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很少有人知道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创作《阿喀琉斯雕像》一书的动机是什么。由于这本书已经被称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小说之一了,因此我想,如果我把这部小说创作时出现的方方面面的事情做一个简要的陈述,对于所有以严肃的态度来研究文学的大学生们而言,肯定极为有趣。确实,诚如文学评论家们所言,这是一部永生的杰作。而我下面的记述则可以在无所事事时供消磨时间之用。也许将来的历史学家们在编纂我们这个时间的文学编年史时,可以将之作为一个可供参考的野史资料。
当然,所有参加了《阿喀琉斯雕像》一书出版的人都还记得这本书畅销的盛况。印刷工们夜以继日地拼命印刷,装订工们手不停闲地忙着装订,但还是供不应求。这本小说出了一版又一版,但无论是在英国还是在美国,都无法满足书商们雪片般落下的订单要求。这本书被迅速翻译成了欧洲所有语言的版本。最近又有人宣布说,可能很快就要有日语和乌尔都语的版本要出版了。但这部小说先是以章回连载小说的形式出现在大西洋两岸的杂志中。这是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代理商的编辑们的所为。他们急于捞金,但似乎有些过于性急。由这部小说改编的戏剧已经上演,该剧在纽约轰动一时。毫无疑问,当这部戏剧在伦敦上演的时候,也同样会取得巨大的成功。此外,这部小说的电影版权也拍出了高价。虽然在文学圈内普遍认为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这本书获利的数额可能被夸大了,但毫无疑问的是,她靠这一本书就足以安度晚年,不必再为金钱的事发愁了。
一本书能同时博得出版界与文学批评界的青睐,这本身就很不寻常。而她,也只有她(我大胆下了这个评语)才能平息这个圈子内的不和。这就更证明了她的价值。过去,虽然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得到了批评家们心悦诚服的赞扬(她也确实应该得到这种赞扬),而公众对她的丰功伟绩却一如既往地淡然置之。她出版的每一部小说都不算厚,且印刷精美,有白色的硬书皮;她的书都被高度赞誉为杰作,在报纸的文学评论版中得到连篇累版的报道,在文学周刊中占有整版的评论(这些周刊现在只能在年代久远的俱乐部内见到。它们堆放在俱乐部内落满尘埃的图书室内)。所有博览群书的人都读过这些书,对这些书评价甚高。但博览群书的人似乎都不买书。因此,她的书也就卖不出去多少了。
这样一位杰出的作家,且公认其作品文笔优美,情节曲折,却不为普通民众所知,这真是丑闻一宗。在美国,她几乎完全不为人所知。虽然卡尔·范·韦克滕先生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对公众的迟钝予以怒斥。但公众依然是麻木不仁。她的代理人是她的一个热烈崇拜者。此人逼迫一位美国出版商出版她的两部小说。说如果不出版她的书,就拒绝为他提供其他他急迫需要的书稿(这些书无疑都是些垃圾)。因此,这两本书才得到了及时出版。报界对这两本书的评价颇高,这说明美国的文化精英们充分认识到她的文学天才。但在她的第三部小说出版之前,美国的出版商们还是以出版商一贯粗鲁的口吻告诉她的经纪人说,把钱用于出版她的书,还不如拿这些钱去买几瓶杜松子酒喝呢。
自打《阿喀琉斯雕像》一书走红后,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其他书籍也都纷纷再次印刷出版了(卡尔·范·韦克滕先生又写了一篇评论文章,坚定但伤心地指出,十五年前,他就曾撰文来唤起公众对这个杰出作家的关注)。关于这些书的评论文章充斥各大报刊,当然会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了。因此,我无需在这里对这些书再进行介绍了。而且在卡尔·范·韦克滕先生已经写了两篇精湛的评论文章后,再对这两部小说发表评论文章肯定也是拾人牙慧。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很早就开始从事写作了。当她还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女时,她就出版了她创作的第一本书(一系列挽歌的合集)。自那以后,每隔两三年她就推出一部新著,不是诗集就是散文集。她将自己的文学作品当作艺术来看待,因此绝不为了凑数而瞎编乱造。当《阿喀琉斯雕像》完稿时,她已经五十七岁了,据此可以推断出,她出版的作品数量相当可观。她一共出版了六本诗集。而且都是以拉丁文作为这些诗集的书名,如《法利埃》(Felicitas)《和平之海》(Pax Maris)和《铜管乐三重奏》(Aes Triplex)等。所有这些诗集的内容都非常严肃。她追求的是作品的艺术性,摒弃了那条轻佻、荒诞之路。她的写作始终保持着挽歌的特色,十四行诗代表着她的写作风格。而她作品的最大特点是大量采用了颂歌体裁,一种现今有点儿被人们所遗忘了的诗体。可以断言,她的颂歌《致法利埃校长》有资格入选任何英文诗集。这首诗不仅节奏鲜明,而且栩栩如生地描绘出法兰西那片可爱的大地,因而饱受人们的赞誉。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用回忆三部曲《杜倍雷》描绘了杜·贝莱记忆中的法国卢瓦尔河谷地区,描绘了法国的沙特尔城及城中窗户都镶嵌着宝石的大教堂,描绘了法国普罗旺斯地区生机勃勃的各城镇。她在这部散文集中使用的语言充满深情,因为布洛涅地区是她在法国所到过的最偏远的地区。她婚后从英国的马盖特乘坐轮船到这个地区进行过短暂的旅游。但她晕船很厉害,而且发现那些海边胜地的居民居然听不懂她流利而地道的法语,因而大受打击。因此她决定不再到这个地方来了,免得自己不仅身体遭罪,而且还要丢面子。尽管她在诗集《和平之海》中多次赞誉这个地方,称赞这里的人们勇敢与和睦,但自那以后,她再也没有乘船到这个险恶之地来。
在《伍德·威尔逊颂》这首诗中,也有许多华美的篇章。但令我感到遗憾的是,由于她对这个优秀男人的情感发生了变化,作者决定不再出版这本诗集了。但我认为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最优秀的作品是她的散文。她写了好几部散文集,而且相互有关联。这些散文集的书名分别是:《苏塞克斯的秋天》《维多利亚女王》《死亡》《诺福克的春天》《乔治时期的建筑》《德佳吉列夫先生》《但丁》。她也写作一些杂文。这些杂文的字里行间充斥着渊博的学识和丰富的想象,写的都是十七世纪耶稣会教士的生活和关于百年战争期间的文学的文章。正是她的这些散文使她赢得了人们的盛赞,使她成为本世纪英语文学最伟大的大师之一。她认为自己的写作风格既铿锵有力,又活泼风趣;既精雕细琢,又浅显易懂。她认为这是自己写作上的长处。只有在她的散文中才能窥见到她怡人但克制的妙笔,其幽默的语言让读者对她的作品爱不释手。她的作品中不仅是想法幽默,用词幽默,更微妙的是,她用的标点符号都很幽默。在突发的灵感下,她发现连接符也能产生喜剧效果。她在自己的作品中大量使用了这种修辞方式,效果绝佳。如果您是一个有文化的人,而且幽默感又很强,那您见到她作品中horse-collar(马轭)这样的用法一定不会一笑而过,而会咯咯地笑个不停;您的文化层次越高,您就会笑得越厉害。她的朋友们都说,她这种幽默使其他形式的幽默都显得粗俗和夸张了。有好几位作家都曾试图模仿她的这种写作手法,但都无功而返。无论人们如何评论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但一定要承认,她确实能将连接符应用到极致,从中挖掘出所有的幽默元素,而且她在这方面的才能别人只能望尘莫及。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居住的公寓离大理石拱门不远。这里位置很好,房租便宜。她的公寓套房中临街有一间堂皇的客厅,一间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用的卧室,十分宽敞;一间背街的餐厅,略显阴暗,挨着厨房还有一间狭小的卧室。这间卧室归阿伯特·福雷斯特先生使用。他还负责付整个公寓的租金。就在这间堂皇的客厅里,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每个星期二下午都要与她的朋友们聚一聚。她家的布置既朴素又简洁。墙上壁纸的图案是由威廉·莫里斯亲自设计的,墙上挂着用普通的黑色木框装裱的装饰画。这些画都是采用金属版印刷法印制的。当时的金属印刷法还比较便宜。室内除了那张卷盖式的书桌外,其余的都是齐本德尔时期的家具。这张桌子出于路易十六时期,与其他家具也很相配。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就在这张书桌上进行她的写作。这一点会向所有第一次来拜访她的客人们进行介绍,而且很少有人看到这张书桌而不感到心情激动。客厅内的地毯很厚实,但光线稍显阴暗。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平时就坐在一把直背老式靠椅上。这靠椅上套着红色锦缎的椅套,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惹人注目之处。但这把椅子是客厅内唯一舒适的座位,她独自坐在这里,在一帮客人中颇有几分鹤立鸡群之感。一个无法让人猜出其年龄的女人将茶端了上来。