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间。看来总会有一些我得称为自己的空间,即便在这种时候。

我等候着,在我自己的房间里,此刻它是一个等待室。上床后它才是卧室。窗帘依然在微风中晃动,室外阳光依然高照,不过已经开始西斜,不再直射进窗子。我力图如实讲述,不加任何编造成分,起码这个绝对不是故事。

有人过去曾住过这间屋子。在我来之前。某个像我一样的人,或者说我宁愿这么想。

这是我住进来三天后发现的。

为了打发百无聊赖的时光,我决定对这间屋子进行一番勘察。就像勘察酒店客房一样,不慌不忙地,不带任何会碰上什么稀奇之事的指望,只是把书桌抽屉和小柜子门打开又关上,拆开单独包装的小肥皂,捅捅枕头。我还会再有机会呆在酒店客房里吗?我是如何挥霍了那些客房,那种逃脱睽睽众目的自由啊。

租来的放纵。

在许多个下午,当时卢克还在躲着他的妻子,我呢,也还只是他头脑中的幻象。那是在我们结婚之前,在我成为他实实在在的妻子之前。我总是先到那里,开好房间。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多次,可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时间就像有十年那么长,一个世纪那么长。我还记得当时穿的衣服,每一件衬衣、每一条披巾都记忆犹新。在等待他的过程中,我总是坐卧不宁,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把电视机开了关,关了开,在耳朵后面洒上香水,鸦片牌的。它装在一个橙红和金黄色的中国风的瓶子里。

我有些紧张。我怎么知道他是否爱我?也许这只是一桩短暂的恋情。为什么我们总喜欢说只是?尽管那时男女可以互相试婚,随便得很,就像衣服,不合适的尽可一扔了之。

门上终于响起敲门声,我应声打开,如释重负的同时满怀渴望。他是那样的短暂,被压缩成那么一点点时间。但同时又似乎无限长久,没有尽头。事后,我们会躺在那些午后的床上,手放在对方身上,细细商量解决办法。什么可能办到,什么不可能办到。该怎么办?我们认为自己面临这些问题。我们怎么知道会不会幸福?

可事到如今,就连那些客房也同样令我魂牵梦绕。就连墙上挂着的蹩脚的油画也让我难以忘怀。有阔叶树林中落叶缤纷或冰雪消融的风景画;有身穿古代服装,长着瓷娃娃脸蛋,裙子后面用撑架撑起,打着阳伞的仕女画;有眼神悲哀的小丑画;还有一盘盘水果的静物画,看上去生硬呆板,像粉笔画。清爽干净的毛巾时刻准备着被人弄脏,废纸篓张着大口发出邀请,引诱着被人漫不经心扔掉的垃圾。漫不经心。我在那些房间里确实显得漫不经心。我会抓起电话,紧接着预订的食物便出现在盘子里。当然,全是些吃了对我毫无好处的东西,我还喝酒。梳妆台的抽屉里有本《圣经》,是慈善机构放进去的,虽然可能根本不会有人多看上几眼。另外还有明信片,上面印着酒店的图案。人们可以写上地址,想寄给谁就寄给谁。这在现在简直完全没有可能,就像是天方夜谭一般。

我就这么查看着这个房间,不慌不忙地,像在酒店客房里一样,有意略过一些东西。我不想一次性完成,有意拖上一些时间。我在头脑里把房间分成几块,让自己一天察看一块。而这一块我会看得仔仔细细,不放过任何细枝末节:包括墙纸底下凹凸不平的石膏;护壁板和窗台油漆下的刮痕;还有床垫上的点点污渍,我连毯子和床单都翻起来了,一点点卷着查看,这样万一有人来时,很快就能恢复原样。

床垫上的污渍,仿佛风干的花瓣。不是新近弄上去的。过去的爱;如今这屋里再没有其他种类的爱了。

我望着污渍,它由两个如今也许已岁登耄耋或早已不在人世的人遗留下来,见证着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爱情或类似爱情的东西,至少是欲望,起码有相互触摸。我把床整理好,躺了下来。望着天花板上有眼无珠的石膏眼睛,我渴望着卢克躺在身边的感觉。旧日的回忆不断侵袭着我,像使人眩晕的海浪冲击我的脑海。有时简直不堪忍受。我思忖着:该怎么办?该怎么办?无计可施,无法可想。恭顺站立等待的人同样也在侍奉上帝。或是躺着等待的人。我终于明白窗玻璃为什么是防碎的,吊灯又为什么被拿掉。我渴望卢克躺在我身边,可这里根本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我把小橱柜一直留到第三天。我先是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地察看橱门,接着是有铜钩的橱壁——他们怎么竟忽略了这些钩子?为何没有拆掉它们?离柜底太近吗?可有了这些钩子,只需一只袜子便足以解决问题。还有挂着塑料衣架的木杆,衣架上满是我的裙子,还有天冷时用的红色羊毛披风和围巾。我跪下身子仔细查看橱柜底部,有了,在昏暗的角落里,有一行小字,似乎刚写上去不久,用针或指甲刻划出来。这行小字的全文是:Nolite te bastardes carborundorum。

我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甚至不知道它是哪种语言。我猜想是拉丁文,但我对拉丁文一窍不通。不管怎么说,它传达着某种信息,而且是文字信息,这本身就大逆不道,更何况目前尚未被人发现。除了我,这行字就是写给我看的。写给后来者看的。

思索这行文字令我快乐。想到我正与她,与那个不知名的女人默默交流同样令我快乐。因为我不知道她是谁,即使知道,也从未有人向我提起。她这条忌讳之语费尽周折,终于能够传达给至少另一个人,那煞费苦心地显现在我橱壁上的信息,终于被我开启阅读,想到这一点,更是令我心生快乐。有时我会自言自语地复述那些字眼。它们给我一种小小的愉悦。我想象着写字女人的模样,想她应该与我差不多的年纪,或许更年轻些。我把她幻化成莫伊拉的模样,大学时代的莫伊拉。当时她住在我隔壁:古灵精怪,无忧无虑,健壮敏捷。常骑一辆自行车,背一个远足用的背包。我心想,她一定还长着雀斑,冒失无礼,足智多谋。

我真想知道她是谁,不管是死是活,后来又怎么样了。

我曾向丽塔试探过,就在我发现那行小字的当天。

原先呆在那个房间里的女人是谁?在我之前的那个?假如我换一种问法,假如我问,在我之前那个房间住了什么女人吗?我可能毫无所获。

哪一个?她反问道;听起来不情不愿、疑心重重。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同我说话哪一次不是这种口气?

这么说,还不止一个。她们没有呆满服务期限,两年的期限。她们被打发走了,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或者根本不是被打发走,而是消失了?

很活泼的那个。我胡乱猜测道。长着雀斑的那个。

你认识她?丽塔问,口气越发怀疑。

过去认识,我扯了个谎。我听说她在这儿。

丽塔相信了这个说法。她知道一定有什么传播小道消息的渠道,某种地下团体之类的组织。

她没能熬出来,她说。

怎么说?我问,尽量使语气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可丽塔再也不肯张嘴了。我在这儿就像是个孩子,有些事得瞒着我。不知者不受其害,她肯说的只有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