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达尔生少校发动进攻的那天下午,侦察排又继续攀登穴河山了。半山腰里热得好似一片火海,跳了进去就出不来。经过洼洼沟沟时,那扑面而来的气流仿佛都是从白热的岩石上弹回来的,他们只好老是眯着眼,过了一阵,便眯得两颊的肌肉都疼了。按说这种疼痛并不算厉害,比起大腿抽筋,比起背上那顽固而苦恼的疼痛来,真不在话下,可是在行进中这却成了最大的折磨。强烈的光芒像细木刺儿刺进了柔嫩的眼球,只觉得红光四迸,金星乱冒,在脑底团团飞舞。他们已经根本不计较走过的路长路短了,脚底下的一切早已都模糊不清了。他们已经忘了什么样的地形有什么样的磨难,也不在乎前面的一程路是光秃秃的岩坡还是林木丛树了。反正到一处就有一处的艰难,只会给他们苦楚。他们就像一行醉汉,摇摇晃晃的,耷拉着头,苦苦往前走,手臂时不时都会撞在自己的身上。一身的配备都成了累赘,遍体的关节都生出种种痛来。肩膀给背包带磨出泡来了,腰里子弹带一颠一颠的,碰出了紫血块,枪把磕磕撞撞,在屁股上擦出了大血泡。衬衫上汗水干处,泛出了白白的长长的一条条。
他们攀着一块块岩石往上爬,距离早已拉开了,动作也都木僵僵了,一路累得抽抽搭搭,直喘大气。克洛夫特不得已,只好隔不了几分钟就让他们休息一次;现在他们歇息的时间跟行进的时间可是一样长了,一歇下来就摊开了手脚,仰面朝天躺在那里,不出一声。他们也跟担架队里那几个人一样,早已累得把什么都抛在九霄云外了。在他们的心目中自己已经不再是个有灵有性的人了。他们无非是些专门吃苦受罪的苦包袱。他们已经忘记了这趟侦察任务,忘记了这场战争,忘记了自己的过去,连脚下的地都是爬过就忘。前后左右的弟兄也似乎不过是些偶然撞上的看不清的可气的绊脚物。那耀眼的炎日晴空,那火烫的岩石,跟他们才亲近多了。他们的心思就像晕头转向的耗子在体腔里乱窜乱跑,这边有一条腿累得在哆嗦,那边有个痛处如同针刺,但是这些都顾不上注意了,要紧的还是得喘过这口气来,那就够他们苦苦挣扎上好半天了。
只有两种想法还是要来干扰。一是对克洛夫特感到害怕,愈累就愈怕。现在他们随时都得提防克洛夫特的声音,克洛夫特一声令下,他们自会往前一冲,多走上几步。他们的心灵蒙上了一重茫然而又苦恼的忧虑,对他怀着一种无言而又几近乎无穷的恐怖。
第二种想法正相反,是想停下。这个心愿之强烈,超过了他们平生的任何欲望。只要一步跨出去,只要肌肉一抖,只要胸口一疼,这强烈的愿望马上就在他们心头涌起。一路走去,他们对这个带队的人都默默地怀着切齿的痛恨。
其实克洛夫特自己也差不多一样累得够呛,他现在也跟他们一样深感这中途歇一口气之可贵,也简直巴不得每次休息都能延长一倍的时间。他已经忘了大山的顶峰,他也很想停下,每次歇息到了时限,他思想上总要急遽斗争一番,经受过了各种各样引诱的考验,这才重新起来赶路。他之所以继续前进只是由于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心底深处有道命令,要他非爬上这座大山不可。他还是在下面山谷里下定决心的。一旦下了决心,头脑里就像拴上了一条往前拉的铁索。要他向后转就跟要他自杀一样,都是绝对办不到的了。
他们七零八落地走了一个下午,碰到不太陡的山坡还可以勉力往上走,遇上险一些的崖壁那就只有一块岩石一块岩石地往上攀了。他们过了一道又一道山梁,磕磕绊绊地拼命翻过了几座小山峰,经过潮湿的黏土地带时都还摔了好几跤。那高高的山却似乎永远矗立在他们的头顶上。他们抬起累得发花的眼睛看了一眼高处的山坡,便又找出一条弯弯曲曲没完没了的路,一个跟着一个继续往上爬,一旦走上了平坦些的地段,心里真觉得谢天谢地。
米尼塔、怀曼和罗思三个人最狼狈了。他们落在队伍的后边已经有好几个小时了,真是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算没有掉队。三个人的心都拴在一起了。米尼塔和怀曼觉得罗思可怜,对他非常同情,因为他的情况比他们还要糟糕。罗思也只能指望从他们那里得到支持,他根据自己精疲力竭的切身体验,知道他们是不会嘲笑他的,因为他们俩自己也都困乏不堪,比他好得有限。
他这辈子从来也没有这样拼过死命。补充到侦察排这些个星期、这些个月以来,罗思忍受凌辱,忍受训斥,只觉得一次比一次痛苦。他并没有因为挨骂一多而就若无其事,也并没有抱着拒而不理的态度作为抵制,相反,愈骂他的脸皮就愈薄。这几天来的奔波侦察,使他的心理已经紧张到了再也受不了半点辱骂的地步,他现在拼命逼着自己往前赶,正是因为他深知自己停留的时间一长,全排人的怒骂嘲弄就会都落在他的头上。
但是,尽管他心里都明白,他还是渐渐支持不住了。他终于到了两腿再也不听使唤的田地。即使站着不动,腿都禁不住像要屈下去。到傍晚时分,他开始垮了。他是一步步垮下来的,先是摔了几个屁股蹲儿,进而又从打个趔趄、滑上一跤,渐渐发展到直挺挺扑面倒下。他现在走不上几百尺就要摔一次,起初弟兄们倒还不无感激之意,等他慢慢挣扎着爬起来再跌跌撞撞朝前走。可是摔跤的间隔时间一次短似一次。他简直已经是在无意识地往前闯了,脚下踩得一不得法,腿就要往下屈。到半个小时以后,他一倒下去要是没有人来扶他一把的话,他就再也起不来了。他跨出去的每一步都是摇摇摆摆、晃晃悠悠的了,那真像个小娃娃没人把着手,在屋里自己走路一样。连他倒下去的姿势也活像个小娃娃似的:两脚一叉蜷在身下,屁股着地,满脸发呆,自己也有点弄不懂:走着走着怎么就不走啦?
时间一长,他就惹得大伙儿生了气。克洛夫特不许他们坐下,罗思又不能不等,这一来他们都恼了火。他们时时刻刻都得防备罗思摔跤,如此三番五次,左等右等,心里都焦躁起来。一肚子的火,都从克洛夫特身上移到了罗思身上。
山势也愈来愈险了。克洛夫特带领他们走上了一条紧贴着巉岩峭壁的天然石径,走了十来分钟还没有走完。这条石径有的地方才几英尺宽。右边不过一两码以外,就是百尺危崖如削而下。在这里走,他们自会身不由己地不时往外一冲,差点儿冲到悬崖边。那又使他们多了一重恐惧,罗思一停再停,叫他们好不耐烦。他们巴不得能快些过了这条石径。
半路上罗思又摔倒了,他想爬起来,可是这次没有人来扶他,他手脚一伸又倒了下去。岩石表面是烫的,可是他觉得贴上去倒挺惬意。下午的雨这时还刚开始未久,他觉得雨点似乎都钻进了皮肉,渐渐打得岩石也凉了。他是不打算起来了。麻木的知觉中不知从哪里又冒起了一股愤恨来。再走下去又有什么意思呢?
有人在拉他的肩膀,他一甩手推开了,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走不了了,我走不了了,实在走不了了。”说着有气无力地一拳头捶在岩石上。
想拉他起来的是加拉赫。“快起来,你这个浑蛋!”加拉赫忍不住直嚷了。为了使劲扶起罗思,他绷得浑身生疼。
“我走不了了。你们走吧!”
