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九年夏天,我被分配到南京一家电力公司工作。火车是中午一点到的,我扛着两大包行李出了站,立刻被旅店拉客的乡下妹子所包围。我浑身是汗,心情烦躁极了,我对她们说,放开,我不住店,我是来生活的。但是事先约好来接我的表弟迟迟没有露面。我说过不用来接的,我是担心这个书呆子来了反而会成为我的累赘。但是他一口咬定要来。所以我想最好还是找一个阴凉的地方等他一等,顺便喝一杯饮料。这样的天气里,你感觉自己就是一只粘糊糊血淋淋的内脏器官,大家都是,统统被塞在这个城市闷热的腹腔里蠕动。我刚在公用电话亭旁坐下,就又过来几个自我感觉要好一些的妹子。她们磨来蹭去的,想做我的生意。你说烦不烦?谁在这样的天气里对那档事还能保持良好的胃口?也许你能,我反正是厌恶透了。她们骂我真没劲,然后一扭丰硕的肥臀,扑向另外的旅客。谢天谢地,我的耳根总算清静了一些。这时,我注意到背后电话亭里的声音。

他话说得非常快,非常激动,但是很有节奏。出现频率最高的两句话是“好得一B! ”和“我杀了你! ”。还有那笑声,一抽一抽的,和通常的发声方法截然不同。熟悉亲切的感觉在我心里油然而生,我断定我是他乡遇故知了。但是当我转过脸去时,却发现电话亭里的那个人我并不认识。一个又高又壮的家伙,一只手撑在侧壁上眉飞色舞地讲个不停。我透过茶色玻璃一直看着他,是的,因为我越听他说,就越难以接受我居然不认识他这样一个事实。他在里面已经发现了我,恶狠狠地回瞪了我一眼。我没有理会,继续看着他。没一会儿,他就挂断了电话,怒气冲冲地奔我过来,当胸就搡了我一把。他的右手臂上文有一条盘成一圈的蛇,而他这个人面对面看起来要比那条蛇可怕得多。我想我是惹了麻烦了。

“朋友,你盯着我干吗? ”这句话的语气对我来说是陌生的,不是他刚才打电话用的语气,使我觉得他仿佛换了一张脸。

“我只是想,我们可能有一个共同的朋友。”

“我们? ”

“是的。我想你一定认识达马吧? ”

“你是达马的朋友? ”

“是的,在北京我们做过几年同学。我觉得你……”

“噢,那今天就算了。不过,不是看达马的面子,那个狗日的没面子! ”

说完,他从我衬衫口袋里掏出一根烟来,顾自点上,然后就绕过我匆匆忙忙地往一路车站那边去了。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达马住在哪儿? ”

“我也要找他呢。这个狗日的就骗人还行,我饶不了他! ”

这是我来南京第一天所碰到的事情。到今天为止我已经在这里打发了整整五年的时光,但就是从没有见过达马。当然我也没有专门去找过他,达马不是我非得去找的那种朋友。对很多同学来说,他都只是那种如果在街上碰到一定会感到很高兴的朋友。他这个人总是骚动不安,就跟他说话一样。所以,我猜想没准儿他已经不在南京生活了。但他肯定是在南京生活过不短的一段时间。我后来结识的朋友中,就有三个曾经和达马在一起呆过。他们在人群中用达马的语气说话,我一下子就把他们认了出来。他们本人对达马大都没什么好感,好像都吃过达马的亏,而且也都不知道达马现在的确切方位。和他们在一起说话就像和达马本人说话一样,让人激动,让人忘乎所以。我觉得毕业以后,我确实见过几次达马了。我说得一点没错,达马的语气就像一种传染病,一种真菌,你要是染上就麻烦了。碰到你不乐意的事情,你就会说:“我杀了你! ”碰到让你高兴的事情,你也只会这么说:“好得一B! ”你是不是觉得这样很省事?我还清楚地记得达马最常用的那种叙述节奏,是这样的(你最好也像达马一样挥动你的小臂来感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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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大学报到的第二天,所有的新生就被送到保定解放军某部去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军训。现在的新生比我们那会儿要娇嫩一些,散漫一些,所以他们的军训时间是三个月。这是一个提高新生组织性纪律性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从军训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在憧憬最后的射击考试。是的,我想露一手给同学们开开眼。上中学的时候,我就是打鸟的高手,当然那会儿玩的是鸟枪。新生们穿着统一的作训服排成方阵坐在大操场上待命,那一天的太阳很烈。被连长叫到名字的起立,列队,然后进入射击场。每次只安排十个人,因为那个射击场只有十个靶位。我注意到,前排有个小个子比我更为急不可耐,他滔滔不绝地对他两旁的人说着什么,但是别人那会儿好像都不太愿意理他。第一组枪响的时候,那个小个子大叫了一声,从地上蹿了起来,转过脸,对我们大喊:

