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弗朗兹居住地不远,有一家不起眼的沉闷的小餐馆。三个男人正静悄悄地专心玩斯开特牌戏。其中一个男士的妻子怀孕了,脸色像牛犊一样苍白,睡眼惺忪地看着他们打牌。一个长相平平的姑娘不时神经质地抽搐,她正在翻阅一本过时的画报,在一个被填得一塌糊涂的没被解开的填字游戏处,她停住了:擦不掉的铅笔痕迹贪婪地填满了填字游戏纵横的大多数空格。身着鼹鼠毛皮衣服的女士(这给餐馆女老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戴着玳瑁眼镜的年轻男子,小口抿着樱桃白兰地,相互凝视着对方的眼睛。一个酒鬼戴着一顶看上去像失业者戴的帽子,轻轻叩击着那块厚玻璃,厚玻璃后面成堆的硬币形成了一根金属香肠——它们是向投币口投硬币的人们所遗失的,那些人曾扳动手把去激活小锡球,闪亮的小球就会沿着弯弯曲曲的沟槽滚动。柜台式长桌被啤酒泡沫弄得冰凉,发出鱼一般的光泽。女老板胸前挂着两个羊毛织成的绿色足球来充数,她一边打哈欠一边朝一个昏暗的角落看去;屏风后,隐约可见餐馆的服务员正在那里大口吞食一大堆土豆泥。女老板身后的墙壁上,一对鹿角的上方挂着一只木头雕刻的布谷鸟自鸣钟,鹿角旁边有一幅石印油画,油画描绘的是俾斯麦与拿破仑三世会面时的情景。三个玩纸牌人的窸窣声变得越来越小。此时已经完全停止了。
“你选了个好地方——肯定不会有人在这里撞见我们!”
他在桌面上抚摸她的手:“是的,不过时间已经很晚了,亲爱的,也许该离开了吧。”
“你舅舅要到半夜或更晚些才回家。我们有时间。”
“请原谅,我把你拖到这样一个肮脏的地方来。”
“不不,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我跟你说,你选了个好地方。我们来想象一下吧,你是海德堡大学的学生。你戴学生帽看上去该有多帅!”
“那么你是隐姓埋名的公主?我希望我们喝香槟酒,身边一对对恋人翩翩起舞,还有美妙的匈牙利乐曲。”
她用肘部撑着桌子,用拳头将她脸颊上的皮肤往后撑。一阵沉默。
“告诉我,你喜欢吃什么?我觉得你越来越瘦了。”
“噢,没关系的。出生以来,我一直不开心。现在好了,有你和我在一起。”
玩纸牌的人们纹丝不动地看着他们的牌。那个胖女人精疲力竭,倚靠在她丈夫的肩膀上。那个姑娘已经陷入沉思,她的脸停止了抽搐。画报的书页软不邋遢,像无风天气里的旗子。寂静。麻木。
玛莎先微微动了一下,弗朗兹也动了一下,试图摆脱那种奇怪的倦怠;玛莎眨眨眼睛,拉住弗朗兹西服的翻领。
“我喜欢他,可是他很穷。”她开玩笑地说。突然,她的脸部表情变了。她想象她也是一贫如洗,这里,在这个破旧的小酒店里,在烂醉如泥的劳工和放荡低级的妓女中间,在这极其安静的环境里,只有那台时钟在嘀嗒嘀嗒地响着,两人面前各自放着一个黏糊糊的玻璃酒杯,在一起消磨星期六的夜晚。
她恐怖地想象:这个温柔的穷光蛋真是她的丈夫,她年轻的丈夫,她永远,永远不会放弃他。打着补丁的长筒袜,两套简朴的衣服,一把断了几个齿的梳子,房间里挂着一面模糊的镜子;她的双手因洗衣做饭而变得粗糙不堪,在这家小酒店里花一马克喝个酩酊大醉……
她越想越害怕,她的指甲深深抠进了他的手里。
“怎么啦?亲爱的,我不明白。”
“起来,”她说,“买单,我们走吧。这里太闷了,我喘不过气来!”
