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格雷小姐,”我结束了四周的假期,从家里赶回来,刚走进教室,脱掉外套,默里小姐就这么喊我,“喂……关上门,快坐下,我要把舞会上的事全都告诉你。”
“去你的吧,讨厌!”玛蒂尔达高声喊道,“闭上嘴,行不行?让我先给她说说我新得到的那匹马——多么出色,格雷小姐!一匹纯种母马……”
“别吵了,玛蒂尔达,让我先说我的新闻。”
“不,不,罗莎莉,你说起来就他妈的没完没了——她得先听我的——她不听,我他妈的也得让她听!”
“玛蒂尔达小姐,听到你还没有改掉那可怕的说话习惯,我很难过。”
“唉,我也没有办法呀。不过,从现在起,只要你听我说,只要你让罗莎莉闭上她那张讨厌的嘴,我就一个脏字都不说了。”
罗莎莉提出抗议,我想她俩快要把我撕成碎片了。但是,玛蒂尔达小姐的嗓门更高,她的姐姐终于败北,只得让妹妹先说!于是我不得不听她长篇大论地讲她那匹出色的母马,它是怎样配的种,它的血缘、步法、姿势、精神等等,还有她高超的骑术和非凡的勇气。最后她断言自己能在“眨巴眼的功夫”越过有五根横杆高的门障。爸爸说下次带猎狗追猎时带她一起去,妈妈已经为她定做了一套颜色鲜红的猎装。
“噢,玛蒂尔达!你在瞎编些什么呀!”她的姐姐惊奇地喊道。
“是这么回事儿,”她回答,脸上毫无愧色,“我知道只要我试一试,准能越过五根横杆高的门障;如果我提出要求,爸爸准会答应带我去打猎,妈妈准会给我做猎装的。”
“算了,快走吧,”默里小姐回答,“亲爱的玛蒂尔达,你一定要尽量注意,使自己稍稍像个小姐的样子。格雷小姐,我希望你一定要嘱咐她不要用那些可怕的字眼儿。她竟然会把她的马称作‘母马’,这个字眼难听得令人不可思议!她还用那么可怕的说法形容那匹马,她准是从车夫们那里学来的。她说话的时候,我差点没晕过去。”
“我是从爸爸和他那些快活的朋友那里学来的,你这头蠢驴!”这位年轻小姐说,一面精神抖擞地用那根总不离手的鞭子在空中抽得劈啪作响,“我相马的本领比他们中间最内行的人都不差。”
“得了,快走吧,你这个骇人听闻的姑娘!要是再这么说下去,我真的要晕过去了。好啦,格雷小姐,仔细听我说,我要告诉你舞会的事了。我知道你一定想听得要命。噢,多么了不起的舞会呀!你一辈子也不会看到、听到、读到或梦见那样的场面!那装饰,那娱乐,那晚餐,那音乐简直都形容不出来!再说那些客人!来了两位贵族,三位从男爵,五位有头衔的夫人,还有其他的夫人。绅士多得数不清。当然,那些夫人对我来说没什么要紧的,除非是看到她们大多长相丑陋、行动苯拙,更增加了我的自信心。妈妈对我说,她们当中最出类拔萃的美人也让我给比下去啦。说起我,格雷小姐,真可惜你没有看见!我确实迷人——你说是吧,玛蒂尔达?”
“一般吧。”
“瞎说,我确实是迷人——至少妈妈是这么说的——布朗和威廉森也这么说。布朗说她敢肯定,所有的绅士只要眼睛一望见我,就会情不自禁地立刻爱上我,所以我表现得傲慢些是可以容许的。我知道你会把我看成一个骇人听闻的。既自负又轻浮的姑娘。不过,你要知道,我并不把一切都归功于我本身的魅力,我还得说几句好话,一是称赞我的理发师的手艺,二是称赞我那身精致。可爱的衣服,你明天一定要看一看,粉红缎子上衬着白纱,做功简直美妙!还有镶着大颗大颗美丽的珍珠的项圈和手镯!”
“我相信你当时一定非常迷人,但是,这就真能使你高兴得这样吗?”
“噢,不!不光是这个。我还受到那么多人的爱慕。那一晚上,我征服了那么多人……你听了准会吃惊的……”
“但是,他们对你又有什么好处呢?”
