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0点30分,昆明警犬基地主任白正林大校穿着发白的制式衬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正对着电脑屏幕五指飞舞,他的办公桌上放着几本外军训练警犬的资料书,一杯热茶在橘黄色的灯光下升起缕缕白烟。年近五十的他保养得很好,两鬓没有一丝白发,坚毅的国字脸上,一双沧桑睿智的眼睛炯炯有神,眼角微微布着皱纹。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忽然响起,白正林低头看了看座机的屏幕,立刻拿起电话。

“爸……”白歌刚在电话那端说了一个字就被白正林打断了。

“找我有事?”

“没有……”

“没有那我放电话了,现在忙。”

“有!有!爸,你千万别放电话。”白歌想起来,自从军校毕业后,他这是第一次给父亲打电话,父子俩人已经冷战了三个多月了,起因是一个女孩,白歌的女友兼战友,现任云南武警总队女子特警队的中尉排长陆芳菲。

“又是你和小陆的事儿?再告诉你一次,你妈绝对不同意,一个女特警,整天风吹日晒打打杀杀的,能娶回家做老婆吗?再说你现在也是特警,将来结婚生孩子谁来照顾……”白歌在那边将电话举得离耳朵远远的,半分钟以后,他小心翼翼地端着电话说,“爸,您说的我都明白了,这次不是为小陆,而是为小狗。”

“什么?刚毕业没几天你又找了个小‘苟’?你小子动作够快啊,姑娘怎么样?哪的人?干什么的?得先过我这关才行啊!”白正林以为儿子另有新欢,顿时口气缓和下来。

白歌哭笑不得,忙说,“您误会了,不是人,是只小狗!”

“小狗也比那个小陆……恩?是狗?”白正林忽然醒悟“狗”不是人,他马上刹车,改口问,“是什么犬?”训犬的人都有一个习惯,从来不将犬叫做狗,他们觉得这是对犬的贬义词,这一点上白正林也不例外。

白歌在电话里一五一十地把小野狗的故事讲了一遍。他最后对父亲强调,“我需要您的支持和帮助。”

白正林漫不经心地回答,“一只野犬嘛,在狼窝里长大也没什么希奇,喝过狼奶力气可能大了几分。不过你确实不应该将它带回警犬班,这是部队的条令条例,我帮不了你这个忙。”

白歌早预料到会父亲会这样拒绝自己,他也漫不经心地说,“恩,既然这样,那我现在问问小陆,不行把小犬转移到她那里。”

“你别再和她接触了!”白正林几乎用命令的语气对儿子说,“你知道你妈在我面前哭了多少次?那姑娘晒得比你还黑,特警的工作又危险又辛苦,你自己非要当不说,还要娶个特警做老婆,你妈帮你介绍的哪个不比她强?你就不能找个看得过眼的?”

白歌将早已准备好的话拍了出来,“爸,我要是能养这条犬,我就答应你,不娶陆芳菲!”

白正林脑海里浮现出儿子英俊挺拔的样子,一口答应,“好!小歌,只要你不娶陆芳菲,十条犬我都让你养!但是有一点,得先给把犬送到我这里做身体检测!”

白歌高兴得大喊,“Thank you s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