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坐在体九九藏书育馆俱乐部里,品赏着老酵母威士忌和牛肉,假装观看比赛。我以前多次去洛杉矶出差,不过从没进过道奇体育馆。大个子西姆斯拽着我上了他的汽车,然后拉到这里。

我们坐的地方装有玻璃,与场地分隔开来。即便坐在靠窗的桌子边旁,我们也只能听到减弱的呼喊声。电台播音员的声音从转播间里清晰地传来,但是现场的人群与我们有一段距离,我们听到的仿佛是某支失败部队发出的心灵呻吟。

布赖恩·格拉斯克说:“我听说,他们终于停止了往东海岸水域中倾倒垃圾的做法。”

“我吃饭时不要说这事儿吧。”我说。

“告诉他,”西姆斯说,“仔细描述,让他闻到垃圾的气味。”

“我还听说,他们在一个地方倾倒的垃圾越多,那里的海洋生物就越多。”

西姆斯看着这个英国女人,只有她一个人点了鱼。

“听到那个?”他问,“海洋生物大量繁殖。”

格拉斯克说:“我们赶快吃完,离开这里,像真正的球迷那样,到看台上去观看比赛吧。”

西姆斯问:“为什么呢?”

“我想听到观众的声音。”

“不,你不想。”

“如果听不到观众的叫喊,看比赛有什么意思呢?”

“我们到这里来是为了吃饭和看球,”西姆斯说,“我劳神费力地预订到靠窗的桌子,到棒球场来,不是为了听比赛,而是要看比赛。你在这里看不见吗?”

在公司里,西梅翁·毕格斯——也就是大个子西姆斯——的大腰围人人皆知。他身体肥胖,秃顶,腰围五十五英寸,不过身体强壮,脖子肥,胳膊粗,仿佛是一棵用石头雕成的枫树。如果他非常喜欢你,他会和你碰胸膛,或者邀请你和他一起围着街区赛跑。西姆斯管理我们所说的洛杉矶小区的操作终端,他设计的垃圾填埋场非常漂亮,比用彩色粉笔画的购物中心还漂亮。

格拉斯克看了我一眼,然后说:“图像头盔和能量手套。这不是真实的东西,是虚拟现实。我们没有所需的设备。”

西姆斯说:“如果我们到场地上的座位上去,就不能带酒。”

“这一点很重要。”我说。

如果说我有什么时候吃的东西不对头,或者饮酒过量,那就是和西姆斯一起用餐时。他以自己的言行批驳吃喝应该适度的这个说法。

英国女人说:“现在我明白了,投手从捕手那里得到示意,知道应该这样或者那样投球,知道是投快球还是慢球,高球还是低球。不过,如果投手竭力反对捕手的意见,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

“他会摇头的。”

“哦,明白了。”

“他会挥动手套或摇头,”西姆斯说,“要么,他会两眼瞪着捕手。”

英国女人名叫简·法里什,是英国广播公司的节目制作人,希望搞一期关于盐丘的节目。我们在能源部的指导下,正在测试用于贮存核废料的盐丘。多年以来,她一直在努力吸收美国文化,按照她的说法,在这片土地上留下被采访烧焦的痕迹。她的采访对象包括色情大王、沉思的修道士、关在监狱里的布鲁斯歌手。她刚刚完成了在加利福尼亚的采访工作,准备报道在伦若举行的扑克牌锦标赛,然后到沙漠去,采访克拉拉·萨克斯。

道奇队与巨人队的比赛正在进行。

西姆斯看了法里什一眼,然后说:“你知道吗,这两支队伍是多年的对手,在50年代后期之前都是纽约市的球队。”

“他们迁到西部去了,对吧?”