罗思不觉失声哭了出来。他模模糊糊理会到弟兄们大多已围在他的身边,正瞧着他呢。可是那也不起作用了。在大伙儿面前这样丢人现眼,他倒觉得有一种奇怪的痛苦的满足,有一种掺合着羞愧和疲乏的得意之感。
反正事情已经到了这步田地,再丢人还能怎样丢人呢?让他们看见他哭吧,让他们再触动这么一次,知道他是这支队伍里最可怜的人吧。他也只能作为这样一个最可怜的人而受人注意。一直那样默默无闻,一直那样招人讥笑,恐怕倒还不如这样好哩。
加拉赫又在拉他的肩膀了。罗思大叫一声:“我起不来了,你们走吧。”
加拉赫抓住了他使劲摇,心里觉得又是厌恶又是可怜。不仅如此,他还觉得害怕。他身上每块肌肉的每根纤维,都要求他也挨着罗思躺下。他每叹一口气,胸口的痛苦和恶心就逼得他也直想哭。他知道,罗思要是不起来的话,他自己也准得跟着垮下。
“起来,罗思!”
“我起不来了。”
加拉赫双手往他腋下一插,想要抱他起来。那抵死不动的沉重的身子,惹他冒了火。他一撒手,对着罗思的后脑勺上就是一巴掌。“起来,你这个犹太畜生!”
这一巴掌,这一声骂,仿佛使罗思通了电。他发现自己居然爬了起来,跌跌撞撞地又往前走了。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样的话骂他,一连串忍辱含垢的新的前景就从此展现在他的面前。如果是他自己有错,是他自己无能,那他们指责他倒还犹有可说,可现在,明明他不信这一门教,明明并不存在这么一个种族,人家的不是,竟也把他给攀扯上了。他嘴里嘀咕了一句:“简直是希特勒的一套,血统论!”一路磕磕绊绊走去,他默默不作一声,极力想把这个打击引起的震动平息下去。他们干吗要这样骂他呢?他们干吗不睁开眼睛看一看,这些其实都跟他不相干呢?
另外还有一个想法也起了作用。他踏上社会后安下的种种防护设施,撑在那里的一切门面,接触了侦察排里那带有腐蚀性的空气后,本来就已经在慢慢锈烂了;这一回累得筋疲力尽,等于是抽掉了大厦的支柱,加拉赫的一巴掌,就把这座架空的大厦打得彻底倒塌了。如今他又多了另一种赤条条的感觉。他心里恼火极了,而且使他窝囊的是他又不能跟他们谈一谈,把情况讲清楚。他脑子深处想:笑话!犹太人又不是一个种族,也不是一个民族。不信犹太教的人,怎么好算作个犹太人呢?可是他这根支柱已经垮了,他尽管累得要死,还是领悟了戈尔斯坦向来就很明白的一个道理。今后他就得多多为自身而战斗了。人家不仅不喜欢他,原来还对他“另眼相看”呢。
好吧,随他们的便吧。一股救命的怒火,一股庄严的怒火,来帮了他的忙。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真正怒火中烧了,怒火把他的身子烧活了,推动他走了一百码,一百码,又一百码。后脑勺挨了加拉赫一巴掌虽然挺疼,步子虽然东倒西歪,可此刻要不是在行军的话,他真会扑过去跟那班人拼了,不拼到两眼发黑就没有个完。他罗思干出来的事就没有一件是好事!没有一件能合他们的意!他情绪激动,不过现在他的心情已不止是自己可怜自己了。他明白过来了。骂人不可没有对象,他就是挨骂的对象。他们不能没有出气筒,犹太人就是个出气筒。
他长得也确实太瘦小了。他这种激动的心情自是伤感,但是流于如此凄惨却未免过分了。其实他要是强壮些的话,也还是能有所作为的。不过尽管心下如此凄楚,他跟在队伍后面沿着山路一路苦苦走去,胸中还是涌起了一种不同寻常的感觉,一种震撼心灵的感觉。在那短短的几分钟里,他就不怕那班人了。虽然身子一步一歪,脑袋耷拉在胸前,他却是摆脱了遍体的疲劳而在那里搏斗,忘却了自身的躯壳而在那里拼命追赶队伍——独自个儿,沉浸在心头新涌起的这一片激情里。
克洛夫特当时可发了愁。罗思垮下来的时候他并没有来过问。这一回他可真是没了主意。带领侦察排成年累月地操劳,与侯恩相处三天的神经之紧张,如今都在他身上显出了影响。他疲乏了,看到不对劲的事就心里烦躁。弟兄们一个个虎起了脸,筋疲力尽,不想再走,这些早就叫他伤透了脑筋。马丁内兹侦察回来以后他做出那个决定,更是耗尽了他的心力。罗思末一次倒下的时候,克洛夫特本来已经转过身来,想过去看看,可结果还是打住了。当时他累成那样,也真懒得去管。要是加拉赫不打那一巴掌的话,他本来也许没法不管,可是情况既然如此,这一回他也就乐得看一看了。他对自己的一些小疏忽、小过失,是看得很重的。他老是抱着深以为恨的心情,想起那一次日本兵向他隔河呼喊、吓得他骨软筋麻的情景;他还常常想起其后的战斗,想起自己临事仓皇、茫然失措的种种小关节。这一回他竟又拿不定主意了。那大山还在挑他逗他,还在招他往前跑,但是他的两条腿早已拖拖拉拉,只是无意识地在那里挪动了。他知道自己错误估计了这班弟兄的体力,也错误估计了自己的能力。离天黑只有一两个小时了,天黑以前怎么也到不了山顶了。
脚下的石径也愈来愈窄了。一抬头,约一百来尺高的头顶上是巉岩嶙峋、简直无法攀缘的山梁顶。往前,石径一路升高,一直跨过山梁,山梁那边该就是顶峰了。那估计最多还有一千英尺高。他打算等看见了山顶再下令宿营过夜。
可是路却愈来愈难走了。一团团雨云有如一只只吹足了气的大气球,笼罩在他们头上,他们简直像在雾中行路。这儿的雨也凉。打在身上觉得挺冷,而且把岩石都打湿了,脚下滑不唧溜的。又过了几分钟,雨雾把头顶上的山梁都遮得看不见了,他们只好脸对着岩壁,小心翼翼的,顺着石径一步步摸过去。
石径只有一英尺宽了。队伍只好慢慢儿、慢慢儿走,幸而岩壁上的石罅里横生出一些杂草小树,总算可以搭一把手。他们走每一步都得吊起了心、捏着把汗,可是愈往前走,就愈不敢再作后退之想。他们只希望脚下的石径快些再宽起来。因为有几个地方他们人虽然过来了,可真不敢设想还能由这原路回去。路途险绝,连疲劳也暂时忘了,个个打足了精神应付,一溜队伍拉了足有四十码长。他们偶尔也向下望一眼,可是一看吓得魂都飞了。尽管雨雾蒙蒙,还是可以看见那危崖直落而下,足有百余尺深,给人以另一种头晕心虚之感。那岩壁也不放过他们,那是一种表面发黏而又不太硬的灰色岩石,似乎有股味道像海豹皮。手摸上去腻味得像摸着块肉,使人心里发慌,所以他们也真想快些过去。
石径窄到只剩九英寸了。克洛夫特透过雾气不住向前探望,想判定一下前边的路是不是会阔一些。上山以来还是头一次碰上这样的险处,得有些技巧才能对付过去。在这以前基本上还不过是山高一些罢了,可到了这里那就巴不得手里能有根绳子,或者有把登山镐来帮一把了。他张开了手脚,紧贴着岩壁,继续一点点挨过去,指头拼命在那里寻找石头隙缝,好有个攀手的地方。
石径上忽然出现了一个约有四英尺宽的缺口。缺口里空空荡荡,没有一棵矮树,没有半点草木,可以拉一把的东西什么也没有。石径在这边突然断了,到那边才连下去。从缺口里往下望,只见直削削的崖壁。要是在平地上,那只要一纵身就跳过去了,步子跨得大一点的话一步也就跨过去了,可是在这里,那就得左脚踩地右脚腾空来一个横跳,等右脚在对面一落地,就赶快把摇摇晃晃的身子稳住。
他小心脱下背包,交给了背后的马丁内兹。他提起右脚伸到缺口上,犹豫了一会儿,这才横着身子纵身一跳,在对面晃了好几晃,方才站稳。
“我的老天爷,这老虎口谁跳得过去?”他听见有人这么叽咕了一声。
克洛夫特就说:“大家先等一等,我过去看看前边的路是不是要宽一些。”他往前走了五十英尺,发现路又渐渐宽了。心上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因为,要不然的话他们就得回过头去另找别路了。他是不是还能鼓动大家重新寻路上山,心中已经没有一点把握了。
他回来隔着缺口,从马丁内兹手里接过自己的背包。这么一点距离,两人的手还是够得到的。然后他把马丁内兹的包也接了过去,让出几码地来,招呼说:“好了,弟兄们,大家一个个过来吧。这边的空气都要清香好多呢。”
对面是一阵不安的傻笑。他听见雷德说:“嗨,克洛夫特,你那边路宽点儿吗?”
