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步森觉得呆在刘春红家里让他不舒服,不是他对刘春红有所怀疑,只是和她住在一起时,陈步森会想起冷薇。这种滋味并不好受。他不可能和冷薇有什么关糸,但他仍然觉得和刘春红同床共枕,对冷薇就是一种背叛。这是很奇怪的一种感觉。

陈步森瞅了一个空,趁刘春红洗澡的时候溜出了她的家。他在大街上无处可去,手中捏着那笔钱,但是他已定意一个子儿也不动它。但现在陈步森需要钱,如果他想逃到外地,就需要一笔钱作路费。他想到了表姐周玲。

陈步森朝表姐家走去,准备向她借点儿钱。

正好周玲和她丈夫陈三木都在家。陈三木很奇怪地比过去显得热情,给陈步森泡了茶。陈步森看出他们好像在闹别扭,陈三木是没人说话,所以找他说话以避免尴尬。他说,步森啊,你表姐老叫我呢要信主,我不信她就不高兴。依我看哪,你倒是很需要信主。周玲说,你瞧你说的什么话?为什么你叫别人信,可是你自己不信呢?好的东西为什么只让别人享用,自己不用?陈三木欠欠身体,说,我有办法回答你这个问题,我现在就告诉你我为什么不用信?步森从小到大,等于无父无母,所以难免干些不好的事,为什么呢?归根结底就是没有教育嘛。他知识缺乏,不明白这个社会的规范在哪里。圣经是一本通俗读物,谁都能看懂,步森有空读读也许能改变他,也让他没有时间做那些偷鸡摸狗的事;可是我就不同了,你不至于把我和步森相提并论吧?我这样说没有贬低他的意思,但这种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嘛,我怎么说也是一个大学教授,你就是叫步森自己说,他敢说我和他一样吗?可是你呢?还是我老婆,从来不给我应有的尊严。我告诉你,我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精研儒学,涉猎佛道诸论,对基督教也接触不少,可是你每每把我当无知小儿,怎么能取信于我呢?其实我对基督教没有恶感,不然我怎么会叫步森去信教呢?他是早信早好,早信就早放下屠刀。这时周玲说,你别这样说步森,他可没杀过人啊。陈三木说,今天不出事明天就出事。他信了能改变行为不犯罪。可是我呢?我犯过什么罪?我从小到大没有偷过人一针一钱,跟你结婚后我主动骂过你吗?我动过你一个手指头吗?没有。说我有罪是不公平的。我也不见得非要去信基督教,因为我是个文化学者,我有自己的一套道德法则,可以约束自己。步森啊,你说呢?

当然,姐夫怎么会跟我一样呢。陈步森说,我是无业游民,姐夫是著名的教授……可是我今天来,是有事找你们的。陈三木说,你有什么事尽管说。陈步森说,我准备好好找个工作,所以我想到深圳去,需要借些钱垫巴垫巴。周玲兴奋地说,你说的是真的吗?我太高兴了。陈步森说,我想去找个工作,不想玩儿了。周玲握着他的手,说,你要多少钱你说。陈步森说,几千块钱吧。陈三木一听皱眉头了,他说,慢慢慢,步森啊,你说的是真话吗?陈步森不吭声了,他知道陈三木一说话,借钱的事可能就泡汤了。周玲突然火起,冲陈三木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步森虽说没个正经工作,但他是有志气的人,他向我们借过几次钱?没有嘛。他刚开口你就这样不相信人家。陈三木说,我是怕他又把不住自己,这是为他好嘛。陈步森站起来说,你们有难处,我就不借了。陈三木站起来拦住他,说,不是这个意思,步森你不要误会,我是为你好,要不这样好了,你先拿一千块去,不够我们再寄给你。陈步森没说话。周玲说,就两千吧。跟我来。

她把陈步森带进房间,却塞了四千块给他,说,步森,你可要好好花这钱,我知道你不爱借钱,你既然开口,我相信你是想改了,但你可要争气,别让你姐夫笑话。陈步森推辞,我还是拿两千好了,可能是我花钱太大手大脚,习惯了,所以叫多了,我真的从现在开始,手头得紧点儿。说着他塞了两千回表姐手里,周玲拿着钱,突然间想流泪,说,步森,你真的变了。陈三木推开门,说,两千,差不多。要好好花这钱啊,步森。

拿了钱,陈步森忽然问了一句,表姐,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陈三木说,你问我好了,她不懂。陈步森说,我想弄明白,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可做可不做的,什么事是绝对不可以做的?周玲说你问的什么意思?陈步森说,我以前不清楚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以做,想到哪儿干到哪儿,现在我想了解一下。陈三木对周玲说,你们不是有十诫吗?我来背给你听,上帝颁布十诫:第一,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关于这个嘛,任何宗教都不喜欢人拜别的神,不奇怪。第二,不可拜偶像;我这个人从来不相信泥巴做的东西。第三,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不可妄称?就是随随便便地信什么,所以我信不信主,周玲你不要逼我,你逼我,就让我妄称他的名了。第四,当守安息日;这是宗教仪式,我历来怀疑仪式的效用。第五,要孝敬父母;这一条我实行得最好,我年年往父母家寄钱,还给他们装了空调。第六,不可杀人;我相信步森,你应该没杀过人吧?这里说不要杀人,其实并没什么约束力,不敢杀人不是因为有十诫,是因为你杀人法律就要把你枪毙,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除非你躲藏上一辈子,有可能吗?第七,不可奸淫;这我不知道步森你干过没有,关于这一点要区别对待,婚外恋不能一棍子打死,原来的婚姻如果没有爱情,难道不允许人家追求真正的爱情吗?第八,不可偷盗;这一点步森啊,你就栽在这里。自从你十二岁那年在我和你表姐的婚礼上偷了一个钱包,我就想,这孩子完了。第九,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你有吗?就是不能骗人。第十,不可贪恋别人的房屋和妻子。关于这一点,跟偷东西差不多,没有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