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勒希现在是条老狗了。返回英国,以及那些往事的重现,肯定令他感到疲惫。大家都注意到自从他归来后,总是宁可选择待在阴影里,不再喜欢阳光——尽管佛罗伦萨的阴影仍比温珀尔街的阳光炎热许多。他会四肢摊平地趴在雕像下面,蜷在喷泉出水口下方,只为了享受几滴不时溅上毛皮的水珠。他躺着打瞌睡,一躺便是数小时。年轻的狗跑来他身边,他会向他们叙述有关白教堂与温珀尔街的故事,向它们描绘苜蓿的清香与牛津街的味道,如数家珍地诉说一次接一次的革命——几位大公爵来了又去,但那只带斑点的西班牙猎犬却往左边的巷道走去,一去不回头……,他会这么说。凶巴巴的兰多先生会匆匆忙忙经过,假装生气地对他挥挥拳头;善良的伊莎·柏莱格登小姐会停下来,从手提袋里拿出一块方饼干赏给他。市场里的农妇用树叶在菜篓的阴影里替他铺了张床,还不时扔串葡萄给他吃。每个佛罗伦萨的居民都认识他、喜欢他——不论是好人还是头脑简单的人,不论是人,还是狗。

可是他愈来愈老了,现在连喷泉底下都懒得去躺,因为卵石地对他那身老骨头来说太坚硬;但在布朗宁夫人的卧室地板上,用人造大理石镶成的那片圭迪家族纹章,却特别平滑;或者客厅桌子底下,也特别凉快。从伦敦返回后不久,有一天他就躺在那儿沉睡;老年的睡眠是无梦且沉重的,而且今天他睡得比往常更沉。熟睡之际,四周的黑暗仿佛更浓更深。即使他有梦,也可能梦见自己睡在原始森林的最深处,不见一线阳光,不闻一点人声,虽然他不时会梦见自己听见打瞌睡的鸟儿在喃喃啁啾,风儿拂过枝头,小猴儿柔声轻笑。

蓦然,枝叶被拨开,光线透入——往这里那里射下一道道令人目眩的光束。猴群叽叽喳喳,鸟儿醒转,惊呼地发出警告。他猛然站起来,完全清醒过来。四周一阵骚动,本来他好端端地躺在客厅里一张平常的桌子桌脚中间睡觉,现在却被众多的裙摆与裤脚包围,而且连桌子本身都开始猛烈地左摇右晃,让他不知道该往哪里逃才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桌子中了什么邪?他放开喉咙,长嗥一声,表示询问。

可惜弗勒希永远得不到满意的解答;我们仅能在此提供几项最基本的事实。简单地说,十九世纪初,布莱辛顿女伯爵向某位魔术师购买了一只水晶球,但夫人她“却一直不懂得如何使用”,除了水晶之外,她从来没在那只水晶球里看见任何别的东西。她去世之后,家产被拍卖,这个球落到了“能看得更深入,或有着更纯洁的眼睛”的人手中,这些人除了水晶之外,还在球里看见别的东西。至于买到球的人是不是斯坦赫普伯爵?而“有着更纯洁的眼睛”的人是不是他?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可以确定到了一八五二年,那个球的确属于斯坦赫普伯爵,而且他可以在球里看到“太阳的精灵”和别的东西。这么好看的景象,好客的贵族当然不会独享,于是斯坦赫普伯爵便经常在午宴时展示他的水晶球,并邀请朋友一起来看太阳的精灵。球内奇异的景象令人欢喜——乔利先生除外!水晶球开始风行一时。幸运的是,一位伦敦的光学仪器制造商很快便发现他虽不是埃及人,也非魔术师,却可以制造出同样的水晶球,不过英国的水晶当然价格不赀。总而言之,在一八五○年代早期,很多人都拥有水晶球,不过,诚如斯坦赫普伯爵所说的,“用水晶球的人很多,但有道德勇气承认的人却很少。”精灵因此在伦敦无所不在,令某些人开始感到紧张;史丹利伯爵遂向利顿爵士提议“由政府指派委员会从事调查,尽量发掘事实真相”。不知精灵是否因为耳闻官方调查委员会即将成立而感到惶恐,或因为精灵也跟人一样,数量一多又挤成一堆时,便容易大量繁殖,总之精灵不安于室的征兆开始出现,它们成群结队地逃出水晶球,搬进桌脚里。姑且不论动机为何,总之这个策略十分成功;水晶球价格昂贵,但每个人都有桌子。就这样,布朗宁夫人于一八五二年冬天返回意大利时,发现精灵已早她一步抵达;佛罗伦萨的桌子几乎全部感染上精灵热,无一幸免。“从公使馆员到英籍药剂师,”她写道,“人人都在‘侍奉’桌子……。当人们围坐桌旁,可不是为了玩桥牌。”不,是为了解读桌脚所传达出来的讯息。比方说,当你问某个小孩的年龄,桌子便会“极有智能地随字母排列的次序,藉敲击桌脚来表达意见”。倘若桌子能告诉你你的小孩已经四岁了,那么它岂非智能无限、法力无边?于是商店开始做广告,出售会旋转的桌子;墙上贴满宣传神奇“利沃诺的发现”的传单。到了一八五四年,此风潮已向国外蔓延,“美国有四十万个家庭背书表示……曾经亲身享受过与精灵沟通的乐趣。”这时从英国亦传来消息,爱德华·波沃-利顿爵士从“美国进口了数个敲击精灵”至奈柏沃思,结果十分成功——年幼的亚瑟·拉塞尔是这么被告知的,当时他大吃一惊,因为他看见“一个穿着破烂晨衣的怪老头”,隔着早餐桌瞪着他瞧——原来波沃-利顿爵士相信自己已经变成隐形人了!

