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枚亮片可是很容易就让人忘记把它们摆在哪儿了,所以一走出夜总会,我便在人行道上打开背包,想找个安全地方放妥。最后,我拿出一个放牙刷牙膏的袋子,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再把亮片装进去。然而当我忙乱地把每样东西放回原位时,我的手指却猛地碰到三叶虫化石,痛得几乎要人命。

“该死!”我大声说。

“该死。”笼子里的弥尔顿嘎嘎叫道。

我和凯西互望一眼,不禁笑了出来。我不记得上次我们一起笑是什么时候了。我看到女儿在笑,开朗而没有防备的神情,不禁想象自己伸手去轻抚她的脸颊,但是我不愿意破坏眼前这个画面。

“很好啊,妈,”凯西说,“你教坏我们的鹦鹉了。”她的脸上仍挂着笑容。

“就像有个一两岁的孩子一样,”我说,“我永远忘不了你两三岁时我们去超市的事。那时我不小心摔破一罐意大利面酱,酱汁洒了我一身,我想也没想就说‘狗屎’,你却开始大喊个不停,整家店都听得到,你说:‘妈咪,你为什么要说狗屎?你为什么说狗屎?’你喊得每个人都在看我,我从来没那么羞愧过。”

凯西笑了。

这个故事她听过一千遍了,可她竟然没有打断我,感觉就像是给了我一份小礼物一样。“你在电视上不能说这些,不然他们会给你消音。”

“那就让他们消音吧,”我说着,拿起滑雪杆和鹦鹉笼,“好啦,我们拿到亮片了,然后呢?”

凯西拿出芭芭拉在神殿给我们的金色信封。这个信封里不会有谜语,只有一个目的地,最后到那里的队伍就要退出这场比赛。凯西打开信封,上面写着:

奎贝大清真寺

亡者之城

“太棒了!”凯西说。

“该死!”弥尔顿说。


当然,这个严重的问题,这个连我也不知道答案的问题是:我怎么会没发现?其实生命中会让你自问“我是哪里出了错”的十字路口真的太多了,你实在很难知道该从哪里说起。我想,倒不是生孩子这件事,我很清楚生孩子是什么状况,但她的房间在阁楼,我的房间在一楼,再加上我睡得很沉,又有隔音玻璃阻绝街上的声音——可是再怎么说,我也应该听得到一些声音的,没错,我应该可以在一旁才对。不过,想想这件事的失误全在我的耳朵,至少让我感到安慰一些。

然而怀孕的整个过程,晨呕、倦怠、喜怒无常,你会想至少我应该注意到她变得尿频,更显而易见的是,她变大的肚子,以及肿胀的胸部。要说几个月来我连她一次侧身都没看过,可能吗?不过很久以前我就明白,在为人父母这件事情上,没有所谓的权威,我们都会犯错,我们每天都会做错事。但是我的天啊,在为人母的失误上,我的分数就太高了。

如今回想起来,当然有征兆。就像我说,我以为她胖了,可当时我猜想,是因为她跟丹恩分手的缘故。不过另外还有件事:我记得有天晚上,我们到凯西喜欢的一家餐厅吃饭,就是那种连锁餐厅,有一大堆油腻腻的年轻人喜欢的食物,什么墨西哥玉米饼、马芝拉奶酪、鸡翅、鸡块等等。当凯西点的鸡柳条高高堆在盘子上送来时,她看着这堆食物,还有盘子上装着亮黄色蜂蜜芥末酱的小碗,竟然身体一缩,整个人像是活过来了一样。其实去年秋天,她就有几天没去学校待在家里,说是肠胃炎一直没好。还有一次——好啦,这似乎是比较明显的一次——她看到电视上一个尿布广告,竟然就哭了。是啊,我那时到底在想什么?反正我就是没料到事情会这样。

如果我说自己当时心有旁骛,能说得过去吗?如果我说,当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正陷于一个大错误之中,可以得到谅解吗?不管值不值,我的理由就是:当我女儿躲在房里,一边看着绷紧的皮肤,一边想如何不去上体育课时,我正忙着想把自己嫁给一个我根本不认识的男人。