夜晚的冷空气是那么的真实,她深深吸了口气,顿时她又感到自己非常富有,于是就紧紧依偎着他,很快调整脚步,与他步伐一致;他摸索着,在她层层叠叠的毛皮衣服里找到了她温暖的手腕。
第二天早晨,玛莎躺在自己漂亮明亮的卧室里,微笑着回想起她想入非非的恐惧。“我们还是现实一点吧,”她安慰自己,“事情非常简单。我只是有个情人。那只是使我的生活锦上添花,别把事情想复杂了。事实也真是如此—— 一种愉悦的添枝加叶。如果,一旦意外——”可是,很奇怪,她找不到思绪的方向,弗朗兹的街道一端是个死胡同,因此,她的思绪也常常走到尽头。她没法想象,比如,弗朗兹不存在了,或者其他某个爱慕者手持玫瑰从薄雾中浮现,因为每当那个爱慕者走近时,他总是弗朗兹。今天,就像今后所有的日子一样,这一天因为她对弗朗兹炙热的情感而变得丰富多彩。她试图回忆往事,回忆那些她还不认识弗朗兹时难以忍受的往事,但是回想起的都不是她自己的往事,而是他的往事:他的那个小镇,她碰巧在回家途中停留了一下,那个小镇在她的脑海里变得越来越大;薄雾中浮现出弗朗兹家绿瓦白墙的房子,在现实生活中,她从来没有见过那种房子,只是听他说过很多次;还有拐角处砖砌的校舍,以及那个身体虚弱、戴着眼镜的小男孩。弗朗兹跟她说起他那些童年的往事,比其他任何她亲身经历过的事情还重要。她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与自己争辩,试图抵触那种侵入她习惯和清晰意识中的想法。
尤其痛苦的是那种内心想法的不一致,她不得不照料一些家务,或者考虑购买一件重要物品,而这些事情与弗朗兹却毫无关系。比如:在一些奇怪的时刻,购买一辆新车的想法会不断在她的脑海中闪现;然后,她会对自己说,这与弗朗兹毫无关系,他是局外人,不知怎的,他是受骗的。尽管很长时间以来,她一直梦想买一辆某种型号的时髦轿车,取代那辆有些破旧的伊卡洛斯,但是这种购车的所有乐趣都会因此而荡然无存。她为弗朗兹而穿的裙子、星期天的晚餐她为弗朗兹准备喜欢吃的菜——这些事情截然不同。刚开始,所有这些担忧和愉悦对她来说都是怪怪的,仿佛她年轻了十岁,正在学习用一种新的方式生活,并且需要时间熟悉这种生活。
另一种迷茫源于这样的事实:她越来越喜欢她的房子,因为弗朗兹几乎已经成了他们家的一员,但是这个宅子里除了她和弗朗兹,还包括了另外某个人;他在那里,活生生的,个子高大,黄褐色八字须,脸色红润,与她在同一张餐桌吃饭,睡在她身边的床上,用这种或那种方式要求她给予关注。在已经相当遥远的那一年里,她甚至更关心他的财政情况;当时,通货膨胀的热气球抛下了许多压舱物,它们源源不断涌入他的口袋,炼金术般的梦想实现了——外汇。跟过去一样,德雷尔对她很少说起钱财上的事情。她并没有把对丈夫商业投机活动的兴趣与她新的、刻骨铭心的、呻吟的、令她心脏剧烈跳动的生活有机地结合起来。她感到没有银行和卧床的如此交融,她就没法得到完美的幸福;然而,她不知道如何取得和谐,如何消除冲突。丈夫曾经给她看过一张纸条,他在纸条上为她用整数计算了他的财富:“这些钱够了吗?”他笑着问,“你觉得如何?”汉堡的保险柜里存放着暂不动用的七十万美元。股票市场里有另一笔财富。此外,还有一些相当可观的流动资产易于周转,是他做生意的命脉。最近,他立了遗嘱,为了这份遗嘱,她辛苦了两个晚上,努力做爱;谢天谢地,遗嘱里最终没有列入南非一位讨厌的弟弟,她怀疑,他的这位兄弟一直对他的遗产份额虎视眈眈。
“这么说,我们几乎是百万富翁啦!”她说,其语气的欢快实属罕见。看到她如此开心,丈夫随时准备给她更多:“正在努力,正在努力,亲爱的,”他回答道。
