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如果人的灵魂,或者说心灵或精神——随便你怎么命名——是一种乐器,可以演奏出无数旋律,那么它不可能长时间徘徊于一首曲子上。时间会冲淡最强烈的情感,也会抚平心上最深刻的伤痕。曾经有个故事,一位哲学家试图安慰一个痛苦中的女人,方法是对她讲述和她的遭遇类似的事情。后来,他失去了独子,收到这个女人送来的一张名单,上面密密麻麻全是丧子的国王名字。他看过以后,承认它是对的,但还是伤心痛苦。三个月后,哲学家和女人都惊奇地发现彼此都很开心,于是为时间树起丰碑,用法文刻上“它可抚慰众生”。

当伯莎发誓生活失去了所有乐趣,发誓她的厌倦没有尽头时,其实和平时一样在夸大其词;一旦发现生活远比她想象的容易忍受时,她差点儿要大动肝火了。

人可以习惯所有的事情。只有高度厌世的人才会佯装他们不能同流于愚蠢的同类。一个人很快就会对最无望的无聊麻木不仁,单调也很快不成其为单调。适应环境以后,伯莎发现生活没那么空虚了。生活是一条没有波澜的河流,她很快得出结论:没有瀑布激流,没有旋涡、暗礁妨碍它的流动,它会更加顺畅。一个勇于自欺的人,前景还是不乏光明的。

夏天带来诸多变化,伯莎在之前从未产生兴趣的事物身上找到了乐趣。她跑去隐蔽的地方,看喜欢的野花有没有开放;她热爱自由,这使她喜爱篱笆上的蔷薇胜过花园里灿烂的花草,喜爱原野的金凤花和雏菊胜过中规中矩的天竺葵和荷包草。时间飞逝,她诧异地发现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一年。

她开始以更多的热情投入阅读,坐在最喜欢的位置上,即床边的沙发,好几个小时心情都很愉快。她读书随心所欲,没有计划,只是因为她想读,不是因为应该读。她比较不同的作家,并从中取乐。这个作家文风庄重,她深为感动。那个作家稍显浮夸,但也不失乐趣。她从最新出版的小说读到《疯狂的罗兰》,从约翰·黎里的华丽散文(最具娱乐性,最为异想天开的书)到魏尔伦的伤感诗歌。现在生命尚长,长篇累牍也无妨。她勇敢地捧起八卷《罗马帝国衰亡史》,然后阅读圣西门的诸多著作,读完一百页后,她便毫不犹豫地搁置一旁。

当现实只不过是一个背景,一片古书中奇异事件生长的土壤时,伯莎发现它是可以忍受的。眼中绿色的树木、耳边鸟儿的鸣唱和她的思想怡然融为一体,她脑海里还是拉曼恰的堂吉诃德、曼侬·莱斯科和《十日谈》中那群四处漫游的家伙。知识越多,好奇心越大。她放弃文学的康庄大道,转而寻求某些晦涩诗人的生僻小路和西班牙海盗的航海路线。在过去几近遗忘的鸿篇巨制中,在被潮流扔下的诗人的作品中,在仅存留于书虫记忆中的剧作家、小说家和评论家的著作中,她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满足。有时候,眼光从超常绝伦的顶峰稍稍移开,未尝不是一种慰藉。相比而言,那些名噪一时但没能流芳百世的作家有一种微妙的魅力。一个人不会被他们的光芒刺到目眩,可以轻易洞悉他们的个人特点和时代精神。他们身上有快乐的品质,在高出他们一筹的人身上往往很难找到。另外,他们未臻完美之境的成功,甚至有某种动人的哀婉。

在音乐方面,伯莎也开始欣赏那些不太知名、渐趋衰落的作品。她家的客厅是乔治王朝风格,装饰有古老的油画、齐本德尔式家具和印花棉布。这样的地方,弹奏库普兰和拉莫简单的旋律更为适合。过去一世纪中,爵爷和女士经常以化装舞会为消遣,其中的回旋曲、嘉禾舞曲以及奏鸣曲和他们的客厅也颇为相符。

脱离现实,生活在一个人工的天堂,伯莎觉得很幸福。她发现,把全世界置之度外是一块可靠的盾牌:没有爱与恨,没有希望或绝望,没有野心、欲望、改变或激情,生活安逸。花儿仍然开放,没有意识,没有忧虑,花蕾从重重包裹的叶子中探出头来,在阳光下舒展开来,听任微风带走芬芳。没有人见证它的美丽,然后它凋谢了。

