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人的奴隶并不比我们少,甚至比我们多,但是他们利用奴隶比我们得法。

他们远不至于用强迫手段阻止奴隶繁殖,相反,他们用全副权力予以方便:他们尽量用各种婚姻的形式,使奴隶们结合起来。用此方法,他们家宅中充满了男、女、老、幼的仆役,而国家则充满了数不清的人民。

奴隶的儿童在主人周围大批繁殖,年长月久,全成了主人的财富。主人独自负责那些儿童的饮食与教育。父亲们身上无此重担,可以顺着“自然”的倾向,胆大放心,繁殖人数众多的大家庭。

我对你说过,在我们波斯,所有奴隶忙于监督妇女,此外无所事事。对于国家,他们好像处于经常的昏迷状态。因此而必须将耕种和百艺事务限制在几个有家室的人身上,而他们尽量不认真去做。

在古罗马,情况与此不同:罗马共和国利用被奴役的人民,获取无穷的利益。每个奴隶在主人规定的条件之下,占有小额的本钱。用这小额本钱,他从事劳动,按照他的事务决定活动方向。这人经营银行,那人从事海外贸易;这个经营商品零售,那个专力于某种机械手艺,或出租田地,使之生利。可是没有一个人不以其全力设法利用他的小额本钱。这本钱在眼前的奴役生活中,使他获得比较舒适的生活,同时使他日后有获得自由的希望。这就形成了勤劳的人民,刺激了手艺和工业的活跃。

这种奴隶,由于自己的努力和自己的劳动,发家致富,获得解放,变为公民。共和国不断地补充自己:老的家庭逐渐消灭,新的家庭逐渐被吸收到共和国怀中。

在以后的信中,我也许有机会给你证明,一国之中,人愈多则商业愈繁荣。我也能同样容易地证明,商业愈繁荣,人数愈增加:二者互相扶助,互为必要的有利条件。

上述情况,当然就使为数奇多、永久辛勤劳动的罗马奴隶,不断地增加人口!工业和富庶产生了奴隶,同时奴隶也使富庶和工业得以产生。

一七一八年,舍尔邦月十六日,于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