她想,不管在交易所或在他那些不太重要的商务交往中发生什么事情,他们有足够的钱过许多年悠闲的生活——直至,比如,她六十岁,或者,比如,五十八岁,到那个时候,弗朗兹还只有四十五岁。不过,只要德雷尔先生还存在,他一定要继续挣钱。因此,她从热情满怀转而焦虑满脸,她劝德雷尔在汉堡积聚更多钱财,在柏林少冒险投资,然后冷淡地把那张纸条还给他。夫妻俩正站在写字台旁,写字台上亮着由帕西发尔擎举的台灯,别墅里笼罩着一种沉寂的氛围,人们可以听见户外正大雪纷飞,昏暗、昏暗的白色正窒息着花园。这一年的十二月比往年更加寒冷,气温格外低,新闻界那帮健忘的老家伙们急于报道这一现象,几年来,他们都一直老调常谈,胡侃持续不变的天文现象。德雷尔焦虑地瞥了一下手表。他们三人打算去观看一场杂耍表演。他像个孩子,担心迟到了。玛莎伸手拿起桌子上放着的报纸,浏览了一下广告和当地新闻,读到有一栋别墅售价五十万马克,有一辆汽车翻了,车主死了,是著名演员赫斯,他开车去医院看望生病的妻子。“我的天哪,”她惊叫道,“这真是骇人听闻。”邻近卧室里,弗朗兹百般无聊,听着收音机里播音员用雄浑的声音报道这起车祸的详细情况。
恢宏的剧场里观众坐得满满当当,巨大的舞台上幕布还没拉开。他们挤进一个格外狭窄的包厢,在这种包厢里,人们才深切体会到,人类的那两条腿是那么不舒服、那么复杂、那么疼痛!个子瘦长的弗朗兹尤其难受。可是好像还不够烦人似的,他的下肢还奇怪地长长了,玛莎严格遵守了通奸的每一条清规戒律,将她柔软光洁的膝盖一侧紧贴在弗朗兹难受弯曲的右腿上,而德雷尔就坐在弗朗兹的左侧稍靠后些,轻轻倚着弗朗兹的肩膀,他不断用自己那份节目单的一角轻轻拨弄一个耳朵。可怜的弗朗兹,他一面担心玛莎的丈夫会发现什么,一面高兴地享受柔软光洁的火花迅速流遍全身。
“剧场真大啊!”弗朗兹小声咕哝,他轻轻挪动了一下肩膀,以便摆脱德雷尔那只令人讨厌的长着金色汗毛的手,“我可以想象他们每晚可以赚多少钱。让我来看看——大约有两千个座位——”
德雷尔一边第二次或第三次浏览节目单,一边大声叫嚷:“啊,太好了,自行车特技车手!”
灯光慢慢暗了。玛莎膝盖的压力肆无忌惮地增强了,不过,当管弦乐队开始演奏《拉美莫尔的卢西亚》集锦曲(这首乐曲在这种氛围中演奏是相当合适的,尽管我们的观众却不知其中的奥妙)时,这种压力放松了。
他们观看了很多有趣的节目。玛莎觉得这些节目非常符合她的口味,德雷尔也认为这场演出非常出色,弗朗兹更是赞不绝口。一个头戴高顶黑色大礼帽的男子杂耍假瓶子,一边耍一边往头上加帽子;四个日本人在嘎吱作响的高空秋千上有节奏地来回飘荡,在表演惊险动作的间隙,他们还相互投掷一块艳丽的手帕,他们用这块手帕过分讲究地擦手;一个小丑宽松的裤子好像总要掉落似的,在舞台上到处突然猛地跌倒,倒地之前,他在脸上重重一拍,嘴里一声尖叫,同时滑行一段距离;一匹马那么白,一定是用白粉涂抹过了,它优雅地随着音乐踏步起舞;一个疯狂的自行车特技家族充分运用了自行车车轮的各种特性,人类在车轮上可能做的动作全做了,不可能做的也做了;一只黑色光亮的海豹像即将淹死的游泳者那样,发出沙哑的叫声,然后顺溜地滑行,仿佛涂了润滑油似的顺着一块板,滑入一潭绿色的水中,水池里有个半赤裸的女郎在海豹的鼻子上亲吻一下,欢迎它的到来。德雷尔不时高兴地发出咕哝的声音并用胳膊轻推弗朗兹。海豹得到了它最终的犒赏,一条活的鲭鱼,它跃向空中,一下吞食了肉质美味的佳肴,随后摆动它的鳍急速游离。接着,幕布落下,正如法国人所说的那样,让观众休息一会儿;当幕布再次开启时,一位女演员脚上穿着一双银色鞋子,身上穿着一套缀满亮晶晶饰片的晚礼服,站在暗淡舞台的中央,沐浴在聚光灯下,手持一把发亮的小提琴,用闪闪发光的琴弓开始拉琴。聚光灯煞费苦心,一会儿粉色,一会儿绿色,将她照得浑身上下五彩缤纷,她额头上的一根头带也闪烁着亮光。她的演奏舒缓倦怠,美妙无比,令玛莎心神荡漾,曲调是那么精美那么悲伤,玛莎缓缓合上眼睛,在黑暗中摸索弗朗兹的手。弗朗兹正经历着同样的感受——极其销魂,非常适合他俩此时此刻偷情的心绪。音乐所创造的变幻无常的幻觉(节目单上这个节目就用了这个名字)激发出火花,令人心醉神迷,小提琴琴声委婉曲折,粉色、绿色,夹杂着蓝色和紫色——可是德雷尔再也忍受不了了。
“我已经闭上了眼睛,捂住了耳朵,”他哭丧着低声说,“这恶心讨厌的节目结束时,对我说一声!”
