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时接到电话,是父亲打来的。那是我离了婚,干起房地产行当后没多久的事。我两个儿子都在上学。九月挺热的一天。
父亲礼貌周全,哪怕对家人也是如此。他不厌其烦,先对我问候一番。乡下人讲究礼节。就算为了通知你家房子着火了,电话里也必定先是一通寒暄。
“我很好啊。”我说,“你呢?”
“不咋样吧,我觉着。”父亲答道,还是他那老一套口气——带点歉意又有点矜持。“我想,你母亲去了。”
我知道“去了”意味着“死了”。这个我懂。然而有那么一两秒钟,我看到的是母亲戴着她的黑色草帽,沿小巷走远的样子。“去了”这个词好像满载的不是别的,而是一股子深深的欣慰甚至欢乐——门一关,你家回到正常状态,你可以无拘无束地享用空间时的兴奋感觉。我父亲的语气里也流露出这种情绪——在歉意的后面,有一种类似屏住呼吸的奇怪音调。然而,我母亲从来都不是个负担啊——她一天也没病过——而且,对于她的去世,我父亲远非感到宽慰,而是难以接受。他说,他从来过不惯一个人的日子。他心甘情愿地搬进内特菲尔德县立老人之家。
他告诉我中午进门时发现我母亲躺在厨房沙发上。她摘了些西红柿,摆在窗台上捂熟,然后一定是觉得不舒服,躺了下来。讲着讲着,他声音颤抖起来——正如你能预料到的,变得结结巴巴——是因为不知所措吧。我在脑海中看到那张沙发,它铺着旧被子,就在电话下方。
“所以我想,最好还是给你打个电话吧。”父亲说。然后等着我吩咐他该干什么。
每天中午、晚上,还有早上,一睁眼,母亲都要跪下祈祷。对她来说,每一天的开始都蕴含着上帝的旨意。每晚她都要总结所做、所说、所想的,看看能否得到上帝的认可。有人可能会觉得这种生活挺无趣的吧,但他们没看到关键。首先,这样一种生活永不会令人厌倦。没有哪件事对你而言不是意味深长的。即便困难重重,生病、穷困、丑陋,你依然能珍惜你的灵魂,就像用盘子端着一枚珍宝走过人生。午饭后上楼祈祷时,我母亲总是精力充沛、兴致勃勃,庄严地微笑着。
她是十四岁那年,在一次营地聚会时被拯救的。就在那个夏天,她自己的妈妈——我外婆——去世了。有好几年,我母亲都会和其他许多被拯救的人一起聚会,其中有些人被拯救了一次又一次,是些热情洋溢的老罪人了。她会讲述聚会上都发生了些什么:唱歌、喊叫、手舞足蹈。她讲过有个老人站起来嚷道:“下来吧,主啊,下到我们中间吧!穿过屋顶下来吧,屋瓦的钱我来赔!”
结婚后,她做回一个简单的圣公会信徒,一个认真的信徒。那会儿她二十五岁,我父亲三十八岁。一对身材高挑、相貌出众的人儿,出色的舞者,打牌高手,擅长社交;不过也是一对认真的人儿——要我一准会这么形容他们。现如今没什么人这样认真地生活啦。我父亲不像我母亲那样笃信宗教。他是圣公会信徒,奥兰治党员,那也是一个保守党派,因为他从小就受那样的教育。几个儿子当中,他留在农场上和父母同住,照料他们一直到去世。他遇到我母亲,等着她,和她结婚。然后他有了一个可以为之奋斗的家庭,为此倍感幸运。(我有两个兄弟,以及一个婴儿时就夭折的妹妹。)我总感觉,在我母亲之前,我父亲从没睡过别的女人,而且娶她之前也没和她睡过。他不得不等啊等的,因为我母亲一直不肯结婚,直到她把她妈去世后,她爸花在她身上的每一分钱都还了回去。一笔一笔账她都记着——食宿啊,书本啊,衣服啊——以便日后偿还。身为教师,她结婚时不像别的教师那样有积蓄,也没嫁妆、床上用品或餐具。父亲时常开玩笑地做出一脸忧郁神情,感叹他本指望娶个银行里有存款的女人。“不过,要弄到银行存款,就得接受那存款的脸蛋儿,”他说,“有时候那样划不来啊。”
我们家有大大的、屋顶高高的房间,装着墨绿色百叶窗。百叶帘拉下、挡住太阳的时候,我常喜欢晃着脑袋,捕捉从孔穴和缝隙里透进的光线。我喜欢看的另一样东西是烟囱的污渍,不管旧的还是新的,我可以把它们想象成各种动物、人脸,甚至远方的城市。我给两个儿子讲这个,他们的爸爸丹·凯西说:“瞧,你们妈妈家里穷透了,他们连电视都买不起,只好在天花板上弄出这些污渍——你们的妈妈只有天花板上的污渍可看!”他素来喜欢取笑我以贫穷为荣的想法。
父亲很老的时候,我发觉他并不怎么介意人们尝试新做法——比如说吧,我的离婚——他更介意的是他们编出各种新理由来作解释。
谢天谢地,他无须知道嬉皮士公社那类事。
“主可从来没想这样。”他常这么感叹。在绣线菊灌木丛后头,和老人之家的其他老人们围坐在漫长昏暗的走廊里,他会感叹,主可从来没想要人们骑着摩托车或雪地摩托车在乡下乱闯。还有主可从来没想要护士们的制服变成长裤。护士们对此毫不介意。她们管他叫“帅哥”,还告诉我他是一个真正的老甜心,一个真正虔诚的老绅士。她们对他那头浓密乌发惊叹不已,他一直到死都是一头密发。她们给他洗头发,梳得漂漂亮亮的,趁还湿着,用她们的手指给它绕出波浪。
有时,尽管她们百般照料,他还是有点闷闷不乐。他想回家。他担心母牛啊,篱笆啊,还操心谁来起床生火的问题。偶尔也会有个把刻薄的瞬间——不过非常少见。一次我进门时,他带着敌意,轻蔑地瞥我一眼,说:“这会儿你膝盖上的皮还没全磨掉啊,真叫我意外。”
我笑了。我问:“为啥?擦地板吗?”
“做祈祷嘛!”他唾弃般道。
他搞不清自己是在和谁说话。
我不记得母亲的头发除了白色以外还有过什么别的颜色。母亲二十出头时头发就白了,而且一缕年轻时的头发都不曾保留——它曾经是棕色的。我常常缠着她告诉我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棕色。
“深色的。”
“是像布伦特,还是像多莉?”它们是我们家的两匹工作马,组成一支马队。
“我说不清。那又不是马毛。”
“是像巧克力吗?”
“有点吧。”
“它变白了,你不难过吗?”
“没有,我很高兴。”
“为什么?”
