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下课时间是十点半。所有的同学都说要去学校隔壁的酒吧喝啤酒。我像每次一样,先是借故有事,再是托辞不舒服,但末了都一样:跟着他们走进了带男性头油气味的这家酒吧。我要是硬不来,面子上会挂不住,这等于告诉全体同学我多么穷。如此之穷,他们也帮不上忙,你要他们怎么办。穷到这地步,就不合群了,这点我相当明白。因此我还是来了,却不喝啤酒,只要了一块钱的玉米花和一杯白水。这个班曾在学期刚开始时有过一个男同学,叫汉斯,一头浅色头发近乎雪白。他羞怯文静,从来不换衬衫。一次他向一个女同学借了六块钱吃晚餐,从此再没回到教室来上课。大家认为他穷得过火也自尊得过火。直到今天,一提汉斯,同学们还会哈哈地笑,为了赤贫和清高,汉斯把自己给放逐了。而我明白,汉斯若不放逐自己,这个集体也早将他逐了出去。那么穷谁受得了?那么穷不是对所有人都是个颇大的嘲讽吗?

因而我对我的贫穷守口如瓶。

进入地铁站已近午夜。尽管啤酒会上谈的话题都很高雅,我对自己仍十分恼恨。我难道高雅得起?是什么让我跟着他们在酒吧里高谈阔论?是虚荣。可我虚荣得起吗?

地铁车厢里只有三个人。我迅速在两个旅伴中做了选择,走到那个梳马尾辫、穿一身黑的亚洲男子身边坐下来。第三个人在我上车时朝我堆出一个很大的笑容,这不是什么好事。在深夜十一点四十五分,我选择一身黑衣的亚洲男子做我的旅伴,并不是认为他完全没有危险,只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亚洲男子眼神遥远,看着漆黑的窗外。他眨眼眨得极慢,细长的手指在椅子上的敲击却颇激烈。我从书包里翻出巨大的笔记本和书,发现他敲击的手指停止了,却不是休息的停止,似乎是被我这边的忙碌打断了,那些手指不耐烦地僵滞住,等着我忙完,它们好继续刚才的敲击。

顺着那些细长的手指,我眼睛看上去,看见一层淡得难以捕捉的笑意,就在他苍白的皮肤下。当那笑意慢慢泛上他面孔的表层,向他的颧骨和眼角,甚至耳根聚集时,你仍旧不能确定那是个笑,只是个笑的许诺。这个时候他眨了一下眼,似乎想打发掉那个令他发笑的荒唐念头。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这罕见的宁静中存在着危险,内向的危险及他自身的危险。

我翻出书包里的字典,迅速查出在课堂上记下的两个生词。我查字典一贯有这种按捺不住的急切响动。这响动在别人听来大概十分乱心。他湖面般宁静的侧影动弹起来,向我转过脸,浓黑的眉毛微微拧起。

我惊讶地发现,他苍白的五官十分俊秀,窄长的鼻梁下,一副严酷的嘴唇,再往下,是略向前翘的下巴。我发现自己看他看得很细,连他右眼下面一颗很小的痣也看见了。看着看着,我笑了一下。我知道这样做是错误的,三更半夜对着一张陌生的男人面孔色迷迷地笑一下,算是什么意思?

他马上还我一个笑。他笑起来露出一口女孩子似的又小又齐的白牙齿。

我想,可以了。我马上合上字典,拿起笔,刚刚查过的两个生词忘得十分干净。我朝着笔记本眨巴着眼,咬着圆珠笔屁股。在课堂上我最腻味别人咬笔屁股。除了我之外,几乎全班的人都会这一招。而这时我竟也犯这毛病,似乎要给这年轻的陌生男人看看:你看看我有我的要紧事得做;我做得这么专注,根本顾不上你的存在。我感到他的视线落到了我的笔记本上。我不愿他看见纸面上的空白,便从嘴上抽下笔。现在他的目光又聚焦在我的笔尖上了。而笔尖仅点下一个黑点,随着车厢的晃动,黑点渐渐肿大。一分钟过去,两分钟过去。我终于承认我并不打算写什么,我这套动作是虚拟的,充满表演性的。我在表演给一个陌生的亚洲男子看,看我思考起来多么有模有样,看我有副姣好的思考姿态。这个发现让我大吃一惊:原来我的心竟这样不老实!

忽然,我听见一个声音说:“你做不出功课吗?”

我抬起头,见他正看着我。

我笑笑,赶紧在纸上“唰唰唰”写下一行字:亲爱的安德烈……我头也不抬地说:“不,我在写信。”紧急中写下这样一行字是什么意思?安德烈和我从来是不通信的。

我们的对话就这样撂下来。五分钟后,我说:“你的中文说得很好。”

他说:“你的也说得很好。”

我笑起来。这笑声是我十年前的。我一面笑着,心里便想:停止,可以啦!

又是五分钟过去了,他继续问我:“你怎么知道我平常是不讲中文的?”

我说:“不知道。我一看你,就知道你平常不讲中文。”

“我九岁来美国的。”

“从哪里来的?”

“印尼。你呢?”

“从北京。”

他的手指又敲击起来,手腕上有条细长的伤疤。他之所以危险,我似乎找到了根据。他已经又转回脸去看窗外,但我很快发现他始终在玻璃的投影里观察我,正如我对他干的是同样的事。

他问:“你住哪里?”

“艾文斯顿。你呢?”

“那你完蛋了,下不了车了。”他平稳地看着我,手指敲得更激烈了。

“你什么意思?”

