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和监督官等人

K在一天早上醒来被困在自己的房间里。法派来了几个对他进行启蒙的使者。这几个人以冷酷的面貌出现,捍卫着法的尊严;他们傲慢已极,绝不通融,逼着K接受目前的处境。但这只是K最初的感觉。如果我们再深入地探讨一下,就会发现,从事情的初始,就有很多暧昧之处。也就是说,法并不是像他的使者宣称的那样铁板一块,而是十分暧昧的,这种暧昧里深藏着法的最终意图。

看守起先说得十分吓人:他被捕了,只能呆在自己的房里不动,早餐也要由他们给他送;任何身份证件对他的案子都无济于事,他除了老老实实地集中注意力考虑自己的案于外,什么也不能做。假如K相信了看守的话,后面的戏就没有了。K理所当然地不相信看守的话,他一意孤行破坏原则,只因为原则太荒谬。不过他又不是绝对不相信看守的话,在他内心深处还是害怕惩罚的,所以他的行为总是留有充分的余地;他不敢把路堵死,他的潜意识里已隐约地感到了这种特殊的法律的存在。同样,看守也并不像他们自己说的那样坚持原则,他们并不要盯住K不放,而是采取比较宽松优待的看守方式。他们这样做或许也是为了给K留有余地?为了不把他的路堵死?或许竟是为了看K的好戏?既然法是那样可怕,为什么他们在看守K时又如此随随便便呢?

看守们的奇怪态度就是法的态度,铁面无私的表情暗示的是挑逗,挑逗暗示的是铁面无私。K当然立刻感到了这种暧昧性,于是自己也立刻变得暧昧起来,既害怕法,服从法,又时时不忘违反法,向法挑战。外部和内部的两个审判过程就同时开始向前演进了。

接下去便是同监督官相遇。监督官比看守们更严肃。K在被叫去见他时甚至必须要穿一身庄严的黑衣服,在他面前也不能坐,只能站着说话。可是他在审问K时玩桌上的火柴盒,对K的申辩爱听不听的。当然他的行为并不影响法的严肃性,K也绝对不会因为监督官的这种态度有所侥幸。被他的态度所激怒的K又受到对面街上三个邻居的刺激,出于火爆的脾气就要同刚刚隐约意识到的法较量一下了,他想抹杀法的存在。这时看在眼里的监督官就说话了,他斩钉截铁地告诉他:法是抹杀不了的。他的声明使得K体内隐蔽的那个自我抬头了,K碰在法的铁壁上,主动屈服了。当然屈服是暂时的。监督官降服了K之后,马上又给了K一种优待。原来法根本不是要真正逮捕他,把他关起来;原来早上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做做样子的。监督官告诉他可以自由行动了。他甚至早有准备,还派了三个银行职员陪K去银行工作,免得K因为迟到而引人注意。他这种别有用心的体贴又同他刚才的强硬形成对照。他并且告诉K:他的日常生活一切照旧。是啊,一切照旧,法离不开生活。但与此同时,一切又完全不同了,变化的只是人内心深处的东西,是人的眼光,人的感觉。这就是法的奥秘。监督官的审讯是为了教会K幽默的机密,这是人间最高的机密。遗憾的是,表演幽默者不能在同时意识到幽默,这大概是K作为表演者的先决条件。说到底还是这种幽默太严肃太认真了。人必须先在绝望中挣扎,然后才能在意识里(或潜意识里)嘲笑这种挣扎,否则幽默便失去根基了。由于法的这种安排,K一直到最后也没有学会这种幽默。监督官与K的较量不就是K内心那两个自我之间的较量吗?谁会是赢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战火已经点燃了。