“迁到西部去了,把尼克的魂儿也带去了。”

法里什看了我一眼。

“没有什么可以带走的,那时我已经不是球迷了,厌倦了。这是我数十年来看的第一场比赛。”

“结果是一场无声比赛。”格拉斯克说。

大个子西姆斯点了一轮酒,然后给法里什讲老布鲁克林道奇队的事情。西姆斯是在密苏里州长大的,他讲述的道奇队的事情有些是正确的,有些是错误的。他当时不在那里,不可能说清道奇队的情况。英国女人并不在乎这一点。她认真地理解听到的信息,有时闭上眼睛,心思集中在过程上。

“尼克曾经把收音机拿到房顶上去。”格拉斯克说。

法里什把头转到我的这个方向。

“我有一台便携式收音机,我随身携带,什么海滩啊,电影院啊,我到哪里,就带到哪里。那时我十六岁,在房顶上收听道奇队的比赛。我喜欢一个人待着。他们是我的球队,我是那条街上唯一的道奇队球迷。他们输球,我简直要死了。一个人独自死去,这一点很重要。其他的人会干扰我,我得一个人收听比赛实况。那时,收音机会告诉我自己是该死去,还是继续活着。”

如果你在成长过程中没有经常接触棒球,要弄清楚棒球比赛的规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法里什提出的问题还算过得去,难的是怎样回答她的问题。我们肯定就像三个完全不知道任何题解的数学家,没有注意到棒球术语多么稀奇古怪,多么晦涩难解,没有注意到棒球术语中的双关语意义多么复杂。我们对棒球术语的理解各执一词,尽量向这个局外者一一解释。

“有没有哪个要葡萄酒?”法里什说,“我想来一点本地生产的白葡萄酒。”

“喝葡萄酒是一种逃避,”西姆斯对她说,“我们靠清扫厕所为生。”

格拉斯克解释说,如果从投了三个出局的投手的角度看,一局就是一局。但是,在一场九局制比赛中,它仅仅是半局。如果还有一名投手尚未出局,同样的半局就是三分之二局。

我叫来招待,要她为我们的客人端一杯葡萄酒来。格拉斯克回到关于局这个术语的自相矛盾的说法,但是大个子西姆斯一挥手,让他停下话头。

“我们还是说一说道奇队,”他说,“就让那孩子带着他的收音机,待在房顶上吧。”

“不行。”我说。

“你得告诉简是什么事情终止了你的铁杆球迷生涯。”

“我忘记了。”

“那件事情让你刻骨铭心,所以你从来没有想过要重操旧业。”

“这些是局部痛苦,并不影响其他事情。”

“告诉她,”西姆斯说,“博比·汤姆森的那个本垒打是怎么一回事。”

法里什眼里露出期望的神情,看上去很有礼貌。她希望有人给她讲述她可以理解的事情。于是,西姆斯给她讲了汤姆森和布兰卡的情况,告诉她为什么时隔四十多年之后,人们还互相问到这个问题:汤姆森打出那个本垒打时,你当时在什么地方?他告诉她,有的人怎样留住了那个瞬间,将它完整地保留心底,告诉她西姆斯如何跑到街上。当时,一个甚至并不支持巨人队的黑人男孩通过KMOX电台收听比赛实况。后来,那个男孩冲出房门,大声叫喊:我是博比·汤姆森,我是博比·汤姆森。而且,他还告诉法里什,有的人没有观看比赛,然而却声称自己身在现场。有的人如实相告,他们当时并不在场。那一事件具有渗透力量,让他们觉得那天自己身在现场。否则,他们怎么会有如此强烈的感受呢?

“你的说法与肯尼迪被杀的说法不一样。肯尼迪遭到枪击那天,你在哪里呢?”

格拉斯克说:“肯尼迪遇害时,人们涌进房间。我们在黑暗的房间里看电视,在电话里与亲友交谈。我们全都是分离的,单独的。但是,当汤姆森打出那个本垒打时,人们冲到室外,希望一起庆祝。人们为了一件事情,自发地走出家门,也许,那是最后一次。有些奇妙,有些惊讶,就像战争结束以后留下的脚注。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西姆斯说。

法里什看了我一眼。

“别看着我呀。”我说。

“可是,当那个球打出时,你在房顶上,对吧?”

