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自己全部的真实身世,于堇觉得还是不告诉倪则仁为好。关于休伯特的事,她也尽可能不提,好像她根本不在乎那个美国人似的。倪则仁自然不把那个穷光蛋洋老头当一回事,他知道,于堇从未住在寒酸的书店楼上,从小住学校。

她一直把自己和养父的世界,单独划出,这是一个独立王国,任何人不得进入。她从小时候就感觉到休伯特貌似无志向的平淡生活,一味摆弄书本,后面隐藏着傲视俗人的精神生活。

她生命中只有他一个人,休伯特只是一个养父,情早就还了。于堇记起来了,她对倪则仁说这些肉麻的安慰话,是在一个清晨。那天鸟叫得清脆,倪则仁对她非常温柔体贴,终于把那个洋古董从于堇的生活中划掉,那天,倪则仁在男人与男人的较量中得胜。

那个清晨,有一种过去了一个世纪的感觉。真像上辈子的事。

一掉头,于堇又看见照片上那张合影。她走过去拿起照片来仔细观看。镜框上也有一层灰,想用手摸去,却忍住了。还是让灰尘盖在这对笑得幸福的男女脸上,比较合适。

仔细地查看床头柜,只有几页空白纸,五抽屉柜子,还是装着针线手绢桌布之类的东西。打开靠墙的大衣橱,倪则仁的衣服一件不剩,而她的衣服都在,如走时一模一样。

突然她的眼睛模糊了,吓了她一跳。因为她根本没有动感情。在一个并不想回来的房子里,或许,悲伤会自动找上我。

真正和倪则仁分手,其实不是感情原因,也不是因为白云裳夹在他们中间。说到底,倪则仁并不是一个花花公子,只是爱财如命,这点她无法过分抱怨。于堇没有告诉过任何人,除了休伯特。她与倪则仁最终破裂是因为她发现了这个人的底细:他能过挥霍生活,甚至能投资电影生意,原来不是祖传家产,那家产早就倒了,只剩下一个空架子,他的钱财来自为军统经办上海物资。

事情不得不说穿之后,倪则仁要于堇为军统工作,尤其在八一三之后,富春一线成为物资交换的重要交通线,倪则仁获利钜万,兴奋异常,一定要于堇加入,帮助他倒卖,居间中饱,这才使于堇忍无可忍。

于堇走出自家房子,预感到这个男人是在自取杀身之祸。

那天,于堇回到四马路的家,与休伯特谈了很久,悔恨自己婚事孟浪,休伯特以前对这个男人的评论几乎全都兑现了:这个男人本来就与她不是一类人。她不是不愿为国家刺探情报,而是觉得借爱国名义,发国难财,实在太丑恶。

听了这话,休伯特感到非常幸慰,他心里早就明白,于堇不会为钱财出卖原则。于是休伯特告诉于堇他的间谍身份,并且建议于堇既然有正义感,那么不妨为 “干净”的机构――美国情报部门工作。于堇考虑了几天,甚至一人在外滩落日下坐了许久,第一次仔细考虑自己的人生意义与世界大事。人生需要一个真正的意义:如果能将身后的混乱世界收拾一下,那她就该尽一份力。

在这个沾满灰尘的卧室里,她为自己当初的选择庆幸,这选择至少使她心安。她知道休伯特是绝对不会沾任何来路不明的钱。倒不是认为西方人个个洁身自好,而是休伯特这个人从来不把钱当作生活的一个内容,他经营旧书店,就是由于赢利微小,小到几乎不能算赚钱。

于堇在房子里东看看,西瞧瞧,仿佛这里并不是她的家,而是属于一个跟她毫不相干的人。每样东西都熟悉,却陌生。她无法相信,自己曾经在这儿生活过。

楼梯间的储藏室里,拉亮电灯,于堇看到一双雨靴依然在放鞋子的一格,雨靴奶黄色,半长未及膝盖。她弯下腰拿起来,到楼上卧室。取了几样自己喜欢的衣服,又把可能需要的东西,统统装入了一个皮箱。