她面无表情,一言不发。没有人来介绍她是什么人。但她无需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吩咐,主动承担了为每个客人倒茶的烦人工作,因此也就有了与每个客人交谈的机会。应当承认,她的谈吐不俗。虽然她说话的语气欠生动,发出的重音难以听清,因而让人有一种缺乏幽默感的印象,但她谈话的内容非常广泛,且有根有据,让人感到颇受启发,十分有趣。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通晓社会科学、法律和宗教。她博览群书,记忆惊人。她非常善于引经据典,随口就是一句箴言,显得非常睿智。在三十年的时光里,她结识了很多名流,因而知道许多逸闻趣事。但她并不炫耀这些故事,只是偶尔说说,免得遭人反感。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有一种能吸引各式各样人的本事。当然我也是其中之一了。在她的客厅里,你能同时见到一位前首相、一位报社老板和派往某个世界一流大国的大使。我总是认为,这些大人物们到她这里来是为了能结识一些放荡不羁的文化人;这些波西米亚人现在衣着整洁,大人物们完全不必担心他们会弄脏了自己笔挺的西装。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对政治非常感兴趣,我就亲耳听一位内阁大臣坦率地对她说,她的理解能力堪比男人。她一直反对妇女拥有参政权。但当妇女们最终还是获得了这种权利后,她竟然也偶尔有了参选议员的想法。她感到为难的是,不知道该选择哪个党派。
“总而言之,”她耸了耸有点多肉的双肩,开玩笑地说道,“我不会自己去组建一个党。”
就如同许多严肃的爱国者一样,她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决定先观望形势的变化,不明确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后来,当工党占了上风的时候,她断然转向工党。如果她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能够应邀成为工党在议会中的一员,她将毫不踌躇地接受这个议员的职务,进入政坛,成为受压迫的工人阶级的捍卫者。
她的客厅内总是有外国客人出没。如果客人是捷克斯洛伐克人、意大利人和法国人,则这些客人必定都是些著名人士;如果是美国人,哪怕无名小卒也可成为她的座上嘉宾。但她并非一个只结交权贵的势利小人。在她的客厅里你就很少能看到任何一个公爵的身影。当然,如果这个公爵的地位出现了重大改变除外,她的客厅里也很少会有一个贵族的遗孀。除非这个女人犯了大错。如离婚了,或者写了一部小说,要么就是伪造了支票,等等。这样她就能博得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同情。她很少与画家们往来,搞美术的人都少言寡语,见人腼腆;她对搞音乐的人也没有兴趣,这些搞音乐的人如果稍有名气,你要是请他们演奏一段,他们一般都不太痛快。而且音乐也会成为交谈的障碍。人们如果想听音乐,他们完全可以到音乐厅去听。就她个人而言,她更喜欢能展现出微妙的心灵之声的文学。她愿意接待作家,特别是经常亲切地接待那些毫无名气、但很有潜力的作家。她对那些拥有天赋的文学新人青睐有加。那些不时到她这里喝杯茶的著名作家们,在初入文学之路时几乎都得到过她的鼓励,她的指点。她的文学地位已经足够牢固了,丝毫不用担心他人的妒忌。她也听到风言风语。说崇拜她的那些颇有天赋的年轻作家们非常羡慕那些对她不感冒的同行,那些具有同样天赋的作家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相信自己追随者们的判断,对那些风言风语不予理睬。也正因为如此,她才能成功地创办类似于十八世纪法国沙龙一样的聚会。在我们这个尚未开化的国度,这可是一个从未有人成功过的先例。被邀请“在星期二吃个点心,喝杯茶”是件很有面子的事情,这已经成了文学圈子内的共识。当你来到这间朴素而幽暗的客厅内,坐在齐本德尔式椅子上,你会不由自主地感觉自己仿佛正处在文学历史的殿堂中。美国大使就曾经对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这样说过:
“福雷斯特夫人,与您在一起喝杯茶真是一种头脑的享受。让我回味无穷,流连忘返啊。”
这种场合有时候确实叫人有点儿诚惶诚恐。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品位是如此之高,她能嗅出芬芳,能看出璞玉,她的这种本领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有时看得目瞪口呆。
就我而言,她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人物。想要进入她那似乎位于云端之上的交往圈子,我必须先喝上一两杯鸡尾酒给自己壮壮胆。说实在话,我认为自己永远也不可能成为这个圈子中的一员。因此,一天下午,我来到她家门口,我本该对开门的女佣说:“福雷斯特夫人在家吗?”但我却鬼使神差地问道:“今天有礼拜活动吗?”
当然我是在完全无意中冒出了这句话,因而惹得女佣窃笑。但不走运的是,这时艾伦·汉娜薇到走廊来换雨靴,听到了这句话。她是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最热情的崇拜者之一。在我走进客厅之前,她将我的问话告诉了女主人。因此,当我进屋后,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用犀利的目光盯着我。
“为什么您要问今天是否有礼拜活动?”她问道。
我解释说,我有点儿昏了头。但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继续盯着我不放。她的目光让人无法抵挡。
“您的意思是说,我的聚会是一种……”她在寻找一个恰当的单词,“圣礼仪式?”
我不知道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我不想在这么多聪明的客人面前显得自己很无知。我想此时唯一的办法就是用恭维的话搪塞过去。
“夫人,您的聚会就如同您本人一样,既美丽又圣洁。”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巨大的身躯微微有些战栗。她就像一个突然走进一间长满了洋水仙花的房间的男人,花朵的芬芳让他如痴如醉,几乎要站不稳了。但她发慈悲放过了我。
“如果您喜欢开玩笑,”她说道,“我希望您能跟我的客人们开,但不要跟我的女佣开这样的玩笑。沃伦小姐会给您倒茶的。”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同我握了握手就放过了我,但她并没有放过这个话题。这之后的两三年内,只要她将我介绍给某个人,她从来不忘了这样说:
“您可别放过他,他是到这里来悔罪的。他到我家门口总是问:今天有礼拜吗?他太滑稽了,是不是?”
但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并不只是每周举办一次茶话会。每个周六,她都会举办一个只有八人参加的午餐宴会。她认为这个人数最适合随便聊天,而且她的餐厅面积不大,无法容纳更多人了。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最感自豪的并非是她对英语韵律的掌握炉火纯青,谁也无法同她相比,而是她的午餐宴会。她精心挑选自己的客人。如果谁能有幸受邀参加这个宴会,他不仅会受宠若惊,而且简直有受到供奉般的感觉。这个午餐桌上的谈话非常高雅,一般的茶会难以与之相比。客人们离开后大都对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能力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对人性善良的一面更加具有信心。由于她是一个坚定的女权主义者,想要在其他场合会见女同胞,因而在这个午餐宴会她只邀请男宾。她完全理解客人们希望只与邻座交谈的心情,因而避免在宴会的过程中讨论公共话题。这样一来,客人们不仅能够专心地大饱口福,而且心情非常轻松愉快。这里要指出的是,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为客人们提供的都是高档的美酒佳肴和一流的雪茄。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大都思想意识很高,但生活水准低下。他们总是凝神于自己的思考之中,而不大注意烤羊肉熟没熟,土豆凉没凉。他们能喝杯啤酒就感到心满意足,有时喝杯葡萄酒提提神。但不喝咖啡对他们而言是明智的做法。现在面对着满桌的美酒佳肴,他们会感到食物过于丰盛了,怎能不心满意足呢?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对客人们恭维她的宴席总是显得非常开心。
“如果人们能够同我共进午餐,我就会感到莫大荣幸,”她说道,“我只能尽可能给他们上好吃的,这样才公平。我要让他们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但如果奉承过度的话,她就会表示反对。
“您这样夸我可让我不好意思了。这些不是我的功劳。您应该表扬布尔芬奇夫人。”
“布尔芬奇夫人是谁?”
“她是我的厨师。”
“那她可真了不起。但您不会要让我相信,这些葡萄酒也是她酿造的吧?”
