人太多,挤在屋里怪闷得慌的,咱们全体拉到外面去好不好?说罢立即率先快步走到院子里去了。

雪刚刚停,阳光在雪的反射下显得格外明亮,给人一种暖洋洋的错觉。

其实很冷,魏明坤一出门就感觉到了,眼毛和鼻孔发黏,脸像针刺般的立刻麻了半边。他很满意地拉下帽耳朵,严严实实地护住脸和脖子。

全体都出来了。大家相跟着站在寒冷的雪地上,满腹狐疑地望着新来的分区司令员。魏明坤对大家笑了一下说,我突然想做个防寒试验,看看我们这个高寒地区到底有没有配发皮帽子的必要。如果没必要的话,我负责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改发栽绒帽。但是,魏明坤停顿了一下,用犀利的目光扫视着大家说,如果有这个必要,就请大家今后严格按要求着装!

人群有点骚动,魏明坤装作没看见,突然大喝一声,全体注意,稍息!立正——!

全体人在雪地中活活站了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后,魏明坤声音朗朗地宣布试验结束,并和颜悦色地说,请戴栽绒帽的那些同志务必要把防寒试验的体会写出来,交给他。结果,魏明坤当天就收到了十几份检讨书。从此,再也没人敢在营区、在魏明坤面前戴栽绒帽了。

没见到周东进。这使一直绷着的魏明坤有点失望也有点轻松。说老实话,来到边防,魏明坤最想见到的人就是周东进,而最不想见到人也是周东进。

政委在介绍情况时明显对周东进和他那个团的工作赞赏有加,看样子这小子干得挺不错。魏明坤相信周东进肯定会干得不错,他对周东进的军事指挥能力从未怀疑过。但魏明坤丝毫也没在政委面前表示出自己与周东进的熟识,他甚至在政委介绍到周东进时都没问过一句情况。政委有点遗憾地说可惜周团长不在团里,他的父亲突发脑溢血抢救,军区那边给他请了假,他现在正在往家里赶的路上。

魏明坤在听到周汉抢救的消息时愣住了,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一个高大魁梧的老军人的形象。这是一个永远被父亲魏驼子捧在头顶上示人、炫耀,从小就在他的心里矗立着的人物。他从未想到这个人也会老,也会病,也会在某一天轰然倒下。

魏驼子是掌鞋的,他在军区大院对面摆的那个掌鞋摊,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魏驼子的掌鞋手艺在这一带有口皆碑,他的掌鞋摊也是这一带最经久不衰的风景。

每天,无论春夏秋冬,只要天一蒙蒙亮,魏驼子就弓着山脊一样的背,推着吱吱呀呀的小车从胡同里走出来,一直走到军区大院的对面。一块油布铺在地上,一块油布绑在树上,像摆弄宝贝似的依次摆出錾子、锤子、钉子,在膝头垫上一块油渍麻花的帆布,再细心地戴上一条腿的老花镜,魏驼子的掌鞋摊就开张了。

早些年活儿多。早些年是指人们以穿布鞋为主,孩子们以穿自己做的布鞋为主的年代。守着一个军区大院,魏驼子的活儿就干不完地干。在把军区大院里的鞋子摆弄熟的同时,魏驼子也把军区大院里的人摆弄熟了。

黄副政委家的鞋讲究,送来的鞋甭管多破,里、面可从来都是干干净净的。人家讲究,魏驼子补起鞋来也就格外讲究,每次补完了还要用块布包起来单放在一边,怕给人家腌臜了。

刘司令家活儿急,总像每人只有一双鞋子穿,不赶紧补上就得光脚丫出门似的。所以,魏驼子不管多忙,只要刘司令家的警卫员一露面,就赶紧把手里的活儿放下,全力抓挠这一份。

杜政委家仔细,算钱时魏驼子就总往下压点,求个人家高兴,自己活旺。

邵参谋长是山东人,他家的鞋都是从山东老家做好了捎来的,那鞋做得才结实呢,帮都飞了,底还硬邦邦的。每次补邵家的鞋,魏驼子的嘴上都啧啧地赞个不停。

最看不得的就是周副司令家的鞋了。周家孩子多,每隔一段时日,警卫员就得扛上半麻袋破鞋子送到魏驼子这里来补。那些鞋子简直就没个看,穿帮的穿帮,掉底的掉底,破倒没啥,那个臭劲儿简直叫人受不了,一打开麻袋能活活臭出半条街去。

魏驼子不嫌乎,嫌乎就干不了这行。魏驼子的那双糙手似乎天生就是摆弄这玩意儿的,再破再烂的鞋也能在他手下弄出个模样。他爱这行,甚至可以说是迷恋这行。养家糊口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这活适合他干。天生的罗锅儿,干啥都直不起腰,就干掌鞋这活儿用不着直腰。魏驼子就背着山脊一样的罗锅儿,成年累月地俯身在鞋摊上,用那双糙手养活着一个终年躺在床上的病老婆,和一个肚子比泔水缸还大的儿子。