玛莎吓了一跳,弗朗兹以为偷情全都露馅了,以为德雷尔看见他俩相互手握手。与此同时,舞台的灯光又暗了,剧场里响起了排山倒海的雷鸣般掌声。
“你对艺术一窍不通,”玛莎冷冰冰地说,“你只会打扰其他人聆听。”
德雷尔嘟哝着舒心地叹了口气。随后,他故弄玄虚,快速抖动两道眉毛,像一个急于忘却烦心之事的人那样,在节目单上寻找下一个节目。
“啊,这才像话!”他说,“‘贫民窟里的栖息者’,不管他们是什么人,然后成为世界闻名的魔术师。”
“真险哪,”弗朗兹心里在想,“当时真险哪。唷!……我们得格外小心才是……当然,这多有意思!坐在这里,我知道她是我的人,而他坐在我们身边,却全然不知。可是,这实在太危险了…… ”
演出结束后放映了一部电影,自从第一部“电影”作为吊胃口的旷世珍品放映以来,马戏场和音乐厅通常都是这样安排节目的。舞台现场表演以后,闪烁的银幕显得格外平坦,影片里一只黑猩猩穿着带有侮辱性的人类衣服,做出人类的动作,这对动物来说是一件很羞辱的事情。玛莎开怀大笑,说:“瞧,它多聪明!”弗朗兹也惊讶地用舌头发出咯咯的声音,而且非常认真地坚持说,它是侏儒乔装打扮的。
他们走出剧场,来到寒冷的街上;剧场的各种电子招牌和广告像又一场演出,把大街照得灯火通明,尽职的伊卡洛斯牌轿车带着小丑般的热情驶到面前。德雷尔责怪自己最近忘了注意留神司机的行为举止,此时此刻恰好可以做一番观察。司机急急忙忙戴上防护皮手套,德雷尔试图嗅闻司机嘴里呼出的热气。司机遇上了主人的目光,他露出一口蛀牙,竖起眉毛,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
“好冷啊,好冷啊,对不?”德雷尔赶紧说。
“还好,”司机回答,“还好!”
“酒喝得还不算太多,”德雷尔心想,“不过,我敢肯定,他在等候的时候……脸色发红,眼神欢快。好吧,我们来看看他是如何驾车的!”
司机车开得非常平稳。弗朗兹毕恭毕敬地坐在这辆豪华轿车边上两个折叠座位中的一个位子上,倾听着汽车快速平稳行驶的嗡嗡声,仔细端量他们那个银质花瓶里的人造菊花、挂在钢钩上的对讲器、独自计时的旅行时钟,还有一个放着金色末端的烟蒂的烟灰缸。雪夜,路灯光环闪耀,从宽大的车窗边飞速掠过。
“我在这里下车,”弗朗兹说,他认出了一个广场和一尊雕像,“从这里只要走一会儿就到我住的地方了。”
“噢,我送你到家门口,”德雷尔打着小哈欠回答,“你的确切地址是什么?”
玛莎盯着弗朗兹的眼睛,摇摇头。弗朗兹明白了。每天傍晚,德雷尔已经习惯在家里送别外甥,所以从来没有操心去询问他到底住在哪里,于是这事就在沉默中顺利掩饰了过去。弗朗兹清了清嗓子说:
“不用了,真的,我想活动活动手脚。”
“那就随你的便。”德雷尔打着哈欠说,一边倾身越过弗朗兹,用拳头敲敲玻璃隔板。
“干吗敲玻璃?”玛莎生气地说,“对讲器就是派这种用场的,不是吗?”