“我很高兴我头发的颜色不再跟我爸爸一样了。”
恨始终是一种罪过,母亲告诉过我。记住这个。你灵魂里的一滴仇恨,会扩散开来毁掉所有色彩,就像白牛奶里的一滴黑墨水。我被这个震住了,挺想做个试验来着,但我知道不能浪费牛奶。
我记得所有这些事情。关于我从未见过的人的各种事情,都知道或者听说了。我取名尤菲米亚,这曾是我母亲的母亲的名字。一个可怕的名字,现如今没人叫这个了。在家里他们叫我菲米,不过,我工作后,自己改名叫费玛。我丈夫,丹·凯西,就管我叫费玛。多年后,我离了婚,某次在夏姆洛克饭店的酒吧,我正要出门,一个男人问我:“费玛,我一直想问你来着,你到底为什么有名呢?”
“不知道啊,”我告诉他,“我也不清楚,莫非是因为我会浪费时间跟你这样的傻瓜讨论?”
之后我想过彻底换个名字,诸如琼之类的,可除非我从这里搬走,否则如何能做到呢?
1947年夏,我十二岁,帮着母亲给楼下一间闲置的卧室贴墙纸。母亲的妹妹贝瑞尔要来看我们。两姐妹已多年未见面。她们的母亲去世后,她们的父亲很快就再婚了。他带着新老婆和小女儿贝瑞尔搬到明尼阿波利斯,然后是西雅图。母亲不愿跟他们走。她留在他们之前一直住着的拉姆塞镇上,在一对没孩子的邻居夫妇家寄宿。她和贝瑞尔长大后只见过一两面。贝瑞尔住在加利福尼亚。
墙纸是白底矢车菊花纹的。它是一卷纸的最后一截儿了,母亲以打折价买了来。这意味着我们得煞费苦心地对图案,门背后只能用碎片和纸条拼拼凑凑。那时还没有自粘墙纸这种玩意儿。我们在前厅支起一张搁板桌,调了糨糊,用板刷刷到墙纸背面,挑掉疙瘩。我们忙活着,窗子推上去,留着纱窗透气,关着纱门,敞开前门。透过纱网和不平整的旧玻璃看出去,田野炎热无比,百花盛开——牧场上开着乳草和野胡萝卜花,芥菜疯长,几片田当时种着荞麦,一片奶油色。母亲唱着歌。一首据说是她妈妈常在她和贝瑞尔还是小女孩时唱的歌。
我从前有个情郎,现在落了单。
他走啦,留下我一个人泪汪汪。
他走啦,把我抛下,可我不悲伤。
我呀要再找个情郎,比他还要强!
我兴高采烈,因为贝瑞尔要来了,一个客人,从加利福尼亚远道而来。此外,也因为我六月底进镇参加了高中入学考试,希望很快收到高分录取的消息。乡间学校所有读完八年级的人都要到镇上考试。我喜欢这个——沙沙响的大张考卷,庄严的寂静,石头造的巨大的高中校舍,刻在桌上、涂了清漆变成深色的古老缩写字母。屋外首度绽放的夏天,绿色黄色的光线,带有城镇气派的栗子树,还有金银花。这一切都是同一个镇子,我如今住了大半辈子的镇子。我对这些惊奇不已,对我自己也一样——这个能够轻而易举地绘制地图、解答难题、知道许多答案的人。我觉得自己是那么聪明。不过我还不够聪明,不足以理解最简单的事实。我甚至不明白,参加考试对我毫无意义。我不可能上高中。怎么上呢?那时还没校车,你得住到镇上。我父母供不起这个。就像那时候的很多农夫一样,他们只有一点点现金。奶酪厂付的钱就是唯一的固定收入。而且他们也不觉得我的生活该往那个方向发展,去读高中。他们觉得我该待在家里,帮母亲做事,或许还可以出门打工,到邻近的人家照料生病或生孩子的女人。一直干到比如说我结婚为止。那就是我收到成绩之后,他们要对我宣布的。
你或许会以为我母亲未必这么想,她本人可是当过老师的。可她说,上帝不在乎。上帝对于任何人做什么工作受什么教育都不感兴趣,她告诉我。他才不在乎那个呢,只有他在乎的事情才值得我们关注。
这是我头一回意识到,上帝有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敌对者,而不仅仅是某种小麻烦或者大摆设。
母亲小时候的名字叫玛丽埃塔。当然了,那一直就是她的名字,可在贝瑞尔来之前,我从没听人这样叫过她。我父亲一直用的是“母亲”。我有个孩子气的想法——我知道它是孩子气的——觉得我母亲比别的母亲们更适合“母亲”这个叫法。“母亲”,而不是“妈妈”。不在她身边时,我总想不起来母亲的脸是啥样,这让我害怕。坐在学校里,离家只隔了一个山坡,我会试图想象母亲的脸。有时我觉得要是做不到,就有可能意味着母亲死了。不过我总能感觉到她,会因为一些最不可思议的东西想到她——一架立式钢琴,或者一条高高的白面包。挺荒唐吧,可这是真的。
在我心里,玛丽埃塔是独立的,没被吸纳进母亲成年的身体里。玛丽埃塔还在她那个拉姆塞镇,在渥太华河边乱跑着哩。那个镇子,路上全是马匹和水坑,街头黑压压的,挤满周末从矮树林涌出的人群,伐木工们。大街上开了十一家旅馆,供伐木工入住、酗酒。
玛丽埃塔住的房子坐落在河岸往上延伸出的一条陡峭街道的中间。那是一幢双宅建筑,前方有两扇飘窗,两个前廊由一道木栅隔开。另一半住着萨克里夫一家,玛丽埃塔在她妈妈去世、爸爸离开镇子后,就寄宿在他家。电报员萨克里夫先生是英国人。他老婆是德国人。她总是冲咖啡而不是沏茶。她会做奶酪卷。面团从桌边挂下,宛如一张精致的桌布。有时,玛丽埃塔觉得它看起来像一张皮肤。
正是萨克里夫太太说服了玛丽埃塔的妈妈不要上吊。
那是个星期六,玛丽埃塔待在家里没上学。她醒得很迟,家中一片寂静。她向来害怕这个——一幢寂静无声的房子。她放学后一开门就会大声嚷嚷:“妈妈!妈妈!”妈妈经常不回答。但她都在。玛丽埃塔听到炉子格栅的咔咔声,铁熨斗稳稳当当的啪啪声,心头一阵宽慰。
那天早上,她什么也没听到。她走下楼,切片面包,涂上花生酱和糖浆,折起来吃。她打开地窖门招呼几声。她走进前厅,透过蕨草朝窗外看。她看到妹妹贝瑞尔和几个邻居孩子从人行道边一小片长草的斜坡上滚下来,翻起身爬到坡顶,再滚下来。
“妈妈?”玛丽埃塔嚷道。她穿过房子,走向后院。时值暮春,天气多云而暖和。发芽的蔬菜园里,泥土濡湿,树上的叶子好像突然长满了,滴答着夜里积下的雨水。
“妈妈?”玛丽埃塔在树下,在晾衣绳下喊。
院子尽头是一个小谷仓,存放柴火、工具和旧家具。透过敞开的门,可以看到一把椅子——一把直背椅。椅子上,玛丽埃塔看到妈妈的脚,妈妈的黑色系带鞋。然后是印花棉布做的夏季工作长裙、围裙、卷起的袖口。妈妈白得发亮的白胳膊、脖子,还有脸。