“宽,宽了还不止一点儿呢。”不过克洛夫特一回答又懊悔了。对雷德就应当喝一声少啰唆。
在队伍末尾的罗思,听得都吓坏了。他跳起来很可能会踩空呢,当下就不由得有些暗暗发急。他的怒气可并没有消退。只是已经化为一股默默的决心。身上已经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他看着他们一个个递过背包,跳了过去,心里越发害怕了。这种事他从来就干不来,小时候上体育课等着依次上单杠的那种惊慌的心情又隐隐约约来折腾他了。
终于,该就要轮到他了。他前面一个是米尼塔,米尼塔在缺口边上略一迟疑,蹦了过去,还干巴巴地笑了笑。“哈哈,耍杂技呢。”罗思清了清嗓子,轻轻地说:“让开点儿,我来了。”他把背包递了过去。
米尼塔以安慰牲口那样的口气,安慰他说:“哎,老弟,别紧张。没什么了不得的。只要别紧张,你一定跳得过来。”
他听了很不愉快,说:“我不紧张。”
可是他挨到缺口边上朝对面一看,两条腿就再也挪不动了。对面落脚的石头远着哪。脚下,则是空落落、光秃秃的峭壁巉岩。
“我来了。”他又咕哝了一声,身子却一动也不动。临到要跳的时候,他失去了勇气。
他心里想:我数到三就跳。
一!
二!
三!
可还是提不起腿来。这关键的一秒钟一拖再拖,终于拖得气全泄了。身子不听使唤呀。他是想跳的,可是身子却知道他跳不过。
他听得见对面是加拉赫的声音:“靠拢点儿,米尼塔,注意拉住那窝囊废。”只见加拉赫从米尼塔的胯下钻了出来,向他伸出了手,对他怒目而视。“来,你只要抓住我的手就行。这么大的口子,要不你会摔倒的。”
他们的样子多怪啊。加拉赫屈着腿趴在米尼塔的脚下,从米尼塔的腿裆里伸出了脸和手。罗思瞅着他们,满心鄙夷。这个加拉赫他现在算是看透了。是个欺软怕硬的,又吓破了胆。罗思心里倒有个想法想告诉他们。只要他不跳,克洛夫特就得向后转。这趟侦察行动就得收场。罗思此刻看到自己的力量了,他突然觉得,对付克洛夫特他不是没有办法的。
可是弟兄们是不会懂得的。他们只会嘲笑他,只会辱骂他,好掩饰自己的弱点,聊以自慰。他觉得满腹辛酸。他突然大叫一声:“我来了。”不如此他们就不甘心啊。
他只觉得左腿把他往外一送,自己手忙脚乱地就向前一冲——那疲惫的身子实在使不出力气啊。他看见加拉赫一脸惊异,直瞅着他,可那只是一眨眼的事,他没有抓住加拉赫的手,只冲着岩石乱抓了几下,便什么也抓不到了。
罗思掉下去时,只听见自己一声愤怒的巨吼,他惊奇的是自己的声音居然能有这么大。他茫然,他不信,他在撞上崖底的满地乱石之前心里始终抱着个想法:我要活下去。一个小人儿,就在空中翻了几个筋斗,一直下去了。
戈尔斯坦和里奇斯第二天一清早又抬着担架出发了。清晨凉快,脚下如今也终于都是平地了,不过这也不见得就能让他们轻松。他们的体力迅即直线下降,走不到一小时,早又跟昨天一样昏昏沉沉了。他们又是那个老样子了,苦苦地走上几步,就得把担架放一放,一会儿再强打精神往前走。举目四望,尽见缓缓起伏的低矮丘陵,纷纷朝北面大山的方向退去。四野一片无边的嫩黄,安谧宁静,好似连绵不绝的沙丘一直伸向天边。哪儿也没有一点声息打破这一派沉寂。他们被担架压得背屈腰弯,连喘带哼,一路累死累活地往前走。晨空是淡蓝色的,蓝得那么飘逸,丛林背后的遥远的蓝天有一串团状云,一团团你推我拥。
今天他们这昏昏然的感觉又不同于昨日。威尔逊烧得更厉害了,哼哼唧唧的老是在那里要水喝,讨啊求啊,再不然就大叫大骂。他们受不了。他们仿佛已经没有了其他的感觉,只剩下耳朵在听了。便是听也都是偏听,听不见嗡嗡的飞虫,听不见自己抽抽搭搭的粗声喘气,只听见威尔逊的声音,威尔逊那要水喝的哼哼吵得他们心烦,他们想不听也不成,那一声声粗浊的喉音总是直刺他们的耳鼓。
“哥们儿,你们总得给我点水喝啊。”威尔逊嘴角边上还留着一摊淡红色的痰痕,眼珠子不安地四下乱转。他有时还在担架上翻来覆去折腾,不过实在也已经没有多大力气了。他看去总像一下子缩小了很多,魁梧的骨架上肌肉全瘪了下去。他往往会眯缝着眼,呆呆地对着天空瞅上好大半天,还嫌臭似的嗅嗅周围的气味。他不知道,他闻到的气味其实都是他自己身上的。他受伤已有四十个小时,在这期间屎啊尿啊经常拉在身上,再加上出血、出汗,昨天晚上睡在潮乎乎的地上又饱吸了一身阴湿的泥土味儿。他有气无力地扭了扭嘴,特意做了个表示厌恶的鬼脸。“哥们儿,你们都发了臭啦。”
他们听在耳里,也并不怎么生气,又只顾喘起气来。他们过惯了丛林里的生活,身上一直是湿漉漉的,连干衣干裤穿在身上是怎么个滋味都已经记不得了,同样的道理,他们现在也早已记不得从从容容吸一口气是怎么个感觉了。他们从来不去想这些,他们自然也从来不想自己要走到什么时候才算完。现在除了赶路,活着还有什么呢?