布朗宁夫人第一次在午宴上凝视斯坦赫普伯爵的水晶球时,什么都没看见。但不可否认的,那的确是极能象征那个时代的精神的景象。太阳精灵告诉她,她即将去罗马;但她并不打算去罗马,于是她反驳太阳精灵的话。“不过,”她诚实地补充道,“我的确喜欢不可思议的东西。”她向来勇于冒险,曾经冒生命危险前往曼宁街,结果在车程只距离温珀尔街半个小时之外的地方,发现了一个超出她想象的世界。因此,为什么距离佛罗伦萨一瞬间的地方就不能存在另一个世界呢——一个更好的、更美丽的世界,死者住在那儿,徒劳地想与生者沟通?无论如何,她愿意冒险,于是她也往桌旁坐下。隐形老先生的聪明儿子——利顿先生——出席了;斐德瑞克·丁尼生先生和鲍尔斯先生及维拉瑞先生也在座,大家围坐桌旁,待桌脚踢够了之后,继续坐在桌旁喝茶吃草莓加奶油,看“佛罗伦萨在紫色山丘与俯视的星辰下融化”,天南地北聊个不停:“……这么多故事,这么多我们发誓看见的奇迹!噢,伊莎,我们这一群全是信徒——除了罗伯特之外……”接着胡子全白的聋子寇卡普先生突然冲进来,只为了向大家宣布:“神灵世界的确存在——真的有未来的时空。我承认,现在我终于相信了。”向来自诩为“离无神论者只差一点点距离”的寇卡普先生突然改变信仰,只因为耳聋的他清楚听见了“三声响亮的叩击,令他吃惊地跳起来”!因此,布朗宁夫人怎么能够不去碰桌子呢?“你知道我耽于幻想,总喜欢敲遍这个世界的每一扇门,企图逃开,”她写道。于是她召集有信心的人来到圭迪府邸,大家围坐一起,把手放在客厅的桌上,一起企图逃开。

被惊醒的弗勒希充满困惑与焦虑,裙摆和裤脚在他周围鼓动,桌子单脚站立着;然而不论围坐桌旁的那批绅士淑女听见或看到了什么,弗勒希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没错,桌子的确单脚站立着,可是只要你用力往一边压,每张桌子都会单脚站立啊!它自己就曾经撞翻过桌子,还被臭骂一顿。但布朗宁夫人此刻却瞪着她的大眼睛,仿佛看见屋外有什么异象似的。弗勒希冲到阳台上,往下瞧。是不是又有另一位大公爵骑马领着大布条和火把经过?但弗勒希啥都没看见,只看见街角有位乞丐老妇蜷在一篮甜瓜旁。可是布朗宁夫人显然看见东西了;她显然看见非常美妙的东西。就像以前在温珀尔街,有一次她无端哭了起来,但他也什么都没看见;还有一次她举起一张鬼画符似的纸,突然开怀大笑。可是这一次不同;她的表情令他害怕。在这个房间里,或在这张桌子里,在那些裙摆和裤脚里,藏着某种他极不喜欢的东西。