“你没注意?你乘错车了。艾文斯顿在你背后。”他说。

这时车停在一个站台上,我一看,他是正确的,我的确乘的是相反方向的车。这是向南走的车,终点是芝加哥有名的贫民区。那里的夜晚游荡着许多孤独的人,凭空骂着大街或一声不响地狂怒,偶尔过路的人反而要夹着尾巴,忍气吞声,而正是人们对他们的躲避惹出他们的满心仇恨。那区域维系着芝加哥的坏名声和阴惨凶恶的面目。

“真倒霉透了!”我嘟哝着向车门口奔去。车门却已关上,比我印象中关闭得更果断、更迅速。我心想这可是活该,遇上一个稍对胃口的亚洲男人,东南西北都乱套了。我转过身,车厢里的第三位旅客又抓紧时间对我笑了一下:这副笑容由东倒西歪的牙齿和乱七八糟的皱纹组成。我赶紧避开他,去看那黑衣男子。他刚才也跟着我站起身,但没有离开座位,见我这时毫无出路地又回来投奔他,他笑笑,轻蔑和哄慰都有了。

他说:“用不着那么害怕。”

我说:“你当然不怕。”我心想,人家弄不好会怕你。

“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就不怕了。”他见我趔趄着,伸出手及时扶我一把。或许是我先伸出手去找他的手。

“告诉你,我也坐错车了。”他见我眼睛猛地一瞪,又说,“真的,我住罗杰斯公园,也坐反方向了。”

罗杰斯公园离我住的地方有四五站,那一带聚集着不少穿一身黑的人。那里有家咖啡馆在我的同学们中享有盛名,他们时常去那里朗诵在别处绝对没人懂得的诗或小说。我只去听过一次他们的诗朗诵,见到的男人全梳辫子,女人一律剃大兵头。

“你什么时候发现乘错车的?”我问道。

“比你早五秒钟。”他神色一本正经。

“可是为什么你反应得比我慢?你的反应至少比我晚十秒钟。”

“嗨,你在用FBI的语言跟我说话。”他的轻蔑加深了,哄慰消失了。

最初他容貌中那种独特的情调,由黯淡的忧郁和消极组成的情调此刻都不见了。我发现他其实非常主动,机敏,或许在不屑于看我的时候已经把我看透,把我对他的猎奇,甚至一点儿着迷都看得一清二楚。很可能是他在猎捕我,而我却一直以为是我主控了猎手的位置。

“你不信吗?”他拍拍他身边的位置,“来,坐下,我说给你听……”

不久之后,我才意识到我紧挨着他坐下来,车的每一个不规则的晃动,都能使我的腿碰到他的腿。腿与腿之间虽有两层牛仔裤的厚实作为最后界限,但那触碰有种赤裸的敏感,使我觉得越来越危险。

“我发现乘错了车,不过我马上意识到这是末班车了。”他对我说着,眼睛却在说别的,在发问,“使我和你乘错车的原因是不是同一个呢?就是马上下车,也赶不上往北边走的末班车了。因为我知道那趟末班车的发车时间是十二点整,你看看现在几点?”他把手腕伸到我面前,手表的长短针指到十二点一刻。

他看着我,要我看他多么死心塌地。他要我学他,索性踏实下来,把剩下的歧途好好走完。

“那我们怎么办?”我说。

“我们?”他咬文嚼字,又用英文强调一遍,“我们?”他的强调不是用音量,而是用发音的细致以及唇齿动作过程的大大放慢来体现的。他的一点儿暗示和挑逗,我马上接受过来。一个年轻女人,在异国异地的午夜同一个不知底细的年轻男人一同误入歧途,什么样的后果、什么样的意外等在前面,这简直是个未知数。他的眼睛闪闪发光,全部精神都调动起来。

“你能帮我想想办法吗?”我用像猎物般乞怜的目光看着他。

他耸耸肩,说:“我不在乎。我常常错过末班车。”

“那我呢?”我其实已不怎么恐惧,可我不能不装得恐惧。我甚至意识不到自己是在装蒜。难道我不是在十四岁时就独自在深夜站过若干班岗?十八岁的我,难道不是独自押车,车上满载着年轻士兵的尸体?我说:“能帮我想想办法吗?”我对这个萍水相逢的人信任得过分了。因为信任便是压力,再邪恶的动物在信任的压力之下,多半不会乘人之危。我的故作弱小、故作轻信使这个黑衣男子绝不敢占我便宜。

他笑笑:“你这么害怕?”他认真起来,打算为我独当一面了。“下车你跟着我就是了,”他说,“其实我们这样的穷光蛋,还有什么可怕的?我们没什么可失去的。”

他连续用着“我们”。穷光蛋识辨穷光蛋总有好眼力。这大概是为什么我一上车就看上了他,迅速在他那儿找到了认同感的原因。

车这时向前踉跄了一下,又向后来个趔趄,不动了。喇叭里传出口齿不清的声音:“终点站到了……别忘了检查您的随身物品——提包、帽子。晚安,诸位。”

我忽然问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里昂。”他定定地看着我。

似乎必然有场悲惨的失散,至少得有个名字去开始广漠的苦寻。

然后我告诉了他我的姓名。

他看着我:“你没有英文名字吗?”

我说:“没有。”

他说:“谢天谢地。”他声音很低,面孔也转开了去。完全是他自言自语,不留神嘟囔出来的声音。

车门帷幕般地、带着一丝老奸巨猾迟缓地在我们面前打开。他先我一步迈进寒夜。我紧随他身后,竖起衣领,手缩进袖管。他对寒冷似乎很麻木,领口的纽扣都不系。他走到一排公用电话前面,其中百分之七十的电话都被拆掉了,他语气平淡地向我解释:“那些毒品贩子一般就在这个时刻,在这些电话上办公,因此警察把电话拆了。”他边说边伸手去上衣口袋摸索,然后又去摸裤子口袋。我赶紧递上一枚二角五分的硬币,托在掌心,捧给他。他却弓下腰,从旧牛仔靴的鞋帮里摸出一小卷钞票,里面裹着几枚硬币。他像是完全没看见我动作中的讨好。我要他明白我彻底落在他手里,我是自找的要同他沦落天涯,他可得好好待我。