他叫克蒂斯,我是通过一个网上约会认识他的。这不是个吉利的开始,我知道,只因为我才减了肥,想要试试新鲜玩意儿。就直说吧,我那时才刚减掉二十多磅,但我不喜欢谈这件事,甚至不想听别人说我看起来有多棒,因为这话本身就别有深义(回想过去的每一句赞美、每一种保证,我是心知肚明的,我也一向这样认为:大家一直在骗人)。不过,大伙儿对我的成果感到很惊奇,他们想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要靠很辛苦的努力呀——那其他人都是怎么办到的?”)好像我使用了“赘肉消除幻术”之类的把戏一样。而最重要的是,他们喜欢提到我从前看起来有多糟,就像我现在是另一个人,而且已经和从前那个女人分开,所以如今也可以随便把她说得很难听:“哎呀,真高兴那个胖女人不见了!现在我可以把对她的真正想法告诉你了。”

或许,这就是当我注意到凯西发胖时,我并没有提起的另一个原因。她一向胖,虽然没有我最胖的时候胖,但是我一向自责自己传给她那些坏基因、糟糕的饮食习惯。当我终于减肥成功的时候,她似乎很为我高兴,可是她自己的体重却是我们小心翼翼避免谈到的话题。她正值青春期,我不想伤她的自尊心,也不想理会杂志上说要父母小心应对的问题,我甚至不敢让自己的眼光瞟向她的腰间。不过还是一样,这不是理由。

至于克蒂斯——我既然有了全新的身材,就想出去转转,看看它能为我做什么。也就在这时候,我遇见了克蒂斯。他网上的自我简介很有趣,很温和,很能自我解嘲,而且照片看来也不错。我们很快就开始通电子邮件,事情也进展迅速。感觉上我好像已经认识他好多年了。我们住的地方距离几百里远,在共度了几个疯狂的激情周末之后,两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我都还来不及喘气,他就说爱我;而我呢,也说了同样的话——为什么?因为我以为这是我能够做的最好的事,还是因为我想避免谈话间出现一阵尴尬的停顿?

我知道这不是真心话,可是我还是回了他。当时我心里想,如果事情能这么简单,不是很棒吗?凯西生命中大多数时间,我都是一个人。我丈夫吉姆——凯西的父亲——在她一岁时就车祸去世,我在二十六岁就成了寡妇。我们的婚姻从来就不算美满,要是让我说实话,我不觉得它能维持下去。就在他死前两天,我还翻开电话簿到“离婚律师”部分。而这件事,我想应该是使我没有在他一死就去找别人的主要原因。寡妇有千百种,我是有愧疚感的寡妇,于是我退缩,大吃特吃,准备一个人过完一生。

但是这时候,我终于决定结束我的赎罪,加上又有一个这么棒的男人……呃,关于这么棒的男人,其实我应该很早就看清楚,他并不完美,不过你或许也注意到了,我这个人很容易疏忽。说真的,我向来就不擅与人交往,也不会察言观色,上大学时,有三个男友都在我毫无知觉时跟我分手。“敏锐”不是我的强项。这或许就是我没有发现克蒂斯怪异、让人“毛骨悚然”的个性的原因。要说他有一点黏人就好比说……哦,我不知道,我一向不擅长这种文字游戏。比如,要怎么说拉美西斯有一点自大的问题?说图坦卡蒙国王有一点死板?总之,我的重点是——他非常黏人。他一天发两封电子邮件给我。我们在一起时,他乐此不疲地给我洗头,替我的脚趾涂指甲油。很恶心,对不对?但当时我却觉得很甜蜜:因为我不记得有谁肯把我的两只脚捧在手里,有谁会把我的身体当做一个值得仔细审视的物品。

在我们约会整整两个月后,我第一次把他介绍给凯西。他握住凯西的手,开心地笑着说:“我现在是个父亲了。”而凯西——愿上帝保佑她那愠怒而受骗的小小心灵(她那时一定已有四个月的身孕了)——她却把手抽开说:“你是故意想要我吐呢,还是我刚好想吐?”

当时我们已经在筹划婚礼了——在巴哈马群岛一处海滩,赤脚走在沙地上,只有我们和凯西(老天,那会是什么场景?)——不过这一刻,我终于把自己拉回现实。后来,克蒂斯来家里度周末,我们一起做晚餐。

“你知道我这些天都在做什么吗?”他问。

“什么?”