时间一周周过去,布朗宁夫人看那隐形东西的嗜好愈来愈严重。碰上晴朗的大热天,她不再去看蜥蜴在石头里爬进爬出,而是到桌前坐下;碰上星光灿烂的夜晚,她不再读书或将手横在纸张上写东西,如果布朗宁先生不在家,她就叫来呵欠连天的威尔森,然后她们会坐在桌旁,一直等到那个主要目的其实是遮荫的家具开始猛踢地板,布朗宁夫人便向威尔森宣布,桌子在告诉她她即将生病;威尔森回答她只是很困而已。不多时,就连不苟言笑、严峻且非常英国的威尔森,也开始尖声怪叫,一副即将昏厥的样子。布朗宁夫人跟着跑来跑去,忙着找“卫生醋”!对弗勒希来说,这样浪费一个宁静的晚上实在非常讨厌,若是每个人都能静静坐着读书多好!

毫无疑问,这些悬疑的时刻,模糊的难闻味道,桌子踢地、人尖叫的声音和醋味儿,全令弗勒希神经紧张。弗勒希可以理解宝宝贝尼尼为什么要祈祷“请让弗勒希的毛再长回来”,可是像那样非要有恶臭味道和脸色惨白的人在场,加上明明是张桃花心木桌子,却做些滑稽动作的祈祷方式,却令他和他那位睿智强壮、穿着体面的男主人同样感到异常气愤。不过对弗勒希而言,比任何味道、任何滑稽动作更糟的,是每当布朗宁夫人凝视窗外,仿佛看见什么奇景,其实外面却什么都没有时脸上的表情。弗勒希就站在她面前,她的视线却穿透他,仿佛他不存在似的。再没有比那更残酷的表情了——远甚于他咬了布朗宁先生的腿时她的冷漠与愤怒,远甚于那次在摄政公园他的脚掌被车门夹到后她嘲讽的笑声。有时候他还真有点想念温珀尔街和那里的桌子,至少五十号的桌子从来没有单脚站立过,那个周围箍了一道铁圈,摆了她心爱装饰品的小圆桌总是静静地站得很稳。在那些早已远逝的日子里,他只要往巴雷特小姐的沙发上一跳,她立刻会清醒过来,盯着他看。而现在,尽管他再一次跳上她的沙发,她仍对他视而不见,继续写道——“同时,精灵应灵媒的要求,用手拿起摆在桌上的一串花环,放在我头上。做这件事的那只手若以人手的尺寸来看,非常巨大,白晳如雪,美极了。他和我的距离就像此刻我正在书写的手一样近,我看得十分清楚。”弗勒希用力抓抓她,她的视线依旧穿透他,仿佛他不存在似的。于是他跳下沙发,冲下楼梯,跑到街上去。

那是个大热天的午后。街角的那位老丐妇躺在她的甜瓜上睡着了,炽热的阳光似乎在空气中嗡嗡作响,弗勒希像匹识途老马,贴着街道荫凉的那一边,朝市场逛过去。整个广场色彩缤纷,满是遮阳篷、摊子和鲜艳的大阳伞。卖东西的妇人坐在成篓成篓的水果旁;鸽子击翅,钟声鸣响,皮鞭唰唰在抽。佛罗伦萨城内五颜六色的杂种狗都在那儿跑进跑出,边嗅边抓。眼前闹哄哄得像座蜂窝,热得像座火炉。弗勒希钻进阴影里,往老朋友凯特琳娜身边倒下,躺在她大篓子的阴影里。一个插了红黄交错花朵的褐色花瓶在旁边投下另一片阴影,上方矗立着一座雕像,右臂往前伸展,使阴影的颜色变成更深的紫罗兰色。弗勒希躺在这块荫凉地方,看着年轻的狗群忙它们的事:互相龇牙咧嘴扯咬,伸懒腰,在地上滚,一副年少恣意的模样。它们彼此追逐,猛绕圈子,就像当年他在巷子里追逐那只有斑点的西班牙猎犬一般。他的思绪暂时回到雷丁——想起帕崔基先生的那条西班牙猎犬,想起自己的初恋,想起属于年少的狂喜与纯真。嗯,他也曾经年少过,所以他并不嫉妒眼前正在享受年轻的狗。他感觉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件愉快的事,他对这个世界没有怨懑。卖菜的妇人搔搔他的耳根;以前她常为了他偷葡萄或干别的调皮事而斥骂他,可现在他老了,而且她也老了。他替她看守甜瓜,她则替他搔耳朵。她织她的毛衣,他打他的盹;苍蝇围着那被剖开展示的粉红色甜瓜肉嗡嗡飞个不停。

