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莱伊小姐午饭后回到客厅,解开马蒂书店刚送过来的书。她随手翻阅,这里读上一段,那里读上一段,一边浏览它们的内容,一边想着刚才的午餐场景。爱德华·克拉多克坐立不安、很紧张的样子。他看到莱伊小姐需要盐、胡椒之类的东西时,便颇为殷勤地递这递那。他明显在讨好她。同时,他也有所控制,不表露出那种热恋时的迷醉。莱伊小姐不禁自问他是不是真的爱着她的侄女,伯莎则显然对此毫不怀疑。她明媚动人,一直含情脉脉地盯着那个年轻人,仿佛他是她见过最可爱最美妙的东西。伯莎以前节制保守,现在则热情奔放,莱伊小姐感到非常讶异。就算全世界都看到她的幸福,伯莎似乎也不以为意。热恋不但让她快乐,还让她自豪。莱伊小姐一想到医生自以为能制止这样的热情,就忍不住高声大笑。她很清楚,理智的洒水壶不可能浇灭这爱情的烈火;但是,如果她没有打算阻止这桩婚事的话,也不必说出之前对医生说的那一番话。午餐后,她就称有些疲倦准备去躺一会儿,然后独自进了客厅。她满意这一箭双雕的举动:一来满足了恋人单独相处的愿望,二来也算给自己行了个方便。

她从那捆书中挑了一本看起来最顺眼的,开始阅读起来。不久,一位仆人打开门,通知说格洛弗小姐来了。一丝厌烦的神色掠过莱伊小姐的脸,但马上就换了一副温柔亲切的模样。

“哦,亲爱的莱伊小姐,您不必费事起身。”女主人慢慢地从躺着很舒服的沙发上起身时,来访的人忙不迭地说道。

莱伊小姐和她握握手,开始交谈起来。她说很高兴见到格洛弗小姐,心里却想这位可敬的女士的繁文缛节可真要命。上周,格洛弗一家曾来莱伊府赴宴;七天以后,格洛弗小姐就准时来做礼节性的回访。

格洛弗小姐是值得敬重的人,但乏味无比;这是莱伊小姐无法宽容的。在她看来,邪恶的贝基·夏普比愚钝的阿米莉亚要好上一万倍。格洛弗小姐是世界上最好性情、最慷慨的人之一,是自制和无私的奇葩;但是,能从她那儿得到乐趣的人,只可能是个十足的疯子。

莱伊小姐这样形容她:“她是个亲切仁慈的人,在教区做了无数善事;但她真的太乏味了,只适合出现在天堂。”

虽然岁月逝去,但格洛弗小姐以前的形象在莱伊小姐脑海依然鲜明:毫无光泽的头发垂在背上,穿着带翅膀的衣服,手中抱着一把金色的竖琴,从早到晚一直用她那刺耳的声音唱着赞美诗。确实,一般意义上的天使服装太不适合她了。她那时像个八岁到二十岁的小女孩,但后来就可能像二十岁到四十岁的某个年龄段。你会感觉她一成不变,连岁月也在她旺盛的精力面前举手投降。她没有身材可言,衣服笔直僵硬,仿佛一副铠甲。她常年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螺纹夹克,一看就知道特别耐磨。下身配着平白无奇的裙子,脚蹬一双结实——真的特别结实——的靴子。帽子是自己缝制的,适合任何天气。她从来不戴面纱,所以皮肤又干燥又粗糙,紧紧地绷在骨头上,使得她的脸异同寻常的扭曲。突出的颧骨上两抹红色,但分布又不均匀,只是毛细血管突兀地织成的网格。她的鼻子和嘴巴,文雅一点儿说是显示了一种坚强性格,浅蓝色的眼睛则微微凸出。东英吉利十年的风把她脸上所有的柔和吹得不见踪影,寒风的凛冽似乎漂白了她的头发。人们实在无法判断,这究竟是淡化了的棕色,还是光泽消失了的金色。发根冒出的少量头发“各自为政”,莱伊小姐往往想着数清她的头发多简单呀。但是,尽管她的强硬坚定的外表让人感觉到她极端的决心,其实她非常害羞,喜欢忸怩作态,以至于在任何场合都会脸红。面对陌生人时,则会经历很久都讲不出一个字的痛苦。同时,她的心灵极其脆弱,同情心泛滥,容易激动;她对同类充满了爱与怜悯。她过于多愁善感了。

莱伊小姐问:“你哥哥好吗?”