“我用不着冲出去。我已经在室外了。我冲进家里。我关上房门,然后死掉了。”

“你的那个做法预示了肯尼迪遇害的情形。”法里什说罢,微微一笑。

“我认为,第二天我便开始觉得,各种各样的符号都指向13这个数字,到处都是噩运。我成了一个新的命理学信徒。我找来纸笔,记录所有看来会形成13这个数字的神秘联系。我希望自己能够记住那些东西。我记住了一个,那场比赛的日期。10月3号或者1和3这两个数字。把月份和日子加起来,就得到13。”

“还有布兰卡的号码。”西姆斯说。

“当然,布兰卡的球衣是13号。”

“人们管它叫震撼世界的击球。”西姆斯告诉法里什。

“有点美国式大话的味道吧?”

“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格拉斯克望着我,眼光奇特,几乎可以说充满柔情。有的人看到朋友太愚蠢,不知道自己将要出丑。在这种情况下,就会露出那样的眼神。

“给他们说说那个棒球的事情吧。”格拉斯克说。

他把手从桌面上伸过来,从西姆斯的盘子里拿了一些食物。

格拉斯克应该是我的朋友。我很久之前就认识西姆斯和格拉斯克。格拉斯克,这个长着雀斑、举止自由的布赖恩·格拉斯克,是一个具有魅力的人,是我的倾诉对象。我也和大个子西姆斯说话,但是更愿意和格拉斯克交流,因为格拉斯克并不根据他自己的经验质疑我所说的内容。而且,他不会像西姆斯那样,眯缝着眼睛,愣愣地看着我。

“我们还是换个话题吧。”我告诉他。

“不,我要你说一说这事儿。你欠西姆斯的。西姆斯不知道这事,简直让人受不了。他是唯一一个依然喜欢棒球的人。”格拉斯克转向英国女人。“我去看球,完全是为了与人保持联系。不和人保持联系是不体面的事情。尼克已经不体面了,只有西姆斯还以可怜的方式和他保持联系。过去,我们看到的是真正的道奇队和巨人队,现在看到的是全息图。”

法里什问道:“你们所说的是什么棒球呀?”

西姆斯望着我,已经吃完了,取出一支细长的雪茄烟。他以复杂的仪式般的姿势,完成了这个动作。

“尼克拥有那个棒球,就是博比·汤姆森打出本垒打的那个棒球,真正的东西。”

西姆斯不慌不忙,点燃了雪茄。

“没有谁拥有那个棒球。”

“肯定有人拥有它。”

“没有人知道那个球的下落,”西姆斯说,“几十年以前就被人丢弃了。否则,我们应该知道。”

“西姆斯,先听一听,再下断言。首先,”格拉斯克说,“我几年前在东部旅行时,发现一个商人。那个家伙让我相信,他拥有那个棒球,并且说,它就是汤姆森打出本垒打的那个球,名副其实的东西。”

“没有人得到那个球,”西姆斯说,“那个球从未出现过。无论谁曾经拥有那个球,它后来一直没有出现过。这是整个——什么来着?——的组成部分,那场比赛留下的神话的组成部分。没有谁站出来提出可以证实的主张,说明自己拥有那个球。或者说,有十几个人露了面,手里都拿着一个球,都说自己的才是真品。”

“而且,那个商人还告诉我他是如何追踪那个球的,时间几乎追溯到1951年10月3日那一天。那人不像是到棒球比赛现场去找便宜货的家伙。他是带着某种病态迷恋的人,一个全身心忘情投入的家伙。他让我相信他手中的那个球是真的,有99.9的可能性。后来,他让尼克相信了。尼克问他要多少钱?他们达成了交易。”

“你被骗了。”西姆斯告诉我。

我看到,道奇队的游击手拿到了滚地球,然后投向一垒。

格拉斯克说:“那个家伙花了多年时间,追寻那个球的下落。他可能花了大把金钱,打电话,寄信件,四处寻找。用夸张的话说,花费的总数超过了尼克支付的价钱。”

西姆斯脸上闪过一丝讥笑,一丝嘲笑,那笑容随时可能变得更卑鄙。

“整个事情都不可信,”他告诉我,“如果那个球是真的,怎么可能有人买得起呢?”