儿子坤子是在鞋摊边上长大的。从小就喜欢拿钉子锤子当玩具,学着父亲的样叮叮当当地敲打。过往的人看见了就替魏驼子高兴,说驼子你有帮手了,我看坤子这小子行,将来准能替你顶起这个鞋摊子。魏驼子爱听这话,听见这话就高兴地嘿嘿直笑,笑得罗锅儿在后背上一颠一颠的。

儿子是在上学后开始疏远鞋摊的。有一次,魏驼子远远地看见儿子正和一帮同学说笑着往这边来,就高声大气地喊道,坤子,你过来!坤子当时似乎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把脸别到一边继续和同学说笑去了。魏驼子以为儿子没听见,就又扯直嗓子喊起来,坤……结果,刚一张口,就见坤子刺溜一下钻进附近的胡同里去了。魏驼子没在意,他原本就没多大事,是见到了儿子后,才临时想起让儿子把周家的鞋送去的。鞋是早就修好了的,只是周家一直没来取。其实,等着周家人自己来取就行,根本用不着急巴巴地去送,但魏驼子看见儿子就高兴,就想让满世界都知道他魏驼子也能造出来个直溜溜的大儿子,就想拿出老子的气派支使支使儿子。

儿子却悄没声地溜了。后来,那半麻袋鞋是魏驼子自己送到周家去的。就在这一次,魏驼子认识了周汉。

魏驼子背着半麻袋鞋子来到周家的时候,周汉正在院里忙着搭黄瓜架子。周汉家的院子里没一棵花草,种的全是庄稼和菜。这栋楼院原是一个伪满官员的,从前,院子里种了许多的花草,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从院门口曲曲弯弯地通到楼前,很有点曲径通幽的韵味。周汉搬进来后的第一天,就指着满园的花草说,把这些资产阶级统统给我消灭掉!战士们顷刻间就把那些妩媚娇嫩的资产阶级消灭掉了。随后,周汉又指挥人把曲曲弯弯的鹅卵石小路铲平,铺上了一条笔直的青砖路。院子立刻规整了,地被划成了一块块整齐的豆腐块,在消灭了资产阶级花草的地方,很快就长出了无产阶级的玉米、扁豆、茄子、辣椒……周汉乐此不疲地翻着花样在院子里栽种各种各样的农作物。地里的劳作成了周汉每天的必修课,只要一有空闲时间,他就一头钻进地里,松土、拔草、间苗、上肥。他喜欢手触摸着土地的那种实实在在的感觉。在打了许多年仗之后,他对土地仍然保留着深厚的感情。他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再回到土地上了,所以格外珍惜这耕作。外人只知道周汉喜欢种地,以为周汉是在意那点自种的蔬菜,却不知他其实是在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一个农民儿子对土地的深厚感情,用这种方式来弥补一个离开了土地的农民的心理缺憾。

周汉套着件汗津津的老头儿衫,穿着条大裤衩子,趿着拖鞋的脚上沾满了泥巴。魏驼子一打眼儿就断定这人是为周家侍弄菜地的杂工。于是,立刻粗声大气地冲他喊道:“喂,伙计,咋这么不长眼神儿呢?快,快来接一把!”

周汉直起腰,见是个驼子吃力地背着个麻袋,就赶紧上前把麻袋接下来,问:“老哥,你这背的是什么?”

魏驼子松快下来,直着罗锅儿擦着汗说:“鞋呗。都掌好了。”

“谁的鞋?”

“别人的我能送到这儿?”

“我家的?”

“周司令家的。”

“这么多?”

“这还叫多?才少半麻袋,上次是大半麻袋呢,比这可多。”

周汉扒拉着麻袋里的鞋子忍不住笑骂道:“这帮兔崽子,这哪叫穿鞋呀,简直就是吃鞋!”

魏驼子在一边听着不满了,说:“我说伙计,在人家干活嘴可别这么损。这兔崽子是你说的吗?”

周汉惊奇道:“我怎么不能说?”

“你当然不能说。你这是在周司令家干活,管周司令的孩子叫兔崽子,你这不是掉着角骂周司令吗?”

“我……”

“得了,伙计,赶快把鞋子送屋去吧,我等着拿钱呢。”

周汉不再争辩,马上朝屋里喊道:“老于,于恩华。”见于恩华应声出来,周汉道:“这位老哥把掌好的鞋都送到家门口来了,还不赶快给人家算钱。”于恩华二话不说赶紧掏钱。周汉又在一边嘱咐道:“你告诉警卫员以后腿脚勤快点,别再让这位老哥往家里送了,没看人家身子不方便吗?要是再让我看到,就找你算账!”

