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大本钟敲响了三下的时候,罗根走出皇家法院,沿着人行道匆匆来到一辆亨伯牌豪华轿车里。费格思·格兰特已经等在驾驶席上了。尽管雨很大,探长打开车门的时候情绪仍然相当不错。

“一切都还顺利吗,长官?”费格思问道。

罗根自信满满地一笑:“如果我们这位哈洛伦朋友的判决少于十年,我就不姓这个姓儿了。东西拿到了吗?”

“在手套箱里,长官。”

罗根打开手套箱,看到一支勃朗宁HP自动手枪。他检查了一下弹夹,又塞回枪身。握着枪的感觉妙不可言。就应该这样才对。他放在手中掂量一会儿后,把枪塞进里怀口袋。

“好啦,费格思,我们去找这位德弗林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