“酒很好吗?我根本就没有注意。酒商说什么酒好我就买什么酒了,完全听他的。”
但如果提到桌上的雪茄,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就会喜形于色。
“哦,如果你们喜欢这些雪茄的话,那你们一定要感谢阿伯特。雪茄都是他亲自挑选的。我只知道他对雪茄是绝对的行家。”
她看看坐在餐桌另一端的丈夫。她的眼光变得炯炯有神,就像一只纯种母鸡(一只挑选出来的浅黄色奥尔平顿鸡)瞧着它唯一的一只小鸡那样充满自豪。于是客人们最终找到了向男主人表示感谢的机会,都急于向他的这一特长表示敬意。客厅里一下变得嘈杂起来。
“你们太客气了,”他说道,“我很高兴你们能喜欢这些雪茄。”
然后他会就雪茄发表一小段演讲。他会讲解他选择的雪茄好在什么地方,他会对这些雪茄的质量下降表示遗憾。他一直在密切关注这个行业的贸易。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会面带微笑注视着他。显然,她对他的这个小小的成功非常满意。当然,宴会不能无止境地谈论雪茄。当她意识到客人们对这个话题有些不耐烦以后,她马上就能引出一个更一般的话题。当然,这个话题会更有趣,也更有意义。阿伯特又陷入沉寂。但他已经出了一下风头。
由于阿伯特有些令人厌烦,因而在某些人看来,福雷斯特夫人的午宴与她的茶会相比,略显逊色。虽然福雷斯特夫人完全明白这一点,但她认为,阿伯特应该出现在客人们面前,这样就能说明这个家还有一个男主人。所以他就出现在了每个周六的午宴上(至于其他时间,他都很忙)。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认为她丈夫如果出现在这些欢快的场合,对她的自尊是个打击。她绝不会出于疏忽而让外界知道,她有这样一个与她在智力上差距如此之大的丈夫。也许在无数个夜深人静不眠时,她会自问,自己怎么会嫁给这样一个男人呢?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朋友们也对她从不谈论家里的事感到困惑。他们说这样一个优秀的女人竟然嫁给了这样一个男人,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他们相互打听,她怎么会想起要嫁给他。然而令他们感到绝望的是,回答者们(大多数是独身人士)说,没有任何人能够知道一个人为何要嫁给另一个人这类问题的答案。
阿伯特从不啰里啰唆地让人感到厌烦。他从不拉着你讲一些没完没了的故事或让人不得要领的笑话,他不会纠缠你讲一些陈腐的事。他只是非常乏味,就像一个无足轻重的人而已。克利福德·博莱斯顿是一名颇受法国浪漫主义文人们推崇的著名作家。他曾说过:阿伯特刚刚走进一间屋子,可你探头向房内张望,却一个人影也没有看到。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朋友们都认为这句评语说得太妙了。罗斯·沃特福德也持这种看法。她是一个著名小说家,一个最无所畏惧的女人。她壮着胆子将这句话告诉了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她虽然假作生气的样子,但嘴角还是不由自主地浮出了微笑。她对阿伯特的态度使朋友们对她更加敬佩。她对朋友们说,无论他们内心里如何评价阿伯特,他都是她的丈夫,他们都应该对他表现出应有的礼貌。她本人对待她丈夫的态度也让人感到钦佩。只要他偶尔开口说点儿什么,她总是面带喜悦地认真倾听;当他递给她一本她想要的书,或递给她一支铅笔,以将她突然而至的灵感记下来时,她总要说声谢谢。她也不允许她的朋友们直接无视他的存在。她是一个为人处世十分老练的女人,知道自己如果总是将他带在身边,会给他人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她大多数时候都是自己一个人外出。但她的朋友们清楚,她希望他们一年内至少要有一次邀请他去赴宴。当她要参加一个大型宴会并发表讲话的时候,他总是陪在她的身边;如果她要进行一场演讲,总是留意在主席台上要有他的一张坐席。
阿伯特身高中等,但人们只在提起他妻子的时候才会想起他,而他妻子又是个身高体胖的女人,也许是这个缘故,所以人们才会认为他是个小个子。他身材消瘦,看起来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大不少。这一点倒是与他妻子相同。他留着一头短发,头发稀疏,而且全都白了。他的八字胡又短又粗,也已经全都白了。他的脸盘窄窄的,布满了皱纹,没有任何引人注目的特征。他的一双蓝眼睛可能曾经很漂亮,但现在却只有苍白和疲惫。他的衣着总是非常整洁。他总是下穿样式不变的黑白条纹裤子,上穿一件黑色外套,扎着一条灰色领带,上别一枚小小的珍珠领针。他完全不惹人注目。当他站在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客厅里,欢迎那些应邀来参加午宴的客人们时,他就像是一件有绅士派头的家具,静静地待在那里,一点儿也不惹人注意。他待人非常有礼。他同客人们握手时,脸上总是显出礼貌的微笑,让人心情愉快。
“您好,很高兴见到您,”他就像对一个老朋友一样亲切地问候道,“近来都好吧?”
但是,如果客人是第一次登门,完全是陌生人的话,当他们走进客厅时,他就会迎到客厅门口,说道:
“我是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丈夫。我会将您介绍给我妻子的。”
然后,他会将客人领到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站着的地方。她会背对着窗户,一脸笑容地走上前来,对客人表示热烈欢迎。
他对妻子在文学上获得的声望非常骄傲,但又竭力想要掩饰。这让人感到很有意思。他一切只为妻子着想,自己绝不出风头。当需要他出面的时候,他总是会出现在那里;当需要他回避的时候,他总是自己找个借口而躲开。他这种聪明的举动即使不是有意而为,也是出自他的直觉。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是第一个认识到他的价值的人。
“如果没有他,我真不知道自己会是个什么样子,”她说道,“他对我太重要了。他对我写的作品有什么想法我都能看出来,他的批评意见一般来说都非常有用。”
“真像莫里哀和他的厨师。”沃特福德小姐说道。
“这很有趣吗,亲爱的罗斯?”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有点儿尖刻地问道。
她要是对别人哪句话不赞同的话,就有一种叫不少人感到狼狈的办法。那就是反问您说的是不是一个她蠢得听不懂的笑话。但这个办法可无法使沃特福德小姐感到尴尬。她是一个一生中经历了无数风流韵事的女人,但只有一次是真动了感情。而这一次还弄得满城风雨。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反感她的轻浮,但尚能容忍她。
“得了,得了,亲爱的,”她回答道,“你心里非常清楚,如果没有你,他就什么都不是,他就无法认识我们。对他而言,能够结识这么多我们这个时代最有智慧、最著名的人,那可真是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蜜蜂没有蜂巢栖身也许会死掉;但是没有了蜜蜂,蜂巢也存在不下去。”
虽然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朋友们精通文学和艺术,但他们对自然历史几乎都是一无所知。因此对她的这番高论也就无言以对。她继续说道:
“他不干涉我的事情。他凭直觉就能知道我什么时候不愿受到打扰。真的,经过仔细斟酌后,我发现他在这个家里给我帮了很大忙,而绝不是累赘。”
“他对你而言就像是一只波斯猫。”沃特福德小姐又说道。
“是一只训练非常有素、非常有教养、非常懂礼貌的波斯猫。”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厉声说道,使沃特福德小姐不敢再放肆。
但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对丈夫的评价还没有完。
“我们这些知识分子,”她说道,“有过于排斥异己的倾向。我们对抽象的事情很感兴趣,而无心关注具体事务。有时我想,我们过于脱离熙熙攘攘的世间人事了,过于高高在上了。你们没有感到我们对于人间世事的冷漠态度有些危险吗?我将永远对阿伯特感激不尽,因为他让我与普通人保持了联系。”
她的朋友们全都认为,她的这番言论确实是真知灼见,最能代表她长期以来所持有的观点。也正因为这个缘故,一段时间内,阿伯特在她的密友圈子内成了一个非常有名的“普通人”。但不长时间后,他这个绰号就被人们忘到脑后去了。他后来被称作“集邮家”。这是一肚子歪点子的克利福德·波赖斯顿给他起的绰号。一天,他为该与阿伯特谈点儿什么而绞尽脑汁,但实在想不出话题来。万般无奈之下,他随口问道:
“您集邮吗?”
“不,”阿伯特客气地回答道,“我不集邮。”
但克利福德·波赖斯顿也就是随口问了这个问题。他曾经写过一本关于波德莱尔的姑姑在婚姻方面的书。这本书吸引了所有对法国文学感兴趣的人的关注。而众所周知的是,他自己在透彻地研究了法兰西精神后,也大量吸取了高卢人的敏捷和高卢人的智慧。他对阿伯特的否认根本不予理睬,而是很快就告诉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朋友们,说他最终发现了阿伯特的秘密。他说阿伯特爱好集邮。自那之后,他只要见到阿伯特就会这样问道:
“哦,福雷斯特先生,最近集邮怎么样?”或者问:“自打我上次见到您之后,您又收集了哪些邮票啊?”
尽管阿伯特继续否认他集邮,但一点儿用处都没有,这个创意太过机敏,别人当然也要借用了。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朋友们坚称他肯定集邮,每次见到他,他们都会问他最近集邮的情况。甚至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在心情特别好的时候,也会幽默地称她的丈夫为“集邮家”。这个绰号就像是一只手套戴在了他的手上,而他却摘不掉了。他们有时甚至当着他的面就称呼他的这个绰号,而他也就默默地接受了。这样众人不得不佩服他的好脾气。他只是笑笑,一点儿也不生气。现在他甚至都不对他们的胡乱称呼表示抗议了。
当然,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在社交方面经验老到,她绝不会让她最重要的客人坐在阿伯特的左右,使她的午宴有不欢而散的危险。她特别留意只将这两个位置留给她特别亲近的老朋友。当特意挑选出来的人进入客厅的时候,她会对他们这样说:
“我知道您不会介意坐在阿伯特身边,对吗?”
