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翌日午后,解剖结果出来了。死因确定为头盖骨粉碎、全身挫伤。死亡时间和目击者的证言基本一致,推断为二十四日午后六时至七时之间,使人比较感兴趣的事实是,在尸体的腕、面、胸等部位发现了由于格斗而留下的皮下出血痕迹。其表面呈黑紫色,很明显是死前受到的损伤。
解剖结果证实了有些目击者认为苏列森是被推下来的证言,确定了苏列森坠落致死事件为他杀。该案的侦破总部设在丸之内警察署。
当天下午四时,在丸之内警察署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侦察会议。会议由中山署长主持。参加人有警视厅侦缉一科那须警部为首的第四调查室的人员和从所辖警察署抽调到总部来的几名刑事警察以及其他鉴别科员,一共二十几名。
会议上,中山警察署长简单地讲了几句后,便由本案负责人那须警部开始,对案件发生前后情况以及目前已判明的诸事实做了说明:
“根据许多目击者提供的证词和化验结果,可以确定案发时间在六时五十分至六时五十五分之间。但是从六点三十分开始,一直在服务站的固定服务台上值班的服务员却始终没看到有人出入一六一七号房间。因此,可以认为罪犯是在服务员六时三十分开始值班之前进入一六一七号房间的。但是作案后犯人如何从十六层脱身,这一点目前还未搞清楚。显然,不是罪犯使了隐身法(没有比这更荒谬的假说了),就是无疑在我们的侦察中出现了漏洞。大家讨论一下吧。”
“这是—种密室呀。”
那须刚刚住口,山路便接着说,他鼻尖上的细汗闪着光。
“服务台前面的电梯和安全接梯是旅客们使用的,那么别处是否还有工作人员专用的电梯呢?”
所辖警察署的林刑警也发了言。
“工作人员专用的电梯、楼梯确实有,但这都设在服务站里面,因此,任何人在使用时都不可能躲过服务员的眼睛。昨天晚上,除了姓大井的服务员在服务台值班外,休息室内还有负责人和其他几名服务员,因此从那里出入不可能不被发现。”亲自去过服务站的取草刑警否定了林刑警的着眼点。
“昨晚事件发生的时候,一六五一号房间的矢崎部长和一六八零号房间的奥秋技木员正好在房间,他俩有没有作案可能呢?”河西刑警用慎重的语气发表了意见,“除了服务站的工作人员之外,这两个人是距离现场最近的人。尽管值班服务员和楼层长一再强调没有发现任何人,仍然不能否认住在同一层楼的人还是有机可乘的。”
“的确,服务员接到保安科的紧急通知后便分头跑向各个房间,在这段时间里,凶犯也许有机可乘。”那须发表了同样的意见。
那须的话不是没有道理的。设想一下,自己分担的楼层中有人突然跳了楼,接到这样意外的通知,服务员一定会大吃一惊,慌作一团。这样一来谁也不能担保服务站不会演空城计。楼层长西田说,他们是分头对东侧关闭的房间进行了检查。所谓的分头检查也许意味着在当时很短的时间内,服务站里根本没有人。
那须认为这一点还需要重新调查。接着所辖警察署的村田刑警发表了新的意见:
“我认为有必要对所有包了房间的人,包括案件发生时不在房间的人都进行审查。”
“但是,当时未在房间的不就是不在现场的最好证明吗?”山路反驳道。
“的确是这样,不过这三个当时不在房间内的人情形也有不同。猪原经理和山本部长都在对面顶楼餐厅参加招待会,他们目睹了坠楼事件,可以说他俩的确不在现场。而大泽秘书则不同,他在案件发生时下落不明。”
村田刑警执拗地坚持着自己的意见。
在没有正式开始侦破之前,全体人员都根据自已亲自调查的结果来论证事实,因而需要明确的事项接连不断地涌现出来,刑警们的发言非常踊跃。
“服务站的人怎么样?他们如果是罪犯的话,作案就比较方便了!”
