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芳菲爬过了一座小山坡,走进
她再低头,就看见树林外的羊肠小路上,远远跑来一队穿着迷彩服的军人,一条四肢微黄,脊梁乌黑的大狼狗像一阵平地拔起的旋风,冲在队伍的最前面。白歌提着一支95式自动步枪,迷彩服上的肩章已经换成了一杠三星,紧紧跑在警犬的后面,他一边跑一边喊:
“跟上!快!”
陆芳菲深吸一口气,紧紧腰带,抖了抖手腕和脚踝,沿着小路跃下山坡,跑上羊肠小路。
队伍中的战士们跑得气喘吁吁,突然路边飞出个身手敏捷的女中尉,众人眼前一亮,小声在队伍里嘀咕:
“这是谁啊?”
“不知道,还挺漂亮。”
“好像是白副队长的女朋友,我见过照片。”
白歌正跑得兴起,听到队伍里有人小声说话,回头刚想发火,却看到陆芳菲正大步跑在他的身后,训斥的话生生从嘴边咽了下去。
“你怎么来了?”
陆芳菲瞪了他一眼,脚下毫不放松,撅着
“我正在带着战士们训练呢,你来不是捣乱嘛。”
战歌听见主人说话,回头看到陆芳菲,立刻停在路边,冲着她讨好地叫了起来。白歌摆摆手,指着前方下达命令,“冲!”战歌这才回头,又向前冲去。
“我来就是捣乱?我跟你一起训练不行啊?你牛什么啊?刚调职就看不起人了?”陆芳菲没好气地说,“你不去我那,过周末我还不能到你这儿来看看?”陆芳菲边跑边质问白歌,声音又大又尖,队伍中传来一阵低沉的笑声。
白歌回头看了看队伍,低声对陆芳菲说,“我的姑奶奶,你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这么多人……”
“这么多人怎么了?我还……”
陆芳菲没说完,忽然从中队营区中传来刺耳的警报声。白歌眼睛一亮,“好啊!又有活干了!”他回头大喊,“冲刺回营,有紧急任务。”他猛地加速,甩开大步,向山坡后的中队大门冲去。
队伍顿时加快了速度,战士们嗷嗷叫着,纷纷从陆芳菲的身边冲过。
陆芳菲一声不吭,卷起袖口,跟着队伍向前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