“我给你说一说买得起的原因吧,”格拉斯克说,“首先,那个商人不能提供绝对的最终证明材料,这就降低了价格。其次,这东西出现在纪念品市场行情火爆之前。在那以后举行的一次索思比拍卖会上,有人出价四十万美元,购买一张极小的棒球卡。”

“我不知道。”西姆斯说。

“我也不知道。”我说。

法里什终于喝到了葡萄酒,看了我一眼,然后问道:“那球你花了多少钱?”

“我们的耻辱感来自内心深处。我们还是不要过问细节吧。”

“什么耻辱?”

“我买那东西,并不是因为它代表了辉煌和激动人心的场面。它代表的并不是本垒打的汤姆森,而是投球失误的布兰卡,代表的只有失败。”

“坏运气。”格拉斯克说着,用叉子挑起一个土豆,放在我的盘子里。

“它与厄运的悬疑有关,与失败的悬疑有关。我不知道。我一直说我不知道,不知道。然而,这是我一生中必须拥有的唯一东西。”

“充满耻辱的秘密?”法里什问。

“对。先是把大笔现金花在作为纪念品的棒球上,然后是为买而买。纪念失败,把那个瞬间凝固在我的手中:布兰卡转身,看着棒球落入看台——耻辱从他那里到了我这里。”

除了西姆斯之外,其余的人都笑了起来。

格拉斯克说:“甚至他的名字也有这样的意味,忧郁的拉尔夫·布兰卡,就像是古老史诗中的角色。忧郁的、沉重的拉尔夫在某种暮色之中被人杀死。”

“被黑色箭头射中。”英国女人说。

“太棒了,当然这仅仅是笑话。你心里一直想着那个可怕的时刻,这种日子给人什么样的感觉?”

“比赛中的一个时刻。”她说。

“一直拖着沉重的脚步,穿越外场的草坪,走向俱乐部会所。”

西姆斯对着我们,满脸怒容。

“我觉得,你们这些家伙没有看到这一点。”他特别强调了家伙这个单词。“什么失败?我们所说的是什么失败?他们不是全都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吗?我的意思是说布兰卡——布兰卡弄了一个带有13的车牌号码。他想让人们知道,他就是那个投球失误的家伙。布兰卡常常和汤姆森一起出席体育界的宴会,一起唱歌,一起讲笑话。他俩给娱乐界提供了常演不衰的小品节目。你们这帮家伙没有看到这一点。”他说话的口气让人觉得我们仿佛是穿着预科生服装的笨孩子。“布兰卡是英雄。我是说,人们给了布兰卡许多机会,让他从那场比赛的阴影中走出来。而且,我们都知道这样做的原因。”

餐桌四周弥漫着一种不悦的气氛。

“因为他是白人,”西姆斯说,“因为整个东西都是白人的。因为他们给你机会,你就能存活,忍受,发迹。不过,你首先得是白人,他们才会给你机会。”

格拉斯克在椅子上挪动着身体。

西姆斯讲了一个名叫多尼·莫尔的棒球投手的故事。在一场季后赛上,多尼送给对手一个关键的本垒打,结果他妻子被人开枪打死了。多尼·莫尔是黑人,跑出本垒打的那名球员也是黑人。结果,他开枪自杀。他朝他妻子开了几枪,没有命中要害部位,最后把枪口对准了自己。他在自己的洗衣房里睡了一会儿,西姆斯说。西姆斯给英国女人讲了这个故事,不过,我也是第一次听到,我看得出来,格拉斯克仅仅勉强记得。我从未听说过多尼·莫尔,不知道关于枪击的事情。西姆斯说,枪击事件是在那个本垒打几年之后发生的,但是与那场比赛有直接联系。多尼·莫尔没有得到机会,没有走出那次失败留下的阴影。球迷们深表悲痛,在棒球界举行的宴会上,没有任何人表演小品。

西姆斯知道许多与枪击相关的事情,详细地描述了多尼·莫尔的妻子遭遇枪击的情形。

法里什闭上眼睛,以便更好地想象当时的场面。

“我们听到了你说的,”格拉斯克说,“可是,你不能只从肤色的角度比较这两件事情。”

“还有什么原因呢?”