“开枪啦!终于开枪啦! ”

他歇斯底里的叫声使操场上爆发出一阵哄笑。这个小个子叫完埋头就准备往射击场那边冲,被维持秩序的一位黑脸庞的战士像拎小鸡一样拎了回来。他很不情愿地在原来的位置上坐下,嘴里嘟嘟囔囔的,操场上又是一阵哄笑。重新坐下以后,旁边倒是有很多人逗他说话,但他反而变得一声不吭,盘腿坐着,一动不动。喏,我现在向你介绍,他,那个不起眼的小个子就是达马。

我记得那一天我们系很不走运,其他系都打完了才轮到我们。晒了两个多小时的太阳,听了两个多小时不是自己发出的枪声,我们头昏眼花。如果允许,我真想离开。当然,在连长叫到我名字的时候,我又抖擞起精神来。达马和我一组,他在四号靶位,我在七号。连长站在一号靶位后面,喊:卧倒!于是我们卧倒。我装子弹的时候,手都有些颤抖。当然是因为激动。现在一切就绪,就等连长发令了。我猛嗅了几下鼻子,我喜欢场内那没有散尽的硝烟味。

就在这会儿,四号靶位的达马从地上爬了起来,端着他的半自动步枪,掉转枪口,对着他左边的几个人。

“不许动!不然,我杀了你! ”

一号靶位和三号靶位都是女生,她们尖叫一声,抱着头在地上蜷作一团。三号靶位山东籍的男生禁不住结结巴巴地叫骂起来,去你妈的!枪里可是有子弹的!去,去,去你妈的。

“知道,知道。所以才叫你别动!把手放到脑后! ”

一号靶位后面的连长脸都白了,他指着达马说,小心走火!你这王八蛋。别开玩笑,别开玩笑!说完他就要往达马这边过来。

达马猛然把枪口一挺,对着他,厉声叫道:

“你也别动!不许过来! ”

连长在原地愣住了。从我这边看过去,达马抱着那杆枪实在像是一个儿童团的孩子。令人遗憾的是我看不到达马那一刻的表情,我只能靠连长那张煞白的脸的反射来估猜那个达马的神态。双方就这么僵持了好长一会儿。忽然听到达马笑了起来,一抽一抽的。他把枪放回地上,然后自己又重新趴好,一副准备射击的样子。达马以为他的玩笑已经顺利结束了。连长这会儿冲了过来,抓住达马的后领一把就把这个小个子提了起来,然后,一路推搡着,骂骂咧咧地把达马赶出了射击场。我记得达马很不愿意离开,不停地抱怨,干吗,干吗。

军训结束,我们回到校本部的时候,对达马的处理决定也就下来了,行政记大过处分。据辅导员讲,这次已经是从轻发落了。不知道达马是不是真的没把它当回事情。反正他说起话来还是那个样子,从这个宿舍窜到那个宿舍,哒哒哒地说个没完。一个学期下来,他宿舍的人开口都是一个味了。他们用达马的语气斥责达马的种种不是。一个学年下来的时候,我想我们专业的所有人说起话来多少都有了点达马味,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感觉达马总是憋得慌,两只手翻来覆去,迫切地想抓住点什么。但是那么小的一双手能抓住什么呢?说实话,如果天天在一起,我也不能接受这么一个朋友,因为达马习惯于把他欢乐的小脑袋突如其来地枕在你的痛苦、窘迫之上。达马让他自己成了鸭群中的一只孤立的秃毛小公鸡,没有人敢轻易地去搭理他。于是,他就到校外去转悠,经常和一些说不清来路的人抱成一团,干一些说不清去路的事情。那会儿我们经常讨论,达马头上新落下的伤是怎么回事?达马身上那件名牌夹克是哪儿弄来的?大三上学期一个星期六的下午,这只可爱的秃毛小公鸡鬼使神差地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把正在擦玻璃的一位同学从窗口推了下去。幸好是三楼,那位老兄只断了一条腿。达马用达马的语气拼命解释,说他只是想开个玩笑,怎么会想到他真的没抓住?我相信他只是想开个玩笑,但是谁都知道这次达马是完了。