格洛弗先生是利恩哈姆教区的牧师。利恩哈姆和特坎伯利路的莱伊府相隔一英里左右,自从他任职以后,格洛弗小姐就一直为他照看房子。

“哦,他非常好。当然,他对不信国教的人感到十分担忧。您知道吗?他们在利恩哈姆建立了一座新的小教堂。太可怕了。”

“克拉多克先生在午餐时有所提及。”

“哦,他和你们一起共进午餐?我倒不知道你们的交情到了这份上。”

“我想他现在还在这儿,他还没进来道别。”

格洛弗小姐一脸好奇地望着她。但在事态变得复杂以前,莱伊小姐不会做出什么解释的。

“伯莎好吗?”格洛弗小姐问道。她的谈话内容主要是日常的寒暄。

“哦,当然,她在极乐世界呢。”

“哦!”格洛弗小姐完全不明白莱伊小姐的意思,她有些害怕这位年长一些的女士。即使她的哥哥查尔斯说过担心莱伊小姐是个不信教的人,但她还是不能不尊敬这位在伦敦和欧洲大陆居住过、接触过迪安·法勒、碰见过玛丽·科雷利的女人。她说:“当然,伯莎还年轻,自然容易兴奋。”

“嗯,我真的希望她能幸福。”

“莱伊小姐,你一定在为她的未来担忧吧。”

格洛弗小姐发现了这位女主人神秘的观察力,觉得自己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脸上开始发烧。

莱伊小姐回答:“一点儿也不。她是自己的主人,和大多数女人一样,体格健全、思维清楚。但是,这自然也是一个巨大的风险。”

“非常抱歉,莱伊小姐,”这个牧师的妹妹言辞如此恳切,莱伊小姐的良心多少受到一点儿谴责,“但我真的不明白,巨大的风险是什么?”

“亲爱的,婚姻。”

“伯莎——准备——结婚?哦,亲爱的莱伊小姐,请接收我的祝贺。你肯定感到无比高兴和自豪。”

“我亲爱的格洛弗小姐,请平静些。如果你要祝贺的话,也应该是向伯莎说,而不是我。”

“呵呵,莱伊小姐,一想到亲爱的伯莎要结婚,我太高兴了。查尔斯听到这个消息也会感到高兴的。”

“和爱德华·克拉多克结婚。”莱伊小姐打断了她的激动,冷冰冰地说。

“啊!”格洛弗小姐目瞪口呆,脸色都变了。缓过神来后,她说:“这不是真的!”

“你看起来很惊讶,亲爱的格洛弗小姐。”莱伊小姐淡淡一笑。

“我的确很吃惊。我以为他们甚至不认识彼此,况且——”格洛弗小姐窘迫地止住了。

“况且如何?”莱伊小姐立刻接住话头。

“嗯,莱伊小姐,克拉多克毫无疑问是个非常好的年轻人,而且我喜欢他,但我不认为他是伯莎结婚的理想对象。”

“那要看你说的理想对象是什么样的。”

“我一直希望伯莎和塔乌瓦斯的布兰德顿先生共结连理。”

“哼,”莱伊小姐不喜欢隔壁乡绅的母亲,“除了四五代愚蠢之至的祖先,还有那既不能租也不能卖的两三千英亩地,我不知道布兰德顿先生还有什么值得夸耀之处。”

格洛弗小姐担心自己多嘴,加了一句:“当然,克拉多克先生是一个非常值得尊敬的年轻人。如果你认可,没人敢说三道四。”

“格洛弗小姐,我不认可,但也不会愚蠢到去反对它。对于一个经济条件好的女人而言,婚姻往往是‘不可救药的白痴行为’。”

“莱伊小姐,婚姻是基督教的制度。”

“是吗?”莱伊小姐反击,“我一直觉得它只是为离婚法庭的法官提供工作的制度而已。”

格洛弗小姐没有接茬,最后问了一句:“您认为他们在一起会幸福吗?”