他们只能回答说很高兴这样的安排。如果有人脸上明显露出了不悦的神色,她就会开玩笑似的在他的手上拍一下,说道:
“下次你就可以坐到我身边了。阿伯特不习惯与陌生人坐在一起;而你又很了解他,知道该怎么跟他打交道。”
他们确实知道:他们直接当他不存在。就好像他坐的那个座位上没有人一样。而别人忽视他的存在,他却一点儿也没有不高兴的意思。而这些人却正在吃着他的,喝着他的。靠福雷斯特夫人的收入她的客人们可吃不上春天的鲑鱼和人工催长的芦笋。他就这样静静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如果他开口说话,也只是吩咐一个女佣去做某件事。如果一个客人他感到陌生,他就会盯着他瞅。如果不是他的目光充满了童稚之气,这个客人一定会感到非常尴尬。他似乎在问自己,这个陌生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但他目光平和地仔细观察后到底得出了什么结论,他从来也不对他人吐露一个字。如果餐桌上的谈话非常热烈,他就会坐在那里,一会儿看看这个人的脸,一会儿瞧瞧那个人的面部表情。但他那张瘦长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你无法知道他对餐桌上那些斗嘴的离奇理论有何看法。
克利福德·波赖斯顿说,那些隽言妙语从阿伯特的耳朵中穿过,就像水从鸭子背上滑掉了一样,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他现在已经不指望自己能听懂他们在说些什么了。他只是摆出一副在听的样子罢了。哈利·奥克兰是一个全能评论家。他就持不同的看法。他说,这些隽言妙语全都进入阿伯特的脑子里了。他认为这些话语太妙了,不能放走。但他可怜的脑袋里本来就满是浆糊了,现在又灌进了这么些东西,他无论怎样拼命琢磨这些话的意思,也还是摸不着头脑。当然,在伦敦城里,他一定吹嘘他认识很多名人。也许在这个城市里,人们还把他视为非常有知识和学问的人,一个思想理论的权威。人们听他谈论这些的时候,一定有一种非常神圣而庄严的感觉。哈利·奥克兰是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最忠诚的崇拜者之一。他曾模仿她的风格写作了一篇既文采飞扬又语义朦胧的散文。他五官端正,长相可以称得上英俊;但头发老长,而且乱蓬蓬的,就像是一个圣塞瓦斯蒂安人一头撞翻了一桶生发剂后的结果。他非常年轻,还不到三十岁,但却正在对艺术感到有点儿厌烦了。他时不时地声称要转行去搞体育评论,到那个领域去施展拳脚。
我应该说明的是,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朋友们都认为,阿伯特即使在伦敦城里都算不上富人,所以她真是不幸。但她居然都能容忍下来,这真让他们感到钦佩。如果他是一个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的豪商巨贾,或者拥有一个大型船队,他满载珍稀香料的船只来往于地中海上,直抵地中海东部的累范特地区各港口。这些港口的名字虽然读起来都很绕口,但经常出现在古典诗歌之中。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俩的生活中还可能有某种浪漫的事情。但阿伯特仅仅是一个做葡萄干生意的小商人,他挣的钱恐怕只够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维持她引人注目,甚至有点儿慷慨的生活。由于他要在办公室内忙着自己的生意,所以在星期二下午六点之前,他从不在福雷斯特夫人的聚会上露面。他回家的时候,最重要的客人们已经离开了。客厅里只剩下了三四个福雷斯特夫人最亲密的朋友在随便而诙谐地谈论着那些已经离开的客人。当他们听到大门响起了阿伯特开门的钥匙声时,他们才同时意识到时间已经太晚了。当他迟迟疑疑地推开大门,一脸和善地向客厅内张望时,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立时露出灿烂的笑容,迎上前去。
“进来,阿伯特,进来。我想客厅里的人你都认识。”
阿伯特走进客厅,同他妻子握握手。
“你刚从城里回来吗?”她热情地问道。尽管她知道除了城里他不会到其他地方去,但还是这样问。“喝杯茶好吗?”
“不喝了,谢谢,亲爱的。我在办公室喝过了。”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依然是一脸灿烂的笑容,客厅内的客人们都认为她非常依恋她的丈夫。
“哦,但我知道你还喜欢再喝一杯。我来亲自给你倒茶。”
她走到茶几旁,全然忘了茶已经泡了一个半小时,现在是冰凉了。她为他倒了一杯,然后加上牛奶和方糖。阿伯特说了声谢谢后接过了茶杯,然后顺从地搅了搅。当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继续与客人们刚才停顿下来的谈话时,他就悄悄地将茶杯放下,一口未喝。他回家就是聚会行将结束的信号。剩下的几个客人也都相继告辞了。但有一次,众人的谈兴正浓,谈话的内容又非常重要,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坚持让客人们再坐一会儿。
“这个问题必须出个结论,”她的语气几乎是有些故作调皮,“就这个问题阿伯特也许要发表点儿看法。让我们也听听他的观点。”
话题是讨论何时女人开始时兴短发,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是否应该剪一个墙面板式短发发型。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是一个外表很有权威性的女人。她骨骼粗大,皮肥肉厚,只是她身材非常高大才没有显得过于臃肿。尽管如此,她给人的感觉依然是风度翩翩。她的脸盘比一般人要略大一些,这让她的容貌显得有些阳刚和睿智。而她也确是人如其貌。她的皮肤很黑,让你不禁会想,她的血管中也许还流淌着一点儿黎凡特人的血液。她自己也承认,她有时想,自己的诗狂放不羁的特征说明,自己一定是有点儿吉卜赛人的基因。她的眼睛很大,又黑又亮;她的鼻子很像惠灵顿大公,但肉要多些;她的下巴很宽,显得非常刚毅;她有一张大嘴,厚厚的红嘴唇一点儿没欠化妆品的情。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从不屈尊去擦点儿口红。她的头发呈灰色,又粗又硬。她将头发高高地盘在头顶,使她的身材显得更加高大。单从外表上看,她虽说还不至于让人感到害怕,但绝对是气势逼人。
她总是身穿暗色调的衣服,衣着非常得体。虽然她的外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知识女性,但她也是一个女人,而且穿时装也不影响自尊。所以她谨慎地追随着潮流,衣服的样式也很时髦。我想,她渴望将自己的头发剪成板式短发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她认为采取这个行动前最好还是征询一下朋友们的意见,不能冲动行事。
“哦,您一定要剪,一定,”哈利·奥克兰连声说道,语调中带着他特有的男孩的热情,“您要是剪了,看起来一定非常棒。”
克利福德·波赖斯顿正在写一本关于曼特农夫人的书。他对这个看法有所怀疑。他认为这样做很危险。
“我想,”他一面用细麻纱布的手帕擦着眼镜,一面说道,“我想一个人一旦习惯了某种发型,他就应该坚持下去。大家想想,路易十四如果不戴假发的话会是个什么样子?”
“我也正在犹豫,”福雷斯特夫人说道,“但不管怎么说,一个人也得跟上时代潮流。我身处这个时代之中,不想让自己显得落伍了。正如威廉·麦斯特所言,美国人正在领风气之先。”她一脸笑意地转向阿伯特。“关于这个问题,我的主子老爷有什么看法?你持什么观点呢,阿伯特?剪还是不剪,这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呀。”
“恐怕我说什么都不太重要,亲爱的。”他诺诺地答道。
“你的意见对我来说非常重要。”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奉承地说道。
她看得出来,她对“集邮家”的态度让朋友们钦佩得五体投地。
“你必须回答,”她继续说道,“你必须回答。没有谁比你更了解我了,阿伯特。这个发型适合我吗?”