车站被灰色的灯光照得通亮。一切都带着冰冷的清晰。所有墙上、柱子上、椅子上狂舞的涂鸦都在这冰冷透彻的能见度中显得格外生猛。悬在候车长椅上方的电取暖器尚未关闭,在银灰色空间聚起一蓬蓬橙黄色的光晕。在两张长椅上,暖洋洋地躺着两个流浪者。他们的姿态和神情是夏威夷海滨浴场式的,大概是他们俩拧开了所有取暖器。他们要抓紧时间在警察把他们驱入到寒冷之前豪华地暖和一回。

电话在一分钟之后才通。对方显然不高兴在这样的寒夜中被打扰。里昂连央带求地威胁,最终总算达成协议。他对电话大声说:“你要敢晚过半小时我踢你的腚!”挂上电话他转脸对我说:“好了,他们马上来接我们。”

“他们是谁?”我问。

“跟我们一样的艺术瘪三。”似乎他看出我想顶撞他,“谁是艺术瘪三?!”他说,“恐怕你只把我看成瘪三,拿掉前面的修饰词——‘艺术’。我说得对不对?”

我说:“你怎么知道我这瘪三前面也冠有‘艺术’两个字?”

“我看见你笔记本上有一页写着:塞万提斯时代的骑侠小说的影响。”

“你怎么看见的?!”

“从玻璃窗里看见的。”他看出我做好一切准备,似要驳斥他“并非存心”的辩解。他马上来一句:“我就是故意看的,我从来不会无意间看见什么;只要我无意识,我什么也看不见。”

“你倒蛮诚实的。”我向他慢慢点着头,笑得老谋深算。

“一流骗子必须是超级的诚实。我的朋友都这样,一会儿你就看见了。”

“你是画画的?”

“他们俩是画画的,就是要开车来接我们的两个朋友。一个是我过去的女朋友,另外那个是她眼下的男朋友。她的男朋友是我的至交,从画画改行,搞装置艺术。懂什么是装置艺术吗?”他见我摇头,又说:“知道马歇尔·杜尚吗?”

我觉得我可不能这么土,对什么都摇头,便含糊地“嗯”了一声。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把我的无知一眼看到底。他说:“马歇尔·杜尚是装置派大师,观念艺术的首创人之一。我的朋友就想哪天变成马歇尔·杜尚。我打击他,想变成马歇尔·杜尚就已经不可能成马歇尔·杜尚了。”

我们并肩走出站口。他见我冷得缩作一团,脖子都消失了,便将一条胳膊搂过来,让我的右肩贴着他瘦骨嶙峋的左胸。虽然这样没给我添多少热度,但却是个令人暖和的意念。抑或说,是种非物质的暖和。

我想他一定比我年轻。我偷偷看一眼他毛茸茸的鬓角。

“你不是画画的?”我问。他的气味远淡,似乎很久很久以前,他有段很短暂的抽烟或抽大麻的历史。

“你为什么认为是艺术瘪三就一定要去画画?”他说,“我是弄音乐的。”

“真的?!”

他一眼看出我的美好误会,马上说:“唉,不是写那种奶油音乐的!”他停顿了一会儿又说:“你看上去像是听门德尔松的那种人,或者威尔第。”

我说他过高估计我的品位了。他问我喜欢什么音乐,我说眼下我最喜欢没音乐,喜欢耳朵里清静。我问他到底是搞哪一类音乐的,他指的奶油音乐范畴怎样划,他却打听起我的行当来。

没等我回答,他说:“你要真是学文学的,你可惨了,连在地铁站里拉拉琴,挣个小钱的机会都没有。”

“那你呢?是不是在地铁里拉琴挣小钱?”

“过去干过,好多年前了,”他看出我松了口气,接着说,“贪图那点儿小钱,把琴都拉坏了,变成了油条。”

他看着灯光之外的黑暗,又说:“学文学?拿他们的语言,学他们的文学,除非你嫁个阔佬儿。嫁了阔佬儿别说学文学,学哲学都行。”

我说:“你看,出路不是有了?”

“你的男朋友是阔佬吗?就是你在车上给他写信的那个?”他眼里有损我的意思。

“他不是我男朋友。”

里昂搂住我的姿势变得很僵。

我说:“他是我的未婚夫。”

“他怎么样?可以供你学哲学吗?”

“学哲学和文学有什么不好?”

“没什么不好,只不过这两样是不用学的。尤其用不着嫁个阔佬儿去学。”

“他不是阔佬儿。”

“跟我比人人都是阔佬。”他笑笑,既温情又自豪。那是他对音乐的温情,是由于自己能对音乐如此钟爱而产生的自豪。

我看着他精细的侧面轮廓:他欠缺营养的面色,他有上顿没下顿的细长身板,心想,他还认为我惨呢。

在站外空旷的停车场上,他要我和他来回走动,免得冻死。他告诉我千万别寄希望于他的朋友,他们至少要给他一小时的罪受,才会姗姗出现。这一小时不错,足够我们混熟。他可以告诉我有关他的家庭、他的音乐,或许还有他的女朋友。他说他父亲是天津人,童年的时候去了印度尼西亚,他的一家是在六十年代中期迁移美国的。谈到这些,他似乎拿不出劲头,能省略的全省略。我非常想把话题转向他的女朋友。我的兴致不够单纯,不是那种纯粹的无聊。我似乎感到一丝不好受,而我吃不准我妒忌什么。

他却说:“你一会儿就见到她了。”

“你们怎么分手了呢?”我装得自然活泼,没心没肺。

他很生硬地突然陷入沉默。我只得自找台阶下台:“你不想说没关系。”

我和他闷着走了一个来回。我受不住这沉闷,同一个大致是陌生人的男性相依相偎,又谁也不理谁,气氛很古怪。

我说:“喂,要不要听听我的身世?”

他说:“要听。”他这么老实巴交,我出声地笑起来。

“你能猜到我过去干过什么吗?”

他站下来,转身正面看着我,把我从头看到脚,然后说:“不知道。”他稍微想了一下,又说:“你刚上车的时候,我想,这女人穿得这么规矩,肯定是个护士,要不就是个会计。”

我说:“你肯定会想,她这么土。”

他笑起来,他确实在心里用的是“土”这个字眼儿。

“你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想,还好,气质还好,穿着方面,我可以劝劝她……”

我说:“噢,像你们这样,穿得脏兮兮的,就艺术了?”