“我把你比做我看到的每样东西。”他对我露出孩童式的笑容,但我却发现有一丝讨厌。

“哦,”我说,“真的吗?”

“当然,”他同时指了指我正在拌的沙拉,“罗拉就像生菜,”他说,“鲜活有力,对我有益。”

“哦。”我说。

他又拿起一个番茄。“罗拉就像番茄,”他说,“鲜艳多汁,甜中带酸。她让我想到夏天。”

“哦,那很不错啊。”如果你是沙拉狂的话。

然后他又往厨房四处张望,企图寻找灵感。可是我心里却想:哦,老天,如果他说“罗拉像是鸡胸肉”,我就用这根木叉刺死他。

“我应该不像什么粮食吧。”我说。

“哦,你像,”他精神振奋地说,“你是我的滋养品。”他拿起一条法国面包,像舞剑一样在空中挥着。“罗拉就像面包,”他说,“外皮酥脆,内里暄软。她……”他犹豫着。

她怎么样?我想。她外皮撒满细细的面粉吗?如果你用她配汤,就是一顿美餐吗?

克蒂斯这时想到答案,笑了起来。他深深注视我的眼睛说:“她会热乎乎地膨胀起来,让我吃饱饱。”

我忍不住了。我放声大笑,笑了又笑,可怜的克蒂斯站在那里看着我,好像我开车碾过什么毛茸茸的东西似的。此刻,我好像突然醒过来了。这个男人根本是个疯子,我心想,把他赶出我的厨房。

“对不起,克蒂斯,”等我终于喘过气来,我说,“我想我们不会有结果的。”

这就是我的故事。只不过,这不成理由:这些事情没有一样能让我逃脱责任。我用难以想象的方式让女儿失望,而在此时,我竟不敢想象凯西独自受苦……我应该在一旁,这是我唯一该说的。我不知道要怎样原谅自己,恐怕要为此悔恨终生。而如果女儿对这事有什么要说,也是早死早好吧。

开罗的两处古代公墓也算是“亡者之城”,有好几万人住在这里,也可能更多。查完书,我和凯西叫了出租车,把所有东西装上去。布兰登向后坐在前座,把摄像机转向我们,他从不会因此晕车,真是神奇。音效路易和我们坐在后座。我告诉司机去“北边公墓”,还把旅游指南上的那一页指给他看。他转过头好奇地看着我们。

“晚上不要去,”他说,“要去夜总会、旅馆、咖啡馆,我都可以载你们。”

“不用,”我说,“我们一定要去这个地方,而且要尽快赶到。”

他摇了摇头,最后还是发动了车子。

“夜里我们在那里会安全吗?”我问凯西。

“当然,妈,”她嘲讽说,“我们在拍电视哪。百毒不侵。”

车子驶过越来越破败的街道。这里有大片违章建筑,坟墓之间散布着临时搭建的住处。我们经过成排的简陋房屋,屋外晾晒着五颜六色的衣服。

“你看,”凯西说着,指向左边一间房子,它分成两个房间,只用一块狭窄的铁板当做屋顶,“他们客厅里有一块墓碑。”我看过去,没错,那屋子里立着一块大理石碑,石碑两边放着几把椅子。我可以看到另一间房里有一家人在睡觉:一男一女和两个小孩。房里还有一台电视。谁会想象他们这里还有电?

“好怪!”我说,口气像凯西,“你能想象家里埋着死人吗?”

“妈!”她的回应让我以为我又惹她不高兴了,“文化不同,不见得奇怪嘛。”

“嘿,是你指给我看的。”她把视线转开,但我看到她露出笑容。

一看之下我发现,大部分房屋环坟而建,景象十分诡异。不过这里也有奇特的美景:除了简陋的房屋、晒洗的衣服,以及在垃圾中翻找食物的野猫之外,也有金银丝装饰的华丽坟墓、高耸入云的大清真寺。一瞬间,我希望我有摄像机,然后我看到布兰登和路易,才想到回家后可以打开电视,把这趟旅程从头再看。