伯莎发现过去的回忆可以充当消遣:当时狂热地恋上平凡的爱德华,现在看起来像情景剧,对比鲜活的期待和平淡的现实,她甚至可以付之一笑;杰拉尔德是一段愉悦而感伤的回忆,她不想再见,但经常思念,她不断地将他理想化,直到他纯粹成为某本喜爱的书中的一个角色。意大利那个冬天,是她很多快乐的发源地,所以她决定永远不再重游,以免破坏美好的印象。她在生活的科学方面进步良多,认识到快乐会不期而至,而幸福则是突然降临的精灵,但却难寻芳踪。

爱德华的活动太多了,所有时间都被占据了。他为莱伊庄园创造了丰厚的利润,而且他奉行二等人的凡事亲力亲为的理念,所以总是亲自监管农场。他是所有乡事组织的重要人物:他是学校董事会、监事会和郡议会中的成员;他是市区委员会、地方板球俱乐部、足球俱乐部的主席;他是布莱克斯达布尔赛船会、特坎伯利狗展委员会、肯特郡中部农业展览会的热心资助人;他是布莱克斯达布尔保守党的中流砥柱,是治安官、教会委员。最后,他还是一名热忱的互济会会员,风尘仆仆跨越肯特郡去参加仅有六人的支部会会议。但是工作从不给他带来烦闷。

他说:“上帝保佑你。我热爱工作,你不能给我更多工作了。不过,如果你有需要解决的事,尽管来找我,我会办好,然后会感谢你给予我这个机会。”

爱德华总是性情平和,不过现在的好脾气染上了天使般的色彩。这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他的成功完全是水到渠成,任何事情只要他有份参与,便得到了完美的保障。他总是那么快活和高兴,满足自己的一切,也满意世间的其他。他是一个模范的乡绅、地主、农场主、保守党人、男人、英国人。他的每件事都善始善终。他的精力如此充沛,每件事都付出双倍的努力。虽然一般没有必要,但他总是从早忙到晚,以此为荣。

伯莎对格洛弗小姐说:“我平静地支持他的德行,这证明我是一个优秀的女人。”

“亲爱的,我觉得你应该非常骄傲和幸福。他是整个乡村的典范。如果他是我的丈夫,我会感激上帝的。”

伯莎喃喃道:“我更是无限感恩。”

自从爱德华允许她自行其是,她便为这个现实雀跃不已。实际上,这没什么分歧。爱德华是一个明智的人,因此得出结论:他有效地驯服了妻子。他暗暗惬意地嘲讽,他把女人比作小鸡很正确,那些动物只需跑跑跳跳,然后妥善地关好,就可以随她们尽情四处乱抓乱挠了。

“有规律地喂食,让它们咯咯叫唤,你就发现没事了。”

当生活的经验证实你年轻时形成的假设时,总是有些得意的。

有一年,爱德华突然记起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了,于是送给妻子一只手镯。之后他慈悲心大发,酒足饭饱后拍着她的手说:

“时间的确过得很快,是吧?”

她笑着回答:“我听别人是这么说的。”

“唔,谁会想到我们已经结婚这么多年了。对于我来说,似乎才一年半而已。我们一直相处愉快,是吗?”

“我亲爱的爱德华,你真是个模范丈夫。我有时感到惭愧。”

“哈,那不错啊!但我完全可以说,我的确努力地履行职责。当然,我们最开始也闹些小矛盾,但人总得相互习惯,不能指望一帆风顺。但随着年月逝去,现在——唔,我认为是自从你去意大利后——我们的日子完美无缺,你觉得呢?”