“我当时还想,这女人走路背挺那么直,像大兵操演。”

“还有什么像大兵?”

“我从来没接触过大兵。”他说着,手又搭回我肩上。风从西北方向吹来,他的脊梁找着风口。他和我离得近极了,相互的呼吸都受些拘束。他说:这样你还冷吗?我摇摇头,看见他的马尾辫梢给风吹得很乱。我大体上估算出了他的年龄:他与我该是同龄。

我说:“我当过大兵。”

他看我一眼,没把它当真。他刚才说我像大兵的时候其实是把那个可能性排除了。

“真的,当了四年大兵。”

“是吗?一定是奶油兵。”他还是不拿它当真。同不少美国人一样,他认为实在当不了别的才去当兵。他笑着问:“后来呢?”

“后来?后来当军官了。”

“有意思,”他说,“挺有趣。”

“你不信?”

“我信。”

“我手枪打得特准,也打过卡宾枪。上过前线,搬过尸体,喝过钢盔里煮的鸡汤。除了杀人放火,我什么都干过。”

他看看我,意思是:就你?!

“我还发现了一个快死的伤兵,下巴被打没了,爬满了红蚂蚁。怎么样,不是奶油兵吧?”我感觉他搂在我肩上的手松懈了不少,我奇怪自己竟让这个叫里昂的人了解我这么多,连安德烈都不知道我的戎马生涯中有这些血淋淋的细节。我是特别信任这个萍水相逢的男子,还是在虚张声势,好让他明白我是可以张牙舞爪的,一旦他动了什么不良脑筋,收拾我可不怎么省力。假如我对他的坦白是出于信任,我又是哪里来的这份信任呢?

只因为他和我同是黄皮肤黑头发?同样自命不凡地认为自己所干的是什么艺术?同样在挣扎着付房租吃饱饭,从而可以从事一种无聊,从而把这无聊当作高贵的情操?……这个荒寂的深夜,给了我们天涯沦落的假象。这假象掩去了我们彼此陌生的事实。

他迅速看了我一眼说:“能看得出来。”

我问他看得出什么来。

他说:“你是个大兵。”

“你讨厌大兵?”

“我可以试试,看我会不会讨厌,”他搂住我的臂膀恢复了自然,他笑笑,“可能大兵会好些,不那么麻烦。”

我问他指的是什么麻烦。

他说:“你知道的——女人都很麻烦。”他深喘一口气,胸脯挤了我一下。“不过换一个人,肯定认为你很乖——穿这样一件雪白衣服,牛仔裤一尘不染,好像天下人只剩了你,也轮不上你去打仗。可是我看得出你很强,”他改口讲英文,“你是块啃不动的饼干。”

“你骂人吧?”我大声说。

“看你怎么理解了,也在于谁来理解。有人喜欢啃不动的饼干,有人讨厌。对于喜欢的人,就不是骂人。”

我笑起来。我这种笑法十五年前就停止了。我看见自己的笑在寒冷中形成久久不散的一团白雾。这个夜晚把我弄得有些反常。极其反常。

一小时十五分钟过去。我和里昂同时听见了一台拖拉机的声响由远而近。两分钟之后,那响动震得空气都哆嗦起来。里昂说:“来了。”在停车场进口处,一辆六十年代末的巨型凯迪拉克开了过来。它是银灰色的,不像是漆,而像是原始金属就那样一丝不挂地袒露着。它气势磅礴地转了个弯,仿佛它是艘航空母舰。它的造型带有侵略性,人对宇宙和海洋的狂妄扩张,就在这形状中。车窗被摇下去,一个嗓门从里面射出来:“TMD里昂,除了你还有谁了!”

车近了,我看见驾驶这个不可多见的怪物的是个娇小的金发女郎。她旁边坐着的是个壮硕的中国男人,操着北京口音极重的英文。

里昂说:“知道你就会迟到!你有不迟到的时候吗?”他双手拉住后车门,整个身子向后倾斜。门沉重地开了,他比画着请我上车,嘴仍然没闲着:“你恐怕参加你自己的葬礼都会迟到!”

“我们做爱总得结束吧?你打电话来的时候,我们正做到一半!”壮硕男子说。他调转过身,正面朝着我和里昂,伸出一只手过来:“海青——大海的海,青天的青。”我握了握他正方形的手掌,说了句非常高兴认识你之类的礼貌废话。

驾车的金发女郎也朝我扬扬手,然后问里昂:“收到我寄给你的生日卡了吗?”

里昂说:“收到了,谢了!”

海青后背朝着前方,两个胳膊肘平趴在前排座位的靠背上。他笑着说:“不告诉我名字没关系的。我完全理解——里昂这小漂亮哥儿常常在街上勾搭无名少女。”

里昂笑嘻嘻地说:“你闭嘴。”

海青说:“真的真的,他勾搭成功了,就领到我那里去开房。”

我说:“那你可是间接地祸害少女。”

海青洪亮地笑起来。里昂看了我一眼,像是我很给他面子,这么开得起玩笑。海青的五官相当端正,脸形也不错。他和里昂一样,梳根马尾,只是他的马尾比小手指还细,因为他的头顶彻底秃光了。

“唉,她到底是谁?我正经问你啊!”海青对里昂说,“不是你女朋友吧?”

“女朋友怎么了?女朋友未来时。”里昂说。

海青马上转身回去,拍拍金发女郎的肩膀:“嘿,听见没有,里昂今晚是什么艳福——一个过去的女朋友,一个未来的女朋友!”