魏驼子顿时把嘴巴张成了一张瓢,半天也没能合拢。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侍弄菜地的杂工就是大名鼎鼎的周汉,周司令。想到自己刚才还粗声大气地吆喝人家,魏驼子的心就呼地一下抽紧了,慌得钱也顾不得数,撒腿就往外跑,却被周汉一把拦住了。

周汉说:“老哥,急个啥,歇歇脚再走。”

魏驼子脸色惨白嗫嚅着说:“周……周司令,那啥,我那啥……”

周汉一下乐了:“老哥,咋改口了?叫伙计多顺口,就叫伙计嘛!”

魏驼子赶紧说:“那哪成,不知者不怪,知道了再乱叫可就犯毛病了。”

周汉说:“哪有那么多毛病,你叫着顺口,我听着顺耳就行。”

魏驼子把手摆得风车似的,连连说道:“那哪成,那哪成,那不乱了礼数了嘛。乱礼数可是要折阳寿的呀。”

见魏驼子把称呼上升到这个高度,周汉只好笑了笑没再坚持。好不容易把魏驼子拉在当院坐下,周汉本想好好和这位老哥唠扯唠扯,却发现魏驼子再没了先前的从容,惊弓之鸟似的一口一个“周司令”地应着,什么话都没了。周汉顿觉无趣,简单地问了问魏驼子家的情况后,下到菜地里给魏驼子摘了一大抱菜,就把魏驼子送走了。

抱着那抱菜往家走的路上,魏驼子显巴的罗锅儿都快挺直了,一路上逢人就说:“你瞅周司令这菜种得多好!”

“是呀,是周司令送给我的。这,这,都是他亲自下地里给我摘的。”

“可不,别看周司令那么大官,说话可体己了,叫我老哥呢。”

“早就熟识!他家的鞋都送我这补,少说也有个六七年了。”

“那没问题,有啥事我去和周司令说说。”

尽管当时魏驼子吹得满嘴跑舌头,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与周汉的相识竟真的会对魏家、对儿子魏明坤的前途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就在魏驼子因为认识了周汉而洋洋得意,整天把周司令挂在嘴上当牛皮吹的时候,他的儿子却正在忙着与周汉的儿子交战。

交战是在大院和胡同的两帮孩子间进行的,坤子和东进分别是两帮的头领。

大院和胡同的孩子素来不和,究其原因很大程度是由境遇不同造成的。大院帮的孩子以圈养为主,他们住“八一学校”,吃包伙,穿校服,每个星期有专车到学校接送,很有些贵族气派。胡同帮的孩子就只能是散养了。每天在街面上跑来跑去地上下学,衣冠不整地在胡同里钻进钻出。大多数家庭的日子都同魏驼子家一样艰难,孩子们带的中饭永远只能是一根咸菜、两个窝头。胡同里的孩子们当然很羡慕大院里的孩子,尤其对每星期接送他们上学的那辆大客车感兴趣。每当车一到,孩子们就纷纷从胡同里跑出来,拥到车跟前,看节目似的看大院的孩子排着整齐的队伍上车下车。大院的孩子们上车后,立刻就会有人站起来起头唱歌。他们最喜欢唱的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这是他们的校歌,也只有“八一学校”才有资格把这首充满力量的军歌当做校歌。每当车上歌声响起,胡同的孩子们嗓子眼里立刻就像长了毛似的发痒,忍不住在车下跟着大声唱,唱到忘情时,真恨不能上车跟了去。那时,胡同里的孩子们对大院的孩子还很友好。他们对大院的一切都感到新鲜好奇,他们羡慕他们,愿意接近他们。虽然,他们有时候也会因为对方比自己优越而有点妒恨,也会因为感到他们之间存在的差距而有些不平,但他们还是很友善的。毕竟,他们从小就在乐天知命的父母身上,学会了从容应对自己和他人的生活态度。

但这种状况并没能维持多久。有一次,当车里的歌声停下之后,当胡同里的孩子们还围在车下余兴未消地扯着嗓子嚎的时候,车上突然传出一阵呐喊:“一、二!野孩子!”

“一、二!野孩子!”

“一、二!野孩子!”

