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替我选择?

(《十诫》之二)

据中国最老的智者老子说,生存中的偶然相当平均。就拿死来说,顺自然生息享尽天年而亡的人,大约有三分之一;先天不足,体质较差或生病伤残而未尽天年夭折的人,大约有三分之一;恣情纵欲、贪生过厚、死于暴病的人,大约也有三分之一(“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十有三。”《道德经》,五十章)。就算这种划分是智能的,对于一个人的自我生命的理解也毫无意义,因为我并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类,从而决定自己选择什么样的幸福。

瓦伊达是自然姿质优越的那类女人:金发大眼、身材修长、体质丰盈,在市立交响乐团担任小提琴手。

红颜薄命不一定是条规律,但瓦伊达的确遇到了不幸。她丈夫不属于恣情纵欲、贪生过厚一类人,但才三十出头就患了癌症。好些天来,瓦伊达时常在自己楼下的邻居——一位老医生门前徘徊,他是瓦伊达丈夫的主治医生。

这天,老医生下班回家,见到瓦伊达站在自己家门前,不停地吸烟,修长的、夹着香烟的手指在颤抖,叼烟的嘴唇慌张地蠕动着。

“你病了?”

“……我想问我丈夫是不是活不过来了?”

“我不知道。”

“我们是老邻居,有些事就不瞒你了。你知道我丈夫有不育症,我们一直没有孩子。他患癌症后,我以为他活不久了,就与别人有了一个孩子。现在看来,我丈夫好像还能活过来。如果丈夫能活过来,我宁可堕胎,不想让他知道我同别人有了一个孩子。不过,我的医生告诉我,如果我堕胎,可能再不能怀孕。我自己很清楚,并没有对两个男人产生同样的一份感情。我对垂死的丈夫有生命相依的感情,要是他能活过来,我愿意陪伴他;至于对那个男人,我只是因为渴望一个孩子才……要是你能告诉我实情,我丈夫是不是活不过来了,如果真是那样,我就不堕胎。也许孩子出生前,他已经死了……

“你会说我不该犯这个错误,丈夫未死之前,就怀了别人的孩子,我应该耐心等待。可是,生活不就是在过错中过来的吗?偶然凌驾人的感情、思虑和计算,有的事情是无法挽回的……况且,我自己的年龄也不堪拖延了……”

“你想把自己的艰难抉择转交给我?从职业的角度讲,我帮不了你的忙。我能诊断病人的病理状况,但不能诊断病人的意志状况。生靠意志,死也靠意志;意志可以推延死亡。你丈夫肯定活不过来了,但我无法知道他是不是明天就死,也许他还会活上好几年,这样的病例不是没有过。你得自己决定:为了丈夫垂死的平静,还是为了自己的另一个生命。”

“选择哪一个生命才是道德的?垂死的生命,还是新生的生命?”

“什么叫道德?道德把生活中的事分为善和恶,善是完满的,恶是有欠缺的。人的生活不可能是完善的,人的生命总有欠缺。这样看来,你如今的两种选择都会是恶的。不过,你用什么尺度来衡量一件事是完满的还是有欠缺的?给事物的自在目的排上等级秩序,某物的存在目的高于另一物。靠这样的等级秩序,你才可以知道善的选择——更高的(等于更完满的)存在目的,譬如说新生命的存在权利高于垂死生命的存在权利。可是,这样的目的等级秩序在如今的生活中很难建立起来。你没有看到现在的报纸和杂志上经常在问:谁来给善的等级秩序建立正当性?如今人们相信每一事物的价值都是平等的。这种平等指的不是自然质料的平等,垂死的生命与新生的生命在自然机体上绝不平等。平等指价值上的平等,并不因自然机体上随机的差异而有价值上的分别。当你面临两个看起来同样有价值并且联系在一起的存在目的时,选择任何一个目的就成了对另一个目的的伤害,你就无法避免选择带来的恶。你的麻烦在于,不同的、相互冲突的欲望想象的可能性是平等的,一种可能性——比如新生命的生或死——没有比另一种可能性——比如垂死的丈夫可能活过来——更强的理由,在感情上无法考量(现在这个词正时髦,请原谅,我就顺便用)。人的愿望不是单一的,一个人会有多种不同的愿望,每一种愿望有自己的完满。实现这一愿望是一种善,对另一愿望就可能是恶,反之亦然。选择这一事物的善(幸福),也就选择了另一事物的恶(不幸)。谁可以告诉你,在为了丈夫与为了孩子之间,哪一个选择更道德?我吗?我不是上帝。即便上帝恐怕也没有能力知道。至少耶稣基督没有能力做这样的判定,告诉你哪个选择是道德的,不然他的天父也没有必要让他在十字架上与人一同受苦,陪伴世人在不可避免的恶(欠缺)的处境中的苦楚。

“用道德来判定人生的复杂性和可能性不仅是徒劳的,我觉得这恰恰才是不道德的。重要的也许是,知道什么样的选择是真实的。真实的选择未见得是善的,真实并不会顾及道德。‘十诫’中‘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的神的名’的意思是说,不能随意以道德神的名义为自己的选择提供理由。耶和华是善恶之神,那些自称按耶和华的旨意选择生活中的可能性的人,不过在自己给自己的选择提供正当的、善的理由,其实是逃避自己的选择必得要承负的负担。你也许可能找到一个善的理由来支撑自己的选择,好让自己心安理得,其实只是在自己欺骗自己。我们没有办法逃避自己生命中的挣扎处境。挣扎就是在两种都有欠缺的愿望中必须自己做出选择,你选择任何一种决断——堕胎还是不堕胎,都不会心安理得。”

