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即回答您,在您信中提到的薪俸问题。感谢上帝,对这个问题我用不着多加思索。我的朱丽,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看的。
在人们所称道的荣誉中,我区分为两种,即从公众舆论中得出的荣誉和从自珍自爱中得出的荣誉。前者存在于比激流还要动荡不定的虚空偏见之中,而后者却在道德永恒的真理中有其根基。世俗的荣誉可能对财富有利,但它根本就深入不到灵魂深处,对真正的幸福没有任何作用。真正的荣誉则恰恰相反,是构成幸福的真髓,因为人们在它身上能找到那种内心满足的永久的感觉,只有这种感觉才能让一个有头脑的人幸福。我的朱丽,我们就把这些原则运用到您的问题上吧,它将迎刃而解的。
我以哲学老师自诩,并像拉封丹寓言中的那个傻瓜一样,传授智慧以挣钱得益。这么干,在世人眼里显得很卑鄙,而且老实说,这本身就有点可笑。然而,由于没有人能够绝对地从自身去汲取养分,而只能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就近汲取,所以我们将把这种轻蔑列入最危险之列。我们绝不会愚蠢到为了这种荒谬观点而牺牲幸福的。当我依靠我培育了的才能生活时,您并不会因此就对我不敬重了,而我也就再没什么可以抱怨的了。
但是,在此,我的朱丽,我们还得另有考虑。别管别人怎么议论,我们自己好好想想自己吧。我给您上课,竟从您父亲那儿领钱,那我在您父亲眼里算是什么呀?我是在出售自己的一部分时间,也就是说出卖我的人格给他吗?我成了一个佣人,一个雇工,一个当差的了。我将为了让他信任我,让他对属于他的东西感到放心,而得唯唯诺诺,像他的下人似的埋头干活。
一位做父亲的,能有一个独生女,那还有什么可以与之媲美的呢,哪怕这女儿不是朱丽而是另一个人?那么向他出售其服务的那个人将怎么办呢?他将把自己对她的感情埋藏在心底里吗?啊!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或者,他无所顾忌地任其心意去表达的话,他是否会伤及他本应效忠的那位主人致命的地方?这样一来,我在这样一位主人的眼里就成了一个践踏神圣权利的无耻之尤22,一个叛逆,一个拐骗狡诈的仆人,法律完全有理由将他判处死刑。我希望我向之倾诉的人能理解我。我担心的并不是死亡,而是罪有应得的羞耻以及对自己的蔑视。
当您看到爱洛伊丝和阿贝拉尔的书信时,您就会知道我对您说的这本书的含义以及这位神学家的所作所为了。我总是同情爱洛伊丝,她具有一颗天生就懂得爱的心,但我觉得阿贝拉尔只不过是一个命该受刑的卑鄙小人,他既不懂得爱情也不懂得道德。既然我如此看待他,那我还会仿效他吗?满嘴道德但却不付诸实践的人必然没有好下场!为了情感之狂热而牺牲荣誉的人必然为情所惑。爱情一旦抛弃诚实正直,那它也就失去了它最大的魅力。为了感知爱情的全部价值,必须是心向神往,必须在抬高被爱之人的同时升华自己。失掉完美的想法,也就丧失了热情;失掉尊重,爱情也就什么也不是了。一个女人怎么能去崇拜一个名誉扫地的男人呢?而这个男人又怎么能去崇敬一个不惜委身于一个卑鄙下流诱惑者的女人呢?要是果真如此,那他们很快便会相互蔑视的,爱情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一种交易,他们必将丧失名誉,绝不会找到幸福。
我的朱丽,在两个年龄相当的恋人之间情况就不一样了。他俩心中都燃烧着同样的真爱之火,彼此心心相印,没有任何特殊的绳索在束缚着他们,两人全都享有当初所有的自由,没有任何律法会取缔彼此之间的承诺。最严厉的法律除了要求他们尊重其爱情的价值而外,对他们不会有其他任何的处罚。相爱后的唯一处罚就是必须永远相爱。如果世间出现某种灾难性的气候,野蛮人打破了这些纯洁的锁链,那这种爱情无疑会受到这种压迫所产生的罪恶的惩罚。
这就是我的一番道理,聪慧有德的朱丽。它们只是对您的一封信中慷慨激昂对我陈述的种种理由的一种冷静评论,但这已足以向您表明我对此想得是多么的透彻了。您记得我并没有一味地拒绝,尽管偏见让我非常反感,我还是偷偷地收下了您的馈赠,因为我确实也无法从真正的荣誉中找到有说服力的理由加以拒绝。但是,这其中,义务、道理甚至爱情,全都在以一种我不会不了解的语调在说话。如果必须在荣誉和您之间做出选择的话,我的心是准备好弃您而择它的,因为我的心太爱您了,啊,朱丽!它是不会抛弃荣誉而保留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