“也许是这样吧,”他答道,“我唯一担心的是,你身材高大,体态端庄,如果再留着短发,别人会不会认为……这样说吧,希腊各岛屿上燃烧着萨福的爱,飘扬着萨福的歌声。”
没有人吭声,客厅内的气氛非常尴尬。
罗斯·沃特福德轻轻地笑了笑,但其他人依然一声不吭。福雷斯特夫人脸上一片冰冷,微笑被冻结在嘴唇上。阿伯特失言了。
“我一直认为拜伦是个非常平庸的诗人,现在看来错了。”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最后说道。
聚会到此结束。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没有去剪短发。事实上,这个话题就再也没有被提起过。
就在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另一个星期二聚会即将进入尾声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这件事对她的文学生涯产生了重大影响。
这次聚会极为成功。工党的领导人参加了聚会,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与他的关系可以说又近了一步。她现在已经准备完全转向工党了。时机已经成熟,如果她要投身于政界,就必须在此拿出决断了。这时克利福德·波赖斯顿将一个法兰西学院的院士领进了客厅。虽然她知道他对英语一无所知,但客人对她华丽而清晰文风的恭维还是让她感到十分满足。客人中包括美国大使,还有一位年轻的俄罗斯王子。这位王子多亏他那纯正的罗曼诺夫血统才使他免于看起来像个男妓。客人中还有一位品位很高的公爵夫人。她最近刚刚与公爵办理了离婚手续,嫁给了一位赛马骑师。她就像草莓叶,虽然干枯发黄了,也能让大家当调味品来用。虽然客人中的文学才俊曾经灿若星河,但现在除了克利福德·波赖斯顿、哈利·奥克兰、罗斯·沃特福德、奥斯卡·查尔斯与西蒙斯之外,其他人都不来了。奥斯卡·查尔斯个子矮小如侏儒。他虽然年纪轻轻,却长着一张狡诈的猴子一般干瘦的脸,而且还带着一副金边眼镜。他在政府部门工作,但业余爱好文学。他从不为那些六便士一期的廉价期刊写稿,对一般人都非常鄙夷。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很喜欢他,认为他很有天赋。他虽然一直都表示自己非常钦佩她的写作风格(正是他给她起了“连接符的情妇”这个绰号),但他说话却非常尖刻,以至于她都有点儿怕他了。西蒙斯是她的经纪人。他是一个脸盘圆圆的男人,带着一副特大的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看起来有些奇怪和变形。看到他的眼睛,你不由得会联想起水族馆中原始的甲壳纲动物。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聚会他是场场不落。部分原因是他真心实意地崇拜她的天才;部分原因是他发现,在她的客厅里可以发现潜在的客户。
西蒙斯虽然常年为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在生意上奔波操劳,但得到的酬劳甚微。不过他认为自己挣钱虽然不多,但都是干净的,并不为此而懊悔。而她也留意向任何一个可能销售文学书籍的人介绍他,用热情的语言向对方表示感谢。她很骄傲地回想到,《圣斯威森夫人回忆录》最初就是在她的客厅内拍板决定出版的。结果这本书出了名,赚了大钱。
客人们坐成一圈,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座位居中。他们热烈地议论着当时各类出名的人物。但必须承认,他们所用的语言多少有些恶毒。脸色苍白的沃伦小姐在一旁伺候他们已经有两个小时了。她一直在默默地收拾茶杯。这些茶杯在客厅里东一个、西一个,扔得到处都是。她有一个不太稳定的工作,但总能抽出时间来为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沏茶倒水,招待客人。晚上她还过来为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手稿打字。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认为自己允许她来效劳,已经是对这个可怜女人的最大关怀了,所以从不为她的这些工作付酬。但她有时将别人白给她的电影票送给这个女人,或者将自己不想再穿的衣服送几件给她。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声音低沉而饱满,她正滔滔不绝地发表着议论,而其他人都在认真地听着。她现在大脑兴奋,思路清晰,脱口而出的滔滔话语可以直接打印出来而无需修改。忽然,走廊里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音。似乎有很沉的东西掉在了地面上,然后就是一阵争吵声。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停了下来,皱了皱她高贵的眉头,脸色有些阴沉。
“我想他们应该知道我不允许在我家里出现这样的喧哗。沃伦小姐,你能叫用人过来问问,这么大动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沃伦小姐按了下电铃,女佣马上出现在客厅门口。沃伦小姐走过去低声跟她说了些什么,以免打扰客厅内的谈话。但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生气地停下自己的话头。
“卡特,这到底是怎么了?是房子要倒了还是红色革命要爆发了?”
“请您息怒,夫人。是新厨师的箱子,”女佣答道,“搬运工在把箱子搬进屋的时候将箱子掉在了地上,因此厨师就跟他吵了起来。”
“你说什么?新厨师是什么意思?”
“布尔芬奇夫人今天下午不干了,夫人。”女佣回答道。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吃惊地望着她。
“我可是刚刚听到这个消息。布尔芬奇夫人预先告知了吗?福雷斯特先生回家后马上让他过来,说我有话要对他说。”
“好的,夫人。”
女佣走出客厅。沃伦小姐又缓步走到茶桌旁。虽然谁也没有说要倒茶,她还是机械地倒了几杯茶。
“这可真是一场大灾难!”沃特福德小姐大声说道。
“您必须要让她回来,”克利福德·波赖斯顿说道,“这个女人可是一个无价之宝。她不仅厨艺高超,而且厨艺每天都有新的提高。”
这时女佣又返回客厅。她手里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一封信。她将信递给她的女主人。
“这是什么?”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问道。
“福雷斯特先生说,如果您问起他的话,就把这封信交给您,夫人。”女佣答道。
“那么,福雷斯特先生在哪里?”
“福雷斯特先生已经走了,夫人。”女佣回答道,好像对这个问题感到很突然。
“走了?知道了。你可以离开了。”
女佣离开了客厅。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那张大脸盘上写满了困惑。她打开了信。罗斯·沃特福德后来告诉我说,她脑子中出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由于布尔芬奇夫人走了,阿伯特害怕他妻子生气,因此投泰晤士河自尽了。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读着信,脸上出现了惊慌失措的表情。
“这也太可恶了,”她喊道,“太可恶了!太可恶了!”
“怎么了,福雷斯特夫人?”
阿伯特夫人就跟一匹烦躁亢奋的马用蹄子挠地那样用脚挠着地毯,两只胳膊用一种难以形容的姿势一搭(不过这种姿势您有时在卖鱼婆撒泼时可以见到),俯视着她那些好奇而极为吃惊的朋友。
“阿伯特与那个厨娘私奔了。”
客厅里出现了一阵由于惊愕而产生的喘息声,然后就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站在茶几后面的沃伦小姐突然噎住了。这位一向不吭声,也从来没有人跟她说过一句话的沃伦小姐,这位足有三年的时间每周都出现在这间客厅内,而所有客人都对她视而不见,就是走在大街上也不一定能认出她来的沃伦小姐,她突然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众人大吃一惊,就像中了魔法一样,同时转身朝她望去。他们的感受一定同巴兰发现他骑的驴突然张口说话时的感受一样。她的笑声简直就是在尖叫。这种情景真让人感到恐怖,就像屋里的桌椅没有任何预兆而骤然在地板上跳起舞来那样使您目瞪口呆。沃伦小姐想要控制自己不笑,但她越是想要抑制自己,她的笑声就越大。她抓过一方手帕塞进嘴里,急忙跑出客厅。客厅的门在她身后砰地一声关上了。
“她犯癔症了。”克利福德·波赖斯顿说道。
“当然,她的癔症还不轻呀。”哈利·奥克兰说到。
但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一言未发。
这封信落在了她与西蒙斯的脚下。她的经纪人将信捡起来递给她。她不接这封信。
“把这封信读出来,”她说道,“大声地读出来。”
西蒙斯先生把他的眼镜推高到脑门上,将信紧贴在眼前,读了起来。
亲爱的:
布尔芬奇夫人想要改换一下工作,决定离开。而她要走,我也就不想在这个没有她的家里继续待下去了。我再也受不了这些文学的熏陶了,我讨厌死艺术了。
布尔芬奇夫人不计较结不结婚的形式。但如果您能跟我离婚,她会嫁给我的。我希望您能对新厨娘感到满意。她有前雇主证明她才能的介绍信。为了您的方便起见,我将我与布尔芬奇夫人的住址告诉您:东南区,卡宁顿大街411号。
阿伯特
信读完了,没有一个人吭声。西蒙斯先生又将眼镜推回到鼻梁上。尽管他们都是些聪明绝顶的人,通常都能找到适当的话题进行交谈。但此时此刻,谁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可不是那种轻易就能安慰的女人。谁都不愿意因为说点儿套话而受到她的奚落。最后还是克利福德·波赖斯顿勇敢地站出来说了句话,使众人摆脱了尴尬的局面。
“大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说道。
又是一阵沉默。然后罗斯·沃特福德说道:
“布尔芬奇夫人长得什么样?”
“我怎么知道?”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有点儿乖戾地答道,“我从来就没有认真看过她一眼。雇仆人都是阿伯特的事。她只被领过来见过我一面,我只是闻闻她身上的气味是否符合我的要求。”
“但您每天早上起来做家务的时候肯定能见到她呀。”
“阿伯特负责做家务。他喜欢管家,我也就乐得埋头自己的工作。任何一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
“阿伯特也负责为您安排午餐的菜谱吗?”
