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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都存放在一只小小的樟木箱子里。

鲰荛从这只特制的小樟木箱里取那些材料的时候,特地还戴了一副雪白的纱手套。小樟木箱里存放的是“洪兴泰”时期重要账簿二百六十八本。有十来本放在箱子底部,让水润湿过。有七八本是空白的。大部分都有虫蛀的洞眼。让谭宗三惊奇的是,有人在他之前,已仔细翻阅过这批账本。其中有四分之一的账簿上都留有此人的批语。这部分账簿恰恰是“洪兴泰”摆脱“红铜工”劳作地位、初创坊店、渐趋发达而最后又突然破产、不得不离开上海这个大转折时期的记录。此公在这部分账簿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说明他是个内行。从批语的内容看,还可看出此公好像也是要从中寻找谭家的什么奥秘……这人是谁?肯定不是谭雪俦。字迹不对。也不是谭雪俦的父亲、谭老先生。更不会是年代更久远的谭老老先生。因为所有的批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没有被水洞没有被虫蛀。即便写在被水洞过的页面上,墨色也是鲜亮的,字迹也是清晰的。至于那些写在被虫蛀过的页面上的,那就更明显了:都是着意绕开了避过了那些蛀洞写的。看批语的用语造句习惯、行文口气和所提及的一些发生在当代的经济事例来看,更说明,此公必是个近人。是在这批账簿被水涸虫蛀后很久,才来批注这批账簿的。

当然,谭宗三一猜就猜到,此公就是经易门。

经易门认真研究过谭家的历史?认真研究过这位洪兴泰?为什么?谭宗三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他现在急于知道这二百多本账簿对搞清这位洪兴泰到底起什么作用。他掸了排沾在袖子管上的一点灰土,问。

当然有用场。鲰荛答道。

啥用场?

大用场。

啥等样的大用场?

侬所想弄清的问题,基本上都可以从这几百本账簿里寻到答案。

是(口伐)?快讲。

首先,现在可以认定洪兴泰是破产以后才离开上海的。

破产之前,他手里已经有多少资产额?

按规银算,大约三百万两。

三百万?侬不要搞错(口伐)!侬讲过他刚到上海来混日子的时候,只不过是个穷哈哈的“红铜工”!

“三百万”是从账上查出来的。不是我瞎讲的。

这一点……跟他最后能活过五十二岁有啥关系?

应该讲一点都没有关系。谭家后来的几个当家人所拥有的资产,都大大超过这个数。但他们照样没有活过五十二岁。

从账簿上能看出他到底活到几岁?

大概是六十七岁。

何以见得?

最后一本账簿的最后一笔账记了为他做丧事的开支情况……

他自己记自己的丧事开支?!见侬大头鬼!

我又没有讲这笔账是他自己记的。但记这笔账的人最后落款时写下了当年的年号。由此可推算,他享年六十七岁。

最后为他办这场丧事,一共花了多少银子?

一塌刮子花了三两多银子。

三两多?一个拥有三百万家产的人,办丧事只花了三两银子。侬是不是搞错人头了!

的确只有三两多。其中一两八钱还是向人家借的。当时他的确已经变得老穷老穷了。他离开上海的时候还欠了一屁股债。从各方面汇总过来的情况看,这位洪兴兄好像还是被人赶出上海的。离开上海前后,他在同行同帮同乡当中可以讲已经信誉扫地。被大家一致认为是一个人品相当不好的人。

他居然活了六十七岁?

是的。

这……怎么让人理解呢?一个人品相当不好的人,反而活过了五十二岁?

……

现在我们暂且不去细表他们如何往下议论的,也略去他们对这二百多本账簿、近五万个数据的分析判断综合推理存疑追踪提取精髓的过程,先来判明一下这“旧账簿”到底能不能拿来作历史考证的依据?假如能作依据,又能发挥多大的作用?一九三六年有人在上海《大晚报》上这样论述:“账簿中的记录无非是零零碎碎的日用账,用过以后不是搁置着听其霉烂虫蛀,便是视为废物抛进字纸篓,任何人未曾注意到这种簿籍的重要性。实则,旧账簿尽有文献的价值,也足以和其他的古藉互相媲美……府志、县志,以及各种记事都记的比较巨大而重要的事情,至于家庭琐碎情形和他个人的嗜好等便可从旧账簿中考察出来……”这位先生本人就只靠了两本旧书摊上所得的账簿,写出万余字清末上海县一位知县的生活考。不仅考据出当时县署衙门内生活的种种、知县大人的社交婚姻状况、官场陋习,甚至考察出该知县大人患有“小肠气的毛病”,还考证出“老爷他会抽鸦片,又爱喝高粱酒;虽然有时也喝五加皮或外国的香槟酒,但高粱的消费却大为可观。统计在任三十五个月中共买二十八坛高粱,另外还有人送了四坛。那时一坛足装四十多斤,三十二坛约有一千三百多斤,平均每天怕要喝一斤五六两的样子。”这位知县大人还“宰过两回鹿,一回麋鹿,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老太太宰的,那就不可考了。”(摘自由柳亚子叶恭绰两先生作序的《上海研究资料》一九八四年上海书店版五二八、五二九、五三一、五三二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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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这一夜,谭宗三在灯下守着这二百多本旧账簿,一直没有睡觉。睡不着。

132

洪兴泰离开上海的前一天,整整在外滩踯躅了大半夜。走?还是不走?留?还是不留?他甚至想到过跳黄浦。一纵身。扑通一响。一了百了。百了一了。不要再跟他们狗皮倒灶勒煞吊死了。就像大弄堂对过学红帮裁缝的那个北方侉子经常讲的那样:操,死又能把老子咋的?告诉侬,老子在北方已经留了根儿了(指他那三个儿子)。这时洪兴泰想,其实我也已经有了儿子。但(光有儿子算个啥嘛!要是做不出别的事,只不过多一根撒尿的管子而已,几十年后也只不过为这世界多增一只坟墩头一堆臭皮肉!!而已。而已。他用自己一只大而有力的手紧紧抓住四方码头大门口那根煤气灯灯柱。煤气灯那幽蓝昏暗的灯光并不能告诉他此时此刻拴泊在四方码头上的那只驳船为什么久久摇晃不停。