两个月后,老医生在楼道里撞见瓦伊达。她朝老医生苦笑了一下,对他说,“堕胎的限期马上就要过了,丈夫的生命意志好像一天天强起来。看来孩子出世之前,他可能不会死,我不想让他带着感情的受伤离开人世。我明天去堕胎……”

这天夜里老医生一夜没有睡好。他想,与其对瓦伊达讲关于选择的重负,不如自己做出一个沉重的选择。

第二天一大早,他在医院妇产科门口拦住瓦伊达,对她说了谎:“你丈夫马上就要死了。”

只要做出一个伦理选择,就会出现恶的问题。从这一意义上说,自由伦理与恶(欠缺)分不开,自由伦理之艰难让人的身体伤痕累累。

伦理困境是生存性的。作为伦理思想家,基斯洛夫斯基想要搞清楚这些生存性要素是怎样的。在他看来,构成伦理困境的生存性要素主要是欲望和偶然:偶然是非常重要的,命运也是一样。偶然总叫我惊叹不已,我们的行为总是与偶然相联系。

卢克莱修说,所有的被造物都是虚空和物体这两种东西的特质所产生的偶然事件。

对于基斯洛夫斯基来说,虚空就是现代社会的复杂织体,其中的物体就是欲望的个体,两者的交织就孵出偶然。用伦理学的语言讲,偶然是生活中各种可能性的相逢,或者由生活中两个或者更多本来不会相交的可能性意外地碰到一起构成的可能性。任何一个可能性之所以是可能性,就在于它被否定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个体生活是可能如此或可能不如此的生活,可能的生活的可能性作为偶然因素碰巧决定了一个人的生命运程。

基斯洛夫斯基如此理解的“偶然”很像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偶在,这个词后来被拉丁语思想家译成contingenz)。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偶在的生活世界不是可能性与必然性的对比,而是可能性与现实性的对比:偶在不是在必然性的逻辑关联中出现的,而是在现实性的生成中出现的。

从生存论上说,偶在就是个体生命潜在的、尚未实现的可能性;身体欲望的实现可能是这样,也可能是那样。偶在的个体生命是正在成为自己的现实性的欲望生命,而这现实性是始终可以选择其他(always—possible—otherwise)可能性的现实性。个体欲望是偶在的基本动力因素,或者说,其他可能性的现实性都是由个人关于自己身体的幸福的自由想象引出来的。

正因为个体人的欲望的实现具有含混性,个体生命才是自由的生命、会毁灭的在者。亚里士多德说,所有永在的在者都不是潜在,因为它没有“可能是”什么的可能或不可能(参见《形而上学》,1050 b)。可能性中的选择是生命的冒险,从伦理学的角度看,就是个人化的道德两可状态中的可能犯恶(作出有欠缺的选择),而如此犯恶本身在这种可能性中却是一种善。自由主义伦理观承认不同的善在生活中的冲突——承认这种冲突不可解决,道理就在这里。这与道德相对论不相干,倒可以说是一种道德牵缠论:对个体人的选择来说,善与恶是相互牵缠在一起的。在道德牵缠中,个体人必须作出自己的选择,它不可推卸或转让。

自由主义伦理观要求个人对自己的伦理选择必须自己承担责任,不可推给道德规戒。基斯洛夫斯基说:“我想要表达的是,在每天的生活当中,我们都会面临抉择,并对其负责。”在可能性中作出抉择,才是自由的人。自由伦理不是干脆等于个体欲望的实现,而是个体欲望在从自身的潜在向可能如此在的实现过程中的能够选择。在道德可能性的选择中,个人的自由伦理就出现了。所谓自由伦理不是自如,而是个人承负自己的伦理抉择。

囚徒没有自由,因为他们没有做道德或情感选择的可能。他们的选择少之又少,不必面临每天都会落在我们肩上的日常问题。他们没有爱的机会,只拥有对爱的渴望。他们没有满足自己的爱情的可能。

即便在人民民主的伦理秩序中,道德理解仍然是私人性的,伦理抉择仍然是个人自己的决断。《十诫》的叙事讲的都是社会主义伦理国家中的个人故事,但这些故事好像与这个伦理国家的制度因素没有一丁点瓜葛。基斯洛夫斯基这样做的意思很可能是说,即便是在伦理国家中生活的个人,也没有理由把自己的道德选择推诿给伦理国家,声称是政治制度让我这样选择的,我没有别的办法。

这样看来,基斯洛夫斯基的伦理观不是与海德格尔或萨特的自由决断的伦理观差不多?

当然不是。

为什么当然不是?

根本区别在于:基斯洛夫斯基的自由伦理观关注和强调的不是自由决断本身——似乎无论如何只要作出一个抉择就可成为自由的个体,而是自由决断背后的道德承负。这道德承负牵涉到两个问题:自由决断的依据究竟是什么以及决断之后的道德处境。

偶在个体是一个从无中被创造出来又注定要衰亡的生命,但这不是个体人的道德抉择可以无所依凭和无需承负其伦理结果的理由。相当简厄地讲,个体人在自身的偶在中做出选择时,可以依据的信靠者有三种:拟人化的神,理性化(包括智能型如佛教、道教)的生命原则,自如的欲望。基斯洛夫斯基信靠哪一种?

哪一种都不信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