车下立刻哑了。像劈头盖脑遭遇冰雹一般,胡同的孩子们被砸得晕头转向,半天也喘不过气来。他们目瞪口呆地看着车窗后面那些洋洋得意的小脑袋,实在不明白那些小脑袋为什么要羞辱他们,为什么要骂他们是野孩子。

就在这时,一颗石子准确地飞向车窗,狠狠地打在玻璃上。随着一声爆裂的脆响,玻璃被击得粉碎。

这突如其来的袭击立刻在人群中引起了一阵混乱,车内车外发出一片惊恐的尖叫。大家纷纷向飞来石子的方向望去,惊讶地发现打石子的竟然是魏驼子的儿子坤子。坤子手提一把大号弹弓,腰杆挺得笔直,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一副不躲不藏、敢做敢当的架势。

第一个做出反应的就是周东进。只见东进飞身下车,嗖的一声蹿到坤子面前,一把揪住了坤子的脖领子。坤子也立即毫不示弱地顺势拧住了东进的手腕子。两人二话不说立刻就扭打在了一起。

四周顿时大乱,头头都动手了下面还有什么可说的?两边的孩子立刻纷纷出手扭作一团打起了群架。一时打得满地尘土飞扬,叫骂声、哭喊声嘈杂于耳。直到警卫连的战士赶来,才把他们一个个硬拉开了。

拉不开的只有一对:东进和坤子。

这俩小子简直是打红了眼,帽子早打飞了,扣子也扯掉了,衣服撕破了不说连袖子都拽下了一只。两个人撕扯着滚倒在地上,一会儿翻上来这一个,一会儿翻上来那一个,谁也劝不动,谁也拉不开。最后,还是几个战士一起上去,把他俩给按住了。拉起来一看,两个小子一个眼眶乌青肿得老高,一个鼻子淌血抹了个满脸花。都这副模样了二人还怒目相对,拼命地挣脱着身子想继续对打呢。

战事自此拉开,从此延绵不绝。

今天有人在路上啐了对方一口唾沫,明天就有人甩过去一把大鼻涕;今天有人被抢走了弹弓子、溜溜蛋儿,明天就有人夺了对方的木头枪、刺攮子;今天有人下巴上挨了个“垫炮”,明天就有人脑袋瓜上“开瓢”……

要不是大院的孩子突然一阵风似的当兵走了,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真不知还要持续多久。

坤子知道东进他们当兵的消息是在一个午后。

几天前,坤子和东进就通过下战书的方式,决定要在那天的午后打一场“溜溜蛋儿”。除了动武,他们之间也经常进行这种文战,赢“啪叽”、赢“溜溜蛋儿”、“拔老头”什么的。那天,坤子事先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坤子知道自己这边的玻璃球没有对方的多,也没有对方的好。为了能把对方的好“蛋儿”赢到手,他率领大家用泥巴赶制了一批“蛋儿”。这种自制的“泥蛋儿”分量轻,打“玻璃蛋儿”费点劲,坤子练了一整天才把弹“泥蛋儿”的力度掌握熟练。一想到自己将用泥球赢来大批漂亮的玻璃球,坤子心中就激动不已。吃过中饭,坤子他们早早就来到预定地点等上了。

但东进他们却没来。时间过去好久了东进也没出现,而且不仅东进没出现,他手下的人也一个都没露面。这种情况过去从未发生过。有人怀疑东进他们是不是害怕了,不敢来了,这种猜测立刻就被坤子否定了。经过长时间的交战,他们相互间已经十分了解了。坤子说周东进不像是那种说话不算数或临阵脱逃的人,他决定派人去大院打探消息。打探的人很快就回来了,带给一个令他们大为震惊的消息:东进他们去当兵了!昨天晚上秘密走的!

这是与大院帮交战以来胡同帮最大的一次惨败。坤子觉得自己一下子就被打倒了,被人狠狠地摔在地上,所有的器官都在淌血,没有一处不疼,疼得浑身都要爆裂开了。

坤子默默地掏出兜里的泥蛋子,一把一把狠狠地摔在地上,又拼命地用脚把它们一个个跺得粉碎。而后,坤子咬着嘴唇一声不吭地回到家,一头栽倒在床上。整整一天一夜,坤子不吃、不喝、不睡,只用充满血丝的眼睛死盯着房梁的一角。

第二天傍晚,坤子从床上爬起来,走到魏驼子面前,用魏驼子从未听过的一种不容置疑的口气说:“爹,你带我去找周司令!”

“干啥?”魏驼子惊得眼睛瞪得老大。

“我要当兵。”

“啥?!”

“我要当兵!”

“你当你是谁呀?你要当兵!你当你爹是谁呀,你要当兵!”魏驼子一下子跳将起来,恶狠狠地吼道。

“爹,你不是认识周司令吗?”

魏驼子愣了一下,声音突然就低了:“我是认识周司令,我是认识周司令,可是……可是……”

坤子眼里闪着亮光说:“爹,你跟周司令说说,让我去当兵!”

魏驼子懵懵懂懂没听懂似的问道:“我跟周司令说说,让你去当兵?”

“是呀!爹,你不是早就跟周司令熟识吗?他不是还送过你那么多菜吗?你不是说过有什么事你跟他说说就行吗?”坤子激动地摇着魏驼子的胳膊。

魏驼子却一下把坤子的手扒拉掉了,神情慌慌地说:“那都是……那都是……”他本想照直说那都是吹牛话,哪能拿着吹牛话当真呢,但话到嘴边却变成了“那都是……那都是……真话,可是……”

“爹,”坤子一把拉起魏驼子就走,“那还可是个啥,咱现在就去找他!”