弗朗兹发现自己处在一个荒凉的白色广场上。他竖起雨衣领子,双手插进口袋,耸起肩膀,匆匆朝他的住地方向走去。要是在星期天,在城市西区优雅的街道上,他就会穿上新大衣,走起路来样子也会相当不同。不过,现在不是潇洒的时候——寒气逼人。大城市周日的散步不是那么容易模仿的。那种散步需要昂首挺胸,步履极其缓慢,伸长双臂,在大衣最后一粒纽扣底下双手交叉(一副高级手套是必需的),仿佛为了使大衣保持笔挺,每走一步,脚趾需要向外踢。选帝侯该死的纨绔子弟就是这样招摇兜风的,有时候会成双成对,有时会回头看姑娘,但双手不改变姿势,只是目光猝然、少许回顾。
尽管天寒地冻,弗朗兹还是情绪高涨,有看完一场表演后的那种感觉,他甚至开始吹起口哨。“让她丈夫见鬼去吧!人应该勇敢些。这种艳福不是人人都能遇到的。她现在在干什么?她一定到家了,正在宽衣解带。那只黄毛猪猡!毫无疑问,正在纠缠她。让他见鬼去吧!现在,她正坐在床上,正在脱去长筒袜。我再走过三四栋房子,她就会赤条条的了。我要给她买一件花边睡衣。把它与我的睡衣放在一起。当我走到那盏路灯时,她的头就会靠到枕头上。我穿过街道,她就会关灯。他们睡在一个卧室里。不,他越来越老了,他不会去碰她的。再走一个街区,她已经睡着了。这就是我的街道。了不起的小提琴家——演奏得那么美妙,真有点出神入化了。魔术师也很棒。戏法很简单,这是毫无疑问的:靠骗人赚大钱!现在他已经熟睡。她在梦中见到了我的住处,听到了那神奇的小提琴乐曲。这该死的钥匙!一开始总像以前从没开过这把锁似的!楼梯灯又坏了。如果不小心绊一下,你真会跌个头破血流。这把钥匙也在闹情绪了!”
在昏暗的走廊里,房东老头恩里希特站在他灯光稍亮的房门口,不赞许地直摇头。
“哎呀,哎呀,哎呀,”他说,“半夜以后才上床睡觉!真不要脸!”
弗朗兹刚想继续往前走,老头一把抓住他的袖子。
“今晚我不生气,”他动情地说,“今晚我很高兴:老婆回家了!”
“祝贺你!”弗朗兹说。
“不过,欢乐并不十全十美,”恩里希特抓住弗朗兹的袖子不放,继续往下说,“我的小老太婆病着回来了。”
弗朗兹同情地叹息了一声。
“她在那里,”房东高声说,“坐在那边的一把椅子里。去看看吧。”
他把房门开大了些,弗朗兹在椅子靠背的上方瞅见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脑袋,头顶上用饰针别着某样白色的东西。
“明白我的意思了吗?”老头用闪亮的眼睛凝视着弗朗兹说,“好啦,晚安!”他补充说,随后悄然溜进屋里,关上了房门。
弗朗兹继续往前走。但是,他突然停住脚步往回走。“嗨,”他隔着门说,“那只沙发呢?”
屋里传来沙哑拘谨、老太婆似的回答:“沙发已经放在你房里了。我把自己的沙发给你了!”
“两个老古怪!”弗朗兹心想,并厌恶地做了个怪相。那是一只破旧的硬沙发,色调灰暗,图案是勿忘草。尽管如此,这还是一只沙发。第二天,玛莎来了一看,便皱起鼻子,不住地皱起。她按了按沙发的填充物,发现有一个弹簧坏了,沙发边缘破烂不堪已经隆起。
“咳,算了,没治了,”她最后说,“我不想跟他的老婆吵架。可惜她回来了。又多了两只耳朵。把那两个靠垫放到那边去,这样看起来舒服些。”很快,他俩就习惯了这个沙发,习惯了它朴素的颜色,习惯了他俩疯狂做爱时它发出的有节奏的讨厌的嘎吱声。
然而,它不仅是一只给弗朗兹的房间增添色彩的沙发。有一次,德雷尔心血来潮发起善心,从西装背心口袋里额外掏出一些现金(真正的绿背美元!),给了弗朗兹。两周后,正逢圣诞节,弗朗兹的衣橱里出现了一个新房客:期待已久的无尾礼服!
