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越过田野,一起往家的方向散步时,已经是云开雨收,满是繁星的夜空再次露出了头。他们走在田间的小路上,冷风飒飒地在林间穿梭,把细枝嫩叶掷在他们头顶上。德弗林挎着霰弹枪,她挽住他的左手臂。
饭后,他们并没怎么说话。她让他又读了几首诗,偎着他,翘起一只膝盖。他可从来没考虑到这么糟糕的情况。这完全不在他的计划里啊。他有三周时间,一共只有三周时间,要做的事情太多了,根本没有分散注意力的余地。
他们走到农庄的院墙下,停在了门前。
“我在想,星期三的下午,如果你没什么事的话,可不可以来帮我干点儿谷仓里的活儿·有些机械得收起来准备过冬。妈妈和我来干的话有点儿太重了。你还可以跟我们一起吃饭。”
拒绝的话未免太失礼了。“当然好。”他说。
她伸出一只手抱住他的头,扳低他的脸,吻了他。这吻又泼辣,又热情,又带点青涩的匆忙,不可思议地让人回味无穷。她抹了某种薰衣草气味的香水,香不可言,大概这是她唯一能买得起的东西吧。他这辈子都会记住这一刻的。
她贴着他,他柔声朝着她的耳朵说:“你十七,我都是三十五岁的老头子了。你想过吗?”
她抬头看着他,痴痴地说:“哦,你真可爱,太可爱了。”
陈词滥调,放在其他场合下肯定会惹人捧腹大笑。可现在不会。绝不会。他再次吻了她,轻轻地在唇上点了一下,说:“回吧。”
她毫不反抗地走了,穿过农场的时候,鸡醒了咯咯地叫;房后什么地方,狗迷糊着汪汪地叫;门响了,“砰”的一下。德弗林转身,准备离开。
他绕过草地走上主路的时候,又下雨了。他穿过那个旧木牌对着的堤坝小路。木牌上写的是“霍布斯角”,太旧了,根本不会有人想起来战争期间需要摘掉它。德弗林一个人走在长长的路上,头低下来以免被雨淋到。突然,他右边的芦苇荡里窸窣作响,一个身影拦住了他的去路。
虽然下着雨,云层却不厚。一角缺月的映照下,他看到阿瑟·西摩尔蹲在他的身前。“我跟你说过,”他说,“我警告过你,但你不听。那你只能吃点儿苦头了。”
德弗林电光石火之间就摘下了霰弹枪。空膛,不过无所谓。“咔哒”,拇指果断拉开了枪栓,枪管抵住了西摩尔的下巴。
“可要小心啊,”他说,“爵士老爷亲自授权我开枪打死闯进来的野兽,你现在就站在爵士老爷的地界之内。”
西摩尔连忙跳了回去:“我非收拾你不可,不收拾你我就不是男人。还有那个小婊子,我要你们两个好看。”
他转身跑进了夜色之中。雨下得更大了,德弗林扛起枪,继续低着头向小屋走去。西摩尔疯了——不,也不算是疯——只是有点儿不管不顾而已。他完全不担心来自这个家伙的威胁,却想起了莫莉,心里一阵翻腾。
“上帝啊,”他喃喃道,“如果他敢伤害她,我就弄死这个小王八蛋。我弄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