到上海那年他二十岁。有人说他是杀了他那位十八岁的“家主婆”后,逃出来的。真是笑话至极。她的确是死在我手里的,但不是“杀”的。十五岁我从只种大麦养麦山芋蚕豆的乡下跑到十八里外的县城。在城关南市梢一家木行里当了一名小伙计。木行临河。它必须临河。装卸木头方便。它所需要的各种各样长的短的粗的细的木头,或者结成木排,或者捆在几十丈长的沙船上,从长江进芬河。从芗河进县城。那片芦苇统统割干净。弯弯曲曲的木排才能停靠在木行后门口。两岸蚕豆花开紫英英。紫盈盈。永远忘不了的是夏日的夜晚,那田野里蒸制薄荷油的一个个大锅大灶一个个烟火线绕。赤膊大汉慢慢吞吞唱山歌。大脚踏在小脚上。在木行里做到十八岁,刚刚满师,他上了船。那是一条经常停在木行后门口的芦篷船。船上人翻制修补铜吊铜勺铜脚炉铜烛台铜的汤婆子……夏天它悄悄地撑走。西北风刚刚刮过来,它又悄悄地撑回来了。只靠它那一点小小化铜炉(土制坩埚)里杏黄的小火苗还养不活全家人,有时还要靠做许多的麦芽糖出去叫卖赚点油盐钱。十六岁的她抱起一大团粘搭搭的麦芽糖向一根木桩上扔去。拉回来。再扔。再拉回来。这样才能把麦芽糖内全部的韧性都启发出来。几十几百次地扔和拉,汗水就这样湿透了她脊背上那件补过的花布衫。第一次帮她扔麦芽糖时,他就趁机摸了她。他没法制止自己心里的那种涌动。就像他没法制止自己渴望从大麦地走向县城,又从稳定的木行雇员生涯里跳出来走向这条整日摇晃不定的小木船。他心里总在涌动什么。当天晚上她父亲就把后舱那块有被褥的铺位让给了他和她。他把她蒙进那条蓝花老布面被子里,不容她作任何挣扎,尔后脱光了她。当时他还不懂她为什么会抖得那么厉害,一面紧紧地抱住他,一面却哭个不停。这样的哭泣后来又发生过两次。一次是在她父亲死的当天,另一次发生在办完丧事的一个月后。他不管她怎么哀求苦恼,也一定要卖掉这条小木船带她一道去上海。他已经烦透了在几个县城小镇之间来回摇晃。但那天晚上他还是不懂她为什么要哭得那么厉害那么持久。我带你到上海去!不是要把你卖进窑子!我满可以把你一个人扔在乡下,自己一个人轻轻松松去上海。但我舍不得你。懂吗?我要你!懂吗?但她还是哭。他愤怒了,抡起一根铁棒向那个化铜炉砸去。他甚至还想要砸碎这条破船。化铜炉上方的小搁板上敬供着她阿爸的灵位。铁棒抡得稍嫌高了一点,一跷头把那块神圣的灵牌捎带上了。于是灵位牌飞了起来。于是她惊叫一声扑过去,在半空中接住灵牌,连人带牌一起跌倒在化铜炉上。说时迟那时快,人到铁棒头跟着也抡到。她来不及躲闪也不知道要躲闪,一铁棒本来是去砸化铜炉的,这一刻却闷闷地砸在了她后脑勺上。从二十岁到六十七岁,他为自己整整辩护了四十七年。我没有杀她。我是喜欢她的……我是真正喜欢她的……

洪兴泰用一具草编的棺材收殓了她,应付了保甲的纠缠,他还买了一只擦刮里新(崭新)的小皮箱拎在手里。把岳父留下来的那点铜条铜片换了一双半新不旧的皮鞋,把才一岁的女儿托给了嫂子,几天后去了上海。几年后阿哥死了。阿嫂带着他的女儿到上海来找他。他娶了自己的嫂子,又不等女儿长到十四岁,强令女儿嫁回乡下,替他看守阿哥留下来的那一间房子和一亩半菜地。阿嫂为他生了一个儿子。满月后第一次来月经,落水得了个毛病,以后再不能为他生小人。刚开始他去撑船,也做过木工生活,揽不着生活的时候,也往沙船上卖土。(沙船走海路,空船行驶遭遇大风浪,便可能翻船,所以,事先就得装土压舱。)卖土,当然是无本生意。主要是在卖自己的力气。血汗。一担土一百五六十斤。从天亮挑到天黑。肩头的两块肉疙瘩就是这样挑起来的。后来也帮砌房子的人做小工。后来做高档家具卖给外国赤佬。多少年来中国“大好佬”(有钱有势的人)都喜欢深色家具。红木乌木铁梨木。用到枣木榆木,外头就要涂四十遍(至少也要二十五遍)深色“擦漆”。有谁看到过有浅颜色的仿明家具吗?没有。合身分合风水,只有深颜色才显得稳重。但他偏偏把家具都漆成浅颜色。因为他打听到外国人喜欢浅颜色比如奶油色。米色。象牙色。这样他开始赚到第一笔大钱。有了自己的两间平房。买点老酒吃萝卜干,吃从乡下带出来的蚕豆、腌小鱼。日逐地在上海西北角里他的细木工生活出了名。刚办起来的圣约翰大学小教堂里的本堂神甫请他去修圣器。他去了,精心做了一个月零七天。一分工钱都不收人家的。只要求这位本堂神甫把他介绍到小北门一家“天主教徒”开的铜器作去做学徒。他看中了“红铜工”这个行档。他再次向往船。再次要把生意做到船上去。但这次他瞄准的不是“小破木船”,而是外国人开的豪华邮船和铁壳子火轮。快轮。他相信眼前这条貌似粘滞的黄浦江,最终会给他带来好运。