“当然。这是他分内的事。”
克利福德·波赖斯顿惊讶地抬起了眉毛。自己真是太蠢了,竟然从来没有猜出,是阿伯特负责安排福雷斯特夫人精美可口的午餐!当然,那些午餐时摆上餐桌的沙布利酒也是出自他的主意了。那些美妙的白葡萄酒入口时凉丝丝的,但又不过凉,恰到好处地保持着原有的酒香和味道。
“他肯定是美食和美酒方面的专家。”
“我一直对你们说,他有自己的长处,”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答道,仿佛她正在责备自己一样,“你们大家都嘲笑他。我告诉你们我欠他很多情时,你们都不相信我的话。”
谁也没有答话。客厅里又是一片沉寂,而且非常沉重,有一种不祥之兆。突然,西蒙斯先生扔出了一枚炸弹。
“您必须让他回来。”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大吃一惊。要不是她靠着壁炉架站着,她肯定会向后踉跄两步。
“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喊道,“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就决不会再见他一面。把他带回来?不可能。即使他来下跪求我,那也不可能。”
“我没有说把他带回来呀,我说的是,让他的心回来。”
但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并没有理会这句不当的插言。
“为他,该做的我都做了。我问你们,如果没有我,他会是个什么样子?他现在的地位他做梦也想不到啊。”
无法否认,在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愤愤不平的话语中,有一种高贵的成分。但这些似乎对西蒙斯毫无影响。
“那您今后怎么生活呢?”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从前那种和蔼可亲的目光全然不见了。
“上帝会安排好的。”她的话音冰冷之极。
“上帝是靠不住的。”他反驳道。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耸了耸肩膀。她一脸愤怒。但西蒙斯在椅子上舒服地跷起了二郎腿,还点着了一支烟。
“您知道自己对文学的热爱不如我。”他说道。
“词用错了,要用第一人称的我。”克利福德·波赖斯顿更正道。
“或者也不如你,”西蒙斯继续平淡地说道,“我们大家都持这样的观点,您代表了目前文学界的最高水平。无论是散文还是诗歌,您绝对都是一流。您的写作风格——好吧,不说了,人人都知道您的写作风格。”
“她的写作兼有托马斯·布朗爵士的华美和纽曼大主教清晰易懂的特点。”克利福德·波赖斯顿说道,“同时还有约翰·德莱顿的生动活泼与乔纳森·斯威夫特的精确。”
唯一表示出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听到了这句话的迹象就是,她一副凄惨之态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您很幽默。”
“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任何一个其他人,”罗斯·沃特福德小姐大声说道,“可以将运用得如此风趣,如此具有讽刺意味,如此带有喜剧色彩吗?”
“但实际情况是,您的书仍然卖不动。”西蒙斯不为所动,坚持自己的看法,“我经营您的书已经有二十年了。坦白地对您说吧,靠卖您的书我根本挣不到钱。我没有放弃,原因就是我偶尔想要为这些优秀的文学作品去做点儿什么。我一直很相信您,我曾希望我们早晚能让公众接纳您的书。但如果您认为可以靠写这类书赚钱谋生,我不得不告诉您,一点儿可能都没有。”
“我降生到这个世界太晚了。”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叹道,“我应该活在十八世纪。那时有钱人可是大把地赞助他们喜欢的文人。”
“葡萄干的生意收入如何?”
“收入不多。阿伯特告诉我,他一年大约能挣一千二百英镑。”
“他一定是一个很能干的经理。这样的话,他只有这点儿收入,您也就无法指靠他分给您多少了。听我的建议吧,您现在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想办法让他回来。”
“我宁愿自己住在一间阁楼内。您认为我能容忍下他给我的这个侮辱?您难道要让我去与我的女厨争宠?您忘了,对我这样一个女人来说,比起生活安逸,还有一件更有价值的东西,那就是尊严。”
“我正要说的也就是这个问题。”西蒙斯冷冷地说道。
他瞥了一眼其他人。他的眼珠斜向一边时就更像是个鱼一样的怪物了。
“毫无疑问,”他继续说道,“您是我极为尊敬的人,我认为您在文学界具有无人可取代的位置。您代表着某种脱俗的东西。您从来不为了肮脏的金钱而出卖自己的节操。您一直高举着纯文学的旗帜。您一直想着能成为一名国会议员。我自己对政治所知不多,但成为国会议员无疑能为您的作品起到很好的宣传广告效应。如果您能进入国会,我敢说我可以为您安排一次以国会议员身份在美洲大陆的巡回演讲。我敢说,这样的话您就会大获成功。甚至那些从不读书的人也会对您的书尊崇备至。但眼下摆在您面前的问题是,您不能出这个丑,成为众人闲谈的笑柄。”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猛然一惊。
“您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对布尔芬奇夫人一点儿也不了解,只知道她是个非常受人尊敬的女人。但现实情况是,一个男人与他的女厨私奔了,这肯定会让他的妻子成为众人闲谈的笑柄。如果他要是同一个女演员或贵夫人私奔,我敢说对您就不会造成什么伤害。但他现在是跟一个厨娘私奔了,这样您就完了。用不了一个星期,整个伦敦城内都会传遍您的笑话。对一个作家或一个政治家而言,最致命的就是成为众人奚落的对象。您必须把您的丈夫找回来,而且必须尽快把他找回来。”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脸色一下阴沉了下来,但她没有马上回答。她的耳边突然响起了刚才沃伦小姐发出的莫名其妙的笑声。她的笑声如此肆无忌惮,以至于她不得不跑出了房间。
“这里的人都是您的朋友,我们肯定会慎言这件事的。”
福雷斯特夫人看看她的朋友们。她看到罗斯·沃特福德的眼睛里已经有一种不怀好意的眼神了;在奥斯卡·查尔斯干瘪的脸上,露出的是一副古怪的表情。有一刹那她真希望自己不告诉他们这件事就好了。然而西蒙斯了解这些文学圈内的人,他无动于衷地看着他们。
“不管怎么说,您是这个圈子的核心人物。您丈夫不仅是背叛了您,而且也背叛了我们大家。这件事对我们大家也不光彩。事实摆在那里,阿伯特·福雷斯特让我们大家显得像是一群大傻瓜蛋。”
“我们所有人,”克利福德·波赖斯顿说道,“我们大家都在一条船上。他说得很对,福雷斯特夫人,集邮家必须回来。”
“Et tu, Brute。”
西蒙斯不懂拉丁语,所以上面这句话他自然也就不明白具体是什么意思。如果他懂的话,他很可能会被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这句话所感动。他清了清嗓子。
“我的建议是,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应该在明天就去见他。幸运的是,我们有他居住的地址。您要去劝他重新考虑自己的这个决定。我不清楚在这样的场合一个女人该说点儿什么,但福雷斯特夫人拥有智慧和想象力,她肯定能找到适当的话说。如果福雷斯特先生提出任何条件,您都要接受。您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来使他回家。”
“如果您这件事办得高明的话,您肯定能在明天晚上与他一起回到这个家里。”罗斯·沃特福德轻轻说道。
“您决定这样做了吗,福雷斯特夫人?”
至少有两分钟的时间她扭过头去不瞅他们。她就这样瞧着空荡荡的壁炉。然后,她站起身来,挺直了腰板,面对着众人。
“为了艺术,而不是为了我自己,我不会允许集邮家开的这场下流玩笑玷污了你们大家的名声,玷污所有那些我视为善良、真诚和美好的事物。”
“太好了,”西蒙斯一面赞道,一面站起身来,“我明天回家的时候要注意观察点儿路面,希望能看到您和福雷斯特先生像一对斑鸠一样,肩并肩地走着,卿卿我我的情景。”
他拔脚离开了。其他人生怕自己被留下来,一个人陪着情绪激动的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也都一块随他而去了。
第二天下午,当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从公寓中出来时,天色已经有点儿暗了。她穿着一身黑色丝绸外衣,头戴一顶天鹅绒的无边女帽,仪表堂堂。她要搭乘一辆从大理石拱门站发车的巴士,坐到维多利亚火车站下车。西蒙斯已经给她打过电话了,将到达卡宁顿大街最快、最省钱的乘车路线告诉她。她的外貌不像大利拉,心里也没有想着要去迷惑一个男人。到达维多利亚站下车后,她转乘一辆开往沃克斯豪尔大桥路的有轨电车。车过泰晤士河后,可以看到伦敦的这部分城区嘈杂、肮脏,到处熙熙攘攘,与她居住的城区景况截然不同。但她过于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对这些车窗外景物的差别视而不见。她看到电车开上了卡宁顿大街,松了一口气。她告诉售票员她要在哪里下车。下车的站距她要找的房子不远。她下车后,有轨电车就轰轰隆隆地开走了,将她一个人留在了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她感到有点儿转向,就像是一个东方神话故事中的旅行者,被巨灵神扔到了一个异国他乡的城市。她慢慢走着,左顾右看。尽管她心中依然充满着愤慨和尴尬,她还是想到,这件事也可以成为一篇美妙散文的素材。她住的那个小家束缚住了她的感觉,她对这片城区的认识还停留在以往的年代,那时这里还几乎是一片乡村。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从她储量惊人的大脑中调出一条信息,她现在必须找到卡宁顿大街的这个住址。411号是一排破旧房屋中的一栋,这些房屋距离公路有一段距离。这栋房屋前是一条窄窄的缺乏修剪的草坪;一条铺着石子的小道通向一个木框门廊,门廊上的油漆大都剥落了,露出了斑驳的颜色。这些,再加上攀附在房屋前面的几株低矮的攀缘植物,使人感觉这栋房屋就像是一栋乡间小阁。不远处就是车水马龙的公路,使这里显得更加奇异,甚至有一种不祥的气氛。这栋房屋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让你感到这里住的是一位女人,她生性快乐,但命运多舛。
开门的是一个瘦骨嶙峋的女孩。她大约十五岁的样子,细长的腿,头发乱蓬蓬的。
“请问,布尔芬奇夫人住在这里吗?”