阳光炙烤着百合花的叶子和绿白相间的大阳伞,发出可口的味道。大理石雕像慢慢增温,变成鲜醇香槟般的颜色。弗勒希躺在那儿,任太阳晒烤他的毛,一直晒进皮肤里。等一边烤透了,他转个身,再继续烤另一边。从头到尾,市场里的人群叽喳讲个不停,忙着讨价还价,买菜的妇人来来往往,不时停下来用手指掐掐蔬菜及水果。熙来攘往的人声不断,嗡嗡萦绕空中,正是弗勒希爱听的声音。不多时,他便在百合花的阴影里睡着了。像别的狗一样,他在沉睡中作起梦来,腿开始抽搐——他是否梦见自己在西班牙猎兔子?他是否正奋力奔上炎热的山坡,看见兔子从草丛间逃窜而出,听见黝黑的男人高喝“Span!Span!”?然后他又静静躺了一会儿,接着很快地连续轻吠了几声,或许他听见米特福德医生正在催促他的灵𤟥上前加入雷丁的狩猎队伍。弗勒希懦弱地摇摇尾巴,或许他听见了米特福德小姐斥道:“坏狗!坏狗!”他遂夹着尾巴回到站在萝卜田里猛挥雨伞的她身旁。接下来他躺着打了一会儿鼾,快乐地沉浸在老年香甜的熟睡状态里。可是突然之间,他身上的每一条肌肉都开始抽搐,就这样猛然被吓醒了。他以为自己身在何处?白教堂区的强盗窝里?他的脖子上是不是又被架了一把刀?

无论为何缘故,总之他从梦中被吓醒,惊惧万分,随即仿佛逃难一般,拔腿飞奔去找寻庇护。卖菜的妇人纵声大笑,拿烂葡萄丢他,叫他回去;他不予理会。他冲过街道,几乎被货车压过——驾车的男人站起来诅咒他,抄起皮鞭想抽打他。半裸的小孩在他经过时捡卵石扔他,高声叫:“Matta!Matta!”孩子们的母亲纷纷跑到门边,紧张地抱起孩子。他是不是发疯了?太阳把他的脑袋烤焦了吗?还是他又听见维纳斯的号角声?或是某个美国敲击精灵,那些住在桌脚里的精灵,终于附上他的身体?不论是什么原因,反正他以最短的距离,笔直冲过大街小巷,回到圭迪府邸大门口,然后直接冲上楼,冲进客厅。

布朗宁夫人正躺在沙发上看书。他冲进去的时候吓了她一跳,她抬起头来——不是精灵,只是弗勒希罢了!她笑笑。他跳上沙发,把自己的脸贴上她的脸,就在那一瞬间,她突然想起自己曾经写过的一首诗:

你看这条狗。才不过昨天

沉思的我忘了他的存在

直到万千思绪引来泪珠点点

泪湿双颊的我躺在枕头上

一颗如牧神般的毛毛头贴近

多么突然,贴近我的脸——两只澄金的

大眼睛盯着我的眼睛——一片垂耳

轻轻拍抚我的双颊,将泪痕擦干!

起先我惊讶,仿佛阿卡迪亚人,

乍见朦胧树丛间半人半羊的神仙

然而,当虬髯的脸庞更贴近

我的泪已干,我知道那是弗勒希。

超越惊讶与哀伤,我感谢真正的潘

透过低等动物,带我登上爱的巅峰。

这是很久以前在温珀尔街那段很不快乐的时候所写的一首诗。时隔多年,现在她很快乐了。她渐渐老了,弗勒希也老了。她弯下腰,贴着他一会儿。她那有一张宽嘴,一对大眼睛的脸和一头鬈发,依旧很像他。同样的模子铸出来,一分为二,或许他俩为彼此取长补短了。然而她是个女人,他是条狗。于是布朗宁夫人继续读她的书,然后她再看了弗勒希一眼,他却没有反应。一种不寻常的改变突然降临他身上。“弗勒希!”她叫道。可是他已经安静了。他曾经活过,现在他死了;如此而已。奇怪的是,客厅里的桌子却静静站着,一动也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