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然

苏华照相馆在蔷薇街东边,摄影师的家在西边,从家里到照相馆得穿过整条巷子。街区的人都知道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男孩的妈妈、摄影师的亡妻李苏华,人们对此抱有一种过度的尊敬,觉得死者为大。其实这小铺子连工作室都谈不上,门面低矮,生意清淡,看上去随时都会倒闭的样子,但它竟然坚持存活到了九十年代。

街道在城西,过去不远就是护城河了,最初是石子路面,后来铺了柏油。这里地势低平,下水道始终没修好,一到梅雨季节就形成内涝,石子路柏油路一概难以通行。街道的东面是著名的解放路,戴城的宗教旅游商业胜地,拐角的墙上是摄影师用红漆刷的美术字:苏华照相馆,蔷薇街13号,向内20米,证件照,艺术照,冲印彩扩。这块唯一的广告牌为他招徕了一些生意。有一次,男孩的姐姐和摄影师吵架,一怒之下把20米涂改成了200米,摄影师竟然没有发现。那个月的生意少了一半。

照相馆诞生于一九八四年,这一年男孩十岁,姐姐快满十六了。如果你查阅中国的改革开放史,会发现一九八四是个重要的年份,这一年个体户风行于神州,以劳改释放分子为先锋队的摆摊大军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城市里,场面极其热闹。那些有公职的人幸灾乐祸地看着穷光蛋和二流子出来现眼,随即惊讶地发现他们在短短数月之内成为了有钱人。

那年代要变成有钱人真是太容易了,只要你放得下面子。那年代不再认为有钱是件罪恶的事,但仍然觉得,只有罪恶才能导致有钱。

男孩的爸爸,摄影师,原先在国营光明照相馆上班,他既文静又帅,很多人看着他的脸说他像阿兰·德龙,他是整片街区最好看的男人。做摄影师也是要讲究点面相的,那些爱拍照的女性都很挑剔。在这方面,摄影师既赢得了尊重,也招来了妒忌。有一天照相馆的吴主任让他打扫卫生,摄影师很自负地说不想干杂活,他就被派去修理道具了。没过几天,摄影师递上了辞职信。

人们觉得他疯了,好好的铁饭碗不要,出来做个体户,与劳改释放分子为伍。男孩的姑妈质问他:“你为什么要做个体户?”他翻着眼珠说:“我不要做个体户,我只想要一个自己的照相馆。”男孩的姑妈完全搞不明白。她本身只是一个面粉厂的做账会计,她不可能明白一个摄影师的想法。

总之,个体户是当时最先进的阶级,它超过了工农兵,也超过了知识分子,仅次于海外关系户。一不小心,这个单亲家庭也当上了时代标兵,前任国营光明照相馆的摄影师顾大宏,他现在是一个响当当的个体户,挣来的钱全是自己的,这固然可喜,但要是有个什么天灾人祸的也只能靠自己了。像他这么一个脆弱、柔软,还带点娇气的中年人,是怎么破釜沉舟把自己拴在一根上吊绳上的,天知道。

照相馆的原址,最初是一家南货店,一九八四年南货店关门,留下一个空荡荡的门面,摄影师租了其中的三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二,一家是烟杂店,一家是寿衣店。男孩的姐姐吓得要死,她胆子很大但是怕鬼,她说她爸爸是个大笨蛋,竟然和寿衣店比邻而居。其实,寿衣店为苏华照相馆带来了不少生意,有些死去的人需要翻拍遗像,就在照相馆里办了。烟杂店也因此受益,人们置办寿衣的同时不免要买些烟酒招待客人。更何况,寿衣店是二十四小时营业,半夜亮着一个灯,虽然吓人,但是它防贼。

男孩的少年时代,有一大半的时光都在照相馆里度过,以至于他长大后说不清照相馆是什么样子。起初是木制的柜台,后来变成铝合金的;起初是一台海鸥定焦,后来有了佳能;起初是单调的蓝色布景,后来换成卷帘式的,印着书房、花园、大海等等图案,拍出来一看就知道是假的,但人们喜欢。唯一不变的是门口一根水泥电线杆,在装修门面的时候,它曾经让摄影师伤透了脑筋,要不挡住门,要不挡住展示窗,最后还是决定挡住展示窗。总不能让顾客从电线杆旁边挤进来吧?

摄影师呢,他就坐在柜台后面,一年四季,他都穿着挺刮的衣服,脚上是一双擦得很亮的皮鞋,有时是黑皮鞋,有时是黄皮鞋。他比较喜欢黄皮鞋,有时把脚高高地跷起来,搁在凳子上,像旧社会的花花公子。这时他会注视着皮鞋,让人以为鞋面上有个镜子。他和其他个体户真的很不一样。

照相馆里面还有一间摄影室,摄影师有时在里面工作,柜台上由男孩或是他姐姐顶着,姐姐是个没什么耐心的人,经常跑出去玩,有时摄影师也会出去采风或者干脆是找女人跳舞,留下男孩一个人。男孩觉得照相馆像个港湾,包括不远处的家,包括这条街道,蔷薇街。男孩那时还不觉得这种生活很乏味。

姐姐恰好相反,她一点也不喜欢这里,她觉得在这条街上住着,在这条街上上班,生病去解放路的第二人民医院,甚至念大学都选择附近的职业技术学院,是件极其无聊的事。在照相馆里能看到这片街区的很多熟人,他们的脸,他们定格着渐渐长大或者变老,全家福的照片上多了某个人,少了某个人。姐姐说,看着照片,所有的熟人都像是陌生人。

有那样一个长得帅的爸爸,姐姐当然也是美人。照相馆开业的时候她正好念初三,她的照片理所当然地放在展示窗里,但它被电线杆挡住了。寿衣店的老板娘,那个喜欢乱出主意的林雪凤就跑出来提醒摄影师,最好把照片挂在电线杆上。摄影师那时因为开张志喜已经昏了头,他照办了。这是姐姐十五岁那年拍的最美的照片,手里握着一支钢笔,坐在课桌后面微笑,天生的鬈发略带凌乱,看上去像十八岁,或更大些,下面贴了一张红纸,用毛笔写着“欢迎光顾”。这张被她视若珍宝的黑白艺术照,成为了众人嘲笑、嬉笑、讪笑和淫笑的对象。姐姐大怒,指着顾大宏和林雪凤骂:戆卵。

这句骂人话是她小时候跟着自己小姨学的,她觉得帅极了,就爱这么骂。可是有骂自己爹是戆卵的吗?双方反目。那一年的派司照,她是去汉民照相馆拍的,非常难看,直瞪瞪的大眼睛,头发全都向后梳着,根本看不出它是直的还是弯的。摄影师伤心欲绝,她是他艺术巅峰时期最优秀的模特,在她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永远留存在档案里的派司照,居然不是他顾大宏的杰作。他看着毕业照心想:汉民照相馆,戆卵!

男孩觉得爸爸太自负了,可是又没什么手段能保持这种自负,于是懒洋洋的,于是有点沉默,隔壁的方屠户说他从年轻时就是这样。另有人说,他中年丧妻,心灰意冷。他本来有机会再婚的,因为这个原因耽误了下来,但他并不寂寞,当他还在国营照相馆拍照的时候,经常有一些女的慕名而来,有的看到他,很满足地走了,有些意犹未尽的就在他的注视下拍一张照片,还有一些每年都来找他拍照的,把自己的青春年华交给他来记录。后来他自己搞生意,这些女的都还来,她们仍然爱他,别说拍照,就是募捐都乐意。落魄的摄影师,四十岁的鳏夫,中年美男,在这座无聊的小城里他甚至成了名人。

不过,事情并不如意。

拿一九八四年来说,照相馆开业后没几天,街道被水淹了。河水倒灌过来,阴沟全都变成了喷泉,先是家里进水了,拖鞋和脚盆漂了起来,唯一的那台落地式电风扇被搬到了床上。男孩已经习惯了这种场面,每年的雨季都是这样,但是照相馆——它修葺一新,刚刷了雪白的墙粉,里面是摄影师毕生的积蓄和毕生的欠债。他骑着自行车,疯狂地冲向照相馆,对着大水中的店面欲哭无泪。忽然听到身后一声巨响,马福大叔家的房子被水浸塌了,马福大叔死了。开业那天他在苏华照相馆拍了一张照片,以示友情赞助,但钱还没付,这下成了摄影师赞助给他的遗像了。

大水如期而来,如期而去,它是照相馆的噩梦。

马福大叔死后,街上的栀子花都开了,早上开门,很多花瓣涌进屋子。本以为开张大吉,这下生意全都泡了汤。雨季的某个午后,男孩蹲在照相馆门口发呆,街上一个人都没有,水是臭的,它和栀子花的香味混合在一起,一种令人情欲膨胀的气味。这时,大破鞋关文梨从街口走过来,大破鞋是东方点心店炸油条的,她炸了一上午的油条,中午晃过来勾搭摄影师。她穿着红色的衬衫,脚上是珍珠色的塑料凉鞋,高高地绾着裤管,露出修长的小腿。她走到店门口,曼声呼唤顾大宏,后者坐在椅子上,双腿搁在柜台上,说:“发大水了,停电,过几天再来吧。”关文梨就蹲下摸了摸男孩的头,身后咔嚓一声,摄影师按下了快门。

男孩忌讳别人摸他的头,但那次他不知为何,顺从地承受了这一摸。关文梨柔声提醒摄影师:“小出的歪脖子,你该给他治治了,他快长大了。”摄影师用一种懒洋洋的口气严肃地回答:“很难治的,上海都治不了。”关文梨说:“刚才你拍照了?”摄影师说:“嗯,冲出来我给你一张。”关文梨就满意地走了。

这张照片连同姐姐的“欢迎光顾”一起,被摄影师投稿到了戴城日报的副刊,它们竟然顺利发表出来。尽管那报纸印刷粗糙,但并没有妨碍女孩的美丽,相反,她脸上的光线更为朦胧了,带着点柔光的效果,令人心生万般怜爱。这照片被命名为“早晨”。至于男孩的那张叫作“雨季”,大破鞋关文梨正在抚弄着他的歪头,在照片上,她才是主角,而男孩只是一个迎合着她的动作、类似于道具的背影,歪着脑袋好像还挺可爱的,你无法判断出人物的关系,整张照片显出了一种迷惘的气息。

这是摄影师最得意的时刻,几乎抵消了洪涝带来的损失。摄影师将报纸压在柜台的玻璃台面下,昭告天下,他顾大宏不但是个开照相馆的个体户,还是个上了日报副刊的知名摄影师。这是何等光彩的事情。他根本不知道,“早晨”给女孩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她美丽的脸蛋被城里几十万人看到了,很多二流子慕名前来,堵在学校门口嘘她,不但早晨,还有黄昏。

至于男孩,很少正面出现在摄影师的作品中,在那里他是一个需要和场景浑然一体才具备价值的模特,每次拍完他,摄影师都会黯然地垂下眼帘。

因为他是一个先天的歪头,本来应该迟一点说出来,但是很不幸,就像他的人生,每次都是躲躲藏藏、闪烁其词,每次都是在一开始就被人看出问题所在。

迷惘

男孩早就知道自己是个歪头,那是比记忆更深刻的东西,与生俱来,无法抹去。男孩听说,有的钟表天生走不准时间,但那并不等于报废,只要你忍受着它的走不准,它还是可以为你报时的。没必要去修它,修了,它很可能真的不走了。

出生那天,男孩的姑妈说产房外面有棵歪脖树,李苏华一定是看多了歪脖树才会生出歪头。这是他姑妈最幸灾乐祸的时刻,因为男孩的姑父,在武斗那年脑袋上挨了一枪子儿,到一九七四年时已经快疯癫了。她嫉妒一切幸福的婚姻。然后她顺便又看了一下男孩的小鸡鸡,说:“还好,下面不是歪的。”当时男孩大哭不止,可能是在提抗议:我情愿下面是歪的。

这种病叫做肌性斜颈,刚出生的时候在他的右胸有个硬块,后来消失了,变成了一根无比坚强的缆绳,把他的脑袋硬生生地拉向右边,下巴则指向左边。摄影师这半辈子见过的人脸何止万千,知道这歪头不是好材料,正愁眉苦脸,旁边的护士说:“这孩子挺可爱的,像个外国人。”倒是医生更明白事理,冷冷地告诉护士:“用不了两年,他就会变成一个左右脸不对称的丑八怪。”又问摄影师:“你是少数民族?”摄影师说:“汉族,不过我家里有俄罗斯血统。”医生说:“啊,苏联啊。”那会儿正在反帝反修,批林批孔,摄影师赶紧说:“是上上代的事情了,我连苏联在哪儿都不知道。”医生指着孩子说:“他脑袋歪过去的方向,一直往前走就是苏修。”

世界上有很多可笑的病,比如疝气、斑秃、麦粒肿,当然也有可笑的残疾,比如歪头。它甚至连残疾都算不上,那个年代街上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人,全都像加工不成形的废品,任其到处乱跑。男孩曾经看过老中医,喝了半个月又腥又臭的浓汤,曾经找过西医,他们给出的治疗方案是让他朝右睡,永远朝右,还有一个江湖郎中用夹板夹着他的脖子,后来长征小学的顽童们用同样的方法整治他——总而言之,一切无效。男孩的幼儿期像当时的很多孩子一样,放在一个木桶里,木桶有时放在街边,让他看看外面的风景。到处都是脖子竖不起来的大头孩子,他不算特别扎眼,但缺钙和斜颈毕竟是两回事,前者是时代病,后者是怪物。

男孩出生时,隔壁的方屠户也生了个儿子,唤作方小兵。他健康活泼,和方屠户十分相似,拥有一个强壮而端正的脖子。老方屡次在摄影师面前夸耀,顺带埋汰一下顾家的基因有问题。摄影师自认倒霉。过了几个月,男孩的脖子还是歪的,大家差不多看习惯了,方小兵忽然发烧,送到医院打了十天的链霉素,出来成了个聋子。从此蔷薇街上又多了一个残疾人。这下摄影师又赢了。

不是赢了屠户,而是赢了他自己内心的愧疚。

男孩从知事起就接受了歪头的事实,凡有人问起,他就回答:天生的。好像这件事的责任,只能怪到老天爷头上。男孩被很多人扳过脑袋,那些不懂医术的人都以为自己拥有一双神手,可以赢了老天爷。他脖子下面的缆绳像是捏在一个恶作剧的小鬼手里,每当人们将脑袋扳直的时候,它就会清晰地突出于锁骨上方,绷得像弓弦一样,看得人们倒吸一口凉气,手一松,缆绳又把男孩拽了回去。一切无可挽回地顺着斜坡滚下去了。他成为一个歪头、斜肩、左右脸不对称的小怪物,到两岁时赢得了“花街申公豹”的美名,放在木桶里,旁边是另一个木桶,里面放着聋哑儿方小兵。

男孩的名字叫顾小山,摄影师希望他像山那样结实。乳名小出,两座山,希望他有出息。强人所难。

男孩的姐姐,那个叫顾小妍的女孩,她完全是另一种样子。

她出生时医院里就剩两个护士,其他都下乡学习去了,等她着陆以后,连那两个护士都打了绑腿背了铺盖走了。整个医院里,空荡荡黑漆漆的,她哭得气势如虹,不屈不挠。天亮以后,人们看清了她的长相,浓密而卷曲的头发,皮肤雪白,粉嘟嘟的嘴唇,等她睁开眼睛之后,人们发现她长了一对像花玻璃弹珠般美丽的瞳仁,略带褐色,从圆心向圆周放射状的丝丝纹理,绝非汉人所有。

蔷薇街最美的女孩就此登场。五年后,歪头顾小山诞生。男孩估计自己要是没病,一定会继承摄影师的相貌特征,成为这条街上的新一代美男,可惜,事不遂人愿,又或好事不成双,领衔美男的重任只能由摄影师继续担当,男孩则成为了这条街上的另一道风景。帅哥,美女,歪头怪物,都出自他们家。

落下这种不明不白的残疾,被人骑在脖子上简直是肯定的。瘸子驻拐棍,盲人戴墨镜,都能保持着尊严,歪头何为?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歪着。街道主任鲍翠芬跑到蔷薇街来搞宣传,说残废应该得到尊重,不能欺负聋子和呆卵(街上的一个智障)。男孩来到鲍翠芬面前,结结巴巴说起他曾经受到的一些委屈,鲍主任为难地说:“今天是残废的节日,你不是残废。”过了一会儿,她又说:“小出,你歪头歪得不是很厉害的,要有信心,不要自卑。我看见过一个歪头,那歪得简直像打断了脖子一样。”

鲍主任惯于一针见血以小见大。那是一九七九年,她还安慰他:“别的不说,像你这样的歪头,长大了肯定当不了兵,当不了兵你就去不了云南,去不了云南你就不用打仗。自卫反击战,多残酷的战斗,国家不用你出力,在家等着听捷报,多高兴啊。歪头又不耽误什么事。”众人抬杠说,小出的脑袋歪向右边,打枪的也是这个姿势,未必就不能去南疆。鲍主任说,拼刺刀呢?扔手榴弹呢?

这条街上的人都很啰嗦,惯于展开话题,然后进行大规模的辩论和抬杠,头天没讲够的,第二天接着聊,据说都是文化大革命惯出来的毛病。只有歪头和聋子,他们安静而自律,手牵手地在街上走着,人们视之为难兄难弟。街道往东,靠近解放路的地方是国营南货店,营业员都认识他们,会说:“顾小山,别走出去啊,外面有警察抓你们。”街道往西,走到尽头是马福大叔的修车摊,马福大叔要是看见了他们,会说:“小出,当心长征小学的学生把你们扔河里。”于是哪儿都去不了。对男孩来说,世界的印象仅仅局限在蔷薇街内,至于街道在城市的哪里,城市又在世界的哪里,他完全没概念。蔷薇街属于一个旧世界的范畴,它太小,所以一切都被放大了。

男孩的童年时代过得还算平安,无非是领受些嘲笑。歪头这个问题,必须是到成年以后才会显出它的可怕——从先天疾病定格为终身残疾。小时候他不太明白,只知道聋子是真的不方便,也不受人待见。聋子三岁那年,隔壁的屠户又生了个儿子,唤作方大聪,意思是大大地听得见。于是哥哥叫小兵,弟弟叫大聪。屠户还挺得意,儿子和摄影师一样,都是大字辈的。有了大聪,小兵就成了可有可无的人,方家的人在晚上喊吃饭都懒得跟聋子比划,只站在门口曼声吆喝:“小出,叫小兵回来吃饭。”男孩对着聋子做了个扒饭的动作,聋子就默然地回去了。

男孩回忆起来,那段时间他和聋子就像两个刚从地里拔出来的土豆,呆头呆脑脏兮兮地扔在某个角落里。聋子到五岁时还不太会与人交流,手语仅限于吃饭拉屎等简单需求,又不认字,两人日日厮混,其友谊只是建立在这些粗浅的沟通之上。倒是沉默的时候,呆立在街边,好像还能体会到彼此的存在。

方大聪小时候也被放置在木桶里,戳在街边,最初学会的一句话是“杀掉你”,不知道哪个过路的教的。孩子似乎领会了杀掉的意思,语气严厉,目露凶光,令人担忧他的未来。男孩的姐姐走过去给了他一个爆栗,孩子大哭,哭了几声之后又说:杀掉你。男孩的姐姐从小就很毒辣,她告诉屠户:大聪以后会成为一个杀人犯。方屠户很扫兴,就把大聪挪到了屋子里。大聪对着自己的奶奶说,杀掉你。方家老太太已经被沉默的方小兵搞怕了,听到大聪说话,乐得忘乎所以,说:“杀吧杀吧,只要你会说话,你想杀谁就杀谁。”大聪非常得意,顿时丧失了学习语言的欲望,除了会喊爹妈以外,满世界大喊的就是那句“杀掉你”。

有一天摄影师和屠户决定把两个残疾的儿子都送到幼儿园去。第一天,聋子被幼儿园阿姨关在了柜子里,阿姨忘记了他的存在,等到想起来的时候已经快放学了,聋子在柜子里睡着了,并且拉了一堆屎。而歪头由于失去了聋子的陪伴,在幼儿园里大哭不止,被阿姨放在了另一个柜子的顶上,他就坐在那里哭了一整天。那以后他们就再也没去过幼儿园,继续像两个矮小的幽魂般游荡在蔷薇街上。

不久之后,聋子消失了,而歪头还在。

那个陌生人先是鬼鬼祟祟地钻进了方小兵家。男孩对聋子说:“你们家来小偷啦。”聋子无动于衷。屋子里的方大聪大喊:“杀掉你!”陌生人吓得一溜烟窜了出来,随后来到了两个男孩面前。

这条街上很少有陌生人。男孩定定地看着她,发现这是个面相凌厉的女人,长了一张瘦削的瓜子脸,目光如炬,炯炯照人。聋子始终低垂着头,做出一副犯了错误需要教育批评的样子。这个女人对他们说了一些话,她精透了,立即看出男孩是个有毛病的人,用手掰了掰他的脑袋,摇摇头。她后面说的话男孩听懂了:“这个没人要的。”接着她就把聋子给领走了。那天马福大叔在巷口摆摊,本来应该阻止这件事的发生,但他睡着了,下午没活干他就睡觉。于是,聋哑儿方小兵不见了。

男孩搞不清那女人为什么要带走聋子,她的态度很亲切,还给聋子吃了颗糖,比幼儿园的阿姨好上一百倍,只是那眼神有点不太干净。男孩伸出手去,女人也给了他一颗糖,塞住了他的嘴。他发了一会儿呆就回家了。

到了晚上,屠户的老婆又在吆喝:“小出,叫方小兵回家吃饭。”男孩还在发呆,一直到晚饭吃过了,屠户气势汹汹跑过来找人,男孩说:“他跟别人走了。”摄影师急了,说:“是不是遇到人贩子了?”屠户说:“人贩子要一个聋子干吗?”男孩说:“那个女的说,我这样的没人要。”摄影师说:“也许她不知道小兵是聋子。”男孩说:“她还给小兵吃了糖,我也吃了。”

小兵的消失是件可悲的事,男孩失去了他唯一的朋友。很多人都说,当时小出要是喊一声就好了,可惜嘴馋,为一颗糖就出卖了朋友。男孩心想,你们不知道我心里有多难过,我哪知道世界上还有人贩子这种东西?只有小兵的奶奶宽慰他。老太太一边洗脚一边大声说:“拐走就拐走吧,放着也是个麻烦。”

男孩的童年很孤独,失去了聋子就更孤独了。他问姐姐:“人贩子为什么不拐走我?”姐姐很生气地说:“这都想不通?因为你是歪头啊,小出。”

男孩摸摸自己的脖子觉得这个世界真是不可理喻。

后来屠户拿着聋子的照片,到处问人家。这张照片是在光明照相馆拍的,也是摄影师的杰作,聋子虎头虎脑,一脸傻笑,手里端着一把苏式转盘冲锋枪(玩具),头上戴着小军帽,并不是解放军的那种,而是非常罕见的红军八角帽。人们看见聋子的照片都说他像潘冬子,这样的孩子应该不难找,也难怪人贩子选择了他,而不是歪头。他们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火车站,汽车站,轮船码头,后来连警察都出动了。

男孩心想被拐走原来是要去很远的地方啊,看上去都出城了。男孩看着聋子的照片,有点羡慕也有点害怕,然后另一个问题钻进了脑子里:

你说,工农红军到底有没有可能拥有一把转盘式冲锋枪呢?