妈妈站在椅子上没回答。她没看玛丽埃塔,自顾自微笑着,脚底板叩击着椅子,好像在说:“我在这儿哩。你想怎么着吧。”除了站在一把椅子上,用这种奇怪、紧张的表情笑着之外,她还有哪里不大对劲儿。站在一把椅背的横档都不见了的椅子上,这椅子被她拖到谷仓中间,摇摇晃晃地立在不平整的地面上。她的脖子上有一道阴影。
是一根绳子,从头顶横梁挂下来的一根绳子尽头绕出的一个环。
“妈妈?”玛丽埃塔用突然虚弱的声音请求道,“妈妈,请你下来吧。”她的声音变得虚弱,因为她担心任何嚷嚷或者哭喊都会惊动妈妈,让她蹬开椅子,把全身重量挂上绳子。不过,就算玛丽埃塔想喊,也喊不出来。她全身只有力气发出这可怜的细线一样的声音——就像在梦里,一只野兽或者一台机器正往你身上碾来的时候。
“叫你爸爸来。”
妈妈命令道。玛丽埃塔赶紧照办。她拖着灌满恐惧的双腿跑起来。穿着睡衣,在星期六早上,她跑了起来。她跑过贝瑞尔和别的孩子,他们还在斜坡上打滚。她沿着那会儿还是木板栈道的人行道跑着,跑上没铺路面、布满昨夜积起的水坑的马路。马路穿过铁轨,在山脚下与镇上的大街交叉。大街和河流之间有一些仓库和小工厂。玛丽埃塔的爸爸的马车制造厂就在其中,运货马车、轻便马车和雪橇都有生产。事实上,玛丽埃塔的爸爸发明了一种在矮树林中运木材的新型雪橇,申请到了专利。他的事业在拉姆塞刚刚起步。(后来他在美国发了财。一个喜爱旅馆酒吧、理发店、马车赛和女人的男人,但也不畏惧工作——公允地讲。)
玛丽埃塔在工厂没找到他。办公室空无一人。她跑到工人正在干活的院子,在新鲜锯末中跌跌撞撞。工人们哄笑起来,冲她摇脑袋。不。不在这。这会儿不在。不晓得。你干吗不到市中心找找?等等。等一下。你不先找点衣服穿上?
他们并没恶意。他们没觉察到出事了。但是玛丽埃塔向来无法忍受哄笑的人群。有一些地方她连路过都憎恨,更不用说进去了,原因就在于此。哄笑的男人们。因为这个,她厌恶理发店,厌恶它们的味道。(她后来和我父亲去舞会时,特意请他不要往头发上涂发胶,因为那味道会让她想起这些。)某家旅馆外头站在大街上的一群男人,这对玛丽埃塔而言简直就是一团毒药。你竭力不去听他们在说什么,可你能肯定那一准是些恶毒之语。哪怕他们什么也没说,他们也会哄笑,那同样恶毒——恶毒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毒药。玛丽埃塔在得到拯救后,才做到了从他们面前昂首走过。上帝是她的武装,她径直从他们当中穿过,没有任何东西能磕绊她,没有任何东西能灼伤她。她像但以理一样安全无虞。
现在她转身又跑起来,沿来路跑回去,攀上山坡,一路往家跑。她觉得她离开母亲是个错误。妈妈为什么吩咐她走开?为什么想要她爸爸来?很可能她是打算用自己悬挂在绳子尽头,尚且温热的尸体迎接他。玛丽埃塔本该留下——她本该留下,劝说妈妈收手。她本该跑到萨克里夫太太,或者任何邻居那里求助,而不是这样浪费时间。只是她想不到谁可以帮她,谁居然会信她的话。她以为所有人家,除他们家之外,都活得太太平平,她以为威胁和痛苦这类东西根本不存在于别人的房子里,所以对别人无法解释。
一列火车正开进镇里。玛丽埃塔不得不停下等着。乘客们从车窗里看她。她当着那些陌生人的面,忍不住放声痛哭。火车开过,她继续朝山上跑去——这场面真值得一看。她头也没梳,光脚沾满泥泞,只穿着睡衣,发疯一样,脸上泪淋淋的。她跑进自家后院,看到谷仓便哭嚎起来。“妈妈!”她哭嚎着,“妈妈!”
里面没人。椅子摆在原处。绳子在椅背上晃荡。玛丽埃塔断定妈妈已经走出那一步。她妈死啦——绳子被切断,她被放下来,运走啦。
不过,一双温暖肥胖的手按上她肩头,萨克里夫太太说:“玛丽埃塔。安静点。玛丽埃塔,好孩子。别哭了。进来吧。她很好,玛丽埃塔。进来你就看到了。”
萨克里夫太太的外国口音说着“玛丽——埃——达”,给这个名字平添一种浓郁、不同寻常的韵味。她满怀慈爱。后来,玛丽埃塔住到萨克里夫家,被当成这家的女儿一样对待,而这是一个完全和她想象中的别人家一样平静舒适的人家。不过,她在这里始终没找到做女儿的感觉。
在萨克里夫太太家的厨房里,贝瑞尔坐在地板上啃着一块葡萄干饼干,和黑白两色的小猫迪基玩耍。玛丽埃塔的妈妈坐在桌边,面前搁着一杯咖啡。
“她真傻。”萨克里夫太太说。她指的是玛丽埃塔的妈妈还是玛丽埃塔呢?她掌握的英语单词不多,没法说清。
玛丽埃塔的妈妈笑了。玛丽埃塔眼前一黑。在这么个温暖潮湿的早上,哭嚎着一口气跑上山,弄得她昏过去了。她知道的下一件事就是她正从萨克里夫太太手中的汤匙里喝着黑黑的、甜甜的咖啡。贝瑞尔抓着迪基的前爪,当作一件逗她开心的礼物递过来。玛丽埃塔的妈妈依旧坐在桌边。
她的心碎了——每次我母亲都是这么总结的。这就是结局。这几个字收拢了整个故事,一锤定音。我从没问,是谁弄碎了它呢?我从没问,男人们毒药般的话都说的啥呢?“恶毒”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玛丽埃塔的妈妈没上吊,反倒笑了。很久以前,她坐在萨克里夫家的厨房桌边笑了。她的心碎了。
对于母亲的闲聊和故事,我一直有一种感觉,它们后头有什么东西膨胀着,就像一个你没法看透、找不到尽头的云团。有一团乌云,或者一剂毒药,侵入了母亲的生活。当我让母亲难过的时候,我也成了它的一部分。于是我会用头撞着母亲的肚子和胸部,撞着她高高的、坚实的身体,祈求宽恕。母亲总会叫我去问上帝。可我不得不与之理顺关系的并非上帝,而是母亲。看起来,她仿佛明了我身上有一些东西,比寻常的谎言、诡计和劣行更糟糕,糟糕得多。那真是一种令人恶心的耻辱啊。我撞击着母亲的身体,想要她忘掉。
我的弟弟们却毫无这种烦恼。我从没觉得他们有。我觉得他们就像些开心的野人,无拘无束地乱逛,根本不用明白什么。当我自己有了两个儿子,而没有女儿的时候,我感觉仿佛有什么事情终于可以从此打住——那些故事,那些悲伤,那些你无法抵御亦无法解决的古老谜团。