警视厅的横渡刑警提出了出人意料的看法。这个看法虽然比较离奇,但并非没有可能性。如果他们之中某个人或全体作案的话,其密室之迷不就烟消云散了吗。
那须感到这个看法很有价值,立刻把这个意见记录下来。
“服务站的人员即使不是作案人的话,也有可能包庇罪犯。如果是饭店内部人员作案的话,袒护的心境也是可以理解的。”草场又提出一个新的设想。
会议越开越活跃,形成了集体创造性思考的形式,各种新奇的见解接连不断地提出来。
“但是,包庇罪犯的说法是否有些不近情理呢?因为这是在开业之前,服务员之间还不熟悉,即使是饭店内部人作案,很快找到合适的庇护人也不那么容易。况且服务站内又不是一人值班。”
林刑警反驳道。这也算是他对自己开始时所提的意见碰了钉子后的并非恶意的反击。
二
会议进行得比较顺利,结束时制定了五项侦察方针。
⑴调查食堂部长矢峙和技术员奥秋在事件发生前后的行动及有无作案动机。
⑵再次查证服务站在事件发生前后有无“空白时间”。
⑶调查服务站主要成员的行动和有无作案动机。
⑷调查大泽秘书不在现场的原因。
⑸调查猪原经理和山本客室部长有无作案动机。
其中⑴~⑶项由横波、林小组调查;山路、村田组负责调查第⑷项;草场、河西组负责第⑹项。
横波组首先再次对服务站进行了调查。证实服务站在案件发生前后丝毫没有“空白”。
接到保安科通知的是西田楼层长。当时投服务员大井位于服务台的固定位置。接到东侧房间有人坠楼的通知后,服务员们慌忙跑向东侧的各个房间。
西田奔向一六一七号房间;大井和中条跑向一六二零和一六二一号房间;佐佐木跑向一六零七号房间。由于只有西田一人持有楼层通用钥匙,所以当时房间主人不在的一六零七、一六二零、一六二一号三个房间未能进出。三名服务贝站在走廊上无计可施,所以整个走廊都在他们的视野之中。
如果当时罪犯试图脱身,定会被他们之中的某个人发现。特别是后来以保安科主要成员为首的饭店有关人员和侦探们蜂拥而至,罪犯更没有脱身的余地。而在这之后,西田从一六一七号房间出来,马上用楼层通用钥匙打开了东侧三间没有人的房间,查清了罪犯并没有潜藏在这三个房间内。
与此间时,也有人去查看了矢峙住的一六五一号房间和奥秋的一六八零号房间,并告知了坠楼事件。当时除了房间主人之外未发现任何人。
由于案情严重,所以连厕所、衣橱都检查过了。总而言之,再一次证实了服务站中绝对不存在无人守候的空白时间。
接着按照第⑶项内容,对服务站的主要成员进行了审查,证明西田和服务员们与被害人毫无关系。另外,他们都是为准备开业而从四处录用来的,同案犯的关系也很准成立。
到此为止,横渡组对服务站及服务员的侦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线索。可是在深入调查中却发现了一些非常有趣的事。
住在—六五一号房间的矢崎部长是苏列森从美国带来的有关食堂、宴会方面的专家。他在美国结婚,听说其妻子焦尼娅与他结婚前是苏列森的情妇。
矢崎来到日本并不是苏列森的提拔,而是苏列森为继续与焦尼娅保持不正当关系硬拉来的。
除矢畸之外,住在一六八零号房间的奥秋在案件发生前几天,由于空调温度不适而被苏列森狠狠地训了一顿。事后他要提出辞职,只是由于碰巧在场的大泽秘书的极力劝阻,才告罢休。可以说这个人确实对被害人不抱好感。但如果以此作为杀人动机的话,也未免太轻率了。
而对于矢崎,由于妻子与苏列森有不正当的关系产生作案动机,似乎算是较充分的理由。苏列森为了更方便地玩弄矢崎的妻子而将矢崎带到日本,这耻辱对丈夫来说是难以忍受的。也许他一面独自悄悄地忍受心灵深处的痫苫,一面在寻找雪除多年宿恨的机会。
不能否认,案件发生时住在作案现场附近的这两个人都有作案动机,只是动机的强弱程度不同。然而他俩又都有不在现场的证明。虽然他们住的房间离现场很近,但附近终究不等于现场。何况服务站的人员不但证明他们未到现场,而见还强调他们根本就没有到现场的可能。
虽然服务站提供的证明在时间与距离上有很小的误差,但可以说是绝对可靠的。
横渡与林刑警召集大家对调查材料进行了比较周密的研究,但还是无法推翻他俩不在现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