达马卷铺盖回家的时候,辅导员还用达马的语气安慰了他一番。达马说:好得一B!然后他就走了。但是刚出宿舍门,他就“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肯起来。辅导员没办法对他说,今天不走也行,你可以住些日子,我们不赶你走。但是,你这次反正迟早都得走了。达马闻言哭得更为厉害,我们都看到了。达马回原籍以后,倒是有不少同学经常想到他。不因为别的,只因为达马还欠他们钱,或者还欠他们菜票。

来南京的第二年,我认识了现在的女友小初。那也是在夏天,在大三元中式快餐店,我听到邻桌有个女孩正在和一个小伙子很激动地说着什么。那个小伙子非常谦恭,停下筷子,听得入迷。我走过去,对她说,我想和你谈谈,我必须问你一些事情。就这样,小初最终成了我的女朋友,而在此之前,那个谦恭的白白净净的小伙子是她的男朋友。直到眼下,我和小初的关系都还处在良性上升的阶段,这有多么不容易,你应该能体会到。这段意外的沼泽一般的缘分还是达马为我带来的。妈的,感谢达马。

“小姐,我想你肯定认识一个叫达马的人。”

“大马?什么大马? ”

“不,是达马。马达的马,马达的达。”

“真有意思,但是我不认识马达。”

“是达马。”

“达马我也不认识。你还想说什么? ”

这是我们爱情的开端。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小初都认定,达马其实是莫须有的一个人。她认为,像我这号人在大街上见到任意一个漂亮的姑娘,都会走上前去问道:你认识达马吧?但是我相信自己的判断,于是我调查了她所在的广告公司和她的家庭,包括她以前的男友。倒也确实没有嗅到达马的味。

“小初,你以前说话就这样吗? ”

“我怎么知道。”

“告诉你,你肯定见过达马,也许你并不知道这个人叫达马。”

“好了,别提你的达马了。现在,你不提,我也不会赶你走。”

“真的,不开玩笑,你肯定……”

“你再说达马,我杀了你! ”

我下定决心查出小初“达马语气”的“传染途径”来。是偏执?不,如果你听过达马说话,如果你听过小初说话,就一定不会这么认为。在调查工作一筹莫展的时候,事情出了一点意外。那就是,有一天我忽然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喜欢冲动的小初。再接下来,头绪自然就多了起来,我的注意力也就被吸引开去了。我只能暂时搁下我的达马。但是,说完全搁下也不可能,因为我和小初的感情是靠斗嘴来加深的。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告诉你,我的嘴头够厉害的,你大概不会是我的对手,但我肯定不是小初的对手。她一开口,我就看到达马从天花板上跳了下来,大幅度地摆动着他的双手。和他对阵,就像打壁球一样,你击球越重,反弹回来的球就会越迅猛,就会越刁钻。落了下风,人就不得不学会诚实,我们跌宕起伏的感情也就因此更深了一层。

每次大吵一结束,小初总是整理一下头发,然后就拉我去东郊照相。她太喜欢照相了,我从没有见过一个像她那样热衷于镜头的人。她先后交过三个男朋友(我还不算。当前的一般不计算在内),每个男朋友都为她留下了至少一册的同题摄影作品。我有幸看到了他们迥异的美学观点和对小初不同深度的理解。我觉得在这个领域要想再有所建树是十分困难的。小初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密友,叫连祥,是个女孩子,在一家誊印社的彩扩部工作。多年来她一直在洗照片方面为小初大开方便之门。我不喜欢连祥这个人,她那张其实很秀气的脸由于常年的忧愁而变得灰蒙蒙的,她总是滋长小初各方面的恶习。顺便告诉你,这个连祥一直让我头疼。我和小初相处这么久,她可从来不给我进一步深入她的机会。她对我说,她练过防身术。当时我怎么会相信呢?现在我告诉你,还是相信这一点比较好。但是让人不能忍受的是,小初三天两头地和连祥挤在一张小床上,分析大小形势,她们有说不完的话,有时也谈到我。连祥的智力毋庸置疑,她不断地告诉小初对付我的最阴险歹毒的方法。当然这只是我的估计。我应该雇一个人把她拐到山区去卖掉,以便更大程度地占有小初。这是一个好办法吗?但是就这个办法还是连祥本人通过小初转达给我的。反正这个连祥实在让我头疼,让我头疼得要命。我真想对她说:我杀了你!