做这一切之前,他想跟阿嫂商量。阿嫂说,我不懂。侬自己拿主意。他说,我晓得自己拿主意,但我想跟侬商量。我想跟你讲讲心里话。我希望有人跟我讲讲心里话。我一天做到晚。我太吃力了。我希望有人跟我讲讲话。我想听几句肉麻的贴心话。我想听。想听。侬懂(口伐)?懂(口伐)?!!他大吼。把小囡吓得哇哇大哭。阿嫂抱起小囡,送到他面前,说:“侬打。侬打呀。侬这个十三点。B拆开。侬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强盗胚!侬把我娘两个统统打死算了。”他拿起一把铁榔头,“哐”地一声,砸在水缸上,然后就大步走了出去。然后就听见阿嫂在他背后大哭大叫:“侬这个死不掉的,这只水缸又犯着侬啥啦?侬这只猪头三瘟棺材……”

没处说话。没人说话。

经常是这样。他要说话!可没处说话。没人说话。他只得花两个铜板,坐一条小舢板摆渡到浦东。那里有他熟悉的茅草棚。麦田。蚕豆花。可以闻到一阵阵他想吃的成带鱼炖豆腐的味道。沿着田埂,沿着防波堤,沿着破旧的铁匠铺子撒下的煤屑路,对抗着八九级大风,他一直向前走。听着黄浦江水哗啦啦。他一直向前走。一堆堆石头。一只只粪坑。一丛丛芦苇。一片片水塘。一声声野鸭嘎嘎叫。一点点船火悠悠起。他一直走到涨满烂泥的滩头上,一直走到双脚踏进黄浦江水里。左边是待修的大木船。右边是一堆生了锈的大铁锚。灰暗的江水。灰暗的天空。他真想拿起一桶桐油统统浇到自己身上,然后划一根洋火。他要在这黄浦江里点燃一支“人肉蜡烛”。让它火火地冲天烧起。让整条黄浦江江面上统统漂满从他身上熬出来的那种亮晶晶的“人油”。哦,黄浦江,侬为啥不开口跟我讲讲贴心话?侬给那么多人带来那么多的好运,侬今生今世又能给我带来啥呢?

带来啥?

带来啥?

……

在没有租到合适的房子之前,他曾经在四方码头上的一个小铁皮屋里住了好几个月。这个小铁皮房子原先是水警们用来看守码头用的,搭建在一只小木排。小木排拴在码头桩脚上,真的是比一只狗棚大不了多少。连一张单人床也放不进去。原先房子里就只放了一张铁脚台子,一把铁脚凳子。一只脸盆架子。除此以外,便再放不进别的东西,连那只烧开水用的煤油炉都只能放在门外,底下垫了好几块大青砖。房间里的墙壁上原先挂着一个老式的报警器。一个双筒望远镜。房间的外墙上则常年拴着一根长长的竹篙。竹篙头上带着一个尖利的铁钩子。缆桩上还拴着一只小划子。这竹篱和划子都是水警打捞浮尸用的。那时候,经常有人用“跳黄浦”的办法来表示自己的怨恨或绝望。上海人开时也经常喜欢这样讲,侬去呀,黄浦江上又没有加盖头(子),一些帮会里的人也喜欢用“倒插荷花”的办法来惩治那些他们认为必须惩治的人。所谓“倒插荷花”,就是把人捆得结结实实的,嘴里塞满棉丝,背上再压块石头,扑通一声扔进黄浦江里。“荷花”即便“倒插”,总有一天也要上浮。所以,打捞江面上的浮尸,便是水警们一项躲不掉的生活。就是在这个日夜晃动的小屋里,他和他的阿嫂和他的儿子一住多半年。推开经常要锈住的窗户,迎接滚滚而来的朝雾。吹过一阵带有一点煤烟味的凉风。是竖萧横笛花船夜,踢踢沓沓摆渡客。这一段不是人过的日子,却偏偏给他们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也许正是因为难以忘怀吧,两年后,早已跟他搬进平房去住了的阿嫂却跟着一个当时结识的、后来又退了役的水警私奔了。扔下了他的、当然也是她的儿子。而正是这个儿子后来视他为耻辱,联合了家族中其他有力量的人,把自己的“洪”姓,改作了“谭”姓。当然,那已是十年或二十年后的事了。

133

天亮时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陈实给谭宗三送来了那首歌词的文字记录稿。原稿是英文。鲰荛便问:“要我帮侬翻译(口伐)?”谭宗三此时心里正别扭着,听鲰荛这么一问,立即反问:“我这个英国留学生就那么不中用?”昨晚,谭宗三翻来覆去研读那些旧账本,到后半夜才上床;上了床,脑子里仍在翻腾“洪兴泰”,怎么也睡不着。起来又吃了好几次茶,上了好几次卫生间,光着脚在地板上来回走了好长一段时间,总算有了点困意,再上床。可以说刚刚睡着不久,却又被陈实叫醒。难受。只得起床,披件睡袍,从热水瓶里哗哗倒出大半瓶隔夜的热水来洗个脸提提神,又转过身来问陈实,记一首短短的英文歌词,何以要花费这么长的时间。侬的英文程度就真的差到如此地步?陈实说,我的英文程度可能要比你们差一点,但花这么长时间的主要原因是原版上没录清楚,听起来太吃力。“所以我又重录了一遍。”“又重录了一遍?那个神秘的电台又播音了?”谭宗三吃惊,忙放下咖啡杯。“是啊。我开着机器,整整等了四个多钟头,才又等到它。要不哪能(怎么)会到现在才来呢?”陈实做出一副通宵未合眼的样子,朝床上一倒,四肢八叉地狠狠伸了个懒腰。

这次侬听清它到底是哪一家电台了吗?谭宗三追问。

没有。陈实又伸了个懒腰。

它没报自己的台名?

没有。

怎么可能?在重播这首歌以前,它总归要说点什么吧。不能一上来就播歌吧?一点开场白都没有?