越走近周汉家,魏驼子就越拉不动腿。接近周汉家门口的时候,魏驼子坚决不走了,他用可怜巴巴的目光看着儿子,低声说:“坤子,咱回吧?”

坤子不解地望着魏驼子,一时不明白父亲这是为什么。他凑近父亲,从父亲躲躲闪闪的目光中,似乎感觉到了什么。

“你害怕了。”坤子说。

“是。”魏驼子一下蹲在地上。

“你吹牛了。”坤子又说。

魏驼子躲闪着坤子的目光,深深地垂下头。

坤子突然笑了,笑声骨碌碌地滚落在黑地里,硬邦邦冷冰冰的。

笑罢,坤子用同笑声一样硬邦邦冷冰冰的声音对魏驼子说:“现在晚了,咱已经到门口了。”说罢,突然伸出手果决地按响了门铃。

周家的大院很深。

先是一个当兵的隔着厚厚的门盘问,盘问完了却不开门,只说了声请你们稍等,我去向首长通报一下,就把他们爷俩撂在门外了。等了一会儿,那个当兵的才回来开门,把他们爷俩引了进去。

一进院,坤子就有点发蒙。这院子太大,大得人心里发空,坤子不由自主地攥紧了父亲的手。当他们跟在当兵的身后向院子深处走去的时候,坤子的呼吸突然变得急促起来,他看见了一幢楼,一幢三层高的青砖洋楼。坤子从未想到一个人家竟可以住在这样大的一幢楼里!过去,他只知道自己和东进他们的生活是有差距的,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之间的差距竟会如此之大!东进竟住在这么大的一个院里!东进竟住在这么大的一幢楼里!坤子觉得自己的胸膛憋闷得简直要爆炸了,他赶紧张大嘴巴。坤子听见自己的嘴巴里呼哧呼哧的,发出狗喘气一样粗重的声音。

上台阶的时候,坤子的腿有点打飘,并不高的几级台阶,好不容易才迈了上去。进到楼里后,他们被引进一个摆满沙发的大房间。当兵的对他们说,你们先在客厅坐坐吧,首长正在楼上接电话,一会儿就能下来,说完就转身走了。

坤子扭头去看父亲,父亲也正在扭头看他,父子俩的眼里都有着同样的慌乱不安。他们着实被进周家门的这套章程吓着了,他们从没见过这么大的规矩。

忐忑不安地等了很久,才听到楼梯上有了脚步声。魏驼子赶紧拉着坤子站起来,巴巴地向门口望去。

终于,坤子看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军人出现在客厅门口。那人在门口停下,目光如炬地打量着他们……

这是坤子第一次见到周汉。周汉与他想象中的样子很吻合,高大、魁梧、威严,还有那么一点凶悍。想到自己竟然站在这样一个大人物面前,坤子兴奋得手都有些发抖了。

魏驼子也在发抖。魏驼子上次与周汉见面是在院子里,那天周汉穿戴得简直像个农民,所以魏驼子并没感觉到周汉与自己有多大的差别。但今天不同,今天周汉穿着军装。军装使周汉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慑人的威力,震慑得魏驼子不由自主地直往下堆萎。

周汉的目光在魏驼子的脸上停顿了,他似乎在努力回忆自己曾经在哪见到过这个人。

魏驼子赶紧强打精神,堆着笑提醒周汉说:“周……周司令,你忘了,你还给我下地摘菜了呢。”

周汉“哦哦”地答应了两声,但显然没想起来。

魏驼子继续提醒道:“你还说让我有空常来找你唠扯唠扯呢。”

周汉嘴里仍旧“哦哦”地答应着,显然还是没想起来。

魏驼子的汗就冒出来了,嘴也瓢得说不上话了。坤子见状赶紧在一旁接过来说:“我爹在大院对面掌鞋,给你家送过鞋呢。”

听到掌鞋、送鞋,周汉这才把魏驼子对上了号。周汉的脸上立刻有了笑容,高兴地大声说道:“哎呀,原来是老哥你呀,瞧我这记性!”

“是我,是我。”魏驼子捣蒜似的连连点头。

“你看你老哥,叫一声‘伙计’,我不早就想起来了吗。”

“不敢,不敢。”魏驼子兴奋得脸都放光了。

“这是你儿子?”周汉转身问。

“是,是。坤子,还不快给周司令行个礼。”

坤子立刻规规矩矩地鞠了个躬,说:“周司令好。”

“哎,小孩子叫叔叔就行,用不着这么正儿八经的。”

坤子立马改口道:“周叔叔好。”

“好,好好。”周汉乐呵呵地应着,回头对魏驼子说:“这小子不错,挺机灵。”又热情地招呼道:“老哥坐,快坐。”

唠了几句闲嗑,周汉见魏驼子总是一副诚惶诚恐、心不在焉的样子,就问:“老哥,找我有事?”