莱伊小姐回答:“可能性很低。”

“这样的话,请原谅我的冒昧,我在想您是不是有责任做点儿什么。”

“亲爱的格洛弗小姐,我并不认为他们会比普通的夫妻更为不幸;一个人活在世上,最大的责任就是不管闲事。”

“这一点我无法与您达成共识,”格洛弗小姐不以为然,“如果责任真的如您所说的那么简单,根本没有必要履行。”

“啊,亲爱的,你对于幸福生活的理念是经常做那些令人不快的事;而我则是戴上手套采玫瑰,这样就不会被它的刺扎到。”

“这可不是赢得战争的方法,莱伊小姐。我们大家都必须战斗。”

莱伊小姐扬起了眉毛,心想:一个年纪比自己小二十岁的人,规劝自己过更美好的生活,有些不知礼数;同时,她脑海又显示出另外一番画面:一个贫穷、骨瘦如柴、衣着寒酸的人,正和张牙舞爪、有角有尾的恶魔进行搏斗。虽然滑稽可笑,但莱伊小姐忍不住心生恻隐之心。于是,她尽力压制了反驳的冲动,这让她可敬的朋友小小地惊讶了一下。这时拉姆塞医生进来,和两位女士握手问好。

他说:“我觉得我应该来看看伯莎怎么样了。”

莱伊小姐回答:“可怜的克拉多克先生遇到了另一个反对者。格洛弗小姐认为我对待这件事的态度应该——更严肃一些。”

格洛弗小姐马上接过话头:“我的确这样认为。”

莱伊小姐又说:“当我还是个年轻的女孩时,我曾试图看淡一切。但现在,我恐怕自己无可救药地轻浮了一点儿。”

这番断言和莱伊小姐古板的举止南辕北辙,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但格洛弗小姐只觉得不可理解。

莱伊小姐接着说道:“毕竟,不如意的婚姻十有八九。你说年轻的布兰德顿会更适合,但一连串著名的祖先对他的婚姻幸福没什么特别大的帮助。除此以外,我实在找不出他和爱德华·克拉多克的差别了。布兰德顿曾就读于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但他成功地隐瞒了事实真相。实际上,他和克拉多克先生一样,也不过是一位绅士农民。只是一个家道中落,而另外一个逐步强大;布兰德顿家族代表着过去,克拉多克家族则代表着未来。虽然我憎恶改革和进步,涉及婚姻的话,我自己更喜欢那种成立家庭而不是终结的男人。但是,天哪,你让我在说教!”

两种意见的对立,让莱伊小姐几乎成了爱德华·克拉多克的辩护人。

医生的脸色阴沉:“嗯,我喜欢坚守在自己阶层的人。现在,什么人都想成为比自己现状更好的人;劳动者模仿商人,商人模仿专家。”

莱伊小姐反驳道:“亲爱的医生,专家是最坏的,因为他模仿贵族,而贵族很少有什么好榜样。有意思的是,每一个群体都认为自己和更高阶层的群体一样完美,同时又深深地鄙视低一阶层的群体。事实上,社会上唯一能得到公允评价的群体是仆人。我常常思考,就可恶程度而言,南肯辛顿绅士的家仆们比他们的主人低好几个等级。”

这不是格洛弗小姐和拉姆塞先生可以讨论的话题,场面一时冷了下去。

医生突然发问:“关于这桩婚事,你能提出一点儿让我信服的理由吗?”

莱伊小姐看看他,仿佛在思考,然后冷冷一笑:“我亲爱的医生,克拉多克先生十分讲究实际,月亮永远不会把他引向诗意般的神魂颠倒。”

“莱伊小姐!”牧师的妹妹大喊一声,恳求她不要继续说下去。

莱伊小姐扫了他们一眼,神色比平时更为庄重:“你是想听听我严肃的观点吗?亲爱的医生,我们的女孩爱他。毕竟,婚姻是由于情欲才具有冒险的价值。”

格洛弗小姐抬头看了一下莱伊小姐,有些局促不安。

莱伊小姐看到了投射过来的目光,也明白它的意思。“是,我知道你们都用英国式思维来解决问题。你们可以列举无数条理由希望人们结婚,唯独缺少适当的那条——那就是结婚是繁殖的本能。”

“莱伊小姐!”格洛弗小姐惊呼一声,脸刷地变红。

莱伊小姐毫不退让地继续说着:“哦,你的年纪已经可以理智地看待这件事情了,但伯莎还只是个吸引男性的女性,而这正是结为伴侣的唯一正当理由;另外一种方式对我而言似乎仅是色情描写。男人的社会地位有所不同有什么关系?人的本能和他的职业毫无瓜葛。如果我恋爱,就算他是个酒吧服务生也没所谓。只要他求婚,我就会嫁给他。”