哀伤

男孩小时候发现这个家里充满了死去的人。首先是他的奶奶,很早就过世了。其次是他的妈妈、小姨和外公,一九七七年在云南发生了一次惨烈的翻车事故,他们是一起死的。然后是他的爷爷,一九八○年死于脑溢血,同年他的外婆也去世。在短短四年里,这个家中阴风恻恻,墙上挂了一排黑框照片,很像革命历史博物馆。

因为妈妈去世得太早,在他的记忆中只有一点模糊的印象了,她的名字后来成为照相馆的招牌,长久地悬挂在那里,化身为另一种事物,好像家里的图腾,母爱变成了空虚的佑护,如此生疏而又温暖。然而男孩的姐姐并不喜欢这样,她觉得把妈妈的名字挂在街上是件很讨厌的事,她不想看见。

后来他发现,街上的人对此也有禁忌,人们说起照相馆,总是说“顾大宏的照相馆”,而不会说“苏华照相馆”,正如人们看见关文梨勾搭他爸爸,总是说她去了顾大宏那里。假如说去了李苏华那里,就太可怕了。这么说来,摄影师确实是个傻瓜,他一厢情愿,左右为难,一辈子就是生活在夹板中了。

妈妈的遗物保存在一个木箱里,加了一把小铜锁,钥匙在摄影师那里。孩子还小的时候,这个箱子是不给打开的。男孩有时会说:“爸爸,我想看看箱子。”摄影师皱着眉头回答我:“这又不是糖果,没什么好多看的。”姐姐小时候提出这种要求也会被拒绝,她试着撬箱子,但是没成功。直到某一天她发怒了,扛着箱子跑到修自行车的马福大叔那儿,一锤子砸开,里面有一百多张照片,每一张都被精心存放在光明照相馆的纸袋里,另有记账的流水日记两本,结婚证,死亡证,墓地证,妈妈生前佩戴的戒指一枚,还有一块手表好像挺值钱的。

在这些照片上男孩和姐姐看到了很多人,李苏华,顾大宏,外公外婆小姨还有其他人。李苏华保持着一种温婉而悲伤的表情,仿佛在她留影的那一刻就已预见到了自己的死,而红霞小姨英姿飒爽地站在天安门城楼前,一脸灿烂,好像死神也拿她没奈何。最古怪的是居然还有隔壁屠户和小姨的合影,屠户那时还年轻,头没秃,下巴上的肉也只是挂在喉结上方。人物的关系有点不明朗。马福大叔是这条街上的老住户,他解释说,屠户以前和小姨有过一段,那叫做轧朋友。马福大叔又拿起手表说,嚯,瑞士牌手表,可惜坏掉了。姐姐煞有介事地说:“在云南撞坏的,我爸爸就拿回来一块破手表和三个骨灰盒。”

男孩那时才六岁,在一边玩着马福大叔满地乱滚的螺丝钉,并不明白照片有何可贵之处。马福大叔用他沾满油污的手捏着照片,与姐姐共同浏览一番,并对之品头论足。黄昏时,摄影师骑着那辆哐哐乱响的自行车来到车摊前面,对马福大叔说:“脚踏板不太好。”猛然看见男孩五根手指头套满了螺丝帽,其中一个黄色的是李苏华的戒指!而姐姐正在一边急急地收拢着照片,上面已经沾满了马福大叔的黑色指纹。那块坏掉的手表,愚蠢的马福大叔正企图用扳手拧开后盖,按他修自行车的技术,或许真的可以做到。

摄影师握爪透拳,一把拎起姐姐,夹在腋窝里,后者遭遇到有史以来的第一顿暴打,并且是在街头公演。男孩呆看着这一幕,不知道该帮谁好,最后还是决定扑上去咬爸爸,他抱住腿吭哧一口咬下去,觉得口感不对头,原来是歪头没准,咬在了姐姐的鞋子上。姐姐早已哭得双脚乱踢,结果蔷薇街的人看到的是,顾大宏夹着顾小妍痛打,而歪头顾小山叼着一只黑色的布鞋站在旁边,满脸油污,手指上套满了螺丝帽,嘴里发出呜呜的嚎叫声。马福大叔有心去劝,脸上挨了一下,人们都害怕起来,这是摄影师第一次打人。看来鳏夫的确是不能惹的。人们说,该给摄影师介绍个新老婆了,他都快疯魔了。

箱子是摄影师的宝贝,箱子里的一切都不能分享。现在大家都知道了。

姐姐念初中那年,摄影师把她叫到身边,给了她木箱子的钥匙,并说:“以后你可以开这个箱子了,以前你太小,爸爸怕你把照片弄坏了。”她接过钥匙,诡异地一笑。摄影师哪里能想到,她在挨打之后已经偷了他的钥匙串,找到了个锁匠,给这个木箱配了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

那时,摄影师说,姐姐的脾气既不像他也不像妈妈,倒有点像死去的小姨李红霞。后来男孩听说方屠户曾经和红霞小姨轧过朋友,这就难怪,屠户平时对谁都很凶恶,只有看见顾小妍尚保持着一点礼貌,或许还是睹人思情。

每一年的清明节,家里都会大大地准备一番,按照城里的风俗,折了锡箔,带上供品,到城外的墓地去扫墓。那片公墓区,过了城西大桥,骑自行车沿着公路走半个小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每次去,那辆破自行车都不堪重负,男孩坐在前面横杠上,姐姐侧坐在后面书包架上。清明节常常下雨,摄影师有一件半透明的塑料雨披,已经旧得发硬,前面遮住男孩,后面遮不住姐姐,只能让她打一把伞。他们骑车上公路,两旁是绿得发亮的田野,看到山,看到山上密密麻麻的白色墓碑。到了公墓以后,按次序先到山顶给奶奶扫墓,再到山腰给外公和小姨扫墓,最后到山脚给妈妈扫墓。李苏华的墓碑上只有她的名字,墓穴却是双穴,顾大宏和姐弟俩的名字刻在左下角。摄影师说,立碑人刻着顾大宏的名字,人是不能给自己立碑的,所以他的名字不能和李苏华并列,得等他死了,换一块碑,就可以在一起了,那时左下角立碑人的名字就只剩下男孩和姐姐。

到一九八○年,扫墓还是这个次序,不过墓穴中又多了两个人。男孩觉得把双穴填满了可谓是一种圆满,虽然人活着的时候就预订了那个位置,但还真未必能如愿以偿地躺进去。同时又为小姨感到惋惜,只有她是单穴。扫墓的时候男孩会哭一次,小时候是大哭,稍微长大一点就哼哼地哭,摄影师和姐姐从来不哭。姐姐小时候可害怕鬼了,如果天气不好她就急着想回家,长大以后,她独自去墓地,有时甚至是秋天。

那年春天,男孩记得很清楚,在回家的路上他的脚卡进了自行车前轮,在车杠和轮子之间弯成了九十度。他惊恐万分,大哭起来。摄影师也吓傻了,儿子已经是个歪头,如果再变成瘸子,岂不是天崩地裂?姐姐拽着他的袖子大喊:“你快想想办法呀!”摄影师说得把前轮卸下来,只需要一把扳手,但这一路上也没有自行车摊,到处都是农田,即便有几户人家也都是住泥糊房子的农民,他们家里只有钉耙,没有扳手。公路上偶尔有疾驰过的卡车,摄影师去拦,没有一辆停下。后来他把自行车放倒,让男孩坐在地上,叮嘱姐姐:“弟弟就交给你了。”姐姐用力点头,摄影师朝着市里狂奔过去。

雨下了起来,男孩不知道在公路边坐了多久,姐姐守着他,两个人很快湿透了。农民赶着水牛经过,停下来看看,又走了,也有扫墓的人经过他们,评头论足一番,谁都没带扳手,很快也走了。后来荒凉的公路上只剩下他和姐姐。一直到中午,远远地看见马福大叔骑着他的三轮车,摄影师坐在三轮车后面,急急赶来。然后,马福大叔一边卸下车轮,一边数落摄影师,没有在自行车轮子上装个铁丝罩子。摄影师浑身湿透,一言不发。他不久前刚揍过马福大叔,但马福大叔并没有记仇,这让他更狼狈。

回去的路上,男孩和姐姐坐在小三轮车里。摄影师骑自行车,他灰色的瞳孔外面蒙着一层水汽,仿佛是既委屈又自责,全然无可奈何。每当这种时候,男孩就会觉得这个爸爸正在渐行渐远。

男孩说:“我会变成一个瘸子吗?”

姐姐说:“瘸子都是天生的。”

男孩知道小儿麻痹症,白柳巷有个大孩子就是,他必须拄着拐杖才能出门,人们的目光沿着拐杖,从他的腋窝一直移到残腿。男孩说小儿麻痹症不是天生的。姐姐说:“反正你这样是不会变成瘸子的,很多小孩都在自行车里面卡过腿,他们都好好的。”

最后姐姐说:“反正你是个歪头就够了。”

和摄影师不同,男孩的姐姐,一直是强悍而无畏,做错了事情也绝不内疚,对于一切赞美和诋毁都报以轻蔑的笑容。除了怕鬼以外,她无懈可击。她从来没学会安慰人,也没学会安慰自己。

那以后男孩对马福大叔产生了严重的依恋感,他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修车人,住在南货店对面,房子又破又矮。他无儿无女,只有一个操着苏北口音的老婆,人们喊她福婶,她在家里糊火柴盒。这是整条蔷薇街上最不受待见的一户人家。后来他听说,出生以后马福大叔曾经问摄影师,这个歪头男孩到底想不想要,如果不想要就给他马福做养子吧,被摄影师断然拒绝了。

男孩在街上已经没有朋友了,聋子拐走以后,长征小学附近有一条街道挖开了修路,很多小学生取道蔷薇街上下学。早晨还好,中午以后简直是男孩的灾难。在四月冰冷的雨中,他被各个年级的孩子揪住了难以脱身,他们穷尽一切手段打算治好他的歪脖子病,最可怕的是用雨伞的钩形手柄挂住他的脖子,哪怕他在逃跑,也会一钩子钩回来。还有一部分用直柄油纸伞的孩子很不高兴,他们钩不住他,就把书包挂在他脖子上,让他穿过整条蔷薇街,有点像游行,但更像一匹驮马。

那时马福大叔就很凶恶地扑了过来,他听到男孩的尖叫,破口大骂直追向那帮小学生。后者必然四散而逃,没有哪个小学生敢和修车的较量。

“以后放学的时候你不要站在外面。”马福大叔说。

男孩根本搞不清什么时候放学,中午会放学一次,然后上学一次,下午又会放学一次,有些小学生放得比较早,有些放得比较晚。男孩呢,上午是聋子的奶奶带看着,下午待在自己家里,不可能一直待在家里,他总得出来走走,哪怕下雨天坐在门槛上看雨水从屋檐上淌下来呢。

最要命的是他经常发呆,伞柄伸到脖子下面的时候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

摄影师是管不了这种事情的,他得去光明照相馆上班,下班回家一切都已经发生过了。姐姐固然凶悍,但她是在师范附小上学,中午在学校吃饭,等她放学回来的时候只剩下男孩在哭。路迟迟没修好,有一天马福大叔急了,他躲在屠户家里,从斜刺里忽然冲了出来,用两只大手抓住了三个小孩和四把雨伞,一起送到长征小学去。马福大叔说,再敢欺负歪头,他就把路给封了,以后这帮孩子谁都别想从蔷薇街走。

于是,太平了。

马福大叔当然是个好人,男孩在念书之前几乎天天混在他的车摊上,你随便扫一眼就会发现他是个热心而又自卑的人,怕老婆,怕邻居,怕干部。他的修车摊一直摆在巷子西口,那里生意比较差,远不如东边,靠近解放路,有很多行人。内情是,解放路上一百米之外有另一个修车摊,那个摊主只过来说了一句“马福,滚”,马福大叔就搬到西边去了。他那么好欺负,男孩却一直觉得他是可以倚靠的对象,而他确实也没有辜负了男孩。

马福大叔后来还是死了,被他的房子压死的,这件事后面还会再说。男孩心痛极了,觉得那些对他好的人就像破墙上的泥灰,一个一个、接二连三地掉下来,有一天这破墙大概也会坍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啜泣

男孩的姐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偷东西的?大概是从那把私配的钥匙开始,她尝到了甜头。男孩觉得,有那么一阵子,姐姐简直是这条街上的魔星,毫无顾忌,左突右冲,一直到她的青年时代,此后就没那么灿烂了,但是一个中过邪的人谁知道她会不会复发呢?

这条街上从来没有小偷,虽不至于夜不闭户,起码可以做到白天敞开大门。男孩家里的房门钥匙,就放在门楣上的一个铁皮罐头里,街上谁都知道,也没有人闯进来。后来聋子被拐走了,大家才警惕起来。

一九八○年的春天,男孩看到对门汪仙居家里的门框上多了一个小木箱,上面还装着一把挂锁,觉得很好奇,他走出去看,发现隔壁方屠户家也有这么个小木箱,和信箱并列在一起,也挂着锁。过了一会儿,汪仙居走了出来,用一把小钥匙打开木箱,从中取出一瓶白色的液体。男孩问姐姐,那是什么东西。姐姐说那是牛奶,得去奶站订,每天清晨送奶工会把牛奶塞进铁箱里。

“你喝过吗?”

“没有。”

“我在上海表姑妈家里喝过。”

男孩知道牛奶,在看图识字的卡片上看到过,男孩还知道奶牛是什么样的,可就是没喝过牛奶。清晨的方大聪从屋子里踱了出来,他站在门口,端着奶瓶,揭开纸盖,慢慢舔舐着盖子上凝结的奶糊,用四岁小孩的骄傲眼神看着男孩,说:“牛奶真好喝。”姐姐说:“来,给我喝一口。”方大聪扭屁股往里跑,说:“杀掉你!”

仿佛是一夜之间,牛奶出现在了生活中,鸡蛋糕也有了,商店里甚至还有巧克力。相比之下牛奶更神秘,因为买不到,如果想喝就必须订半年,想要解个馋、过个瘾是绝对没可能的。男孩家里订不起牛奶。

某一天醒来,床头多了一瓶牛奶,与此同时听到汪仙居的老婆在大喊:“我家的牛奶被人偷走了!”

奶箱是锁着的。姐姐私配过的那把钥匙发挥了作用,那个锁匠曾经告诉过她,这世界并不是一把钥匙对一把锁,其实一把钥匙可以开很多锁,关键是要不断地尝试。那天清晨姐姐早早地溜出家门,拿着钥匙,照着蔷薇街上的奶箱一通乱戳,最后打开的竟然就是汪仙居家的锁。

锁匠忘记告诉她另一件事:兔子不吃窝边草。

男孩终于吃到了纸盖上的奶糊,又喝了半瓶牛奶,那滋味很奇怪,既不甜也不咸,带着独特的腥味,柔软地滑进食道。这对从小只吃水果糖和咸萝卜条的孩子来说,多少显得异样。姐姐喝掉了剩下的半瓶,说:“好喝。”然后把牛奶瓶藏在了床底下。中午姐姐就拉稀了,看来是牛奶害的。男孩没事,坐在床上听姐姐抱怨了一通。

尝过一次就可以了,但男孩爱上了牛奶,他再次提出要求。那时发大水了,整条街都被倒灌的河水淹没,星期天大清早,姐姐锳水出门,到解放路上去买油条,那儿有一家东方点心店。她先趁着没人,用钥匙捅开了汪仙居家的奶箱,把奶瓶放在了篮子里,用一张报纸盖住,然后拐出蔷薇街。男孩和摄影师都在睡觉,这件事是她偷偷干的。等到男孩睡醒了,床头就会有一瓶牛奶。

姐姐到了东方点心店门口。大破鞋关文梨正在炸油条,这女人长得奇美无比,水蛇腰,桃花眼,小葱一样的手指,用来炸油条真是倚天剑当苍蝇拍使唤。附近的男人,好的赖的,都愿意到她跟前来排一排队,眼睛闪闪的,他们之中有些人甚至只穿了一条三角裤。

姐姐排了一会儿队,轮到她的时候,关文梨瞄了她一眼,认出她是光明照相馆顾大宏的女儿。关文梨喜欢拍照,破鞋都喜欢拍照,故此与摄影师混了个半熟。为了报答摄影师,关文梨特地给了姐姐比较粗的油条。那时姐姐已经十二岁,有点懂事了,至少知道破鞋是什么意思,她只对油条感兴趣,并不把关文梨放在眼里。油条到手,她拎起一根咬了一口,不幸咬到了一口碱,又辣又苦地吐了出来。

她把油条扔了回去,对关文梨说:“碱。”

关文梨皱了皱眉头,尝了一口,带碱的那一段已经被姐姐咬掉了,油条味道不错。关文梨说:“没碱。”

姐姐说:“换换换。”

关文梨有点生气,觉得她太不识抬举,就把油条扔回了筐子里,用筷子夹了一根细油条放进了她的篮子里。姐姐说:“这根太细了。”关文梨说:“等你长大了再来要粗的吧。”这句话暗藏杀机,姐姐没听明白,后面的男人们已经哈哈大笑起来。

姐姐真的生气了,她真的生气了谁也挡不住。她对关文梨说:“大破鞋。”后面的男人们惊了一下,须知,一九七九年以来,凡是敢当面骂破鞋的人都被关文梨挠花了脸。人们不由得插队到前面,打量这个深眼窝、鬈头发的女孩。与此同时,关文梨微笑着解开自己的围裙,说:“你是不是叫顾小妍啊?你爸爸是光明照相馆的顾大宏。”顾小妍一阵自豪,觉得自己也是名人了,便大声说:“是的!”其实她看到关文梨解围裙,就应该知道事情不妙,她这辈子总是陷于这种骄傲的错觉中。关文梨说:“各位,今天生意不做了。”一脚踢封了炉子,从油锅后面跑出来揪住顾小妍,说:“带我去找你爸爸。”

东方点心店的顾客们,以及揉面的师傅,烘大饼的阿姨,收账的大叔,全都面面相觑,眼瞅着关文梨揪住姐姐往蔷薇街走去。到了街口看到深达脚踝的水,姐姐穿着高筒套鞋,关文梨穿着皮鞋。姐姐还没来得及得意,大破鞋把她的皮鞋踢掉,拎在手里,赤脚奉陪到底。

几年以后姐姐才明白,关文梨纯粹是为了和摄影师搭讪才这么干的,破鞋果然诡计多端。

那天她被关文梨揪着,哭丧着脸走到家门口,忘记了篮子里还有一瓶牛奶。对门的汪仙居正等着她呢。汪仙居说:“小妍,你别赖了,这瓶牛奶我让送奶的人做了记号的,带我去找你爸爸。”

这件事让摄影师丢尽了脸面,最丢人的是他穿着汗衫短裤出来开门,他以为是姐姐买早点回家了,没想到门口站着关文梨。他跑回去穿裤子,心急慌忙地忘记了把拉链拉上,问关文梨什么事,关文梨说:“没什么事,过来看看你。这是你女儿吧?”摄影师点点头,看看姐姐,姐姐指了指他的小腹以下。摄影师又回过身去拉拉链。关文梨微笑着说:“我走了。”她撂下这对父女,穿过围观的人群,拎着皮鞋,赤脚走向解放路。她的双脚踩出轻盈的水花,像白鹤那样,简直快要飞起来。后面的汪仙居都看傻了。

轮到汪仙居来告状,他是这条街上最有文化的人,仅有的摘帽右派。当年批斗他的时候,男孩的爷爷、姑姑、外公、小姨都曾经站在他身后,拧过他的胳膊,抓过他的头发,逼其吃过街上的烂菜叶。顾家对于汪家有一种强烈的心理优势。时过境迁,汪某人现在已经是一介人民教师,但这并不妨碍他继续害怕顾家的一群煞星。

汪仙居说:“牛奶的事情我就不计较了,可你是怎么打开奶箱的呢?”

男孩在一边说:“她有钥匙。”

汪仙居使劲地把眼镜往鼻梁上推,说:“你为了喝我们家的牛奶,所以配了我们家奶箱的钥匙?”

男孩说:“她一直有这把钥匙,开我爸爸的木箱的,正好也可以开你的奶箱。”

姐姐说:“算了,钥匙我也不要了,给你好了。”

汪仙居说:“我还是去换把锁吧。”

摄影师抄着鸡毛掸子冲了出来。他从未用鸡毛掸子打过孩子,这个样子看来只是给汪仙居消消气。但姐姐不想配合,她撒腿狂奔,很快追上了关文梨。摄影师追到关文梨身后,自然而然地停住了脚步,好像这个女人美丽的曲线之外有一道无形的屏障。她回头看了看他,他实在有点狼狈。她说:“裤脚管全都湿了。”

这条街上的男人,在一九八○年发大水的夏季,都是穿着短裤进进出出的,连最有文化的汪仙居都是这样,只有摄影师穿着长裤。姐姐心想,今天这条裤子算是出风头了。摄影师在那儿讪讪地绾裤脚管,关文梨替他拿着鸡毛掸子,等他把裤脚管一层一层绾得妥帖了,她又递上鸡毛掸子,这时姐姐早就跑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摄影师茫然四顾,关文梨笑了一下,又温柔又嘲讽地,好像看见了一只四处乱跑假装凶恶的小狗。这种眼神是她卖油条时候从未有过的,甚至是摄影师,大半生对着人们的笑容,也不太见到这种样子的。过了一会儿隔壁的方屠户出来看热闹,关文梨已经走远了,屠户勾着摄影师的肩膀说:“你追她干什么?你不知道她是府前街最有名的破鞋吗?去年她轧姘头,她男人一拳打瞎了姘头的眼睛,进去坐牢了。她被单位开除出来炸油条。”

这些摄影师可能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反正他哼哼哈哈了几声,意兴阑珊地握着鸡毛掸子回家了。到中午时姐姐回家看见他还在蒙头大睡。

这件事过去没多久,某一个黄昏,姐姐背着一杆枪出现在了街上。

那是一把气枪,轻易搞不到手。有些青年拿着气枪沿街打麻雀的,大部分也是私货,未经派出所登记。姐姐背着枪走进来,后面跟着一大群小孩,适逢摄影师和方屠户在家门口说话,都吓了一跳。屠户更是毛发耸立,眼睛里流露出异样的神色,他一句话没说,返身回家了。姐姐本来不想搭理这两个男人,看到这副样子倒奇怪了,问摄影师:“老方怎么了?”