开场白有啊。听不清。背景声太杂乱。好像在一个集市上或课堂里或教堂门外,也可能在车站码头。男人女人老人小人。乱哄哄。一点也听不清。

怎么可能这样?

那我怎么知道。

谭宗三拿起记录稿。陈实突然惊叫了一声。那记录稿上的字原都是他手写的,但现在却全变成打字机打的了。纸还是那张纸。字迹却全变了。但从写完的那一刻起,这张纸片从没离开过他。谁能不换纸片只换纸上的字迹?一开始,谭宗三和鲰荛都不相信陈实。但见陈实咬牙切齿发誓,这才半信半疑。经过仔细辨认,这字迹是用一部非常老式但却又非常结实耐用的“奥林匹亚”牌德国打字机打出来的:

《Lie tit be》(《让它去》)。The Beates(披头士。甲壳虫。)1970。England(英国)。

面对这突然的转换,在场的几个人脸色顿时都变白了。“哪能(怎么)一桩事体?侬不要吓我们!”

这时,倒是谭宗三镇静。从掌握了更多的“洪兴泰”的情况后,他的内心正在起着一种为外人暂时还觉察不到的变化。“1970年……真的是1970年。”

“……7……70年?哪能会得(怎么会)是7……70年?”鲰荛惊异。

“阿会是侬家主婆弄松(捉弄)侬?”小红拿过记录稿来细看了一眼。“侬家主婆会打字(口伐)?”

“她当然会打字。”

“侬看看!侬看看!”

“可……她昨天晚上根本就不在家。”

“阿会得(会不会)她回来时,侬正好困着了呢?她就跟侬开了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第一,昨天一整夜我都没合过一眼。没因过一分钟。我太太也……一晚上没回来。第二,我太太从来不用这种老爷打字机。侬不晓得她有多少时髦,恨不得连草纸都要用进口名牌货,哪能(怎么)肯用这种老爷打字机?多少没面子喔!”

“这记录稿一直没离过侬身?”鲰荛沉静地问道。

“没有啊。我是根据草稿用钢笔誊了一遍……”

“确确实实记清楚的?”

“确确实实记清楚的。”

“那张草稿还在不在?”

“当然在。”

“在哪里?”

“在我家里。”

“侬赶快去把它拿来。”

于是乎,由鲰荛陪着,陈实立即驱车再度回到虹口家里。从一堆电器零配件里寻出那张草稿,立即又赶回平沪商场后院。谭宗三迫不及待地问:“哪能(怎么)样?”脸色苍白的二位哆嗦着把取回的那分草稿递给谭宗三。谭宗三接过来一看,霎时间也愣怔住了,那原先被钢笔勾勾改改、圈圈划划、并留下不少墨涂涂的草稿此时也干干净净变成了一分打字机稿。并同样注明了“1970年”的字样。

“真出鬼了。我家里分明就没有这种老式打字机!”陈实惴惴地说。

“不是鬼。是有人要提醒我们……”

“人?什么人?要提醒我们什么?”

“……”

谭宗三没有再回答。只是埋头去用心读这首歌的歌词。

……当我发现自已被深深的烦恼纠缠住的时候,

玛莉姨妈就用她那智慧的语言对我说,让它去。

当我被困在黑暗之中的时候,

玛莉姨妈就小声地劝告我,让它去、让它去、让它

去……

……Let it be,Let it be,Let it be……

深深的烦恼。让它去。让它去。深深的烦恼。

他拿起那分草稿,轻轻地读着。读着。读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就跟陈实,一起回到虹口,他让陈实打开机器,他想直接听听那个神秘电台的声音。

听到晚上,他才让陈实关掉那台机器,尔后说,他想在“电工房”里安安静静地单独坐一会儿。等陈实鲰荛小红,还有闻讯赶来的三月大然,都走了,他关灭了灯,打开录音机,在黑暗中又放了一遍《Let it be》。

后来的十几天里,他几乎每天下午都到陈实家来,收听那个神秘的电台播音。(不再只是《Let it be》。而是其它的声音。很新鲜。很奇怪。很宏大。又很杂乱。无法理出个头绪。又无法不让自己投入。)他让他们一起来听,有一次甚至请来周存伯。还有一次,单独跟黄克莹在这个电工房里听了一下午。还有一次,把母亲姜芝华请来,听了一会儿。大部分人仍然不相信这个声音是几十年后的声音。少部分人相信,多听了几次,只觉得杂乱,并无太大的意思。只有他越听越来劲。黄克莹倒是愿意陪他一起听。但后来的很多次,他还是只愿自己一个人听。一边听,一边想一点什么事情。听的结果想的结果,当然包括认真研读那一箱子洪兴泰材料的结果,使所有原先熟知他的人都发现(觉察)到,他身上正点点滴滴地发生着某种不可逆转的变化。用大然的话来说,好像看到大学时期的那个谭宗三,隐隐约约又从水底里浮出来了。

“收不要吓人喔!啥叫从水底里浮出来?三先生又不是落水鬼!”宫小红裹着一块极大的纯毛披巾,把两只脚盘缩在自己身下,坐在一只旧沙发的角落里,嗔责道。这段时间以来,因为跟鲰荛的那些朋友们来往多了,她身上也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比如唇膏不再涂得那么红了,更多的时间里,甚至都不涂了。也不每天换一套衣服了。更多的时间里,只是用一件白衬衣和一条灰裤子来打发自己,或者就裹上这样一条色彩浓烈的纯毛披巾,用她年轻而火烈鸟似的眼神专注地看着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们争论她完全听不懂的问题。然后等他(她)们走了以后,便抱住鲰荛的后腰,反复追问“啥意思啦?啊?到底啥意思啦……”

134

一个月后,谭宗三不顾所有亲戚朋友的劝阻,放弃了自己在谭家门里仍拥有的一切,给谭雪俦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再次回到了盛桥。

后来我多次找谭家的人,想看看这封信。但他们都推说不知道谁保存着这封信,都说,只是听说过这封信,但没亲自看过。看过此信的少数人说,信始终由谭雪俦亲自保存着。信写得非常委婉痛切。充满了亲情。充满了一种努力的向往。少见的认真。

“向往?认真?谭宗三?”我以为我听错了。

“是的。这封信,字字句句都充满了一种过去在他身上少见的精神。”

“可能吗?”