贝瑞尔姨妈说,不要管她叫姨妈。“我不习惯当谁的姨妈,亲爱的。我甚至连谁的妈妈都还不是呢。我就是我。叫我贝瑞尔好了。”
贝瑞尔是速记员出身,现在创建了自己的打字速记公司,雇了很多女孩。她和一个男性朋友一起来,叫弗洛伦斯先生。她信上写,会搭朋友的车来。但没提这个朋友是打算住下,还是打算马上就开走;甚至没提是个男人还是女人。
弗洛伦斯先生要住下来。他是一个瘦高的男人,一张晒黑的长脸,眼睛颜色非常浅,还有个抽抽嘴角的习惯,没准是在表示微笑吧。
到头来,他成了在我和母亲贴了墙纸的房间里睡觉的人;因为他是陌生人,而且是个男人。贝瑞尔只好跟我睡。一开始我们觉得弗洛伦斯先生相当粗鲁,因为他不习惯我们的说话方式,我们也不习惯他的。头天早上,父亲对弗洛伦斯先生问候道:“呃,希望你在那张旧床上好歹能睡个囫囵觉吧?”(其实闲置房间里的床铺着羽毛褥垫,再舒服不过。)而弗洛伦斯先生应该回答说,他从没睡得比这更舒服了。
弗洛伦斯先生抽抽嘴角,说:“比这更糟的我也睡过。”
他最喜欢待的地方是他的车里。一辆宝蓝色的克莱斯勒,战后生产的第一批。座椅、地板、车顶和车门上的软垫全都是珠灰色的。弗洛伦斯先生牢牢记着这些颜色的名称,一旦你只说“蓝色”或“灰色”,他就会纠正你。
“我觉得这就是老鼠皮的颜色嘛,”贝瑞尔大大咧咧地评价道,“我告诉他这就是鼠皮色!”
汽车停在房子边的槐树丛下。弗洛伦斯先生坐在车里,摇上车窗,在奢华的新车味道中抽烟。
“恐怕我们没怎么让你的朋友快活哪。”母亲说。
“我才不会操心他呢。”贝瑞尔说。她说到弗洛伦斯先生,总好像关于他有个只有她明白的笑话似的。之后很久,我都怀疑他莫非在仪表板下的抽屉里藏了那么一瓶,时不时呷一口振作精神。他一直戴着帽子。
贝瑞尔本人则享受了双份的快乐。她不像通常的女客人那样坐在家里,跟母亲聊天,而是要求参观农场上的所有东西。她说,我得带着她四处走走,解释各种事情给她听,还要提防不要让她跌进什么肥料堆里。
我不知道有什么好展示的。我带贝瑞尔去冰屋,一块块冰像梳妆台抽屉那么大,更大的冰块埋在锯末里保存着。每隔几天,父亲就会砍下一块冰,搬进厨房,在一个锡皮盒里融化,用来冰镇牛奶和奶油。
贝瑞尔说她从不知道冰有这么大块的。她似乎热衷于发现各种事物是多么奇特、可怕,或者滑稽。
“你们到底是打哪儿弄来那么大的冰块的呢?”
我搞不清这句是不是玩笑。
“从湖上。”我说。
“从湖上!你们这儿有整个夏天都结冰的湖吗?”
我告诉她父亲如何每年冬天从湖上取冰,拖回家埋在木屑里,木屑可以防止冰融化。
贝瑞尔说:“不可思议!”
“嗯,化还是会化一点的。”我说。我对贝瑞尔失望透了。
“太不可思议了。”
我去赶牛,贝瑞尔一个人继续溜达。一个穿白色休闲裤的稻草人(父亲后来就是这么叫她的),戴一顶白色太阳帽,用夺目的红色缎带系在下巴上。她的手指甲和脚指甲——她穿的是凉鞋——都涂成和缎带一样的颜色。她戴着当时人们都戴的小小的深色太阳镜。(我认识的那些人不算——他们可没有太阳镜。)她有一张大红嘴,发出响亮的笑声,头发是一种不自然的颜色,异常耀眼,像樱桃木。她是那么热闹、闪耀,打扮得那样炫目,以至于很难判断她到底好不好看,开不开心,或者任何事情。
我们沿牛群走的小道走着,没再怎么交谈,因为贝瑞尔与牛群保持距离,忙着小心下脚的地方。等我把它们全拴进牛栏,她又凑了过来。她点了支烟。没人在谷仓里抽烟。父亲和别的农夫在这里总是嚼烟草来替代。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让贝瑞尔嚼烟草。
“你会给它们挤奶吗,还是由你爸来弄?”贝瑞尔问,“那很难吗?”
我抓住母牛的奶头,挤下一点奶。谷仓猫群里的一只跑过来跃跃欲试。我把细细一股牛奶射进它嘴里。我和猫都扬扬得意。
“那样会痛吗?”贝瑞尔问,“想想看,要是换了是你的话。”
我可从没把母牛的奶头和我自己身体的哪个部位联系起来过,这猥亵的意味让我大吃一惊。事实上,从此我再也无法像这样不假思索地随手抓住一个温暖、粗糙的奶牛奶头了。
贝瑞尔睡觉时穿一件缀有本白色花边的桃色尼龙睡衣。她还有一件配套的袍子。她说“本白色”,就像弗洛伦斯先生说到他的宝蓝色和珠灰色一样郑重其事。
我设法在脱衣服或换睡袍时都不暴露出身体的任何部分。这是很难弄的。我没脱内衣裤,希望贝瑞尔也这么做。与一个成年人睡一张床,对我而言真是折磨。不过,我倒是趁机研究了贝瑞尔称之为美容套装的玩意儿们。装了一团团棉花球的手绘玻璃罐、滑石粉、乳液、冰蓝色的紧肤水、小罐红色和紫红色的唇膏——看起来油亮亮的。蓝色和黑色铅笔。指甲锉板,一块浮石,散发着浓烈香蕉味儿的指甲油,装在一个贝壳形状赛璐珞盒里的敷面粉——它有个听起来像甜点的名字——“甜杏花”。
我在夏天用的煤油炉上热了一点水。贝瑞尔擦干净脸,突然像是变了个人,我几乎以为脸盆里会有片片剥落下来的化妆壳儿,就像我们浸湿、剥下的旧墙纸一样呢。贝瑞尔的皮肤现在变得苍白,遍布细细的裂纹,挺像初夏时分水坑底部渐渐干涸的发亮的淤泥。
“瞧我的皮肤变成啥样了,”她说,“节食。我过去有一百六十九磅重呢,减肥减得太快,脸整个陷下去了。不过,现在我弄到了这种膏。是用秘方做的,你在市场上都买不到呢。闻闻。你看,它闻起来一点也不香,一股子正经八百的味道。”
她用棉花球往脸上拍膏,拍来拍去的,拍到一点也不剩。
“闻起来像猪油。”我说。
“全能的上帝啊,我出了那么大价钱,可不是为了往脸上涂猪油啊。别告诉你妈我拿上帝说事了哦。”
她往水杯里倒点干净的水,打湿梳子,把头发梳湿,用手指绕起一缕缕头发,用两个交叉的发夹把绕好的发卷别到脑袋上。再过两三年,我自己也做起这种事来了。
“永远记得把头发打湿,不然卷起来一点用也没有,”贝瑞尔说,“而且永远记得要向下卷,哪怕你想要它耸起来。明白了吗?”