“这太好了,”玛莎说,“不过,这还不算什么。你还得学会跳舞。明天晚餐后,我们在留声机上放一张好听的唱片,我来给你上第一课。让你舅舅看我们跳舞,那太有意思了!”
弗朗兹穿着崭新的餐服来了。玛莎责备他没有必要穿得这么整齐,不过觉得礼服非常合身。时间是晚上九点。德雷尔随时都可能回来。在这方面他非常守时,总会打电话来说早到几分钟或晚来几分钟,因为他特别喜欢在电话里听妻子温柔、流利、一本正经地说话——她的声音有一种早期佛罗伦萨人的味道,与平淡无味的现实是那么的不同。每次他打电话来说无关紧要的早或晚个几分几秒,玛莎都会非常惊讶,尽管她也非常守时。就她丈夫的守时而言,她感到非常纳闷和恼怒。今晚,他还没有打电话,而且已经晚到半个小时。出于对每条神圣的裤缝真心的尊重,弗朗兹不愿坐下,而是绕着房间转圈,绕着玛莎的扶手椅转圈,但不敢亲吻她,因为女佣就在附近。
“我饿了,”玛莎说,“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还不回家。”
“我们开始放唱片吧。我们一边等待,你一边教我跳舞。”
“我没心思。我说过了,晚饭以后。”
又过了十分钟。她噌地站起来召唤弗丽达。
吃了美味多汁的煎蛋饼和一些猪肝,玛莎精神来了。“把它关了,”她指着弗丽达离开后敞开的门对弗朗兹说。弗丽达有个牙齿坏了,整天痛不可言。当弗朗兹回到座位时,玛莎已经对着他满脸堆笑,爱意浓浓。碰巧,今晚是她和弗朗兹第一次单独在家吃晚饭。是的,他的餐服再帅不过了。她一定要给他一些漂亮的袖口链扣,不要用那些大头钉似的难看的纽扣。
“嗨呀,我亲爱的大甜心。”她柔声细气地边说边越过桌布朝他伸出手臂。
“当心啊。”弗朗兹环顾四周低声说。他不信任墙上的照片——身着长披风的老男爵瞪着两只疑心重重的眼睛向下凝视着,准备随时猛扑过来。那个闪光发亮的餐具柜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帷幕层层叠叠之中躲藏着披斗篷的窃听者。著名的恶作剧者柯歇斯·德雷尔森也许就蹲伏在餐桌底下。幸好至少汤姆还在前厅里。女佣随时可能回来。在这座豪宅里,你是不可以随心所欲胡来的。然而,她微笑的欲望是无法抗拒的,他抚摸起她光滑的手臂。她慢慢地用手指抚摸他的鼻子,笑容满面,用舌头湿润着她的嘴唇。他害怕极了,德雷尔很可能会在这个时刻突然从帷幕后站出来:开玩笑的人变成了刽子手。
“吃吧,喝吧,我的阁下,我们在自己家里呢。”玛莎笑着说。
她穿着一件黑色薄纱连衣裙,她的嘴唇抹了唇膏,绿色的耳环亮光闪闪,她的头发分缝精确,油光发亮,比平时更具有黑榴石的光泽,头发是她宝贵的美貌之一。一盏橘黄色灯罩的矮台灯照射出一种性感的光芒。弗朗兹的眼镜闪烁着崇拜的光亮,他一边享用着冷鸡腿,一边窥视着玛莎。玛莎朝着他倾身向前,从他手中夺过那块被啃了一半的油光光的鸡腿,只用两只眼睛微笑,优雅地拿着鸡腿,开始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她的小手指弯曲着,她的睫毛呼扇呼扇,她的嘴唇变得越来越丰满晶莹。“你真令人销魂,”弗朗兹低声说,“我爱慕你!”
“要是我们每天晚上都能像这样吃晚饭该有多好,就你和我。”玛莎说。她突然一抬头,驱除瞬间的愁容,用稍许变调的嗓音高声说:“你能为我倒些那种珍贵的白兰地吗?我们来为我们的结合干杯!”