金发女郎从后视镜里看看我,温柔得很。她穿一件黑色的大毛衣,很可能是海青的,领口太大,使得她一个肩头露在了外面。她的金发不像其他美国女性那样闪着清洁的光亮,它像是有些起黏。她抿嘴朝我笑一下。里昂怎么舍得这么温柔美丽的小姑娘,让她落到侉头侉脑的海青手里去了?在她的目光离开我时,我突然捕捉到了什么——同情。仿佛她的潜语是:我受完了,现在轮上你了;又仿佛是:你要好好待他,你会好好待他吗……

里昂靠在椅背上,眼睛看着飞快刷过窗口的灯火。对于我,他似乎是说得过去了,为我找到了这一夜的避难所,并且有海青七拉八扯地和每一个人说话,他也不必再尽职地和我对话。他和我之间有了种奇怪的距离。我很快发现他和所有人之间都有这个距离,这给了他一副挑剔的,抑或是大度的神态,局外地听着看着周围的一切,似乎不懂所有人在热络地交流什么,是什么使这些蠢话变得有趣,而他对一切热络的愚蠢都可以海涵。他就这样把海青、我、金发女郎之间的蠢话听进去,含着轻蔑的微笑,允许这些蠢话进行下去。

海青要照顾前后都有听众,因此音量放得很大。他说:“里昂你知道吗?王阿花找了个工作,上星期三去面试了。你知道工作是干什么的吗?就是在台灯罩上画工笔画。画一只灯罩十二块钱。不错吧?其实画一只要不了一小时。王阿花眼睛都画成斗鸡眼了,阿花,对吧?”他拍拍金发女郎的肩。

我这才明白过来,金发女郎的名字叫王阿花。

海青说:“怎么样?王阿花这名字棒吧?是里昂勾搭她前期为她起的。”他又说:“阿花,我沾你的光,今年冬天可以享受暖气了。唉,里昂,你上次出车祸的钱,什么时候保险公司才能赔给你?”

里昂一声不吭。

“你小子是不是已经把钱贪污了?告诉你,你不还我,我只好一直让王阿花画灯罩画下去。她毕业作品画不出来是你的罪过。阿花,你心里有数,谁是真正的吸血鬼。”

里昂说:“你们那儿有吃的没有?”

王阿花说有,海青说没有。俩人同时开口。然后海青说:“王阿花就这点没劲,除了实话,什么话都不会说。”

王阿花是个寡言的女孩,同意什么不同意什么都是笑笑。但从她的笑中你看得出她的同意和不同意都是多么肯定,多么执拗。

进了海青和王阿花的家,我发现它是个旧仓库,非常辽阔荒凉,天花板有两层楼那么高,窗子巨大,上面有无数块玻璃。一些玻璃碎了,被三合板取而代之,没碎的玻璃全成了铅色。

里昂的手忽然捏了一下我的手,对我耳语:“别露出你的恐惧。”

我对他笑笑,他也对我笑笑。在凯迪拉克车厢里,我和他中断了对话,而对话之下的却都在进行。了解在持续的无言下飞快成熟,此刻我们相视一笑,已熟得令人怦然心动。

海青和王阿花进门之后就飞快消失了。里昂把我领到一个空荡荡的场地,一个电炉在赤裸的水泥地面上,上面坐了口不锈钢大锅。整个空间的宽阔把原本不小的物件弄得不成比例。我和里昂都显得不成比例的小。我环视周围,看见一台冰箱、一张餐桌和四把形状各异、新旧有别的椅子不着边际地搁置在空旷中。里昂招呼我坐下,交代说那把白色椅子比较牢靠,也比较舒适。他像主人一样走向冰箱,拉开门,眼睛在里面搜寻。冰箱没有启动,里昂告诉我它即便启动也不会比这房子本身的温度低多少。他在昏暗的冰箱里捣鼓了一阵,找到两捆芦笋。他走到远远的角落,消失在一块布门帘后面。我发现在这房子内,从一处到另一处必须步行颇长的距离。从冰箱到电炉至少得步行二十秒钟,而从我所坐的椅子到角落的布帘,就不能迈方步了,就得像里昂刚才那样小跑。此时从布帘后面传出哗哗的水声,声音在光秃的墙壁与地面上飞溅,回音十分喧哗。

里昂手捧着洗过的芦笋从布帘后面复出,告诉我可以进入帘内去方便。

我步行了颇长时间,才到达这个“写意”的卫生间,发现只有一个水泥砌的方形水池,和国内的公用水池近似。水池上方有个粗大的水龙头。大概在三十年代这仓库刚建成时它就在这里了。我研究着水池的多用性,判断是:只有攀到它的一掌宽的池沿上,两只脚各踩住长方形的一条边,面朝池内蹲下——一个多么不雅的、杂技般的姿势。

这时里昂遥远地指教着我:“手抓住水龙头,抓稳了再蹲下。没错,姿势很难看,不过谁也看不见你!”

我按他教的进行每一个招式,完成了动作,放出碗口粗的水流,冲洗了水池,下水道发出低回深沉的声响,如同消化力极其强大的肠道。我系着裤子,一面任水龙头宣泄。我想,清洗食物和排泄之间,只隔着这股水流。正如流浪汉们和海青、王阿花之间,仅是墙外野营和墙内野营的区别。

我对着水池上方一面镜子理头发,隔着布帘大声问里昂:洗澡也是这里吗?

里昂大声回答:“对呀。所以海青和王阿花从来不感冒。”

我走出“洗手间”,说:“冬天怎么办?也洗这么冷的水?”

“很多阔人不是自找的洗冷水澡吗?在阔佬那儿,什么自作自受都是疗法。”

我徒步走到电炉旁,大锅里发出“轰轰”的响声,如同一只锅炉。里昂揭开锅盖,把芦笋一根根掰断,舍弃尾部。我照他的样子做起来。芦笋应该在两星期前被吃掉,现在只剩前面三分之一的绿色了。我学着里昂把择出的芦笋投入沸腾的大锅中。里面是半锅气味丰富的汤,一些禽或兽的白骨沉沉浮浮。里昂告诉我,这是海青和王阿花的“天长地久汤”。不断扔生肉、鲜蔬菜进去,锅内永远不枯。

我说:“这些芦笋可不能算新鲜了。”

他说:“很新鲜啊——上礼拜才买的。”

我说:“芦笋应该这礼拜买,这礼拜吃。”

他说:“你想吃这礼拜的新鲜蔬菜?”他笑眯眯地搅动稠厚的一锅汤,接着说,“那你下礼拜再来吧。”

我说:“你常来这里?”