“哦,我保证这是真的。”医生回答。

但莱伊小姐现在兴奋起来,打断了他:“女人的特殊功能就是繁衍后代。明智的话,她会给孩子选择一位强壮健康的父亲。我无法容忍那些因为一个男人的头脑而嫁给他的女人。一个能计算深奥的数学问题的丈夫有什么好?女人需要的是强壮的臂膀和公牛般的消化系统。”

“莱伊小姐,”格洛弗小姐插进一句,“我不够聪明,无法和您辩论,但是我知道您错了。我觉得我不应该继续听下去,我相信查尔斯也不会喜欢这些言论的。”

“我亲爱的,你像大多数英国女孩一样被培养成人。意思就是,像个傻瓜。”

可怜的格洛弗小姐气得面红耳赤,说:“无论如何,我从小接受的教育是把婚姻当成一项神圣的制度。我们生活在世界上是为了禁欲,而不是纵欲。我希望我永远不会受到诱惑,用您建议的方式去思考这些事情。如果我结婚,我知道自己不会去思考任何肉欲方面的问题。我认为婚姻是精神的结合,在精神的结合之中,我有义务去爱戴、尊敬和服从我的丈夫,去帮助和支持他,与他同生共死。”

“胡说八道。”莱伊小姐轻蔑地说。

拉姆塞先生说:“我本以为你比其他人更为反对伯莎的婚事。”

格洛弗小姐说:“他们不可能幸福的。”

“为什么不会?在意大利时,我认识一位朱斯提提亚·肖女士,她和她的男仆结婚了。她让他改姓肖,两人生活得如鱼得水。他们一起生活了四十年,幸福得不得了。当他酗酒而亡后,可怜的朱斯提提亚女士悲痛不已,震颤性谵妄再次发作就夺去了她的生命。实在可叹。”

格洛弗小姐凡事较真,说:“莱伊小姐,我想您不会高兴看到您的侄女遭受这样的厄运吧。”

“你知道,我还有另外一个侄女。我的妹妹,嫁给了詹姆斯·库特爵士。他们有三个孩子。”

医生猛地插了一句:“嗯,我觉得你没有必要再操心这件事了。我现在郑重地向你宣布:伯莎和年轻的克拉多克的婚事已经告吹。”

莱伊小姐喊道:“什么!我不信。”

格洛弗小姐同时蹦出一句:“不会吧?不过,我很宽慰。”

拉姆塞医生搓搓手,脸上闪着兴奋的笑容:“我知道我会阻止它的。现在,莱伊小姐你在想什么?”

显然,他看到她的挫败颇为得意。这让莱伊小姐很纠结。

她问:“你不解释清楚我能怎么想?”

“他昨晚来见我了——想必你还记得他主动要求和我会面的事儿。我和他直截了当地说,这桩婚事不可能。我还说,利恩哈姆和布莱克斯达布尔的人们会称他为‘吃软饭的男人’。为了伯莎,我请求他到此为止。他是一个诚实、正直的人,我也向来这么评价。我让他认识到,他正在做的事情是不道德的。最后,他答应我取消婚事。”

莱伊小姐说:“他不会遵守那种承诺的。”

“啊,不会?我看着他长大,很了解他,他宁死也不会食言的。”

格洛弗小姐说:“可怜的孩子,这件事肯定对他伤害很深。”

“他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忍受了这样的痛苦。”

莱伊小姐抿着嘴,直到两片嘴唇都仿佛消失了一样。“拉姆塞医生,他打算什么时候来执行你荒谬的建议呢?”

“他告诉我今天会在这儿用晚餐,届时找时机和伯莎提出解除婚约。”

莱伊小姐自言自语:“这小子是个蠢蛋。”但别人都听清了。

格洛弗小姐说:“我要表明立场,我认为他非常高尚。”

莱伊小姐厉声道:“我不是指克拉多克先生,而是指拉姆塞医生。”

格洛弗小姐看看这个高尚的男人,观察他如何应对这样的无礼。但突然门开了,进来的是伯莎。莱伊小姐瞄了她一眼就知道她现在的心情了:伯莎没有流露出丝毫的沮丧,也没有泪痕;脸上阴晴不定,双唇紧闭。莱伊小姐心里有底了,她的侄女正在盛怒中。然而,她驱走了怒容,换上满满的微笑,和来访者打招呼。

“格洛弗小姐,您来了真是太好了!拉姆塞医生,您还好吗?顺道说一句,我想我必须请求您以后不要干涉我的私事。”

“我亲爱的,”格洛弗小姐打断她,“一切都是为了你好。”

伯莎转向她,脸上的怒气加重了:“啊,我知道你们在讨论这件事。你们可真是好人啊!爱德华已经向我提出解除婚约。”

拉姆塞医生满意地点点头。

“但我拒绝了。”

拉姆塞医生跳起来,格洛弗小姐举起双手,叫到:“啊,亲爱的!啊,亲爱的!”