魏驼子顿时就哑巴了,低下头,两只手绞在一起,不知道放哪好了。

周汉笑着说:“老哥,有啥事你就说吧。是不是又想吃我种的菜了,不过,我这菜地可是都罢园了呀。”

魏驼子可怜巴巴地看着周汉,半天才憋出了一个字:“我……”说罢,求救似的把目光转向了坤子。

一进周家的门,坤子就证实了自己的判断:父亲与周司令根本就不熟识。在外面时,父亲提起周司令总是很张扬、很骄傲。但在周家、在周汉面前,父亲却显得很卑琐、很可怜。父亲的卑琐和可怜像耗子一样噬咬着坤子的心,使他在心底深处感受到一种深刻的痛。有那么一阵子,坤子几乎想放弃了。他想逃离这个院子,永远不回头,永远不再让自己感到心痛。但当看到父亲那求助的目光时,他突然清醒了。自己怎么能逃走呢,自己好不容易才走进了这幢洋楼,好不容易才见到了周司令。这样的机会对他这个修鞋匠的儿子来说是简直是太难得了。他不能轻易放弃,他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只要再坚持一下,他就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他就有可能和周东进一样穿上军装!想到周东进,坤子顿觉浑身一振,卡在嗓子眼的那句最难说出口话一下便脱口而出:“我要当兵。”坤子说。

周汉脸上的笑容霎时潮水般地消退了。他面色严肃地打量着坤子,半天没有说话。默默地踱了几步,周汉才抬头问魏驼子:“老哥,你找我就为这事?”

魏驼子的面孔顿时歪扭起来,吸溜着鼻子发出一些莫名其妙的声音。

周汉轻轻地叹了口气说:“老哥,你这是给我出难题来了呀。”

魏驼子把头深深地埋在胸前,如果有个地缝,他肯定钻进去了。

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坤子突然问道:“周叔叔,周东进是不是去当兵了?”

周汉惊奇地看着坤子,没回答却反问道:“你怎么知道?”

坤子也不回答,也反问道:“周东进能当兵,我为什么不能?”

周汉更惊奇了,他走近坤子,认真地对着坤子的眼睛注视了一会儿才说:“小子,我告诉你,这是部队内部招兵,只招部队子弟。”

一直瑟缩着不吭不响的魏驼子此时突然弹了起来,尖着嗓门冲过来嚷道:“都是你这个小兔崽子!非拖上我来给周司令找麻烦!走,你给我家去,别在这丢人现眼!走!”说着,拉起坤子就往外走。

坤子没动。魏驼子使劲拽了一下,坤子仍旧没动。魏驼子急了,回过身来劈头盖脸就给了坤子一巴掌。这一巴掌正好打在了鼻子上,血立刻流了出来。

魏驼子愣了,从小到大魏驼子从未碰过儿子一下,儿子是他的心尖,是他生命的全部。看看儿子流出的血,又看看自己的手,魏驼子突然疯了似的扇起自己嘴巴子来,边扇边说:“坤子,你爹不中用,你爹不中用啊……”

坤子再一次体验到了那种深刻的心痛,他觉得自己这一回是无论如何也坚持不住了。他想逃离这里,想立刻就跟着父亲逃离这里。他沮丧地向门口走去,边走边下意识地用手背在脸上抹了一把。手背上立刻沾满了鲜血。坤子没想到自己会流这么多的血,他停下来有些惊讶地看着那些血:血是那样的鲜红,带着自己温热的体温。我流血了,坤子想。坤子突然有些激动:我流血了!我已经流血了为什么还要逃走呢?不!我决不逃走!一股悲壮的情绪猛烈地撞击着坤子,坤子被撞击得几乎站不住了。他打了个趔趄,突然回转身咕咚一声跪在了地上。

坤子语气坚决地恳求说:“周叔叔,求求你了,你就让我当兵吧!”

周汉自然与魏驼子不同,他这一生见过的血太多了,这点血是决不会让周汉心动的。让周汉心动的是坤子的眼睛。坤子的眼睛里有一种坚韧的东西,周汉喜欢那种坚韧,那是一个优秀军人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其实,周汉一眼就看出这小子是个军人坯子。周汉相信自己的眼光不会错,带了一辈子兵了,他凭感觉就能准确地判断出哪些人天生就该做军人。

周汉直视着坤子的眼睛说:“小子,当兵要流血,你能行?”

“行!”

“当兵要舍命,你能舍?”

“舍!”

周汉突然大喝一声:“那你就给我站起来!”