摄影师摇摇头,什么都没说。摄影师觉得她太像十几年前的小姨,李红霞,如果她再长大一点恐怕会更像。后来他才想起来问她,枪是从哪儿来的。她不说,用力掰开枪杆,押了一颗子弹,用力合上,照着墙上打出了一个弹坑。

满街都是在跳猴皮筋的女孩子,只有姐姐拥有一把气枪,满街的男孩子都发疯了,大的小的,不大不小的,都来到家门口,恭敬有礼地说:“小妍,给我们看看气枪吧。”过去他们不是这样,他们站在很远的地方喊,歪头申公豹,外国女人顾大嫂。

男孩看到了气枪,在他的童年时代对任何武器类的玩具都没有兴趣,他只想要个洋娃娃,又说不出口。姐姐说:“小出,看,枪。”男孩说:“我摸过气枪的,太重了。”

这把枪就放在了饭桌上,摄影师去厨房做饭了。姐姐在做作业,但那些孩子们的叫声令她心烦,她拉开门,看见解放路上的孩子王,一个绰号叫作“猫脸”的男孩,后面是一群小喽啰。小妍不耐烦地说:“猫脸,滚远点。”

猫脸的手插在裤兜里,用鞋尖踢着门槛,以一种猫咪般的声音说:“给我看看气枪吧。”

“拿什么东西来换?”她冷冷地说。

猫脸说:“以后再也不欺负歪头了,行不行?”

一瞬间男孩想起了猫脸一伙把他摁倒在地上、用脚踩着他的脖子、让他发出呜呜的嚎叫、或是用两块木板夹住他的脑袋、企图让他成为健康人、扒下他的衣服、拨弄他脖子下面那根鬼魂般的缆绳……种种一切,下手的人未必是猫脸,但现在都成了猫脸。男孩大叫一声,趴在床上哭了起来。

姐姐完全没有理会他的哭泣,她站在门口想了想,然后就把气枪交给了猫脸,并叮嘱:“只给你玩一个钟头。”猫脸兴奋地点头,又接过半盒气枪子弹,尖叫一声跑掉了,一群小喽啰齐声发喊,跟在他身后狂奔。等他们都走了,她掩上房门,对男孩说:“你哭个屁啊?”男孩说:“我不哭了,以后猫脸不会来欺负我了。”姐姐说:“你想得美,最多让你好过两个礼拜啦。”

十分钟以后,摄影师回到房间里,发现枪已经不见了,接着他就听见外面的路灯发出噗噗的爆炸声,是猫脸一伙在用枪打灯泡。摄影师越想越害怕,用不了多久,这条街上的路灯就会被全部打爆掉,他刚想出去阻拦,只见两个穿劳动布工作服的小青年快步冲过来,一把夺下了猫脸手里的气枪,一巴掌把猫脸扇到了烂泥坑里。五秒钟前还在欢呼的小喽啰们,忽然跑得没了踪影,猫脸倒在地上,既不哭也不动,好像是休克过去了。接着,这两个青年来到了摄影师眼前。

枪是他们的。

“我们是文化宫保卫科的,你女儿偷了我们的枪。”

文化宫就在解放路上,是姐姐放学回家的必经之地。这一天她穿过文化宫,看到一间屋子里没人,一杆气枪竖在墙边,她觉得好玩,就走进去把枪背了出来,顺便捞走了桌子上的半盒子弹。这个举动非常疯狂,因为她背枪回家的途中,至少有一百个人都看见了,包括她的仇家,东方点心店的关文梨。保卫科的人丢了枪,跑出来一问,所有人的手都指向了蔷薇街。

摄影师觉得自己该说点什么,还没说呢,肚子上挨了一枪托,弓下腰时还不忘抬头看看了,眼神很哀怨,心想你们怎么跟红卫兵一个德性,文革不是结束了吗?那两个青年更生气,瞧你的样子,活该是被打的。举起枪托想照着摄影师的脸上再来一下,顾某人识相,立刻惨叫了一下,躺倒在地,顺便打了个滚。那俩青年不便进屋子打人,便扛着枪走掉了。

男孩吓傻了,头一回看见爸爸挨打,这种震撼简直无与伦比,男孩不能相信自己那个帅气伟岸的爸爸也会被人揍趴在地上。这时屠户闻声赶来,屠户目睹了一切但他并没有阻拦这两个青年离去。直到他们真的离去了,屠户才用脚尖踢了踢摄影师,说:“你这辈子只要一挨打,就往地上躺。是不是?”摄影师闭着眼睛,牙关紧咬,身体蜷成一团。姐姐缩在饭桌后面,过了一会儿也走了过来,凑上来说:“打昏过去了吗?”摄影师跳起来抓她,她尖叫一声,嗖的窜出屋子,拽过那辆老掉牙的自行车,左脚踩着脚踏板,右脚猛蹬几下,早已趟到远处去了。

摄影师喊道:“你什么时候学会骑车的?”

远远地传来姐姐的声音:“不用你教!”

摄影师曾经教会了妻子骑自行车。一九八○年,他对姐姐说:“你快念初中了,等个子再长高点,我教你学车,再给你买辆自行车。”这份舐犊之情夹杂着他对亡妻的怀念,此刻被女儿矫健的身姿击打得粉碎,再回头看看男孩,男孩歪着头,麻木的脸上忽然迸出皱巴巴的迟到的哭泣。他抽噎着说:“别打我爸爸。”

多么无奈,多么缺乏真实感。

猫脸从泥坑里爬了起来,现在他看起来就像一块肮脏的拖把。他走到男孩家门口,抹了一把脸上的污泥,淡淡地说:“你等死吧,歪头。”

男孩再次大哭起来。屠户摇头说:“小出,你都快上小学了,你以后怎么办?”

惊骇

靳家花园在解放路尽头的一条小马路上,那是戴城少见的法国式洋房,有一个很大的院子,前面是草坪,后面是树林。高达三米的围墙,上面纵横交错着生锈的铁丝网。男孩的爷爷,长风机械厂老钳工顾长根在这里看门。一九六八年武斗期间,他带着几个徒弟抓了些人,用铅丝缚住了关在审讯室里,不料半夜里这人运气挣断了铅丝,企图逃跑,顾长根的徒弟上去就给了他一锤子,当场红的白的都出来了,虽经包扎,仍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后来武斗结束,双方各自算账,杀人的徒弟判了无期徒刑,顾长根连带倒霉,吃了几年官司,放出来以后沦为看门人,守着这个靳家花园。人们说他一生的凶恶奸猾,都变成了门房里终年炖在炉子上的一壶开水,嘀嘀咕咕,冒着一点灰溜溜的热气。

靳家花园已经荒废多年,按照它的规格,本来应该是个机关办公室,或者疗养院,至少也可以成为区级图书馆,但关于它的故事中,不但飘荡着孤零零的鬼魂,还有屠杀的血腥。它最后一任主人就是在后院跳井自杀的,此后多年,时不时会从井里爬出来,吓到某个深夜流连不去的傻瓜。到了一九六七年,武斗期间这里关押着很多俘虏,一边审,一边杀,一边埋。井里哀怨的鬼魂已经无足轻重了,他就算可以爬出来,也会被诸多暴怒的亡魂乱脚踹回去。这地方没人敢来,但它还是需要一个看门人。人们有时都糊涂,顾长根究竟是守着大门不让人进去呢,还是不让那些鬼魂跑出来乱嚷嚷。

对男孩来说,最大的好处是它收容了自己的爷爷,否则这个傲慢、顽固的老头子就得住到蔷薇街,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男孩在念小学之前总算独自踏出了蔷薇街,现在他向靳家花园走去,这是他活动半径的极限。已经是夏天,情况有了点变化,一个古怪的流言,据说靳家花园里埋着财宝。那并非空穴来风,根据报纸上的新闻人们知道,不久前翻修的定慧寺大殿里挖出了很多经书,很多奇珍异宝。如果定慧寺可以,那么这个神秘而可怕的靳家花园也可以。

男孩趿着鞋子走在滚烫的马路上,鞋子是一双中号的解放鞋,把鞋帮剪掉了一圈,变成拖鞋。这非常难受,它集合了解放鞋和拖鞋的缺陷,既不跟脚,又磨脚趾头。男孩夏天只有这么一双鞋,否则只能穿布鞋,他根本就不爱出门,但这一趟却必须去。

因为那个猫脸,他声称要在靳家花园挖到金银财宝,但他根本进不去,于是就把男孩揪了过来。

“去把你爷爷引开,今天晚上我要去挖财宝。”

男孩心想,真蠢,怎么可能有财宝?他无力反抗也提不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如果拒绝跑这一趟,他就会被猫脸整得很惨。男孩现在策略是,混过眼前就是胜利,只要今天不被人欺负,管他明天会发生什么。

沿着围墙往靳家花园的大门走去,墙内的大树落下厚重的阴影,这条路上白天也很安静,夏季明亮的午后使那种阴森感稍微淡了,男孩听见自己的鞋子在地上发出噗噗的声音。他有点紧张,倒不是因为鬼魂,而是他的爷爷顾长根,从未对他有过好脸色。

男孩走进靳家花园,发现顾长根在睡觉。他坐在一把破旧的藤椅里,微微地歪着头,发出沉重的鼾声。男孩走过去拍拍他的胳膊,他没有醒,继续打鼾。这把藤椅平时都在门房里,这会儿像宝座一样放在院子的正中央,面对着大门,背后是一排乱七八糟的灌木,灌木后面是两棵银杏树。得绕过这个花圃,从侧面进去才能看见洋房。男孩不记得自己去过那里,每次到靳家花园来,他和姐姐都只能在门房周围走一圈,顾长根不给他们进去。

男孩看到一杆长枪斜靠在树边。它太长了,放在屋子里几乎可以戳到天花板,铁灰色的枪头,上面还焊着四个倒钩。这是门房顾长根最擅长使用的武器,在一九八○年的夏天,令各路蟊贼闻风丧胆的丈八钩镰枪。

那个关于财宝的谣言越传越邪乎,有人声称自己在花圃里挖到了一坛银元。猫脸说,你们知道银元值多少钱吗,每一枚,都顶得上你们爹妈一个月的工资。那时猫脸也来过靳家花园,他当然算不上什么角色,只是个看热闹的小学生,混在真正的社会青年、二流子、不良少年之中,企图进入园子。他们没把顾长根放在眼里,不过他们很快发现,这老头子并不好对付,那把钩镰枪是他特制的,既可以把人从墙上钩下去,也可以从门口捅出去。他弄伤了很多人,整夜不睡扛着大枪在花园里巡逻,有一次他赤手空拳制伏了一个翻墙进来的高中生,把人胳膊弄脱臼了。

猫脸也害怕这老头。那是不久前,顾长根回到蔷薇街,适逢猫脸在捉弄男孩,边上围了一群孩子起哄,顾长根走过去把猫脸拎起来,扔了出去。男孩仅有的一次干净利落的胜利。顾长根弯下腰,对男孩说:“无能。”男孩无所谓地说:“我打不过他们,猫脸都十一岁了,我才七岁。而且他们人多。”顾长根说:“你跟你爸爸一样。”男孩心想,我爸爸,那还有什么可说的,他看到别人揍我,只会皱眉头,但是像你这样把猫脸扔出去,下回你不在了我更倒霉。

男孩再次推了推顾长根,他还在睡,鼾声转了个弯又响了起来。男孩看见他的嘴角挂着白沫,可能是太累了。男孩想起了猫脸的命令,晚上把你爷爷引开。他说:“爷爷,爸爸叫你去吃晚饭。”顾长根还是没醒。男孩不敢再说话了,他绕过藤椅向里面走去。

高大的银杏树在头顶发出低吟,没有蝉声,夏季太茂密的荒草里有一种奇怪的焦味,好像是那些草的内部被太阳烤干了。男孩看到那栋高大宽阔的外国建筑,有两层楼,圆弧形的台阶正对面是一个干涸的水池,里面有一些树叶。大门敞开着,他走上台阶,这根本就是个空房子,里面一无所有,很多玻璃窗都碎了,地上有一些脚印,看来是那些闯入者留下的。男孩走进去,一股热气腾腾的灰尘味钻进了鼻孔,像是在某个巨大兽类的口腔里,明晃晃的正午,他的眼睛盲了半拍,慢慢地恢复过来,看到墙上的陈年标语,不知道写着什么字。地上铺着深色与浅色的棋盘格地砖,一条弧形的楼梯旋转着升向二楼,到处都是灰,以及撕碎的纸屑。这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房子,高大,阴沉,骸骨般呼啦一下兜头而来。

你是想找到财宝呢,还是想找到亡魂呢?

男孩吓呆了,慢慢地退了出来。过后很多年,他不明白自己的爷爷为什么要守着这么个鬼地方,不让人进去。这房子按林雪凤的说法,最好是很多男人在里面脱光了衣服撒尿,才能解除一点阴气。

男孩回到自己的爷爷身边,他还靠在藤椅里,头歪得更低了。男孩忽然发现,刚才在他绕过藤椅的时候,顾长根的鼾声就停止了,否则他不可能那么清晰地听到银杏树的沙沙声。这真是奇怪。他抬头看了看顾长根的脸,有一些血管正在变成紫色,逐渐浮现在皮肤的表面。

这时有人走进了园子,两个穿衬衫的青年,都戴着墨镜,留着小胡子。他们停下脚步,说:“老头。”过了一会儿又喊:“老头。”男孩说:“我爷爷睡着了。”这两个人犹豫了一下,走过来,弯下腰看了看,然后一起竖起了身子,倒吸了一口冷气。其中一个人说:“真倒霉,赶紧走。”男孩说:“你们是谁?这儿不许别人随便进来的。”那个人说:“你最好赶紧去找你爸爸,你爷爷死了。”

男孩站在园子里,呆呆地继续听着银杏树的声音。直到后来他才知道,顾长根脑子里的血管破了,大面积的脑溢血,就像无数蟊贼蜂拥而入占领了他的园子。男孩长大以后回忆这段往事,很多细节都记不清了,但树木发出的声音,又像歌唱,又像哗然,一直留在了耳蜗深处。

那以后男孩远离了靳家花园,新的看门人是一个稀松平常的乡下老头,他挡不住汹汹而来的宝藏探险家们,甚至对前来晾被子的妇女都束手无策。这园子被人们恶狠狠地犁了一遍,财宝没发现,很多人都被碎玻璃扎破了脚。那是顾长根生前设下的埋伏,他把敲碎的玻璃瓶撒在了花圃里。直至一九八四年,靳家花园忽然成为了商业局的俱乐部,一楼化身为茶室,二楼是舞厅。房子重新修葺,又找了一个花匠来打理园子,花匠同样着了道,送到医院把脚缝得像粽子一样。没有人知道顾长根到底埋了多少玻璃渣子。

男孩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遗迹,你走过的每一条街道,住过的每一栋房子,都可能有很多人留下过他们的身影,时间中的事物是死去又复活的东西,在有生之年,周而复始,重叠交错。人的一生往往比这些事物活得更长久,但人无法复活,只能徒然地走向衰亡。

几年以后,男孩还看见过那杆枪。它被一个身披刺青的流氓握在手里,参与了一次相当残酷的街头斗殴,它虽然不是很精美,但具有足够的杀伤力,那些望风披靡的人甚至还被铁钩钩了回来。后来更多的人涌来,刺青流氓把枪舞得密不透风,陶醉在冷兵器的快感中。那杆大枪威风八面,发出阵阵啸叫,似乎完全忘记了,在那个夏天曾经和男孩一起目睹了主人的死去。

失望

男孩的姐姐在著名的师范附小念书,这里的老师都是正规师范学院毕业,教育质量高,对学生也温和。所有孩子的梦想,师范附小,机关小学,实验小学。所有的孩子都不想去那种破破烂烂的野鸡小学,被一群黑脸老师管教着,拎耳朵打手板罚站罚跪罚倒立。等到小学毕业之后就有一所同样破烂的中学等着你,运气不好的甚至被送到工读学校去。

现在这个男孩必须上小学了,虽然没上过预备班,但他对学校也并非一无所知,他曾经去师范附小看过姐姐上课(这让姐姐很不乐意),明白很多规矩,比如上课得把手背在后面,发言之前要举手征得老师的同意,学习成绩优秀的孩子才有机会加入少先队,在早晨升国旗的时候他们可以高举右手行少先队礼,而其他没有红领巾的孩子只能把手放在裤腿缝上。

师范附小不远,穿过文化宫就是,有一次男孩独自来到这里,操场上静悄悄的,教室里正在上课,传来阵阵朗读声,午后的阳光照着柔软的沙坑,他走过去抓了一把,很细很细的沙子从指缝间无声地流下,它们是浅灰色的,像肌肤一样有着温度。男孩在沙坑里跳了几下,觉得莫名的愉快,仿佛一条鱼接触到了水,接着他躺在了沙坑里,看着满眼的蓝天和微微的云丝,这真是一个惬意的日子。他从沙坑里跳起来,跑到操场司令台上,对着高悬于蓝天下的国旗敬了一个标准的少先队队礼。接着,他参观了学校的教室,虽然看过了好几次但总是看不厌,它们是一排排高大的红砖瓦房,砌得十分讲究,看上去有年头了。教室前面的花坛里有茶花盛开着,他想去摘一朵,这时走过一个青年女教师,她看出男孩是一个学龄前的儿童——他穿着脏兮兮的汗背心,趿着一双剪去了鞋帮的解放鞋,她蹲下身子,温和地对他说:“不要破坏公物啊。”又把食指竖在她丰润的嘴唇前,轻轻地“嘘”了一声,示意他要安静地玩。男孩被这柔情打动,一时失禁,有几滴尿悄悄地喷了出来。

她走了。男孩呆立了一会儿,屏尿的痛苦使他暂时丧失了思考的能力,等到他回过神来,跑到教学楼边上的厕所里,才站在小便池前痛痛快快地尿了一场。这儿比蔷薇街上的公共厕所干净了一百倍,透过水泥格子的窗洞,看到一只鸟在树杈上无聊地扑棱着翅膀。

他听到了歌声,是那首“我们的祖国是花园”,循声而去,找到了音乐教室。这时他们在唱:“哇哈哈,哇哈哈,每个人脸上都笑开颜。”男孩躲在柱子后面探出头去张望,有一个女老师正在教室里弹奏着风琴,学生们跟着她歌唱。男孩热爱音乐,他有一副不错的嗓子,但这件事并不能成为他的骄傲,而是无穷的自卑,人们在表扬他的歌声的同时总不会忘记添一句:可惜长歪了。

在师范附小的下午,男孩跟随着音乐课痛快地唱了二十分钟,学会了著名的儿童歌曲“娃哈哈”。直到下课铃响,各个教室里的学生蜂拥而出,他意识到自己可能会撞上姐姐,她曾经恶狠狠地警告他:“不许到我们学校来!”他便趿着解放鞋快速地溜走了。

这段幸福的记忆藏在了男孩的心里,一九八○年的夏天,男孩去师范附小报名,他盼着这一天的到来,就像他后来盼着尽快离开学校这个鬼地方。

摄影师骑着自行车,带他来到师范附小。他以为是去上学,摄影师说:“我们是去考试,考试通过了才能进去,小妍也是考进去的。”男孩问:“考什么呢?”摄影师说:“识字,算术,唱歌跳舞。反正师范附小很严格的。”

暑假的学校安静而温和,撤空了的教舍像是被遗弃的巨大玩具,草长高了,有几个刈草的女人正在走廊下忙碌,将割下的草堆放在一边,散发出淡淡的草香。一只蚂蚱从那儿跳了出来。它本该向着更深的草丛隐匿而去,却极为愚蠢地来到了水泥地坪上。

接待他们的是一位中年女教师,男孩叫她马老师。她非常温和却又十分固执,坚决不让男孩报名入学,其不容置疑的口吻让摄影师手足无措,同时她也捧起了男孩的脸,怪同情地看着他,柔声说:“顾小妍是我们学校很优秀的孩子,但是这个……太可惜了。”

是的,赫赫有名的师范附小,这里的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经常被组织起来给领导做汇报演出,经常有一些头头脑脑的人物来参观,甚至是外宾。把这个歪头放在一堆祖国的花朵中,怎么看都像是被掐坏了花萼的,给祖国添了很多麻烦。

男孩急切地说:“马老师我会唱‘娃哈哈,我们的祖国像花园,’我唱给你听。”马老师像被他的脸烫了一下,赶紧缩回了手。没等她拒绝,他已然不知羞耻地唱了起来。一条大河波浪宽,我们的祖国像花园,九九那个艳阳天,浏阳河转过了几道弯。马老师出神地听着。一个胖胖的女老师从外面走了进来,特地问:“唱得真不错,谁在唱?”特地走进来看了看,顿时又欣赏又惋惜,叉着腰对摄影师说:“你该带他去治治脖子,挺好的孩子被你耽误了。”

穿过走廊,他看到操场上有几个孩子在训练着升旗,他们戴着红领巾,把鲜红的国旗展开、升起、降下,如此反复。在静默中,一名老师指点着他们的节奏,动作热烈,却听不到他说些什么。男孩神思恍惚,妄想着自己飞到司令台前,操场上人潮涌动,像一个无边的广场,他升旗,他歌唱,他敬礼。摄影师把他揪到马老师面前,让他鞠躬,说再见。男孩神志不清地弯腰说:“马老师再见。”马老师看到他撇着脑袋鞠向旁边的热水瓶就乐了。

噢,这孩子唱得不错,可他该怎么谢幕呢?