莱伊小姐放声大笑,这是她人生中难得一现的真性情。现在,伯莎脸上只有一抹幸福的笑容了。“他自称要解除婚约,但我直接拒绝了。”

医生问:“你的意思是他开口请求,你不愿意?”

她轻蔑地回答:“你难道认为我会眼睁睁地看着我的幸福毁在你手上吗?拉姆塞医生,我知道是你在捣鬼。可怜的孩子,他天性憨直,生怕我是年少不经事做出的决定。我告诉过他,告诉过他一千次一万次了,我爱他,没有他我不能活。哦,拉姆塞医生,我觉得你应该为自己羞愧。你离间我和爱德华,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伯莎慷慨激昂地说完了最后一个字,激动得呼吸都有些困难。拉姆塞医生被击败了;格洛弗小姐认为这样的说话方式有失淑女风范,低头看着地面;莱伊小姐敏锐的眼睛从一个人身上扫到另外一个人身上。

格洛弗小姐最先忍不住:“你认为他真的爱你吗?我似乎觉得,如果他真的爱你,之前就不会这么容易放弃你。”

莱伊小姐笑了:一个天使般仁慈的女人,居然会提出这么狡猾的建议,肯定十分稀罕。

伯莎自豪地说:“他愿意放弃我是因为他爱我。他接受这样的建议,我更爱慕他了。”

医生忍不住大叫:“我不能容忍你这样做,他和你结婚是看中了你的钱财。”

伯莎轻笑。她站在壁炉旁边,转过身看着镜子。她看着自己搁在壁炉架上的双手,生得精巧玲珑,十指纤纤,指甲泛出淡淡的粉色;它们是世界上最优美的手,专门为了爱抚而生;她很清楚它的美丽,所以没有佩戴戒指。伯莎对自己的双手满意之至。然后,她抬眼,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盯着自己的黑眼睛看了好一会儿,闪亮的眸子传递着热恋的信息。她又看看自己的耳朵,粉红小巧,像一只贝壳;给人的感觉是,于艺术家的手而言,没有任何素材比得上人体的构成。她的头发乌黑丰厚,卷卷的,她都不知道怎么打理才好。一眼看过去,想象双手穿过这万千柔丝,一定很舒服。她抬手捋了一下散发。她心想,不管他们会说些什么,她的头发还是无可挑剔的。伯莎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那么黝黑;确实,她橄榄色的皮肤暗示着南方人燃烧的激情;她有着翁布里亚女人的肤质,光洁而柔软,无法诉诸语言。一位画家曾经说过,她的皮肤包含着落日时分的所有色彩:太阳的边缘异彩流动,和天空交相辉映;它有上百种柔和的颜色——乳白色和象牙色、玫瑰花心最娇嫩的淡黄色、最为浅淡的绿色,一切都散发出绚丽的光芒。她又看着饱满的红唇,让人几乎要冲动;它散发着诱惑的气息,让人心跳不已。伯莎对自己微微一笑,于是又瞧见了洁白发亮的牙齿。对自己的仔细端详让她有些羞赧,但这层红晕奇迹般地使她苍白的脸庞显得更加优美。她慢慢地转身,面对着那三位看着她的人。

“你认为一个男人因为我本身而爱上我不可能吗?亲爱的医生,你太不讨人喜欢了。”

莱伊小姐认为,伯莎挑战两个未婚女人的逆耳忠言,实在太鲁莽了,但她没有出声。莱伊小姐的眼睛,从她雕像般的脖子移到秀丽的双臂,再到优美的身材。

她笑着说:“我亲爱的,你太美了。”

医生露出厌烦的表情:“莱伊小姐,你不能对她的疯狂做点儿什么吗?”

“我亲爱的拉姆塞医生,安排我自己的生活已经足够麻烦,请不要再要求我去干预别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