那天上午戈尔斯坦打足了精神,居然想出了一个救急的办法。这一路上最拖他们后腿的事情,莫过于十指发僵了。他们抓起担架杆走不上几秒钟,那沉甸甸的担架就会逼得他们渐渐把十指松开。因此戈尔斯坦就割下背包上的带子,结成了一条绳,往自己肩窝里一套,两头在担架杆上拴紧。手指抓不住担架杆了,就让分量都落在带子上,对付着走上一阵,等指头缓了过来,再用手抓住。不久里奇斯也学了他的办法,两个人就像牲口上了笼头一样,一路千辛万苦地往前走,那沉重的担架就夹在他们中间慢慢晃荡。
“真要命,给我点水喝呀,你们这些浑蛋……”
“不给。”戈尔斯坦喘吁吁地说。
“你这个该死的犹太崽子呀。”威尔逊又咳嗽起来了。他觉得两腿疼痛,脸上拂过的气流火热滚烫,好似厨房里烘炉烧得时间过久,而窗门又都关得密不透风一般。他恨这班抬担架的。他活像个小孩子受了欺侮,嘴里还一个劲儿嘀咕:“戈尔斯坦就爱扫人的兴。”
戈尔斯坦嘴角边上浮起了一丝淡淡的苦笑。威尔逊的话使他不快,他内心突然起了一丝妒意:威尔逊倒好,说啥,干啥,从来都用不着有一点顾虑。他咕噜了一句:“你不能喝水。”巴巴儿地就等着威尔逊再来给他一顿臭骂。他像挨惯了鞭子的牲口,觉得鞭子可以给他力量。
威尔逊却冷不丁狂叫一声:“哥们儿,你们总得给我点水喝啊。”
威尔逊不能喝水到底原因何在,戈尔斯坦如今已经回想不起来了。他只知道喝水是禁止的,可恼火的是自己又记不得那里边的道理。这使他心中惶惶不安。威尔逊的痛苦对戈尔斯坦的影响也很奇妙,随着自己疲劳的加深,他对威尔逊的痛苦也渐渐都体会到了。威尔逊哇哇一叫,戈尔斯坦就一阵心痛,担架猛地一侧,戈尔斯坦就像乘高速下降的电梯,心陡地往下一沉。他只要一听到威尔逊讨水喝,就又感到口枯唇焦了。他每次拧开自己的水壶盖子,心里总有一种内疚之感,所以他宁可几个钟头不喝一滴水,免得惹威尔逊发火。仿佛他们只要一拿出水壶来,威尔逊就是神志再糊涂些,也不会看不见似的。威尔逊已经成为他们甩不掉的包袱了。戈尔斯坦觉得这担架只怕就得永久抬下去了,除了抬担架,在他的心上已经再没有第二件事了。此刻他的所见所感,只限于三样东西:一是自己的身子,二是这担架,三是里奇斯的背影。他不去看那黄山冈,也不去想他们还得走多远。戈尔斯坦偶尔也想起自己的妻儿,可是一想起来总有恍若隔世之感。妻儿们离自己太遥远了。如果此刻有人来给他报信,说他的妻儿都已去世的话,他也至多不过是两肩一耸。眼前威尔逊才是现实问题。也只有威尔逊才是现实问题。
“哥们儿,你们要啥,我没有什么舍不得的。”威尔逊的声调变了,几乎已成了凄厉的哀嘶。现在他说起话来总要絮絮叨叨拉上一大串,到后来就只听见一片嗡嗡声,简直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你们要啥,只管说好了,哥们儿,我一定给,什么好东西都可以给,要钱的话就送你们一百镑,可只求你们把我放下,给我喝点水。只要给我喝点水就行,哥们儿。”
他们又停了下来,准备歇上一会儿。戈尔斯坦冲出几步,扑面倒下,动也不动地就地躺了好几分钟。里奇斯呆呆地对他瞅了半晌,又回过头来看看威尔逊。“你要什么,要喝点水吗?”
“对,喝点水,给我喝点水。”
里奇斯叹了口气。最近两天连他这矮壮的身板似乎也瘪下去了。耷拉的大嘴巴越发闭不拢了。腰板也短了几分,胳臂却长了出来,垂下的脑袋离胸脯更近了。稀疏的沙色头发没精打采地披在斜斜的前额上,身上的衣服是湿瘪瘪的。他看去就像半截粗大的树桩上,安着一只没有煮硬的特大鸡蛋。“真格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就不能喝水。”
“只要给我水喝,你要我怎么都行。”
里奇斯抓了抓脖颈子。要他独立决断,他可没有这样的习惯。他活了这么些年纪,从来就只知道听从人家的命令,所以现在觉得怪别扭的。他就咕噜了一声:“这我得去问问戈尔斯坦。”
“戈尔斯坦这小子没有种……”
“这是什么话。”里奇斯说着嘻嘻一笑。这一笑,似乎是从他内心一个非常遥远的角落里发出来的。他也不知道自己笑的是什么。很可能是因为有些尴尬吧。他和戈尔斯坦实在太累,这一路上彼此也没说过什么话,不过即使如此,他还是把戈尔斯坦当成了带队的,尽管认得路的是他。里奇斯认得路也从不指手画脚;他出于习惯,总觉得凡事应当由戈尔斯坦来做出决定。
可是戈尔斯坦这会儿却脸贴着地,倒扑在十来码以外,几乎已是人事不知了。里奇斯摇了摇头,心想:他太累了,别叫他伤脑筋了。不过,不让人喝水似乎总有些不通人情吧?喝口水又碍得了什么事呢——他心里想。
可戈尔斯坦终究是个读书人啊。里奇斯踌躇了,生怕那浩瀚神秘的书天报地里倒真有那么一条规矩,自己可别犯了禁忌才好呢。但是里奇斯又想:爸爸倒是常说要给病人多喝水呀什么的。可惜他已经记不清了。所以他就犹豫不定地问了一句:“伙计,你觉得怎么样啦?”
“千万给我点水喝,我浑身好像火烧。”
里奇斯又只有摇头的份儿了。威尔逊这一生罪孽深重,现在就尝到“地狱火”的滋味了。里奇斯不禁有点凛然生畏。一个人带着一身罪孽去见上帝,当然要受到上帝严厉的惩罚了。不过里奇斯又想:基督还为可怜的罪人舍身呢。对人没有一点宽恕之心,本身也就是一种罪过。
于是里奇斯就叹息一声,说:“我看你要喝就喝吧。”他悄悄取出自己的水壶,朝戈尔斯坦又瞟了一眼。他可不想挨戈尔斯坦的骂。“喏,都喝了吧。”
威尔逊捧着水壶狂喝,水从嘴里溅出来,顺着下巴往下淌,把衬衫领子都淋湿了。“嘿,好家伙!”他大口大口拼命喝,猴急得喉咙里直打咕噜。“你真是个好小子。”他连喝带说,不防一口水呛着了,大声咳嗽起来,咳完了这才惴惴不安地偷偷用手抹了抹下巴上的血。里奇斯见他还抹漏了一滴。他眼看着这一滴血在威尔逊潮润的腮帮上慢慢化开,渐渐消融在愈来愈深的红晕里。
“你看我还能行吗?”威尔逊问他。
“哪儿的话呢。”话一出口里奇斯却打了个寒噤。他以前听过一个牧师布道,说落在“地狱火”里的人总要千方百计挣扎。记得当时那牧师还说来着:“这是绝对逃不过的。是有罪的人就绝对逃不过。”所以自己说的分明是一句谎话,然而他还是又说了一遍:“哪儿的话呢,你当然会好起来的,威尔逊。”
“我也这么想。”
戈尔斯坦拿手臂撑着地,慢慢支起身来。他真巴不得趴在那里再也别起来。他不胜依依地说:“咱们该走了吧。”于是两个人就又把绳子往头颈里一套,抬起担架苦苦往前赶了。
“你们两个真是好人,比你们再好的人就没处找了。”
这话使他们感到羞愧。当时他们刚又上路,那种起步的苦楚还折磨着他们,心里正把他恨得要死呢。
“这算不了什么。”戈尔斯坦说。
“不,我说的都是心里话。像你们这样的好人,在咱们这个排里再也找不出第二双了。”说完他就不作声了,那两个也就恍恍惚惚只管走他们的路。威尔逊昏迷了好一会儿才又清醒过来。伤口痛起来了,痛得他又大叫大嚷了,嚷嚷之中少不得又给了他们一顿臭骂。
现在倒是里奇斯比戈尔斯坦更心烦了。这长途跋涉的苦楚,他本来倒也并没有想得很多;他本来总以为这样的事也很平常,比起他以前干过的活儿来固然可能要艰苦一些,不过他从小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懂得人活一天就得花大半天工夫去干活,偷懒取巧那都是不足为训的。活儿不称心,费力气,那也没办法。派上了这个差使,就只好干这个差使。可是现在他破题儿第一遭真打心眼儿里恨起这个差使来了。可能是他肌体里产生的“疲劳素”过多了,也可能是积在他骨子里的劳累一下子都分解扩散了,打乱了他的脑组织,总之现在他对这个差使已经怨透了。他由此也就忽然意识到在老家干农活也真苦,长年累月、没完没了,老是跟一片穷荒地拼命,这种日子他从来就没有喜欢过!