看来只能回家了。

路上,摄影师说:“小出,我们可以去长征小学报名。”男孩问他,长征小学有没有音乐老师。摄影师说:“哪个小学都有音乐老师。”男孩又问他,长征小学有没有国旗。摄影师有点不耐烦地说:“都有。”男孩说什么时候去长征小学考试呢?摄影师说:“那是地段小学,不用考。”男孩思量了一下,说:“那我们就去长征小学吧。”

长征小学就在蔷薇街西边,男孩忘记了,曾经欺负他的那帮孩子都是长征小学的,连猫脸都是。

转眼到了九月,那个早上男孩挥别了摄影师,并牢牢地记住了姐姐的话:学校里要是有人欺负你,千万别找老师,长征小学的老师不管这种事,告诉老师你就惨了。就在教室门口,一个形销骨立的女老师对着他尖叫起来:

“天哪,这个学生穿的是什么裤子!”

他穿着姐姐穿不下的花裤子,女款,尿洞开在旁边,挽起了三层裤腿,拖曳缥缈宛如裙裤。

女老师摇晃着男孩的肩膀,好像他是一团脏衣服,而他的背后有一块无形的搓衣板。“为什么要穿这样的裤子来上学!”

“我什么都不知道!”男孩尖叫起来。

“穿这样的裤子怎么小便?”她继续吼。

“蹲着尿!”

她是班主任,她也姓马,不过和师范附小的马老师相比犹如——男孩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比喻,反正那个马老师是个女人,这个同样是女性的马老师却是个男人。

她按着男孩的后脖子,也许她早就知道他是个斜颈,也许她阅人无数,对于这种身体上的缺陷早已视若无睹,总之,她那只粗糙的大手把他按图钉似的按在了座位上。教室里很安静,四五十个人呆坐着鸦雀无声,有好几位的脸上泪痕未干,看来都已经被马老师收拾过了。过了好一会儿,同桌的女生忽然大哭起来,说:“老师我不要和这个妖怪坐在一起,他的头是歪的!”

马老师不耐烦地说:“闭嘴,要哭就站到后面去哭。”

同桌的女生被马老师的气势镇住,激灵了一下,立刻收声,没刹住,又激灵了一下。男孩低声说:“我叫顾小山,我是歪头但我不是妖怪。”女生说:“我叫罗佳……”没说完,一个粉笔头从马老师手中飞出,精准地弹在她额头。

“不许交头接耳。”

这叫杀鸡给猴看,一般来说,老师们都会挑一只很像样的鸡。男孩仔细打量了罗佳,她长得挺好看的,男孩活了七年半,还没怎么和同龄的女孩打过交道,但好看难看还是分得清的。他正看着,忽然脑门上托的一下,被第二粒粉笔头直线射中,小小的白色固体像弹头一样掉在桌子上。

“不许左顾右盼。”

名不虚传。初次见识到长征小学的厉害,男孩羞惭地哆嗦了一下,马老师捏起第三个粉笔头,掐在手指之间仿佛暗器,目光横扫底下一大片,颧骨高耸的脸上忽然露出了武侠小说中的绝世高手才会有的寂寞和孤傲之色。

下课了,好多人过来鉴赏了男孩的歪头,然后很肯定地告诉罗佳:“他是妖怪。”也有为他打抱不平的,说:“歪头不是妖怪,我叔叔就是个歪头。”罗佳问他:“你什么时候变成歪头的?”男孩说我从小就这样,她很莫名其妙地顾影自怜道:“我从小就很白。”

你白关我屁事啊,男孩心想。

他有点心烦,独自走出教室透透气。这里的风景让他心惊肉跳,操场四周长满了荒草,荒草上点缀着揉成面筋状的纸团,厕所臭不可闻,密密麻麻爬满了白色的蛆,沙坑里的黄沙粗砺而潮湿,泛着锐利的金属光芒,他走过去用脚捣了一下,捣出两块玻璃渣子,这与师范附小不可同日而语。最可悲的是国旗,旗杆已经生锈了,而且比师范附小的矮了不止一截,在同样的国歌中,它必须很慢很慢地升起,才能在“前进进”的一刹那准时到达顶部。黑黑的旗杆,矮矮的国旗,看上去有点像蔷薇街上晾晒的什么衣物。

在操场上,他看见了一个拄着拐棍的瘸子,一个瘌痢头,一个罗圈腿,在厕所里他看见了一个弱智,在走廊里他看见了一个白化病的女孩,他们全都是长征小学的学生。男孩有点明白了,师范附小并不是为他准备的,真正适合他的是长征小学。师范附小云集着鲜花般的孩子们,而长征小学,邋遢,破败,从头到尾无可奈何,它或许是世界上最悲伤的小学。

认命吧。长征小学才是属于他的地方,不,应该说,是他属于长征小学。

上课铃声响起,瘸子、瘌痢头、罗圈腿、弱智和白化病们以及其他邋里邋遢的孩子一起奔跑着回到教室,就像马福大叔讲的《西游记》,嗖的一下把人都吸走了,留下一个空荡荡的校园。男孩环顾四周,浑身颤抖,考虑着是不是应该从大门那儿逃出去,回到他的蔷薇街上,继续做一个无所事事满街游荡的孩子,但那扇冷气森森的铁门令他感到无能为力,连逃跑的勇气都丧失了。一分钟后,一个戴着红臂章的老师把他揪回了教室,确定无疑地将他按在了座位上。他发现课桌的正中部分画了一条白线,偷偷问罗佳:“这是谁画的?”

“我。”罗佳双手背在身后,目不转睛地盯着黑板说,“你不可以过这条线。”

“因为我是妖怪?”

“人人都有这条线的,因为你是男生啦。”

男孩羞惭地低下了头,罗佳,美丽的女同桌,就在相识的第一天,她心目中的歪头已经从妖怪升格为男生。看来长征小学也并非全无可取之处,为此他不由得又要喷尿。

哗笑

长征小学是个奇怪的地方,老师管学生管得非常严格,可是某些时候,又近似于放任自流。比如男孩穿了花裤子,那是要受到严厉惩罚的,而男孩被人欺负的时候却没有任何老师愿意出来管一管。男孩的姐姐说过,长征小学嘛,记得千万别去告状,老师不管的。男孩起初是记得这句话的,后来实在受不过去了,跑到办公室去哭诉,马老师以及其他老师连看都没看他,只说了一句:“现在的学生真是缺乏管教。”男孩觉得自己撞上了大头鬼,后来发现,老师们对付那些捣蛋鬼的方法很简单:留级、处分、开除。老师们不需要谁来告状,不需要谁来告诉他们何人捣蛋何人听话,他们只按自己的方式行事,这对男孩来说可谓天威难测。最令男孩伤心的是,该校连音乐老师都不是善茬,他是个五十来岁的老鳏夫,喜欢用火筷子打学生屁股。他住在学校,自己点煤炉开伙,每天早上熏得操场上一片焦味。火筷子是他烧饭必备的家什。

这里充斥着大量的留级生,各班坐在最后三排的全都是,大部分蔫头巴脑,好像加了刑期的囚徒,也有十分不好管教的,在学校里称王称霸,老师也拿他们没办法。只要不怕挨打的,都能成为学校里的滚刀肉,而留级生一般都已经在自己家里经历了血与火的洗礼,马老师那点伎俩对他们来说简直不算什么。

那个叫康健的男孩是长征小学五年级的留级生,当时的小学实行五年制,他快要毕业了,终于,可以升初中或者毕业回家,反正不用再忍受留级之苦。他在这所学校里已经待到了第七个年头。

他是长征小学的孩子王,金字招牌,臭名昭著,即使是形销骨立的马老师也不禁畏惧他三分。他有两个更为霸道的哥哥,一个在坐牢,另一个在工读学校。

瘸腿的孩子被他绑了一根木头在腿上,于是不瘸了;瘌痢头孩子被他抹了一脑袋的花露水,说花露水治这个病;弱智每天被他和他的同伙戳几十个爆栗,这样傻子才能变聪明;白化病的孩子被他用墨汁涂了黑色的头发和眉毛,看起来又像个正常人了。某一天他在操场上看到了男孩,后面还有七八个同伙,像是一群捕蝶爱好者终于找到了新品种,很快把他擒住。这个好玩,这个歪头新来的。

男孩在他们动手之前就大哭起来。康健饶有兴趣地端详着他。长征小学的土霸王长着一张扁脸,既不凶恶,也不英俊,褐黄的头发,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假如他不是这么厉害,也许会被人叫做“黄毛”之类的,街头巷尾所有头发褐黄的孩子都有一个这样的绰号。但在长征小学没人敢给他起绰号。他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在下巴偏左的位置上长了一块枣红色的胎记,如此明显,大概也让他得意,以至于他经常用右手端着下巴,微微地掩住胎记,又从指缝里露出一些,仿佛那是一颗獠牙,既需要隐藏,也应该时不时地拿出来炫耀一下。这胎记差不多是所有人的噩梦,先是远远地看到一张平淡无奇的脸,随后是枣红色的一道光刺穿你的视网膜,这时他已经近在眼前了。

猫脸也来了。在蔷薇街上,男孩是猫脸欺负的对象,也是猫脸的跟班。男孩喊道,猫脸救救我。猫脸谄媚地跟在康健身后,说:“小心啊,这个歪头急了会咬人的。”

男孩的秘密武器是咬人,不过这仅限于对付方屠户之流,把他逗急了一口咬过去,对方假装害怕哇哇大叫。男孩不是傻子,知道这只是闹着玩,用来对付好人的,让善良的人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其他都不管用。康健来了兴趣,也逗他,小歪头,来,咬我一口试试看。男孩紧闭牙关,知道这一口要是咬出去,大概满嘴的牙齿都会被敲下来。康健夹住他的脖子,来,咬,他妈的你咬不咬。男孩张大了嘴,泪水四溅,绝不上当。最后,康健无趣地扔下了他,给了猫脸一个巴掌,说:“一点也不好玩,他根本不咬人。”猫脸说:“下次等他咬人的时候我再叫你来。”康健又给了他一个巴掌。

现在男孩明白了,猫脸是康健的跟班,他也是五年级但他只留过一级,无法与康健比肩而立。男孩一直以为猫脸独霸长征小学呢。

这是噩梦的开始,他才读一年级,每天都会受到上面四个年级的孩子欺负,同班同学根本都来不及欺负他,排不上队。男孩一度以为自己也能像面对猫脸一样,先是被康健蹂躏一下,然后成为他的跟班。这差不多是他童年时代的生存手段,但他失算了,康健不需要歪头,做他的跟班只能是丢他的脸,男孩只需站在那里被他欺负就够了,从歪头的呻吟中得到的快感大大地高于他谄媚的眼神。这不能不说是男孩人生的大败局。要是这世界与康健的观念一致,连投降的权利都被剥夺,那还不如早点死了算了——可悲,很多时候它正是如此。

九月末,长征小学召开了一次文艺汇演,以庆祝建国三十一周年。在马老师的带领下,这个班级的学生拎着自己的凳子去大会堂看演出,罗佳走在男孩身边,对一年级的孩子来说凳子很重,他看到她有点吃力,主动要求帮她拎凳子,但被她拒绝了。

“管好你自己别被人夹了脖子吧。”罗佳说。

她笑了一下。男孩心里一震,像黑色沼泽里冒出来的气泡。她太好看了,穿着绿色的裙子,脚下是一双黑色的搭扣小皮鞋。男孩没有皮鞋,不久之前他刚刚永久性地脱下了那双解放拖鞋,换上了布鞋。然而那条花裤子,这一天仍然出现在了他的身上,门襟开在旁边,束着一根灰沉沉的裤带。

这时他看到了康健。这个霸王站在五年级的队伍末尾,两手空空,而他身前的一个男孩愁眉苦脸地拎着两个凳子。二列纵队中只有他这尾巴是孤零零的,没有同桌,谁都不敢做他的同桌,他只能一个人了。男孩愣愣地看着,康健敏感地觉察到了,忽然转过头来对他说:“歪头,不许看我。”还没等男孩收回目光,康健从地上捡起一个破篮子,套在了他的头上。

“不许摘下来。”

他的话就是命令,男孩无助地看了一眼罗佳,她已经笑得弯下了腰。是啊,为什么要看她呢?难道他需要等她的另一道命令才敢把篮子摘下来吗?即使她用笑声来表达出嘲讽,或者是愤怒地为他打抱不平,他是否就真的敢摘下这个篮子?

一直到他走进大礼堂。灰扑扑的大礼堂像是一个车间,四周人头攒动,喧闹无比,他坐定,透过竹篮的缝隙,看到的场面倒也别开生面,不料被台上的校长发现了,指着男孩大喊:“第三排那个同学为什么戴着竹篮子?”马老师扭头,一张瘦脸瞬时扭曲成了麻花,她一把撸走了篮子,顺便把男孩的耳朵也拧成了麻花。

“为什么要作怪?”她说,“叫你作怪!叫你作怪!叫你作怪!”他的耳朵已经从麻花变成收音机的旋钮,从他嘴里发出的叫喊随之提高了分贝。她一松手,男孩简直怀疑自己会像上了发条的铁皮玩具一样直奔出去。

罗佳说:“马老师,是康健套在他头上的。”

马老师说:“你闭嘴!”

男孩眼泪汪汪地坐着,赢得了校长的片刻关注。他是一个秃头黄牙的中年人,看上去有点像修自行车的马福大叔,不过他很严肃。他们对视了一会儿,校长逐渐地歪过头来看着他,后来校长忽然明白过来了,扳正了脑袋,对着麦克风说:“第三排那个同学你为什么歪着头?”

男孩还没想好该怎么解释,有人替他回答了:“他是天生的歪头,哈哈哈哈。”

很多人一起笑。罗佳没笑,倒不是她同情男孩,而是被马老师训得不高兴了,但男孩还是从中得到了些许安慰。她没笑,只有她没笑,管她为什么不笑呢反正她没笑,这就够了。

校长讲话,大队辅导员发言,脸上涂得像猴屁股的报幕员宣布演出开始,一些人在风琴的伴奏下唱歌,一些人在风琴的伴奏下跳舞,一些人在风琴的伴奏下朗诵,弹风琴的鳏夫音乐老师手脚并用满头大汗,好几个地方弹走音了也无所谓。每一个节目的开始和结束都需要孩子们鼓掌,男孩卖力地拍手,并未获得马老师的表扬。所有人都在比着谁更卖力,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最卖力的人也不可能得到表扬。

马老师用眼角的余光瞥他们,既警惕又带着一丝满足,显然并不想把同样的快感赐予他们。

男孩不得不承认,有那么一阵子,马老师就是他的神,他可以随时向她下跪,只要她愿意;而康健是他的魔,他同样可以跪下,哪怕康健不愿意。

那是一次非常糟糕的文艺表演,台上台下都乱哄哄的,轮到五年级表演大合唱的时候,霸王康健一脚把猫脸踹出了队伍,台下哈哈大笑,猫脸也哈哈大笑,他站回去,再次被踹出来。这个节目赢得了最多的笑声,连马老师都笑了。

男孩心想你们真难过啊,如此需要笑声,好像没有笑声就会让你们立即死去。

表演结束后,校长又上了台,他说,国庆节以后会有领导到长征小学来参观,这大概是长征小学二百年以来首次有领导莅临,因此校长也显得很激动。他提出了一项要求,男同学必须穿白衬衫蓝裤子来上学,女同学穿各色裙子,否则就不给进校门。同时他又拿男孩做典型,说:“第三排那个歪头的男同学,叫你妈妈给你把花裤子换下来。不成体统!”

再次大笑。

男孩终于离开了礼堂,由于被校长连续地点名批评,他能感觉到马老师的目光扎在身后,所谓芒刺在背。到了教室里,马老师让他走到讲台边:“把你的裤子脱下来。”男孩歪着脑袋哭丧着脸,马老师用教鞭戳了戳他的腚沟,男孩一时发昏,手指捏住裤带一抽,这条过于宽大本来属于姐姐的花裤子顿时掉在了脚背上。

“全部脱掉。”马老师连他的脚背都不放过。男孩向前跨步,走出了他的裤子。他想哭但哭不出来,全班的孩子都在笑,这次连罗佳都笑了。男孩顺手把裤带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你就光着回家吧,”马老师说,“告诉你爸爸,给你换条蓝色的裤子。”

那天放学男孩光着两条细腿,在众目睽睽之下,排队走出长征小学。花裤子像罪证一样捏在手里。队伍向蔷薇街方向走去,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开,男孩发现罗佳在自己身后,过去她一直在另一列队伍里,向另一个方向走。

“你和我一起走吗?”他问。

“我要去解放路,我妈妈住医院了。”

“我就住在蔷薇街,你去解放路会经过我家。”

“你真的想这样回家?”罗佳看了看他的光腿。

“马老师让我这样回家。”

“马老师已经看不见你了,你可以把裤子穿上。”

“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我想要一条蓝裤子。”男孩愤怒地说,“我再也不要穿我姐姐的裤子了。”

罗佳抓抓头皮说:“我真搞不懂你,你怪透了。”

狂暴

白衬衫和蓝裤子意味着什么?仅仅是秩序吗?也不尽然。那是一种稍嫌奢侈的格调,像风琴上的键盘,可以弹奏出美妙的音乐,既艺术又娱乐。花裤子在这里连杂音都算不上,只能是琴键上的一滴鼻屎。男孩回家一说,摄影师觉得不可思议,只有师范附小才会提出这种要求,这对一个师范附小的学生来说并不为过,但是,长征小学算什么东西?男孩大声说:“领导要来参观!”

“领导怎么会来你们学校?”姐姐疑惑地问。

“我不知道,”男孩光着腿往床上一躺,“要是没有白衬衫蓝裤子,校长就不给我上学。反正我也不想上学了,随便你们。”

“咖啡色的裤子不行吗?”摄影师说。

“蓝裤子!”

结果是在光明照相馆里找到了一套衣服,发黄的白衬衫,沾着灰尘的蓝裤子。它们是道具,给同样需要这种格调的孩子,摄影师甚至还带回来一条红领巾。男孩觉得衣服的成色都不对,这就没办法了,光明照相馆拍的都是黑白照片,原则上就是一条紫色的裤子也可以冒充蓝裤子。男孩问:“这套衣服归我了吗?”摄影师说:“先应付过去,这是要还给照相馆的。”男孩沮丧极了,穿上这套衣服的时候闻到一股陈年的酸臭味,来自几年前甚至是几十年前的孩子身上,经过时间发酵的气味。衬衫偏大,裤子偏小,只能凑合了,它毕竟是戏装。姐姐替他把衬衫的下摆束到裤子里,看上去还挺不错,有点像年画上的新中国儿童。

在男孩的童年时代,穿的都是姐姐的旧衣服,女款,偏大,这种衣服穿久了会产生性别错乱,其迹象是:翘着兰花指拿东西,并拢双腿坐在门槛上,吃东西是闭着嘴巴咀嚼。如果不是那位秃头黄牙的校长,他会朝此一路发展下去,最后成为一个异装癖也未可知。

男孩宣布:以后再也不穿花裤子了,给我去做新衣服。

国庆节之后的第一天,他穿着照相馆的戏服,洋洋得意地去往学校,不料被值日生拦住了,说他没穿白球鞋。男孩想了半天,不记得有白球鞋这件事,但已然被拦在学校外面。回家的路上,他看到康健孤零零地站在一个冰棍摊旁边,霸王身上既没有白衬衫也没有蓝裤子,更别提白球鞋了。他发现了男孩,似乎想扑过来,但手上的硬币已经递给了卖冰棍的小贩,男孩趁这个机会一溜烟地跑了。

回到蔷薇街,男孩在马福大叔的修车摊上玩了一上午,混了几口饭,下午又回到学校。领导已经走了,这样他又坐在了教室里,尽管没有白球鞋,但白衬衫蓝裤子还是让他自豪了一小下,连罗佳都夸他:“你今天看起来干净多了。”

“可我还没有白球鞋。”

他打量罗佳。天哪,她穿着一条红色的背带裙子,脚上是搭扣黑皮鞋,脑袋上还有个蝴蝶结。这些衣服很香,可能是樟脑丸的味道,遮掩了男孩身上的酸臭味。男孩听她讲了整个上午发生的事情,领导来参观,敲鼓队绕着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穿天蓝色裙子的三道杠大队长升旗,奏国歌,献上一束塑料花。整齐划一的男生和花枝招展的女生跟随着大队辅导员的口令一会儿奔向这边,一会儿奔向那边,热闹极了。罗佳说:“他们说,我以后也会做大队长的。”男孩表示同意,所有的大队长都应该是一个洋娃娃似的女孩,由她来升旗,由她来敬礼。这样的女孩在长征小学可谓凤毛麟角。罗佳说:“我会成为大队长的。”男孩又想,不对吧,大队长还得是学习成绩优秀,每年都是三好学生,就连他姐姐这么出挑的,也只混到了一个中队长而已。这很难。罗佳推了推他,想听到他再次肯定的答复,讲台上的马老师一个粉笔头直射她的额头,咚的一声击中,弹到了男孩的课本上。

“不许说话。”马老师恶狠狠地说,“把你的蝴蝶结摘下来,它挡住后面同学的视线了。”

男孩此后不能再回归旧衣服花裤子了,他必须和罗佳相匹配。白衬衫蓝裤子白球鞋,这是他所能想到的极限,当然忘记了秋天过去就是冬天,还得有灯芯绒棉袄和空军皮帽什么的,这些行头要全套置齐了,摄影师就得破产。男孩只是闹着要白球鞋,而且拒绝归还那套戏装。

摄影师已经不想理他了,觉得他得寸进尺,想把自己打扮成小开。解放鞋又结实又耐脏,白球鞋既昂贵也很难买到,在一九八○年的戴城,它就像某种进口的奢侈品,即使穿在男孩脚上,用不了多久大概也会被人抢走吧。这件事姐姐一直没说什么,有一天早晨男孩起床,发现床脚边多了双白球鞋,有一点点泛黄,还沾着早晨的露水,而且,它没有鞋带。

这是姐姐从某一户人家的窗台上偷来的,她轻描淡写地说:“人家忘记收回去了,晾了一晚上,稍微晒晒就能穿了。鞋带我去给你买一副。”

男孩说:“哪儿偷来的?”

“挺远的地方,他们不会发现的。”

“你不害怕?”

“偷完了就不太害怕了。”

男孩捧着球鞋说:“你小心点,你上次偷牛奶已经被抓住了。”

姐姐说:“你自己小心点吧,到处都有抢白球鞋的人。”

配了新鞋,走到学校去觉得很有面子。罗佳说:“这鞋不是你的。”

“你怎么知道?”