“是,亲爱的。”

“当我回想过去那些小争执,说实在的,我都想不起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也是。”伯莎诚恳地说。

“我猜很可能只是天气的原因。”

“很可能。”

“啊,不管怎么样,结局好就一切都好。”

“我亲爱的爱德华,你是个哲学家。”

“我不懂那玩意儿,但我觉得我是个政治家,不过这提醒我了,我还没有阅读今天关于新军舰的报道呢。多年来我一直倡导增加军舰和枪支。我很高兴看到政府最终采纳了我的建议。”

“太让人满意了,是吗?这将会鼓舞你坚持下去。当然,很高兴知道内阁读了《布莱克斯达布尔时报》上你的演讲词。”

“我认为,如果当局更加重视地方的意见,国家的前景会更美好。像我这样的人才真正了解人民的感受。帮我拿一下报纸,好吗?在餐厅里。”

爱德华觉得伯莎服侍他是自然不过的事,那是妻子的义务。她把《标准》递给他,他开始阅读,打了两个哈欠。

“天哪,我困了。”

很快他眼睛都睁不开了,报纸也滑落下来。他仰靠在椅子上,两腿伸直,双手舒服地搁在胸前。他的头歪向一边,嘴巴微张。他开始打鼾。伯莎看书。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惊醒了。

“老天!我肯定睡着了。唔,我累坏了。我想我得上床睡觉了。你还不想睡吧?”

“还不想。”

“哦,别看书太晚,乖。这样对你不好。上来的时候记得关灯。”

她转过脸,他忍住哈欠,亲了她一下,然后慢慢地上楼了。

“爱德华的优势在于没人会谴责他纵容妻子。”伯莎喃喃道。

这就是时髦的婚姻。

伯莎经常一个人散步的路通向海边。布莱克斯达布尔和泰晤士河河口之间的海岸非常荒凉。每隔一段很长的距离,才能看到又长又矮的建筑物,那是海岸警卫站。呆板的碎石路和整齐的栏杆有时突然跳入眼帘,却只是让周围的荒凉显得更加绝望。一个人尽可以连续步行上数英里,也不会碰到一个人。海水退去后露出的土地低洼、平坦,沼泽密布。海滩上到处是贝壳,数不胜数,有些被人们踩得粉碎。大团的海草、几块木板、几根绳子,还有潮水冲上来的船只遗留物,东一处西一处地散落在海滩上。有一个地方,和大海只有几码的距离,有一艘搁浅的旧船。木质肋材就像某个大海怪的尸骸,诡异地突显出来。四周都是灰蒙蒙的大海,视野内从来不曾出现船只,即使是捕鱼的小船。在冬天,仿佛有一个孤魂,像一块神秘的帷帐,笼罩在海滩和荒凉的水域上。

在那个地方,伯莎在哀思和凄凉中找到一种尖刻的魅力。天空满是低沉的云层,海风狂扫过来,一路呼啸哀号。愤怒的大海有一种恐怖,阴郁不安,海浪猛然立起,怒吼着接踵而至,摔打在海滩上。除了孤寂,还是孤寂。大海如此冷酷无情,以至于第一眼看到就令人毛骨悚然。这是一种狂暴的力量,它不停地往前推,狂暴地往前推。当它被束缚的枷锁勒住的时候,便发出痛苦的咆哮。每一次拼命的努力,它都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号。在水面飞翔的海鸥惨淡地鼓动着双翼,跟随风势起起落落。

伯莎喜爱冬天的宁静——当海上的雾和地面的雾融为一体时,当海水沉寂阴郁时,当孤独的海鸥在灰色的海面上凄厉地尖叫着飞翔时。她喜爱夏日的宁静——当天空晴空万里、一望无际的时候。那时,她就长久地躺在水边,享受着心灵的孤独和安宁。大海平静得像一片湖:最微不足道的细浪也不会使其波动。它就像一面明镜,倒映出天空的壮丽。当太阳西沉时,它变成一片火海;这是一片熔化的铜海,光彩夺目,令人眼花缭乱。一群海鸥栖息在水面上,它们的数量成千上万,但都静默不动。偶尔有一只突然飞起,扑闪几下沉重的翅膀又落下,于是又归于沉寂。

有一次,凉爽太诱人了,伯莎无法抵抗。她羞怯地迅速脱下衣服,环顾四周确定没人,然后步入水中。脚边微微荡漾的波浪让她微微颤抖,然后她拍打出一个浪花,伸出双臂向前跑,半倒半潜地沉入水中。多么快乐啊!她为自由的四肢而欣喜。不穿泳衣游水,是她从未体验过的快乐。这给予她一种奇妙的自由感,包裹身体的咸海水振奋人心,她感觉到一种新的力量。她内心充满了欢乐,想放声高歌。她潜到水面下,又探出头,发出小声的欢呼。她的头发松散了,随着脑袋的动作,全部披散在肩膀上,一束束垂到海面上。