这个弯转得太大了,他受不了,得退回来。好在退回来也不难。他遇到问题本来就没有反复推敲的习惯,何况此刻脑子钝了,又筋疲力尽,要想也想不过来。他刚才这一闪念,就像在脑子里炸响了一颗炸弹,动摇了原有的许多一定之规,但是硝烟很快消散了,如今在惴惴之余,似乎只模模糊糊意识到眼前有些残骸,发生了一些变化。又过了会儿,剩下的便只是一些不自在了。他只知道自己起过一个罪过的念头,可到底是怎么回事,也就无暇细想了。他的心思又都在担架上了。
但是这心思里总还夹杂着些别的想头。他没有忘记他给威尔逊喝过水,他也记得威尔逊说过那么句话:“我浑身好像火烧。”他们抬的是一个早已活不了的人,所以此事看来就大有深意了。想起他们弄不好会传染上什么病,他固然也有些不安,不过他心中的疙瘩其实倒并不在这儿。天道深远,此事恐怕另外有一种含意。看来这是上天对他们的儆戒,甚至可能是他们自己造下的罪孽招来了报应。里奇斯也不去多费心思寻求这个答案了,可是心里终不免肃然生畏,同时还有一种疲劳过度造成的异样的亢奋。我们一定要把他送回去。他也跟布朗一样,种种复杂的心理和矛盾的打算到这时候统统抵消了,心中只剩下了这样一道简单的命令。他低下了头,又发狠走了一程。
“哥们儿,你们还是把我丢下吧。”威尔逊流出了几滴眼泪,“犯不上为我拖垮了自己。”高烧又折磨着他了,烧得他恍恍惚惚,只觉得浑身沉甸甸的疼痛。他说什么也要表白一下自己的心意。“哥们儿,你们丢下我走你们的吧。”他把拳头都攥紧了。他多么希望能送他们一点礼物,他心里感到遗憾极了。他们都是那样的好人哪。“不要管我了。”那种伤心的口气,就像个小孩子哭着要一件永远也要不到的东西似的。
戈尔斯坦听着威尔逊的话,心里有点动了,他也跟史坦利一样,少不得给自己找了那么一大套理由。他一时也拿不准这意思怎么透给里奇斯好,因而并没有作声。
里奇斯却叽咕开了。“你别胡扯了,威尔逊。我们才不会丢下你不管呢。”
这样戈尔斯坦也就只好打消了撒手的念头。反正他是决不先开这个口的,因为他总不免有些担心,万一自己一提这话,里奇斯说不定真会背起威尔逊就走。戈尔斯坦一赌气,也真想假装昏过去。不行,这种丑事他不能干,不过他还是很生布朗和史坦利的气:怎么好半路溜了呢!他们能撒手不管,为什么我就不能?可戈尔斯坦也知道自己是不会这么干的。
“哥们儿,放下我走你们的吧。”
“我们一定要把你送回去。”里奇斯这话只是小声地咕哝。他脑子里也闪过了撂下威尔逊的念头,但是又忽然感到可耻,就把这念头赶跑了。撂下威尔逊就是杀害他,对基督徒见死不救那是天大的罪过。里奇斯想起,他要是这么干的话,灵魂就要沾上个大黑点。他自幼就有个想法,认为自己的灵魂准是一片雪白,形状大小跟足球差不多,就长在胃的左近。只要他有了一点罪孽,雪白的灵魂上就会沾上个去不掉的黑点,罪孽愈重黑点也愈大。一个人到临死的时候,如果那只雪白的足球上黑点的面积过半,那就只有打入地狱的份儿了。里奇斯相信他要是撂下威尔逊的话,这罪孽之大,至少也可以把他小半个灵魂给染黑了。
戈尔斯坦却想起了外公的一句话:“耶胡达·哈莱维有句名言:犹太人者,乃天下各族人民之心脏。”此刻他抬着担架一步一冲,已经完全是习惯使然了,对浑身的苦楚也早已木然不觉了。他在埋头想他自己的心思,即使双目失明,也不会想得比此刻更专心了。他眼睛根本不看前方的去路,他就知道跟着里奇斯走。
“犹太人者,乃天下各族人民之心脏。”心脏,也就是良心之所在,最最敏感的神经之所在,一切感情都在这里产生。不仅如此,只要身体上有哪个部位一旦得了病,受累的也总是心脏。
眼下威尔逊就好比是颗心脏。这并不是戈尔斯坦的自思自忖,他根本连想都没有想一下,然而内心却直接就有了这样的意会,完全无须用语言来表示。这两天来他受的痛苦实在太大了,先是累极而引起一阵阵恶心,随后就陷入了昏昏沉沉的状态,时而又亢奋到近乎狂热的程度。吃苦,也同享乐一样,是难以穷其极的。戈尔斯坦一旦咬紧了牙关,决心不让自己垮下,他发现自己竟能在困乏、痛苦的深渊里一直沉下去、沉下去,永远也没有个底。不过如今他到了这步田地,固有的一套长短大小的观念早已荡然无存。他的眼睛现在自有另一种奇妙的功能,走到哪里都能自动知晓;一些无关大局的小事他都能凭耳朵听出,凭鼻子闻到;连自己那散了架似的身体上的疼痛他也都能感受到一些,不过那都已成了身外之物,仿佛竟可以用手一把抓来似的。他的脑子变得迟钝了可也明白了,清晰了可也懵懂了。
“天下各族人民之心脏。”顶着热带的烈日跌跌撞撞地撑了两天,走了足足十五英里路,在荒无人烟的他乡异土无休无止地抬着威尔逊这样拼命,他除开偶尔几个小时的例外,总的说来对此也真可以当之无愧了。知觉打了折扣,神志有些迷糊,戈尔斯坦却还在琢磨,看这里边是不是还有什么深意可寻。依他看威尔逊是绝对放手不得的。一种他所无法理解的恐惧,把他跟威尔逊紧紧连在一块儿。假如他一旦放手的话,假如威尔逊抬不回去的话,那就糟了,他觉得那就要命了。威尔逊可是心脏啊。心脏一旦死了的话……可是走一步一使劲,昏昏乱乱之中,他的思路理不清了。他想:他们抬着威尔逊走一程又一程,威尔逊就硬是不死。肚子上开了个大窟窿,身上又流血又拉屎,凶险的高烧一再出现,加上担架简陋,山地崎岖,一路受尽了颠簸折腾,威尔逊都没有死呢。他还在他们手里抬着呢。这事就意味深长了,戈尔斯坦苦苦思索着其中的含意,脑子忙不迭地乱转,有如一个人误了火车,没命地想追上去一样。
“我是喜欢干活的,我从来不爱偷懒,”威尔逊在那里喃喃自语,“我总觉得,有差事就应该好好儿干。”他喘起气来喉咙里又咯咯有声了。“布朗和史坦利那两个小子呀,真是狗屎不如!”他轻轻扑哧一笑。“我那小丫头梅,小时候常常把屎拉在裤子里。”他又朦朦胧胧想起了女儿娃娃时代的一些往事。“小鬼可是再机灵也没有了!”女儿长到了两岁,就会偷偷把屎拉在门的背后,要不就悄悄拉在壁橱里。“真要命,一不小心踩着了,就是两脚的屎!”他想得笑了起来,可声音听起来更像无力的喘息。当年看见女儿弄得屎尿遍地时的那种好气又好笑的情景,一时又历历如在眼前。“该死,爱丽丝不发火才怪呢。”
他到医院探望妻子时妻子生过一次气,后来查出他有病,妻子又一次生了气。“我总觉得得了白浊其实也碍不了什么事。小毛小病的,有啥了不得?这种病我前后发过五次,也没要了我的命。”只见他身子猛一绷紧,像是跟谁争论似的,在担架上嚷嚷起来。“只要给我弄几片叫必尔定什么的,就行了嘛!”他一扭身,一个胳膊肘儿支着担架,几乎就把身子撑了起来。“肚子上受了伤,开了个窟窿,也许我就可以不用动手术了呢,这一下肚子里的脓都可以流掉啦。”他要呕却呕不出来,朦胧的眼神看着嘴角淌下的血滴滴答答落在身下的橡皮布雨披上。虽然看去觉得那么遥远,他还是不由得浑身打个战栗。“你说呢,里奇斯,能流掉吧?”