你看我喋喋不休地尽跟你说些什么?我和小初的事情属于另一篇故事。不过我告诉你,作者是一个很有节制的人,之所以在这里有点失控,完全是因为那个“达马”在作怪。

有时候我实在很同情达马。看他像一头丧家之犬在四个宿舍间走马灯似的窜来窜去,就是没有人理他。我在盥洗间朝他友善地一笑,达马就直奔我这边过来了。我就知道,我这么做是不够理智的。

“你认为你是我的朋友吗? ”他很严肃地问道。

“到目前为止,我是这么认为的。”

“那以后呢? ”

“以后——就不知道了。”我的意思是,如果他知道留点时间让我把这桶积压了六个星期的衣服洗完的话,我还是。

达马点了点头,闭上眼睛,做了几次深呼吸,然后猛然双眼一睁。

“告诉你一件事。这会儿我觉得我必须告诉一个人。不告诉你,我也会告诉别人。反正今天我必须告诉一个人。我和李郁郁昨天睡了一觉。”

“和谁? ”

“你已经听清楚了。”

“我说,她怎么会……”李郁郁是我们英语教师,刚从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不久,人高马大,自我感觉特别好。她的男性朋友一般不是中国人。而达马瘦瘦小小,不管哪个尺寸……

“她起初和你现在的想法一样。我也正是冲她这一点去的。我几乎一刻不停地说了一整夜,当然是站着说的。当然是在她的单身宿舍。当然事先我就知道我会成功的。大概是凌晨五点左右,天刚麻麻亮。她终于挺不住了,打了个哈欠,对我说,算了,你上来吧。就是这样。”

我还没有缓过劲来,达马就一抽一抽地笑了起来,然后来了个军训时学来的标准的“向后——转”。

“好了,没事啦。你洗衣服吧。”

告诉你,告诉你,这件事起初我是根本不信的。其中有没有掺杂我难以摆脱的嫉妒心理,我不清楚。反正达马那个学期真是快活到家了。逢到英语课他就在宿舍睡上一觉,作业也不交,结果还是拿到了那两个学分。好在这种事放在达马身上没人会觉得想不通的,他身上有的是更让人困惑的事情。我听到你感慨了,对,听到了,你说了一句:好得一B!

我上学那会儿,高校里刚刚时髦搞辩论赛这种活动。而且当时感觉上值得辩的东西似乎多一些,比赛规则也不像现在这么完善。我非常慎重地向辅导员推荐了达马,让他代表我们系参加院团委搞的主题辩论赛。可以说,这是众望所归。达马没有推辞,但是据说他以此为理由向辅导员借了十块钱菜票。第一个对手是马列系,听听这名字就知道是场恶战。比赛还没有开始,我看到达马耸着肩,缩在讲台最右边的那个位子上,好像有点水土不适。乱哄哄的演讲厅里,有人在忙着拉线,装麦克风,各种准备工作简直没完没了。到裁判终于宣布正方开始发言时,有人捅了捅达马。后者好像已经睡着了。他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就慢慢地有点猥琐地站了起来。那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夜晚。达马几乎一直站在那里,只有在裁判再三大声干预的时候,他才停那么一小会儿。对方被他刺激起来了,台下被他刺激起来了,连自己这一方也被他刺激起来了,于是乱成了一锅粥。裁判半天才意识到,场上热烈的辩论与给定的主题只有一个共同点:都是用汉语来表达的。他擦了一把头上的汗,站起来,绕过裁判桌,来到达马旁边。这位同学!他拍了达马的肩,没有反应。他又拍了拍。达马极不耐烦地转过身来,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

“我杀了你! ”

