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
亨利:傍晚六时整,我从图书馆奔回家,想把自己打扮得更有魅力些。这段时间,我住在北迪尔伯恩大街上,一间小而奇贵的工作室兼公寓里,时常一不留神就会撞上那些碍人的墙、厨房台面和家具。
一:打开公寓门上的十七把锁,冲进客厅(其实也是我的卧室),开始飞速脱衣服。二:边冲淋边剃须。三:在衣橱深浅各处绝望地乱翻,我逐渐意识到,没有一件衣服是全然干净的。我发掘出一件放在干洗袋里的白衬衫,于是决定穿黑西服,缝线皮鞋,配灰蓝色的领带。四:穿上所有这一切,却发觉自己像个联邦调查局特工。五:环顾四周,家里已是狼藉一片,即使有可能带克莱尔回家,我想今晚还是免了吧。六:面对浴室里的大镜子,我居然看见了身高一米八五、眼睛发亮、锋芒张狂、年仅十岁、穿着干净衬衫和葬礼司仪外套的
的样子。我琢磨着这位年轻的女士究竟看我穿过什么样的衣服呢?我显然不可能穿着自己的衣服从未来进入她的过去,她说那时她只是个小女孩?太多无可解释的疑团冲进我的头脑,我不得不镇定下来,喘口气。搞定!我抓起钱包和钥匙,锁上大门上的三十七把锁,挤进摇晃狭窄的电梯,在前门的小店里给克莱尔捎上一束玫瑰,连续走过两个街区,赶往约好的饭店。虽然行走速度远远破了纪录,可我还是迟到了五分钟。克莱尔早已坐在情侣包厢里,一看到我便如释重负了。她朝我招手的样子好像正在节日游行。
"你好,"我招呼她。克莱尔穿着一袭酒红色的天鹅绒裙子,搭配珍珠项链,就像是用约翰·格莱姆 手法表现出来的波提切利
的维纳斯:灰色的明眸,翘挺的鼻梁,像日本艺伎一样精巧的嘴唇。长长的棕红色秀发遮掩住她的香肩,一直垂落到后背,脸色有些许苍白,在烛光的映衬下还有几分像是蜡塑的。我把玫瑰递给她,"送给你的。"
"谢谢,"克莱尔欣喜若狂地说。她看了看我,见我正困惑,解释道,"你以前从来没有给我送过花。"
我滑进包厢里,坐到她的对面。我神魂颠倒了,这个姑娘认识我,而且,还不只是与我在未来某个时刻短暂相遇的人。女侍者前来呈上菜单。
"告诉我!"
"什么?"
"所有的一切。"我说,"你知道我不认识你的原因么?我真是很抱歉--"
"哦,不,你现在是不应该认识我的。我想说的是,我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克莱尔低下声音,"因为对你而言,一切都还没有发生,而对我来说,嗯,我已经认识你很久了。"
"多久呢?"
"大约有十四年了。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才六岁。"
"天哪!我们常常见面么?还是仅仅见过几次呢?"
"上次我见到你时,你让我记得在下次见面吃饭时给你这个,"克莱尔拿出一本淡蓝色的儿童日记本,"喏,这儿,"她递给我,"你可以自己留着。"我翻到一片用剪报做的书签,这一页的右上角蹲着两只小猎狗,里面是一长串日期。起始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三日,我又翻过十六页印有小猎狗的纸,最后一笔是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我仔细数了数,共有一百五十二个日期,是一个六岁小孩用蓝色圆珠笔一笔一画写下的大号花体字。
"你做的这串记录?所有这些日期准确吗?"
"其实,是你告诉我的。你说,几年前你把这上面的日期都背了下来,所以我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来的,这就像莫比乌斯带
一样。不过,它们极其准确,有了它们我就知道何时去草坪找你了。"这时,女侍者回来请我们点菜,我要了一份椰汁鸡,克莱尔则要了份椰汁咖喱牛腩。另一名侍者端来一壶茶,我接过来,给我们两人各倒了一杯。
"那草坪又是哪儿呢?"我已经非常激动了。我从来没有遇见来自我未来的人,更何况是这个见过我一百五十二次、从油画中走下来的波提切利的维纳斯。
"我父母在密歇根那儿的一块地,一边是树林,另一边是房屋。当中有块直径三米的空地,空地上有块很大的石头。如果你到那块空地上去,屋子里没人能看到你,因为整个地势是隆起的,中间却陷在下面。我常常在那一个人玩,总觉得没有人能知道我在那儿。一年级时有一天,我从学校回家后,又去了那个空地,然后就看到了你。"
"一丝不挂的,可能还在呕吐?"
"事实上,当时你倒挺镇静的。我记得你那时就知道我的名字,我也记得你消失时的情景,让人叹为观止。现在回头想想,很明显你曾经去过那个地方。我想你第一次去应该是在一九八一年,当时我十岁。你那会不停地说:"噢,天哪!"还直直地看着我,当然,你似乎因为裸体而无地自容,而我则认定,这个裸体老家伙是变了魔术从未来世界里跑来向我要衣服的。"克莱尔笑着说,"还有吃的。"