“您按错门铃了。她住在二层。”女孩一面指着楼梯,一面尖声喊道,“布尔芬奇夫人,布尔芬奇夫人,有人找你。”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在阴暗的楼梯间向上走去。楼梯的地面上铺着破旧的地毯。她慢慢向上走着,不想让自己喘不上气来。快到二楼的时候,一扇门打开了,她认出了她的厨娘。
“下午好,布尔芬奇,”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颇有尊严地说道,“我想要见见你的主人。”
布尔芬奇夫人犹豫了片刻,然后将门全部打开。
“请进,太太。”她转过头来,“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来看你了。”福雷斯特夫人疾步踏进房间,阿伯特身穿衬衣,脚上趿拉着拖鞋,正在火炉旁一把有皮垫的椅子上坐着。只是椅子有些破旧。他正一面吸着烟,一面在看晚报呢。看到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走进房间,他站了起来。
“你好呀,亲爱的,”阿伯特快活地打着招呼,“我希望你一切都好。”
“你最好穿上外衣,阿伯特,”布尔芬奇夫人说道,“要不福雷斯特夫人会怎么看你,你就这个样子?我可不喜欢。”
外衣挂在墙上的一个挂钩上,她拿了下来,帮他穿上。她向下拽了拽他的马甲,免得将衣领顶起来。这个动作显示,她很熟悉男人服装的穿着特点。
“我看了你留下的信,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说道。
“我猜你也读过了,要不你不会知道我的住址的,对不对?”
“您不坐下吗,太太?”布尔芬奇夫人说道,同时麻利地将一把椅子上的灰尘掸了掸,推了过来。屋内有好几把这样的椅子,都套着紫红色的椅套。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微微一鞠躬,坐了下来。
“我想跟你单独谈谈,阿伯特。”她坐下后说道。
他的眼光闪了闪。
“你想说的事情关系到我,也同样关系到布尔芬奇夫人。我想她最好也能听听。”
“那就随你便了。”
布尔芬奇夫人拉过一把椅子,坐了下来。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以前看到她时,她都是穿着一件有印花图案的衣服,上面罩着一件大围裙。而现在她上穿着一件白色的、透孔织料的女式丝绸衬衣,下穿一条黑色裙子,脚上穿着一双带有银色搭扣的漆皮高跟鞋。她大约四十五岁年纪,头发有点儿红,脸颊也带点儿红晕;她长得并不漂亮,但显得丰满和慈善。她让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想起了过去一位荷兰大画家的画。这幅画的风格欢快,画面上的人物是一位自负的女仆。
“好吧,亲爱的,你想要对我说什么呢?”阿伯特问道。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冲他露出了自己最欢快、最和蔼的微笑。他大大的黑眼睛亮了一下,让人既有逆来顺受的感觉,也显露出了一副好心情。
“你当然知道这件事荒唐透了,阿伯特。我想你一定是脑子出了什么毛病。”
“真想不到你会这样想,亲爱的。”
“我并不生你的气,我只是感到好笑。但玩笑毕竟是玩笑,不能开得太过。我是来接你回家的。”
“我的信还有什么地方写得不清楚吗?”
“非常清楚。但我什么也不问,也不责怪谁。咱俩把这件事当成一次片刻的精神失常好了,不要再提这件事了。”
“亲爱的,我不可能再与你一起生活了,这一点是没有任何疑问的。”阿伯特语气非常友好地说道。
“你不是当真吧?”
“我这话非常认真。”
“你爱这个女人吗?”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脸上依然带着热情和有点儿金属般光泽的微笑。她已经决定要看轻这件事。依她的价值观来看,这个场面有些滑稽。阿伯特看了看布尔芬奇夫人,憔悴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老太婆,咱俩相处得还很不错吧,是不是?”
“还可以吧。”布尔芬奇夫人答道。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的眼眉抬了抬。她丈夫还从来没有称呼过自己为“老太婆”,实际上她也不希望他这样称呼自己。
“如果布尔芬奇夫人尊重你,或者为你考虑一下的话,你们俩的事就根本不可能。你这辈子生活的环境和接触的人都与此截然不同。居住在这样一间带家具的出租屋内,你是无法长期感到幸福的。”
“这不是带家具的出租屋,太太,”布尔芬奇夫人答道,“所有的家具都是我自己的。我是一个非常喜欢独立的人,我一直想要有一间属于我自己的房子。因此,无论我是否有工作,我都保留着这几间屋子。因此,我总是有自己的窝可以回来。”
“还是一个非常温暖舒适的小窝。”阿伯特说道。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四处看看这间小屋。壁炉上有一把水壶正在向外冒气,炉旁还有一个厨房。壁炉架上摆着一只大理石座钟,挨着座钟的是一个黑色大理石枝状烛台。屋内还有一张铺着红布的大桌,一个碗柜和一台缝纫机。墙上挂着照片和圣诞增刊夹带的油画,这些油画都镶在镜框里。后面还有一扇门,门框上挂着红色的长毛绒门帘。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在闲着无事之时也曾对建筑学进行过泛泛的研究。考虑到这套房子的大小,她可以断定,这扇门肯定通向唯一的一间卧室。布尔芬奇夫人与阿伯特同寝一室,丝毫也不掩盖他俩的关系。
“你与我在一起不幸福吗,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语调深沉地问道。
“咱俩结婚已经三十五年了,亲爱的。这个时间太长了,确实太长了。你是一个好女人,当然是指你这个人而言。但你不适合我。你是个文学家,而我对文学一窍不通;你是个艺术家,而我对艺术一无所知。”
“我可是一直小心翼翼地让你分享我的兴趣。我千方百计不让我的成功将你遮盖。你不能说是我让你与我的事业无关的。”
“你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这我从来都不否认。但事实上我并不喜欢你写的书。”
“不客气地说,这只说明了你的品位太差。所有最优秀的文学评论家们都一直认为我的作品非常具有魅力,有很强的感染力。”
“我也不喜欢你的这些朋友。亲爱的,告诉你一个秘密吧。在你的那些聚会上,我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冲动。我想把我的衣服当场脱个精光,想要看看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
“什么乱子都不会有,”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轻轻皱了皱眉头,说道,“我只是会打电话叫医生来就是了。”
“要是这样的话,你的身材也太难看了一点儿,阿伯特。”布尔芬奇夫人插嘴道。
西蒙斯曾暗示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如果需要的话,她应该毫不踌躇地应用自己的女性魅力,以将自己迷途的丈夫领回家,圆夫妻的好梦。但她一点儿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她不禁想,如果自己穿着晚礼服来就好办多了。
“难道三十五年的忠诚就一文不值吗?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另外一个男人,阿伯特。我习惯跟着你了。没有你的话我会不知怎么生活下去的。”
“我将我的所有菜谱都留给了新厨师,太太。您只要告诉她午餐要几道菜就行了。她会把一切都处理好的,”布尔芬奇夫人说道,“她为人非常可靠,她的面点手艺比我所知的任何厨师都要高。”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有点儿气馁了。布尔芬奇夫人的话无疑是好意,但她这番话将话题改变了。本来谈的是感情层面的事,现在却进行不下去了。
“我想你这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亲爱的,”阿伯特说道,“我的决心是不可更改的。我已经不再年轻了,我需要有人来照顾我。当然,我会尽量多给你一些生活费。科琳希望我能退休。”
“谁是科琳?”福雷斯特夫人大吃一惊,脱口问道。
“科琳是我的名字,”布尔芬奇夫人回答道,“我母亲是半个法国人。”
“这就足够说明问题的根源了。”福雷斯特夫人撇了撇嘴,回答道。虽然她欣赏法国的文学,但她鄙夷法国人的道德标准。
“我想说的是,阿伯特工作的年头够长的了,该自己享受一下了。我以前在克拉克顿买了一所不大的房子。那里的空气非常好,环境非常有益健康。我俩可以在那里安享晚年。那里有沙滩和码头,我们有的是消遣的方式。那里的人也很好。如果您不干涉我俩,我俩也不会给您找麻烦。”
“我今天与我的商业伙伴们讨论了这件事,他们表示愿意买下我的全部股份。这样他们当然要受到一点儿损失了。一切都办妥之后,我就会每年有九百英镑的收入。我们是三个人,这样每人每年就能分到三百英镑了。”
“这点儿钱我怎么生活?”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喊了起来,“我要维持我的身份,可这根本不够。”