不用说,那场比赛我们系当然是输了。要达马去适应一些规则,实在太难为他了。我们不应该这么做。比赛结束时,达马满头是汗,带着歉意低着头不敢看大家。他不知道他已经成了一个大明星。我跟你说,达马还经常用这样一个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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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铿锵有力是吗?在一段表达结束的地方达马有时会出人意料地采用一连串三连音,就像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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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另外,如果他心情比较好,或者听众是一个女孩,这时就会出现切分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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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马希望学校不要把他开除,他是这么对系主任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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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这个节奏要把握好可不太容易,要注意到前十六分之一的休止。不信你可以试试。我觉得,我是有点想念达马了。

我非常痛心地看到,小初的许多做法现在变得越来越出格。在时装店,她想试一试墙上那件大红色的T恤。我转身四下找了找,想看看试衣间在哪儿。当我再回头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把身上原先那件当众脱了,然后从容不迫地套上那件大红色的。小初的周围顿时有很多人惊愕不安,我是其中最为尴尬的一个。愚人节那一天,她坐在舒适的办公室里,随便一个电话就让我在中山陵音乐台白白地等了一个下午。这也就算了。外国人一年也就过一次愚人节而已,但是她是想起来就让我过一次。后来我学聪明了,凭直觉判定今天又是愚人节。但是告诉你,我总是出错。她哭着鼻子来了,大吵大闹,说她生平最讨厌不守约的人。你已经看到了,照这样下去,我的小初实在令人担忧。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呢?

“你听我说,小初,关键是你以后,也算是我的一个请求吧,你以后千万不要再用这种语气说话。”

“哪种语气啊? ”她把椅子不停地扭来扭去。

“就是现在这种语气,达马的语气。”

“又来了。达马到底是什么?公的,还是母的? ”

“过去有过一只公的,我看不用多久,就会有一只母的了。”

为了让小初相信我的诚恳,那天我翻遍了所有的柜子、箱子和纸盒,终于找到一张其中有达马的照片。那是一张四个人的合影,是大一的时候拍的,背景是承德避暑山庄。达马的头发乱糟糟的,眼睛心不在焉地看着一个鬼才清楚的地方。他身上那件过大过松的白背心耷拉着,真是漂亮极了。最右边那个朝气蓬勃的小平头就是我。

“你那会儿看起来,真是好得一B!像个刚进城的农民工。”

“我要你看的是他!他!他就是达马! ”

“你可以随便指着一个人,告诉我,他是达马。对我来说,他们没什么区别,你说对吗? ”

“不,不,你给我再看看,达马只会是他,不会是别人。”

“咦,你还别说,他看起来是比你有意思一点。”

“岂止一点!他只要往这一站,一张嘴,像你这路货色马上就会跟他跑的! ”

小初没有吭声,垂下头,安静得可怕。过了一会儿,她冲我抬起头来,大叫道:你怎么能这样说我?话音刚落,两行眼泪就下来了。天啦,这眼泪究竟是他妈的什么样的一种玩意!那天争吵的结果之一,就是那张珍贵的照片被撕成了两半。不过老天有眼,达马和我都没有受伤。从小初这个举动分析,我认为我的女友还不是不可救药的。她在愤怒之中还没有完全失去尺度,看似无意却是有意地挑了一个我不在乎的脸平平的同学下了手。是的,我从来都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当我和小初再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故意不说话,能用手势替代的就用手势来替代。这是为了尽量减少小初开口的机会,这是一个关键。

但是,小初有的是说话的人呀。连祥是从来不会拒绝她的。所以,我想我应该找连祥谈谈,晓以利害。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于是在一个周末,我请她们两人一起到我这来吃晚饭。这么做有多痛苦,你应该能体会到。连祥我以前见过几次,但是印象不深。这一次,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么宁静的一个人啊。说起话来总是那么轻,稍不留神,你就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走起路来,就像一只猫,你什么也没听到,她就已到了你面前。告诉你,我感觉上更愿意接受这样的女朋友。这句话是我准备说给小初听的。这样说了,也许能刺激小初,也许可以得到我希望的结果。这个如意算盘当然是后一步的事情。趁小初在厨房的时候,我非常迅速地向连祥道出了我的担忧。小初听到了什么,在厨房里大叫起来:你敢放我的坏水,我杀了你!