二、房东太太

K必须向房东太太作个交待。为什么?有谁逼他了吗?K的动机不能往里面追究,硬要追究的话恐怕只能说他在默认中向法屈服,而他自己却认为此举是要抹去事件的痕迹,也就是抹杀法的存在。这又回到了他的老矛盾上。处在法的掌握中的K被这样的矛盾心情撕扯着,怎不似惊似乍,鬼使神差!房东太太当然没有使他的愿望落空(如果他从理性上知道自己的真实愿望是什么的话)。经过那样一场半是误解,半是下意识里的追求的谈话之后,K被她彻底拖下了水。这种事谁能断定呢?完全可能是K自己要下水!是他自己主动找房东太太讨论早上的事件。他憋不住了,一定要把他内心的矛盾对一位老年妇女倾诉。谁知道他这样做是不是为了谋求某种快感呢?尔后他又出于隐秘的嫉妒心带头挑起对毕斯特纳小姐的不满;而当房东太太果真大肆诽谤毕小姐时,他又装好人对房东太太大发脾气。他心里到底有什么鬼呢?他是来忏悔的,可是一边忏悔,一边又在犯罪,就好像仟侮是犯罪的借口一样。他卑鄙地将房东太太关在门外的举动,也许就是当初他找她诉说的初衷?要知道这一关门的罪行使法的存在又一次得到了确立。房东太太真不愧为幽默大师,幽默得K见了她就害怕,觉得她实在难缠。世界上什么东西最难缠?灵魂黑暗深处那个鬼精灵最难缠。K躲得了房东太太,躲不了自己的灵魂。况且,K究竟是要躲它还是要找它,也是难以断定的。一切都是似是而非,说不清道不明的。然而从房东太太一本正经的、甚至痛苦的表情来看,她又不像是在有意识地幽默。那么到底谁在幽默呢?房里只有两个人。应该说是不能出场的法在幽默。房东太太也是在表演幽默,或者说她在促使K意识到幽默。她和监督官承担着同一项任务。怪就怪在这种可怕的幽默不是为了消除K的反抗意志,倒是为了维持他的反抗活力。每幽默一次,反抗的情绪就愈加强烈。体内的怪物到底是要否定生存的意义,还是要肯定它呢?里面的戏和外部的戏是如何受制于同一个导演的呢?困惑的K又进入了第三幕,即同毕斯特纳小姐交手。他在第三幕里的表演令人啼笑皆非。

三、毕斯特纳小姐

仍然是鬼使神差。明明房东太太已经让他看过了毕小姐的房间,从当时看到的情况来看一切都回归到了原样,K根本用不着再向她道歉,但是心里有鬼的K还是顽固地要等她回来,他想同她谈谈。谈什么?显然是要谈他心里的鬼,而不是真的要道歉,道歉只是个幌子罢了。他在焦急中等来了姑娘,一个非同一般的、明白底细的姑娘,一个最能洞悉他的欲求和嗜好的姑娘。毕小姐的每一句话都似乎是种挑逗。她要让好斗的K毫无保留地袒露出矛盾,她要让他纠缠不清,陷入不不可收拾的境地。而看起来,她又的确是无辜的。她当然不能对K的沦陷负责,明白底细并不是她的错。一个自己要往泥潭里跳的人,旁人对他当然没有责任。原来K是自己一味下意识地要沉沦,而且他的举动给他带来那么些隐秘的快感!他迫不及待,一心要重温早上的事件。他在毕小姐这个灵敏的旁观者面前再现了早上的情景,从否定法的初衷出发,进一步地证实了法的存在。又因为这违反初衷的证实,因为表演过程中犯罪感的加强,他变得玩世不恭,变得破罐子破摔,因而一不做二不休,痛快淋漓地亵渎起法来。来自下意识的动力让他犯下弥天大罪,从而实现了法的意志。可以说,从头至尾K的举动都是暧昧的,异想天开的,自相矛盾的。每次他产生一个愿望,其行动就同那个愿望相修,行动的结果就同那个愿望相反。而他到底要达到什么目的是很难理解的,就连自己也搞不清。一开始似乎是要道歉,当道歉的理由成立时却又没有道歉;相反念念不忘的是要在毕小姐面前演戏,演完了戏又胡缠蛮搅,还趁机要流氓占毕小姐的便宜。罪行就同滚雪球似地增加着。我们不由得要感叹:这样的幽默可不是一般人承受得起的,人心深处的黑匣子谁个又有胆量去打开它!为什么说K实现了法的意志呢?因为法为罪所吸引;要让K意识到法,只有让他亲自犯罪。黑匣子就这样打开了,邪恶的能量浪滚而出,那个清醒的自我暂时靠边站,且让他做一回混世魔王,再留待以后来沉痛反省——反正,法是不会放过坏人的。毕小姐是谁?一个尤物,邪恶本能的激发者,或者说法派来的密探。这种人正好投合了K的本性,她同磁石一样吸引着K;正通过她与法建立起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一直到K灭亡的前夕还在主宰着他。毕小姐同谁默契地配合演出呢?还是那个不出场的法,或者说K心里的鬼怪。那家伙终究不可战胜,所以这一幕又有点类似引蛇出洞。

整个第一章是内心矛盾慢慢展开的过程。投影的形式为K与看守、监督官、房东、毕小姐等人的冲突。在冲突中K第一次为法所钳制,又为摆脱法而挣扎。这种外部审判反过来又成为内心审判的观照,层次分明,逻辑清晰,将我们带往一个立体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