“半新不旧的,肯定是借来的。”

男孩松了口气。

罗佳说:“旧的好,新的穿在你脚上不用多久就被人抢走了。”

她们都是有洞见的,仿佛早已知道了世界施之于男孩身上的会是什么,反正八九不离十。没熬到放学,男孩就在厕所里遇到了康健,他身边有着一群跟班。鞋子很快就被扒下来,太小,这群大孩子没法穿,一只扔在男厕所,一只扔在女厕所。男孩也不要了,索性光脚回家。姐姐知道了大怒,说要揍死那个小巴拉子。男孩说:“他和你一样是五年级,而且留级留过两年。”姐姐也有点犯怵,算起来康健该是初二的男生。男孩说:“你还是别打了,你迟早打不过男生的。”

男孩在长征小学度过了很不如意的一个学期,对于学校的那点向往已经完全变质,幸运的是他学习成绩还算不错,按照通常规律,如果你有个成绩优异的哥哥姐姐,那你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更何况长征小学本来就是个垫底的货色,在这里想要表现出智力上的优秀,似乎也不是很难。令男孩感到遗憾的是,同桌罗佳竟然是个又粗心又不用功的女孩,反应迟钝,记忆力也不太好,看样子做大队长是没希望了,做小队长也不可能啊。男孩曾经暗暗地鄙视过罗佳,成绩不好的孩子都应该受到鄙视,他希望同桌的是个美丽而聪明的女生。后来他又想,如果在美丽和聪明之间只能选择一个呢?还是美丽比较好,让他那黑色沼泽般的内心冒出各种气泡,很惬意,很充满期待。

冬去春来,男孩在第二个学期交到了一些朋友,让自己不那么孤独。其中有白化病、罗圈腿和萝卜眼。一度和他关系最密切的,是一个来自乡下的孩子,他念四年级了,每天和男孩同路回家。这个孩子举家从农村迁入戴城,他还没有学会戴城的温软方言,讲一口笨拙的农村土话。他的外貌也清楚地表明了自己的身份,黑而壮,脸上两坨暗红色的农村红,经久不褪。男孩和他在一起倒是匹配,一个是胆战心惊的兔子,一个是憨厚无畏的大熊,可以保护兔子。至少有两次,大熊顺利地击退了猫脸,令男孩感到十分放心。

现在他们遇到了康健。

那是一九八一年的春天了,康健在长征小学的黄金时代即将过去。看来他爸爸并不想再浪费这份学费,据他自己说,小学毕业以后他就去电影院收门票。这一年他已经十四岁了,所有人都巴不得他快点离开,包括他的同伙,大概连他自己都有点不耐烦了。小学,的确已经不再适合他,像一颗苹果在树上挂了太久,既不摘下也不掉落,久而久之成了一个僵块。

他才是这所学校的怪物。

猫脸指着大熊,对康健说:“就是他。”

康健大笑起来:“你想做歪头的保护伞吗?”

他们都听不懂什么是“保护伞”,这很像是个新名词。男孩恐惧地摇了摇头,对方人太多了,足足八个。康健说:“那你们为什么会凑在一起?”

“我们放学一起回家。”男孩嗫嚅着说。

“我不喜欢你们在一起,”康健说,“你,歪头,瘸子,瘌痢头,乡下人,不可以在一起。”

“为什么?”猫脸凑过来不解地问。

“因为我说了算。”

男孩继续嗫嚅着说:“你放过我吧,你马上就要去电影院收门票了……”

这句话激怒了康健,也令猫脸他们哈哈大笑,嘲笑地看着康健。男孩心想,又不是我让你去收门票的,想恨就恨你自己爸爸去。他看见康健下巴上红色的胎记变得晶莹透亮,好像被油擦过一样,只有真正愤怒的时候他才会变得这样。男孩脸上挨了一拳,蹲在了地上。下一个挨拳的是乡下男孩,在一群猎犬的狺狺狂吠声中,大熊发出了怒吼,双掌抡圆了一阵乱拍,居然把一个家伙打翻在地。众人骇然,一起望着康健,他是首领,这种时候他必须出手。康健扑过来拧住乡下男孩的手,两人较力,不分胜负。男孩早就发现,在同龄的男孩中,康健并不是强壮的那一类,他甚至还有些孱弱,他只是在长征小学显得高人一头罢了。

有人想上来助拳,被猫脸按住了,一伙人明白了他的意思,都坏坏地看着康健,看他在乡下男孩身上占不到半点便宜的窘态,这很像是一次期末考试。很快,康健松开了手,用一种很大度的口气对乡下男孩说:“我不打你,你走吧。”大熊刚才还在咆哮怒吼,此刻一溜烟地跑了。

男孩觉得孤独了,与乡下孩子曾有的那点同病相怜顿时烟消云散。天哪,你怎么就跑了呢,难道我们不是朋友吗?现在猫脸他们又有点佩服康健了,因为他很智慧,他从根本上击溃了男孩——你并不是输于体力和年龄,而是输于那种孤独,没有人和你在一起。

男孩如丧考妣,心若死灰。

康健说:“我听他们说,你的头是歪的,鸡鸡也是歪的,你把裤子脱下来给我看看,我就不打你。”男孩说:“你听谁说的?”猫脸他们一阵狂笑。男孩说:“不是歪的。”康健给了他一个爆栗,说:“脱不脱?”

他被康健推到了土墙上,猫脸把他的蓝裤子扒了下来,现在只剩下一条短裤。男孩死死抓住腰际的松紧带,感觉自己的手指被人掰开,胯下微凉,短裤被撸到了膝盖。男孩像受难的耶稣一样张开双臂,歪过头,闭上眼睛。然后他听见接二连三的哐哐声,抓住他的那些手都消失了,他几乎是瘫软了一下,睁眼一看,姐姐正拿着铁皮铅笔盒子,照着八个男孩的脑袋上轮番猛揍。

那天正是顾小妍放学回家,看到这个场面,她怒容满面,花玻璃弹珠般的瞳孔像钻石一样闪出寒光。猫脸退缩到了一边,猫脸知道她要是真生气了可以揪着修车的马福、卖肉的方明一起到他家里来找麻烦,而猫脸的爸爸虽然不怕摄影师,却害怕修车和卖肉的。于是只剩下顾小妍和康健,双方简单地交代了一下身份,立刻厮打在一起。猫脸带着其余人在一边观战。

男孩的姐姐,从小身高马大,能跑能跳,在和一个比自己大两岁的男生的较量中,她采取了声东击西的办法,先照着他脸上掴了一掌,不知为何,康健很夸张地举起拳头挡住了下巴。姐姐飞起一脚踢在了他的两腿之间,康健蹲了下去,不过他很快又站了起来,揪住姐姐的衣领,试图把她按倒在地。姐姐在后退中不慎摔倒在地,康健骑在了她的身上,双方互相拍打着对方的头部和脸部。男孩这时被某种力量驱使了,忽然扑过去照着康健的脑袋咬下巨大的一口,可惜嘴巴太小,没能吞下这个脑袋。康健用力一顶,男孩听见自己的嘴巴里发出咔嚓一声,一颗乳牙折断了,掉在了舌头上。姐姐箕张五指,向着康健的脸上不分青红皂白地挠了过去。

康健痛苦地喊了一声,跳了起来,他的脑袋再次撞在男孩的嘴巴上,男孩的另一颗乳牙也折断了,捂着嘴巴说不出话来。但康健的痛苦似乎远甚于他,康健捂着下巴上的胎记,两行泪水滑落下来。

“哈哈,他的胎记不能碰!”姐姐扑过去掰开康健的手,照着胎记上又挠了一下,那儿出血了,康健大哭起来。这下猫脸也觉得好奇了,走过去也挠了一下,康健惨叫着爬起来狂奔而去。

男孩心想,这就结束了?他张开嘴巴,吐出了两颗牙齿,露出上下两个缺齿的黑洞,对姐姐说:“我换牙了。”

猫脸说:“小妍,你真厉害,你打败了康健!”

姐姐说你滚一边去,捏了男孩的牙齿,一个扔到了房顶上,一个扔到了地沟里。

男孩心想,这下终于长大了。

谁都不会想到,康健的霸王生涯终结于顾小妍之手,从此以后,人人都知道他的命门在胎记上,无论是谁用手随便戳一下,他就会疼痛到瘫痪,下手再重些他就会大小便失禁。胎记像是一个出卖了他的按钮,他迅速沦落成为歪头、瘸子、白化病一样的角色。在春天最后的几个月里,人们经常看到他被猫脸一伙追得到处乱跑,人们听到他的惨叫,像每战必败的野猫。男孩说:“那是我姐姐干的。”秋天到来的时候,这个曾经叱咤长征小学的霸王,他再也没有回来。

男孩后来真的在电影院门口见到过康健,那时彼此都长大了一点,康健,变成一个瘦小苍白的青年,穿着一件很时髦的高领毛衣,微微遮住下巴上的胎记。他显得安静而无害。对此男孩抱有戒心,所有安静的怪物都是这样,你焉能知道他什么时候又变成个疯子?过了一阵子听说他的两个哥哥都放出来了,他跟着他们混社会。男孩心想怪物果然是怪物。

一九八一年的儿童节,男孩去了区少年宫观摩一场汇报演出。只有成绩优秀的学生才能获得这个机会,而他在小学的第一个学期就拿到了“好孩子”的奖状,若不是体育成绩烂到了极点,他就应该是“三好学生”。在这场全区小学的文艺汇演中,男孩看到了姐姐站在台上,她是领唱,前排有一群孩子在跳舞。领队是他曾经见过的那位马老师。师范附小的演出赢得了长久的掌声,而长征小学呢,居然派了两个神经兮兮的男孩上台表演相声,逗哏的居然忘词了,站在台上傻看着观众,观众也傻看着他们,足足有五分钟,最后这个笨蛋朝着台下吐了吐舌头,鞠了个躬,扔下捧哏的自己下台啦。真是丢尽了脸面,同时也让男孩感到愉快。

男孩告诉带队的老师,师范附小那个领唱的女孩是他姐姐。这位老师完全不相信他的话,他感到气愤,巴不得她脸上也长一个胎记,像康健那样,让小妍挠一把,她就会相信了。

直到他长大以后,仍然憎恨这样的局面。他们只是部分地了解他,而这部分在他们看来就是全部了。对此他无能为力,每当他要展现出超乎歪头的那一部分时,他们不是显得麻木不仁,就是压根不愿意相信。有时候他真是羡慕康健,被人认为是邪恶也好,顽皮也好,这只是表象,得等到很久以后人们才知道他的致命弱点,这等于是打开了另一扇门,在康健的身上或许还有很多这样的门。而歪头顾小山则恰恰是反向的,他的弱点早在宇宙之初就呈现在众人眼前,在这扇门后面到底有多少门,人们根本无所谓,他们只是把玩着他的弱点,说几句不痛不痒的话,然后就走开了。

毫无办法。

惊异

蔷薇街上的第一台电视机出现在一九八○年的秋天,是方屠户家里买的,这是划时代的电器,它很快战胜了收音机,唯有四喇叭录音机可以与其相媲美。

这台十二吋孔雀牌黑白电视机让方屠户出尽了风头,整条街的人都来到他家里看电视,自从方小兵被拐走以后,屠户很久都抬不起头来,现在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十一频道是中央台,六频道是上海台,就这两个台,很多人围着电视机,看了中央台看上海台,看了上海台看中央台。其时方大聪已经四岁,他奋力阻止着各色人等在晚饭后涌入家门,并大叫道:“不许来我家,电视机是我的,杀掉你杀掉你杀掉你!”人们尽管讨厌他,却并不怕他,照样蹲在那儿看电视。起初大家对电视机抱有敬畏之心,只敢看,不敢碰,后来熟了也就无所谓了,拧频道的,拨拉天线的,惹得方大聪嗷嗷乱叫。

对屠户来说,扬眉归扬眉,时间久了有点架不住,每天晚上都有几十号人蹲在家里看电视。方家老太太的床在电视机旁边,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洗脚,脱了衣服上床睡觉,众人仍不散去,电视机音量开得巨大,人们一边看着她躺下,一边看着电视机的画面,反正她是老太太也不用避讳什么。看电视的时候大家都很安静,男孩通常坐在第一排,姐姐坐在靠角落的位置,摄影师在后面,方大聪肯定是在前排正中。人们按高矮胖瘦自动排列好座序,很像是在拍集体照,有时候又觉得是在瞻仰方家老太太的遗体。

有一天屠户家门紧闭,一群人急着看电视剧,就在外面拍门,过了很久,方屠户的老婆在里面说:“今天不开放。”众人大骂,说方屠户你这个缺德的,有种就不要买电视机,爷今天还非要看《加里森敢死队》了。屠户隔着窗户骂道:“他妈的,天天晚上都来,你们也让我过过夫妻生活,好不好?”众人骂道,死胖子,吃多了猪鞭,八点钟你就想搞?爷在门口等着,看你搞多久,搞完了赶紧给爷看电视剧。过了五分钟屠户老老实实地出来开门了,众人又骂,吹什么牛,你不就是一根香烟的工夫吗,片头曲还没放完呢你就结束了,以为自己是驴啊?

轮到屠户讨饶,众人一阵嘲笑。有人说:“还是把电视机搬到老顾家去吧,反正老顾也没有夫妻生活。老方,让你过个痛快。”说完动手搬电视,方屠户叫道:“别搬,别搬,我已经过好了,今天不过了,以后也不过了。求你们了行不行?”

方屠户开风气之先,不但儿子被拐,还拥有了电视机,还发明了一个动词:过。后来在蔷薇街上,人们说到搞性关系都很隐晦地用了这个“过”字,今天你过了吗,你想不想和关文梨过一过,其实关文梨只想和顾大宏过……

关文梨常来,她不住在这一片,东方点心店下午打烊了,她在店里吃过晚饭,就晃到蔷薇街上来了。其实白柳巷也有一台电视机,九吋黑白,机主是个非常爱慕她的老色鬼,人称瘸子老炳,但她不爱去,她只爱和摄影师坐在一起,非常安静地,几乎不说什么话。偶尔会有不知情的人感到奇怪,为什么这个女人下班了不回家,屠户就会告诉他们:“她的男人坐牢去了,她回家就是独守空房。”

“像她这样的女人还会有空房吗?”知情者反问。

屠户认真地回答说:“其实我也不知道她房间空不空。就算不是空的,你还能把她怎么样?挂破鞋游街吗?”

于是,每当关文梨出现,人们就会主动地把摄影师身边的座位让出来,还挤眉弄眼的。男孩尚不知事,姐姐却被惹怒了,她决定坐到爸爸身边,但摄影师的位置是在后排,前面一堆脑袋,她看不到电视节目,再说关文梨也不是天天都来,这个座位占得很没意思。几次之后,姐姐也就放弃了,毕竟看电视更重要。姐姐认为,摄影师应该主动地对关文梨这种女人表示抗拒,她过来了,他就坐到别的地方去,或者干脆回家,但是很显然,摄影师并不想这样。他也想看电视,而且希望身边坐一个安静的人。

有一次,摄影师和关文梨都不在,人们忽然在广告时段谈到了他们。马福大叔说:“小妍,看来关文梨是想做你的后妈。”姐姐撇嘴说:“我再借给她一个胆子!”这时方屠户端着茶壶说了一句近似于真相的话,“我觉得她不会想做任何人的后妈,她就是想和老顾过一过,这个胆子她一直都有。小妍,你应该借个胆子给你爸爸。”方屠户的老婆骂道:“当着小孩说这个干吗,你是不是也想和关文梨过一过?”

人们说现在的日子不一样了,有电视看,不用天天开批斗会,即便是关文梨这样的女人也能自由出入,换了以前,早就拴上一个烂布鞋去游街了,就连老实巴交的摄影师也脱不了干系,老实巴交的照样可以游街,这才是旨趣所在。现在不能游街了,不好玩。过了几天,有个回城的知青在看电视的时候说,真没劲,只能看中央台和上海台,要是能看香港台和台湾台就有意思了,以前在乡下经常抱着个短波收音机偷听敌台的。言者自以为潇洒,听者吓得全都不敢说话。第二天,街道干部从回城知青家里缴出短波收音机和黄色歌曲磁带,送到公安局的卡车上游了一回街,这说明游街还是存在的,只是破鞋不用再去娱乐大众罢了。

时至一九八一年,蔷薇街上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事——很多人家同时搬走了,场面有点恐怖,但搬走的人都是欢天喜地的。护城河之外的农田上造起了很多六层楼的公房,这都是戴城各个工厂的福利房,有阳台,有抽水马桶,这就足够让人们疯狂了。各单位狼烟四起,为了分房子的事情走后门拉关系打破脑壳的大有人在,这时你就能看出谁在单位里混得比较好,谁混得比较差。哪怕分到房子的人,从他们家的楼层和户型也能比出一个高下。

男孩家里没指望。光明照相馆是个小单位,造不起公房,单亲家庭就更没可能了,按照当时的规定,即便摄影师能分到房,也只能拥有半套——和另外一个单亲家庭合住一个两室户。

有人来动员摄影师再婚。李苏华去世已经四年,大概是过了守节期,反正续弦这种事情也不需要找什么借口,毕竟他还很年轻。男孩期待或者害怕着有一个后妈出现在眼前,男孩听说所有的后妈都会毒打小孩,想打姐姐估计很难,打他那绝对是手到擒来。其实他觉得关文梨也不错,对他一直很温和,如果是关文梨做后妈,男孩是可以接受的。可惜,介绍过来的全都是离婚丧偶的。以前他总觉得只有自己没妈,是个特例,进了这集市才恍然大悟,世界上竟有这么多旷男怨女。摄影师见了几个,发现对方的目的都不太纯洁,一般都问“你们单位分房吗”,看到他摇头就跟着一起摇头,彼此摇很久很久,让人觉得挺冷的。也有气粗胆大的,曾经有一位拖油瓶阿姨带着两个儿子主动出击,来到蔷薇街。拖油瓶阿姨放出豪言,只要摄影师和她过在一起,她单位里就能分一套大两室户。听起来不错,但算到人均居住面积时,大家又不免要摇头,夫妻俩住一间,剩下那间住四个小孩赶上集体宿舍了。这阿姨的两个儿子顽皮无比,到家不由分说翻箱倒柜,临走前终于忍不住过来玩弄男孩的歪头。姐姐还忍着,拖油瓶阿姨已经暴怒起来,分别赏了他们一人两个耳光。这阿姨怎么看也不合适,对自己儿子都那么狠,真要在一起了肯定鸡飞狗跳。

来得比较勤快的是胖姑,那是李苏华当年的工友兼徒弟,武斗时曾经被摄影师救过一命,她一直没嫁出去,一直暗恋着他,并有着为他守身的疯狂念头。男孩和姐姐都喜欢她,不过她实在是太胖了,自从一九六七年逃过一劫之后,她便看透了人生,穿着打扮越来越接近于隐士,唯独那张嘴没闲着,挣来的钱全都花在吃食上了,本身又是脑垂体分泌异常,文化大革命那么困难的十年她都没瘦,打倒四人帮之后就别提了,一路狂飚增肥,达到了两百二十斤的水平。男孩亲眼看见过,胖姑掬起一捧自来水,那水过了一分钟还没流掉多少。

李苏华去世那会儿,胖姑感念当初的友情,发誓要让摄影师及其一双儿女过好日子——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经常带点好吃的过来,大家一起趴在桌子上吃东西。有一天姐姐吃着胖姑的蛋黄花生,问道:“胖姑,我妈厂里分房子吗?”胖姑吃着自己的蛋黄花生,说:“分的,不过我没有。我一个人,不给分房子。”姐姐含着蛋黄花生说:“要是你和我爸爸结婚了,就能分到房子了,对不对?”胖姑含着蛋黄花生说:“那就会分房子了,也许明年也许后年,肯定能分一套。”姐姐拍桌子说:“你嫁给我爸爸,我来作主。”胖姑又吃了一粒蛋黄花生,说:“你觉得有把握吗?”姐姐说:“我觉得你挺好的。”

第二天姐姐就对摄影师说了:“胖姑要做我后妈,我和小出都同意了。”摄影师吓了一跳,随后嘲笑道:“你想让她做你妈,你就尽管喊她妈妈好了。”姐姐不由分说,把摄影师关在里屋,等胖姑来了也一起关了进去,顺便截下她手里的一袋梅花糕。男孩和姐姐在外面吃糕,他们在里面说话。很快胖姑就出来了,摄影师说自己还有点事,拔脚就跑。姐姐知道事情砸锅了,抱歉地看着胖姑,胖姑倒是显得比较冷静,吃了一块糕,也就不难过了,自言自语说:“我又不是非要嫁给他,我是看小孩可怜没人管。”姐姐说:“胖姑你别难过,我爸爸主要是长得太好看了,被很多女的捧得不知道自己在哪里。等他老了就知道你的好了。”胖姑摸了摸男孩的头说:“唉,他要是像小出一样是个歪头就好了。”

这事就这么吹了,摄影师始终没能结成婚,很多年里,他们一直住在蔷薇街破旧的平房里,看着别人搬出去,搬进来,年年享受大水淹没房子的感觉,年年闻到栀子花肥厚浓烈的香味。

一九八一年,对门的汪仙居搬走了。直至搬家那天人们才发现,汪仙居家里竟然也有电视机。这个曾经的右派真是太不上道了。有人怀疑他的电视机是藏在立柜里的,晚上看电视了就打开立柜,拉紧窗帘,压低音量。反正他就不乐意人们去蹭电视。这无形中又体现了方屠户的伟大,屠户为了街道群众的娱乐,连夫妻生活都不过了。汪仙居搬家那天招致了无数嘲讽,他现在是一个中学教师,右派的帽子早已摘掉,历史清白得犹如被漂白粉漂过,但在人民群众眼里仍然带有鬼鬼祟祟的气质。当他连同那些破烂家具和崭新的电视机一起上了卡车之后,他对着蔷薇街大喊了一声:“我恨透了这个地方!”人们齐声起哄:“再见,戆卵!”