他“嗯”了一声。稍稍沉吟,他说和王阿花分手之后的四个月,他没来,直到他和她见了面都满不在乎了,他们才又密切走动起来。

我别有用心地说:“王阿花很好啊。”

“是很好啊。”

“她很漂亮。”我又说。

“是很漂亮。”

“也很温柔。”

“非常温柔,并且刚强。”

他这样和我看法一致,我就没法打听下去了。他用这法子截断了我对那个秘密的接近,游击也好,正面进攻也好。他态度很鲜明:你想猜疑就去猜疑吧,我绝不会帮你忙去解开你那无论多么大的疑惑。他转移话题,说这个“天长地久汤”是王阿花的伟大发明,所有朋友都认为这是王阿花了不起的地方:她从来不管任何人,其实谁都在她的照顾中。她从跳蚤市场买回过期的菜、肉、蛋,塞进冰箱,谁来了爱吃什么都有,谁都可以各取所需,在同样的汤里煮出不同的菜肴来。

里昂拿出两只青花粗瓷大碗,为我舀了一碗乌七八糟的食物。它看上去大致可食,但闻起来十分鲜美。里昂说:“吃起来不像它看着那么可怕。”

我壮着胆子舀了一勺汤,里昂担忧地看着我,见我没有什么意外反应,才放心去吃他自己的。

我说:“这是我一生中吃过的最好的汤。”

他笑起来:“得了,别夸张!”

我说:“失去一个烧这么好的汤的女朋友,你亏了。”

他假装没听见。

我想,无论我如何穷追不舍,我都不可能从他那儿求到答案。他却突然开了口。

他说:“是她蹬了我。”

“为什么?!”

“因为海青比我好。”说着,他忧伤地发了一瞬间的愣,似乎那个分手的场面在他眼前刹那间重演,我还想问,对一个女人来说,爱和不爱一个男性,毫不取决于他好或不好;公认的好与不好,在这里是不能应用的。但我想,对里昂这样一个敏感人物,如此的泛泛劝导等于废话。

他抬起眼睛,看着我。他在这样看人的时候,目光变得极有力度。他说:“假如半年以后,你还跟我往来,你再问我王阿花和我的事,我保证那时候回答你。”

我似乎被他的模样吓着了,顺从地点了点头。

饭后已经是凌晨两点半。里昂领着我参观海青的工作室。海青正在锉一块两英寸厚的有机玻璃,头发和眉眼上一层晶莹的粉末。他看看我和里昂,说:“里昂一定讲了我作品一大堆坏话!”里昂不理会他,把我带到一面墙前,墙上是个金属架子,上面贴着各种几何形的有机玻璃,有厚有薄,高墙的距离有远有近。一些平面被刀刻出纹路,另一些透明度柔弱,显然是经过锉或砂纸的打磨。里昂伸出脚踏一下接线板的开关,安装在地板上和天花板上的若干盏灯便朝这些几何形状射出光来。不同的透明度对光形成了不同的反应,连同它们在墙壁上的投影,构成一个多维的、冰冷的魔幻。随着观看者的位置移动,这些晶体出现了新的、更新的角度,以及变幻不定的光影,直到我感到微微的头晕眼花。

里昂看看我,意思是问我:怎么样?喜欢吗?

我笑了一下。这样一件艺术作品离我的懂得和接受非常遥远。我心里一个词也没有,尽管我知道这样一声不吭对于海青很可能是个打击。海青此刻一动不动,手里提着锉刀,冷冷地看着我和里昂。他的样子像是在捍卫他的作品,又像是在等待我或里昂发出外行的评价时,及时给我们一些基本教育。但他还存有一丝侥幸:万一我说出一两句很到点子的赞美,或许是诋毁也没关系,只要它切中要害。而我这样一字不吐,真要他的命。

我怎么也得忍住头晕眼花,再朝这些几何晶体注目一会儿,至少再注目二十秒钟。即使我狗屁不懂但我的态度是好的,我希望理解它的诚意一目了然,这座视觉迷宫对我的吸引力,也一定足够大,因此我才如此长久地注视它。我急促地想,要不要讲实话?要不要告诉海青他的装置艺术让我头晕眼花?而头晕眼花是不是他预期的艺术感染力?是不是他存心设计的艺术效果之一?他偷眼看看里昂。里昂看这幅作品的专注是真的;不管他喜不喜爱,他都有这个胸怀来接受它,都对它怀有敬意。

这时我发现王阿花不知什么时候也来了,身上罩一件满是油彩的解放军旧军装,一定也是从海青那儿继承来的。似乎里昂或我一旦讲出什么对作品不敬的话,她会帮着海青一块儿轰我们出去,或者,一旦我们的批判是在行的因而是致命的,海青受不住的话,她好上去救护他。

我“唔”了一声,呻吟和叹息都在其中。像是一本又长又沉闷但对人的智力产生巨大挑战的经典著作终于被我读完,我既虚弱又满足。

王阿花问:“怎么样?”

我又不置可否,淡淡“唔”了一声。似乎一件大师的作品用不着我来说什么。我说什么都无足轻重,我即便怀有满心的欣赏,大师也压根儿瞧不上。

“你喜欢?”王阿花硬不饶我。

我继续招架,发出更深更长的一个“唔”!

海青笑起来,说:“怎么听上去像吃牛排?”

里昂问我:“唉,你主修什么?会计还是法律,还是企业管理?”

