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在走向刑场之前与神父的谈话等于是对他短短一生的一个总结。在教堂里,神父告诫K不要再欺骗自己,并说他一直在欺骗自己,然后神父就给K讲了那个关于乡下人的寓言,并与他讨论了对这个寓言的几种可能的解释。教堂沉没在黑暗中,神父的暗示既模糊又清晰,K在完全的绝望中抱怨说:“谎言构成了世界的秩序。”

其实神父也是矛盾的,他既不说看门人欺骗了乡下人,也不说他没欺骗乡下人,在整个谈话中他只是在谈论自己的困惑。神父的分析是想说明,既然欺骗是一种必要,是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一切都以它为前提,也就谈不上是欺骗了。看门人通过一些小小的举动和话语使乡下人滋生出许多希望,直到最后仍然给他一种假象的安慰,这是很正常的;乡下人受到了欺骗,那是他自己的问题,他愿意相信想象中的可能性,愿意在这种幻想中等待、度过一生,他与法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得以成立。精神世界与个体之间关系的普遍秩序从来就是这样构成的。可为什么神父要告诫K呢?这只能说明神父内心的矛盾,就像看门人内心也有矛盾一样。这种矛盾态度用K的世俗眼光来看可以称之为谎言。谎言不是出自任何个体的意志,而只不过是世界的一种先验的“缺陷”。K的案例是这个寓言的最精彩的实现。

K精神觉醒的那天早上,法就开始了对他的清算,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抽掉他赖以在世俗中生存的基础——职位和身分。K出于求生的本能自然要反抗,可惜在无比冷酷的法面前,唯一可行的反抗形式就是自欺。于是,自欺就和自审同时开始了。K这种对法既拒绝又接受的态度与神父的要求也是一致的,神父要求他意识到法,他意识到了,只是仍然消除不了陌生感。

K被捕的那天夜里,与房东太太之间有一场精彩的对话,这场对话预示了K后来的全部处境。在他俩的对话当中,作为有身分的房客,K竭力想通过自欺,也通过房东太太的证实来抹去早上所发生的重大事件,他要从房东太太口里得到令他放心的答案。与书中除了K之外的所有人物一样,房东太太也是知情人,她知道那种特殊法律的存在(只是认为没必要去搞清),也知道K目前处境的暧昧和不可逆转。出于对K的关怀,她用同情的口气劝K不要对自己被捕的事耿耿于怀——一位见多识广的老年妇女的忠告。K要的不是这种忠告,K想要求房东太太与他一道参加他的自欺,一道来忘掉早上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当时房东太太躲在门后观看)。K的要求是房东太太做不到的,这两个人的思维在相反的逻辑上运行。不论K认为自己的解释是多么的有力,自己的品格是多么的正直,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是多么的卑鄙,在房东太太听来仍是莫名其妙,就像她的耳朵出了毛病似的。世俗的逻辑只属于K个人,他身旁所有的人都遵循法的逻辑思考。房东太太不但在这一点上令他完全失望,接着又对他说出许多有失身分的闲话,将K这位听者的身分也搞得不伦不类的,直到敏感的K大发脾气。房东太太是很有意思的,在她那种认真劲后面隐藏了幕后者对K的调戏和嘲弄。银行高级职员的身分有什么用?不照样想说不体面的话,想干下流的勾当吗?K到底想坚持什么呢?K的第一次操守上的全盘崩溃是那天夜里那场拙劣的表演。表演及表演后的劣行使K本性中下流的一面暴露无遗,使他拥有的优越性化为乌有。正如看守提醒他的那样:“您今后会体会到的。”眼睛上蒙着布的K当然没去深入思考这一切。

意识到法的过程就是进一步觉醒的过程,一个又长又艰巨的过程。在案情发展中,生命与法对K产生二律背反的作用,他处在尴尬的妥协中,自欺是使这妥协延续下去的秘密武器。每次K用他的所谓的优越性来反抗法,就会有执法人教导他:反抗是没有用的,大声嚷嚷也是没有用的,捉摸法庭的意图也是捉摸不到的,还不如多想想自己(一生中到底犯了哪些罪)。当然法并不鼓励自暴自弃,比如监督法官就对他说:“当然,这并不是说您应当放弃希望。”执法人的潜台词也可以理解成:“反抗下去吧,捉摸下去吧,这样您就会更深刻地体会到法的无边的威力,当然这体会也是没有用的,有用与无用的判断是世俗的判断,您只要活下去就成。”按照法的逻辑,K长期以来认为如此宝贵的生活毫无意义。K畏惧法,崇拜法,又不可能抛弃生活,当然就只能在自欺中挨一天算一大。即使他决心改过自新,也不知道具体该如何着手,那“过”在哪里。他无法可循,法律“只存在于你们(执法人)的头脑中。”

清算是不留情面的,法律就像一个入侵的暴徒,剥去了K所有的衣裳,随随便便地将他称之为“房屋油漆匠”。当K在法庭上强调自己是一家大银行的首席业务助理时,周围的人狂笑得喘不过气来。的确,与这铁一般的法相比,K的软弱的辩护就如同痴人说梦!举的那些他自己认为雄辩的例子又是多么的幼稚可笑2若不是血气方刚,冲昏了头脑,他怎敢当庭作出那样拙劣的长篇辩解,那种既丢丑又毁了自己前途的辩解呢?谁要听他这些毫无意义的横蛮无礼的话?一个人怎么能无知到这种程度?法官不耐烦地在椅子上蹭来蹭去,下面的人们议论纷纷,而K居然自我感觉很好。直到最后法官提醒他:“今天你放弃了一次审讯将对被捕者肯定会带来的全部好处”时,他还在大声讥笑,完全是执迷不悟。人类身上几千年来遗留下来的惰性是多么他顽固!这情性裹住人的身体,使他们不会因袒露而直接受到法律那利剑一般的光芒的直接伤害,使生命得以延续。

自欺发展到后来干脆变成了白日梦。例如大学生抢走了他的女人,他第一次承认了自己明白无误的失败时,他马上在脑子里设想出一个最可笑的场面:这个大学生,这个白痴,跪在他从前的情人面前求爱。在这种场面里,他要比这些蔑视他的人优越一千倍。可惜的是,事物每次都朝着他设想的反面发展。不过就是朝反面发展,也还是阻挡不了他那无穷无尽的白日梦。不自量力的较量终究是较量。说不定这正是法所要求于K的呢。法不是要毁灭个体,也不会真正为难被告,反而保护被告,让被告有种虚幻的自由感。K因此可以不断犯规(出于本能,也出于报复)而不受惩,也可以受了小小的惩罚后胡思乱想一气,在幻想中取胜。女看护告诉K,他的错误只在于他太倔强,她这话的意思不像批评倒像欣赏,或许可以说二者兼而有之吧。难道不正是K的这种倔强,这种梦想的能力使得女看护情不自禁地爱上了他吗?被审判的被告的魅力就体现在此。

法终于胜利了,K与两个打手组成一个无生命的整体朝屠场迈步。他还利用最后的力气反抗了一下,在最后的自欺意识指引下选择了毕斯特纳小姐消失的方向作为前进的目标,接着就用身体向自己说出了必然的结果。临终前远方出现的那模糊、细瘦的身影就是从灵魂中释放出去的精灵,那身影渐渐升腾、消散,与那无边的、看不见的法融为一体。

法的逻辑毫无疑问不可动摇,但它无法抗拒一个想要活下去的人。逻辑只能在妥协中得以实现。对于K来说,颠倒逻辑的体验具有某种英雄主义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