街上陆续有人家添置电视机,但很吊诡,买了电视机的人家很快就搬走了。大概他们也明白,搬去新公房以后就不能蹭电视看了,必须得自力更生。数来数去,还是方屠户最可靠,老方的名声如日中天。忽然有一天,方小兵回来啦。

这简直是最大的大头鬼,简直是诈尸。因为聋哑的小兵早已被众人遗忘,甚至连男孩都想不起他的模样。根据公安同志的介绍,当年小兵被一个拐子带离了戴城,坐上火车来到一个遥远的小山村,那儿有一对头发花白的中老年夫妇等着要做他爹妈。小兵从一个城市里的残疾儿变成了农村里的沉默孩子,跟在一群小孩后面捡麦穗,原以为他认生,不多时日发现其实是个聋哑儿、残次品,不由大骂这拐子坑人,转手把小兵低价卖给了一个盗窃团伙。在那里,小兵算是进了哑巴大本营了,虽然挨打不少,但也学会了哑语和认字,当然还有吃饭的本钱:掏钱包。

可怜的小兵深陷泥潭,仍记得自己的身世。都说哑巴聪明,不是吹的。没多久,该团伙被公安部门一网打尽,逮住了小兵,他用哑语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几经周折,送回了蔷薇街。

小兵一去两年,如今长得和男孩一样高,比从前更黑更壮,当然,他仍是个聋哑。当他在公安干警的陪同下出现在蔷薇街时,屠户的老婆一声惨嚎:“我的儿啊!”躲在屋子里不肯出来。众人搞不懂她的意思,是太激动了呢,还是太悲伤。后来明白了,原来是她怕小兵像旧社会的乞儿一样,被拐子剁了手脚,挖了眼珠。人们劝她:“已经是个哑巴了,不会再残害他的。”她还是不肯出来,只能由方屠户接待了小兵。平日里雄赳赳不可一世的方屠户,此时流下了两行清泪。小兵也认得自己的爹,两个人像电视里一样拥抱在一起。

男孩很不识趣地凑过去看热闹,方小兵发现了他,对着他扬了扬拳头。男孩明白了方小兵的意思:当初我被人贩子拐走了,你他妈的就在旁边发呆,你欠揍吧。男孩呆呆地看着他的拳头,有点害怕,随后方小兵走过来抱了抱男孩。这就算是皆大欢喜了,后来屠户发现小兵既会写字也会哑语,那就更是赚大了。

方小兵回家之后,出了两件事。其一是他仗着拳头大,胖揍了方大聪一顿。在农村和犯罪团伙锻炼过的小兵已今非昔比,再说大聪还是个五岁的孩子,两下就把他打翻了。究其原因,是由于大聪不停地骂他哑巴。聋子虽然听不见,但看得懂一点唇语(屠户又赚了),尤其是“哑巴”这个词。打人的时候被方家老太太看见了,老太太生平最疼大聪,她才不管小兵是不是哑巴有没有受过苦难,她只要守住一个方大聪就可以了。

方老太太对着屠户大喊:“把那个哑巴送走!不许他欺负大聪!”她向着方小兵扑过去,却倒在了屠户的脚边。同样是脑溢血,她的血管像炮仗一样炸开了。

第二件事是方老太太断七之后,人们送了白包,又陆续返回方家看电视,表情很肃穆。忽然有人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一星期内有五个人在方家被掏了腰包。人们留了个心眼,有一天晚上把方小兵的贼手给捏住了,又在他被褥下面找到了赃物,分文未少,全部都在。屠户走上去打了小兵一个耳光,众人劝道:“别打,他小孩子,不是自己要学坏的。要怪还得怪你,怎么就让他进了贼窝呢?”

这种伟大的知书达理革命情操,被方小兵击打得粉碎,他被活擒之后仍不收手,继续作案。他不偷别的,就爱掏腰包,这似乎是在炫技,因为他得手以后会把东西还给失主,脸上挂着一丝得意的笑容。有一次摄影师着了道,当小兵把钱包递给他时,他看了看小兵,从钱包里掏出一角钱,指了指嘴巴,意思是让他去买点零食吃。小兵微笑着摆手拒绝,他一无所求地继续掏人们的腰包。这下大家都觉得很害怕,方家越来越古怪了。后来,大人都不太愿意来了,只剩一群没钱的小孩在屋子里赖着看电视。

男孩最后一次去方家看电视是冬天里。一群小孩蹲在屋子里,姐姐让一个孩子去换频道,这小孩拧了两下,电视机发出扑的一声,从屁股后面静静地冒起一缕白烟,画面和声音全部消失。方大聪愣了半晌,嗷地哭了起来,众人一声发喊全都跑得没了影子,剩下男孩和姐姐在那儿傻了眼。

天哪,他们把电视机弄坏了。全世界最昂贵的东西,电视机,它值三百多块钱,商店里没有什么玩意儿比它更贵,现在它坏了,坏在他们手里。方屠户饶是大方,也不能放过他们,揪着姐姐去找摄影师索赔。姐姐大声喊冤,她根本没碰电视机,但屠户说她是教唆犯,比一切犯罪分子判得都重些。摄影师为难了一会儿,对屠户说:“你去修吧,修的钱都我来出。”一修修掉了一百五十块钱,再跑来结账的时候摄影师脸上挂不住了,铁青着从抽屉里掏出十五张大团结。姐姐问他:“你怎么有这么多钱?”摄影师愤怒地说:“我也在攒钱买电视机啊,现在没有了。”姐姐骂道:“干嘛不早点买呢?人家都借钱买电视机的。”摄影师说:“我这辈子只有借钱给别人,从不找人借钱。”

这以后,家里又恢复了以前的生活,夜晚开一盏二十瓦的灯泡,听着收音机在饭桌上做功课。有时候,侧耳听一听隔壁传来的欢笑声。越来越多的人家都拥有了电视机,倒是没有电视机的人家渐渐地成为了异数。男孩等着摄影师把钱攒够了,但这一天遥遥无期,到了一九八四年,他忽然辞去了光明照相馆的工作,做起了个体户,电视机变成了照相机,这事情整个地泡了汤。

癫狂

有一天,男孩的表哥穆巽出现在了蔷薇街上,他住在解放路上,平时从来不过来串门。那是穆天顺与顾艾兰唯一的儿子,比男孩大三岁。关于他的生世有一些谣传,比如说他不是穆天顺的亲生儿子,而是顾艾兰和面粉厂某个干部的产物。人们认为穆天顺根本不具备性能力,他是个脑袋上挨过一枪的疯子。

后来的事情又证明了穆天顺是有性能力的。人们在解放路的公共厕所里看到他手淫,他就站在小便池前面,头顶着墙壁,疯狂地干着这件事,把小孩都吓哭了。闹到很多人来围观,穆天顺就把裤子一拉,大大方方地说:“顾艾兰不许我碰她。”事情传到顾艾兰耳朵里,顾艾兰大哭,“他是个精神病,他就想让我丢人。”确实,就算没有性生活,完全也可以在家里手淫嘛,何必去公共厕所里呢?

在男孩小的时候,姑父还算正常,他只是语无伦次,一到下雨天就烦躁不安,经常侧耳倾听着某种不存在的声音。后来发展成这样,谁也没想到。那是一九八一年的事情了。男孩很熟悉姑父前额的伤疤,那个凹进去的地方可以放一枚棋子,男孩很奇怪这个部位挨了子弹居然可以不死,看来命很大,但他确实是脑子不正常了。根据姐姐的说法,姑父甚至不是被子弹打疯的,而是吓成了一个疯子。

穆巽曾经描述过他爸爸受伤的情景:“我爸爸在冲锋的时候,一颗子弹飞过来,射向我妈妈。我爸爸替她挡了子弹,自己负伤了。”这个故事讲了很多次,有时穆巽还会感叹着下一个结论:“所以我妈妈嫁给了我爸爸。”男孩差点以为那是一次残酷的革命战争,而他全家都为胜利作出了贡献。结果姐姐告诉他:“姑父是武斗挨的子弹,他躺在屋子里睡觉,一颗子弹飞进屋子,撞来撞去的,撞到了他的头上。”

那时他的病恶化了,在面粉厂待不下去了,提前病退回家,这使得他有大量的空余时间给顾艾兰丢人。有一次他在澡堂里也干这个,被人们发现了,一池热水就此完蛋。澡堂的师傅认识他,戴城著名的疯癫,也不可能让他赔偿,对付疯癫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知道疼痛,下次不敢再来。于是他们揍他,用木屐抽他的屁股,然后让顾艾兰来领人。顾艾兰见面只说了一句话:“你们为什么不打死他?打死了我就清静了。”

人们一直记得,在整个七十年代,顾艾兰扶着穆天顺在街上走,虽然她鼻翼下面那两道法令纹更深了,虽然她皱着眉头,但起码她还会爱怜地看他一眼。这种目光后来再也没有出现过。

穆巽就是在这种阴影下成长起来的,仅就相貌而言,他继承了顾家的传统,有一条挺直的鼻梁和一双微微凹下去的眼睛,浓密的睫毛,手长腿长,十足的美男胚子,这本应使他的人生多姿多彩、一帆风顺,但他从童年时代起就拥有了一颗阴郁的心。

现在,猫脸把他拦住了。

猫脸说:“穆巽,你爹在公共厕所里捋炮!”

穆巽的脸立即变得苍白失血,他咬着下嘴唇说:“滚开,猫脸。”

猫脸身边还跟着几个小孩,小孩不解地问:“什么是捋炮?”猫脸就把那孩子的短裤顺势褪下来,给他捋了一下,手太重,小孩大哭着跑掉了。穆巽冷冷地看着说:“猫脸你真恶心。”

人们说穆巽沉下脸的一刹那是最英俊的,人们说他生气的时候眼睛里喷出的不是怒火,而是冰一样的光芒,这很迷人,但在猫脸看来,穆巽是个怪物,他必须让怪物明白什么是正常的孩子。穆巽在街上奋力挣扎,很快他就被制伏了,裤子被猫脸扒了下来。猫脸没兴趣再捋他,只是向周围的小孩子介绍,看,这个叫穆巽的人,他的爸爸就是那个在公共厕所里捋炮的精神病。然后他们就扔下他,舞着棍子到别处玩去了。这种简单直白的羞辱,并不需要找什么理由来释怀,只需习惯了就好。对穆巽来说实在是个巨大的打击。

男孩一直站在不远处观望,看着自己的表哥平白无故地遭到袭击。等到穆巽站起来,男孩说:“下次记得不要和猫脸说话,赶紧跑。”穆巽不说话,来到男孩家门口,他蹭在门框上,用仇恨的目光盯着正在做作业的小妍。姐姐淡淡地问他:“刚才被猫脸欺负了?”穆巽沉默,姐姐说:“以后少来。”

姐姐不喜欢顾艾兰,也不喜欢神经病的穆天顺,连带着讨厌穆巽,觉得他从小就冷冰冰的,过度自恋。小时候他们曾经在一起玩,穆巽骄傲地说:“他们说我是美男子。”姐姐嫌恶地说:“滚开,傻瓜。”穆巽愣了一下便真的走开了,独自去角落里享受他的美。姐姐说,他就是个傻瓜,而且看来要傻一辈子。

此时穆巽蹭在门框上大声说:“我妈让我来找你们,到新房子里去吃午饭。舅舅已经先去了。”

“什么新房子?”

“我们家搬到新公房去了。”穆巽说。

那是面粉厂分配的房子,位于护城河以南的新村里。男孩听说为了分到这套房子,顾艾兰至少让穆天顺在厂长办公室里捋过两次炮。那年头为了房子,打架的,脱衣服的,比比皆是,但指使自己的疯癫丈夫去捋炮的,只有顾艾兰这一个孤例。那确实是惊世骇俗,也难以模仿。

他们三人向城外走去,穆巽一言不发走在前面。路上很荒凉,跨过漫长的大桥,沿着公路向南走,夏季的太阳将路面晒得滚烫,有很浓重的柴油味道弥漫在空气里。再往前走,连柏油路都消失了,只剩下乡下的土路和四面八方被稻子包裹起来的田埂,几栋浅灰色的公房矗立在远处,周围是工地,吊车正在将巨大的预制板吊上未完工的楼房。男孩第一次见识到公房,觉得很奇异,又荒芜又豪华的。

穆巽忽然回过头来说:“前面就是我家,二幢六○四,可以看得到。”

他站着不动,男孩和姐姐等着他把话说完。穆巽说:“可是我不想回家了,你们自己找过去吧。”一瞬间他泪流满面,也许是害怕他们把扒裤子的事情说给家里听?他扔下他们,独自向着稻田深处走去,田埂细窄犹如钢轨,他一个人走刚好。姐姐翻了个白眼,低声说:“戆卵。”

男孩说:“他哭是因为猫脸欺负他了?”

姐姐说:“就算没有人欺负他,他也是这个样子。别管他,他哭一会儿就回家了。”

男孩说:“我觉得他不会回家的,他一赌气就什么都不要了,一直这样的。”

穆巽消失在一排树木后面,那里隐约还有农村的草房,一些云紧紧地压在绿色的稻田上方。男孩和姐姐不再管他,沿着土路向新村走去。男孩说他也想住公房,姐姐没接茬,沿路采了一些野花,在走进顾艾兰家的时候,她把这些花全都扔进了草丛里。

“穆巽呢?”摄影师问。

男孩一时嘴快,把穆巽受辱的事情说了出来,内心也有几分高兴,因为他也曾被人扒了裤子,只是时过境迁有点忘记了那种痛苦,现在变成了幸灾乐祸。顾艾兰拍桌子大骂:“什么猫脸?谁是猫脸?”摄影师说:“就是造漆厂保卫科长季承民的儿子。”顾艾兰说她要去教训教训猫脸,无缘无故欺负穆巽。姐姐说:“没有无缘无故,猫脸说姑父在公共厕所里捋炮。”顾艾兰顿时蔫了三分之二。摄影师说:“小姑娘不许说这个!”姐姐说:“猫脸天天都在街上说这个,比我小的小姑娘都知道什么是捋炮了。”男孩点头说:“其实就是玩鸡鸡,小孩子才玩这个,我已经不玩了。”

男孩发现自己的姑妈一下子歪了,她坐在新打的单人沙发上喘气,仿佛已经没有力气再申辩什么。摄影师指着两个孩子说:“快去把穆巽找回来!”姐姐说:“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钻进稻田里了。”

为了等待穆巽,饭菜都凉了。趁这个工夫,男孩参观了一下新公房,真不赖,有水槽和液化气,有抽水马桶和阳台,水泥地坪上刷着暗红色的漆。朝北的房间有一张小床,是穆巽的卧室;朝南的房间有一张大床和一张钢丝床,穆天顺独占大床,钢丝床是顾艾兰睡的。一台崭新的十二吋电视机用绒面罩子罩住,端放在翻板式缝纫机之上。一切显得崭新、明亮、充满希望,只有那张钢丝床有点不合时宜,它仿佛是没找到自己的位置,只能将就着横在大床边上。

到下午时穆巽灰头土脸地回来了,身上全是污泥。他在稻田里迷路了,绕进了附近农村的稻草房边上,看见了两头水牛、一只山羊和二十多个农村的孩子,被人按到了稻田里,生吃了一条蚂蟥,仓皇逃回。顾艾兰怒不可遏,给了他一个耳光,穆巽悲从中来,倒在地上大哭起来。

这时有一个面粉厂的干部在楼下喊顾艾兰的名字,她伸出头去答应,干部大喊:“顾艾兰,派出所找到厂里保卫科了,你快去看看吧。”顾艾兰的声音已经有点发虚:“派出所找我干什么?”干部说:“还能有什么事,当然是穆天顺,他又在公共厕所里捋炮。”这时已经有好几个邻居伸出头来看热闹。顾艾兰骂道:“他不是一直干这个吗,找我有什么用?不去!”干部快乐地说:“你别搭架子了,你自己让穆天顺到处捋炮,捋到厂长办公室也拿你没办法。但是这次不一样,这次他在女厕所里捋炮,而且他把炮伸到女同志的嘴巴里去啦!”

男孩听见嗷的一声,他那坚强泼辣无畏无知的姑妈,她晕了过去。

后来男孩才知道,他的姑父那天在外游荡,忘记自己家已经搬走了,他又回到了解放路的家里,那儿空荡荡的,一切熟悉的物件连同顾艾兰和穆巽都消失了。这可能刺激了他,他跑到蔷薇街,但并没有去摄影师家里,而是直接走进了公共厕所——男厕所的隔壁。

摄影师和顾艾兰骑自行车先走了,三个孩子在后面,这次他们沿着土路走过了城南大桥,在那儿等一趟去城西的公共汽车,周围是翻起来的干裂的泥土,堆成了小山包,所谓的公共汽车站只有一根站牌,和一些下雨天用来垫脚的红砖。这还是下午,男孩渴得嗓子冒烟,他看到穆巽靠在站牌的铁杆子上,一下一下,认真地抠着指甲缝里的泥巴。

“姑父会不会被抓走?”男孩讪讪地问。

穆巽说:“闭嘴。这事不要再说了。”

姐姐说:“那你还去蔷薇街干吗,喜欢被人笑吗?你赶紧回家吧。”

穆巽抬起头,他并没有看姐姐,而是侧过脸,望向远处。这次他没有撂摊子走掉,他一直靠在那儿,一直侧着脸。男孩觉得自己的表哥还是很英俊的,他继承了摄影师的相貌,再过几年他可能会更迷人,不过他有个疯爹,这也是无法抹去的事实。在以后的时日里,那个人将会变成整个家庭中谈论的禁区,他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每个星期,顾艾兰去看他一次,他竟再也没有出来。捋炮是件极度羞耻的事情,它是巷议的话题,但是时间终究会磨灭掉它的新鲜感,使之缩水,几个月之后人们就会忘记它,几年之后人们将它当作陈年的故事来讲一通:那对住在新村里的母子,尤其是那个母亲,当年她怂恿自己的男人去厂长办公室捋炮,得到了一套两居室,现在她是后悔呢还是得意呢?

男孩心想,其实他们都是有点疯的。他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仿佛是嗅到了道路的某处有陷阱的气味,仅仅是嗅到,却无法证明它在何处,徒然地恐惧着。

欢喜

苏华照相馆开张那年,街上出现了很多摆摊的,这些人大部分都是社会闲杂人员,包括劳改释放分子,当地所谓“山上下来的”。他们连个体户都算不上,个体户必须有固定的店面,他们只是小贩,占据着人行道上大约两平方米的空间,抢地盘,抗税,骗顾客。这些贩子一概很穷,一概没什么教养,他们大多经营服装生意,一夜之间,人们仿佛穿腻了中山装和土布棉袄,需要换点新花样。倒卖服装相当容易,只要跑到附近县城里拿点货,找个地头吆喝几声接着就数钱。更有门道的人摆香烟摊,基本都是走私烟和假烟。这些人很发了财。

后来定慧寺一带也成为了集市,那是戴城著名的旅游景点,外地人来这里必须参观的地方。那里有天王殿和大雄宝殿,以及一座破破烂烂的塔,在夏天的傍晚飞出成群的蝙蝠。小贩们云集于此,卖香烛,卖零食,卖鞋子,还有一些并不好玩的玩具是用来引诱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孩子。男孩听说,哪儿乡下人多,哪儿的生意就好做,但你不能把生意做到乡下人的家门口去,那会被抢光。

有了这个集市,再加上附近的医院,这一带变得热闹起来。有时候会看见一个农民模样的人,沿着解放路狂奔,后面是个煞气腾腾的小贩在追杀他。有时候看见小贩狂奔,后面是收税的人在追。还有一些时候,所有人都在狂奔,后面是打群架。

男孩十岁了,到了可以围观打群架的年龄,他爱看这个。那种有固定时间地点的约架式群殴很少发生在城里,更不会在闹市。男孩所见的,都是两三个人的口角,发展成打斗,输掉的一方很快召集了一群人把赢家暴打一顿,有时像滚雪球一样,挨打的人又去叫人,就会演变成一场非常惨烈的战斗,而这种战斗往往发生在街面上。警察不来,或者不把人打成重伤乃至死亡,是不会罢休的。

那是《少林寺》和《上海滩》风靡大街的年代,它们分别代表了两种思路:《少林寺》讲究强身健体,练出绝世武功,可以一个打二十个;《上海滩》讲究人多势众,心狠手黑,由一个帅气而冷酷的帮主带领着,可以二十个打一个。政府为此搞了几次严打,男孩记得有个小青年经常到长征小学门口来抄钱,把小学生口袋里的毛票占为己有,有一天他被擒获了,五花大绑押在卡车上游街,按抢劫罪判了十五年。

巷口贴满了告示,全是判刑的。所犯的案子,有打架伤人,有抢劫盗窃,有强奸猥亵,居然还有一个叫顾大宏的,持刀抢储蓄所,和摄影师同名同姓但他只有二十一岁。越是严打,犯罪分子越是猖獗,告示刷了一层又一层,男孩感到越来越放心,城里的垃圾终于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听说是青海,那儿的监狱连围墙都没有,四周全是戈壁,如果你想越狱就往戈壁里面走吧,在那样的监狱里,警察只需要把自己关在笼子里就可以了。这些都是马老师在法制教育的时候告诉他们的。马老师讲这些的时候越来越生气,最后她也感到很无奈,说:“我也搞不懂,既然要严打,干吗还给你们看《少林寺》呢?”

谁知道他们想干吗呢,他们一边点火一边浇水,一边哈哈大笑一边又怒容满面。

男孩起初并不知道摄影师辞去了工作,过了好几天发现他不上班,经由姐姐的口中才知道了这件事。那会儿摄影师还没找到店面,他带了一台海鸥相机,揣着胶卷,在定慧寺门口摆摊,想靠拍照挣钱,另外还想学点做生意的门道。这其实很容易,甚至不需要三脚架,只要一块广告板,上面贴着各种彩照,照片上是各种人站在定慧寺的各种景观前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那张,是男孩的姐姐站在山门前,穿着一件豹纹的短大衣,头上戴了一顶贝雷帽,骄傲地、深情地、居高临下地看着镜头。这张照片为摄影师带来了很多生意。

摄影师在这一带是有点人缘的,收税的、卖票的、骑三轮车的都认识他,他长着一张童叟无欺的脸,又带了点落魄的样子,事实上他也是童叟无欺地落魄着,引来了很多同情。现在,光明照相馆的顾大宏已经不复存在了,个体户之星正在冉冉升起。顺便说一句,离定慧寺不远处就是东方点心店,他每天就在关文梨的眼皮底下忙活着,有时下雨,生意没得做了,他就去点心店里避雨,顺便吃一碗小馄饨。后来,流氓找上了他。

那是四个戴墨镜的青年,他们先是拍了一张合影,然后用普通话问摄影师:“你相机里面有胶卷吗?”摄影师说当然有胶卷。四个青年说,那你把相机打开给我们看看。这时他们的齿缝间露出了戴城的口音,显然不是什么游客。摄影师的一生,大风大浪也是见过些的,但从来没和新时代的街痞打过交道,有点犹豫,这时关文梨从点心店冲出来,大喊道:“老顾,跑啊!”