“我们当时也都奇怪。也都在问,这怎么可能?但事实的确是这样。雪俦先生看了这封信,竟然哭了。经易门看了这封信,也说,看来我们还是不了解三先生。我们太浅薄了……”

可是信呢?

在谭宗三离开上海后的第二个月,谭雪俦就病故了。享年五十一岁零十个月。去世前,他对身边的许多事情都作了明确的交代,就是没有交代这封信的下落。而一直守候在他身边、事后又受命整理他遗物的人,也想不起来当时到底是否看到过它;更不要说,还能记得起来,到底把它归置到哪里去了。发生这样的事,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实属正常。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当时确有太多太多太重要太重要的事情要张罗、归置、交代,不太可能还分得出心来顾及一封从表面上看来跟整个谭家的前程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的信件。更何况写信人已远离了谭家命运漩涡的中心。

他们问我,这封信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当时,军管会正要求我尽快提出最后的报告,对到底要不要枪毙谭宗三一事,明确表态。并详陈自己的看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军管会内部,对到底要不要枪毙谭宗三,分歧也越来越大。军管会的几位主要领导,觉得此事不能再拖下去了。拖得越久,分歧恐越难弥合。得当机立断了。

当然,不管这封信写什么、写得怎么样,对我、以及别的相关人士做出什么样的“最后决定”,都不会起任何作用。枪毙不枪毙谭宗三,主要还得依据他来到通海县担任伪职以后的“罪行”来定。但我还是想在作出我的最后决定、投出我那并非不重要的一“票”前,看到这封信。我想搞清楚谭宗三究竟是因为什么,才决定再次离开谭家,并再次来到通海这样一个僻远的小县城里,寻找自己的“新路”。(关于这个“新路”的说法,也是我在调查中方才得知的。鲰荛三月告诉我,谭宗三在离开上海前多次跟她说过这样的话,我要找我自己的新路去了。我要走一条新路了。而且,说的时候,表情是很沉稳的,眼睛里是闪着自信的光点的。有时甚至还表现了一种鲜活的兴奋。)

因为我有那样的身分,且又担负那样的责任,我便得以合法地“搜查”了谭家。我和我的助手,在谭家人悉心的配合下,翻遍了谭雪俦相关的全部遗物,却到底也没能找到那封“最后的长信”。

135

那天刚吃罢中午饭,军管会分工联络文艺口的秘书小胡来通知我,军管会几位主要首长邀请我晚饭后一道去礼堂里看歌剧《白毛女》彩排。

“晚上有你的节目?”我看她今天特别的兴高彩烈,还穿着一身崭新的军装,打着一副崭新的绑带,一般情况下不束的武装带,今天也束了起来,便猜测道。

“哎呀,他们硬要我在戏里扮演一个八路军。我怎么行嘛。”她红起脸笑道。这时我才注意到,她认真把挺长的一根大辫子剪了,剪成男孩似的短发,又全掖进了军帽里,猛一看还真有点英武气。

“还是太秀气了。不像个军人。”我故意逗她。

“那怎么办呢?”她着急地跺着脚问。

“晚饭多吃两个包子。好好地撑它一撑。”我捏紧了拳头在她小而尖的鼻子前用力地晃了晃。通海军管会食堂的素包子远近闻名。皮薄馅多,个头还特别大。虽说有句话在北方特别流行:“包子好吃不在褶子多”。但通海军管会包的这包子褶子就是比别人的多,还特别细密匀称,像一叶叶整整齐齐紧挨在一起的花瓣,特别能引起人的食欲。虽说是素菜馅的,但选用上好的矮棵青菜。肥。且嫩。只用菜叶,一点菜帮也不要。在开水里悼过,细细地剁碎。拌进剁成细了状的豆腐于香菇粉丝蛋皮苔菜味之素麻油,可能的话再放一点水发的海蜊子干。而通海地区恰恰有广阔的滩涂。在随便哪一个渔民家里都能收集到陈年的海蜊子干。及其他海货。上海局的首长来通海视察检查工作,头一顿也往往点著名地要这种“素菜包子”吃。两只包子一大碗麦牺粥,再加两瓣生蒜一碟米醋一碟葱花拌本地产的海蜇皮一碟酒呛小蟛蜞最多再加一碟盐水花生仁,个别的再加一只当地有名的砂锅菜:栗子红炯鸡,也就吃得老满意的了。所以通海地区的老百姓一直到现在还这么讲:当年的首长的的确确好伺候。而我在通海的那段日子里,几乎每隔一两天就要吃这么一顿包子;不吃,还真想它。

“那……晚上他要不吃包子又怎么办呢?”小胡想了想,又着急起来。那时候的年轻人对首长的指示总是十分认真。有时候你即便是在跟他(她)开个玩笑,他(她)们也会拿来十分认真地对待。

“那好办。我来做给你吃!”说着,我便拿拳头“用力”地往她小嘴边“捅”去。吓得她忙伸出双手推拒,并笑着叫道:“陆主任,侬老坏的!老坏的!”

