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上一节的续篇,谈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语句的条理、气韵等的吸收、储藏;另一方面是时间、读物等的安排。

先说前一方面。前面谈过学习语言的情况,学是学表达习惯,方法是熟。那是只就学“会”说的,如果还想学“好”,熟就还有质和量两方面的要求。记得前些年听一个中年妇女说:“看《红楼梦》,欣赏凤姐的口才,总觉得自己不会说话,干巴巴的,总是那几个词,那几个调调,死气沉沉。”这话或者有些谦逊意味,但道理总是对的;从正面说,是想说得好,就必须在确切、简练的基础之上灵活多变,生动流利。这从哪里来呢?语言不容许生造,——就算是可以创新吧,也总是吸收、融会前人的表达方法,运用自己的灵机,“稍微”灵活一下。总之,办法只能是“多”(量)吸收“好”(质)的表达方法,融会而储存之(熟),等待时机一来,让它自己跳出来应用。这吸收,可以来自听,但主要是来自读。

读,为的是吸收。吸收包括内容和表达两方面,这里着重谈表达方面。读要讲方法,方法对,吸收得快,所得坚实明晰;方法不对,吸收得慢甚至不能吸收,即使小有所得也模模糊糊。所谓方法不对,是指那种浮光掠影或浅尝的“看”书方法。这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目十行至少是一目两行的阅读办法。有不少人,看小人书,看小说,目的是玩赏故事,而且急于想知道结局,这就不能不一扫而过。这样看,故事的情节像是大致清楚了,可是记叙故事的文字,用什么样的词语,语句怎样连贯,有什么妙笔值得欣赏,等等,却视而不见,轻轻放过。另一种,可以举有些学生的应付语文课为例,学过一课,会说大意,会讲难词,会答习题,估计再上课能答问,期考能答考卷,于是放下,永不再问。这样学,也是不管表达习惯的底里,自然也就谈不到吸收和融会了。

所谓表达习惯的底里,深一些探索,应该说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思路内部的自然联系,二是语言内部的自然联系。遇一事物,或想一事物,此事物的关系事物,以及它的轻重、是非、利害,乃至自己应取的态度,等等,都出现在思路中。先想到什么,后想到什么,如何过渡,自然可以灵活变化,但百变不离其宗,比如由柳树可以想到杨花,想到堤岸,甚至想到灞桥送别,等等,却不会想到信纸、图钉等。思路中的由此及彼,可小异而有大同,是思路内部的自然联系。语言内部也一样,也有大同小异的自然联系,比如常情之下,“因为”之后接“所以”,“虽然”之后接“但是”,正说之后接反说,总说之后接分说,设问之后接答话,夸张之后接补说,等等,也是万变不离其宗。这种思路和语言的内部联系虽然近于“熟套”,却有它的大道理和大作用。所谓大道理,是合乎思想和语言的本然条理;所谓大作用,是顺着这个路子想,顺着这个习惯表达,读者会感到清晰自然,点头称善。反之,你偏偏离开这个路子想,离开这个习惯表达,读者一定会感到离奇古怪,莫明其妙。因此,学作文就不能不用大力量求熟悉这个熟套。怎么熟?主要是用正确的方法读。

所谓正确的方法,由要求方面说是了解文字意义之外,还要把文字所含的思路条理和语言条理印入脑中,成为熟套的一部分。想做到这样,就必须全神贯注地或说一面吟诵一面体会地由慢而渐渐快地读若干遍,直到熟了,能尝到其韵味为止。一面吟诵一面体会是旧时代读书人练基本功的方法。据说清朝桐城派大师姚鼐读韩愈《送董邵南序》第一句“燕赵古称多感慨悲歌之士”,要中间换气才能成声,可见在体会格调的顿挫上是如何认真。鲁迅《朝花夕拾》写三味书屋老先生读“铁如意,指挥倜傥……”的情形更加形象,是:“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这种表现,鲁迅称之为“读书入神”,状貌也许近于可笑,但那种认真体会其韵味的态度总是好的。我们现在读的虽然主要是白话,入神读的办法却仍然值得借鉴。做法是这样:以中学时代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为例,讲过之后,意思完全明白了,不可放下不管,要读。起初要读慢些,出声不出声均可,但要字字咬清楚,随着词语意义的需要,有疾有徐,有高有低,口中成声,心中体会思路和语言的条理,尤其是前后的衔结。这样读两三遍,熟些了,放下。过几天,再这样读两三遍,随着体会的渐变为容易,速度可以稍快。过几天,再……直到纯熟,上句没读完,下句像是冲口而出为止。像是冲口而出,这是语言的熟套已经印入脑中,到自己拿笔自然就不会不知如何表达了。