摄影师抱着照相机拔腿就跑。世界上的摄影师,但凡喜欢拍点外景的,都很能跑。他冲出去的一瞬间觉得自己后脑被人揍了一拳,按他以前的风格,就躺在地上装死了,但这次不能,因为那台照相机,它才是真正的目标。他跑过东方点心店,脸上带着微笑,向关文梨招手致谢,看到关文梨满脸的惊恐,回头一看那四个戴墨镜的紧跟在屁股后面,其中一个是一米九的高个子,他伸出的手,离摄影师的衣领只有半尺距离。摄影师吓得大喊一声,挺胸收臀发力狂奔,一口气跑到蔷薇街口,总算可以喘一喘了,回头一看还有两个墨镜,大高个子的手离他仍然只有一尺来远。这个街痞的毅力都快赶上警察了。

这次他聪明了一点,没有拐进蔷薇街,而是一边大喊着“抢劫”,一边往解放路的派出所跑。等他跑到派出所门口,再次回头,身后空空如也,什么人都没有了。他叉着小腹,弯腰喘气,照相机挂在脖子上晃悠,觉得自己的心脏疯狂地跳动,快要撑不住了。他慢慢地走回蔷薇街,到家把照相机藏进柜子里,喝了一口水,看见家里一群亡故者在墙上对着他大眼瞪小眼。

摄影师在家睡了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他孤身走回定慧寺,去拿那块广告板。经过东方点心店门口,看见关文梨在里面,他还没说谢谢,别人就告诉他:“关文梨也被流氓打了,一脚踢在她肚子上。”摄影师慌了。关文梨坐在条凳上摆摆手说:“我已经好了,不疼了。你是来找广告板的吧?我帮你收起来了。”她又说:“追你的那几个人,是这里有名的流氓,也是靠着定慧寺吃饭的。你以后小心点,他们还会来。”

踢在肚子上该有多疼。晚上摄影师把这件事告诉了姐姐,姐姐说:“也就是说,你是关文梨救的,她还为你挨了一脚。”

摄影师说:“是啊。”

姐姐说:“这下你欠她人情欠大了,比她的破鞋还大。”

摄影师说:“不可以再喊她破鞋。”

姐姐转头对男孩说:“你听见没有?”

男孩心想关我屁事啊,都是你们在斗。

那以后,摄影师去过其他的旅游景点,想在那里谋生,那里早就已经有人做拍照生意,看见他来了,也没什么废话,一脚踹翻了他的小摊,或者在他按下快门的时候凑到镜头前面扮个鬼脸。摄影师灰头土脸回到家里,男孩幸灾乐祸地想,原来他和我一样,离开了这条街就会被人欺负,他比我更不行,得靠大破鞋来保护。

有一天摄影师宣布:我要开家照相馆。

这真是一件奇妙的事,连姐姐都很激动,他们的日子过得太无聊了,像一锅白水煮着三个土豆。男孩想象着他们马上就要拥有一个照相馆,漆黑幽深,仿如幻境,那里面堆放着各种杂物,有点像工场,但是只要灯光亮起,取景器中看到的是另一个世界,经过裁剪和润色,与外面的一切都无关。这是制造幻觉的地方,他们成为黑暗中操控着幻觉的人,人们自动地走进来,奉献他们的脸。仅仅拥有照相机是不够的,你必须得有个照相馆。对三个土豆来说,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有吸引力?

摄影师开始筹钱,以前他说过,这辈子从没借过别人的钱,但这一次他必须改变以往的原则。他认真考虑了一下,先把家里的存款拿出来,少得可怜的一点点,然后出去借钱,然后他发现,并不是他不爱借钱人们就会主动地把钱借给他,借钱是件很难很难的事情,即使他枯坐在顾艾兰的家里整整五个小时,后者仍然表示无能为力,她也有一个发疯的丈夫和一个呆头呆脑的儿子要养活。

他又去了屠户家里,屠户一边喝茶一边说:“借钱这种事,只能救急,比如你生病了,你要讨老婆了。但你是开店,我的钱借给你,让你去挣大钱,这不太好。有多大的脑袋戴多大的帽子,做生意的本钱绝不能靠借贷。”摄影师被他白白地训了一通,多年的交情全都变成狗屁,非常生气。后来屠户总算心软了,说:“你总得拿个东西来抵押。”摄影师从箱子里拿出了那块瑞士牌女表。

那是亡妻的手表,早就坏掉了,正如姐姐向马福大叔介绍的,它在一九七七年从云南的某一处山崖上跟随着主人坠落,后来拿回戴城,再也没修好。它一钱不值,不过很少有人知道,它从一九六九年开始,一直戴在了李红霞的手上。那是李苏华在知青下放那年转赠给自己妹妹的礼物。屠户记得这块表,多年后乍现于眼前,屠户一阵难过,说:“顾大宏,你他娘的也太狠了。”

这儿得手了,摄影师又找胖姑借了一点,还不够,就再也借不到了,他又没收入,恨不得全家每天只喝稀饭。这时男孩发现一个事实,他的帅气的爸爸,这辈子根本就没什么朋友。他十分孤独,徒有其表的好看而已。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男孩和姐姐都傻了眼。

那是春天,摄影师在到处找门面,照相馆的店面要求很高,不像那些卖杂货的个体户,只需一个铁棚子,或者在火车站大厅里租一节柜台就能做生意。照相馆需要至少二十平方米的空间,房租相应地也会高些。摄影师看中了一块地方,是已故顾长根把守的靳家花园,在一九八四年,它已成为城西著名的娱乐场所,楼下是茶室,楼上是商业局的俱乐部,实质就是舞厅,只对商业局的职工开放,每个周末散出来一些门票,外单位的人也可以进去跳舞。摄影师看中了那栋洋房后面的两间屋子,可谓闹中取静,既优雅又有着足够的客流量。这算盘打得不错,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摄影师带着姐姐去了靳家花园。

那时跳舞尚属于国家监管的娱乐活动,尽管满街都是打架的,尽管人们躲在家里打麻将赌钱,尽管文化宫已经出现了电子游戏,令无数中小学生流连忘返荒废学业,但跳舞仍然在禁区以内,公开的营业性舞厅会被公安局取缔。社会上发起了一次又一次的讨论,社会主义国家的群众到底有没有资格跳舞。结论是,不可以随便跳,只能在单位内部跳,大家如果憋不住就先跳起来再说,万一闯祸了算你倒霉。

摄影师说他想去看看门面,姐姐跟着一起去,男孩由于太小就只能留在家里做作业了。实际上,对于靳家花园的格局,摄影师比任何人知道得都更清楚,他甚至知道草丛里仍有顾长根埋下的玻璃渣子。他去看门面实乃另有所图,那天他换上了一件半新不旧的西装,穿上了心爱的黄皮鞋,谁都能看出他想干什么,姐姐却没明白,她不知道爸爸会跳舞。在她心目中的顾大宏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国营照相馆摄影师,最时髦的事情不过是听几首邓丽君的歌,到裁缝那里做了一件细条纹的有点像囚服的西装,托人从上海买黄皮鞋,另外给自己微秃的前额上抹点发乳。够了,他已经像个百乐门的小开,但姐姐还是认为他老实巴交,直到那一天。

他们走进舞厅,四喇叭录音机播放着慢四步的音乐,几对青年男女在舞池中很别扭地抱成一团,像拖把与扫帚不小心放在了一起,但他们都很高兴,嘴角扬起,眉毛扬起。还有几个老头子,头发花白,穿着化纤西装,钉着铁掌的皮鞋,他们的舞姿比较自然,他们是舞蹈老师。姐姐还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当时她念初三,快满十六岁,不免感到惊奇。摄影师带着她坐在一边,他先是张望了一会儿,观察形势,寻觅舞伴,然后他一言不发甩下了姐姐,笔挺着身体走向人民商场卖热水瓶的女营业员,黄皮鞋在地板上踏出了一串骚唧唧的脚步声。姐姐看到女营业员欣然站起,摄影师的手虚搭在她的腰间,结伴走进舞池。这时是一曲华尔兹,一般的青年们并不擅长跳这个,而有经验的老头子又觉得太晕,体力不济。于是整个舞池里就剩下拍照的和卖热水瓶的,他像是把握着照相机,她像是提着热水瓶,两个人转了起来,绕着舞池一圈两圈三圈,音乐放了很久,他转得利索,轻盈矫健一丝不苟。人们看着摄影师的舞姿又惊讶又赏心悦目,一曲终了,他停下,女营业员微微喘息着有点晕了把两只手搭在他的胳膊上。他就像一根被人扶着的电线杆,不但坚固,而且随时打算接受对方呕吐出来的午饭。

这是摄影师的成名时刻,以前有女的来找他,无非是要求他掌镜拍照,现在又多了一件事:跳舞,以及教她们跳舞。

摄影师回到座位上时,周围来了好多青年,有男有女,都喊他“顾老师”。那个下午他跳了十七八支舞,舞伴有年轻女郎,有中年阿姨,甚至还有男的。反正大家都想领略一下被他带着打转的感觉,卖热水瓶的女营业员很生气,噘着嘴走了。姐姐百感交集,心想,真是没看出来,他还会这个,如此潇洒的爸爸,不能让你卖热水瓶的独霸了,更不能交给炸油条的。

下午三点钟,摄影师很满足地走出洋楼,去往蔷薇街,一阵阳光像暴雨般落在他身上,多瑙河蓝色的水纹倒映在他眼中。舒服。姐姐问:“哪儿学的跳舞?”

摄影师说:“很早啦,以前照相馆的师父教的,那时候我也就像你这么大。”

“怪不得没念过什么书,从小就不务正业啊。”

“毛主席还会跳舞呢。”摄影师说。

姐姐说:“你自己说说,你到底是来跳舞的呢,还是来看门面的?”

摄影师翻了翻眼珠说:“看门面。”

“可是你没有去看过门面。”

摄影师停下脚步,懊恼地摇头说:“我们回去看门面。”

“不用了!”姐姐大声说,“我已经替你问过了,这里的房子不出租,商业局自己用的。”摄影师叹了口气不说话。姐姐像一个好妒的妻子,冷冷地说:“真是不务正业。”

就这样,门面没搞到,摄影师不务正业地开始教各种人跳舞,连东方点心店的单喇叭录音机里都传来了蓝色多瑙河的乐曲,关文梨炸油条的时候,那些油条都像跳华尔兹一样在油锅里打转。有一次摄影师恬不知耻地说:“小妍,等你高中毕业了我教你学跳舞。”仿佛是为了弥补没有教她骑自行车的遗憾。姐姐恶狠狠地说:“你还是教会关文梨吧,她的脚那么大,当心踩死你。”

那时关文梨也帮他出主意,找合适的门面,找来找去,最后竟还是回到了蔷薇街。有一个叫林雪凤的女人,和一个绰号叫老鬼子的劳改释放分子,愿意和他一起合租原先的南货店,把前面的店面和后面的仓库一股脑地改装成照相馆、烟杂店和寿衣店。投资很少,铺子极其简陋,林雪凤说先搞起来再说,以后会有发展的。林雪凤是个预言家,她不但卖香烛纸钱,还会给人算命,不过她只算对了三分之一,后来发财的只有她一家。

姐姐不喜欢那个地方。她比较中意第一中学附近的商业街,在法国梧桐的浓荫之下,有一个空门面,宽敞,深邃,天花板有四米多高,深灰色的木地板踩上去发出咚咚的声响,简直是为照相馆度身定做的。那会儿她是市一中学初三年级的语文课代表,能在学校附近拥有一个照相馆,大概也是件自豪的事。摄影师去谈房租,觉得有点贵,稍稍犹豫了一下,它就变成一个服装店了,又过了几年它干脆变成了一个舞厅。

“他一辈子就是在犹豫,等到没办法了,胡乱选择一下。”姐姐沮丧地说。

然后,她指着苏华照相馆的门面,那个曾经的南货店的三分之一,旁边是烟杂店和寿衣店,说:“这照相馆跟东方点心店有什么区别?”

悲恸

苏华照相馆开张没几天,大水就来了,马福大叔的房子塌了,他也就死了。马福大叔活着的时候,曾经对男孩说:“小出,以后你长大了就来接我的手艺,也摆个自行车摊吧。”男孩说等他长大了就实现四化了,那时候的人们不骑自行车,都开汽车,还会有漂在空中的气垫飞车,这是老师说的。马福大叔说:“我是跟你开玩笑的,修自行车太低级了,你要考大学,将来开气垫飞车。”不过他还是很伤感地说:“要是我死了,这条街上就没有修自行车的人了。”男孩心想,那也没什么要紧的,到处都有修车摊。等到他死了,男孩又想,马福大叔现在一定很开心地活在天上,不知天上有没有自行车,就算没有,他也可以修修别的,开锁配钥匙钉鞋掌收破烂什么的他都会。

在出事前的一段日子,马福大叔一直说到死,有点伤心,有点自嘲。他去苏华照相馆拍照,拍好了对摄影师说:“这个将来可以做我的遗像。”摄影师听了觉得很不吉利,哪有刚开张就给人拍遗像的?

马福大叔死的那个早晨,福婶正好去拉煤球了,不然她也得死在里面,到家看见这场面,很多人把压扁了的马福大叔挖出来,福婶长叹一声:“他上个月查出来得肝癌了,这下死痛快了。”

于是大家明白了,觉得马福大叔这么死了挺值的。

火化那天蔷薇街的人去了不少,马福大叔没小孩,大家凑个热闹。街道办鲍翠芬主任念了悼词:“马福的一生,是勤劳的一生,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方屠户说:“鲍主任,你这就不客观了,我们谁怨过他?上次给我补的轮胎又漏气了我也没怨过他。”鲍主任说:“是是,你才是任劳任怨,这总可以了吧?”

男孩和方小兵两个坐在火葬场外面,方小兵现在已经是戴城聋哑学校的尖子生,他成绩优秀,能写会算,掏腰包的恶习已经彻底修正了,甚至可以说是忘记了,他变成了一个腼腆柔美的聋哑孩子。男孩从兜里掏出一张小照片,那是马福大叔的遗像,两个人望着半个月前的马福大叔,凭吊了一会儿,然后听见凄厉的哭喊声,那是福婶。男孩知道这是在火化了,他还听说火化的时候尸体会一下子坐起来,非常可怕。不知道马福大叔有没有坐起来。里面乱糟糟的,很多人跟福婶角力,一会儿福婶顶进去了,一会儿她又被拖了出来,一个不注意她又拖着三五个男人艰难地挪了进去,那三五个男人喊着号子把她又拽了出来。直到马福大叔真的化成一股青烟,男孩才松了口气。他们在外面等了很久,装着马福大叔骨灰的黑盒子端了出来,还有他的遗像。歪头和聋子客串了他的儿子,一个捧骨灰,一个捧遗像,坐在一辆破旧面包车的最前面,稀里哗啦地回到了蔷薇街。

此后一段日子,男孩在苏华照相馆里向外望,对面就是马福大叔家的碎砖烂瓦,福婶弓着腰在废墟上扒拉,捡出了马福大叔修车的工具箱,箱子被水浸过了,福婶打开箱子翻出了若干修车工具,还有无数的螺丝螺母,忽然惊叫一声,坐地上大哭起来。众人赶过去看,福婶从箱底摸出一个小塑料包,里面是一张存折,足足有一千两百块。这笔巨款是马福大叔辛苦一生偷偷攒下的。众人啧啧称奇,只有姐姐在看狄更斯的小说,她说这种事情书上早就写过了,怀疑马福大叔也看过狄更斯。

福婶从蔷薇街最穷的人家忽然摇身一变成为了有钱人。房管局把她安排到了白柳巷,两间朝南的房子,还带个小天井的。福婶不再悲痛,用那笔巨款给自己买了台电视机,享乐意识太浓厚了。第二年,林雪凤做主把她嫁给了一个鳏夫,轴承厂食堂里的厨子,有工资有劳保,比马福大叔强。福婶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且改了番号,只是大家喊顺了嘴,仍叫她福婶福婶的。男孩想,马福大叔的在天之灵一定很得意。

大水退去之后,林雪凤的寿衣店也开张了。林雪凤不是蔷薇街的人,有了门面以后她才出现在这里。她长着一张茄子脸,两头长,中间略凹,又是个三角眼,看上去命很硬。做这门生意的,命要是不硬,大概早就被克死了。八十年代中期,寿衣店是很罕见的,人们都认为这种生意应该做到火葬场附近而不是街道上,想撵走她,又没人起个头,就搁置了下来。这一搁置,寿衣店在蔷薇街上存活下来,生根发芽,以后恁谁也休想动得了它。

马福大叔刚死那会儿,福婶还挺怨恨林雪凤的,认为家对面有个寿衣店,就会倒霉倒出血来。后来林雪凤告诉她,寿衣店不倒霉的,很多住在寿衣店对面的人家都发财了,原因不明,统计学上非常可靠的数据。福婶将信将疑,挖出了存折就彻底拜服了,她倒还想住回原址,可惜那地方被房管局清理之后就成了个晒场。

林雪凤不太出来,常年缩在她那个阴暗的小铺子里,那是全城第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店铺。有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不敢在蔷薇街上走夜路,觉得太阴森。店里还雇了个中年男人,他沉默寡言,眼圈乌青,人们搞不清他的路数,走过寿衣店只觉得后脖子发凉,转头一看,此人正缩在柜台下面,露出两个眼睛冷冷地看着自己。

最奇怪的是那只公鸡。

它是寿衣店豢养的家禽,立直了几乎有半人高,长着一个触目惊心的大肉冠子,通体透红,羽毛黑亮,眼神威严,走路的样子活像老干部上街。它来了以后,街上的母鸡们惨遭毒手,这一带并无一只公鸡,故而这个家伙找不到对手,就开始欺负猫。它仿佛对猫有一种深切的仇恨,下手非常狠毒,常常是像鱼雷一样直线冲向猫,啄对方的眼睛,也可以飞起来居高临下像老鹰一样抓猫的脑袋。猫被它的气势惊到,两回合就被撵上了房。

有一阶段,蔷薇街开始整治,各家各户都不准养鸡,鲍翠芬主任带头发动了两次战役,先是很礼貌地敲门,然后冲进去突击杀鸡,各家也就突击吃鸡,过节一样。轮到这只公鸡,要逮住它非常困难,因为它几乎就会飞了。

林雪凤说这只鸡是挡煞鸡,这是有讲究的,如果杀了或是吃了它,煞气就来了。鲍主任才不管这些,在她眼里只有自己才是煞,叫了几个人围它,鸡闪转腾挪从人裤裆里钻过去,振翅一飞,已经在树上了,大中午的开始打鸣。鸣声一起,各处角落里的猫都惨叫着蹿出来往外逃。鲍主任觉得很没面子,到别人家里借了一把米,想把公鸡引下来,它看也不看,自个儿蹲在树上找虫子吃了。看热闹的就说,这只鸡可他妈的不要脸呢,给它一只母鸡,它肯定飞下来骑上去就干,那时候照它脖子上来一刀是最爽利不过的。鲍主任觉得可行,可惜,找半天都没有一只母鸡可供做诱饵的,都被她宰了。

到了夜里,鲍主任又来了。鸡是夜盲。冲进店里一看,踪影皆无,搜不出个道道,鲍主任手下那些人也不太愿意在寿衣和锡纸之间寻找猎物。后来才知道,林雪凤的店面里有一层吊顶,这只鸡半夜是睡在吊顶隔层里的。

有一天长征小学组织踢毽子比赛,男孩必须自制一个毽子去老师那儿交差(踢不踢毽子随便他),其主要原料无非是铜板、垫片、塑料管子,以及公鸡的尾羽。男孩找半天发现这只挡煞鸡是唯一的下手对象,但又被它的凶猛所震慑,恰好姐姐是个踢毽子大王,尽管那会儿她已经读高中,不太玩毽子了,仍自告奋勇地替男孩去找这只公鸡的麻烦。

她先试了一下,挡煞鸡确实很难逮,普通的公鸡只要偷偷走过去,假装没事人,一把薅住尾巴就能得手,这只鸡不行,它太警惕,而且动作迅猛,当她的手沾到它尾羽的时候,后者已经窜逃出去五六米了。它像一个高傲的教徒,诱惑它吃米吃菜叶子,它视若无睹,深知这是撒旦的礼物。姐姐想了想,抱了一只猫过去,按在公鸡眼前。这只鸡着了道,它像是遇见了异教徒,向着猫猛扑过来,姐姐捏住了公鸡的翅根,拎起来,恶狠狠地将其尾羽拔了个精光,欢天喜地地走了。鸡回到地上以后,伤心欲绝,一头扑倒,后来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男孩的毽子赢得了众人的赞誉,那羽毛确实漂亮,他把它送给了罗佳。放学回家,看到鲍主任带着人在庆祝,原来那鸡自杀了,它郁郁寡欢地走到了居委会门口,正撞上鲍主任,鲍主任逮它,它根本也懒得逃跑,束手就擒,被一脚踩断了脖子。

人们以为鸡死了林雪凤就会跑路,可惜打错了算盘,她不但没走,而且还发了财。第二年她就戴上了金项链,手指上套两个金戒指,街上的人都觉得奇怪,平时看不见寿衣店有什么生意,以为它很快就会倒闭的。后来烟杂店的老鬼子说,寿衣店生意都是半夜里来的,那会儿大家都睡了,附近医院里死了人,就到她店里来置办寿衣,林雪凤和乌青眼平时很沉默,生意上门立即舌灿莲花,诱人把香烛纸钱骨灰盒全都办齐,有时还能卖出墓地,少则几十元,多则数百。众人听得热血沸腾,联想到穷苦的马福大叔攒下了一千两百块的巨款,看来做生意的确是发财的捷径。那一年农村出现了万元户,电视里大大地宣扬一通。戴城的人都觉得日子过颠倒了,农民和劳改犯现在比工人有钱。蔷薇街上有好几个胆大的都开始做起了地摊生意,跑到常熟批发一些衣服鞋子,也学着那群小摊贩,弄个被单往解放路的人行道上一铺,就地做买卖。有挣到钱的,也有亏本的,这更刺激,发财确实是各人各命,有没有命发财,总得试试看才知道。

这时林雪凤成为了蔷薇街的红人,因为她是个商业天才,她指导人们各种稀奇古怪的生意经,从数钱到借钱,从偷税漏税到对付街上收保护费的流氓,她全都知道。她告诉摄影师,借钱的时候,当着债主的面数钱,永远不要把最后一张钞票也点了,因为对方有可能会多给你一张,如果你把最后一张也点了,发现下面还有一张,债主就会讨回去。还钱给你是一样的手法,这是犹太人的数钱法。她还教育摄影师,写欠条嘛,能胡写就胡写,比如借钱的日期可以忘记写,这样,欠条就成了废纸。她同时又告诉方屠户,如果你借钱出去还收利息,那就应该在借出的时候就把利息从本金里扣除出来,这样人家才不敢赖账。蔷薇街的人都是挣工资吃劳保的,从来没见过这号人,一时都自愧无知,迅速把林雪凤捧到了天上。

她曾经建议摄影师不要开照相馆,那并不挣钱,什么才是挣钱的门道呢?去医院门口开大排档。摄影师很无奈地说,他对做菜既无兴趣也不在行。林雪凤说:“开大排档,只要地段好,狗屎都能卖得掉。”摄影师说:“我为什么要卖狗屎呢?”