“人们对汤姆森的那个本垒打记忆犹新,因为它发生在几十年前,那时发生的事件不会在第一天半夜之前就被重播,磨损,损耗,耗尽。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部老片子或者老录音带上的划痕越多,人们就记得越清楚。这是因为它不用和成千上万的其他情节争夺我们的注意力。因为它是被保留下来的独特的东西。多尼·莫尔,嗯,对不起,不过,我们怎样把多尼·莫尔事件与其他比赛分开来,与其他的枪击事件区别开来呢?”

“这里的问题不在于我们注意到或者记住的东西,而是在于当时发生的情况,”西姆斯说,“在于对当事人的影响。我们所说的是对死者,对幸存者的影响。”

“不过,并不是其中的原因,”格拉斯克说,“如果诚实、全面地分析原因,而不是看到肤浅的表面现象,我们会看到别的东西吗?”

“非历史的观点。”我说。

“那么,我们会意识到,那个家伙开枪的原因可能不止一个,其中的大多数我们既无法知道,也无法理解。”

西姆斯再次用伙计一词来称呼我们。我几次改变支持对象。我们又点了一轮酒,继续小酌。后来,我们没有与简·法里什说话,既没有注意到她的反应,也没有引起她的兴趣。西姆斯多次使用伙计一词来称呼我们,后来又使用家伙一词,这让场面开始变得有点滑稽了。我们点了咖啡,接着观看比赛。法里什坐在那里,两腿交叉,身体弯曲,凝视窗外,若有所思,被我们之间的差异形成的力量征服。

“买卖棒球,真令人心痛。你从来没有给我说过。”西姆斯说。

“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我本来可以说服你,不让你那样干。”

“其实,你自己也出手购买。”格拉斯克说。

“我和其他种类的废品打交道。世界上的真东西。让我处理数以吨计的一次性尿布吧,不要让我面对昨天遗留下来的这种令人忧郁的废品。”

“我不知道。”我再次说。

“你怎么做呢,把那球从衣柜里找出来看?然后呢?”

“他考虑它的意义,”格拉斯克说,“它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东西。他思考失败,很想知道什么东西给人带来厄运。什么东西给人带来享受好运的甜蜜。另外,那个棒球本身也是一件可爱的东西。一个旧棒球?它是一件可爱的东西,西姆斯。这个球与其他的球不同,来头可大了。”

“他有钱,”西姆斯说,“他手里有一个没有价值的东西。”

我们结了账,动身离开。西姆斯指着酒吧墙上挂着的一张照片,许多体育明星们照片中的一张。它是最近拍摄的,上面有两个头发灰白的老运动员,汤姆森和布兰卡,穿着深色套装,身体健康,站在白宫草坪上,两人中间是手握一根铝质球棒的布什总统。

我们走出去,在包厢里坐了十分钟,以便让格拉斯克听一听观众发出的声音。后来,我们下了坡道,朝停车场走去。法里什问了几个关于内场球规则的问题。当我们走到汽车旁边时,西姆斯和格拉斯克已经能够就此形成一致意见。对英国广播公司来说,这是出人意料的特别有用的东西。

我坐在后座上,看着城市的街景在车窗外闪现而过,脑海里浮现出西姆斯小时候在圣路易斯市的街道上奔跑的样子。他穿着粗蓝布工装裤,裤腿卷起,形成隆起的翻边,布料反面的颜色泛白,没有斜纹棉布正面的那么深。他挥动两只胳膊高呼:他就是博比·汤姆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