“我想我不能喝。我担心喝了酒就学不会跳舞了。”弗朗兹边说边小心翼翼地倾倒细颈小酒瓶。
可是她并不在意跳舞……她渴望留在这个椭圆形的光池里,感受这种确定性,确信明天还会这样,明天晚上还会这样,直至他们生命的终结。我的餐厅、我的耳环、我的银器、我的弗朗兹。
突然,她一把抓起左手腕,转动她那块手表的小表面,手表总是滑落到手腕另一侧青筋交叉的地方。
“已经晚了一个小时。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请你按铃——在那边,就在你的上方。”
这让弗朗兹感到很恼火,她丈夫晚回家会让她紧张。丈夫晚回家到底有什么要紧的!他不回来更好。她根本不应该那么吃惊。
“一定要我按铃吗?”他边说边将双手插进了外衣口袋。
玛莎瞪大了眼睛。“我想我说过了,请你按电铃。”
在她的目光的威逼下,他像往常一样让步了,并按了铃。
“如果你吃饱了,我们就去客厅吧。不过,吃些葡萄吧。来,这一串。”
他开始吃起了葡萄,葡萄硕大,看起来很昂贵,可远不如他家乡样子难看的克莱姆斯葡萄好吃。电铃在它的电线上来回晃动,影子映照在桌布上,就像幽灵的摆锤。弗丽达进了屋,脸色苍白,茫然不知所措。
玛莎问:“我外出时,我丈夫有没有来过电话?”
弗丽达愣了一下,随后紧紧捂住双鬓。“天哪,”她惊呼,“经理先生八点左右的确来过电话——说他刚刚动身回家,让你们先吃饭。对不起。”
“一个牙齿脓肿了,”玛莎说,“不应该让你失去理智!”
“对不起。”女佣无奈地重复。
“真是疯了!”玛莎说。
弗丽达一声不吭,不住地眨巴眼睛,让人好生怀疑,她开始收拾用过的餐盘。
“过一会儿再收拾。”玛莎厉声说。
女佣急急忙忙走了出去,忍不住抽泣起来。
“令人不可思议的女人!”玛莎生气地嘟哝,将胳膊肘搁在餐桌上,双手交叉握紧拳头,支撑她的下巴,“难道她没有看见我们在餐桌边坐下?难道她不是亲自端来煎蛋饼?等一等——我没有意识到实际上是她端来了煎蛋饼。”玛莎发亮的手指指了指,“再按铃,快点!”
弗朗兹顺从地举起一只手。
“不,别按了,”玛莎说,“她睡觉以前,我要跟她好好谈谈。”
玛莎一下子变得格外激动。
“除非我的手表和那台时钟跟她一样都疯了,现在已经是十一点半啦!你舅舅开车回家可真从容啊!”
“一定有事把他给耽搁了。”弗朗兹闷闷不乐地应和道。她的焦虑深深刺伤了他的心。
玛莎关了餐厅电灯。他们进了客厅。玛莎拎起电话筒听了听,随后砰地挂了。“电话没有故障,”她说,“我只是不明白。也许我应该给他打电话——”
弗朗兹双手在背后紧握着,在客厅里来回踱步。这位可怜家伙的眼睛感到剧烈疼痛。他心想他是否最好离开,走后把门砰地关上。玛莎快速地翻阅电话簿(“整整齐齐放在电话底下,收录着五百个电话号码”),找到了她丈夫秘书的家庭电话号码。
萨拉·赖希刚刚进入梦乡,于是今晚第一片安眠药算是废了。
“这就怪了,”她回答道。“我亲眼看见他离开的。对了,乘坐伊卡洛斯。时间——等一等——对了,大约八点——现在是半夜了……我是说,几乎半夜了。”
“谢谢。”玛莎说,电话支架发出丁零当啷的声响。
她走到窗户跟前,拉开蓝色的窗帘。夜色晴朗。前天夜里,冰雪已经开始融化,随后再次结冰。那天早晨,有个走在她前面的瘸子在一块光溜溜的冰上滑倒了,他的木头假肢朝天竖起,人傻呼呼地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真是滑稽透了。玛莎没张嘴巴就突然前俯后仰地大笑起来。弗朗兹以为她在抽噎,于是就困惑不解地走到她的身边。她紧紧抓住他的肩膀,用她的脸颊蹭他的脸。
“小心——我的眼镜。”弗朗兹咕哝着——在过去几周里他不是第一次这样说了。
“开始放音乐,”她一边放开弗朗兹一边高声说,“我们跳舞吧,我们自娱自乐。别担惊受怕的——只要我乐意,任何时候只要我想对你说悄悄话,我就会说——你听见了吗?”