这件事便宜了福婶。林雪凤把厨子介绍给了她,真是婚丧嫁娶全都包圆,顺便也指了一条发财之路给她。福婶的新男人开夜排档是再合适不过,于是就搬了两张小圆桌,十来把折叠椅,又弄了一辆黄鱼车,车上一应锅碗瓢盆和煤气炉,每天黄昏在医院对面做起了餐饮业。那是人流量巨大的地方,夜里有很多病人和家属出来找吃的,果然生意红火。摄影师曾经去吃过,那菜的口味完全不对,好像马福大叔还魂了炒出来的,问了才知道,原来这个厨子在食堂里只负责烧大锅饭,小炒并不是很精通。饶是如此,福婶还是赚了不少钱。

数年之后,林雪凤离开了蔷薇街,做起了墓穴生意,并且拥有了一家殡葬公司。寿衣店交给乌青眼管理(他占了少少一点股份),连同摄影师的照相馆,老鬼子的烟杂店,都只是挣点流水钱,难有作为。个体户发大财的时代过去了。倒是福婶,她的大排档终因恶评如潮而歇业,在林雪凤的斡旋下,福婶在解放路上某个不起眼的地方开了一家饭馆,这可不是普通的饭馆,专吃白事饭的,里面肃穆异常,桌子椅子都是黑色的,窗帘桌布都是灰色的,服务员都是乌青眼圈,而且,养了两只巨大的公鸡。一般人走进饭馆里面,立刻就会觉得压抑,再一抬头看见墙角有几个牌位,说不定还供着骨灰盒。懂事的人撂下十块钱,转身就走,不懂事的只好在服务员阴沉沉的狞笑中拔腿狂奔出去。

罗佳

小学时代,罗佳一直坐在男孩身边。男孩思想上有点早熟,从四年级开始就爱上了她,这当然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就成了小流氓。这种早熟一方面来自他胡思乱想,另一方面来自于姐姐的课外读物,尽是些言情小说,男孩偷着看过不少。

男孩的学习成绩还不错,二年级加入了少先队,每学期都力争成为“三好学生”,虽然体育方面差到了极点,但至少能捞一个“好孩子”,那是专门为了德智体不太全面发展的孩子准备的荣誉。相比之下,罗佳显得平庸而简单,虽然她干净、漂亮、气质优美,但老师们并不因此就喜欢她,相反,这使她格格不入。

甚至连副课老师也讨厌她,美术老师发现她是色盲,绿和蓝分不清,音乐老师发现她是音盲,唱歌基本跑调,体育老师发现她没有一点运动细胞,连跳高都学不会。她不会跳橡皮筋,不会朗诵,不会做植物标本……如果排除掉上述一切,她仍然是个正常的女孩子,然而一旦把所有的缺陷都归拢在一起,她就成了个奇怪的人。很不幸,小学老师最擅长的就是罗列优缺点,然后按照这份菜单来鉴定出人本身的优劣。有一次马老师恶毒地嘲笑罗佳:一个长得不错却什么都学不会的女孩子,她长大了只能去做……马老师发出一声冷笑。男孩心想,她长大了只能去做冷笑的职业吗?

四年级的时候,国家教育部门发出了通告,所有适龄的孩子都必须加入少先队。以前靠努力获得的荣誉,现在变成了平均主义。男孩很不适应这种场面:在国旗下所有的人一起举起右臂,齐刷刷地行队礼,包括留级生、智障、打架大王,他们嘻嘻哈哈,一点没正经地窃取了胜利果实。

这些人之中也包括罗佳,男孩对罗佳入队表示欢迎,因为有过类似的先例,只要你长得好看,也可以优先戴上红领巾,但不知她为何如此背运,一直没能获得老师们的青睐。有一次男孩表达了这层意思,罗佳瞪大了眼睛说:“你有什么了不起的?”过了一会儿又说:“别以为你很努力,你再努力也是个歪头。”

这倒是实话。再努力也被人踩在脚底下,少先队的幻影反正已经像泡沫一样迸散了。

有一天下午的体育课,老师说今天练习翻跟头,就是鱼跃。不知道人们为何需要鱼跃,这门功课不太适合男孩,老师也怕把他的脖子拧断了,就让他在旁边看着。男孩看得无聊,偷偷溜回了教室,罗佳正独自坐着发呆,忧悒而无所谓,总之闷闷不乐。她是因为穿了皮鞋上课,所以被老师呵斥回了教室。

男孩坐在她身边。

这感觉有点奇怪,人们总是在人头济济的地方相遇,偶然有一天,这地方变得空荡荡的,他明明可以坐到别的地方去但不得不坐在她身边,因为他就是被安排坐在她身边。

罗佳侧过脸看看他。每学期开学她都会说:“给我看看你头是不是更歪了。”这次她说了同样的话。

男孩转过脸给她端详。

“好像比前阵子歪得更厉害了。”她闲闲地说。

“你骗我。”

“真的不骗你。”

她抬手把他的红领巾向右拨过去一点,本来它是六点半的方向,现在变成了七点四十分。她说这样可以显得脖子不那么歪。

男孩将信将疑地说:“这样会很滑稽吧?”

“不滑稽。”

男孩与罗佳之间可谓恩怨交错。他们之间最惨烈的一次,她抽了他一个嘴巴,他差点叼下她手上一块肉。最可怕的一次,她给他吃了一把蓖麻子,导致后者几乎丧命。最温情的一次发生在不久前,由于她长高了,必须坐到后排去,后排戴眼镜的李喻芳坐在男孩身边。第二天罗佳被同桌的男生摸了脚,她在课堂上给了他一个耳光,被马老师发配到最后一排,象征着耻辱和惩罚的位子上,孤零零地坐着。男孩遂于同日在李喻芳坐下来的时候抽走了她的凳子,她一屁股摔了下去。男孩也抱着书包来到了后面,罗佳在那儿向他笑盈盈地点头,致以欢迎。

此时男孩又低头看了看她的脚,横搭扣的黑皮鞋,把她的小脚裹成了一个近似椭圆的形状,露出好看的白袜子。一直以来她就穿着这双鞋,哦,他忘了她在长大,她可能换过很多双鞋但都是这个款式,令人觉得,这就是她身上的标志。在男孩身上也有着标签式的特征,他喜欢这样的人,至少让他不那么紧张。他看见马老师这种毫无特征、只有情绪蔓延在嘴角的人就觉得害怕。

罗佳忽然站起来,收拾书包打算离开。下课铃声还没响,这是一天中的倒数第二节课。男孩问:“你去哪里?”

“回家。”她挟着书包说,“你走不走?”

每天放学他们都是向着两个相反的方向走去,男孩从来不知道她住在哪里,也从未与她单独出去玩过。显然,患难与共的经历令她对男孩的好感陡增。男孩正犹豫着是不是该为了她而逃课,她说:“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吧。”

他义无反顾投笔从戎收拾了书包跟着她走。

溜出学校,方向在东边,罗佳走得很快,男孩努力跟在她身后,心里揣摩着到底什么地方才称得上好玩。她带他跳上了公共汽车,花一角钱买了两张车票,汽车横穿市区,开了很久很久,起初他还觉得新鲜,后来晕车的感觉愈发强烈,觉得从胃里快要跳出一只猴子来。黄昏时罗佳一声令下,下车,又被莫名其妙地抛在了城郊的一座桥下。男孩两脚着地时,嘴巴也差不多扑向地面,好像要把地球啃下一块,最终吐出了一串黄水。

“这是哪儿?”他虚弱地问。

“监狱。”

男孩抬头望,原来他就在监狱的围墙下面。彼时他尚年幼,高墙显得更高,一轮残日蘸入远方的河道,衬出岗楼上背着刺刀枪的飒爽身影。

“我们为什么要来监狱?”

“我爸爸在这里。”

男孩小心翼翼地问:“你爸爸……他是在这里看监狱呢,还是坐牢?”

罗佳说:“当然是坐牢。”

男孩诧异地想,美丽的罗佳,她的爸爸竟然是个在押的劳改分子。有一种轻微的幻想破灭和轻微的幸灾乐祸,忍不住追问下去:“你爸爸犯了什么罪?”

“他嘛,赌钱,把家里全都输光了。”

“判了多少年?”

“问那么清楚干吗呢?”

她走到桥边,爬上桥栏杆并扭身坐在上面,两条腿晃悠着,表现出一种轻松感,完全看不出家里已经输光了的样子。男孩不无悲哀地想到了自己的爸爸,赌棍的女儿尚且还能这么光鲜照人,看来摄影师连赌棍都不如——这一年照相馆刚开张,钱全都砸了进去,他已经连续两个月没吃到肉丝以上的荤菜了。

男孩也坐在桥栏杆上,夕阳从他们的背后照出两条颀长的影子,他在她左边,脑袋歪向她的肩膀,看起来倒像是一对情侣。在教室里他坐她右边,很难体会这种感觉。

“你是带我来探监的吗?”

“今天不是探监的日子。”

“那为什么要来这里?”

“你真啰嗦。什么都别问,陪着我就好。”过了一会儿她说,“星期六,他们有一个机会可以出来,如果运气好就能看见我爸爸。”

男孩想知道他怎么才能出来,越狱?但罗佳不再回答他,她坐在桥栏杆上伸了个懒腰,双手高高举起,影子一直摸到了对面的路肩。一艘机帆船散发着浓郁的柴油味道,从他们的屁股下面驶过。黄昏是浪漫的,在她小小的身上,男孩嗅到了一股成熟的味道,这未免太早,未免太让人不可企及。

监狱的大门打开一条缝,两个穿囚服的犯人各提着一个铅桶走出来,到河边打水,身边并没有一个警察跟着。“哪个是你爸爸?”他低声问罗佳。她跳下来,伏在桥栏杆上看着他们,并朝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男孩也下来了。犯人始终没有朝他们看一眼,犯人打水,起身离开,往监狱里走去。只是在走上桥堍的一瞬间,其中一个人抬头,向他们俏皮地吐了吐舌头,罗佳一笑,那就是她的爸爸。和所有的犯人一样,他剃着光头,夕阳照得他的脑袋像个大桔子。

等到他们进去之后,很快又出来另外两个犯人,也是提着铅桶。罗佳说:“我们走吧。”

“这就走了?”

“走了,他今天不会再出来了。”她说,“今天运气很好,他排在第一个。”

他们过桥等公共汽车,等了很久。男孩说:“要是他跳下河,就能逃跑啦。”她靠在公交车站牌生锈的杆子上,略带疲倦地说:“那他就会被一枪打死。”

天黑时他们踏上了开往解放路的公共汽车,男孩饿了,她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白煮鸡蛋给他,吃了半个把他噎住了,她抡起拳头照着他的后背猛捶一通。车子上只有他们俩,直到进入市区才上来了一些下班的工人,车开得飞快,拉着车杆的人很像是很多年后见到的钢管舞者。这一路上他没再晕车。

过后,罗佳警告他,关于她爸爸坐牢的事情不许在学校里说。男孩巴不得她提出这个警告,这意味着,囚犯爸爸乃是他们之间的秘密,因为有了秘密,故此产生了休戚与共的滋味,可恨他没有什么秘密可以和她分享。男孩只能说:“过几天我带你去看我爸爸,他是开照相馆的。”

她对照相馆很感兴趣,有一天下午,她真的跟着他来到了蔷薇街。走进苏华照相馆,姐姐在柜台里面站着,姐姐也很吃惊,没想到男孩带了个漂亮的小姑娘回来。在摄影师的安排下,罗佳拍了一张照片。后来姐姐说:“嘿,和顾小山再拍个合影吧。”罗佳犹豫了一会儿,摇了摇头。姐姐有点失望,罗佳说:“我走了,什么时候能拿照片?”男孩说:“过两天我带给你。”罗佳又露出了那种令人费解的神色,仿佛有什么不快,又难以说出来,或者她根本不想让人知道。

她说:“那你别忘了。我走了。”

她走了以后,姐姐问男孩:“真的是你同学吗?”

“是啊。”男孩说。

“看上去比你大很多,这小姑娘怎么会这样?”

“因为她爸爸是个劳改犯。”男孩低声告诉姐姐,同时意识到自己破誓了,这件事他不应该告诉任何人的。

回到学校,男孩觉得他和罗佳走得更近些了。因为逃课,而且逃掉了最重要的课——周六下午的大扫除,于是被马老师惩罚做一个月的值日生,每天放学留下来扫地抹桌擦黑板,他得以和罗佳流连于学校,薄暮时分双双离开。这时学校已经变得冷冷清清,连老师都下班了,男孩会与她同路,向着与蔷薇街相反的方向走,一直走到一个邮局门口才转头绕回家。这样的行程不必再列队,他走在罗佳的左边,一直是左边。她背着双肩书包,铅笔盒子在里面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

男孩觉得这一个月过得真是高兴,可惜暑假就快要来了。期末考试前的某一天,马老师忽然在课堂上宣布:“罗佳,你爸爸是个劳改犯。”众人哗然,她像是被人掴了脸似的,愕然转头看男孩,眼睛里充满了恐惧。男孩赶紧说:“不是我传出去的。”马老师鄙夷地说:“你有什么资格传这个?学校对你们每个人的动向都了解得非常清楚!”

罗佳强忍着眼泪,但禁不住它们无声地掉落。马老师看来打算赶尽杀绝,继续说:“罗佳的爸爸,是一个赌棍,他输了很多钱,年初去偷东西被抓住了。同学们,要记住啊,犯罪是可耻的,严打是无情的……”下面有人问:“马老师,罗佳的爸爸判几年啊?”马老师指指罗佳:“你自己告诉大家。”罗佳趴在课桌上一头扎进肘弯,马老师响亮地宣布:“有期徒刑六年!”罗佳猛抬头,拉开凳子,像一只出笼的小鸟般扑棱棱飞出教室。马老师未及呵斥,她已经跑过操场,消失在校门口。卫生委员提醒道:“马老师,罗佳今天值日生还没做。”马老师镇定地说:“顾小山一个人做。”

等到所有人都消失后,夕阳照在玻璃窗上,世界变成焦黄色。男孩独自扫地,将灰尘扑打得四散飞扬,呛得他自己都待不下去了。他又擦掉了黑板报上的几个字,把“社会主义好孩子”改成“土会主义女孩子”,这种留级生才玩的无聊把戏,获得了一点快感,既搞破坏又搞自残的,但快感很快过去了,他又伤感起来。

马老师是个麻烦精,她本人当然很残酷,但她并不是有意要这样。她主要是觉得班上太清静了,必须弄出点话题来让大家惊悚一下。等到大家真的惊悚了,她便开始行使真正的权力:让你们丫的全闭嘴。掌握了她的这种心理,无论她说什么男孩都不会难过了,也不闹,他除了低头有点费劲之外,其他一切都很配合,她觉得男孩了无生趣,一副已经被虐待成渣子的模样——谁愿意去嚼那些被人嚼剩下的甘蔗呢?男孩一百次地告诉罗佳:对于马老师,甭理她就行,她劲头上来了谁都拦不住,劲头过去了就好。但是罗佳不理解这一点,或者说,她装不出那副渣滓的模样。

四年级就这么过去了,升五年级之后马老师不再担任班主任,她轮换去教一年级的学生,新一拨倒霉蛋替代了他们的位置。男孩对罗佳说,你看,坏日子总会结束的,只要你熬得住。

她再也没有带他去过监狱,虽然她仍经常在星期六的下午消失,逃掉一节大扫除课,或更多。老师有时会问班长,罗佳呢?班长摇头。老师的目光转向男孩,他也摇头。是的,人们固然知道她是囚徒之女,但人们并不知道星期六的下午她去了哪里。男孩甘愿坐在教室里,假如他和她一起跑掉,那就太醒目了。但愿歪头男孩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与你分享秘密的人,唯一可以安慰你的人。

有一天她没能逃掉,新来的体育老师把她从校门口截了回来,这是一个刚从学校毕业的家伙,长得孔武有力,脸上密密麻麻的陈年青春痘。他很不好说话,发了几个皮球给学生,让他们自由活动,然后就把罗佳揪走了。

体育老师有一间器材室,就在大礼堂后面的夹弄里,被一片肮脏的泡桐树遮挡着,非常安静,轻易没有人过去。他掌管着钥匙,有时你会看到他很抑郁地站在器材室门口抽烟,时髦的健牌,醒目的白色过滤嘴,一件深蓝色的球衫,袖子上有两道白色的条纹从肩膀直到手腕。他扔掉香烟,走到单杠边上,那是小孩子玩的单杠,他平举起双腿给自己做了二十个引体向上,走到一边,又点起一根健牌。他的香烟抽得比语文老师还厉害。

自从他来了之后,器材室一带就成了禁地,轻易没有人敢过去。他经常把学生揪进去,反锁上门,几秒钟之内传出惨叫和痛哭,好像刑房一样。他揍人比什么语文老师数学老师厉害多了,六年级的一个皮大王在开学第二天就被打成了哑巴,整整一个月说不出话来,上课都瑟缩在墙角。该生的家长还跑到学校来表扬,说这孩子平时打骂都不管用,落在体育老师手里算是现了原形,现在乖多了。当然,事情也有闹大的时候,不久前他打了男孩班上的女留级生,绰号叫野兔子的,野兔子的家长来寻仇,被体育老师一通乱揍,她的爸爸和哥哥全都趴在了地上。

人们畏之如虎,连同角落里的器材室。当罗佳被揪走时,男孩觉得自己的膀胱像火烧一样灼痛。她消失在了泡桐树后面,她还来得及回头看了一眼,知道自己要挨揍,但眼神里没有什么恐惧,仅仅是显得茫然失措,又带着闷闷不乐的神色。

野兔子说:“我们去看看吧。”

“看什么?”

“看罗佳挨打啊,你不想看吗?你最喜欢罗佳了。”野兔子对男孩说。

野兔子召集了一些同学,蹑手蹑脚走过去看热闹,男孩混迹在人群里忐忑不安。器材室的门已经反锁,里面很安静,根据一般经验,罗佳很快就会爆发出痛苦的尖叫,但他们等了好久也没听到动静。野兔子趴在门上,穿过一条窄窄的缝隙朝里面瞄,忽然,她直起身体,激昂而悲壮地回过头对后面的人大喊:“噢!他在强奸罗佳!”

器材室的门哗地拉开,高大威猛的体育老师填满了黑漆漆的门洞,他惊愕地看着野兔子。野兔子不依不饶地喊道:“你在强奸罗佳,你扒她的衣服!我要告诉校长去!”说完一溜烟跑了。

罗佳从里面走出来,她的半边衣服被撕裂,从肩膀到脖子一侧有一片明显的红印子。她把挂下来的衣服遮住了伤处,轻声说:“他没有强奸我,是我要跑,他抓我,把衣服撕开了。”

可惜野兔子已经一路大喊着跑向人头济济的办公室。

罗佳的脸抽了一下,像是吃饭时候咬了舌头,她懊恼地摇摇头说:“我回家了。”走出去几步,又回到器材室里,拎出一只黑色搭扣皮鞋穿上,她就这么走了。

那天大扫除时,野兔子始终在讲着强奸的事。男孩争辩说:“罗佳没有被强奸,她自己都不承认。”野兔子说:“笨蛋,歪头,没有人会承认这个的。就算没有强奸,也是强奸未遂嘛。”男孩听得云里雾里的,野兔子已经发育了,她是女生,她懂得比别人都多。李喻芳说:“小学生不能强奸的。”野兔子信心满满地解释道:“罗佳已经可以强奸了,她来月经了。”

猫脸曾经告诉过男孩,雷锋的妈妈就是被强奸的,白毛女也是被强奸的,甚至是革命烈士江姐,国民党也曾经想要强奸她,被她怒目而视地痛骂:“畜生!”于是国民党吓跑了。猫脸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一脸淫笑,然后说,强奸是要被判刑的,白柳巷的王国栋因为强奸了一个女人最近被枪毙啦。男孩不明白强奸,仅仅是理解了强奸的意思,后来他还去问姐姐,什么是月经啊,被她一脚踢到了墙边。很长时间,他等待着罗佳的归来,也等待着体育老师被抓走,但这两件事都没有发生。

有一天体育老师试图把李喻芳也拽进器材室,后者大哭起来,说:“不要强奸我!”体育老师的脸色铁青,伸出去的手僵在半空,他说:“谁说我强奸?”李喻芳大喊:“他们都说你强奸了罗佳,而且,你会把我们一个一个都强奸过来的!”

乱糟糟的秋天过去以后,连体育老师都消失了,据说是调到了县城的一所小学,比长征小学更糟糕的地方。男孩仍坐在最后一排,背靠着黑板报,矮小畸形,这下子显得孤零零了。有一天,新的班主任命令他坐到李喻芳身边去,她还是不乐意,但总算没有再哭,大概免遭强奸的际遇让她坚强起来了。男孩不关心这些,他只知道,罗佳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就去问野兔子:“为什么体育老师没强奸你?”野兔子不耐烦地说:“你这个神经病,怎么还在惦记这件事?他谁也没强奸,我造谣一下而已,把他赶走了。我厉害吧?”男孩愣了很久,才说:“你这个骗子,妓女,臭留级生。”说完挨了她四个耳光。

男孩在小学毕业那年翻弄照相馆里的照片,很多人的脸凑在一起,很好玩。陌生与熟悉的,美丽与丑陋的,他找到了马福大叔,找到了屠户,找到了关文梨。他把这些脸拼起来觉得像是个特别的游戏,比如,方屠户和关文梨有什么联系呢,福婶和厨子的结婚照边上凑上了马福大叔会不会很滑稽呢。他在无意中看到了一个女孩,那是罗佳,干净,漂亮,平淡,眼睛里闪烁着她固有的犹疑。她的不信任,不只是面对着快乐,甚至连男孩的悲伤都是有问题的。男孩记得他把照片全部给了她,连同底片,但居然遗落了一张,真是有点奇怪。

他很矫情地对着照片上的罗佳说,但愿你知道,有一个男孩他仍然记得你。

那个男孩是谁呢?

那个男孩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