我卷着自己的头发时——卷了好多年——时不时想起这话,寻思着人们给过的所有建议中,我遵守得最严格的就数这一条了。
我们熄灯上床。贝瑞尔说:“真不知道天会这么黑。真不知道还有这么漆黑的晚上啊。”她喃喃低语着。我很迟钝地意识到,她是在将乡间夜晚与城市的夜晚作比较。我好奇着内特菲尔德县的黑夜是否果真比加利福尼亚的黑夜更黑。
“亲爱的?”贝瑞尔低声说,“外面有动物吗?”
“有母牛啊。”我说。
“不错,但是野生动物呢?有没有熊?”
“有。”我说。父亲有一次在灌木丛中发现过熊脚印和熊粪,还发现一棵野苹果树上的苹果全都被扯掉了。那是好多年以前,他年轻时的事了。
贝瑞尔呻吟着,咯咯地笑。“想想看,要是弗洛伦斯先生晚上不得不出门,结果撞上一头熊!”
第二天是星期天。贝瑞尔和弗洛伦斯先生开着克莱斯勒车送我和弟弟们去主日学校。那是早上十点。他们在十一点回来,带我父母去教堂。
“快跳上来。”贝瑞尔吩咐我,“你们也一样,”她对男孩们说,“我们开车兜风去咯。”
贝瑞尔穿了件缎子样的象牙色红点连衣裙,屁股那里有一道镶红边的荷叶皱褶,脚上是红色高跟鞋。弗洛伦斯先生穿了一身浅蓝色夏季西装。
“你们去教堂吗?”我问。根据我的经验,人们为了这事才盛装打扮。
贝瑞尔笑了。“亲爱的,弗洛伦斯先生信的可不是那种宗教哦。”
我习惯从主日学校直接走到教堂,再坐上一个半小时。夏天,敞开的窗户飘进墓园的雪松气味,还会传来路上偶尔一辆汽车嗖地驶过、几近亵渎的声响。今天,我们把这段时间用来在我从未见过的乡村驱车穿行。我从没到过这里,尽管它离家不到二十英里。我们的卡车只会开到奶酪厂、教堂,或者在星期六晚上去镇上,开到垃圾场就算是最接近兜风的了。我见到过贝尔斯湖靠我们的这头,因为父亲冬天在那里取冰。夏天你可没法走近那里,湖岸满满当当地长着芦苇呢。我以为湖的另一头差不离也是这么回事。可今天开车过去,我看到村庄、码头和小船,深色的水面倒映着树木。所有这一切,我以前都一无所知。这里,同样也是贝尔斯湖呢。我很高兴终于看到它了,但不知怎的,对于这种惊喜并不怎么感到开心。
最后,一幢白色的框架建筑出现了。它有走廊,摆着盆栽植物,房前还有一些亮闪闪的白杨树。野树林酒吧。今天,这幢房子涂上灰泥,重装了都铎风格的横梁,取名叫作“幽居”。白杨树被砍掉,给停车场让路。
回头去教堂接我父母的途中,弗洛伦斯先生拐到我们隔壁的农场上,它的主人是麦克阿斯特一家。麦克阿斯特夫妇是天主教徒。我们两家是邻居,但不怎么往来。
“来吧,男孩们,下来。”贝瑞尔招呼我的弟弟们。“你不要动,”她吩咐我,“你待在原处。”她推搡着小男孩们走上门廊,麦克阿斯特家的几个人站在那里。他们穿着破破烂烂的家常衣服,因为他们的教堂仪式,或者弥撒,或者不知道叫什么的玩意儿,早早就结束了。麦克阿斯特夫人走出门,目瞪口呆地听着贝瑞尔快活的说话声。
贝瑞尔独自回到车边。“好了,”她说,“他们和邻居的孩子们玩去啦。”
和麦克阿斯特一家人玩?可他们是天主教徒,而且他们家所有孩子,除了那个婴儿,都是女孩儿啊。
“他们还穿着好衣服呢。”我说。
“那又怎样?他们就不能穿着好衣服过点好时光吗?我不就是这样!”
我父母同样被弄了个猝不及防。贝瑞尔走下车,告诉父亲他可以坐前排,那里搁腿的空间宽敞些。她挤到后排,与母亲和我坐一道。弗洛伦斯先生再度掉头,开上贝尔斯湖边小路,贝瑞尔宣布我们要一起去野树林酒吧吃晚饭。
“你们全都穿戴整齐了,干吗不利用这个机会呢?”她说,“我们把男孩子们丢在你们邻居家了。我想他们还太小,不懂享受这个。邻居很乐意接待他们呢。”她特别强调是他们请客,她和弗洛伦斯先生。
“嗯。可是——”父亲说,他口袋里可能五块钱都没有,“嗯。可是,我不晓得他们让不让农夫进门。”
他沿着这条思路开了很多玩笑。在旅馆餐厅里,到处都是白色——白桌布,白色描花椅子——还有结满水珠的玻璃水罐,转个不停的高高的吊扇。他拿起一块尿布一般大的餐巾,出声地对我低语道:“你能告诉我这玩意儿该怎么用吗?我可以把它包在脑袋上挡风吗?”
当然了,他以前在旅馆餐厅吃过饭。他知道桌上的餐巾和馅饼叉子该怎么用。我母亲也知道——她甚至算不得乡下女人。尽管如此,这仍然是件大事。说实话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有违贝瑞尔的本意——不过仍是一件重大的、令人不安的事。当众吃饭,在离家只有几英里的地方,在一个装满陌生人的大房间里吃饭;由一个陌生人——一个模样傲慢,多半是个打暑期短工的女大学生端来食物。
“我想要大公鸡。”父亲说,“它在罐子里待了多久啊?”按照他的理解,跟服务他的人开点玩笑,是一种礼貌。
“您说什么?”女孩问。
“烤鸡,”贝瑞尔说,“大家都同意这个吧?”