“去你妈的里昂!”海青说。

王阿花笑起来。我懵懂地看看海青,又看看里昂。

里昂对我说:“不喜欢海青作品的人,海青就问他们是主修会计还是企业管理。他今天对你特别客气,有次一个人看了他的作品,表现不够好,海青问那个人:‘你是不是牙医?’海青划分三教九流,牙医是顶低档的人等。”

王阿花说:“最近改了,碰到谁乏味,乱说蠢话,他就说:‘你肯定是电脑博士。’”

海青不再搭理谁,又回到他的工作台前,接着锉那块有机玻璃,一边拿口哨吹昆西·琼斯的歌。他运锉的节奏成了这首情歌的节拍,因而它听上去一点儿也不柔肠寸断,成了列兵进行曲。

王阿花也很快回她的工作室去了。他们来地铁站接里昂和我的时候指控我们打断了他们的做爱,显然是海青胡扯。谁都看得出他俩的专注有多连贯。

我和里昂从海青的工作室退了出来。里昂告诉我,深夜两点是他们这里的最佳时刻。

他打量我一眼,问道:“你困吗?”

我已经客气不动了,但还是笑着摇摇头。我看不出哪里可以供我躺下。我问他:“你不困吗?”

里昂说:“跟我来,看你困得。”

他领着我穿过一个用巨大油画搭出的走廊。我看见上面有日期和名字:一九八二年,海青作;一九八三年,一九八四年……走廊通向一间小屋,它的墙是绷油画框用的白帆布。沿墙靠了一些画作,里昂介绍说是王阿花艺术学院时期的作品。那些画风格一致,都是浓烈的颜料、重大的笔触,颜料和笔触都发着很大的脾气;而细看进去,又发现色彩的泥泞中有朵精细的玫瑰,一只半透明的贝壳,或一片被沤烂得只剩纱网般筋络的白杨叶或枫树叶,或者,一只残缺的蜻蜓,一只垂死的蝴蝶,一枚鲜红欲滴的羊角辣椒。

我突然感到我喜欢这些毫无道理的画面。我围着这些画面转了一圈,觉得那些细小残破的生命或生命标本在这样不切题的背景中显得脆弱;广漠无情的色彩洪荒中,渺小的生命被离间得那样彻底。小而脆弱的主体在大而强暴的客观中,像是最后的伤处,最终极的不愈,大片的麻木中,它们是残剩的最后知觉。

它们似乎触到了我某个隐秘的痛点,抑或快感点。但我什么也不愿表示。秘密的感觉该永远属于秘密:秘密地发送,秘密地传达,秘密地被接收。线路都在暗里,一经译成话语,全都走样。我一旦张嘴,是不可能老老实实的。

我只对王阿花说:“我很喜欢你的画,真的。”

里昂一听我这样讲,马上调开脸去,似乎他不要参与哄骗王阿花这桩勾当。

她从灯下抬起年轻纯洁的脸,看着我。王阿花的笑容好年轻,带着一丝羞红。她半是惊唬,半是惊喜,马上去看里昂,看我和他有没有事先串通。我心里滚过一股温热。我已明白,她从来没听到过如我刚才的真心真意的赞扬,从没得到过像我这样的老实巴交的喜爱。她说:“谢谢,谢谢……”脸越发地红。她又一次转头去看里昂,如同一个孩子在接受别人给的糖果前,去征求长辈的意见,看看他是否允许她接受。里昂没注意她,他正将一只尼龙睡袋展开,铺在那张“皇后尺寸”的床垫上。她没有得到里昂的任何首肯,又转过脸来看我,慌张羞怯地一笑。

我说:“我不懂画。”

她说:“其实谁也不懂。”

“你这些画可以办个画展啊!”我又说。

“三年前有这个打算。”

“现在不打算了?”

“现在?”她指指手里的灯罩,“现在,总得吃饭吧。”她身边已有十多只画毕的灯罩,上面笔触细腻,构图巧妙,看得出她绝不纯粹在混饭钱。她又说:“这样,海青可以把他的作品完成。他要参加一个新办公楼大堂设计招标。如果他的作品被选上,我就可以搞我的创作了。”她又戴上眼镜,蘸了水彩,凑到灯下做她的画匠去了。对于她的画匠身份,她似乎心里没任何别扭,一开始就让自己想开了。

里昂这时说:“要是海青的作品不入选呢?”

王阿花扭脸看看他,她似乎没想过这个问题。

里昂说:“要是不入选,就让他上街画肖像,养活你搞一年创作。”

王阿花还是不吱声。

“阿花,我早就讲过,你不该浪费你的才华。”

“那我怎么办?”王阿花不紧不慢地说,“去卖一个肾?”

像冷不防挨了一个耳刮子,里昂猝然沉默了。

里昂僵了至少有十秒钟,才又恢复动作。他将另一只睡袋“唰”的一声抖开。我看见王阿花的长睫毛瑟瑟一抖。她和里昂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创伤,抑或是秘密地相互护理和共同疗养?

王阿花的舌尖微微露在嘴唇外,穿着又大又肥的衣裤,眼镜也显得沉重而老气横秋。她像个玩具成年人。我看着她每动一笔,舌头便跟着轻轻一移,她最多只有二十四岁。

里昂招呼我,指着床垫上两只睡袋,一个鲜红一个翠绿,要我选择一只。我随便指指那只红的。他立刻蹬掉靴子,钻进了绿色睡袋。

我说:“喂,等等……我睡哪里?”

里昂说:“你不是选了红的吗?”

“等等!什么意思?你睡我旁边?”我满脸的不可思议,我的表情在说:搞什么名堂?!要我和三小时前认识的人头挨头睡一张床?!难道我看上去那么放荡、颓废?!

里昂两腿已在睡袋里,他边脱外套边说:“你不是大兵吗?大兵不野营?”

我茫然地瞪着眼。我想,是我脑筋猥琐还是他存心不良?这下可是非常非常的美国。

王阿花这时说:“我们常常这样野营。等有钱了,我和海青打算去买两个蒙古包,就可以分男女宿舍了。”

里昂一下滑溜下去,只露脑门在睡袋外面。他说:“快睡吧,睡完了海青和王阿花还得睡。”

我问:“阿花,你们一夜不睡?”