小胡留下一串清脆的笑声,蹦蹦跳跳地走了。院子里顿时阴凉起来。也清静许多。其实,当年在上海局协助主管首长在新解放区建立正常司法秩序、并具体分工管辖通海地区治安事宜的我那时也不过才二十来岁。换一句话说,二十来岁的我,手中已经掌握了相当的刑罚大权。通海地区判处十五年以下刑罚的,只要有我的签字,即可生效。判处十五年以上至死刑的案子,也得先经我复核认可(比如这次的谭宗三案),方能报请上海局政法委终审。因此,说当时的我实际上已掌握了一定的生杀大权,并不为过。正因为这样,机关里像小胡那样的年轻同志,都尊称我“陆主任”。其实我什么“主任”也不是。唯一的一个正式行政头衔是“上海局局办室通勤组”的副组长。正因为这样,我常常要求自己用更多的时间来反问自己,你还有可能做得更好一点吗?有没有更好更稳妥的方案和方法来处置当下的这个案子?我总记着中学里那个腿有点罗圈、个子又特别矮的女几何老师挥动硕大的三角板对我们说的一段话:只能用老师讲的一种方法来求解一道题的人,他虽然也能得到一百分,但仍只能算一个庸才。假如能用三种老师讲的方法来求解,那是敏才。而能用到五种以上。其中的一两种又是老师从来也没有讲过的,方是真正的奇才。她讲完,我和几个同学就故意大叫一声“哎哟”,并“瘫倒”在课桌椅下。女教员冲过来问,你们几个啥毛病?我答道,我想想我完了。这辈子肯定是庸才了。(其实那时我是班上几名功课最好的同学中的一个。)为此教导处还给我记了一个过。多年来,从她那儿得来的那些几何学知识,差不多又都还给了她。但她讲的这段并不算深奥的“奇才论”,却使我久久难忘。为此,每当需要我拿起笔给一群人“朱批”断生死时,我总要求自己留出一段时间来给自己“踩一踩煞车”。“停一停。想一想”,“想一想有什么更好的‘解题’方法,哪怕是‘老师’所没有讲过的”。这使我总是比同时代的同龄人要显得年长。老成。正因为这样,跟一些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面谈时,就特别不愿意跟他们谈及自己的年龄。因为那样总要引起许多误会,惊诧。你想,能不惊诧吗?同样的年龄,我看上去却要比他们大个十来岁。同样的年龄,他们还处在理想的(十分稚嫩和空泛的)激情中,刚开始接近这场伟大的革命。而我却已经实实在在地在操作着这革命的某一部分了,而且还将毫不含糊地带领他们向前进。

那天“搜索”完谭雪俦的房间、一无所获地出来,助手告诉我,有个“妇女同志”要见我。我满心不悦地问,哪个单位的?助手告诉我,而且还是个没单位的“家庭妇女”。我打发助手去接待。助手说,那位女同志一定要见你。你还是见一见吧。我火了。我说,全上海一百万妇女统统提出要见我。你也统统把她们带来?那几天,我心情特别不好。还不只是因为找不到那封“长信”。主要是因为一些有关于我的议论传到了我耳里,搅得我心里挺乱。这种议论有来自上边的(如果没有上边的这一部分,我心情自然要好得多)。也有来自同级的和下级的。议论是多种多样的。但主调是,似我这样复查“谭案”,迟迟做不出决定,在当前飞速发展的形势面前,不仅显得滞后,不敷急需,客观上也有碍于形势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方法,应该被认为是有害的。起码也是不对头的,不能提倡的。虽然还没有人直接找我谈话,但议论的确是越来越多。甚至还有的传说,上边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派人来接替我的工作。

助手当然清楚我这一向的心情(和处境),便没再跟我犟嘴。而在以往,他是常常要跟我犟嘴的。因此,当我向停在谭家大门口的那辆吉普车走去的时候,他就按我的吩咐,去接待那位“妇女同志”去了。那位“妇女同志”就在大门口站着。我没想仔细打量她。甚至都不想让她发现我。只是在伸手去拉车门、弯腰上车之前,惯性地用眼角的余光,向她所在的方位飞快地扫视了一下。我说的“惯性”,并非是“性心理”方面的,也就是说并不是因为那边站了个女人,我作为一个成年男子,就得习惯性地去“扫视”那么一下。虽然这种情况在我身上,过去也经常发生。但那一天的确不是。我只是觉得她眼熟。只是想判别一下,是否真的眼熟。这种眼熟的感觉,产生得非常怪异。一方面觉得眼熟,一方面又觉得不可能。虽然觉得不可能,却又非常想再看她一眼。她个子中等偏高,年届三十而稍嫌丰腴。她不像当年上海许多的同年龄段的女子那样,把曾经是卷烫的头发挽起个马尾,用一段灰蓝的窄布条拢扎在脑后,而依然保留了那个烫卷的原样。但看得出是精心修剪过的。匀匀地剪到耳根处,修去了齐肩的部分。在衣着方面,她也不像当时大部分赶新潮的女子似的赶紧换上蓝色的大翻领双排扣列宁装,依然穿一件旧式对襟夹袄,压得板平起褶,让人总感到走近她便能闻到一股樟脑气味。质地的上乘、做工的精良,仅凭胸前那一排盘香纽扣和那一圈出现在袖口和襟边的金丝拉绒滚边,也应该说,在四五年前,甚至一两年前,仍是上海各中式客厅里许多主妇们啧啧称道的时装。只是下身,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竟穿了件并不合体的蓝布工装裤。不仅过于肥大,也略嫌粗短。鞋和上衣也并不搭配,是一双圆口的搭撵黑布鞋。我很想知道她穿的是一双什么样的袜子。但又不便盯着人家的脚细看,粗略地一瞄之下,只知是一双高档的白色锦纶丝袜之类的东西。总之,通体还没能来得及形成一种新的和谐。这大概是那时代曾发生在许多女人男人身上的一个共同景观。我觉得她一直在看着我。即便当我的助手走近她,开始询问她时,她也还在打量我。那目光并不怨恨,也不自卑,但总想表达一种执著的愿望,又不想强加给别人。

直觉告诉我,她就是黄克莹。后来一问,果不其然,就是她。

不一会儿,助手匆匆走来,对我说:“她还是坚持要见您。”

这时,我已决定见她,但口头上还在问:“什么事?”

“她说替谭宗三带了个很重要的口信给您。”

“是吗?”我边说边启动,转身向黄克莹走去。但这时,助手反倒拦住我。他有了疑问,不赞成我见她了:“谭宗三目前正处在严密拘留审查期间,除我们工作人员以外,他根本见不到任何一个外人,怎么传得出口信来给她?再说,我们在通海经常见谭宗三。他有天大的事,完全可以直接找我们,根本没这个必要绕这么一个大弯,先把口信传给她,再转告过来。我看她是别有企图。还是不见的为好。”

我笑着,反问,你说她能有什么“企图”?

