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丝不挂地站在宽大的穿衣镜前,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看着这个叫贝拉的女人。

我看见了那条缠绕在男人身上的美女蛇。

她的眸子泛着光,微启的唇充满了饥渴,鼓囊囊的胸像矗立在风中的小小山峦,她的脚趾微微翘起,仿佛在向男人发出诱惑的召唤……

她是谁?

这个女人是谁?

我决定忘了这一切,我要忘了这一切。

要忘的,不仅是这个叫John的男人,而且是要斩断爱情这根弦,把爱情这个字眼从此彻彻底底地遗忘掉。

我在心里嘀咕:爱什么爱啊,日后需要男人,拿来就用,用身体去盛满片刻的欢愉就足够了。

爱情是最折磨人的。

我为什么一次一次要陷入进去呢?我为什么就不能像林歌那样保持平和的心灵和纯净的身体?为什么不能??究竟是我的灵魂阻止不了我火热的身子?还是我的身体阻拦不了我激越的灵魂??

我一丝不挂地站在宽大的穿衣镜前,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看着这个叫贝拉的女人。

我看见了那条缠绕在男人身上的美女蛇。

她的眸子泛着光,微启的唇充满了饥渴,鼓囊囊的胸像矗立在风中的小小山峦,她的脚趾微微翘起,仿佛在向男人发出诱惑的召唤……

她是谁?

这个女人是谁?

我一时回答不出,镜子里的女人,在那一刻是如此陌生,她肯定不是我,她只是一缕紧紧追随着我的影子,我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这会儿她看着我,正充满邪恶地看着我,我不认识她,我真的不认识她,我惊恐万分,脸部的肌肉在不断地抽搐,我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庞,我不想看她。

我退回到床脚,随后,无力地倒在了床塌上,天昏地暗的。

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感到有只温暖的大手按在我的额头,感应到有一双同样温暖的目光在深深地注视着我,我不想睁开眼睛,继续神游在飘忽的梦境中,“Bella,bella,”好像有谁在我的耳际轻唤着这个名字。

贝拉是谁呀,我怎么不认识,是不是那个生来就是为了来爱世上男人们的女人?

“贝拉,听我说,保留你自己感觉和感情的历史,你就等于活了两次,过去将会返回,而未来也就潜藏其中,孩子,别难受,过去将会返回的……”

“你是谁?我同样不认识你。”

“我是Delacroix,你不记得了吗?”

“谁?Delacroix?噢,我记起来了,我们神交许久了,你不就是十九世纪法国浪漫主义画家德拉克鲁瓦(Delacroix)吗?我不下十几次地临摹过你的画。你怎么会来到我的身边?”

“穿越时空,终于找到你了。”

“为什么要找我?为什么?”

“因为你是贝拉呀,你的笔不是诠释了我的画吗?我们都是浪漫主义,都等于在世上活过两次。”

“不,你弄错了,我不是什么贝拉,我根本不要成为什么贝拉,我甚至讨厌这个总处于意乱情迷之中的女人,我不是,我肯定不是什么贝拉。”

“那,你是谁?你是谁呢??”

对啊!我是谁?我是谁呢?

我急得从床上一跃而起,在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的那一刻,我急切地要弄明白,自己究竟是谁?

当人们厌倦于周遭的 纷扰,就会退回到自身,在面对自己的孤独和良心的亲密里获得安宁。但自己必须要弄清楚自己究竟是谁,这个世界很陌生,总不能陌生到连自己都搞不清自己是谁呢?

我的上帝,当我睁开眼睛,清楚自己已走出梦境时,我又一下子跌入了梦的隧道,我的床沿边上正坐着John,这个天外来客,他忧伤地看着我……

救救我吧,我的神志肯定要错乱了,非错乱不可。

梦境若真实,而真实却如梦境。

我不堪这个现实,我马上侧过身去,倒头蒙在被子里。

直到John扑上来,在木屋的空气中强烈地传递着他的气息,他的声音,他的体温时,我的神志才刚刚有些恢复过来。

我挣脱他,我一骨碌地起身,裹上睡衣,就勒令他立刻走。

“对不起,我说过,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你给我走,马上就走,听见了吗?”

“亲爱的,你听我解释……”

“不必,你不必解释,你走。如果你不走,那么我走。”

那一刻,我不知从哪儿来的牛一般的力气,我一把将他推向了门口,我好像不是在推一个男人似的,而是在死命地推走自己身上那种无尽的欲望,我正在向它挑战,我正在向它抗争,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爱情的意义是在生命大爱的意义之后的,而且,爱情对于我总是灾难,生离死别,分分合合的,还不是因为它。我恨自己,从先前的极度的自恋到那一瞬间极度的自恨。为什么我不能成为林歌,为什么不能没有男人,过上一些纯净单一的日子,为什么呢?

我要成为林歌,她平静的生活状态是我所羡慕的,我不要男人,我只要音乐,我再也不希罕男人了。

“亲爱的,听我说,你……”

“滚开,我要你滚开,此生都别出现在我面前!我这一生与你们美国佬彻底了断了……”我打开门,像推动巨石般使劲地把他推出去,随后“呵嚓”一声将门给反锁了。

我重新回到床沿上,喘着粗气,看到沙发旁还留着他的一只包,就走过去将它放到门外,又“嘭地”一声关上门,一付胜利者的酣畅。

我一头扎进皱褶的被窝,心想,好奇怪,John怎么老远的又跑来挪威了,我们不是已经分手了吗?他不是让我自己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吗?

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从床上起来,我有点饿了,这才想起自己有一天多没有吃东西了,于是,就打电话叫了一辆出租车来,想去餐厅饱餐一顿,我走出门时,那行李包仍在门口,却没有了John的踪影,我看见有一封信放在行李上,就随手拿起信,坐上车走了。

我把信往包里一塞,心想,还不是后悔了,请求原谅啦之类的话,不想看。

既然已经提出分手了,就分手吧,又不是小孩子的赌气和开玩笑。

到了餐厅,我点了一杯红酒和一块16盎司牛排的套餐,我实在饿死了,我要好好饱餐一顿。

付费的时候,我打开包,拿出信用卡结账,又看到了那封信,我在毫无意识下打开了:

亲爱的,你好。

我要请求你的原谅,但如果你知道那天你来电话的时候,我正面临的可能是第二天的坐牢,那么我相信你就什么都明白了。(我对你的爱情只有我自己知道。)

其实,这几个月来,我一直处在公司事务的纠缠纷扰中,(当然不是IBM公司,而是我们几位朋友合伙在三年前创建的一个IT公司),心绪很不好,只是我一直没有对你透露罢了。

科技股大跌,股东的相争,高层的变动,最严重的是令公司的诚信遭疑等等,这一切,引发了几场法律诉讼,其中更差点涉及到了刑事诉讼,由于911之后,我心情一直很不好,工作上确实有了一些很重大的疏忽,理应承担责任。

上帝保佑,现在一切诉讼都是属于商业或民事的了,那么我肯定是不会坐牢了。

我已经感到生命所有的意义就是与你在一起,我不敢保证会赢了官司,但我会赢得生活。亲爱的,原谅我,我那天这么对你说话的时候,我的心比刀割还要痛,但我会补偿你的,你等着,我会给你一个惊喜的,不用太久。

今晚我就睡在你的家门口,给你当守林人。我现在外出用餐去,也会你带份好吃的回来的。

你永远的农夫

还需要用语言来表达我的心情吗?我几乎是欢蹦着向路边的出租车司机招手的,我要回家,快,快,我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