“亲爱的,你可是一个著名作家呀,你文笔流畅,著作颇丰。”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烦躁地耸了耸肩膀。
“你非常清楚,我写的书只给我带来了名声,但卖不上钱。出版商还一个劲儿地抱怨,说出版我的书让他们赔钱了。实际上他们只是为了提高声望才出版我的书。”
就在此时,布尔芬奇夫人有了一个想法。这个想法导致后来出现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
“您为什么不写一部惊心动魄的侦探小说呢?”她问道。
“我?”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脱口而出,她这辈子第一次使用了语法上错误的单数第一人称宾格。
“这个主意不错,”阿伯特说道,“这个主意太好了。”
“如果我写侦探小说的话,抨击之声会如同千万块板砖砸向我。”
“我想这可不一定。给那些习惯了阳春白雪的人一个观赏下里巴人作品的机会,而且还不降低他们的身份,他们不知会怎么感激你呢。他们也不知道该如何评论这类作品。”
“还感激,不骂我就谢天谢地了。”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若有所思地低语道。
“亲爱的,文学批评界会容忍这个变化的。你的英语文笔是如此优美,肯定会出一部杰作的。”
“这个主意太荒谬了。我对侦探小说是一无所知。我的作品根本无法让大众接受。”
“为什么不会?大众也想要阅读优秀的文学作品,但他们不想读那些枯燥的书。他们久闻你的大名,但没有读过你的书。因为你写的书太枯燥了。事实上,亲爱的,你这个人也有些枯燥无味。”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下的这个结论,阿伯特。”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有点儿生气地反斥道,就好像赤道听到有人喊它叫寒冷的反应一样,“所有人都知道,我具有高雅的幽默感;没有任何人能像我一样,从一个连接符中提萃出那么多有趣的元素来。”
“如果你能给大众写点儿惊心动魄的侦探小说,让他们去思考问题,那么在他们提高了思维水平的同时,你还能挣到大钱。”
“我这辈子就没有读过一本侦探小说,”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说道,“我曾闻听在纽约有一个叫巴恩斯的人,别人告诉我说,他写了一本书,书名叫《双轮马车的秘密》。但我从未读过这本书。”
“写侦探小说您当然要有诀窍了,”布尔芬奇夫人说道,“首先要记住的就是书中不能有任何情爱的描写。在一本侦探小说中出现这样的描写就是放错了地方。您所需要描写的就是谋杀,是嗅觉高度灵敏的警犬。不到小说的最后一页,你都不要让读者猜出凶手是谁。”
“但你对读者也要公平,亲爱的,”阿伯特说道,“当我怀疑凶手是秘书或有身份的贵妇时,结果凶手却是一个二等男仆,他只会说马车备好了这一句话。这种结局总是让我烦恼不已。你尽可以让读者迷惑不解,但不要把他们当成傻瓜。”
“我非常喜爱一部优秀的侦探小说,”布尔芬奇夫人说道,“如果小说的开头就是一个穿着晚礼服的贵妇趴在书房的地板上,她一身珠光宝气,背上插着一把匕首,那我就知道自己选对了书,这部小说一定很好看。”
“这样的开头没有品位,”阿伯特说道,“我更喜欢开头就是一个颇有身份的家庭律师,一脸的络腮胡子,挂着金表链,外貌宽厚,他躺在海德公园里,已经气绝而亡。”
“他的喉咙被人割断了?”布尔芬奇夫人急切地问道。
“不,他的背后插着一把匕首。一个一身清白的中年绅士的谋杀案对读者特别有吸引力。想到我们中间最清白的人也有自己的秘密,读者就会感到非常欣慰。”
“我明白你的意思,阿伯特,”布尔芬奇夫人说道,“他是一个知道某项关键秘密的人。”
“我俩可以给你各种启发,亲爱的,”阿伯特冲福雷斯特夫人温和地笑笑,说道,“我读过好几百本侦探小说。”
“你!”
“这也就是最初我与科琳走到一起的原因。当我读完一本小说后,我就把这本书传给她看。”
“有许多次都是窗户上已见晨光了,我才听到他熄灯的声音。我不禁自己窃笑,心想:他终于看完了,现在可以睡一个好觉了。”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站起身来。她挺直了身子。
“现在我算明白咱俩之间的距离有多大了。”她动听的女低音微微有点儿发颤,“三十年来你周围到处都是最优秀的英语文学书籍,可你却读了好几百本侦探小说。”
“岂止好几百本。”阿伯特插言道,脸上带着心满意足的微笑。
“我到这里来是想做出合理的让步,以便让你能够回到自己的家。但现在我不再有这样的想法了。你让我看到咱俩没有任何相同之处,从来也没有过。咱俩之间有一道鸿沟。”
“很好,亲爱的,”阿伯特说道,“我服从你的决定。但你再仔细考虑一下写侦探小说的事。”
“我现在就走,”她低声自语道,“我要到茵梦湖岛去”。
“那我送您下楼,”布尔芬奇夫人说道,“地毯上有很多破洞,一定要当心别绊着了。”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昂首挺胸,但还是小心翼翼地走下了楼梯。当布尔芬奇夫人推开大门,问她是否需要叫辆出租车时,她摇了摇头。
“我坐有轨电车。”
“太太,您不必担心,我会照顾好福雷斯特先生的,”布尔芬奇夫人和蔼地说道,“他会生活得很好的。在我丈夫病逝前的最后三年,我在病床前伺候了他三年。我知道怎么伺候病人。福雷斯特先生岁数这么大了,身体也不大好,还不好运动。他当然应该有一项业余爱好了。我一贯认为一个男人应该有一项自己的爱好。他现在开始爱好集邮了。”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微微吃了一惊。但就在此时,一辆有轨电车出现在视野中。尽管身份高贵,她也同其他女人一样,奋不顾身地跑到公路中间,疯狂地挥舞着手臂。电车停了,她爬了上去。她不知自己该如何面对西蒙斯。他一定在家里等着自己呢。克利福德·波赖斯顿很可能也在那里。他们也许都在那里等着自己。而她将不得不痛苦地告诉他们,自己失败了。那一刻,她对自己的那几个衷心崇拜者,完全没有任何友好的温情感觉。不知道现在是几点了。她抬头向对面坐着的男人望去,想向他打听一下时间。但她猛然吃了一惊。坐在对面的是一个中年男士,穿着非常体面。他一脸的络腮胡子,非常面善,胸前挂着一根金表链。这个男人与阿伯特描述的那个躺在海德公园,被扎死的男人一模一样。她不禁立刻想到他就是一个家庭律师。这个巧合真是非同寻常,仿佛命运之神在向自己招手。这个男人戴着一顶丝质的帽子,身穿一件黑色外套和一条黑白条图案的裤子。他有点儿发福了,块头很大。在他身边放着一个公文包。当电车在沃克斯豪尔大桥路开了有半程的时候,这个男人让司机停车。她看到他下车后走进一条狭窄而破破烂烂的小巷。为什么?哦,为什么呢?当电车驶进维多利亚车站时,她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忘了下车。司机不耐烦地提醒她到站了。她突然想起,埃德加·爱伦·坡就写过侦探小说。她又上了一辆公共汽车。她找了个靠里面的座位坐下,继续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当车到达海德公园拐角时,她突然打定主意要下车。她不能再这样坐着不动了。她感觉自己必须走走。她走进公园的大门,缓步而行。是的,有埃德加·爱伦·坡做榜样,就没有人可以否认侦探小说的价值。毕竟是他创造了这种写作风格,而所有人都知道他在诗歌领域的崇高地位。侦探小说也需要象征主义手法吗?别管它。就是被批评为波德莱尔之流也无所谓。走过阿喀琉斯雕像的时候,她停下来几分钟,皱起眉头仔细地看了看。
最后,她走回了自己的住的公寓。当她打开房门时,一眼就看到走廊里挂着好几顶帽子。看来他们都在。她走进了客厅。
“她终于回来了!”沃特福德小姐喊道。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走上前,带着兴奋的微笑与他们挨个握了握手。客人中有西蒙斯和克利福德·波赖斯顿,还有哈利·奥克兰和奥斯卡·查尔斯。
“哦,你们这些可怜的人,怎么就没有让仆人给你们上茶呢?”她兴奋地大声说着,“我不知道现在具体是几点钟了,但我知道我回来的有点儿太晚了,让你们担心了吧?”
“怎么样?”他们急切地打听道,“事情进行得如何?”
“大家别着急,我有一样非常奇妙的事情要告诉你们。我有了一个灵感。为什么歪门邪道更迷人呢?”
“您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她略微停顿了一会儿,好更加出其不意地说出来,让他们大吃一惊,看他们能否跳起来。然后她没有任何开场白地将这句话抛向他们:
“我要写一部侦探小说。”
他们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她伸出手来以防有人打断她的话,但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有任何一点儿想要说话的想法。
“我要把侦探小说提升到艺术的层次上来。我在海德公园散步时突然产生了这个想法。这是一部描写一桩谋杀案的小说,我将在最后一页上揭出谜底。我将用完美无瑕的英语写这部小说。写这部小说的想法来的有点儿晚了,我应用连接符能力已经耗尽了。所以这部小说我要用句号来写。还没有任何人探索过句号的幽默用法,我将要做一次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