杀了我,我也得说。我尽可能简洁地把事先准备好的话全部倒了出来,然后看着连祥。只见她莞尔一笑。就是笑的时候,那张脸也没有多少亮色。

“那个——达马的语气,真有这么神秘吗? ”

是的。我反复说是的,但一时不能拿出更有说服力的佐证来。最后不得已,我又手忙脚乱地找出那张照片来。我把有达马的那一半递过去。她一直盯着那张照片。我看到一片愁云缓缓地飘过她明澈的双眼。

“你刚才说,他叫什么? ”

“达马。”

“他就是达马? ”

“没错,他是达马。”

一周以后,小初来找我。她显得非常疲惫,一进门就跟我讨根烟抽。我看她仰面倒在沙发上那么专注地吸烟,全然没有了往常那种左冲右突的模样,我实在有点适应不了。我喜欢她抽烟的姿势,甚至体会到了她吸烟的快乐。一支烟抽完以后,小初从烟盒里又抽出一根烟来,这会儿,她说话了。

“真想不到,你居然没有骗人。”

“什么意思? ”

“看来,是有一个叫达马的人。”

“本来就有,你应该相信我。”

小初点上了她的第二根烟。受她感染,我也点上一支。我的小初今天说得如此慢条斯理,让我有机会看到了她身上很多以前难以看到的温柔的成分。

“连祥——见过达马。你没有想到吧? ”

“是吗? ”

“不仅见过,而且他们在一起呆过一夜,就一夜。”

“这是连祥说的? ”

“是她说的。但是,达马那一夜不叫达马,而叫李劲。他留给连祥的地址、电话号码也都是假的。这以后,连祥还去找过他,当然没法找到。那是一年以前的事情。这个王八蛋现在会在哪儿? ”

“我怎么知道。反正在一个什么地方。”

“可能已经死了。”

“也不一定。活着也好,死了也好……”

“我真希望这个家伙死,还是死吧。”

小初把烟掐了。我有点缓不过神来。我想接着问她点什么,但小初此刻的静默又让我犹豫起来。

“我真想不到,”过了一会儿,小初抬头看着我,双眼已经噙满泪水,“连祥怎么会,怎么会对这样一个人那么依恋。原来是这样,我实在想不通。这个达马,根本不配得到这么美好的感情。”

我想表示反对,但没说出口,怕惹麻烦。不过,我觉得另一件事情似乎有了点眉目。我终于嗅到了小初“达马语气”的来源。“达马”在那一个浪漫之夜通过一条我不清楚的途径传染到了连祥的身上,然后又通过一个我更不清楚的渠道到达小初这个环节。我能知道的就这么多。因此,关于这件正在过去的事,我也只能告诉你这么多。

一九九三年秋天,在四川进藏的公路上,达马被一个暴躁的当地人用匕首捅破了肝脏,当场毙命。这件事是一个叫陈燃的人告诉我的。他是一个电气工程师。那年夏天他和达马一起从西安开始他们的徒步旅行。西藏并不是他们的目的地,他们是这样打算的:根据身上的银两,能走多远就走多远。中途达马对我说,到了西藏以后他可能就不再往前走了。说到这里,陈燃停了下来,整个人深陷于一种无法摆脱的回忆中。我看到他就坐在我的对面一点一点地老了下去。

“其实,”过了大概半个小时,他的情绪有所好转,“杀死达马的不是别人,是达马自己。”

当时是傍晚时分,天还很亮,但是公路上早就没什么车辆或行人了。上了一个坡以后,我们看到不远处有一个人正在下坡。我提议,休息一下。达马表示同意。卸下肩上的旅行袋以后,我看到达马忽然发足往前面那个人猛追了过去。没一会儿,他就到了那个人的后面。只见达马拔出了他的匕首,对那个人大喝了一声:

“把钱交出来!不然,我杀了你! ”

在这一路上,达马大概是第三次开这种玩笑了。他喜欢这么干。但是我没想到,这竟然是他开的最后一个玩笑。那个人慢慢地转过身来。我还没来得及看清那家伙的脸,达马的匕首就已经刺进了达马的肋下。

我在想,我似乎应该为我的朋友达马写一篇更深入细致一些的文字。但是,我知道,这件事我做不好。因为我对达马,说老实话了解得也并不多。和达马在一起呆过的人,到头来都觉得自己对达马不够了解。但是肯定都记得达马的语气,这是肯定的,都记得那两片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开,露出两颗黑黑的牙齿,有几个音节从里面拼命挤出来:我杀了你。

最后,我把有达马的那半张照片附在后面,希望给你一个深刻一些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