她说:“我们一天睡五小时就够了。没活干的时候睡十五个小时。”她转脸看看我,下巴向里昂一指,“他常在我们这里做乞丐。”她温存地抿嘴一笑,这时又很母性了。见我开始脱皮靴,她又接着去画那只灯罩。灯罩的日本米纸在我的位置看像在融化过程中。王阿花在绘一丛杜鹃。那样的专注也把她给融化了。

我磨磨蹭蹭,一只靴子脱了有半分钟。王阿花再次回头,对我笑了一下。她似乎看出我的不自在,并马上开始同情我。她的眼睛向已经睡熟的里昂瞟了一下,说:“要杯咖啡吗?”

我说:“谢谢,不了。”

她说:“别客气。”

我脱下了第二只靴子。她站起身,伸个懒腰,轻声说:“我去煮点儿咖啡。你真不要?”

我说:“真不要,非常感谢。”

她说:“不用谢。”

说着她走出去,把一块布帘轻轻放下。她的意思是替我和里昂掩上门,我明白她并没有去煮咖啡,她误会了我的不自在,把地方腾出来,让我和里昂好有些私下的活动。我顿时觉得受了重大误解。就算我和里昂今天投靠到这里不够妥当,尤其是我,相当不稳重,但我不至于那么颓废那么放荡吧?我心里一阵猛烈地反感,想立刻冲出去,同王阿花解释。走到门口,我想,解释什么呢?话如何去说?说:嗨,王阿花,我们没有私下活动,我不是里昂的未来女友,我有未婚夫,你们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他们到底把我当什么人?!里昂到底把我当什么人?我得让这三个胡闹惯了的男女明白,我绝不是胡闹的女人。我正在一场正式恋爱里,那样的正式恋爱是有正经后果的。我可不是随便的女人——是,或者不是,对于王阿花和海青来说一点儿区别也没有。他们不会认为这桩事里有任何是非,需要我急赤白脸地拉着他们来澄清。假如我冲出去喊冤:你们瞎了眼,看错人了——我和里昂根本不想做爱!他们会眨巴着眼,莫名其妙地回我:那就不做好了,不做爱又不会在我们这里讨到表扬。

那将是很蠢很蠢的一个场面。他们只会觉得我这人很费事、很莫名其妙,甚至很虚伪。

我慢慢走回床边。动手去解外衣的纽扣,眼睛瞄一下里昂。他眉头轻微锁着,一缕长头发披挂在面颊上,他醒着时显得宁静——一种对什么都不抱希望的宁静,而他熟睡时却像对什么都有轻微的不满。他嘴唇抿得很紧,嘴角用着一股力,我觉得他在紧咬牙关,在忍受一丝不碍事却也不消散的疼痛。我浑身一哆嗦,猛地抽回目光:怎么会这样有兴致地去看一个睡熟的男性?这样长时间地观察他是因为他的睡相特有魅力?

我轻手轻脚进入睡袋,还是惊动了他。他翻了个身,给了我一个后脑勺。他的头发真好,可惜不属于一个女孩。而他是有那么一点儿像女孩的……我再次一哆嗦:怎么又琢磨起他来了?难道一个后脑勺也惹出我这般抒情、这般感叹?原本没有特殊意义的睡觉,我却凭空找出特殊意义来了。我还喊冤?!

里昂在翻身时,右边的肩头露在了外面。是个单薄却形状不错的肩膀,王阿花曾在那上面依偎过,伏在那上面流过泪,说过山盟海誓的话。然后,她把自己从这单薄的肩头撕扯开来,让它此刻孤单单地耸在这里。我及时逮住自己伸出的手,那手正伸出去要替他把被子掩严实。我向自己讨饶:没别的意思啊,就是怕他着凉,我是替王阿花做这个动作。这个温情似水的动作属于王阿花纤细、洁白的手。即便我替他掩了掩被子,又有什么了不得?我年长于他,他在睡熟时显得格外年轻。

我发现自己将右手搁在面颊上,指尖蹭到了他的体温,他的体嗅,他那非物质的一部分。我突然感到惊惧:我的心真的很不老实,它那么渴望去闯祸。这个男性在四小时之前还不存在,而现在我在他的呼吸里,在他的体温旁想入非非。

是因为我喜欢上了王阿花的缘故吗?是我借喜爱王阿花来喜爱他吗?还是我通过他去喜爱王阿花?他和王阿花接吻时一定是美丽的,花儿与少年般的美丽。王阿花和他做爱的时候会怎样?一定也很美,非常的鸳鸯蝴蝶。他和王阿花非常相配,不是吗?有相似的单薄和清俊。

我心里的不好受不知是羡慕还是妒忌。

他们中间谁闯了祸,中断了一场优美的爱情?

“优美”,这个词的选用很令我满意。世上的确有不多的优美事物。同这个里昂恋爱,一定是桩优美的事。

我闭上眼,睡意却已云消雾散。我感到王阿花悄没声地撩开门帘,迟疑地走进来,走到灯前,悄没声地继续画她的灯罩。我甚至感到她朝床这边转过脸,长久地凝视并排躺着的里昂和这个中国女子,她对王阿花来说,暂时还相当神秘。我感到她叹了口气,早熟的一个长叹,同时悲悯地看着这对中国男女,毕竟是一对黄孩子啊——她希望他们俩好好做伴,长远也好,短暂也好。

我感到王阿花的目光照着昏暗中躺着的中国女人。她躺在里昂身边,像沤烂得仅剩细腻的神经网络的两片白杨叶。她会好好做里昂的伴吗?这个中国女人,她的亚洲黑发千篇一律地披在背后,她细弱的亚洲脖子,基本没有弧度的亚洲胸部,都罢了,只要她能好好做里昂的伴。

我最后的感觉,是王阿花用一块深色的毛巾围住台灯,把光聚成一小团,让光之外的亚洲男女睡得更踏实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