弗洛伦斯先生样子挺阴郁。或许在花他的钱的时候,他不乐意听什么玩笑吧。也有可能他指望杯子里能有点比冰水更强劲的玩意儿。
女招待放下一碟芹菜和橄榄,母亲说:“稍等,我做一下感恩祈祷。”她低下头,轻声但是一清二楚地祷告道:“主啊,请赐福我们所用的食物,请赐福为您服务的我们,为了基督。阿门。”她容光焕发,坐直身子,把碟子推向我说:“小心橄榄,里面有核。”
贝瑞尔冲房间里四下点头讪笑。
女招待回来了,带来一篮面包卷。
“派克屋面包卷!”贝瑞尔俯身嗅着香味,“趁它们还热,能把奶油融化,赶紧吃!”
弗洛伦斯先生抽抽嘴角,瞥了一眼奶油碟。“就是这个吗——奶油?我还以为是秀兰·邓波儿的发卷子呢。”
他的脸和先前差不多阴郁,不过这是一句玩笑啊,而他说出了它,就好像授予了我们刚刚才当众请求得到的东西——赐福。
“每次他说些有趣的话呀,”贝瑞尔说——她经常用“他”来称呼弗洛伦斯先生,哪怕他就在场——“你们瞧见他是怎样不动声色的吧?这让我想起妈来了。我说的是咱们的妈,玛丽埃塔和我的。爹地呢,他说笑话的时候,你一英里之外就能看出来了——他脸上啥都藏不住——可妈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她能从头到尾一脸酸溜溜的模样儿。不过她一直到尸床上都还能说笑话呢。事实上,她真是那样的。玛丽埃塔,你记得她死前那年春天,躺在前厅那张床上的情形吧?”
“我记得她躺在那房间的床上,”母亲说,“是的。”
“嗯。爹地进门来,她躺在那里,穿着干净睡袍,被子掀开,因为隔壁那个德国女人刚帮她擦了个澡,还在忙着整理床铺哩。所以,爹地想显得开心些,就说:‘春天肯定就要来咯,我今天看到了一只乌鸦。’那时想必是三月吧。妈妈快嘴快舌地答道:‘哼,那你最好把我盖起来,免得它从那扇窗户看进来,打起什么坏主意!’那个德国女人——爹地说她差点把盆子都掉地上了。因为说得还真像那么回事,妈妈瘦得只剩皮包骨头了嘛。她快要死了。可她还能说笑话呢。”
弗洛伦斯先生说:“到了哭也没用的时候,倒不如这样。”
“不过她也会玩笑开过了头,我说的是我妈。有一次,有那么一回,她想吓爹地一跳。他好像对一个常跑来工厂的女孩有了兴趣。哎,他是一个高大英俊的帅哥嘛。妈说了:‘好吧,我自个儿死了算了,你尽管跟她厮混下去,等我回来找你闹鬼,看你咋办吧。’他告诉她别傻了,就进城去了。妈跑到谷仓,爬上一把椅子,把一根绳子绕在脖子上。不是吗?玛丽埃塔?玛丽埃塔跑去找她,发现她就那副模样儿!”
母亲低下头,双手按着膝盖,几乎像是打算再做一次祷告。
“爹地告诉了我这个,不过我自己其实也记得。我记得玛丽埃塔穿着睡衣跑下山,我猜想那个德国女人看到她跑开,就出门来找妈,不知怎的后来我们全都跑到谷仓——我也去了,还有和我一起玩的小孩子们——妈就站在椅子上,打算好好吓唬爹地一次。她打发玛丽埃塔去找他了。德国女人哭嚎起来:‘哎呀,夫人哪,快下来啊,夫人哪,想想你的哈子们。’——哈子是德语里孩子的意思吧——‘想想你的哈子们’,诸如此类。到头来,是站在那里的我——我只是个小娃娃,不过是我注意到那绳子的。我的眼睛顺着那绳子朝上又朝上看去,看到它挂在横梁上,就搭在那里——根本没打结!玛丽埃塔没注意,那个德国女人也没注意。可我就大声说了:‘妈,绳子都没系在横梁上,你打算怎么上吊哩?’”
弗洛伦斯先生说:“这话问得好。”
“我破坏了她的游戏。德国女人冲了咖啡,我们坐下来吃了些点心。然后,玛丽埃塔,你根本没找到爹地,对吗?隔了一个街区,都能听到玛丽埃塔在哭嚎,一路哭上山。”
“她害怕是自然的嘛。”父亲说。
“那是当然。妈做过头了。”
“她是来真的,”母亲说,“她其实是想那样的,不像你以为的。”
“她是想惹怒爹地来着。他们的整个生活就是这么回事。他总是说,她是个不容易相处的女人,不过很有性格。我相信,和格莱迪斯在一起的时候,他很怀念她这一点。”
“我可不知道,”母亲用她提及她爸爸时永远异常平静的口气说,“不管他说了什么或者没说什么。”
“他们都死了,”父亲说,“我们不该去评判了。”
“我知道,”贝瑞尔说,“我知道玛丽埃塔总是另有看法。”
母亲看了看弗洛伦斯先生,相当轻松、富有感染力地笑了。“我相信我们这些家务事把你都搞糊涂了吧。”
我拜访过贝瑞尔一次,那时她已是个老太太,得了风湿病,关节扭曲,佝偻着身子。贝瑞尔说:“玛丽埃塔遗传了爹地的好相貌。她从不打扮。记得我们去旅馆那次,她穿的那件旧的深蓝色绉绸裙子吗?当然了,我知道那可能就是她最好的衣服了,但她非得只有这件衣服吗?你知道,我有点怕她。我没法跟她单独待在一间房间里。不过她的相貌真是出众。”我试图想起我什么时候注意过母亲的相貌,涌上脑海的就是那家旅馆,母亲浅橄榄色的皮肤被一头盘起的茂密白发衬着,明朗、端庄的脸对着弗洛伦斯先生微笑——仿佛他才是要被宽恕的人。
当时我对贝瑞尔的故事没什么想法。首先,我又饿又馋,注意力都放在烤鸡、肉汁、用冰激凌勺扣在盘子上的土豆泥,以及富有光泽的罐头蔬菜丁上,我当时觉得后者比园子里现摘的高级多了。甜点我吃的是奶油糖布丁圣代,我在它和巧克力口味之间作选择时可谓痛苦万分。其他人吃的是普通香草冰激凌。
贝瑞尔的故事干吗不可以是另一个版本呢?尽管与母亲讲的是同一件事。贝瑞尔在所有方面都怪怪的——她的一切都挺别扭,都是从一个新的视角看过来的。有那么一阵子,为主的还是母亲的版本。它吸收了贝瑞尔的故事,覆盖了它。不过贝瑞尔的故事没有消失。它被封存多年,却始终存在。就像关于那家旅馆和餐厅的印象一样。尽管我想我不会再有机会去那地方,可我知道它的存在。事实上,如果没有贝瑞尔或者弗洛伦斯先生买单,我是不可能再去的。但我知道它就在那儿。
事实上,我下一次到野树林酒吧,是结婚之后的事了。雄狮俱乐部在那里举办了一个宴会和一场舞会。我嫁的男人,丹·凯西,是俱乐部成员。那时候,你在那里可以买到酒喝。丹·凯西可不会去任何买不到酒的地方。然后它被改造成“幽居”,现如今,除了周日之外,那里每晚都有脱衣舞表演。周四晚上还有个男脱衣舞表演者。我和房地产公司的同事们会去那里庆祝生日或别的大事。