他说,那难说。

我继续笑着问,就算她有什么“企图”,像她这么一个女子,还能把我们怎么样?

他想了想,不好意思地笑了,说,那倒也是。

根据我对谭宗三的了解,我相信他向她传出了口信。既有这个必要,也有这个可能。我的理由是:

一、谭宗三最近这一向以来,虽然跟我已熟悉到能基本“无话不说”的地步。但还有一些深层次的东西,碍于他难于彻底放下的那最后一点“绅士架子”和“面子”,仍然不好意思当面向我提出。比如像“请求宽大”之类的话,不到最后关头,他还是说不出口的。甚至可能即便到最后关头,当面他也说不出口,需要由别人来“转告”。

二、这家伙被拘留后,居然在看守们中间的“人缘”还不错。造成这个局面,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因为前一段通海地区军管会因为没有得到上海局方面明确的指示,最后将如何处置他,便在拘留条件上,给了他一些特殊的“政策”,比如,住单间、可以长时间地单独在一个小院里散步、房间里有床有被褥枕头床单枕巾、还有写字桌板凳热水瓶煤油灯(灯的使用是有限制的。过了每天限定的使用时间后,便由看守拿走。因为煤油和火都是危险品)等等。为此,可能给看守们造成某种误导,以为可以对他更宽松一点。另一方面,也有他本人的因素。比如,他长得颀长,白净。衣着和谈吐举止又都很文静。平时即便在拘留室里,也总是穿着一件中长的黑呢大衣,或者要一些书报来看,或者便写些什么,或者跟看守们随意地聊(那时有关方面还没有禁止看守们跟他说话);从气质上看,他更像一个学者,而少有常见的那种政客们的圆滑和官僚们的蛮气。自身又顶着个“英国留学生”的头衔和“头一个在押的伪县长”的身份。即便出于好奇,这些看守私下里也都比较愿意接触他。还有一点,可能也不是不重要的。这些看守都是通海当地人。而谭宗三在通海伪政府任职的两年期间,虽说是“县长”,但实际的政务是由两个年龄比他大得多、在通海已待了很多年的副县长在做着。他也就管一点在那个战乱的岁月里已没多少事可做的文教卫生。没有做太多的事,也就没什么太多的“恶行”流播于市井间。所以,如果说通海人对他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的好感,的确也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的恶感。故而这些看守恨他不起来。再加上前面说到的几个因素,一旦他提出要求,再给一点什么好处,在那几个看守中间,完全能找到愿意为他往外传话的人。

我当然想知道,他托黄克莹传过来的究竟是一个什么口信。同时我也想知道,这些年,这个黄克莹又怎么了。

她显然已经认不出我这个曾跟她做过邻居的“小伙计”了。

“吃茶。”我指了指她面前的那个青花茶杯,对她说。

“谢谢。”她忙折起身,点了一下头。

“谭宗三倒蛮有本事的嘛。越过我们重重警戒线,把口信传给了你。啊?”我凝视着她,微微地笑道。

“啊……”她稍显得有些慌张。

“你在哪个单位工作?”

“我……我没有……我是……家庭妇女……家庭……”她歉疚地一笑,竭力想镇静下自己,但还是慌张。显然这是她第一次面对一个新政府的“大官”,且又肩负如此重任。“我……先向侬认个错,”她突然这么说。“我……刚刚……我实际上……我实际上没有替谭宗三带啥口信……”

“是吗?”我心里开始不高兴起来。

“我欺骗了领导。我不应该。但我的确有话要跟领导讲。的确是关于谭宗三的……”她两只手不由自主地在胸前用力绞扭着。两眼却直瞠瞠地哀切地盯着我。

居然跟我耍花招。我马上站了起来,一边向外走去,一边打起官腔:“有事,跟我助手谈。”

“一定要请侬亲自听一听。首长……”她叫了一声。

我在门口站住了,侧转过一点身,斜脱着她说道:“到底为谭宗三带了口信没有?”

“没有……”

“你居然用这种手段……”

“我欺骗首长。我不应该。可是我想见侬。我真的有情况要向侬报告……”

“今天没有时间了。以后再安排吧,找我助手。”

“首长!求求侬了!”她尖叫着,扑通一声,竟双膝跪了下来。

谭宗三离开上海前的那个晚上,总算把黄克莹再次叫到了“迪雅”楼。在这以前的几天里,他多次给黄克莹打电话,提出要见她,都让黄克莹拒绝了。为此,他特地驱车到黄克莹的住所去找过她,也让黄克莹拒绝了。被黄克莹关在房门外头。

“我当时对他放弃上海的一切到通海去,真的是非常想不通。为啥要这样做?他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嘛。他从来都不是那种热心从政的人。更不是那种为了从政就甘心放弃一切的人。我开始以为他是厌烦了谭家内部的争斗,被这场争斗吓退了才走的。所以就不想见他。我恨他不争气。不像一个男人。我恨他……还因为……因为……有一天晚上,他突然到我住的地方,跟我讲了许多他那个姓洪的祖宗的事体……他那样兴奋、激动、坐立不定……他讲他从这位姓洪的祖宗身上忽然悟到了许多过去不晓得的做人的道理……忽然间看到了他们谭家几代男人身上到底缺少了啥。他甚至认为,这一点跟他们谭家男人几代都活不过五十二岁有直接的关系。他讲他要重新开始做人。他讲以后的日子一定是老有意思的。因为他从陈实那里听到了许多种二三十年后的声音(当时我真觉得他神经有点不正常了)。他被那些完全陌生而又新奇的声音所打动。吸引。他感到自己在跟几十年后的人打交道。在跟他们交流某种精神。他忽然看透了眼前的许多事体。从这些声音的活力里,他似乎也悟到了一点怎么才能活过五十二岁去的‘道理’。他觉得他应该是另外一个人。另外一种人。而且那天他还……他还……”说到这里,她突然不说了,眼睛里闪出一种异样的热力。灼灼的。但又有一点羞涩。但很快又消失。