坤子说:“不!你不答应,我就不站起来!”

周汉勃然大怒:“小子,凭你跪在地上的这副熊样你还想当兵?你知道军人是什么吗?军人是山、是石、是树!是世上所有不能折的物件!你小子愿意跪就跪吧,跪一辈子我都不会送你这号人去当兵!你……”

周汉猛一回头,看到坤子早已站起来了。

两人默默地对视着。

周汉威严的目光罩住了坤子,目光如炬地审视着这个倔强的掌鞋匠的儿子。一般人都经受不住周汉的这一看,但坤子挺住了。虽然面色苍白,嘴唇微微颤抖着,但坤子却始终迎着周汉的目光,没把眼睛挪开。

许久,周汉终于说出了那句决定坤子命运的话:“好,我答应你!”

越野车在砂石路上跑。车轮把路面上的砂石带起来,不停地甩到车身上,甩出一路噼哩啪啦的噪音。不时有大块的砂石突然飞上车窗,砸在玻璃上发出刺耳的炸裂声,弄得人一惊一乍总以为玻璃被打碎了。

一到边防,魏明坤就发现他坐的车风挡玻璃裂了。开始他还没在意,但很快就发现这里几乎所有的车风挡玻璃上都有裂缝,有的还不止一条。直到跑了一趟砂石路,他才明白为什么所有车的玻璃上都有裂缝了。魏明坤的司机很得意地告诉他,到目前为止自己还是分区最高纪录的保持者——已经坚持四个多月没换风挡玻璃了。

边防大多是砂石路,据说,与过去的路相比,现在的砂石路已经是好得不能再好了。眼前这条砂石路直通周东进的二团驻地——南山沟。

魏明坤接到报告,说去黑山口哨所处理情况的二团政委王耀文今天下山。他二话没说,跳上车就往二团赶。其实,身为军分区司令员,实在用不着有点事就往团里跑,如果需要了解情况,只要把下面的人调上来听听汇报就行了。但魏明坤却执意要去。

魏明坤不放心。带部队最怕的就是出事。从排长、连长、营长、团长到师参谋长,魏明坤带兵都带得落下病根了——怕电话,最怕半夜来电话。只要半夜里电话铃一响,他就会紧张得心咚咚直跳,总以为部队又出什么事了。在部队当主官就是这样,你干得千好万好,只要出一丁点事,就一了百了什么都不好了。

魏明坤执意要去二团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想亲眼看看这个团到底怎么样。刚上任就出了人员伤亡这么大的事,魏明坤心里挺别扭。虽说真要追究起责任来,与他这个新上任的司令员关系不大,但毕竟事情是发生在他的任上,怎么说也是个阴影。一想到这,魏明坤就来气:周东进这个团长是怎么当的?!军分区政委向他介绍情况时,满嘴都是二团的好。满嘴都是周东进的好。这么好,那么好,怎么他这个当团长的前脚刚走,后脚就掉链子了?

其实,潜意识里还有一个理由促使魏明坤急着要去二团,这就是周东进不在。魏明坤想见周东进是真的。以他们两人目前的状况来看,魏明坤在周东进面前占有绝对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他没有理由不想见昔日的老对手,没有理由不想在老对手面前展示自己。但魏明坤不想见周东进也是真的。他还把握不准以自己现在的身份该怎样与周东进交往。他想趁周东进不在的时候多了解一些情况,以决定如何把握两人之间的关系。毕竟在以前的那些年里,他们之间发生了太多的纠葛。毕竟在今后的若干年间,他们又要在一起共事。想起这些来,连魏明坤自己都感到奇怪,为什么他俩几乎所有的事情都会无端地纠缠在一起?周东进被发配到边防以后,魏明坤安静了好些年。他以为他俩这辈子再也不会在一起打交道了。但如今,一纸调令就又把他和周东进重新拴在了一起。从接到调令的那天起,魏明坤的脑袋里就常冒出那句老话——冤家路窄。