农场在1965年以五千元的价格卖掉了。一个从多伦多来的人买下它,也许是为了建个休闲农场,或者纯粹是投资。两年后,他把它租给一个公社。它维持了十来年,其间各种各样的人来来去去。他们养山羊,卖羊奶给镇上开的健康食品店。他们在谷仓面对马路的墙上画了一道彩虹。他们在窗户上挂扎染床单,任院子里的长草和野花繁茂。我父母后来终于给房子接了电线,可这些人并不用电。他们选择油灯和烧木柴的炉子,脏衣服都送到镇上洗。人们说,这些人不懂摆弄油灯或柴火,迟早会把整个地方烧掉。但是他们没有。事实上,他们干得不赖。修理了房子和谷仓,辟出一个大园子。甚至给土豆田撒药粉,防止枯死病——尽管我听说这个做法在他们中引起一些争执,导致一些比较刻板的成员退出。实际上,这地方变得比周围留在原先的农户手中的农场要好得多。麦克阿斯特家的儿子在他家农场上做起旧车零件生意。我的弟弟们早已远走高飞。
我知道这没什么道理,不过我有种感觉,宁愿看到农场完全荒废——宁愿看到它落入流氓和乞丐手中——也不愿看到谷仓上那道彩虹,还有墙上绘制的几排类似埃及文的文字。那像是个嘲讽。我甚至不喜欢看到那些人进城的样子——男人头发梳成辫子,大衣上有破洞,我相信那是故意割出来的。女人留长发,不化妆,一脸恭顺超然的表情。你们知道什么是生活吗,我很想质问他们。你们凭什么觉得可以过来嘲弄我父母,嘲弄他们的生活和贫穷?不过,一想到彩虹和那些字母,我就明白他们其实无意嘲弄或模仿我父母的生活。他们用自己的生活,把我父母的取而代之,几乎都不知道后者的存在。他们在这个地方建立起自己的信仰和习惯。我真希望它们失败。
结果果然差不离。公社解体了。山羊消失了。女人们有些搬到镇上,剪短头发,化了妆,当起女招待或收银员,抚养她们的孩子。那个多伦多男人给这个地方挂上出售牌,一年后它卖了个比当初他付的十倍还要高的价钱。一对渥太华来的年轻夫妇买下了它。他们把外墙刷成浅灰色,用牡蛎色缀边,开了几扇天窗,装了一扇漂亮的前门,
在这一切之前,在房子清空、准备出售的那一年,我确实进去过一次。它由我的公司经手,归另一个经纪人管,不过我有一把钥匙。我是在一个周日下午去的。有个男人陪着我,不是客户,而是一个朋友——博比·马科斯,我那会儿经常和他厮混。
“这是个嬉皮士的地盘嘛。”我停车的时候,博比·马科斯说,“我以前到过这里。”
他是个律师,一个天主教徒,与妻子分居。他想要安顿下来,在这里的镇上开业。不过此地已有一个天主教律师,生意清淡。每周总有两回,博比·马科斯晚饭前就喝得酩酊大醉。
“不止如此。”我说,“这里是我出生的地方。我在这里长大。”我们穿过野草,我打开门。
他说,以前听我的口气,他还以为那是在远得多的地方呢。
“那会儿它确实显得挺偏远。”
所有房间都空荡荡的,地板扫干净了。木制家具新近涂了油漆——我吃惊地发现,窗玻璃一尘不染。有些是新玻璃,有些仍是坑坑洼洼的旧玻璃。一些墙面上的墙纸被撕掉,刷了颜色。厨房的一堵墙涂成深蓝色,上面画了一只巨大的鸽子。前厅的一面墙上画了巨大的向日葵,还有一只几乎同样巨大的蝴蝶。
博比·马科斯吹了声口哨,“还是个艺术家呢。”
“你要这么说也行啊。”我说着,转身走进厨房。烧柴的炉子还在。“我妈有一次烧掉了三千块,”我指着,“她在那个炉子里烧掉了三千块。”
他又吹声口哨,不过含义与刚才大大不同。“你什么意思?她丢进了一张支票吗?”
“不,不是。都是现金。她是故意这么做的。她进城到银行,让人把它全部兑成现金,装了一鞋盒。她把它带回家,丢进炉子。她一次只丢几张钞票,免得火烧太大。爸爸站在那里看着她烧。”
“你在说什么啊?”博比·马科斯说,“我以为你们穷困潦倒呢。”
“不错,我们是穷得要命。”
“那她怎么会有三千块?那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三万块了。真的。比今天的三万块还要多啊。”
“那是遗产,”我说,“从她爸爸那里得到的。她爸爸住在西雅图,给她留下三千块。她把它都烧了,因为她恨他。她不想要他的钱。她恨他。”
“那得多恨啊。”博比·马科斯说。
“这不是关键。她对他的恨,还有他是不是足够坏,让她有理由这样恨他,很有可能他没那么坏,都不是关键。”
“钱嘛,”他说,“钱总是关键。”
“不。我爸爸任由她这么做了,这才是关键。对我而言是这样的。爸爸站着,看着她这么做,一句反对的话也没有。要是任何人试图阻止她,他会保护她。我想那就是爱吧。”
“有人会认为那是发疯。”
我记得那就是贝瑞尔的看法,一字不差。
我走进前厅,盯着那蝴蝶看,看它粉色和橙色的翅膀。我又走进前面的卧室,看到墙上画了两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手拉手的正面像。他们赤裸着,比真人还要大。
“这让我想起约翰·列侬和小野洋子的那张照片,”我对跟在后头进来的博比·马科斯说,“那张唱片的封面,记得吗?”我不想让他觉得他在厨房里说的话弄得我不高兴了。
博比·马科斯说:“头发颜色不一样。”
不错。这两个人都有浓厚的大色块涂出的黄头发,就像漫画里的画法一样。马尾般的黄头发卷曲着挂下他们的肩头,小猪尾巴一般的黄色发卷装点着他们并不显得隐私的部位。他们皮肤的颜色是一种平淡的卡其粉色,眼睛是一种直勾勾的蓝色,就像厨房墙上的蓝色。
我注意到他们在画这幅画之前,没怎么撕干净墙纸。角落里还残留了一点墙纸,呼应着另外几面墙——一种现代派的粉色、灰色和紫红色泡泡交错的图案。想必是那个多伦多男人贴上去的。贴新墙纸的时候,底下的旧墙纸没撕掉。我能看到它的一角,白底上的矢车菊。
“我猜这是他们玩那些性游戏的地方吧。”博比·马科斯用一种熟悉的语调说。那种凝重、悲哀、不自在却又毅然决然的语调,那种体面中年男子的并不特别友善的欲望。
我不作评论。我撕掉几片泡泡墙纸,想看下面的矢车菊。突然我撕到一片松动的地方,一撕一大片纸。不过矢车菊墙纸也被带了下来,掀起一小股灰泥粉末。
“为什么?”我说,“来说说看,为什么一提到这样的地方,没哪个男人不是两秒钟不到就要扯到性的话题?只要一提到‘嬉皮士’或者‘公社’,你们所有这些人能想到的就只有性交!就好像这后面什么都没有,只有狂欢、滥交,没完没了的性交!我烦透了——这蠢透了,真让我恶心!”