(后来才知道,就在那天晚上,谭宗三跟黄克莹发生了第一次肉体关系。整个过程来得那么突然。“蛮横”。完全不让黄克莹有半点推拒的可能。他让黄克莹感到那样的震惊、欣喜、始终处于半昏迷的状态。他逼到她面前,突然握住她的手。心跳得几乎要撞破胸壁。尔后就把他的脸埋在了她肩头,完全被从她衣领里渗出的那股无法言喻的清香温热窒息了。胸口一阵阵隐痛般地喘息。全身的血都在往外涌胀。凶挺。他只是要瓦解。进入。瓦解了自己。也瓦解另一个人:女人。她是他所爱的。长久所爱的。他只求在进入中融合。彻底地把自己融合进她的身体。像两片在坩锅中接受高温熔煮的铜片,从两片,渐渐融变成了一滩晶莹的铜液。不再分你我。不再有你我。不再计较你我。到什么时候都只有一片。一个。一团。一气。一种。他恨那些阻隔着他和她的衣物。他惊异她所有的那些隆起和圆润。他感激她居然把作为一个女人最羞于付于人的都付于了他。同样感激她把一个女人最强烈地要付于爱人的都付于了他。他应该怎么来报答她呢?怎么用一生的努力来报答这种付于、支撑这种付于呢?他永远不能忘记她痉挛般的搂抱和梦呓般的颤栗。她把他护举到了云端,尔后又慢慢地倒下和尽情地打开。他不能忘记那种炽烈的震颤。他只是记不住那一刻,她在他耳边轻轻地究竟絮叨了些什么。抽泣些什么。喷发那些滚烫的气息。呼唤着什么。)

“你今天到底想跟我说什么?”

“谭宗三当时的的确确已经决定要留在上海认认真真从头开始做一番事体。后来突然改变决定去通海从政,肯定不是他本人的意思。肯定受到了某些反动派的煽动。我一个远房姑夫来邦寅、还有盛桥原来的镇长萨重冰、还有类似的一些旧社会政界的老朋友可能都在他这桩事体上起了很坏的作用……希望领导明鉴。千万不能只追究他一个人的责任。”

“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在去通海从政的问题上,谭宗三并不是像你说的那样是被动的,是让人唆使去的。另外还有一点,请你也要分清。政府对过去从事过伪职的人,并非采取一概都要法办的政策。要不要法办、给予什么样的惩罚,主要还要看他在从事伪职期间,对人民犯了罪没有。犯了多大的罪、什么性质的罪。我们在上海市政府各机构里留用了不少伪职人员,就是一个明证嘛。”

“政府英明。这个我晓得……”

“谭宗三到通海从政以后,你去看过他没有?”

“没有。”

“真的?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你是去看过他的。”

“那不是在通海,而是在盛桥。”她脸涨得通红,辩解道。

“去看过他几次?”

“一次……”

“撒谎。”

“可能两次……”

“两次?”

“最多不超过三次……”

“到底几次?”

“四次。但这几次,跟谭宗三都没有肉体的接触。没有。真的没有。”

那天,黄克莹一再说假话。谭宗三离开上海后,她多次去看过谭宗三,不仅到盛桥去看他,也到通海去看他。谭宗三在盛桥期间,她去了绝不止四次。更不像她说的那样,从那一次以后,和谭宗三便再也没有发生过肉体的关系。事实是,在盛桥期间,她每次去,都和谭宗三发生肉体关系。这一点不仅有当时在那个小旅馆里当差的许多人作证,连贴身在谭宗三身边伺候的那个老茶房倪志和对此也提供了有力的旁证。他说,有时候黄克莹到盛桥来,一住就是一两个月。帮着谭宗三策划在盛桥办厂。办技工学校。到上海拉订单。到苏北好几个县里去收购棉花,推销谭宗三试制的轧花机。从表面上看,她跟谭宗三在小旅馆里各住各的房间。但实际上,她总是在谭宗三的房间里过夜。有无数次,他半夜去给“三先生”送夜宵,看见她还在“三先生”的房间里帮着算账。早上去送洗脸水,看见她还睡在“三先生”的被窝里不肯起床。据倪志和说,在谭宗三再次决定放弃盛桥,去通海从政时,黄克莹的确跟谭宗三大吵过一场。的确分房住了好几个月。这期间他两再没有发生肉体关系。自从“三先生”到通海以后,黄克莹就去得少了。据老倪记得的,好像只去了一次。而且一去就吵,吵得相当厉害。那一次,他两当然没有同房。黄克莹住在通海县城东大街裕新客栈二楼的包房里。“三先生”当然还住在县政府的院子里。倪志和记得,那次吵过后,两个人关系还相当紧张。黄克莹走,“三先生”都没有去送,只是让倪志和送了一封信给她,还给了她一张二千块银元的汇票。这让黄克莹非常伤心。看完信,便连信带汇票都让老倪统统退了回去,一分钱也没要,还让老倪带了一句话给“三先生”,说,侬谭宗三今生今世也不会好了。侬总有一天要后悔的。他两究竟为啥好了又不好。“三先生”究竟为啥又要放弃盛桥而去通海从政,黄克莹最后说的那个“后悔”,到底是指什么?所有这一切,老倪就说不清了。“总归是那个姓黄的骚货、狐狸精不好呗!”这是谭家老佣人倪志和的结论。

在这期间,经易门定期到盛桥和通海城来向谭宗三“报告”谭家各企业经营的情况,依然还是把谭宗三当谭家的“当家人”对待。谭宗三虽然一再对他说,侬不用来找我,只要向老太太和老老太太们报告就可以了。但经易门还是定期来,不管谭宗三想听不想听,听了以后,会不会作相应的指示,他都定期来。因为这是老太太和老老太太们吩咐的:不管三先生自己怎么样,你们还是要把他当谭家的当家人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