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从不知道享受看好戏的乐趣。”他说。

她的声音很疲倦。“楼下的那家伙就是一出好戏,没错,也是一个小丑。我受够他了。”

“见鬼,那家伙和我有什么关系。他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哥们。什么叫收集一大堆细节,从中发现真相,这你懂吗?”他拧开热水,迅速地刮起了胡子。

是的,那是五月十五日的早晨,杰克·布朗特走了进来。他立刻留意到他,开始观察他。这个男人身材短小,厚厚的肩膀像横梁一样。他留着乱蓬蓬的小胡子,胡子下面的嘴唇看起来像是被黄蜂叮了一口。这家伙身上有好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他的头很大,很匀称,可是脖子柔软纤细,像个小男孩。胡子不像真的,仿佛是为了参加化装舞会贴上去的,让人担心如果他说话太快,胡子就会掉下来。这使他看起来像中年人,尽管高高的光滑的额头、睁得大大的眼睛令他的脸很年轻。他有一双巨大的手,污迹斑斑,结满老茧;他穿着廉价的白亚麻西装。这家伙身上透着一股滑稽的气息,与此同时,另一种感觉又让你笑不出来。

他要了一品脱酒,半个小时内痛快地喝光了。他坐在一个隔间里,吃着鸡无霸套餐。然后他读书、喝啤酒。一开始就是这样。尽管比夫仔细地观察过布朗特,却想不到以后发生的种种疯狂的事。他从没见过一个人会在十二天内如此多变。他也没见过一个家伙能喝得这么多,醉得这么久。

比夫用大拇指向上推了推鼻尖,开始刮上嘴唇的胡子。刮完后,他的脸显得清爽多了。下楼经过卧室时,艾莉斯已经睡着了。

手提箱很沉。他将它拎到餐馆的前面,放在收银台后——他每天晚上都站在这里。习惯性地,他扫视了一下四周。有些顾客已经离开了,房间不那么拥挤了,但格局没有变化。聋哑人还单独坐在中间的桌子边上喝咖啡。醉鬼依然说个不停。他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周围也没人听。这天晚上,他穿着蓝色工装裤,换下了那件十二天一直穿着的脏兮兮的亚麻西装。袜子不知哪去了,脚踝抓破了,还沾着泥块。

比夫竖起耳朵拼凑独白的碎片。这家伙好像又在说些奇怪的政治话题。昨天晚上,他一直在说一些他去过的地方——得克萨斯、俄克拉荷马、卡罗莱那。有一次,他提到了窑子;然后他的玩笑变得粗俗不堪,只好灌他啤酒,好把他的嘴堵住。大多数时候,没人知道他到底在说什么。说——说——说。话语如同瀑布一样从他喉咙里倾泄而下。值得注意的是,他的口音随时在变,还有他的用词。他的言谈有时像棉纺工,有时又像教授。他会用很生僻的词,同时却犯语法错误。很难搞清他是什么样的家伙或者来自哪里。他总在变。比夫抚弄鼻头,一边思考。不合逻辑。可是逻辑通常跟着大脑走。这家伙是有个好脑子,却无来由地从一件事跳到另一件事上。他好像一个迷了路的人。

比夫斜靠在柜台上,开始浏览晚报。头条新闻说,镇议会经过四个月的深思熟虑,宣布当地的财政预算无法负担某些危险路口红绿灯的开支。左边的一栏报道了亚洲的战事。比夫把两条新闻都仔细看了。他的眼睛随着铅字走,其他的感官却时刻留意着周围的情况。虽然看完了文章,眼睛还半睁半闭地盯着报纸。他感到紧张。这家伙是个麻烦,早晨以前得想出个解决办法。而且,直觉告诉他今晚有一件大事将要发生。这家伙总不能老这样。

比夫感觉到有人站在门口,他迅速地抬起头。一个十二岁左右的小女孩,瘦长的身子,灰亚麻色的头发,站在门口张望。她穿着卡其布短裤,蓝衬衫,网球鞋——第一眼看去像小男孩。比夫看到她,放下手中的报纸。她走向他,他笑了。

“你好,米克。参加女童子军了吗?”

“没,”她说,“我和她们没关系。”

他眼角的余光可以看见:醉鬼砰地一拳打在桌子上,脸从说话对象面前扭开。和眼前的小女孩说话时,比夫的声音变得粗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