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蜷缩着身体躺在一片黑暗中,心里充满恐惧。房间尽头一盏摇曳闪烁的夜灯,把怪模怪样的运动着的影子投射到了天花板上。从这座孤儿院宿舍的另一边,传来了其他男孩睡梦中的呓语和偶尔因为做噩梦而发出的呜咽。现在爸爸妈妈都走了,他不知道自己会去哪里,也不知道将来怎么办。他只知道,在这个新的环境里,他很孤独,也很害怕。

他大概就要睡着了,但房门被打开时,他又醒了。从外面的廊道里投进来一片椭圆形的光。然后她朝他弯下腰来,用柔软的手掖紧了他周围的床单和毯子,还把他那被汗濡湿的头发从脸上拂开。

“小伙子,还没睡着吗?要像乖孩子那样睡觉,上帝和天使会照顾你的,明天早上梅姨还会来的。”

他感到很舒服,于是慢慢进入到了无尽夜晚的漫长而温暖的黑暗之中。

是皇家伦敦医院重症监护室的那位值班护士发现情况的。她已经打电话到“多佛尔监狱”去过,还好伯恩斯之前在重症监护室留了自己的住宅电话号码,以防出现紧急状况。

“是伯恩斯侦缉督察吗?我是皇家伦敦医院的。我很遗憾地通知你,你关照的伤员,就是那个重症监护的身份不明的男人,已于今天上午六点十分去世。”

杰克·伯恩斯搁下电话,又有一天要忙了。他手上的这个案子现在成了谋杀案,至少应该获得优先处理。要进行一次尸体解剖,而且他必须参加。关在彭顿维尔监狱里的那两个畜生,必须被押回海伯利法院重新接受指控。

那就意味着必须通知地方法官的书记员,还有辩护律师卢·斯莱德。手续,更多的手续,但这些必须得办,而且不能出差错。聪明的律师钻技术性细节的空子使普赖斯和科尼什获得无罪释放也不是不可能。伯恩斯要让他们遭受长久的牢狱之苦。

皇家伦敦医院有一个小小的停尸间,还有一个病理科。中午时分,在内政部病理学家劳伦斯·汉密尔顿先生的带领下,尸体解剖就是在这里进行的。

私下里,伯恩斯认为法医病理学家都是一些古怪的人。他们从事着的工作,使他感到恶心。有些人兴高采烈,边把尸体切割成碎块,边轻松愉快地说着笑话。另一些人显得更有学究气,对他们的发现充满孩子般的热情,好比昆虫学家发现了一只新奇的蝴蝶。还有些人阴沉严肃,说话单调冷漠。汉密尔顿先生属于第一类。对他来说,生活已经好得不能再好,他的工作也再精彩不过了。

在刑警生涯中,杰克·伯恩斯参加过几次尸体解剖,但是乙醚和福尔马林的气味常常使他几乎喘不过气来。当圆盘锯插入头盖骨时,他转过身去看墙上的图表。

“天哪,他被人殴打过。”汉密尔顿说。他们审视着仰卧在解剖台上的遍布淤痕的苍白尸体。

“是上星期二,被踢死的,”伯恩斯说,“在医院里躺了六天才死。”

“不过,‘踢死’不会是我要作出的结论。”汉密尔顿和蔼地说。他开始解剖,把他的发现一一口授给一位女助手,后者将连着录音机的话筒递到在解剖台周围移动的汉密尔顿的面前。

尸检花了整整一小时。尸体身上有许多伤。汉密尔顿先生检查了旧伤,右股骨和臀部在多年前粉碎性骨折,接上了钢条,是这些伤导致了那个人在余生岁月里成了一个跛子。

“看上去他似乎被卡车撞过,”汉密尔顿说,“很严重的伤。”他指向那些疤痕,骨头曾穿透那部分肌肉,外科医生曾切开那里以治疗创伤。

还有其他许多伤是上星期二才有的:左手粉碎性骨折,摔在人行道上,门牙脱落,三根肋骨开裂,颧骨破裂。伯恩斯检查了一下右手,卡尔·贝特曼大夫是对的。右手没受伤,很奇怪。

“死亡原因呢?”他最后问道。

“嗯,伯恩斯先生,这一切都会写在我的正式报告里的。”当然,他还将作为控方的一名主要证人出庭。“可我告诉你,致死原因是颅脑大面积轴突损伤。神经外科医生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他不可能发现这个。这在扫描拍片时是看不出来的。虽然单一伤都不足以致命,但由于多处受伤,合起来后就产生了叠加效应。我会把尸身缝合起来转交给亲属的。他有亲属吗?”