“有什么好处!想不到一个女人竟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这个嘛,我认为只要征服一个人就够了;除非双方彼此倾心,要不然就连征服一个也嫌多。”
“唉,你知道,我从来也不同意你的这些论点。不过,算了,你等着,我给你讲讲我的几名主要的爱慕者——他们那天晚上以及后来把自己弄得非常引人注目,因为我随后又参加了两次宴会。真遗憾,G·勋爵和F·勋爵都已经结婚了,要不然我会给他们面子,对他们特别亲切的。既然他们结婚了,我当然就不会这样了,尽管F·勋爵——他对他的夫人感情很坏——已经明显地被我打动了。他两次邀请我跳舞——他的舞姿很优美,顺便说一句,我的舞姿也一样。你怎么也想象不到,我跳得有多好,好得连我自己都吃惊。我那位勋爵还挺会恭维人的——事实上他做得都有点儿过头了——所以,我想应该表现得骄傲一些,做出拒绝他接近的样子才得体。不过我有幸看见了他那位长相让人恶心、脾气又坏的夫人着急。苦恼得要命的样子……”
“噢,默里小姐!你不是真的想说这种事能给你带来真正的快乐吧!不管她脾气多坏,或者……”
“得了,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是你不用担心!以后我一定学好——但是不要现在就对我说教,这就对啦。我对你讲了还不到一半儿呢。让我想想,噢!我要告诉你真正爱慕我的人有多少:托玛斯·阿许比爵士是一个,休·梅尔塞姆爵士和布劳德莱·威尔森爵士都是怪老头,只能和爸爸、妈妈作伴。托玛斯爵士年轻,有钱,性情开朗,但是长相太丑,可是妈妈说,我只要和他相识几个月,就不会对他的长相介意了。还有亨利·梅尔塞姆,他是休·梅尔塞姆爵士的儿子,长相不错,和他这么个人调调情倒是挺开心的,不过他是小儿子,他对我的用处也只是调调情罢了。还有一位年轻的格林先生,钱倒是很多,可惜门第不高,而且是个大笨蛋,十足的乡巴佬。再有就是我们的好教区长海特菲尔德先生了,他理应把自己看成是一个谦卑的爱慕者,但是,我看他恐怕已经忘记把谦卑列为他那基督教美德仓库里的一项存货了。”
“海特菲尔德先生参加舞会了吗?”
“参加了,肯定参加了。你是不是觉得他这个人太好了,以致不能参加舞会吗?”
“我原先还以为他会觉得参加舞会不合教会人士的身份。”
“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没有跳舞,所以没有亵渎那身教士服装,不过他管住自己可不大容易呀。可怜的人,看来他一心想请求握着我的手跳舞——哪怕只跳一次——都快想死了。噢,顺便提一下,他有了一位新的副牧师,那个衣衫褴褛的老家伙布赖伊先生总算得到了他盼望已久的俸禄,已经离开了。”
“新来的副牧师是个什么样的人?”
“啊,这么一个讨厌的家伙!他姓韦斯顿。我只要用三个形容词就能把他描绘出来:一个缺乏生气的、丑陋的、愚蠢的木头脑瓜了。噢,用了四个词了,不过没关系,对他说已经够了。”
接着她又回过头来谈舞会,向我进一步讲述了她在那次舞会以及随后几次社交集会上的风采,有关托玛斯·阿许比爵士和梅尔塞姆先生、格林先生、海特菲尔德先生的详细情况,以及他们在她心目中留下的极深刻的印象。
“对了,他们四个中你最喜欢哪一个?”我强压住第三次或第四次呵欠,问道。
“一个都不喜欢!”她回答,说时带着轻松的嘲笑神情摇晃着她那光闪闪的卷发。
“我猜你这话的意思是‘我全都喜欢’——不过,你最喜欢哪一个?”
“不,我真的一个都不喜欢。但是哈利·梅尔塞姆最英俊也最风趣,海特菲尔德先生最聪明,托玛斯爵士最刻毒,格林先生最愚蠢。不过,要是我命中注定非要嫁给他们中间的一个的话,我想我要嫁的是托玛斯·阿许比爵士。”
“决不会的,你不是说他那么刻毒,你不喜欢他吗?”
“噢,他刻毒,我不在乎,他这样倒更好。至于说我不喜欢他——要是我非得结婚不可,我倒不怎么反对成为阿许比庄园的主人。但是,假如我能永远年轻,我宁愿永不嫁人。我要充分享受生活,和所有的人调情,一直到我快要被人称作老处女的时候。再往后,经过一万次征服,伤透了除一人之外的所有人的心,为了避免这个讨厌的称号,我就嫁一个出身高贵、家财万贯、能纵容我的丈夫。另一方面,我那位丈夫还有五十位小姐拚命想得到呢。”
“好吧,既然你抱有这种观点,那么你千万要保持独身,根本不要结婚:即使想逃避老处女的讨厌称号也不要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