可是他们根本没有听见他的话,他就看着嘴里的血一滴滴往下掉,一会儿才又颓然躺了下去。
“我要死了。”
他感到微微一震:他害怕,他不想死。嘴里舔到一股血的滋味,他哆嗦起来。“不不,我不能死呀,我不能死呀。”他哭起来了。一口黏痰堵在喉咙口,哽得他泣不成声。他听得吓坏了。他猛地觉得此身恍如倒在茂密的草丛中,淌下的血不断渗入晒得烫烫的泥土,旁边还有日本人叽叽呱呱。一会儿他忽然连声大叫:“我要给他们逮住啦!我要给他们逮住啦!哎呀,哥们儿,千万不能让我死啊!”
这一回里奇斯终于听见了,他昏昏然收住脚步,放下担架,脱下脖子上的吊带。仿佛一个醉汉慢慢地、用心地去门前开锁,里奇斯转到威尔逊的头前,凑在他身边跪下。
“我要给他们逮住啦。”威尔逊还在那儿哼哼。只见他脸扭嘴歪,眼角挂下了两道泪水而不自觉,眼泪顺着两鬓直往下淌,流进了耳前乱纠纠的鬓发里。
里奇斯呆呆地捻着自己杂乱的胡须,俯下身去,嘶哑着嗓子,带一点命令的口气,喊了一声:“威尔逊!”
“啊?”
“威尔逊,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你说啥……?”
里奇斯的主意已经打定。此刻回头大概还不算太晚。威尔逊的灵魂大概还没有被打入地狱。“你应该回到主耶酥基督那里去。”
“嗯。”
里奇斯把他轻轻摇了摇,一副口气是严肃而伤感的:“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戈尔斯坦在一边木然看着,态度之中依稀有些不满。
“你还是可以上天国的。”里奇斯的嗓音深沉极了,深沉到几乎都听不出来了。威尔逊只觉得声音嗡嗡地在脑海里震荡,好似低音提琴的琴声萦回不散。
“嗯嗯。”威尔逊只是含糊答应。
“你忏悔吗?你要求宽恕吗?”
“能行?”威尔逊小声说。是谁在跟他说话?是谁这样缠着他不放?他只要答应下来,他们就不会跟他纠缠不休了。于是他就又含糊应道:“那好。”
里奇斯的眼里含着几滴热泪,他觉得兴奋极了。心想:妈妈跟我讲过一个故事,说一个有罪的人临终之前咽不了气,是如何如何痛苦。他始终没有忘记妈妈的这个故事,可也绝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也会干上这样一件大好事。
“滚开点儿,你们这些天杀的日本佬!”
里奇斯吃了一惊。难道威尔逊忘了他刚才已经归依了主?可是里奇斯怎么也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事。威尔逊如果忏悔之后又推翻了,受到的惩罚就会加倍严厉。这样的事,是谁也不敢做的。
“你别忘了自己说过的话,”里奇斯这轻声的嘱咐,听来口气却挺凶似的,“可要小心点哪,伙计!”
他怕再听威尔逊说什么话,就站起身来,走到担架头上,把威尔逊脚上的毯子盖了盖好,然后拿绳子往脖子上一套,在腋下一夹。一会儿戈尔斯坦也准备好了,于是他们就又继续前进了。
又走了一个小时,就到了丛林边上,里奇斯让戈尔斯坦看着担架,自己去探路。他一直朝右走,走了不过两三百码远,就把部队四天前开出的小路找到了。里奇斯见自己找得这样准,心里不免有点喜滋滋的。实际上他之所以能找到,几乎完全是凭的直觉。碰上固定的营地,穿林而过的公路,空旷的海滩,他往往容易认错,觉得看上去都差不多,可是一到了山里,他走起路来心里就又踏实又自在了。
他回到戈尔斯坦那儿,两个人就又出发了,不一会儿便到了丛林里的小路上。砍掉的枝叶草木又长起了不少;因为下过了几场雨,地面上是泥乎乎的。他们一路磕磕绊绊走去,一不小心就要滑跤,脚上粘了两脚板的泥巴,踩进滑腻腻的泥浆就别想站得稳。他们要是不那么疲乏的话,也许就会注意到钻进了丛林是有利有不利的:不受烈日的烤逼了,对此他们会感到高兴,可是脚下站立不稳,荆棘藤蔓、矮树乱丛一路拉拉扯扯,这些又会使他们恼火。不过他们也没有心思注意这些。他们现在已经深深地领会到,要抬这担架就非得付出艰苦的努力不可,绊脚石多一块少一块已经无所谓了。
可是他们行进的速度却更慢了。这小路原先就只有一个人的肩膀宽,如今担架抬到有些地方简直就给卡住了。个别地段根本无法抬着担架通过,里奇斯只好把威尔逊抱下来,驮在背上,一步一歪地背过这一段。戈尔斯坦就提着担架跟在后面。
到了小路尽头的河边,他们作了一次较长的休息。他们也不是自己决定要多休息会儿的,他们本来只想停下来歇歇腿,不想一歇就歇了半个钟点。临了却是威尔逊闹了起来,在担架上翻呀扭的。他们就爬到他跟前,想哄他安静下来,可是他却像着了什么魔,挥舞着粗大的胳膊,发狂似的把他们乱打。
“静一静。”戈尔斯坦说。
“他们要来打死我啦!”威尔逊号啕大哭了。
“没有的事,没有人会来打你的。”里奇斯想按住他的胳膊,可是他死命挣脱了。只见他脑门上又挂满了汗珠。他一边哭哭啼啼喊着“哎呀”,一边就要逃下担架,他们便硬是按着他躺下。他两腿不住地抽搐,隔不了多久总又想坐起来,可是刚一探身却又哼一声倒了下去。一会儿又用胳膊护住了脑袋,学着迫击炮的声音,“卜——隆恩——”“卜——隆恩——”的瞎咕哝。咕哝完又哭了起来:“哎呀,他们冲上来啦,他们冲上来啦。真他妈的活见鬼,我跑到这儿干什么来啦?”
