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信任却没有能力
(《十诫》之九)
在浪漫主义时代,施莱尔马赫曾经写过浪漫的“十诫”,其中有一条戒律说:“你不该缔结必然要破裂的婚姻。”这显然是一句浪漫的废话。谁愿意缔结必然会破裂的婚姻?谁在结婚时会设想婚姻的破裂?
可是,在现代社会,人们缔结的必然要破裂的婚姻越来越多,因为实际已经破裂的婚姻越来越多。
为什么?
传统的婚姻是由神性或天意的绳索系起来的,人们把婚姻看作姻缘也好,看作上帝的安排也好,看作八卦排得顺也好,总之不是个人能够单独决定的。婚姻自由最能表明现代的个人自由伦理的精髓:婚姻是由人意的绳索系起来的,这人意就是个体人的性情——所谓两情相悦。然而,个体人的性情恰恰最不可靠。这还不是说人的性情易变,因此不可靠;而是说,个体性情极具差异,个体性情中的欲望极其多样,如果婚姻以性情为基础,就是不可靠的。缔结以性情为基础的婚姻,几乎就等于缔结必然要破裂的婚姻,除非两个人运气好,碰巧性情相合。在传统的婚姻关系中,信任并不太重要。自从婚姻由人意的绳索系起来后,相互之间的信任就变得重要起来,它成了以个人性情为基础的婚姻的安全网。如果这网破裂了,人意的,而非神意的婚姻的碎裂可能性就大大提高了。
洛麦克是个外科医生,那天他从老同学——一位性科医生那里回来,已经走不动了。
老同学告诉洛麦克,他身上突然出现的性无能不是心理性的,而是功能性的,很难医治。洛麦克觉得这无异于宣判了自己婚姻的死刑,作为一个医生,他科学地认为没有性能力的婚姻是不可能继续下去的。
这天晚上,洛麦克与妻子汉嘉躺在床上,望着窗外懒洋洋的月光,不停抽烟。夜过三更,洛麦克终于对妻子说,自己的性无能已难治愈,她最好改嫁。
“夫妻之爱并不仅是每周两三次的五分钟呻吟,不在两腿之间,而是在心里。我只要能抱着你就满足了。”
汉嘉说完这话,就趴到洛麦克身上,紧紧抱着他。
“你还年轻,会有需要。”
“我会自己解决。重要的是我们已经拥有的,而不是没有的。”
现代的生活感觉中,性归属了个体人的性情,而且是自在自为的性情。有每周五分钟的呻吟,不等于有夫妻之爱,没有这五分钟的呻吟,也算不上夫妻之爱。洛麦克相信汉嘉不是说的假话,她的确爱他。他们已是十多年的夫妻。但汉嘉的性需要很真实,她真能忍受?洛麦克不想骗自己。
性的需要归属于个体的总体情愫,要抑制它比较容易,一旦性欲成了自在自为的性情,要抑制它的渴求,就相当艰难了。洛麦克不太相信汉嘉能自己解决性的渴求,因为他自己清楚这种需求的自在自为。现代文化对性渴求的塑造,使它成了人的自我人格的标志。
汉嘉果然陷入情与欲的挣扎。一天,洛麦克听见汉嘉接电话的声音有些紧张,开始监听汉嘉的电话,发现汉嘉在与过去的同学斯普勒约会。斯普勒以前喜欢汉嘉,被汉嘉回绝了。如今,汉嘉借父母空置的住房与斯普勒偷偷相会。
洛麦克跟踪汉嘉,坐在汉嘉和斯普勒幽会的房门外的楼梯上,尖起耳朵倾听他们在房间里展开肉体之欢的声音。洛麦克觉得吃醋是衡量两性之爱的天平,不吃醋,也就等于对汉嘉没有欲望了。洛麦克干脆偷偷配了汉嘉父母的房子钥匙,潜入房内躲在衣柜里。
那天,洛麦克从衣柜的门缝中看到汉嘉先进来,她显得有些慌张。一会儿斯普勒也进来了,他要抱汉嘉,汉嘉把他推开:“我今天约你来,是要告诉你,我们不要再来往了……在你的怀抱里我感到感情受到伤害。我不是说你对我不好,你对我再温柔不过了。我指的是自己对自己的伤害,我会失去已经拥有的想与他一起生活的人的拥抱。”
斯普勒闷闷不乐地走了。
汉嘉突然看到洛麦克藏在衣柜里的眼睛:“监视我?为什么监视我?我软弱,但我在挣扎。我想得到你的信任,而不是监视。”
婚姻就这么破裂了。
也许,如果汉嘉没有与斯普勒幽会,洛麦克会信任她。
洛麦克对妻子的信任以什么为基础?以汉嘉的清白为基础?
基斯洛夫斯基会说不是这样。信任不以什么为基础,他是对汉嘉的爱,包含体谅她的软弱和过错,理解她的挣扎,理解她选择的艰难。信任不是猜疑的反面,而是爱的支撑,对方跌倒时抱住对方。无论汉嘉会做或做过什么,如果洛麦克爱汉嘉,就应该信任她。洛麦克一开始就没有信任汉嘉,那夜里的交谈后,洛麦克心里留下的是恐慌和不安。他担心汉嘉会守不住自己的身体,而不是信任汉嘉对他的爱。汉嘉与斯普勒的幽会,不是洛麦克对汉嘉失去信任的原因,而只是印证了他对汉嘉的猜疑,然后以搜查、窃听、跟踪来对待汉嘉的挣扎。信任的丧失是爱的丧失,猜疑、不安、恐慌只是爱的丧失的结果。
爱的丧失往往是因为一个人把自己的爱的对象想象为天使,想象为诗歌或小说中的语言,想象为一个自己梦想出来的人,总之是自己的性情虚构出来的一个人。对于现代人来说,伦理行为变得艰难,首先不是因为社会的道德观念秩序混乱,何谓善、恶已经没有了社会共识,人们难以找到可以遵循的道德品质,而是虽然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诚实、什么是信任,却做不到。自由伦理的艰难表现为个体的道德能力的软弱,有心愿,甚至有意志向善,却没有体力为善。就像有爱的欲望,却没有抱住爱者的能力。这有些像保罗说的人的罪。
我竟不明白我所做的;因为我所愿意的,我不去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
…既然这样,我所做的并不真的是我在做,而是我里面的罪在做的。……我真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使我死亡的身体呢?……我的情况就是这样:我自己只能在心灵上顺服上帝的法则,而我的肉体却服从罪的法则。(保罗,《罗马书》,7:15-25)
身体在性的罪不是一种道德的恶,而是个体人的身体性情的欠然,这欠然的身体性情使人做不到自己所意愿的。由于个体人的身体性情成了现代人的自由伦理的基础和首要的根据,现代人往往看不到身体性情中的在体性欠然。
什么是个体人身体性情中的在体性欠然?——个体欲望。
如果从生命个体的偶在性出发思考伦理问题,首先得面对个体人的性情,而不是一些已成文的教导人应该如何的道德命题。人的性情在传统伦理学中从来就是基要问题,只不过在中古时代的伦理学中,所谓性情主要指人的自由意志,在现代伦理学中,所谓性情主要指个体人的欲望。中古时代的人的伦理意识认为,人的自由意志是有欠缺的,只有上帝的自由意志才是整全的;现代人的伦理意识以为,人的自由欲望就像从前上帝的自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