二团的团部坐落在南山沟。这处地点是周汉早年任省军区司令时亲自选定的。据说,周汉当时站在南山头上,左手叉腰,右手往南山沟方向这么一划拉,说,团部就设在这吧。这条沟四面环山,敌人的炮弹打不进来,而且只有一条路通到山外,难攻易守。我看就这么定了!当时没任何异议,就这么定下来了。异议是在以后才出现的。按说,周汉的选择绝对符合他那个年代的打仗标准。但在经历了太久的和平岁月,在武器和战争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的今天,这个选择就越来越为后代军人所不理解了。南山沟太偏僻了。过去打仗,指挥机关的驻地总是越隐蔽越好,就得选择南山沟这样很难被敌人发现,即使发现了也很难袭击的地方。但现在不同了。现在的监测手段和武器都先进得不得了,不论你在哪,都能精确地测定出你的位置,不管你藏多深,都能准确地对你实施远距离打击。再像过去那样钻山沟,已经变得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了。而一旦没有了打仗这个实际意义的支撑,南山沟的偏僻在后代军人的眼里就只剩下了种种的缺点:首先是进出太不方便。从南山沟出来得走十多里路才能走上通车的大道。生活不便倒在其次,关键是老婆们不愿意来。有工作的老婆坚决不来,因为来了就等于放弃了工作,而且再也别想工作了。没工作的老婆也不愿意来,因为进了这条沟就彻底失去了就业的希望。最成问题的还是孩子上学。孩子们得翻山越岭到山那边的一个乡村学校去上学。远近且不说,那所学校多少年也没一个孩子考上高中。所以,二团机关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随军家属少,准光棍儿多。偌大的山沟里,几乎是清一色的单身男人在这里独守寂寞。

寂寞难耐时,就有人把南山沟的种种缺点编排成顺口溜挂在嘴上宣泄。说南山沟有“四大难”:出沟难,进沟难,老婆工作难,孩子上学难。还说南山沟有“四大费”:费脚、费鞋、费车、费油。“四大省”:省工、省人、省炮、省弹。每当说到“四大省”的时候,准光棍儿们就把脸上的笑容弄得很有内容,外人哪怕一时听不懂也大多能从那一脸的诡秘中看出这不是什么好话。

常有后来的人愤愤地问,当初谁选的这个地方?就会有人回答,听说是个姓周的司令,刚打完仗,还没钻够山沟,一眼就看上这条南山沟了。那老头儿就站在那个山头上,拿一根手指头这么一圈弄,就把咱们团给圈弄进来了。问的和答的显然都对那根圈弄他们的手指头怀着一肚子的不满和无奈。

车拐进南山沟,魏明坤眼前一亮。

路上的积雪清理得干干净净,路两旁用雪堆砌出城墙的造型,蜿蜒着一直通向营区。车子行驶在这条路上,就仿佛行驶在白色的长城之上。在这独特的长城引导下向前行进的过程中,人便于不知不觉间生出了一种庄严的肃穆感。

令魏明坤没想到的是,在二团团部门口,卫兵竟把他的车拦住了。按说,军分区范围内没有人不认识司令员的车,这辆车在所属部队走到哪都应该是通行无阻的。但二团的卫兵却似乎看不出这辆车的来头,毫不客气地把车拦在了门外。

“请首长出示证件。”卫兵恭恭敬敬地敬了个礼。

魏明坤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兜,没摸到,这才记起自己身上根本没带证件。已经很多年没被人检查过证件了,魏明坤早已养成了谁都认识自己,自己这张脸就是证件的首长意识。像今天这种情况,他还从没遇见过。有点滑稽,有点尴尬,当然也有点让他感到不太舒服。他想,也许这是因为事先没通知二团自己要来团里的缘故。其实他是有意不让通知二团的。他想乘机看看二团的常态,他历来认为从日常状态中最能看出一支部队的基本素质。

司机见魏明坤没带证件,就赶紧抻头对卫兵说:“小吴,这是分区新来的魏司令,你向团里通报一下吧。”

“是。”卫兵答了一声,转身就去打电话了。

“你们认识?”魏明坤问。

“认识。”

“这么说,他知道这辆车是分区的喽。”

“知道。全分区哪有不认识这辆车的?”

魏明坤的脸就有点颜色了。见魏明坤半天没吭声,司机赶紧解释起来,说二团历来是只认证件不认车,不认人。在二团,不管你是谁,不管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只要进营区都得检查证件。据说,有一次周团长没带证件,被卫兵拦在了门口,后来是卫兵向军务股报告后,由军务股长来把周团长领进去的。周团长当时就宣布给了这个卫兵一个通报嘉奖。魏明坤听着心中似有所动,脸色也略略和缓下来。

卫兵打完电话,跑步过来说了句:“请首长稍等。”就回到哨位上去了。

没办法,只好等。魏明坤干脆下车踱起了步。

山沟里的雪似乎格外的厚,厚雪绵软地覆盖着山体,无声地遮掩了山的坚硬和棱角,把远近的山峦变成了一式的柔和曲线。一切都显得格外单纯简洁,像一幅大面积留白的画作,没有一丝杂色,没有一点杂音。人在其间,不由自主地就拥有了一份远离尘嚣的安宁,心境如净化般豁然清明起来。

魏明坤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清冽的冷气直入胸肺,激得浑身一震,禁不住脱口说了句:好舒服!

“报告!”

背后突然传来声音。魏明坤猛然回头。一个身材高大的上校军官目光炯炯地看定他,用膛音很重的声音一字一句地说:“二团团长周东进请魏司令员进入营区。”

周东进!魏明坤不由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