他们想起那一仗,都吓坏了。他们就都坐在他的身边不吭一声,彼此连正眼都不敢瞧一下。他们重新进了丛林以后,还是第一次这样感到心惊肉跳。
“别嚷嚷,威尔逊,”里奇斯只好劝他,“你要把日本人都引来了。”
“我要死了。”随着这一声嘟囔,威尔逊霍地跳了起来。身子都快坐直了,却又噗地倒了下去。抬眼再看他们时,虽说还看得清楚,眼力却已十分不济了。半晌他才又开口:“哥们儿,我不行了。”他吐口唾沫试试,唾沫却过不了下巴。“肚子上的伤口都发木了。”手哆哆嗦嗦地伸向伤口,伤口上的绷带血污斑斑,都凝结成块了。
“尽是脓啊。”他叹息一声,干焦的舌头舔了一下嘴唇。“我渴呀。”
“你不能喝水。”戈尔斯坦说。
“是啊,我知道,不能喝水。”威尔逊淡淡一笑。“戈尔斯坦,你这人就是太婆婆妈妈了点。你要不是这样没有种的话,本来倒是挺不错的。”
戈尔斯坦没有应声。他神疲力乏,一点也没有领会这话的意思。
“你想要什么,威尔逊?”里奇斯就问他。
“想喝点水。”
“你喝过了。”
威尔逊咳了两声,黏糊糊结了血痂的嘴角边上又挂下血来。他哼哼着说:“我屁股眼儿里也流出血来了。我说哥们儿,你们还是走你们的吧。”他好一会儿没有出声,木呆呆的,只有嘴唇在那里抽动。“我真不知道是回到爱丽丝那儿去好,还是回到那个相好身边去好。”他感到身上似乎发生了一连串新的变化,伤口的破皮烂肉似乎都穿过体腔沉了下去,手似乎可以探到留下的窟窿里,却什么也掏不到了。“喔!”他雾眼蒙眬地望着面前的两个弟兄,定了定神,才把他们看清楚。戈尔斯坦的两颊凹进去了许多,越发显得颧骨突出,一颗鼻子好似鹰喙。那熬红的眼球上,蓝蓝的虹彩明亮中透着焦灼,金黄的胡子邋邋遢遢,看上去像是赤褐色的了,乱蓬蓬的一团,把下巴上的“丛林疮”都遮没了。
里奇斯却像一头劳累过度的牲口。那粗眉大眼的脸儿比平常更没精神了,嘴巴张得大大的,下唇耷拉了下来,嘴里很有节奏地喘着粗气。
威尔逊很想对他们说上两句什么。他心里想:他们都是好人哪。要不是心好,也不会把他一直抬到这儿了。他就小声说:“哥们儿,你们这样待我,我太感激了。”可是这还不能表达他的心意。他总得送他们些什么才好。
“我说,哥们儿,我一直很想在那边的林子里弄个地方酿点酒,可偏偏就是咱们调动多,待不长。不过我早晚还是要搞它一个。”他提起了最后一点虚劲,说着说着就像真有那么回事似的。“只要搞上一个,你就可以要赚多少有多少。只要酿出酒来,自己想喝个痛快就可以喝个痛快。”他扯远了,就又把话头硬是收回来。“等咱们一回到部队,我一定要去搞一个,那时我就请你们每人满满地喝一壶。我请客。”看见两人憔悴的脸上没有一点表情,他摇了摇头。酬谢他们每人一壶,未免太小家子气了。“哥们儿,你们可以随时来喝,要喝多少有多少,没关系。只要你们肯赏光,我一定请客。”他说的都是心里话,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把酿酒的地方早点搞起来。“我一定管你们喝够。”他感到自己的肚子似乎又在往下沉了,接着他突然浑身一阵痉挛,觉得身子往旁边一歪,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吃惊的哼哼,人又昏了过去。舌头吐在嘴外,喉咙里嘎嘎地最后响了几声,他就翻出了担架。
他们赶紧把他按回到担架上。戈尔斯坦抓起他的手腕,想按按还有没有脉搏,可是五个指头直发软,抓起了却拉不住。他只好放下,就用食指在威尔逊的手腕上掐了几下。然而指尖都木了,触到皮肤没有一点感觉。弄了一阵,最后只好对他看看。“八成儿是死了。”
里奇斯“嗯”了一声,叹了口气,脑子里隐约掠过个念头,似乎觉得应该给他做个祈祷。
“唉,刚才还在……还在说话呢。”戈尔斯坦终于晃晃悠悠地从震惊中恢复了过来,许多说不出口的想头一时都汇集在心头,不能不斟酌一下。
里奇斯小声说道:“咱们还是走吧。”他费劲地站起身来,拿起担架上的带子,往脖子上套去。戈尔斯坦迟疑了一下,终于也照办了。各就各位以后,他们就拖着踉跄的脚步,踩进小河平缓的浅流,朝着下游的方向走去。
他们也不觉得这样抬着个死人走有什么可怪之处。他们早已习惯成了自然,每次歇息完了总要把他再抬起来,他们脑子里只有一条,就是非把他带着走不可。岂止如此,其实他们心里根本就不信他已经死去。从理智上说是知道的,可是心里却怎么也不信。这会儿他要是大声嚷嚷要水喝的话,他们才不会感到吃惊呢。
他们也谈起过他的善后问题。一次休息时里奇斯说:“咱们把他送回去以后,还是应该用基督徒的葬礼把他安葬,因为他毕竟做过忏悔了。”
“嗯,嗯。”不过话虽是这么说了,实在并没有印进他们心里。戈尔斯坦的心里很不愿意承认威尔逊已经死去;他坚决不让自己的脑子领会这一层意思,他干脆什么也不去想,只是一步一滑地踩着河底溜平的岩块,蹚着那浅浅的上游的河水,埋着头往前走。领会了这一层意思的话他是受不了的。
里奇斯心里也乱糟糟的。他说不准威尔逊到底是不是算已经要求宽恕他的罪孽,他脑子里已经都搞糊涂了,他只能抱住一条:只要他能把威尔逊送回部队,好好安葬,那威尔逊也就算是归了上帝。再说,好容易把威尔逊抬到了这里,结果威尔逊却死了,他们两个自然也有一种前功尽弃之感。他们多么希望能胜利完成这不平凡的长途跋涉啊。
抬着晃晃荡荡的担架,拖拖沓沓地踩着水花,他们现在走得慢极了,走得比以前什么时候都慢。头顶上,两岸的树木枝叶搭连,这小河蜿蜒如同丛林中开出一条隧道的景象,又呈现在他们的眼前。他们低垂着脑袋,直挺挺地挪动着双腿,仿佛生怕膝头一弯,就会彻底垮下似的。如今他们歇息起来就扑通一声往浅水里倒去,威尔逊半淹在水中,他们则把手脚一摊,躺在担架的旁边。
他们简直已经没有什么知觉了。脚板简直是在河底瞎闯乱撞,踹得河里的小石子嘎嘎直响。从脚跟边流过的河水是凉凉的,可是他们却毫无知觉。密林蔽天,夹道里一片幽暗,他们默默无言地随着流水磕磕绊绊向前走去。鸟兽见远远来了人,都热闹了起来:猴子抓着屁股哇哇乱叫,鸟儿叽叽喳喳此呼彼应。一会儿人到跟前,却就鸟止兽息,直到他们走过了好久,还是鸦雀无声。里奇斯和戈尔斯坦跌跌撞撞好似瞎子,可是他们的身上却自有一股默默的感人的力量。所过之处鸟兽一片肃静,那等于是在音信难通的密林丛莽中一路向前通报。这,也许可以说是一首特殊的丧礼进行曲吧。
他们过了一道小瀑布,这就得翻下一方齐腰高的大平石,跳到底下的岩块上。里奇斯先跳下去,站在水花里,等戈尔斯坦递下担架,然后也跟着跳下。下面的水深多了,挣扎着走去时,水直冲到大腿上,把担架都淹起来了。他们就紧靠岸边走,那里的水还比较浅。一路趔趔趄趄,摔了好几跤,连威尔逊的尸体都差点儿给冲走。他们走不了几步就得停一下,抽泣声跟丛林里的簌簌声和成一片,然而耳边更响的却是那哗哗的水声。