这时有一辆出租车与我们擦身而过,加快速度往前开。“是卡尔和杰夫。”凯西说。

“能开快一点吗?”我对司机说,一阵肾上腺素的波动涌过我全身。现在才开始感觉到比赛,虽然不同队伍通常会隔好几小时才分抵终点。除非你到那里,否则你根本不知道自己是第一名还是最后一名。如果其他人全都到了,那么我们当然最好是打败卡尔和杰夫。

司机加速往前,可接着就是一个枪响似的声音,他猛力踩住煞车。我俯下身子,同时伸手把凯西的头往她大腿上压。至少我的母性本能还算完整。

“妈,”凯西坐直身子说,“我想是爆胎。”

司机用阿拉伯语咒骂着——我猜至少是这个意思——然后下车。我打开车门,把头伸出去,看见后胎塌下来,似乎和轮圈分了家。

“该死!”我说,“凯西,下车,剩下的路我们得用腿了。”

我们跳下车,把随身行李拉出来。背上背包时我嘟囔不休,它装着来自六个国家的战利品,沉重无比。我拿出一些钱——我不太确定是多少钱,不过司机收下了,点点头——我问司机:“到大清真寺多远?”

“不远。”他边说边蹲在地上,轻轻摸着轮胎,仿佛它是个凶暴的动物,需要说服它再往前走一点。然后他站起来,指向附近一些建筑的前方:“看到塔了吗?”我点头。他接着说:“那里就是大清真寺。往那里走,然后转弯。”

“谢谢。”我说,迈开沉重的脚步。说真的,手里拿着滑雪杆,提着鸟笼,要跑并不容易。可怜的弥尔顿被撞来撞去,羽毛都飞出去了。“该死,”它抗议道,“该死!”

我和凯西跑着——布兰登跟着我们的步子,路易紧随其后——一直到转过弯。“在那里。”凯西大喊,用一只手按住头上的飞行帽。眼前大清真寺高耸,在夜空下被照得光灿耀眼,灯光师显然已经到达。这是一幢宏伟壮观的建筑,顶端是精雕细琢的圆顶和尖塔。跑近时,我看到芭芭拉站在外面,一群参赛者已经在她后方排成半圆,我本来想数数看有谁在那里,但又没法边跑边算。我们冲刺最后五十码之后,终于站到芭芭拉面前。

“罗拉和凯西,恭喜,”她说,“你们没有被淘汰。”

我们发出一声欢呼。我把双手捧着的东西放下,好给凯西一个拥抱,她却没有回抱我,但是这又怎样呢?总之我们过了关,可以再奋斗一天。

我们加入芭芭拉身后的队伍——卡尔和杰夫、莱利和查特、蓓西和杰森。贾斯丁和艾比几分钟后抵达。制作人之一的杰瑞米得到消息,说另外两个队伍远远落在我们后面,大家便都坐下来等。这也是比赛规定,要求先到的人集合起来,一起等候最后一个队伍抵达,尽管我们都说不喜欢这样,说宁愿去睡觉,但其实这是比赛期间最舒服的一段时光。竞争暂时结束,我们又可以分享彼此的小插曲:蓓西和杰森差一点就赶不上从阿斯旺起飞的班机;莱利和查特的关键词错了(他们给了“涂鸦”,而不是“一八一九”),结果被罚延后十分钟,而让贾斯丁和艾比领先;杰夫呢,他对一个肚皮舞娘说尽好话,让他在她紧身衣最有曲线的地方拔了三个亮片。我们一伙人坐在大清真寺的台阶上,在燥热的夜里喝着水。杰瑞米则把大家一一带到一旁,简短访问了一天的情况。一会儿,凯西和其他几个人都伸展四肢睡着了。

蓓西坐在离我几尺远的地方,杰森垂头瘫坐一旁,靠着她的手臂轻声打呼噜。他们是很奇怪的一对,女的是律师,非常聪明,沉稳,但是男的却让我感觉有点不成熟。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说:“我叫杰森,也叫河马。”也许他们曾经是很好的一对,但现在显然已不再是。

我看着蓓西小心移开身体,让杰森头偏向另一边,两人之间没有接触。她揉揉先前被他的脸贴着的手臂。

“口水!”看到我在看,她说。

我做出同情的表情。你要和另一个人有某种程度的亲密,才能容忍他的口水滴在你身上,而我想蓓西和杰森目前还没这么亲密。

她打了个呵欠。“我要把这个看成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她说,“这是人生的重大谜题之一,没错!和初恋情人在一起会更好吗?我是少数幸运可以回答你的人。不会。”

“很遗憾你这么说。”我说。

她耸耸肩,看起来很疲倦。“我问你一个问题,”她突然说,一边朝一旁沉睡的杰森比了比,“他有没有要你叫他‘河马’?”