她游了出去,像一个无所畏惧的泳者。身边全是深水,夏日平静的深海,给予她一种力量感。她翻过身,浮游在海面上,试图和太阳正面相对:海水在阳光的照射下波光粼粼,天空绚丽夺目。游回海岸时,伯莎又采取仰面漂浮的姿势,一直任由海水把她送到离岸很近的地方。漂浮在细微的波浪上,或把耳朵沉入水中,聆听头发与水流摩擦发出的奇妙声音,让她觉得妙趣横生。她摇晃着长发。头发垂在四周,宛如神像的光环。

她为自己的青春雀跃——青春?伯莎觉得自己比十八岁的时候大不了多少,尽管她已经三十了。这个念头让她畏缩了。她从来没意识到年华的流逝,也从没想象过她的青春在发出警报。人们认为她已经老了吗?毛骨悚然的恐惧抓住了她的心,她害怕自己像汉考克小姐一样,绞尽脑汁,使用计谋假装轻浮,想让邻居以为她还年轻。伯莎自问,她像少女一样在水里扑腾的时候,是不是显得很可笑?眼角和嘴角都是细纹,怎么可能扮演美人鱼?她慌忙穿上衣服,跑回家径直走到穿衣镜前。她前所未有地仔细检查着镜子里的容颜,焦虑地寻找害怕看到的痕迹,她看看脖子和眼睛:她的皮肤光滑如昔,牙齿也完美无瑕。她放心地叹了一口气。

“我没看出任何差别。”

然后,为了让自己加倍安心,她突然闪过一个奇特的念头:她要梳妆打扮一番,就像准备参加一个盛大的舞会。她希望从各方面挖掘自己的优势。她挑选了最华丽的礼服,拿出她的珠宝。莱伊家的人把贵重的东西出卖得差不多了,除了珠宝。他们以一种典型的固执,始终不肯舍弃珠宝。这些珠宝被存放起来,年复一年,无人动用。那些和古老的镶嵌底座放在一起的宝石,因为蒙上灰尘而无人理会。伯莎头发的湿度刚好让她有借口任意打扮,她戴上祖母曾在摄政王时期佩戴的王冠饰品。两边的肩膀挂上手工精细的金饰,那是她伯祖父在半岛战争时从一个西班牙教堂的圣徒手中盗来的。她在脖子上挂上一串珍珠,双手套上镯子,胸前别上一枚闪亮的别针。她知道自己的手生得修长秀美,从来不屑于戴戒指,今天也戴上了钻石。

最后,她站在镜子面前,高兴地笑了。她还没老呢。

她仪态万方地走进客厅,爱德华惊得跳起来。

他大叫:“天哪!这是怎么回事?今晚有客人来吃饭吗?”

“亲爱的,如果有客人来,我不会这样打扮的。”

“你这样的架势,好像威尔士王子会马上光临似的。我只穿着灯笼裤呢。今天不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吧?”

“不是。”

“那我想知道你为什么突然打扮得这么漂亮。”

她微笑着回答:“我希望能让你高兴。”

“真希望你也告诉我,我也可以装扮一下。你确定今晚没人来吗?”

“完全确定。”

“唔,我还是觉得应该去穿戴一番。万一有人来访,看起来会很奇怪的。”

“如果有人来,我保证马上逃走。”

他们走进餐厅吃饭,爱德华觉得非常不适,总是凝神听着门铃的动静。他们喝汤,然后坐在餐桌边吃剩下的冷羊腿和一些土豆泥。伯莎面无表情,然后突然往后一靠,爆发出一阵阵笑声。

爱德华疑惑地问:“天哪,到底怎么了?”

当别人因为一个笑话笑得前仰后合时,你却看不出所以然。没有比这更懊恼的事了。伯莎捂住肚子止住笑,试图讲话。

“我刚刚记起,今晚布莱克斯达布尔有杂耍,我告诉仆人今晚可以出去,还说我们吃些剩菜就好了。”

“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好笑的。”

的确没什么,但伯莎还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爱德华说:“我觉得这都是些没意义的东西。”

伯莎抑制住了快乐,开始吃东西。

她低语:“那就是我全部的生活,穿着舞会礼服,戴上所有钻石,来吃冷羊肉和土豆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