他们已经离不开这担架、这尸体。摔一跤爬起来,头一桩事就是要赶紧护住威尔逊,看到威尔逊没丢,这才回过神来,发觉自己的嘴里灌了一嘴的水。护住威尔逊已经成了他们最强烈的本能。现在他们根本不去考虑到了目的地把他如何安葬,他们甚至已经完全忘了他的死。要紧的,是这副担子一定得扛住。威尔逊虽然死了,在他们的感觉中却还是跟先前一样活生生的。
然而他们终究还是把他丢了。事情发生在侯恩当初跨河斜系藤索的那一段激流上。侯恩系上藤索是四天前的事了,如今藤索早已冲走,河水在礁石间狂冲乱涌,河面上却已经没有东西可以搭一把手了。他们哪里知道这里边的厉害。跨下激流,才走上三四步,卷起的旋涡就把他们掀翻了。无力的手指抓不住,担架就漂了出去,套在脖子里的带子把他们也一起拖着走。他们在汹涌的水流里连翻带滚,接连擦过了几块礁石,水一个劲儿往嘴里灌,呛得他们气也透不过来。他们想挣脱带子,却力不从心,拼命要站住脚跟,可水势实在太猛。于是就只能淹得半死不活的,由着急流把他们冲走。
担架撞上一块礁石,只听见嚓的一声,担架底上的毯子雨披裂开了,可是他们给水这么一灌,心里早发了慌,听见了也顾不上。他们又是一阵拼命挣扎,结果担架干脆裂成了两半,脖子里的带子也猛地脱开了。他们气喘吁吁的,简直是昏昏沉沉的,随着河水冲过了最险的一段激流,这才磕磕绊绊向着岸边靠去。
他们就剩两个人了。
他们在迷迷惘惘之中慢慢看清了这个现实。他们觉得简直难以相信。威尔逊刚才还抬在手里,可一转眼就失去了影踪。他们现在只落得两手空空了。
“糟了,把他丢了。”里奇斯低声嘀咕。
他们就拖着趔趔趄趄的脚步,顺河而下追去,跌倒了就爬起再追。转过一个弯来,前面几百码内一览无余,远远可见威尔逊的尸首刚刚绕过一个弯子漂走。里奇斯声嘶力竭地喊了声:“来,把他追上!”一步跨出去,不防扑面一跤,摔倒在水里。他好不容易才爬起来,又继续往前走。
到了那个转弯处,他们不由得站住了。一过这个弯子,河水就灌入了一片沼泽地,中间的水流像一条细带,两边都是泥沼。威尔逊给冲到泥沼里去了,在这片树木丛生的沼泽地里,谁知道他落在哪儿呢。即使不沉下去,找起来也得花上几天。
“唉,”戈尔斯坦说,“找不到了。”
里奇斯含糊“嗯”了一声。他往前走了一步,脚下一绊,又是一跤摔在水里。水打在脸上挺舒服的,他真不想再起来了。戈尔斯坦急了:“快走吧!”
里奇斯忍不住哭了。他挣扎着坐了起来,抱住双臂,埋倒了头大哭,水绕着他的屁股和两脚直打旋涡。戈尔斯坦晃晃悠悠的,站在旁边对他直瞅。
“真是倒他娘的霉!”里奇斯低声骂了一句。他长大成人以来这还是第一次骂娘,话是一个字一个字从胸腔里挤出来的,挤空了的胸腔里于是就只剩下一片怨愤。威尔逊得不到安葬了,然而也怪,他现在却又觉得这无关紧要了。现在梗在他心头的,是自己挑了这么重的担子,坚持了这么长的时间,走了这么多的路,结果被水一冲,前功尽弃。他这辈子干的就尽是这样劳而无功的事,从爷爷到爸爸,一直到他,总是苦苦地干,想改变那种收成微薄、长年贫困的局面。可是干了又有什么用呢?“人一切的劳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劳碌,有甚么益处呢?”他又想起这话来了。以前读《圣经》读到这一段,他总觉得不是滋味。里奇斯觉得肚子里新冒出一股强烈的怨气,再也别想排解得开。太岂有此理了!好容易有一次地里的庄稼总算长势不坏,却又偏来了一场狂风暴雨,给卷个精光。这就是上帝之道了。他突然觉得好恨。凡事最后总要耍你一下的上帝,能算个什么上帝?
说是个恶作剧大王还差不多。
他哭,是因为怨恨,因为想家,因为灰心;他哭,是因为筋疲力尽,是因为觉得无能为力,是因为看透了一个道理而感到心寒:敢情这世上什么都是空的。
戈尔斯坦还站在他的旁边,因为给河水冲得有些立脚不稳,所以一手扶着里奇斯的肩膀。他不时动一下嘴唇,还轻轻地在脸上挠挠。“犹太人者,乃天下各族人民之心脏。”
可是现在竟有了这样的情况:心脏死了,而躯体还活着,犹太人受苦受难,结果还是等于零。牺牲都白白牺牲了,谁也没有从中得到教训。历史上那一笔笔残害犹太人的账,全都白记了。历来的一切种族隔离,一切精神支解,一切屠杀迫害,煤气室、石灰坑——这些根本没有触动一丝一毫的人心,吃了这么多苦都白费了。这些还会一直传下去、传下去,直到有一天重得后人承受不了,才只好放手。事情不外就是如此。他已经哭不出来了,他就站在里奇斯的身旁,无限痛苦,有如发觉自己所爱的人原来已经死了一样。此时此刻,他剩下的就是一片空虚,只隐隐有些气愤,又按不住有股痛恨,另外似乎还有个根子,萌发出一阵阵绝望,渐渐弥漫在胸中。
他嘴唇微微一动:“咱们走吧。”
里奇斯终于站了起来,他们就摇摇晃晃地蹚着水缓缓走去,渐渐觉得水退到了脚踝上,自己又到了浅水里。河开阔起来了,河水潺潺地在小石子上流过,河底先是泥土,后来就变成了沙子。他们跌跌撞撞拐了个弯,眼前忽然一派阳光,远处赫然就是大海。
不一会儿他们就一步一歪地来到了海滩上。尽管精疲力竭,他们还是又走了约一百码远。留在这条河的附近总觉得不是个滋味。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都往沙滩上一扑,把脸埋在胳臂里,一动不动地就躺在那儿,听任太阳把背上晒得热烘烘的。那时正是下午三四点钟光景。他们也只有守在这儿,等会合了队伍,让登陆艇来接了。枪支、背包、干粮,都已丢了个精光,不过他们也无心去想这些。他们都快累死了,回头再到林子里去设法找些东西吃吧。
他们就这样一直躺到傍晚,动弹不得。在阳光的抚慰下这样休息休息,觉得倒也不无快意。他们也不说话。心中的怨恨如今都落到了伙伴的身上。一起办事,事办砸了,见不得人,难免会这样恨恨的,憋着一肚子的闷气。几个小时过去了,他们睡了又醒,醒了又睡,最后胸口感到一阵恶心,就此醒了过来。在日光下打盹,当然要引起恶心了。
戈尔斯坦终于坐了起来,东摸西摸,找到了自己的水壶。他像第一次学用水壶喝水似的,慢吞吞旋开了盖子,又慢吞吞凑着嘴巴举起了水壶。他真没想到自己竟会渴成这样。第一口水喝下去,甜得他魂都飘了。他强自抑制,慢慢地一口口喝,喝一口就把水壶放一放。喝到剩下不多时,才注意到里奇斯在那里望着他。一看这模样,就明白里奇斯的水壶里已经没有水了。
按说里奇斯到河边去自己灌一壶也不是不可以,可是戈尔斯坦知道这谈何容易。他自己就已经没有一丝力气了。一想到要爬起身来,少说些就是走上一百码吧,他都觉得受不了。里奇斯肯定也是一样。
戈尔斯坦不觉来了气:里奇斯为什么不考虑得周到些,自己留下点水呢?犟劲一发,他又举起水壶来喝了一口。可是这水的味道突然不行了。戈尔斯坦这才意识到原来水都发烫了。他逼着自己又喝上一口。
他觉得说不出的惭愧,终于把水壶递给了里奇斯。
“给,喝一口吧?”
“好。”里奇斯捧住水壶狂喝。壶里的水快见底了。他望了望戈尔斯坦。
“喝吧,喝完算完。”
“明天咱们得到丛林里去找些东西吃了,”里奇斯说。
“是啊。”
里奇斯淡然一笑。“咱们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