以上的读法是“精读”,当然只有读上好的,练基本功才这样,不能篇篇如此。有些读物宜于泛览。精读与泛览的关系,留到下节再说,这里专说精读的要求。就我所知,现在不少人是看而不读。看,浮光掠影,甚至语句怎样联系都毫无所感,自然不能学到前人的熟套。心中没有熟套,及至有文要作,自然会感到思路不清,辞不达意。学作文,必须先学会精读。这也许不是省事的办法,但它决不是既无味又无效的办法,只要按部就班,持之以恒,渐渐就会兴趣增长,积累增厚,总有一天(多则3年5年),会获得水到渠成之乐。

下面说怎样读的另一方面,时间、读物等怎样安排。先说时间的安排,原则是分比合好,多比少好。仍以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为例,比如读熟要六七遍,集中一次读不如分作三四次读。同理,比如一周计画用七个小时读书,最好是一天一个小时,不要集中到星期日一天。多比少好的理由用不着说,时间多,所读多,收获就会比较大;当然,要在条件许可之下,不可只顾甲而荒废了乙丙丁。

读物的安排牵涉到许多方面,总的原则是先易后难,先少后多,先主干后分支。学数学,要从一加一开始,理由任何人都知道。学语文也一样,鲁迅杂文虽然好,却不当勉强小学学生读。但有两点要注意:(1)语文的难易不是绝对的,有时候,两篇相类的作品,甲以为这篇较难,乙则以为那篇较难。(2)为了比较快地提高阅读能力,有时可以故意选一两种较难的读,理由前面已经说过,不再赘。

先少后多的道理更加明显。初学,内容和表达习惯都生疏,读不能快,量当然要少。及至底子厚了,举一隅而以三隅反,读的速度逐渐增加,量当然可以随之增多。

主干和分支的情况比较复杂,这里只能谈些主要的,算作举例。所谓主干,是就与作文的关系较密切说的,换句话说是要求学以致用。从这个角度考虑,(1)如果是上学时期,要先课内后课外。(2)要先散文(广义的,包括记事、说理等作品)后小说、诗歌。散文中有些说理较深的文字,读比较费力,像是远不如小说有趣味,但更要细心读,因为思路的条理多半由此中学来。(3)要先选本后专集,因为专集量大,还可能瑕瑜互见,不如读选本可以事半功倍。(4)要先名家后一般作家,这旧话谓之取精用宏。(5)要先今后古,因为作文一般是用现代语写。(6)要先中后外(这里指译文),这理由前面说过,是我们作文最好不是外国味。

以上所说都偏于原则。但原则容许例外,尤其是语文,常常可以灵活运用。学数学,不能先大代数后小代数,为什么?可以讲出道理来。语文,比如有人先读《尚书》,后读《孟子》,你说不成,问你为什么,你未必能讲出道理来,即使勉强讲出来,问的人也未必同意。传说有人问辜鸿铭为什么英文学得那么好,他说别人由ABCD学起,他是从念密尔敦学起。这话难免危言耸听,不过看昔人读书的经验,如一流大家顾炎武、王夫之等,都是启蒙就读“人之初,性本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这比“大狗叫,小狗跳”深多了,可是也竟学通了。这证明学语文虽然有路可循,却又是条条大路通北京。可行的办法是记着原则,考虑条件(个人的资质、兴趣、时间,找读物的难易等),试着前行,不可则改;唯一不可变通的是必须持之以恒,难而不退,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