我点点头。“有啊,可是没有人这么叫他,我便也没叫他这个名字。”

“谢天谢地,这名字没传开来,”她说,“那是他高中时的绰号,他想要在这个节目里用,不过我不准。我会一直想象节目片头,屏幕上我们的笑脸,以及下面的名字——蓓西和杰森,这一对男女在长大后的此时,能有机会走到一起吗?我不要他们播出的名字是‘蓓西和河马’。”

我笑了。“他为什么叫‘河马’?”我问,“我可以知道吗?”

“哦,只是因为他食量大,还有那个游戏‘好饿好饿的河马’,就是这让人匪夷所思的原因。”

“我猜,用了绰号还会有更糟的事。”我说。

“我想也是,”她含糊地说,“至少在订‘蓓西和河马’的婚礼餐巾之前,我已经领教了。”

她往后靠着石阶,闭上眼睛。这种感情关系成功很难,人都会变,我想,要不就是一个人改变而另一个人不变。我瞬间想象二十年后的场景:凯西和丹恩重续前缘。我一直很喜欢丹恩,我至今不清楚他们分手的真正原因,可能之前我认为好母亲不应该太过问孩子的事。我以为我尊重她的隐私,但如今很明显,或许她正需要我对她做出一点点打探。

大约又过了半个钟头,朱丽叶和达拉斯终于到了,他们看起来心情相当恶劣,但这也表示可怜的温蒂和朱丽安得回家了。当这对空服员到达时,她们披头散发的模样,是我见过最狼狈不堪的空服员。我们所有人都站在芭芭拉身后,各自带着最富同情的表情,努力不让自己露出“幸好不是我们”的庆幸。

“你们输了这场比赛,”芭芭拉对她们说,我几乎想和她一起说出下面的话,“但是你们得到了什么?”

温蒂露出一个勇敢的笑容。“我发现我比我想象的要坚强。”她说。

朱丽安点点头。“我发现我和温蒂是很棒的搭档。”她说。

芭芭拉露出微笑。这显然是个完美的答案。她转头面向摄像机说:“下星期请继续收看,其余六个队伍将到世界的另一个角落。下次请继续收看……‘追梦者天堂’!”

摄像机终于关了。我们向温蒂和朱丽安道别。她们看起来累坏了,但说真的,我想她们会很高兴回家。接着,我和凯西也从大清真寺离开,一到街上,就会有车子接我们回旅馆。此时外面一片漆黑,看不到半颗星星,我猜是烟雾太浓的关系。记得凯西小时候,两岁还不到,很喜欢光亮。她不怕黑,她只是喜欢看到东西发亮。她会走过家里每个房间,不管白天黑夜,然后指着台灯和其他灯具大喊:“开灯!妈咪快去!开灯!”(最后我教会她加上一个“请”字,不过她这个小丫头把“请”说成了“起”,使她的要求听来多了点愉悦。)有天晚上,我们在天黑以后出去,当我把凯西从车里抱出来进屋时,她把头往上一仰,指着暗黑的天空:“开灯,起;开灯!起,”她手指着夜空说,“妈咪快去!”

没有人会像孩子小时候那样爱你。没有人会在你离开房间时号啕大哭。我试着不要花太多时间回想那些日子,因为我知道它们只在我记忆中完美无缺,而我也知道,我必须专心在此刻我面前的这个女孩子身上。只是有时候我会难免沉浸其中,置身在我曾为那些时刻涂上光彩的温暖色泽里:回想当她一见我就笑,当她需要我帮她把汤匙送到嘴边或是走下一段阶梯时是什么情景,回想她必须伸手抓住我的手时是什么情景,当她认为我可以把天空的灯打开时又是什么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