“我不知道。”伯恩斯说,“我甚至不知道他是谁。”

整个下午,伯恩斯在办理第二天工作所需的所有手续:给地方法官的书记员的,还有彭顿维尔监狱的。卢·斯莱德适时表达了遗憾。他的法律协助已获同意,整个上午,他一直在试图找个能接手这个案子的律师。与伯恩斯一样,他也遭受了八月综合征;他致电过的半数的人都外出度假了。但他认为,内殿律师学院的某位年轻人会接手这个案件。至少,谋杀案会使他产生更大的兴趣。凡事有利也有弊……“我还得为他们辩护。”他说。

“不用太卖力,斯莱德先生。”伯恩斯说完后搁下了电话。

那天下午有坏消息传来,但之后又被好消息所取代。在侦缉警司帕菲特要求加快进度的催促下,取证小组汇报了查验结果,普赖斯和科尼什衣物上没有任何血迹或纤维样本可以证明他们与死者有过身体接触。T恤衫上的血迹只有一个来源,那就是衣服的主人普赖斯。

伯恩斯以理性的眼光看待问题。如果他们有过身体接触的搏斗,那么就会有衣物的纤维从一个人身上沾到另一个人身上。普赖斯和科尼什那么笨,不可能知道二十年以来的司法取证技术先进了多少。现代的侦查技术是年轻时在佩恩顿当片警的伯恩斯根本预料不到的。

但跛脚男子是被一拳和踢在腿凹的一脚给撂倒的。在地上时,与他身体有接触的部位只有脚尖而已,而且经过了二十四个小时,从普赖斯和科尼什脚上脱下来的皮靴经过又一天的步行和磨损,因此没能检测出可以作为有力证据的痕迹。

但指纹技术专家打来的那通电话则令人振奋。那只钱包上有狗的唾液和三组指纹。一组是死者的,毫无疑问他是钱包的主人。一组与惠特克先生相符,这位先生录完口供后顺从地留下了他的指纹。第三组是由哈利·科尼什留下的。伯恩斯兴奋得跳了起来,手里抓着电话听筒。

“你有把握吗?不会搞错吧?”

“杰克,要使结果完全相符,我需要十六个相同点。现在我已经获得二十一个相同点。这超过了百分之一百。”

指纹技术室的这位专家在庭审时也将是一名重要证人。伯恩斯谢过他之后搁下电话。

“逮到你了,混账。”他对着一棵盆栽植物说。

还有一个问题仍在困扰他。死者到底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要来到埃德蒙顿?只是为了把廉价鲜花放到一个早已死去的女人坟墓前吗?他有家庭吗?家人也像他自己的妻子珍妮那样去海边度假了吗?他有工作、有同事吗?为什么没有人注意到他失踪了?他是如何只用一拳就打破普赖斯的鼻头而指关节却丝毫没有留下淤青的?而且他为什么要反抗呢?就为了保护里面只有区区几张纸币的那只破钱包吗?

卢克·斯金纳提出了一个主意。

“抵达现场的第一个警察。他弯腰去看那个人时,在脸部开始肿大之前看清了他的面孔。还有第一位急救员,就是在人行道和救护车上照料他的急救员。如果我们把他们请来,再请上警方的一名肖像专家……”

伯恩斯在伦敦急救中心追踪到了那位急救员。那人在获悉伤者已经去世后,同意提供帮助。第二天他上早班,但下午两点钟以后就有空了,他很乐意到时过来。

那个警察就在多佛尔街警署,通过值班记录和案情记载也查到了。伦敦苏格兰场的一位经验丰富的为警察画素描的艺术家,同意第二天下午两点钟赶过来。

在与艾伦·帕菲特详细讨论完之后,伯恩斯结束了这一天。侦缉警司核查了伯恩斯呈交给他的每一份证据,最后他同意了。

“这案子我们会有一个结果,长官。我们有帕特尔先生的证词,帕特尔对他们身份的辨认,鼻梁上的伤,三小时后由梅尔罗斯医生对鼻子的治疗,以及钱包。我们能把他们打入大牢终身监禁。”

“是的,我也这么认为。”帕菲特说,“我会支持你的。明天我要到皇家检察院去见一位上面的人,我认为我能说服他,让这个案子畅通无阻。”

证词,证词,更多的证词。卷宗已有两英寸厚。尸检科和指纹技术室的详细报告还要等送过来了再加上去。但这两位警官都同意了案子的起诉,而且帕菲特认为,他肯定能就这个案件说服皇家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