整个战争的胜负,几百万人几千万人的生命,全系在她于堇一人身上。这是到达上海第一夜,休伯特对她说的话。虽然不是原话,却就是这样的意思――赌注现在押在她一人身上。

于堇提着箱子下楼。整幢房子空空荡荡,风声从窗户缝里钻入。没有人住的房子如同鬼屋。就是在这下楼梯之际,于堇忽然看清了现在,也看清了以后,她把皮箱搁下,抓住楼梯的扶手,感到全身战栗,自己能够继续活在这世上,一切都是神差鬼使。做间谍,就是与死神打交道。这次,她有信心从魔鬼的手指缝里溜过去。

谭呐对她今天的请假,心里一定气恼之极,但是他没有在电话里多说,甚至语气也没有丝毫不耐烦。这个人的涵养,令她敬佩。

她看看手表,时间好像还来得及,当即决定改变今天的日程。

心里窝着火,谭呐对着台上喊:“最后一场再过一次!”他的话使台上的唱诗班全跑下了台。大多是半大孩子,演戏很难管,虽然他手下工作人员用了哨子。他走过去,对负责这个唱诗班的人说,“带他们回去吧。”手下人马上点头,让他们排成队。

台上布景改变。没隔十分钟,准备就绪,排练起最后一场:女主角在男主角病中幻想自己在与他跳舞。一男一女先是跳着狐步舞,四分之四,快步间隔慢步,爵士乐,有大量切分,音乐摩登,倒是可与纽约百老汇相比。谭呐未曾亲眼目睹于堇的舞技,听说她演电影《百乐门》时接受过专门训练,舞艺国内第一,不仅姿势优雅,而且脚步花妙敏捷,令人目不暇接。这点台上的片断狐步应当不成问题。

很多人谈到她在舞台上有抓魂之术,让观众的眼光始终跟着她,男人女人都喜欢听她的声音,看她俏丽的脸。谭呐自己就是明星制造者,觉得绕在明星脑袋边的光环,绝大多数都是气泡。谭呐看过不止一部于堇的电影,却独独漏过了《百乐门》。准备这部戏时,他专门借来那部电影的拷贝,仔细看每个镜头,使他原先的印象变成深信不疑:只有于堇能演好这出戏。

但是她若是与男主角配合勉强,出不了真情,这整个戏的高潮就起不来。 不行,无论如何得让于堇尽早来排戏,早点进入角色。

她该清楚,这次这个戏,不是光能说台词就行了,还有大量音乐舞蹈,能叫上海滩耳目一新。关于他给这个戏设计的种种新花招,报上已经真真假假透露不少,刚才助手说前几场的票全部预订完,但很多人要求爱艺剧团保证必须是于堇上场。

音乐重新响起,台上的两个主角,明白自己只是在敷衍,自然上不了全部心思。谭呐明白,既然于堇已经到了上海,于堇不亲自来排,一切都有以假充真的味道。

谭呐决定今日排练完就去国际饭店,亲自去请于堇,他本来准备让莫之因出马做护花使者。莫之因这个人对付女人有耐心,而且似乎有的是时间,这样起码让于堇感到他谭呐的诚意。不料莫之因无影无踪,这小子本是每天会到他这里上班报到似的,这两天打了几次电话,也钓不着这条鱼。谭呐推推自己的眼镜框,觉得有点奇怪。

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陷于爱情,二是从爱情中跌出。莫之因自命貌比潘安,追他的女人都是上海舞厅的名花,有一朵还是什么银行老板的女公子。自吹吧。不过,听说莫之因现在在外面说于堇钦佩他的作品,这话有点来者不善。不行,得亲自去,不管碰壁不碰壁,他谭呐一定得把于堇这尊菩萨请到。

他叫,“停。”走上台去,把男主角叫到一边,对他作了一些指示,要他准备好演对手戏的是于堇,不要马虎,也不要怯场。他走开一阵就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