弗朗兹恭敬地转动留声机大漆盒的曲柄,这玩艺一定很昂贵,可能要比它播放的所有唱片还要值钱。当他抬头张望时,玛莎正坐在沙发上凝视着他,一副奇怪阴郁的表情。
“我以为你也会来选一张唱片的。”弗朗兹说。
她转身走开。“没有,我根本没心思跳舞。”
弗朗兹深深叹息了一声。他已经见识过她的各种不同情绪,但这次有些特别。
他来到沙发跟前,在她身边坐了下来。远处传来“砰”的一声关门声。弗丽达上床睡觉啦?他一边依然专心倾听,一边亲吻玛莎,首先是头发,然后是嘴唇。她的牙齿在嗒嗒打战。“把披肩递给我。”她说。他从角落的跪垫上捡起粉色毛披肩。她看了看手表。
弗朗兹突然站起身来。“我要回家了。”他说。
“你要什么?”
“回家。我得比那些老秘书和胖姑娘们早起床很多。”
“你留下。”玛莎说。
他把她的话仔细想了想,隐约意识到所有这一切的背后隐藏着某种玄机。可是,是什么玄机呢?
“你知道吗,我刚才想起了什么?”玛莎突然说,弗朗兹拉了拉裤子的膝盖处,又坐回沙发。“我想起了那个粗鲁的警察写车祸报告的情形。把你的小红本子给我。还有铅笔,在那里!”她一边继续说,一边站起身来,挺直身子。“警察就是这样把笔记本拿在胸前的。气得发抖,同时还在本子上写字。”
“什么警察?你在说什么呀?”
“噢,对了,你不在现场。我已经习惯把你当作家庭成员之一,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回想起发生过的任何事情,都把你算在里头。”
“别说了!”弗朗兹说,“你吓坏我了。”
“我不在乎你是否吓坏了。事实上,我不在乎——请原谅我,亲爱的,我在胡说八道。我想,我只是过分心急了。”
她再次在沙发上坐下,膝盖上放着那个笔记本。她心不在焉地在一页纸上画了几条线。接着,写了她的姓,然后慢慢地把它涂掉。她不以为然地看着他,用硕大的字体再次写了“德雷尔”几个字,眯缝起眼睛,将它涂黑。铅笔尖断了。她将笔记本和铅笔扔还给他,然后站起身来。
时钟“嗒嗒”而不是“嘀嘀”地响着,咔嗒咔嗒。玛莎站在他面前,好像要对他催眠似的,把简单的想法转移到他年轻木讷的头脑里。
前门砰的一声,打破了让人难以忍受的寂静,汤姆一下子欢快地吠叫起来。
“我的赌咒没能灵验。”玛莎说,怪诞的抽搐扭曲了她美丽的面孔。
德雷尔没像平时那么轻松愉快地进门,见面也没有跟弗朗兹开玩笑。
“为什么这么晚回家?”玛莎问,“你为什么不打电话?”
“正好碰巧了,亲爱的,正好碰巧了。”他想笑,但笑不出来。他盯着外甥的衣服看,外甥的裤子太窄了,西装的翻领太亮了。
“噢,我该走了。”弗朗兹嗓子沙哑地高声说。
弗朗兹吓傻了,他记不清自己后来是如何道别、如何穿上大衣、如何走上大街的。
“你没说实话,”玛莎说,“一定发生什么事了。是什么事情?”
“说来很乏味,亲爱的。我杀了个人。”
“又开玩笑了,总开玩笑!”玛莎不满地说。
“这次没开玩笑,”德雷尔轻声地说,“我们撞上了一辆电车,高速撞上去的。七十三路电车。我只丢了顶帽子,还重重地撞上了什么东西。碰到这种情况,司机的下场总是最惨。救护车上的人员简直是天使。司机当时还活着,我们就把他送进了医院。他死在那里。真正的天使。别盘根问底!”
他们在餐厅里隔着桌子面对面坐着。德雷尔吃了剩下的冷鸡。玛莎脸色苍白但光洁发亮,嘴唇上细小的黑色汗毛上有些汗珠;她用手指按住太阳穴,眼睛死死盯着雪白、雪白,白得让人难以忍受的桌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