在车里,从旅馆回家的路上,我们像原先一样坐——男人坐前排,女人在后排。我坐中间,两侧是贝瑞尔和母亲。她们发热的身体隔着衣服贴着我。她们的味道压过了我们正穿过的雪松树丛,以及一个个小水塘的味道,在那些小水塘边,贝瑞尔对睡莲花啧啧惊叹过。贝瑞尔散发出的是罐子和瓶子里那些东西的味道。我母亲散发出的是面粉、硬肥皂和她那好衣服上温热的绉绸味道,以及用来擦掉污渍的煤油的味道。
“一顿可爱的晚饭,”母亲说,“谢谢你,贝瑞尔。谢谢你,弗洛伦斯先生。”
“我不知道谁还能去干挤奶的活儿了。”父亲说,“我们都已经这么气派地吃过饭啦。”
“说到钱嘛,”贝瑞尔说——尽管其实没人提这个话题——“介意我问一句吗?你们是怎么处理你们的钱的?我把我那份都用来投资房地产了。加利福尼亚的房地产——你不会亏的。我在想,你们该弄个电炉了,这样你们就不用在大夏天费神点火,或者摆弄那个煤油玩意儿了,不管是哪个吧。”
车里所有其他人都笑了,甚至包括弗洛伦斯先生。
“那是个好主意,贝瑞尔。”父亲说,“我们可以用它来搁东西,直到我们通上电为止。”
“哦,天哪,”贝瑞尔说,“我怎么这么蠢?”
“而且我们实际上也没钱。”母亲快活地说,好像在继续这个笑话似的。
贝瑞尔尖锐地说:“你写信说你收到了。你收到了和我一样多的钱。”
父亲在座位上侧过身子:“你们在说什么钱啊?”他问,“这是什么钱?”
“从爹地的遗嘱中得的,”贝瑞尔说,“你去年得的嘛。唉,或许我不该多嘴。就算你不得不用它还什么账,那也算是派上了用场,不是吗?没关系的。都是自家人。不是吗?”
“我们不需要用它来还什么账,”母亲说,“我烧掉它了。”
然后她说了大约一年前的某天她如何坐卡车进镇,让人把钱装在一个她特地带去的鞋盒里。她把它带回家,丢进炉子里,烧了。
父亲转回身,脸对着前方的路。
我能感觉到母亲讲述的时候,贝瑞尔在我身边扭动着。她抽搐着,微微呻吟着,好像强忍着什么难以忍受的痛苦。故事讲到最后,她发出一声震惊、痛苦、愤怒的呻吟。
“你竟然烧钱!”她说,“你在炉子里烧钱!”
母亲的声音依然欢快:“你这口气,好像我烧掉的是自己的一个孩子似的。”
“你烧掉了他们的机会啊。你烧掉了这钱可以给他们带来的一切。”
“我的孩子们最不需要的就是钱了。我们谁也不需要他的钱。”
“那是犯罪啊。”贝瑞尔嘶哑地说。她把声音转向前排,“你干吗不管管她?”
“他不在场,”母亲说,“当时没人。”
我父亲说:“那是她的钱,贝瑞尔。”
“都一样,”贝瑞尔说,“那是犯罪。”
“犯罪是你报警了才算的。”弗洛伦斯先生说。就像那天他说的其他话一样,这引起了一点点惊奇,还有一种特别的感激之情。
不过感激之情并非发自所有人。
“别假装这不是你听过的最疯狂的事,”贝瑞尔冲前排吼道,“别假装你没这样想!因为确实如此,而且你确实是这么想的。你和我想得一模一样!”
父亲不曾站在厨房里,看着母亲把钞票放进火焰。不会有这种事。他甚至不知道它——事情一清二楚,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是直到那个星期天下午,在弗洛伦斯先生的克莱斯勒汽车里,在母亲讲给他们所有人听的时候,才知道这事的。那么,我为什么能如此真切地看到那一幕,就像我对博比·马科斯(以及对别人——他并不是第一个)形容的那样呢?我看到父亲站在屋子中央的桌子边——有装刀叉的抽屉、铺着刷洗干净的油布的桌子——桌上搁着那盒钱。母亲正小心地把钞票丢进火里。她一只手用熏黑的钳子拉着炉门盖子。父亲站在旁边,似乎不仅允许她这么做,还在保护她。一幕庄严的景象,但并不疯狂。正在做着对他们而言自然而然、别无选择的事情的两个人。至少,是他们中的一个在做着自然而然、别无选择的事,而他们中的另一个相信,重要的在于让第一个人自由自在地继续。他们知道别人未必认同这些,但他们不在乎。
要我相信这都是我想象出来的,该有多难啊。看起来它完全就是真的。这就是我对他们的信仰吧。我从没停止过这种信仰。不过我不再讲这个故事了。自打博比·马科斯之后,我再没对哪个人讲过。我想再也没有了吧。我不再讲,不是因为它严格说起来不是真的。我不再讲这个故事,是因为意识到不能指望别人像我一样理解它。不能指望他们对这事表示出任何一点赞许。我甚至都不能说自己也赞同它呢。要是我属于会赞同它、会这么做的人,又何至于干出后来那些事呢——十五岁离家出走,到饭店打工,去夜校学打字和速记,进入房地产公司,最后成为一名有执照的经纪人。我也就不会离婚了。父亲就不会在县立老人之家去世了。我的头发,也本该遵循多年前就开始的自然变化,一直是白色的,而不是弄成一种叫作“日出铜”的颜色。这一切,就算我能,我也一件都不会改变,真不会。
博比·马科斯是个体面人——心肠好,有时还有点想象力。我像那样冲他发火之后,他说:“你不用对我们这么苛刻嘛。”很快又说,“这是你小时候的房间吗?”他觉得那就是提到性游戏的话题让我生气的原因。
我想,不妨就让他这么以为好了。我回答说是的,不错,这是我小时候的房间。最好还是当场就和解吧。纵然分手是迟早的事,善意与和解的时刻仍旧值得拥有嘛。不知道这些时刻在一些人(比如说我本人)的处境中,是否更会被珍惜,被刻意追求,甚于在那种旧式婚姻中呢——在那里,爱与恨每每都是悄悄滋生,如此混沌一团、冥顽不灵,好像真能熬到地老天荒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